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村, 居住地: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手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聘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
1、乙方的工作崗位將根據甲方的經營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及其表現進行確認,如有調整或調動,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2、乙方應履行甲方規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乙方到 擔任 工作。
第四條 乙方認為,根據本人目前的工作能力和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合同第二條、
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的勞務。
第五條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守義務的商業祕密主要包括:1、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六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
1、乙方享受的勞務費用:元/月;支付時間每月日;
2、甲方以法定貨幣按月以銀行代發形式支付乙方。
第七條 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有權依法代為扣繳。
第八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2、雙方就結束本合同協商一致的;
3、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在不予服從的同時也沒能與甲方達成和解的;
4、乙方提供的勞務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要求或標準的;
5、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
6、乙方由於健康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的。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法人代表:
住所:
郵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出生時間: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現住址:
郵編:
乙方系甲方自__________公司借用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借用期間各自的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__________公司派往甲方參加__________專案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間,須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乙方如有嚴重違紀行為,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並通知__________公司,由該公司對乙方進行處理。
三、甲方承擔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元/月,每月___日支付上月工資。
四、乙方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按國家規定由其勞動關係所在單位承擔。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協議,均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向對方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以乙方月工資為標準)。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終止本協議,應於協議期滿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本協議自動延續一個週期。
七、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
企業勞務的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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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國家、北京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聘用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為我公司員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種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年,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為_________.3.合同期限至於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__________.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個月內為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職位是__________,向____________報告。
(二)在合同期內,甲方將可能指派乙方於其它職位。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作制度。並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不間斷休息二十四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條第(三)項規定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或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的;
5.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6.為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甲方:
地址:
電話:
電傳:
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
電傳: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總則
1.應乙方聘請,甲方同意從內地選派名勞務人員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勞務人員(以下簡稱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期限為24個月。
3.勞務人員的年齡為至週歲,並具有畢業文化程度。
4.勞務人員須身體健康,須經內地縣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包括肺部x光檢查)合格。女性人員臨赴港前應提交縣級以上醫院的未孕證明。
5.勞務人員須在技術專業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並經乙方考試或其他形式考核認可方可派出,考試或考核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與甲方勞務人員個人之間所簽訂的僱傭合約必須採用香港有關當局規定的標準合約《聘用外地僱員的僱傭合約》,該合約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工資和其他待遇
1.勞務人員與香港當地僱員實行同工同酬的原則。本合同僱傭的勞務人員底薪為:
工種人數每人月工資(港幣元)
2.乙方對勞務人員工資每月結算一次。乙方須以自動轉賬方式將工資直接存入以勞務人員名義開立的銀行賬號內。
3.勞務人員除上述薪酬外,還享有與當地同等職位僱員一樣的獎勵、增薪和其他應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內並無相等的職位,則與其他公司相等職位的本地僱員相等。
4.合同期內,若因企業臨時停產、息業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勞務人員暫時不能工作,乙方須照常支付該期間內的基本工資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資作為代替通知金。
第三條工作時間、休假及加班待遇
1.勞務人員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6天,超時工作,乙方須按香港現行勞工法例及當地同等人員標準付給勞務人員相應的報酬。
2.勞務人員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節、假日。節假日加班與當地僱員享受同等待遇。
3.勞務人員服務滿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第四條勞保福利待遇
1.乙方負責為勞務人員提供適當的住宿,住宿條件須符合香港有關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共同核定。
2.勞務人員由於受僱及在僱傭期內遭遇意外而受傷、患上職業病或發生有關醫療事宜,乙方應負責一切必需的醫藥費及住院費,並支付補償。此條款自勞務人員抵港之日起生效。
3.勞務人員享有與當地人員同等的醫療服務和職業意外、人身意外及職業疾病醫療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現行法例負責購買保險及承擔所需費用。
4.如醫生證明勞務人員因生病或受傷不適宜再繼續受僱,乙方便應將勞務人員遣返並立即通知甲方,並承擔有關費用及傷遣費。
5.勞務人員在合同期內發生意外,乙方須按保險條例負責為勞務人員向保險公司索賠。如意外死亡,乙方須負擔將勞務人員遺體及個人物品運返其居住地的運輸費用。
6.勞務人員工作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由乙方免費提供。
7.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稅收,均由乙方負責申報,按香港現行稅法執行。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在內地初選所需各類勞務人員,安排時間由乙方面試考核;
(2)負責安排核定人員到縣級以上醫院檢查身體,辦理體格合格證明書;
(3)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出境的一切手續;
(4)教育勞務人員嚴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2.乙方責任
(1)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許可等手續並承擔所需費用一千元港幣,此費用自簽約時交付;
(2)乙方負責勞務人員體檢的費用;
(3)乙方負責勞務人員從內地居住地至香港及於合約終止或屆滿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4)負責合同期內對勞務人員在香港期間的管理;
(5)負責勞務人員滿一年後延期簽證費用,該項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香港簽證處當時的規定支付;
(6)負責在規定的14天內安排因停產、息業、破產、或其他原因被解僱的勞務人員返回內地。
第六條勞務人員的責任和人員的更換
