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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務合同集錦(精選20篇)

欄目: 勞務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12W

解除勞務合同集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解除勞務合同集錦(精選20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_簽訂為期__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____年__月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_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_元。(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年_月_日止。

5、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元。

8、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後,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解除勞務合同集錦 篇2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原勞動部勞部發〔1995〕223號關於釋出《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通知第四條規定,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1)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你好,由於你的問題提的不太具體,我無法瞭解事件的詳細情況。所以,只能夠提供兩點泛泛的回答如下:

一、違約金賠償。由於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相比處於弱勢地位,我國的《勞動合同法》(簡稱)、《勞動法》(簡稱)等相關法規是以保護勞動者作為立法原則。法律對於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中違約金之約定,要求相當的嚴格。《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五條規定:除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過“專項培訓費用”以及在勞動合同中有“保密義務”約定的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所以,即使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但是用人單位基於合同違約金,向勞動者提出賠償,不屬於上述兩種情形的,將不獲得支援。

二、實際損失賠償。勞動者確實不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依法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致使用人單位發生了實際損失,並且用人單位可以舉示相關證據,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以及《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四條之規定,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賠償,應予支援。

希望上訴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具體的細節如果不方便透露,可以諮詢當地律師。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恢復履行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賠償仲裁和訴訟期間工資損失。

因為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導致的勞動者的工資損失,應該由違法一方承擔,所以勞動者是可以要求該工資損失的。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只能要求勞動者賠償一定的違約金。

解除勞務合同集錦 篇3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存根)

第( )號

員工姓名:所在單位:通知發出時間:__年__月__日通知送達方式:直接送達( )、留置送達( )、郵寄( )、媒體公告( )、其他公司經辦人:

本人已收到單位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發出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已完全閱讀並理解其內容。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第號

同志:

您於年月起就職於本公司,目前的工作崗位是。現因下列第(大寫)項情形,你與我公司__年__月__日簽訂的為期年(勞動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書於__年__月__日解除,勞動關係同時解除。

1.經當事人協商一致;

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3.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

4.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勞動者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證明材料是虛假的,或者以脅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

7.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醫療期滿後,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9.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10.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雙方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的;

11.法律、行政法規

公司名稱(蓋章)__年__月__日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單位:

日期:

解除勞務合同集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解除勞動關係事宜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因乙方自20__年7月3日起至今一直患病未能上班,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___年1月4日起正式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勞動關係)。

二、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給予乙方相關補償款人民幣元【該款項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補償金、社會保險待遇(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及失業保險等)補償、工資福利補償等)】。

三、乙方取得上條所述款項後,不得再以勞動關係為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甲、乙雙方就解除勞動關係事項全部了結,甲方不再為乙方承擔或支付勞動關係解除前後的任何社會保險金等費用。

四、本協議簽訂之日,雙方已經結清所有賬目(包括但不限於工資、獎金、津貼、補助、加班費等所有債權債務),雙方之間已沒有任何經濟關係。雙方共同承諾:今後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形式要求對方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五、乙方離開甲方公司後,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及本協議相關解除勞動關係事項等,負有保密義務。

六、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當誠信守約,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任一條款,均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壹萬元。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解除勞務合同集錦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現針對該勞動合同關係的解除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並確認: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以協商一致的方式予以解除,勞動合同關係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

二、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包括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補助金等(下稱“一次性補助金”)共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元整)。

三、甲方於本協議簽訂後十日內,將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一次性補助金支付至乙方指定的以下賬戶:

開戶行:____

戶名:____

賬號:____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款項後,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的簽訂、履行及勞動合同解除(包括勞動合同書、工資福利、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經濟補償金等)事宜再無任何爭議。乙方不再以任何方式(包括仲裁、訴訟等)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五、乙方對其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經營資訊和技術資訊等)以及本協議內容予以保密。

六、若乙方未能全面履行本協議,甲方有權收回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支付的款項。

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解除勞務合同集錦 篇6

單位名稱:

職工姓名: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原因,屬以下第項等項情況:

合同期滿;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單位提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職工提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職工自謀職業要求辭職,單位同意;職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職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職工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單位開除、除名;

1、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受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職工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

3、單位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裁減人員;

4、由於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商;

5、單位瀕臨破產,需精減人員;

6、單位宣告破產;

7、單位被依法解散;

8、職工在試用期內提出解除合同;

9、單位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職工勞動;

10、單位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

11、單位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

12、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13、職工參軍入伍;

14、職工考入大中專院校學習,且單位不支付工資和保險待遇;

