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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聘用合同(精選12篇)

欄目: 勞務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26W

勞務聘用合同 篇1

甲方:

勞務聘用合同(精選12篇)

乙方: 

因甲方在卡達建築工程需要,招收乙方來卡達從事建築裝飾瓦工工作,乙方本勞務合同是由乙方本人在神志清醒、無任何壓力或誘惑的情況下,經過多 次閱讀和反覆思考,並取得親屬的支援後,自願簽署的。

1.甲方責任

1.1.甲方提供乙方赴卡達的工作準證和簽證。

1.2.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在卡達的工作保險。

1.3.合同期滿二年後,甲方負責提供乙方由卡達至中國的機票,如果合同期間乙方自動毀約,要求提前回國,甲方扣除乙方一個月的工資作為違約金, 同時機票有其本人承擔。

1.4.甲方提供乙方在卡達期間的合理的食宿。

1.5.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在卡達期間上下班的交通工具。

1.6.甲方負責乙方在卡達期間的一切管理工作,如果乙方本工種工作量不足, 甲方有權調配乙方其他工作,乙方必須服從。

2.乙方須具備如下條件

2.1 乙方須是思想正派、身體健康、技術熟練,能吃苦耐勞的合格建築工,能 充分了解並適應卡達的高溫天氣,能完成合同期的工作。

2.2.乙方在中國無犯罪記錄,符合國家規定的出國人員政審及體檢標準,如隱 瞞病史,甲方將不承擔任何醫療費用,所有後果由乙方個人承擔。若乙方 因慢性病在國外發作而無法繼續工作,乙方必須回國,所發生的醫療費、 往返機票費、簽證費、工作證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的工作職責

3.1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保證工作質量,符合甲方的施工要求。

3.2.嚴格按照甲方對建築工的操作要求進行工作,不能憑自己意願施工,不浪 費材料,對操作不當所造成的損失,甲方將要求乙方予以賠償,並在當月的工資中扣除。

3.3.文明施工,無條件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規定,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按有關 法律、規定處罰,由此導致的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一律由乙方負責。

3.4.鑑於卡達的實際情況,甲方在合同中已將工資標準及發放的辦法在合同 中作了規定,乙方己表示同意,乙方到了卡達之後不得與其他國家的工 人或其他中國工人攀比收入,甲方有權對錶現好的工人進行獎勵,對違紀 者進行處罰。

3.5.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領導與管理。乙方自帶並負責保管自己和本小組的各 種手動工具,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具丟失或損壞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3.6.乙方在卡達必須遵守以下規章制度,如若違反,經甲方查證屬實,甲方 將立即終止合同,並將乙方遣送回國,所發生的遣送費用一律由乙方承擔。 甲方保留追索損失的權利。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專案部的管理紀律、管理制度、操作規程。。 ——乙方不得違反卡塔爾當地法律法規及其宗教信仰。

——乙方只能為甲方工作,不得私自外出打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變更僱主 或私逃。

——乙方不得從事任何違法、違紀活動。

——乙方不得與當地人或外散人員同居。

——乙方不得賭博、嫖妓、打架、酗酒及加入任何教派。

——乙方不得無故曠工。

——乙方不得無故外出不歸。

——乙方不得向外人洩露甲方業務機密。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參與罷工。

——乙方不得煽動鬧事。

3.7 乙方不得根據自己的利益強行要求更改本合同條款,也不得強行要求提高工 資待遇,並以消極怠工等方法要挾甲方。如有發生,甲方將依照卡達相關 法律作出嚴肅處理。即:——每曠工或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曠、怠工超過3天的按罷工處理,三天內遣送回國,遣送的一切費用由 乙方承擔,已由甲方承擔的往返機票款,在乙方工資中扣除。——如果同班組、同宿舍超過4人怠工或曠工,其性質視為罷工,三天內遣.送回國,遣送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如請假休息,則不計當天工資,每週請假休息不超過1天,病假例外。

4.合同期及乙方的工資待遇

4.1本合同期為二年。根據雙方的的願意可以延期。

4.2工資標準:乙方在卡達的收入主要按計件辦法實行。砌牆,抹灰,貼瓷磚,貼大理石根據難易程度定價。甲方按工作需要,將乙方編入相應班組,以班組為結算單位,工程量按實計算,價格按擬訂的價格計算。無法計件的 工程量或工作,可實行計時工資,計時工資的標準為:每天正常工作10小 時(以進入工作面時間為準,午飯和午休時間不算),必須完成下達的施工 任務,月工資不低於7000元人民幣。如因乙方個人原因,不能完成甲方下 達施工任務的,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下調乙方的工資標準。