1.勞務人員的責任
(1)必須遵守香港現行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合同的條款;
(3)合同期內,不準私自變換工作另行求職或兼職;
(4)不得與任何人發生借貸關係;
(5)合同期滿,必須按時回內地,不準以任何理由滯留不歸;
(6)遵守廠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不準罷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員更換
如發生下列情況,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可以遣返或更換人員:
(1)勞務人員申請與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遊客結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為,不宜繼續工作;
(3)不履行或破壞合同;
(4)懷孕;
(5)因病需長期治療,不能繼續工作。
屬以上(1)~(4)款的情況,如與乙方有關,路費及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如與乙方無關,路費由被遣返的勞務人員自負,屬第(5)款的情況,路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終止和延長
1.本合同於一九九九年月日在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按雙方籤之日起並經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有效期從勞務人員進入香港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續約,甲、乙雙方需提前兩個月協商續訂。勞務人員到期後須返回內地;續約後乙方所需人員,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後不準單方面終止。如單方違約,須支付對方為此而付出的費用並加付工人一個月工資。
4.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雙方可協商終止合同:
(1)香港新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為非法或本合同規定的勞務人員不能繼續受僱;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等)使得合同無法執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況下終止,乙方則負責安排勞務人員回內地並負擔所需費用。
第八條仲裁
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爭議,由簽約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仍不能解決,將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為最終裁決,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甲方代表:(簽章)乙方代表: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派遣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借用係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係,與乙方為勞務關係。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借用費係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後,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並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為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
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於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於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九)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遣員工遵守中國政府頒佈的稅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十一)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並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十二)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絡。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於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為準。
第十條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為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補償費中包含派遣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三)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徵求甲方意見後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並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為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並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四章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乙方須於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於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後,於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元,並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為,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300%;
第五章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後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並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係,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六條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文寫成,每種文字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字和文字一份,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字出現矛盾時,以中文字為準。
第七章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乙方:
代表簽章:代表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法人代表:
住所:
郵編:
乙方:性別:出生時間: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現住址:
郵編:
乙方系甲方自公司借用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借用期間各自的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被公司派往甲方參加專案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間,須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乙方如有嚴重違紀行為,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並通知公司,由該公司對乙方進行處理。
三、甲方承擔乙方的工資,標準為元/月,每月日支付上月工資。
四、乙方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按國家規定由其勞動關係所在單位承擔。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協議,均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向對方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以乙方月工資為標準)。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終止本協議,應於協議期滿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本協議自動延續一個週期。
七、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籤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籤或蓋章)乙方(籤或蓋章)
協議編號:
甲方:公司
住所:
郵編:
聯絡電話: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郵編:
聯絡電話:
第一條協議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試用期為天。
第二條工作內容
乙方在協議期內由甲方派往,工作崗位由所派往的單位負責安排與調整,乙方願意服從。
第三條勞務報酬
乙方的勞務報酬由所派往的單位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確定具體標準,該標準不低於市最低工資,由所派往單位直接支付乙方,或先支付甲方,再由甲方每月6日支付乙方。
第四條甲方的責、權、利
1.負責要求所派往的單位為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必需的工作條件;
2.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所派往單位的工作規定;
3.負責對乙方違反甲方和所派往單位工作規定的行為作出相應處理。
第五條乙方的責、權、利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和所派往單位的各項工作規定;
2.維護甲方及所派往單位的聲譽及正當利益,如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及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由所派往的單位承擔;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待遇由乙方商原企業承擔。
第六條協議的解除、終止與續延
1.試用期內甲、乙雙方均可隨時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
2.協議期間,雙方均可解除本協議,但應提前7日通知對方。未提前通知的,每延遲一日,須向對方支付一日的違約金,標準為乙方的日工資;
3.協議期滿,雙方均可終止本協議;若均無提出異議,本協議自動逐月續延。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