15、上級組織要求調動,雙方協商一致;

16、經人民法院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終止勞動合同;

1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情形。

被聘用職工本人意見:________________

籤(章)字: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日

用工單位意見: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日

勞動行政部門簽署意見: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日

注:本證明書一式三份,職工本人、單位、勞動行政部門各一份。

解除勞務合同集錦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年月建立關係,現針對該勞動合同關係的解除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並確認: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以協商一致的方式予以解除,勞動合同關係自年月日解除。

二、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包括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補助金等(下稱“一次性補助金”)共計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三、甲方於本協議簽訂後十日內,將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一次性補助金支付至乙方指定的以下賬戶:

開戶行: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款項後,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的簽訂、履行及勞動合同解除(包括勞動合同書、工資福利、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經濟補償金等)事宜再無任何爭議。乙方不再以任何方式(包括仲裁、訴訟等)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五、乙方對其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經營資訊和技術資訊等)以及本協議內容予以保密。

六、若乙方未能全面履行本協議,甲方有權收回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支付的款項。

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解除勞務合同集錦 篇8

甲方:________公司(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現上文述及的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後訂立本《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簡稱“本協議書”),本協議書的條款如下:

1、雙方同意,自勞動合同屆滿日20____年9月30日起,甲方終止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之間基於勞動關係的權利和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的最後工作日為20____年09月30日。乙方應不遲於最後工作日將屬於甲方的檔案、物品以及其他各種財產返還甲方並辦妥甲方公司規定的正式離職手續。

3、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相當於乙方_____個月的.月工資收入,合計人民幣_______整(¥_____元)。

4、除第三條規定的款項外,甲方無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款項,同時自20____年10月1日起甲方也無需繼續為乙方繳納任何保險費用。

5、若乙方如期按照第2條辦理正式的離職手續並且交還所有屬於甲方的物品、財產及檔案,甲方同意於20____年10月1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第3條的款項。因這些款項應支付的個人所得稅收由乙方承擔,如果甲方有扣繳的法定義務,甲方可以在支付上述款項時直接予以扣繳。

6、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至20____年09月30日終止,甲乙雙方基於勞動關係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已經結清,互無糾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解除勞務合同集錦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平等協商,就終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勞務派遣服務協議》達成如下協議:

一、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雙方終止《勞務派遣服務協議》,甲方勞務派遣服務期限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甲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該部分勞務人員由乙方整體接收安排工作,建立勞動關係。

三、甲方因終止雙方合作協議而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勞動合同的,乙方承擔該部分與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在派遣期間的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應將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勞務人員的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勞務管理費在本協議簽訂後7日內支付給甲方,甲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按實將員工的社保費補繳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從_____月_____日起由乙方與其建立社保關係。

五、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勞務合同集錦 篇10

勞動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

一、《勞動合同法》第90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可見,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違反保密條款、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存續期間,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及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表現在勞動者沒有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主要包括:(1)自動離職。即勞動者以擅自離職、違約出走、不辭而別、跳槽等方式強行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2)故意失蹤。即長期不回用人單位工作或與用人單位失去聯絡。

2、違反保密條款。《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五條規定:“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支付用人單位賠償費用。”

3、違反競業限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即約定勞動者(包括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在職期間和離開用人單位後一定時期內,不得在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內任職,或者自己生產、經營與原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如若違反,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二、《勞動合同法》第86條規定:“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26條規定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即勞動者就下列情形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1、勞動合同由於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的而被認定為無效,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

2、勞動合同因勞動者的原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而被認定為無效,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

三、《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6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除該勞動者承擔直接賠償責任外,該用人單位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即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不得多頭就業。

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規定:“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即勞動者必須就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擔責。

勞動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範圍

根據《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4條之規定,勞動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範圍包括:(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對勞動者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用人單位的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額為勞動者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並應當承擔用人單位因調查該勞動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

勞動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方式

一、用人單位損失額確定後,勞動者直接向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二、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報酬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三、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一次性付清賠償金。

不需要。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賠償的!!您只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要注意保留這個通知證據!

