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護企業和勞動者合法權益,依法確定勞動關係,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任務完成時止。完成任務的標誌是。
(二)、試用期為 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 乙方的工作地點 :。
根據崗位責任要求,乙方要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以其全部時間與精力來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後,不得同時受聘其他公司或個人(包括不得兼職),只有在甲方指派或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才可以在其他用人單位從事兼職行為,否則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並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償金。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按照規章制度及考核結果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晉升與降職。
乙方不適應本崗位工作或對本崗位工作不能勝任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並有權按照乙方新崗位確定乙方工資標準,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乙方依然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基本工資為 元(試用期基本工資為 元),是計算加班工資等非基本工資勞動報酬的唯一基數,不低於當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由公司按崗位性質決定基本工資數額,公司有權按考核結果調整崗位及相應的基本工資,每月發放;但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即基本工資不包括下列各項(下列各項不作為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一)績效獎、年終獎以及業務提成等;(二)無確定支付週期的勞動報酬,如一次性獎金、津貼、補貼等。(三)各類補貼、全勤獎、津貼、獎金、工資工齡等除正常工作時間外的各種工資及福利待遇。
(三)加班費:在經過無加班工資36小時加班後,員工如還有通過正常程式經批准後的加班的,則以基本工資為基數,結合考勤上的加班時間計算平時、公休、法定節日加班費,按每月發放。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五)乙方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甲方因暫時經濟週轉困難或不可抗拒力,不能按照上述規定時間支付工資報酬的,應當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並明確支付的日期。
因工資計算標準不明確或計算方式不當造成甲方少付乙方工資的,或者乙方拒絕領取的,不屬於無故拖欠或剋扣工資。
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屬於無故剋扣行為:
1、 甲方依法代扣代繳乙方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的;
2、 甲方依法代扣代繳的應當由乙方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
3、 法院判決、規定中要求甲方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可以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的。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四)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規章制度給予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甲方可以分情況根據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法律、法規給予處分或經濟處罰:
1、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工作任務或銷售任務的;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3、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規章指揮,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4、有貪汙盜竊、職務侵佔、販私以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
乙方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由於乙方違法行為或不良社會行為而給甲方形象造成巨大傷害的,甲方可根據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對乙方予以相應的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字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簽名)年 月 乙方: 日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職業病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創造符合國家和地方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乙方獲得職業衛生保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中毒及其後果、職業中毒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乙方。甲方必須採取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併為乙方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耐酸耐鹼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帶、防毒口罩、面具、 、 等。
第九條 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乙方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指導乙方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裝置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十條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每月提供勞動保護特殊津貼 元。
第十一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凡從事國家規定需持證上崗的特殊工種(崗位),乙方上崗前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能上崗作業。
第十二條 乙方依法享有職業衛生保護的權利。
第十三條 乙方有權對甲方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乙方從事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存在威脅生命或者身體健康的情況下,有權通知甲方並從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險現場撤離。甲方不得為此而取消或者減少乙方在正常工作時享有的工資、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學習和掌握有關的職業衛生知識,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裝置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發現職業病危害隱患應當及時報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六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七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 條中明確。
第十八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二十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二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 元。從事有毒、有害崗位每月(日)生活保健津貼為 元。
第二十二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六條 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八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①
②
③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三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一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五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八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一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二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三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四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六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七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四十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五十條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 他
第五十二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五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生效日期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三、勞動報酬
每天工作____小時,上四天白班休息兩天,上四天夜班休息兩天。第一個月為實習,工資____元,轉正後,月工資____~____元。多勞多得。
四、勞動紀律
乙方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怠工,有事請假要經老闆同意,無故遲到一次罰款____元,無故曠工一天,罰款____元。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得牴觸老闆安排的任何工作。每天下班後搞好自己工作臺衛生。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五、其他