4.3休息日採取自願加班,加班採用計件或計量工資的形式,計件工資或計量工 資標準按雙方簽訂的計件工資的單價進行包乾不再增加任何費用。

4.4工資發放方式:工資按月結算上冊,第四個月支付第一個月工資,依此類推,。 在卡達期間每月發放生活費100卡幣,該費用在發放工資時扣除。

4. 5甲方免費提供住宿,伙食。

4.6 甲方一次性發給乙方勞保用品,如有損壞自己購置。因未穿戴勞保用品發生 的傷殘由乙方承擔責任。

4.7甲方為乙方辦理在卡達工作期間的工程意外保險。乙方如發生工傷意外, 將按卡達法律進行處理‘

4.8 乙方在卡達工作期間,如發生疾病可以到卡達政府和勞工部指定的醫院 就診。 ,

5.其它

5.1如因工程需要延長合同期,乙方必須服從。

5.2如因乙方本人原因(如工作達不到質量和數量要求、隱瞞病情、不能符合卡 塔爾體檢要求、無醫生證明之病由、家庭事由等,以及違反第2.、3條款) 致使乙方不能完成合同期限而提前解約,則乙方必須賠償因提前解約而給甲 方造成的損失。

5.3如乙方因工傷事故而死亡,甲方負責按當地風俗辦理善後事宜,費用由甲方 負擔(僅限於卡達勞工法規定的保險範圍之內的事故),無論何種死亡, 乙方家屬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到卡達處理後事。

5.4乙方在卡達從事非法或不道德活動,則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和一切後果, 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由甲方為其作擔保等無理要求。

5.5 方發生工傷事故,且經保險公司等有關方面查證事發實屬非當事人自身原 因引起,甲方負責協肋乙方辦理保險索賠事宜,索賠得到的賠款扣除實際發 生的各種費用後,全部轉給乙方本人或家屬,當事人不得到有關部門直接介 入索賠事宜的處理。若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意外事故,則甲方不負擔任何責 任。

5.6乙方進入卡達之後,如不能通過卡達的體檢或不能適應工作,以及醫院 證明患肝炎、肺炎、心臟病、高血壓、肺結核、糖尿病、性病、愛滋病、結 石病、關節炎等症狀,應立即回國,來回機票、簽證費用自付。若拒絕回國, 超過卡達勞工部限定的日期,一切後果自負。

5.7 乙方進入卡達工作後,如因戰爭、自然災害、金融危機、政治等不 可抗力因素造成甲方工程中斷,使乙方提前回國,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8本勞務合同期限兩年,時間從抵卡達第二天起,到離卡達的前一天止。工人登機前甲方退還工人出國時所交10000元履約保證金。

5.9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直至雙方全部履約後失效。

5.10執行合同期間如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協商解決;如 產生重大爭議,無法通過協商達成一致,則雙方約定向合同簽署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聘用合同 篇2

甲方(聘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聘人) :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建立勞務關係期間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一致如下:

第一條 聘用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 中前 個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

(2)聘用合同期滿,如需續訂聘用合同,雙方另行協商。

第二條 合同續訂

(1) 合同屆滿前三個月,乙方如有續訂合同意向,應當向甲方提出書面續訂合同意向書。甲方可根據乙方的續訂意向,決定是否與乙方續訂合同;

(2) 乙方沒有提出續訂合同意向書的,視為乙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甲方將在合同屆滿後終止勞動關係。

第三條 工作內容

(1)根據甲方生產經營需要,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安排,在部門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根據確定的崗位職責和規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或生產經營情況的變化,確有必要可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安排,根據確定的崗位職責和規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第四條 工作時間

乙方在甲方實行(標準、綜合)工作制,工作地點,甲方的工作地點共有:①公司本部 ②公司分部所在地 ③其他( ),甲方將乙方安排在①.②.③地點工作。

第五條 勞務報酬和休息休假

(1)聘用期間,在正常的工作日內,乙方試用期月薪為 元待遇,正式錄用後月薪為 待遇;

(2)績效獎勵,薪酬漲幅,考核獎勵;

(3)以上1、2報酬包含乙方所應繳納的稅款,稅負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

第六條 智慧財產權

乙方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的所有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

第七條 保密條款

乙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後,應遵守本協議及甲方規章制度中的保密規定,不得直接或間接洩露甲方的商業機密和智慧財產權,不得為自己的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資訊,不得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資訊。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

經營資訊:反映或描述甲方公司生產經營狀況、經營決策、經營規劃、 經營戰略、投資計劃、研究報告等;管理資訊:甲方公司所使用的管理訣竅、管理規劃、管理策略、管理方法、商業模式及管理制度等;