1.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協議時,應書面送達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作出書面答覆。
2.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變更協議有關內容,變更後的協議或協議附件由雙方簽有效。
3.雙方協商不一致,本協議即行解除。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勞務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乙方受損情況賠償;
2.乙方在協議期內擅自離職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籤或蓋章):乙方(籤或蓋章):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
第一條 協議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試用期為______天。
第二條 工作內容
乙方在協議期內由甲方派往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由所派往的單位負責安排與調整,乙方願意服從。
第三條 勞務報酬
乙方的勞務報酬由所派往的單位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確定具體標準,該標準不低於市最低工資,由所派往單位直接支付乙方,或先支付甲方,再由甲方每月_______日支付乙方。
第四條 甲方的責、權、利
1.負責要求所派往的單位為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必需的工作條件;
2.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所派往單位的工作規定;
3.負責對乙方違反甲方和所派往單位工作規定的行為作出相應處理。
第五條 乙方的責、權、利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和所派往單位的各項工作規定;
2.維護甲方及所派往單位的聲譽及正當利益,如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及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由所派往的單位承擔;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待遇由乙方商原企業承擔。
第六條 協議的解除、終止與續延
1.試用期內甲、乙雙方均可隨時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
2.協議期間,雙方均可解除本協議,但應提前_______日通知對方。未提前通知的,每延遲一日,須向對方支付一日的違約金,標準為乙方的日工資;
3.協議期滿,雙方均可終止本協議;若均無提出異議,本協議自動逐月續延。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
1.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協議時,應書面送達另一方,另一方應在5日內作出書面答覆。
2.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變更協議有關內容,變更後的協議或協議附件由雙方簽字有效。
3.雙方協商不一致,本協議即行解除。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勞務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乙方受損情況賠償;
2.乙方在協議期內擅自離職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
甲方:
法人代表:
住所:
郵編:
乙方:性別:出生時間: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現住址:
郵編:
乙方系甲方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借用人員。根據《民法典》,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借用期間各自的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公司派往甲方參加××專案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間,須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乙方如有嚴重違紀行為,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並通知××公司,由該公司對乙方進行處理。
三、甲方承擔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元/月,每月____日支付上月工資。
四、乙方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按國家規定由其勞動關係所在單位承擔。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協議,均須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向對方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以乙方月工資為標準)。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終止本協議,應於協議期滿前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本協議自動延續一個週期。
七、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用人員勞務協議(樣式一)
甲方:
法人代表:
住所:
編碼:
乙方:
法人代表:
住所:
編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員工派往乙方參與_________專案管理工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員工__________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派往乙方參加_________專案的管理工作。
二、甲方員工________在乙方工作期間,須遵守乙方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的管理,完成乙方交給的工作任務。該員工如有_____行為,乙方可將其退回甲方,由甲方進行處理。
三、乙方承擔甲方員工_________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元/月。每月_______日支付上月工資。
四、甲方承擔其員工________的各項社會_____費用,併為之辦理繳納手續。
五、甲方員工________若提出離職,應提前___日書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否則,應向乙方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應提前___日通知對方。協議期滿前一個月任何一方未提出終止合同意向,本協議自動延續一個週期。否則,協議期滿本協議即行終止。
七、本協議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範本 合同編號:____ 甲方:____ 法人代表:_______ 住所:____ 編碼:_______ 乙方:____ 法人代表:_______ 住所:____ 編碼: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員工派往乙方參與__XX專案管理工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員工___自_XX年____月____日至_XX年____月____日派往乙方參加__XX專案的.管理工作。
二、甲方員工_在乙方工作期間,須遵守乙方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的管理,完成乙方交給的工作任務。該員工如有嚴重違紀行為,乙方可將其退回甲方,由甲方進行處理。
三、乙方承擔甲方員工__的工資,標準為_XX元月。每月____日支付上月工資。
四、甲方承擔其員工_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併為之辦理繳納手續。
五、甲方員工_若提出離職,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否則,應向乙方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應提前____日通知對方。協議期滿前一個月任何一方未提出終止合同意向,本協議自動延續一個週期。否則,協議期滿本協議即行終止。
七、本協議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 _XX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 _XX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
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型別: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聯絡人: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管理和專業技術類/工人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點:。
(五)除臨時性工作或者短期學習培訓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或單位工作和學習培訓,應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元/月;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日(或第周)發放上月工資。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年/季/月)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並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
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民法典》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民法典》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八、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
無法解決的,可以向就近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約定事項:
(1)甲方要求乙方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勞動紀律和相關管理制度。
若有違反,將按甲方相關條款進行處罰,嚴重者進行開除或辭退,或者通過有關法律部門,要求反補償。
(2)當乙方工作滿半年時,甲方為乙購買社會保險。
(3)當出現如下情況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無任何補償: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甲方(用人單位):地址: 電話:法定代表人: 郵編:
乙方(招用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現居住住址:郵編: 戶口所在地: 郵編:
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方招用乙方為勞務派遣工,派遣乙方到 (以下簡稱丙方)工作,經雙方平等協商,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 年,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約定試用期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派遣乙方到丙方( )工作,工作地點為 平陽縣 ,具體崗位(工種)為 ,該崗位(工種) (有或無)接觸粉塵或放射性物質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有或無)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乙方遵守丙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忠於職守,服從丙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積極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根據丙方的工作安排,乙方實行 工時制度(標準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丙方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條件和必需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丙方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五、勞動報酬
1、試用期間的工資約定為 元/月;試用期滿後月工資為 元以上,獎金按丙方規定考核由甲方代發;
2、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及各類補貼、津貼,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以及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3、乙方工資、獎金等發放清單需丙方提供,由甲方造冊代為發放;
4、每月工資支付期限為 15 日前,遇休息日和節假日提前支付。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遵守《全國職工守則》及丙方依法制定的各項具體內部管理制度,服從管理。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1、乙方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被丙方退回甲方的,由甲方與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2、乙方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
3、乙方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4、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5、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內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6、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能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利益。
7、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九、經濟補償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方解除和終止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的,應按規定由丙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2、由於甲乙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違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損失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按規定,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十、乙方在職期間,由丙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後,在丙方未滿服務年限(服務年限為 1 年),由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按丙方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分攤支付違約金。
十一、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被派遣到丙方工作期間,由丙方統一管理。期間乙方若發生工 傷事故,按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處理;若有違法亂紀行為被處罰的,概由乙方自行負責,並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在被派遣期間若違反丙方崗位職責或違規操作給丙方造成經濟損失和損害名譽的,按丙方的經濟賠償規定處理,由乙方本人負責賠償。
十二、本合同條款以及約定的其他事項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相牴觸的,均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並對合同規定條款作相應修正。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或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四、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乙方確定下列地址 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該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十六、本合同須用鋼筆填寫,不得塗改。本合同一式三份,經勞動行政部門備案後,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丙方(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合同期限
因公司業務所需,甲方同意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本合同有效期為兩個月,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終止。
第二條勞務報酬
甲方將支付乙方勞務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月,並依法代為扣繳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社會保險
甲方將不負責乙方相關社會保險金的交納。
第四條乙方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雙方就解除本合同協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的。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僅需提前一週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七條本合同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八條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九條依據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時間: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系甲方自__________公司借用人員。根據《民法典》,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借用期間各自的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__________公司派往甲方參加__________________專案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間,須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乙方如有嚴重違紀行為,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並通知__________公司,由該公司對乙方進行處理。
三、甲方承擔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元月,每月____日支付上月工資。
四、乙方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按國家規定由其勞動關係所在單位承擔。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協議,均須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向對方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以乙方月工資為標準)。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終止本協議,應於協議期滿前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本協議自動延續一個週期。
七、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
甲方:
法人代表:
住所:
郵編:
乙方:
性別:
出生時間: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現住址:
郵編:
乙方系甲方自_________公司借用人員。根據《_____》,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借用期間各自的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_________公司派往甲方參加_________專案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間,須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乙方如有_____行為,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並通知_________公司,由該公司對乙方進行處理。
三、甲方承擔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元/月,每月___日支付上月工資。
四、乙方的各項社會_____費用,按國家規定由其勞動關係所在單位承擔。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協議,均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向對方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以乙方月工資為標準)。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終止本協議,應於協議期滿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本協議自動延續一個週期。
七、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