乙方籤合同時交押金1000元,三個月後全部退還。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招聘方:_____________ 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
第一條 協議期限
協議生效期限為___個月,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以招聘形式選擇乙方,乙方自願形式到甲方工作。
2、乙方負責餐廳、廚房安全、防火、衛生工作,不得有外人隨意出入廚房重地,否則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3、乙方負責廚房食品的安全衛生,不得發生食品中毒等事件,如發生食品中毒等事件由乙方負責。衛生防疫部門來檢查,如果達不到衛生防疫部門要求,乙方及按要求改正,並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責任。(硬體設施除外)
4、乙方在工作期間應盡職盡責,在菜品,食品花樣上不斷推陳出新,滿足不同顧客的要求。
5、乙方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在工作中愛護裝置、節約能源,避免浪費。做出物美價廉,搭配合理,營養豐富,色、香、味俱全的高品質菜品。
第三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__定本酒店各項具體規章__度。
2、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__定的各項規章__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酒店相關規章__度,給予紀律處分、經濟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協議。
第四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為: 元/月
2、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於次月_____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可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若甲方推後半個月未發放工資,視為違約。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除支付乙方工資外,負責乙方職工餐的提供,及_____________________,除此不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第五條:勞動紀律
1、如乙方終止協議,必須提前半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可辦理終止手續。
2、如果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損失,乙方加倍賠償甲方損失。
3、乙方要自覺維護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條例及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__度。乙方觸犯甲方規定的相關__度,甲方有權對其予以警告、處罰、直至辭退。
4、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協議終止時,心得體會範文甲方得結清乙方的工資,且乙方不必補償協議期內的培訓費。
第六條:其它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姓名):
簽約代表人:
號碼:號碼 :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甲 方:
甲方地址:
乙 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二、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於 20xx 年 2 月 5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20xx 年 2 月 5 日止。本合同於 20xx 年 6 月 20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
2、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工作。
3、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4、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5、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6、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7、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勞動報酬
8、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9、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六、保險福利待遇
10、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1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1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13、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14、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5、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16、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17、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1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19、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0、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17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2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2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20條、第21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3、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2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在試用期內的;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5、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6、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27、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8、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9、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30、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己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31、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3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3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3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35、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6、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3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甲方: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本協議於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年___月___日起,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1、專案名稱:(公司指定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地點:(公司指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內容:負責工程合同的實施,是專案經營、施工和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專案工期、質量、安全、進度、成本、機械、材料、分包、文明施工和貫標等負有直接責任。同時接受甲方對工作成果的考核處理。
三、雙方工作職責
(一)甲方職責:
1、甲方為工程中標承包單位,協助乙方全面改選承包合同,辦理一切有關工程承建的業務事宜,並協助乙方協調同業主、設計及其他管理部門的工作關係。
2、負責解決工程專案施工所需人、財、物的調配、供應。保證工程所需資金,及時支付工程費用,幫助乙方及時解決施工中所遇到的疑難問題,監督有關部門做好對工程各項服務工作,使之全面實施工程合同中對業主的各項承諾,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3、幫助乙方建立工程成本臺賬,工程專案的成本核算。負責專案部費用開支,工程總分包結算,工程款項等往來業務。
4、對乙方經營管理該專案過程中的施工質量、工程標準、工程進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人事安排、勞務使用、經濟分配等進行協調、監督、檢查、處罰。
5、嚴格改選經營承包合同,兌現承包獎罰。
6、甲方於每月____日支付上月工資(工資週期為每月____日-____日)。
(二)乙方職責:
1、專案全過程
從開工準備到竣工驗收、結算完成和工程保修,負責專案全過程的實施,負責工程專案正式開工前的一切施工準備工作。按計劃組織實施專案的工程建設,對專案的工程建設進行全面管理、過程監督,保證優質、高效完成建設任務。
2、協調對外關係
代表甲方全面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協調同業主、設計單位、及其他管理部門的工作關係,代行甲方做好工程總包管理工作及各分包單位的協調管理工作,履行工程總包合同條款。做好工程部對外的聯絡、交往,負責協調工程建設相關各方的業務關係。
3、現場指揮管理
1)負責並主持專案部全面工作,健全專案部的現場指揮、經營管理等各種規章制度。指導和督促專案部管理人員及各班組人員做好本職工作。
2)組織專案的施工例會、碰頭會,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處理和解決設計、施工、質量、驗收等環節出現的技術難題,從技術上提出降低工程造價和成本費用的措施,降低建設成本。負責處理現場突發的有關重大問題。
3)組織編制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計劃和組織實施,並向上級部門報告計劃的實施情況,組織編制年度工作總結;參加對重大質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事故整改方案。