(2)甲方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保密資訊;

(3)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完成的發明創造、作品、策劃、創意等;

(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甲方公司對其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屬於第三方的商業祕密;

(5)甲方公司“商業祕密”的記載形式不受任何載體所限,包括但不限於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函、傳真、磁帶、磁碟、電腦、硬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或通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第八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九條 工作紀律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

(3)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十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

(3)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A、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

B、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C、乙方與他人建立聘用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甲方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E、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者受到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處罰的。 F、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參加工作的。

第十一條 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辦理

1、不論何種形式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乙方應在一個月內必須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

2、由於乙方未能及時辦理工作交接何離職手續,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報酬,報酬不足以支付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追償:

A、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B、乙方違反公司制度的;

c、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三條本協議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絡的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絡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四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並簽署補充協議。若補充協議與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見考核獎勵附件和本協同具法律效應。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聘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聘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

1、乙方的工作崗位將根據甲方的經營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及其表現進行確認,如有調整或調動,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2、乙方應履行甲方規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乙方到 擔任 工作。

第四條 乙方認為,根據本人目前的工作能力和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的勞務。

第五條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守義務的商業祕密主要包括: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六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

1、乙方享受的勞務費用:元/月;支付時間每月日;

2、甲方以法定貨幣按月以銀行代發形式支付乙方。

第七條 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有權依法代為扣繳。

第八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2、雙方就結束本合同協商一致的;

3、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在不予服從的同時也沒能與甲方達成和解的;

4、乙方提供的勞務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要求或標準的;

5、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

6、乙方由於健康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的。

第九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任何一方提前一個月提出單方面解除本協議的,本協議可以解除。

第十條 乙方宣告,在本合同簽訂前,乙方已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社會保險費已由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單位繳納,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會繼續繳納(附勞動合同、社會保險費繳納憑證),並保證不會因此對甲方造成不利影響,否則甲方有權在任何時候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乙方同意合同期間各類醫療費用均自理,甲方不予負擔,停工治療期間甲方不支付勞務報酬。

第十二條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甲方的合法的規章制度(如員工手冊等)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本合同條款同等。

2、乙方不及時將個人資訊屬性變動通知甲方的,視作本合同終止,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訴其因此而受到的經濟損失。

2、乙方在工作過程中造成任何第三人損害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3、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絡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訴訟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絡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聘用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___________ 性別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 _____ 區(縣) _____街道(鄉鎮) _____ _____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現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為了把福建霞浦福寧醫院建成一所現代化、標準化、規範化的大型綜合性醫院,提高閩東地區人民的健康水平,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務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型別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個月。

(二)乙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崗。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地點) 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崗位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實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每週休息一天半。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 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為_____元/月。

(二)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_____ 元/月,績效工資__________ 元/月;年薪__________ 元。(或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另行核定)。

(三)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四)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 日。

(五)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法定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甲乙雙方負責,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節日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等帶薪假期,並按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務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務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務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八、其他約定條款

(1)乙方應嚴格遵守醫德規範,不得以醫謀私,收受紅包、回扣,否則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勞務合同。

(2)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合同,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務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按雙方合同約定。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5)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6)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7)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資訊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洩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聘用合同 篇5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申請業務員的條件:

1.年滿18週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申請,唯申請人不得為:列入國家公務員、現役軍人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兼職的人員及中國政府禁止的任何和非法組織成員。

2.服從管理,有拓展業務能力。

第二條 協議期限

1.協議有效期:自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止。

2.聘用期滿前,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聘用協議。

第三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公司需要聘用乙方為兼職產品業務員。

2.甲方根據公司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不再簽訂崗位聘用協議。

第四條 工作紀律

1.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依法經營,依法納稅。

2.尊重社會公德,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開展業務活動。

第五條 工作報酬

1.甲方按有關規定及制度,根據乙方的業務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發放工資及獎勵(具體發放標準詳見獎勵制度)

2.甲方薪水結算為週薪,每星期六為薪水發放日

第六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協議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勞務聘用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單位地址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以及單位各項工作制度和崗位責任制要求,

第三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按照XX縣人民政府關於單位駕駛員待遇的有關規定支付工資520元(其中420元財政撥付,單位補貼100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520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證》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勞務聘用合同 篇7

甲方 ;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型別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一)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於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當月工資在下月八號前發放。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

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八、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資訊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洩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勞務聘用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籍 貫:

用工形式: 勞務聘用

甲方因 工程生產、工作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 為韓城市瑞翔建築勞務工程有限公司的一名員工。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協商共同制定本合同:

