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為搞好甲方酒店的經營管理,甲方聘任乙方擔任甲方所屬酒店的 一職,負責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甲方聘任乙方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為 年,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管理權
甲方授權乙方在接受聘任期間,對酒店經營管理有必要的決定權和指揮權,乙方可代表酒店對外簽署與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有關的檔案、合同,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乙方因管理酒店而產生的一切權利與業務均歸屬於甲方。
第三條 年營業額
在本合同中,“營業額”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裝置所有的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甲方要求乙方每年完成的酒店營業額為人民幣 萬元,自酒店正式營業之日算起。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
1.主持酒店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並向甲方報告工作;
2.制定酒店內部管理機構設臵方案;
3.制定酒店的基本管理制度;
4.制訂酒店的具體規章;
5.制訂酒店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制度,參與酒店職工的聘用、培訓和解聘;
6.協助做好酒店工商、稅務等各種證照的辦理、年檢等工作;
7.協調酒店的各種外部事務,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並對因此而產生的各種費用作必要的記錄與說明。
第五條 乙方應禁止的行為
1.不得利用職位謀取私利;
2.不得將酒店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3. 未經甲方授權,不得以酒店的名義對外簽署財產擔保合同及財產擔保檔案;
4.不得從事其他違反法律規定和甲方明確反對的行為。
第六條 乙方的薪酬
乙方薪酬由崗位年薪、通訊費、經營獎勵三部分組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按每年 萬元人民幣的基本崗位年薪付給乙方薪酬,
支付方式: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崗位工資 元,另加通訊費每月 元,每月工資和通訊費在次月6日前支付。年薪餘下部分(扣除12個月已經支付的崗位工資)視乙方完成任務的情況在合同考核之日結算。 2. 經營獎勵和處罰
甲方承諾在乙方管理酒店期間,在合同考核之日,乙方超額完成規定的年營業額,除足額支付乙方基本年薪外,甲方另獎勵乙方超出規定的年營業額部分的 %。若乙方未完成規定的年營業額,甲方從乙方的年薪中扣除 元后,餘下部分再付給乙方 。
第七條 福利
為便於工作和休息,甲方為乙方在酒店提供基本的住宿和工作場所,工作場所應配備電腦、印表機和傳真機等辦公裝置。
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全額承擔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並按當地當年100%按時繳付。
乙方每月享受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每月 天的休假,並根據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休假時間。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產權屬甲方所有,乙方無權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酒店的財產。
第九條 日常性的經營支出由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人簽字。單筆費用超過 元的,須徵得甲方的批准。 元以上的固定資產添臵或重大合同需經甲方批准方可添臵或簽署。
第十條 甲方有權瞭解和知曉乙方所實施的管理工作,並提出意見和建議,使經營和資產本身得到良性發展。
第十一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根據違約程度要求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但乙方已盡一個管理人應盡的義務仍不能達到本合同相關條款對乙方的要求的,不視為違約。
第十二條 若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合同,應一次性支付 元給乙方作為對乙方的賠償
第十三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後,可以用書面形式進行補充或修改。合同的補充或修改檔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立即生效,共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