4)負責辦理工程施工中的一切工程技術資料簽證手續,填報各類報表資料。
5)參加圖紙會審、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重大施工方案的討論和審定,審定設計方案、設計圖紙和設計檔案,主持技術會議,審定主要材料及裝置的選型,稽核重大設計和工程施工合同,對專案設計方案和工程建設的重大技術問題進行稽核把關。
6)對工程進行跟蹤檢查,及時瞭解、發現、處理問題,督促、指導做好工程管理、技術管理及工程技術資料的收集、歸檔工作。負責對部門內各項工作的佈置、檢查和落實,檢查和考核本部門員工的工作,客觀評價其表現,並對員工的教育、培訓提出獎懲、使用建議。
7)組織對重要分項工程、隱蔽工程、結構試驗的驗收並進行稽核,參加對重大施工技術問題的攻關和解決;組織審查竣工資料,參加工程初驗,組織竣工驗收,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損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5000元以內全額承擔,5000元以上部分承擔50%(但其總額不超過30000元)。
4、採購簽約及人事權認真簽訂各項分包合同及責任合同,如採購、分包、租賃等,組織與承包商、供應商進行合同洽談等工作。調配本工程現場人力、物力、財力、施工隊和優先使用公司其他工程範疇的資源,對工程現場有物資租賃、成本控制、計酬分配等權利。
5、安全責任
1)明確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與施工隊訂立相關約定,有必要時簽訂協議。
2)負責主持現場安全施工工作,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負責領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工作,主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裝置的驗收。發現裝置、設施的不正常情況應及時採取措施。對專案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3)對現場任何安全事故,承擔甲方全部責任的5%。
6、嚴格執行上級有關規章制度,接受甲方有關部門的工作檢查、監督。
四、勞動報酬
1、乙方代表甲方對施工現場進行指揮控制,全面管理專案部各項工作,根據乙方的工作性質實行月薪制,乙方的月薪定為稅後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薪資包含通訊費、交通費、社保、加班工資,其個人所得稅由公司繳納。
2、乙方其他與工作相關的工作費用,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實報實銷。
3、甲方視乙方工作完成情況,可在勞動報酬以外給予工程利潤酌情獎勵。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投訴。
4、甲方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滿足乙方工作和生活的需要。
5、甲方原則上實行8小時工作制,每月休息兩天,但可根據工程施工的特點,視具體情況調整,休假不得影響工程順利進行。
六、勞動紀律
1、甲方將公司制訂的有關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有違法、違紀行為、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給予其相應的處罰;情節嚴重,甲方有權單獨解除勞動合同,如有違法行為將移交司法機關。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嚴格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辦理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手續。
2、本合同依法訂立後,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甲方總部設定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工作地點由甲方指定。
2、甲方因工作需要,或組織機構的設定發生變化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時,應與乙方協商一致;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甲方因上述原因做出的工作調整。
3、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本著友好的原則進行協商解決。
2、協商解決不成的可直接向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生效後必須嚴格遵守.
2、如甲方違約的承擔2萬元違約金給乙方,如乙方違約的,扣除保證金2萬元作違約金給甲方。如乙方中途停工、合同反悔、中途無故聯絡不上的,甲方將視為乙方違約並放棄前期所做工程的一切費用及保證金2萬元作為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尚欠工人工資及材料款的由乙方自己支付並自行承擔一切損失及費用。
甲方:(簽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_年___月___日
為明確用人單位(以下稱甲方)和職工(以下稱乙方)的權利與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 天),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地點從事崗位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
2、乙方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和質量。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安排工作時間,並執行國家規定的休息休假制度。
四、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的工資標準為元/月(試用期工資為元/月),甲方於當(下)月日前支付清楚。
2、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並嚴格執行當地政府有關最低工資規定。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工作的,應按規定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4、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勞動保險,政策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甲方可逐月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以及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等待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6、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相關待遇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生產流程和操作規程,制定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標準,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2、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3、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勞動紀律、業務技術、安全衛生等方面的知識教育和培訓。
六、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期滿時即終止執行。如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簽訂變更協議。
①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乙方須退出原工作崗位,做其他安置的;
②調整工作崗位或重新核定勞動報酬標準的;
③其他原因足以影響本合同全面繼續履行的。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是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簽訂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②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③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④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⑤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簽訂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⑥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勞動紀律和違約責任
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2、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相應賠償。
八、雙方協商補充條款
九、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國家規定應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的,甲方應按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中發生爭議,可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凡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
4、本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勞動合同鑑證機關備存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鑑證時間:
勞動合同範本
編號:
(固定期限)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型別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注: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4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
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
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至 日之間。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八、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資訊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洩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企業):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