公司辭退,需提前30天通知你,公司要按最後一個月標準多支付你一個月工資。

你辭職,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公司同意後滿一個月可離職,結清自己該有的帳款。沒有那多出的一個月工資。

合同另有約定,約定沒有違反勞動合同法明確禁止的條款,違約按違約條款。

江師解答:您好,很高興能為您解答關於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方面的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這是立即解除的情形的,但要提供有關證據證明;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需要提前一個月或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金方可解除,否則屬於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以上為您解答的就是關於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方面的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解除勞務合同集錦 篇11

解除勞動合同,其經濟補償通常有如下情況:

1。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試用期內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轉正後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辦理離職手續,無補償。

2。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剩餘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並辦理離職手續等;

3。用人單位不得拖欠勞動者工資,若存在拖欠,勞動者可以到當地l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4。勞動者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5。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

6。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7。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相關法律法規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一條、第條,你可以獲得以下補償(賠償):

1、經濟補償金:標準為,按照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工齡不足1年的部分,超過6個月的,給予1個月工資的補償,不滿6個月的,給半個月工資的補償。

2、如果單位沒有與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還應支付給你11個月的雙倍工資(自20xx年2月至12月),因勞動合同法自20xx年1月施行。

3、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數額的2倍。

4、需要注意的問題:

(1)因你工資比較高,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2)如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其應該提前30天書面通知你,如沒有,其應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替代金,意思是替代其已經提前通知你了。

5、勞動合同法相關法條: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企業要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肯定有書面的通知,還有勞動部門、主管部門(經貿委、局)、政府、工會等的批文,簽署的檔案一式九分給個人、企業和各個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解除勞動合同,就要有具體的安置失業員工的方案,如各種社會保險的繳納、工資是否有拖欠等,住房是否有解決的方案等等,建議你到勞動保障局去諮詢一下。因為各地執行的標準不一樣的,你可以等到政府批文下發後再與企業籤解除手續,相信企業也會做好這方面的工作準備的,因為現在這種情況很普遍,大家都知道政策,不知道的也可以諮詢的,所以,一步一步來吧,不要焦急!!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對於你每週工作6天,每天8小時,那多出來的4小時可以按照加班工資的150%計算報酬。

但對於加班這塊工資,你必須能夠蒐集到相關的證據,比如說用人單位的考勤記錄、打卡記錄,實行工作六天每天八小時的會議記錄,甚至是同單位員工的書面簽字證明等等。

一切蒐集完畢了,和用人單位攤派:私了或者向勞動監察機關舉報。

此外,你還將在社會保障局哪裡領到最高不超過2年的失業保險金,具體多少各地情況不同,勞動部門會根據政策給予的,不必擔心

另外,居然企業已經陷入了困境,甚至可能破產,早點離開尋找出路為妙!!

解除勞務合同集錦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兼職解除勞動合同範本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於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願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解除勞務合同集錦 篇13

一、解除勞務合同協議書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雙方於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就解除勞務服務關係一事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務服務關係,並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的勞務關係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解除,雙方附屬於勞務協議的權利義務同時終止。

2、乙方保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所有工作交接,辦理甲方所要求的離職手續。

3、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賠償或補償。雙方確認因勞務關係而產生的任何經濟關係已經全部凍結。

4、乙方同意在勞務合同解除後仍然對本合同的內容以及乙方所掌握的的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

5、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簽名、加蓋指印):

經辦人:

身份證號:

xx年x月x日

二、勞務合同可以隨時解除嗎

1、約定的解除條件成立時可以解除合同關係;

2、經合同當事人協商達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即可以解除合同關係;

勞務合同可以隨時解除嗎

3、遭遇了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災無法履行合同約定時可以解除合同關係。

勞務合同雙方當事人為平等民事主體,可以在簽訂勞務合時約定隨時解約應滿足的條件;如解除合同中出現糾紛,將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予以調整。

因此勞務合同關係可以隨時解除。

三、勞務合同的特徵

1、主體的廣泛性與平等性。勞務合同的主體既可以是法人、組織之間簽訂,也可以是公民個人之間、公民與法人組織之間,一般不作為特殊限定,具有廣泛性。同時,雙方完全遵循市場規則,地位平等。雙方簽訂合同時應依據《合同法》的.公平原則進行。

2、合同標的的特殊性。勞務合同的標的是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的活勞動,即勞務,它是一種行為。勞務合同是以勞務為給付標的的合同,只不過每一具體的勞務合同的標的對勞務行為的側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側重於勞務行為本身即勞務行為的過程,如運輸合同;或側重於勞務行為的結果即提供勞務所完成的勞動成果,如承攬合同。

3、內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強制性規定以外,合同雙方當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決定合同的內容及相應的條款,就勞務的提供與使用、受益雙方意定,內容既可以屬於生產、工作中某項專業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屬於家庭生活。雙方簽訂合同時應依據《合同法》的自願原則進行。