一、甲方錄用乙方從事該工程的 資料員 工作(崗位);勞動合同期限為 三年 ,從20xx 年 8月 1 日至 20xx年 7月 31 日止(即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為止)。

二、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

1.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項條款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2.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補貼;

3.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安全教育並提供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勞動作業條件;

4.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二)乙方:

1.勞動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單位固定員工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

2.遵守國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紀律;

3.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

三、雙方應明確的具體事項:

1.2.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3.根據待業特點協議勞動合同保證金和人身保險:

4.其他:據借支單,年底甲方為乙方結算該年全部工資。

四、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 7 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五、一方違反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按責任大小負責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聘用合同 篇9

僱傭方: (以下簡稱甲方) 勞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規定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本工程勞務用工工程專案: 臨時辦公用地周邊設施建設,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圖紙、施工方案、技術交底、安全措施等進行施工。

二、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20 年12月1日

結束工作日期: 20 年1月31日

三、作業標準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檔案和作業指導書進行施工作業。

2、乙方施工作業所完成的工程專案,必須滿足甲方提供的設計檔案要求和達到國家或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並經質檢部門驗收合格。

3、施工作業質量不合格的工程專案,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返工,並最終達到質量驗收標準,返工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反工且返工後仍不能達到質量驗收標準的,乙方應承擔賠償、違約責任。

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 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 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給對方成經濟損失, 應視其後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經濟賠償。

六、協議的終止、變更和解除: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不結算任何費用;經雙方協商同意, 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並辦理協議變更手續;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七、補充條款: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頒佈有關法規法令,並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紀律,遵守良好道德準則。

2、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之有關法規制定規章制度、紀律及員工守則,乙方有義務嚴格遵守,乙方若被發現不遵照甲方規章制度和員工守則,甲方將視乙方違反之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包括經濟處罰(賠款或罰款),口頭或書面警告,記過、調職、降職或解僱。

3、甲方因工作和生產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工作,乙方如無特別原因應服從安排。

4、甲方作為代繳稅義務人,將在乙方工資內扣除乙方依法應交個人所得稅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規定的其他各項稅款,代為上交國家。

5、合同期內,由於乙方不願意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在乙方自願的基礎上,甲方將各項社會保險企業公攤部分以工資的形式直接發放給乙方,由乙方自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如乙方提出由甲方補交各項社會保險,乙方須把各項社會保險個人應繳納部分及企業公攤部分補交給甲方,由甲方代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補交手續,且由之造成的社會保險滯納金由乙方全額承擔。

八、協議如有未盡事宜, 凡屬國家有規定的, 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 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聘用合同 篇10

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結合具體實際,經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系(部)教學工作。

第二條 乙方的任務:

課程名稱

任課班級

上課時數

實驗實訓時數

上機輔導時數

教學時間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為乙方提供教學工作需求的條件;

2.根據工作需要和學院的規章制度及本協議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3.對乙方的教學工作進行考核;

4.依據考核、考查情況對乙方實施獎勵和減免酬金;

5.年末甲方將根據本年度所有兼職教師的考核結果,評出的優秀兼職教師,給予一次性獎勵,並頒發榮譽證書。

6.按照本協議及學院有關規定,給予乙方受聘於甲方從事教學工作應得的報酬及獎勵。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認真如實填寫兼職教師資訊表;

2.嚴格按照教學大綱授課。開學一週內將自己所任課程的教學進度交所在系(部)審查,合格後備查;

3.遵守甲方教學管理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教學管理及教學檢查,並參加必要的教研活動;

4.在甲方工作期間,須遵守國家政策、法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5.在聘期內,不得擅自辭職、離職;

6.根據本協議及學院有關規定取得甲方支付的報酬及獎勵。

第五條 甲方支付乙方報酬的形式

1.乙方所得酬金暫按授課每學時_________元、實驗實訓按每學時_________元、上機輔導每學時_________元的標準執行。每月按實際授課情況每學時_________元預發。

2.甲方將對乙方在本學期的教學工作進行考核,合格後甲方在學期末支付乙方酬金餘額;若不合格,甲方酬情減免乙方酬金餘額。

第六條 協議生效後,在約定的服務期內,乙方若確有實際困難,不能履行協議,須提前二週通知甲方。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擅自終止協議,否則,違約方應支付給對方與本協議課時數相應酬金全額相等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協議中甲方支付乙方的報酬只限於乙方受聘於甲方而應得的課時酬金,不包括醫療、保險等費用。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教務處備案。