部門: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在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的勞動合同書的基礎上續簽勞動合同書,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並對原勞動合同書的部分內容修改如下,其他約定按原勞動合同書履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與原勞動合同書一同儲存。
甲方:(蓋章) _______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
聘用方:__________ 簡稱(甲方)
受聘方: 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協商、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商定,乙方作為甲方公司的全職外貿業務員。雙方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聘用內容: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公司外貿業務員。
二、聘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聘用期為_____ 年期限合同。(試用期為_____個月)試用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均未有終止本合同書面通知時,即視為延長本合同有效期一年,無須辦理續約手續,以後期滿類推,除另有補充合同外。如甲乙雙方其中任何一方不再續約時,則須於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
三、 雙方責任及義務:
(一)甲方責任與義務
1、按乙方業務開拓需要,提供宣傳資料和相關證件。
2、每週閱覽乙方的工作日記,對相應的業務關係或程序進行指導,協助乙方完成業務目標。
3、負責乙方所接業務的設計工作。
4、負責所有外貿訂單生產、包裝、檢驗、報關、售後工作。
5、努力控制、降低產品成本,確保其產品價格適合市場一般需求行情,在競爭、投標中其產品價格應是同行中的較有競爭力價格。
(二)乙方責任與義務
1、努力開展業務,開拓市場,完成任務目標。
2、做好工作日記,記錄每天的行程與拜訪的客戶資料,作好次日的行程或工作安排。
3、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企業、品牌形象及商標權,不得做出有損公司形象或利益的行為。
4、嚴格保密甲方設計方案及生產技術,在業務過程中,對操作專案有保密責任,不得向任何人洩露商業資料,嚴格執行國家商業機密相關條款,違約者每次將賠償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違約金。
5、按訂單規定準時收回貨款。
6、公司提供的設計方案或技術資料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留給客戶或借給客戶
7、招待客戶費用,應向公司提出申請,未經公司批准的招待費用,由業務員自理。
8、全程負責與客戶訂單的業務跟單工作,按訂單規定保質、保量、準時完成與客戶的收發貨工作。
9、鞏固老客戶,開發新客戶,代表個人更代表公司,對客戶有禮貌,善待客戶的意見與投訴,並及時向公司傳遞資訊,建立良好的客戶群體與客戶關係。
10、與甲方正式簽署本合同後,在本合同合約期限內,乙方不得和任何與甲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合同內容的合作,不得有炒單其它公司的行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取消其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人民幣( )萬元。
四、 合作形式
(一)乙方作為甲方的外貿業務員,按甲方制定的市場執行模式及要求,在國際市場承接企事業單位、政府機構、社會團體的接單簽單業務。
(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與提成如下:
1、乙方底薪為人民幣____________/月
2、乙方的銷售提成為貨款______‰
(三)為便於乙方拓展市場,甲方向乙方提供相應的銷售平臺(如阿里巴巴、國內國際展會、ECVV等)。但乙方若在合同期限之內,提出辭職(非不可抵抗因素或客觀因素)。則須承擔相相應的違約責任,對於在公司工作期間接受的培訓,參加展會,學習深造等產生的費用須予以承擔。
五、 工作時間、工資、提成發放日期:
1. 執行標準工時制,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因為和國外存在時差的問題,晚上需要加班2個小時左右。工資發放日期為每月15日支付上個月的基本工資;
2、提成發放日期為收到貨款年底支付
六、合作合同的終止
1、乙方違反本協議相關條款,並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7天內未能糾正過失。
2、乙方自身的錯誤不同程度損害了甲方有關聲譽,或在承接業務過程中,直接或間接損害了甲方商標的合法性和專有性。
3、依法終止合同後,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保密賠償金人民幣( )元。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譽開展任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關責任,乙方每次將賠償人民幣五萬元違約金。
六、合同的未盡事宜,以及針對本合同內容的完善,雙方可作“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多份“補充協議”之間有矛盾之處,以時間靠後的為優先解釋順序;
七、本合同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補充協議
本人承諾對以上內容確認無誤,並嚴格遵守合同及協議之條款。如有違約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違約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組織機構程式碼: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1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起至 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止,期限為 天。
第2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第3條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種與甲方招聘要求有關的證件的真實性,如提供不真實的證件或偽造簡歷,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第4條 甲方根據業務經營需要,可臨時性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乙方臨時性工作任務,但時間不超過 個月。乙方完成臨時性工作任務後,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乙方如要求留在新的崗位,則必須與甲方協商,經得甲方同意後可變更勞動合同。
第5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崗位職責要求
第6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工作地點。
第7條 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全體職工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8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加點和法定節假日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9條 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間的職務發明創造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對乙方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10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11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12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公司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13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
第14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按以下標準發放:
①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薪(含職務和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保險金) 元,年終固定獎金 元,年終浮動獎金0至 元;
②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薪(含職務和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保險金) 元,年終固定獎金 元,年終浮動獎金0至 元;
③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薪(含職務和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保險金) 元,年終固定獎金 元,年終浮動獎金0至 元;
協定事項:
(1)如乙方洩露待遇情況,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沒收應付乙方全部年終獎金。
(2)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拒絕發放任何獎金。
(3)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計件工資制度執行。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40條中明確。
第15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之前,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標準並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16條 甲方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公司制度予以支付加班工資。
第17條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或甲方的規章制度支付乙方工資。
第18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19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 確認已接受甲方的公示並理解和接受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第20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21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22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23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24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①崗位技能:
②管理要求:
③合作意識:
④員工心態:
⑤其 它:
2.嚴重(具體情形參見甲方獎懲管理條款)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具體情形參見甲方獎懲管理條款)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25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 26條 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者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或者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2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法律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28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29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30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若甲乙雙方就補籤或續訂合同問題無法達成一致而繼續存在勞動關係的,視同合同延續,期限從到期之日起最長不得多於 個月。視同延續期限到期時如雙方仍未簽訂新勞動合同,則視同甲乙雙方自願解除勞動關係。如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31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本合同終止。
第32條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33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違約賠償費 元。
第34條 保密協議
1.甲方固有的和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建立的經營渠道、業務客戶、人力資源、軟體技術、經營模式、經濟合同等經濟資訊或情報和經營業務、管理技術方面的業績或聘用期間所產生的職務作品,其智慧財產權,根據勞資雙方有償服務原則,均權屬於甲方所有的企業資產和機密。乙方必須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向外透露;並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祕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利,違反本規定乙方需承擔法律責任並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2.對甲方的企業資產和機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本職工作範圍之外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包括採取以轉讓、授權他人、洩密等形式的非法使用,否則視為乙方違規。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和其他方面的損失,甲方享有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和要求經濟賠償的權利;
3.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在其他企業兼職;不得為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有損本公司利益的活動;不得擅自以甲方名義同第三方訂立合同或進行交易;
4.乙方調離甲方或合同期滿,乙方應把所有的有關商業祕密的資料移交甲方,同時承擔不向外洩露商業祕密的義務。
5. 乙方保證在兩年內不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工作,並不得在同類競爭企業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第35條 在保密合同期內,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 元作為保密費。
第36條 乙方違反競爭競業限制約定的,除賠償因此給甲方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以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數額為甲方己經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數額的兩倍。
第 37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38條 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如有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相牴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39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40條 其它約定:
乙方因個人發展需要,且有正當理由,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辭職申請,經甲方同意,可以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因特殊情況,如季節性經營、重大經營調整、重大專案投資、不可抗力因素等導致甲方無法及時支付工資時,乙方予以諒解,同意甲方拖欠部分工資,但最多不得拖欠三個月。在此期間,甲方應發放基本生活費用。
甲 方: (蓋章) 乙 方:
法人代表:
日 期: 日 期: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地址
人力資源部門電子郵件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聯絡電話
個人電子郵件地址:
工作電子郵件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乙方確認:本條所填寫的聯絡方法是自己的有效聯絡方法,甲方就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事項向乙方發出通知或其他法律檔案的,以該聯絡方法為有效地址,上述地址變化的,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向該地址發出通知即視為甲方已經送達,因地址不實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送達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期間,甲方向乙方工作電子郵件地址發出的通知也視為有效通知。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期間,乙方從工作電子郵件地址向甲方人力資源部門電子郵件地址發出的通知也視為有效通知。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本合同終止日後,如雙方未達成書面協議,乙方不得繼續在甲方處工作,乙方擅自繼續工作的,視為乙方強制提供服務,甲方不受該服務的約束,但甲方追認的除外。
乙方屬於(不屬於)特殊崗位,乙方在上述合同期間承擔了重要工作任務的,合同終止日後,在甲方提出要求的情況下,乙方應根據《工作任務書》的約定完成工作事項,本勞動合同自動順延到工作任務完成之日。本順延並非新簽署勞動合同的行為。在《工作任務書》下達時,乙方無法接受該任務的,應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作出乙方待崗的決定。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表現,可以根據企業規章制度規定的程式調整乙方的崗位,或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表現安排待工待崗,新崗位和待工待崗期間的管理和報酬,雙方同意按企業規章制度執行。乙方不同意的,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
為 (全國出差) 。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區域,乙方不同意的,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本合同、崗位聘用協議 以及附件《乙方工作要求(崗位職責)》的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 工時制度。乙方加班應優先進行補休,在本協議解除前,乙方應進行補休。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請假制度根據法律和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可根據其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工資分配形式及工資標準,適時調整乙方工資,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最低不得低於轉正工資的80%;甲方每月以下發薪金的形式,在每月上旬核發乙方上月工資,工資按實際出勤計發,具體標準按甲方的薪酬標準執行。
第十條 甲方將為乙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乙方的收入在考慮到下列因素後,甲方可以隨時進行調整,但如果乙方無法接受調整後的工資待遇,可以隨時終止本合同。
1、公司的經營情況;
2、公司所在地區當時的經濟狀況和物價的變化;
3、乙方能力與技術水平的提高程度及工作業績;
4、乙方的崗位、職級變化。
第十一條:本崗位工資標準按企業同等職位水平參考計算,詳見《員工起薪單》。
第十二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待崗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企業規章制度 執行。乙方待工、待崗和復工的程式按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按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八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按以下規定執行,以下規定以外的其他情況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強行性規定執行。
甲方支付補償的情況:
(一)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因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勝任工作且經培訓或者調崗後仍然不能勝任工作,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企業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企業未能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企業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所謂不能勝任工作,係指乙方一個月內連續兩次被主管領導以書面形式下達糾正通知的。
(四)甲方因破產、撤銷或提前解散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合同期滿後本合同終止的,但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條件續訂勞動合同時,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依法進行經濟性裁員的。
甲方不支付補償的情況:
(一)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二)合同期滿後本合同終止時,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
(三)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而終止勞動合同時;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五)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六)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所謂嚴重,係指乙方違反企業規章制度中關於的“應當”、“應”、“不可”、“不得”、“禁止”、“嚴禁”或其他限制性表述的規定。
(七)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八)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九)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乙方填寫虛假入職登記表資訊,或未能及時更新職工登記表資訊的行為,系對甲方的欺詐。
(十)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甲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鑑於本單位目前沒有工會,且乙方並非某工會會員,乙方同意在工會合法成立前,甲方可通知企業監事。)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未辦理工作交接導致甲方轉移手續客觀上無法完成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以下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補足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1、辦理工作交接的開始時間為:乙方離職前 30 日( 年 月 日)
2、辦理工作交接的場所為: 甲方辦公室
3、工作交接的接受人由甲方另行通知乙方。
4、乙方未按以上日期前往以上地址辦理工作交接的,視為違約。因未辦理工作交接導致甲方損失的,按《保密協議》處理。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1、乙方已經仔細閱讀本合同,且瞭解合同內容和含義,仍有疑問的,乙方可自行諮詢自己聘請的法律工作人員。
2、乙方已瞭解甲方處的規章制度,同意並願意遵守這些規章制度的規定,並願意遵守甲方經理辦公會議會同監事會今後制訂的規章制度。本合同與企業規章制度均是甲乙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存在衝突時,以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為準。
3、乙方收到本合同時,有義務簽收合同收據。
4、如乙方屬於應負保密或競業禁止義務的人員,應按《保密協議》的約定履行相關義務,保密協議的有關約定可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制訂。
5、企業規章制度的釋出,乙方同意以工作電子郵件或書面方式釋出。
6、關於智慧財產權的約定:
對於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而形成的職務作品(包括產品設計圖、外觀設計、設計草圖、模型產品、 以及其他文字、圖形、影像、電子資料文件等作品)的智慧財產權,如作品的釋出權、修改權、複製權、展覽權、保護作品完整全以及其他著作權歸甲方享有,乙方自願放棄其署名權,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或者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商業祕密所形成的職務發明創造(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智慧財產權,如專利申請權等,屬於甲方。但乙方作為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有在專利檔案中寫明自己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權利,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乙方所得研究、開發結果(包括作品、發明創造等,下同)不是執行在甲方的工作任務的結果,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同時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者商業祕密,則該成果的智慧財產權歸乙方所有。但下列情況仍歸甲方所有:
(一)該研究、開發結果同甲方的業務具有競爭性;
(二)實際上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是搶先佔用了甲方的研究、開發結果;或者該研究、開發是在乙方的職務開發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務所得的研究、開發結果,乙方如主張由其本人對該研究、開發結果享有智慧財產權,若該研究、開發結果與甲方業務密切相關,乙方應予獲得該研究、開發結果後的15日內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開發結果,由乙方享有智慧財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授權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使用該研究、開發結果。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該研究、開發結果為職務開發結果,甲方可以利用該研究、開發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該研究、開發結果實際為非職務開發結果,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乙方在離開甲方(不論何種原因)一年內所得的與其在甲方工作時所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研究、開發結果,該成果的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費用。乙方在離開甲方後,欲繼續提高或改進其在甲方工作時獲得的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的技術成果,必須得到甲方許可,否則提高、或改進後的成果歸甲方所有,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費用。
乙方在甲方工作或離開甲方時,不得侵佔甲方的智慧財產權。
7、在簽訂本合同前,雙方宣告如下:
(一)甲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前向乙方所介紹的有關情況的真實性。
(二)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本人的身份證、學歷、就業狀況、工作經歷和職業技術等證明)的真實性,如乙方提供的上述資料有重大不實;乙方保證簽訂本合同時已經終止或沒有與其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如因此發生任何糾紛,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亦無需承擔任何經濟補償責任。
(三)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以在甲方的宣傳冊、宣傳畫報、廣告、展覽圖片以及其宣傳資料中免費使用乙方的肖像;在乙方與甲方之間的勞動關係解除後,甲方可以繼續在雙方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甲方製作的宣傳資料中免費使用乙方的肖像。
8、培訓費用:乙方未滿服務期限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法律規定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
9、重要的勞動紀律:
在企業規章制度以外,乙方尤其不得有以下行為:
(一)設定任何人為的、技術的、物質的障礙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致使本人和/或他人的工作無法正常進行;
(二)獲取或者設法獲取與乙方工作無關的甲方的技術資料、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等;
(三)未經甲方部門負責人以上領導同意,在學術會議、產品訂貨會、技術鑑定會、展覽會等會議或活動以及報刊、雜誌、資訊網路等媒介上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四)未經甲方部門負責人以上領導同意,擅自複製、交流含有甲方商業祕密的資料或將工作中獲取的甲方的技術資料、資訊及其他具有商業祕密的檔案通過複製、下載、網路傳輸或其他方式帶離甲方工作場所的;
(五)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利用甲方商業祕密為甲方的競爭企業工作或通過任何途徑洩露給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商業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
(六)未經部門負責人以上的公司領導批准,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商業祕密的行為;
(七)故意刪除、毀壞乙方使用或其他員工使用的電腦系統的程式、軟體、具有儲存價值的檔案的;
(八)利用甲方的客戶或公關渠道等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其他單位從事兼職(包括但不限於有償或無償地擔任顧問、董事等職務)或其他服務、勞務工作以及其他經營活動;
(十)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有償或無償地直接或間接地從事任何與甲方利益有競爭的業務行為,或直接或間接地持有與甲方存在競爭關係的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股份。
10、雙方同意,本合同簽訂前仍然存續的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終止。
11、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發放各類經濟補償的地點為甲方財務部,時間為工作交接辦結後的法定工作時間,甲方無義務承擔發放經濟補償的手續費、通訊費、郵費或其他費用,乙方未領取的,不視為甲方違反法律規定,不因此免除乙方應負擔的義務和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1、《保密協議》;
2、《銷售人員責任書》;
3、《乙方工作要求(崗位職責)》《崗位聘用協議》;
4、《入職登記表(職工登記表)》
5、本合同訂立時的企業規章制度,以及今後制訂或修改的企業規章制度
6、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工作檔案、工作任務書、告知書和確認單等書面或電子檔案。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收據
乙方確認:
本人已於 年 月 日閱讀了本合同,理解合同條款的含義,且已於當日簽署一式二份,並收取了其中一份。