4、合同是雙務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勞務合同中,一方必須為另一方提供勞務,另一方則必須為提供勞務的當事人支付相應的勞務報酬,故為勞務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大部分勞務合同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別規定者外。

解除勞務合同集錦 篇14

甲方: 證件號碼:

乙方:甲乙雙方於20__年10月01日簽定的勞動合同,提前解除甲乙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於20__年 10月31日解除勞動合同,即日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不存在任何爭議。乙方同意並放棄就其他勞動關係問題提起仲裁或訴訟等的權利,彼此不再追究雙方責任。

二、因是甲乙雙方協議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甲方需要向 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乙方同意根據離職前12個月所得工資的平均工資計算,共計:3000元人民幣。工資結算至20__年10月31日,結清應得所有工資共計:3529元人民幣,合計:6529

元,大寫:陸仟伍佰貳拾玖元整。乙方知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同意接受 甲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與方式。

三、 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20__年 10月31日止。四、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雙方無違反勞動法,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五、乙方應在本協議簽字後3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辦理完工作交接、物品歸還、賬務交接、償還財務借款等事項。如有乙方負責辦理的對外業務沒有清算完畢,乙方應負責將往來賬目核對清楚,並將由對方蓋章、簽字確認的對賬單(或欠款證明)交甲方財務部門。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解除勞務合同集錦 篇15

__________:

由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你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予以解除。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公司將發給(不發給)你經濟補償金__________元,醫療補助費______元,並將提前預支你________月份的工資______元。請於___年___月____日前將工作交接及離職手續辦理完畢。

特此通知。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使用說明:

在勞動合同期內,需要結束雙方的勞動關係時,可採用此文書式樣。當需要提前30天通知時,注意將解除合同的時間填寫正確,需要發給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時,注意按規定計發放。

解除勞務合同集錦 篇16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_________(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_________(大寫),甲方將於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_________(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願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勞務合同集錦 篇1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性別:

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鄉鎮村

根據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部發[1994]481號檔案規定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部發[1995]223號檔案給對方以賠償。

第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

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籤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乙方(籤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籤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同鑑證單位

鑑證日期:年月日

解除勞務合同集錦 篇1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勞務派遣合同期限

(方)因 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 (方)的勞動合同。經協商,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從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勞務人員到乙方工作,派遣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勞務費用標準及結算

(一)勞務費用標準:乙方按照每人每月 元標準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包括應支付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的工資、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及其他費用。

(二)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於 月 日前以銀行轉帳方式將期間所有勞務費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帳戶。

三、甲方在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工資、經濟補償金、代通知金等所有費用等共計¥ 元(大寫: 人民幣)。

四、乙方自願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五、其他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解除勞務合同集錦 篇19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平等協商,就終止20xx年1月23日簽訂的《勞務派遣服務協議》達成如下協議:

一、自20xx年2月1日起雙方終止《勞務派遣服務協議》,甲方勞務派遣服務期限至20xx年3月31日。

二、甲方自20xx年4月1日起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該部分勞務人員由乙方整體接收安排工作,建立勞動關係。

三、甲方因終止雙方合作協議而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勞動合同的,乙方承擔該部分與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在派遣期間的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應將20xx年3月31日前勞務人員的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勞務管理費在本協議簽訂後7日內支付給甲方,甲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按實將員工的社保費補繳至20xx年3月31日,從4月1日起由乙方與其建立社保關係。

五、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解除勞務合同集錦 篇20

甲方:________公司(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現上文述及的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後訂立本《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簡稱“本協議書”),本協議書的條款如下:

1、雙方同意,自勞動合同屆滿日20____年9月30日起,甲方終止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之間基於勞動關係的權利和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的最後工作日為20____年09月30日。乙方應不遲於最後工作日將屬於甲方的檔案、物品以及其他各種財產返還甲方並辦妥甲方公司規定的正式離職手續。

3、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相當於乙方_____個月的月工資收入,合計人民幣_______整(¥_____元)。

4、除第三條規定的款項外,甲方無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款項,同時自20____年10月1日起甲方也無需繼續為乙方繳納任何保險費用。

5、若乙方如期按照第2條辦理正式的離職手續並且交還所有屬於甲方的物品、財產及檔案,甲方同意於20____年10月1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第3條的款項。因這些款項應支付的個人所得稅收由乙方承擔,如果甲方有扣繳的法定義務,甲方可以在支付上述款項時直接予以扣繳。

6、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至20____年09月30日終止,甲乙雙方基於勞動關係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已經結清,互無糾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