第九條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系(部)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聘用合同 篇11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建立勞務關係期間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一致如下:

甲方(聘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聘人) :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聘用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 中前 個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

(2)聘用合同期滿,如需續訂聘用合同,雙方另行協商。

第二條 合同續訂

(1) 合同屆滿前三個月,乙方如有續訂合同意向,應當向甲方提出書面續訂合同意向書。甲方可根據乙方的續訂意向,決定是否與乙方續訂合同;

(2) 乙方沒有提出續訂合同意向書的,視為乙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甲方將在合同屆滿後終止勞動關係。

第三條 工作內容

(1)根據甲方生產經營需要,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安排,在部門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根據確定的崗位職責和規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或生產經營情況的變化,確有必要可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安排,根據確定的崗位職責和規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第四條 工作時間

乙方在甲方實行(標準、綜合)工作制,工作地點,甲方的工作地點共有:①公司本部 ②公司分部所在地 ③其他( ),甲方將乙方安排在①.②.③地點工作。

第五條 勞務報酬和休息休假

(1)聘用期間,在正常的工作日內,乙方試用期月薪為 元待遇,正式錄用後月薪為 待遇;

(2)績效獎勵,薪酬漲幅,考核獎勵;

(3)以上1、2報酬包含乙方所應繳納的稅款,稅負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

第六條 智慧財產權

乙方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的所有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

第七條 保密條款

乙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後,應遵守本協議及甲方規章制度中的保密規定,不得直接或間接洩露甲方的商業機密和智慧財產權,不得為自己的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資訊,不得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資訊。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經營資訊:反映或描述甲方公司生產經營狀況、經營決策、經營規劃、 經營戰略、投資計劃、研究報告等;管理資訊:甲方公司所使用的管理訣竅、管理規劃、管理策略、管理方法、商業模式及管理制度等;

(2)甲方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保密資訊;

(3)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完成的發明創造、作品、策劃、創意等;

(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甲方公司對其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屬於第三方的商業祕密;

(5)甲方公司“商業祕密”的記載形式不受任何載體所限,包括但不限於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函、傳真、磁帶、磁碟、電腦、硬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或通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第八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九條 工作紀律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

(3)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十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

(3)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A、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

B、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C、乙方與他人建立聘用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甲方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E、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者受到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處罰的。

F、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參加工作的。

第十一條 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辦理

1、不論何種形式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乙方應在一個月內必須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

2、由於乙方未能及時辦理工作交接何離職手續,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報酬,報酬不足以支付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追償:

A、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B、乙方違反公司制度的;

c、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三條本協議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絡的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絡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四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並簽署補充協議。若補充協議與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見考核獎勵附件和本協同具法律效應。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聘用合同 篇12

僱傭方: (以下簡稱甲方) 勞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規定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本工程勞務用工工程專案: 臨時辦公用地周邊設施建設,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圖紙、施工方案、技術交底、安全措施等進行施工。

二、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20 年12月1日

結束工作日期: 20 年1月31日

三、作業標準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檔案和作業指導書進行施工作業。

2、乙方施工作業所完成的工程專案,必須滿足甲方提供的設計檔案要求和達到國家或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並經質檢部門驗收合格。

3、施工作業質量不合格的工程專案,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返工,並最終達到質量驗收標準,返工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反工且返工後仍不能達到質量驗收標準的,乙方應承擔賠償、違約責任。

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 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 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給對方成經濟損失, 應視其後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經濟賠償。

六、協議的終止、變更和解除: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不結算任何費用;經雙方協商同意, 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並辦理協議變更手續;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七、補充條款: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頒佈有關法規法令,並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紀律,遵守良好道德準則。

2、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之有關法規制定規章制度、紀律及員工守則,乙方有義務嚴格遵守,乙方若被發現不遵照甲方規章制度和員工守則,甲方將視乙方違反之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包括經濟處罰(賠款或罰款),口頭或書面警告,記過、調職、降職或解僱。

3、甲方因工作和生產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工作,乙方如無特別原因應服從安排。

4、甲方作為代繳稅義務人,將在乙方工資內扣除乙方依法應交個人所得稅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規定的其他各項稅款,代為上交國家。

5、合同期內,由於乙方不願意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在乙方自願的基礎上,甲方將各項社會保險企業公攤部分以工資的形式直接發放給乙方,由乙方自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如乙方提出由甲方補交各項社會保險,乙方須把各項社會保險個人應繳納部分及企業公攤部分補交給甲方,由甲方代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補交手續,且由之造成的社會保險滯納金由乙方全額承擔。

八、協議如有未盡事宜, 凡屬國家有規定的, 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 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