簽收人: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型別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型別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期限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的技術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八小時工時制度。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第七條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_____生活費。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一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一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六、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乙方應遵守如下規定:_____乙方應每天按正常上班時間到甲方報到。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的型別為: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二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
第三條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四、社會保險
第六條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七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九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一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六、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二條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
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十八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
日期:日期:
勞 動 合 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合法公平、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即自________年____ _月___ 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並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內如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從事 工作。
(二)乙方應按甲方所制定的崗位要求和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國家、本省勞動工資有關規定和本單位工資、獎金、津貼制度,確定乙方勞動報酬形式,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正常從事勞動的月工資 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 元。
(二)根據乙方完成工作情況,以及本單位經濟效益狀況和物價變化情況適時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改善乙方的生活福利待遇。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如乙方負責甲方特定的工作任務或業務專案時,必須在該項工作任務或業務專案結束後,方可離職,如乙方不依上述規定離職,乙方須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三)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四)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在辦結工作交接後,甲方按工資發放規定結清乙方工資。
六、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並嚴格執行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七、其他事項
(一)雙方協商一致,若涉及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雙方需另行簽訂協議。
(二)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絡。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縣(市、區)_____鄉______村
安徽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勞動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於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其中試用期自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3、甲方招用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4、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裝置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5、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築施工
6、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待遇和保險待遇
7、乙方在試用期間的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元,試用期滿後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8、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照《勞動法》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9、甲方應在每月_____日發放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1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1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
1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嚴重違紀行為;
(三)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六)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15、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16、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六、經濟補償和法律責任
17、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18、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19、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20、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1、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2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_____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_____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
(三)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止(不得約定試用期)。
實行試用期的,試用期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在 履行。如甲方變動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地點,應雙方協商一致,並變更勞動合同。
(二)甲方對乙方的工作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甲方生產經營特點,依法約定執行以下第項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制度;
2、計件工作制度;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4、不定時工作制(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執行標準、計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二)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包括加班加點工資)。
(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含試用期),乙方的工資為每月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確定每月______日為發薪日,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由乙方簽字確認。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
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按規定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二)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______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三)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_______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四)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規章制度
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式,並向乙方告知或公示。 乙方應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條款無效)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項約定條款:_____
(一)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或簽訂保守商業祕密的專項協議。
(二)由甲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三)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依法訂立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違反規定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並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乙雙方違反約定的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金______元人民幣(對勞動者僅限於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和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兩種情形)。
十一、合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用人單位應當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簽名):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聘請方):
乙方(應聘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由甲方董事會決議、且經甲方股東會批准,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總經理一職,雙方形成勞動關係,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由乙方行使甲方公司經營權。特此約定,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聘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協議。本協議期限屆滿後,任何一方不再續訂聘用協議的,應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經營管理模式
1、乙方在甲方公司擔任總經理職務期間,全面組織公司管理、生產經營、市場開拓工及財務管理工作;
2、甲方承諾: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即注入資金人民幣20__萬元,作為乙方組織公司生產經營的啟動資金;
3、甲方為保證啟動資金的順利到位,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在 銀行開立公司生產經營專用賬戶,並按照前述約定將啟動資金以(轉賬、電匯、現金)方式注入該專用賬戶;
4、乙方有權使用前述啟動資金,但僅限於公司生產經營和管理;
5、甲方承諾:將公司每年利潤的25%以及公司當年總產值的3%作為績效獎金髮放給乙方;乙方可自本協議簽訂當月起,每月從甲方處領取固定工資人民幣月,待年終結算績效獎金時,再將已領取的工資從績效獎金中進行抵扣。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公司資產擁有所有權;
2、對乙方在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財產的使用、保護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
3、甲方有權指派一人擔任公司監事,直接負責監督乙方在職期間的工作,監督乙方對啟動資金的使用情況等;
4、甲方不得以不正當形式干涉乙方的經營管理權;
5、甲方不得以不正當形式干預乙方對公司財務的管理。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自主安排並組織指揮公司的日常採購、生產和銷售等工作,審批年度投資、財務計劃內各項經費的開支;
2、全面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行使董事會授予的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3、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對公司現有人員全部接收,但乙方在總經理任職期間有人事管理的自主權,有權聘任、解聘公司內部任何崗位的人員,但應將相關人事材料報甲方董事會備案;
4、由乙方指派人員負責保管公司財務章、公章、合同章等印鑑;
5、公司財務負責人亦由乙方指派:財務負責人全面管理公司的財務工作,簽署重要的財務檔案和報表,管理公司賬目,對乙方負責並報告工作;
6、乙方必須在甲方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甲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7、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對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財產進行處分,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轉移、抵押、質押、出租、贈與等;但乙方按照前述規定處分甲方財產時,應將相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合同、協議等)報甲方董事會備案;
8、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如需以甲方的名義貸款,須經甲方董事會同意;
9、乙方應於每月_日前據實向甲方董事會報送乙方的財務報表;
10、乙方應依法納稅,按時清償銀行借款和其他債務,及時收回應收款;
11、乙方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公司章程,忠實履行職務,維護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
12、在本協議履行期間,乙方個人不得從事與甲方相競爭或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
13、乙方不得將甲方的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祕密、商業祕密)擅自公開或出讓;
14、本協議期限屆滿三十日以前,乙方應接受甲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經營情況進行稽核,確定無誤後,雙方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乙方方可離職。
第五條 協議解除
發生下述情況之一,履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乙方如濫用權侵吞公司財物、侵佔公司資產的;
2、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第二條第5款之承諾向乙方交納發放績效獎金,逾期2個月以上;
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以本企業名義向銀行以外的機構或公民借款融資的;
4、甲方以不正當形式干預乙方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權的。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全面實際履行協議致使聘用協議解除,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20萬元;如果守約方的實際損失超出該違約金的,則違約方按守約方的實際損失計算;
第七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
1、雙方在協議期內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不因本協議期限屆滿或解除而消滅;
2、本協議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附件、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
甲方: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性別__________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元或按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使用說明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了切實加強電話營銷員的管理,更進一步提高電話營銷員的工作積極性,結合本公司近來的管理經驗,經公司研究決定,特制定年度電話營銷人員工資待遇及提成協議如下:
一、工資結構
基本工資+提成+福利獎金
二、基本工資的計發
1.試用期
凡進入市場部的電話營銷人員試用期為______月,公司包食宿,試用期基本工資為_______元/______月,最低底限業績標準為_____元/______月,試用期業績低於_______元者視為不合格,只發給基本工資的75%,即_______元,試用時間不過15天而中途主動離職者,沒有基本工資;試用時間超過15天而中途主動離職者,發給補助______元。完成最低底限業績標準或以上者,發給全額基本工資,提成按規定比例核算。有業績特別優秀者,試用期工資以轉正後的標準予以結算,提成按規定比例核算。
2.試用期後
進入過度期,過度期為______月,基本工資為______元/______月,公司包食宿。第一個月的最低底限任務為________元,低於______元以下,只拿基本工資的65%,即______元。業績優秀者(達到或超過規定______月任務指標),可直接轉正,提成按規定比例核算。
3.轉正後
試用期、過度期滿即為公司市場部電話營銷組的正式員工,轉正後基本工資為_______元/月,包食宿並享社保,月底限任務為________元/______月,月業績達不到底限任務的,只拿基本公司的50%,達到最低底限標準或以上者,發給全額基本工資,提成按規定比例核算。
三、電話營銷人員業績的財務核算
1.電話營銷人員的業績以款到賬為準,每月截止日期為20號,20號以後到賬的計入下月業績。業績以款到賬數為核算依據。
2.電話營銷員和本公司其他部門員工一樣,要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條例,違規按章處罰。
四、業務提成的比例
五、星級獎金制度
1.連續三個月保持星級的,按高出一個星級標準予以獎勵並且基本工資以_______元計。
2.每半年評比一次,如每月業績都達到星級的,獎勵一個月基本工資即______元。
3.每年評比一次,如每月業績都達到星級的,獎勵兩個月基本工資即 _______元。
4.本規定為年度的執行標準,所有電話營銷人員業績考核都將嚴格按照該規定執行。
六、工作量
1.試用期內至少________個電話/天。
2.試用期後至少________個電話/天。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勞動合同,用來確定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的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上規定的義務。在我們的經濟生活當中,簽訂合同是唯一能夠起到法律效應並維護我們的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小編今天就為大家勞動合同樣本,希望能夠給大家提供幫助。更多內容請訪問
勞動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汙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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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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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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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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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年__月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20__年__月__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三十九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