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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國小教師勞動合同書範本

欄目: 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8.35K

國小是民辦教育發展早期的主要辦學層次,辦學條件差異大,管理與執行機制也存在明顯的差異,那麼簽訂民辦國小教師勞動合同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民辦國小教師勞動合同範文,感謝您的閱讀。

民辦國小教師勞動合同書範本
民辦國小教師勞動合同範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第二條 工作任務

乙方願意接受並完成下列工作任務:在 崗位。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乙方在合同期內須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1. 乙方每月工作 天,每天實行 小時工作制。如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按加點給予報酬,加點費為每小時 元。

2. 合同期限,職工工資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資金的數量,支付時間和方式等)按下列約定辦理: (1) ; (2) ; (3) ; (4) ;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 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住院治療,以及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約定如下:

(1) 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的,甲方應給予 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尚未治癒的再延長 月。

(2) 醫療期內的醫療費由甲方負責 %,乙方負擔 %,病假工資為 元。

(3) 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乙方相當於本人實得工資3至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2. 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約定如下:

(1) 醫療期為 月(年),期滿未治癒的延長 月。

(2) 乙方的醫療費全部由甲方負擔。病假工資為全薪。

(3) 因工負傷致殘的,甲方應 。

3. 在合同期內,乙方符合條件的,享受探親假 天,婚假 天,喪假 天,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檔案執行。

4. 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第(2)項規定和第4款規定的情況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發給乙方實得工資1個月的生活補助費。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 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情況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2)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事項,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修改的;

(4)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安全履行的;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 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 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 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 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

(3) 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 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

4. 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2) 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職工權益的。

5. 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通知對方。由於本條第2款第(3)項解除勞動合同,以及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 合同期滿後應即終止執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在徵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雙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合同手續,則本合同視為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住房問題。

2. 甲方應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 因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而富餘職工時,以及 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 在乙方休假期間,以及 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5. 除國家規定以外,在 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在不變更合同的條件下,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

(1) 合同期內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搶修或救災;

(2) 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期限為 月;

(3) 合同期內發生不超過 個月的短期停工。

7.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支付違約金 元;賠償金 元至 元。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調解不成,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辦國小教師勞動合同範文2

甲方(用人單位):

地 址:

電 話:

乙方(應 聘者):

身 份 證 號碼:

聯 系 地 址:

電 話: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 月為見習期(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職務): 。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職責: ,

乙方必須按雙方約定的崗位、任務認真履行職責。

三.工資報酬

(一)乙方見習期(試用)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見習期(試用)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依法制定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基礎工資標準為 元/月,其他結構性工資及寒暑假工資按本單位工資制度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每月定期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本/次)月 日(寒暑假的工資發放時間按本單位規定執行)。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日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有薪假期。

2.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應以自願為原則並給予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雙方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後,其教(職)工《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社會保險部門的有關規定轉移。

2.乙方因工負傷,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後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正常工作時,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疾病救濟按甲方的工資制度規定執行。

(二)福利待遇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做好女教(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七.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變更聘任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聘任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見習期(試用)內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師德敗壞、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3.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妨礙學生身心健康成長,情節惡劣的;

4.經上級教育部門及學校規定的考核內容考核不合格,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5.提供虛假個人資料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聘任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以上第(五)項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教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七)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無理由不按時支付乙方工資的;

2.甲方無理扣發乙方工資或不落實法定假期的;

3.乙方得不到應有的人身尊嚴,人身自由,人身安全的。

(八)乙方在正常情況下要求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天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九)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八.違反本合同的賠償責任: 。

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任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在五天之內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市新頒發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十三.本聘任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辦國小教師勞動合同範文3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現住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嚴格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一)試用期(最長不超過2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正式聘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四)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甲方有權延長乙方的試用期,但試用期的最長時間必須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

1.按約定取得勞動報酬 :底薪:本科1100元/月,專科1000元/月+課時費+週末輔導費+一對一課時費+招生提成(招一 人 50元)+全勤獎100,晚輔導不單另付費,屬於底薪所支付的部分,輔導期間每次考核合格的課時5元/次。週末輔導雙倍工資(底薪 ÷22.5×

2)招生提成是指個人在校外所招學生所得,每招一人提 50元。多招多得,獎金根據個人表現,由甲方酌情獎勵。

2.乙方工作時間為每週週一至週六,每週共工作六天,週一至週五工作6小時,週六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38小時,任課教師依課表正常上課,依辦公時間坐班辦公,則視為完成勞動時間。非教學人員,週一至週六勞動時間不足38小時,可勞動7天補足38小時。因工作需要,甲方還需要乙方加時的,乙方須予服從。正常國定節假日、校定月假日需加班,按相關規定另行付加班工資。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休息時間(調休)。

4.乙方依法享有法定假日。任課教師依法享受寒暑假,合同期內的寒暑假期發基本工資;非教學人員寒暑假上班屬正常上班,不屬加班。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 為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針對自己所帶學生進行學習考評及分析學生學習缺點 並及時同學生、家長溝通;

3.盡職盡責,恪守職業道德,不斷提高職業技能,認真、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務,保證晚輔導每節課的質量;

4.對學生進行考勤及紀律管理;及時解決我輔導班內部學生所有課業疑難,不得推卸責任.如有學生反應老師相關問題沒有解決,一次扣 50 元;如出現的情況較為嚴重,且對我輔導班聲譽造成惡劣影響的,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扣除當月工資 (如: 學生反應的問題得不到解決而造成退費的;家長多次反應沒有及時反應而造成退費的;)老師因自身原因造成生源流失並對我校造成影響的,第一次扣100元/人,第二次扣200元/人,第三次扣當月全部工資並解除合同。

5.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具體請參考《教師行為參考標準》《員工日常行為守則》;

6.在本合同期間及本合同任何原因終止後 三 年內,嚴格保守甲方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甲方給予乙方的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如有)中已經考慮到了就上述保密義務應當給予乙方的保密費,因此,甲方無須再另行支付給乙方保密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1.甲方聘用乙方在星成輔導站從事教師工作,工作地點為義烏市江東街道徐中路21巷8-10號。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人事安排、人事調整或乙方工作能力或敬業情況等,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亦有權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崗位以外的工作,乙方須予服從。此外,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既可以任命乙方擔任某項管理職務,也可以免除乙方該管理職務,是否任命或免除乙方管理職務,屬於甲方的自主管理行為,不構成合同義務。甲方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按甲方薪酬制度相應調整乙方薪酬,甲方任命乙方擔任某項管理職務的,在乙方擔任該管理職務期間,按甲方薪酬制度另行給予相應的職務津貼,各項津貼不屬工資。

2.乙方必須全職為甲方工作,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任何兼職工作(無論是否領取報酬)。

3.必要時,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可以對乙方進行崗位培訓或與之相關的培訓。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無特殊情況甲方需在次月15號支付乙方上一個月的授課報酬,遇法定休息日及節假日順延,不足一個月則累計到下月計算。

2.向乙方提供學生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第六條 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 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 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 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 續安排的;

(2)甲方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依照國家相關規定宣佈破產的;

(3)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如沒有教師資歷或能力)

(4)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5)通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測評後,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教學不合格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視違反合同條約,應當支付全額違約金。甲方因自身原因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 賠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於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變更授課時間,並提供相關證明,但應提前15天通知甲方;乙方由於本單位工作、會議等安排,導致無法按時上課的或不能完成教學計劃的,需提供相關證明,同時應承擔所耽誤的課時酬勞的兩倍的違約責任。

7. 違反合同的責任

(1)由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如屬雙方的責任,根據實際情況,雙方承擔各自應負的責任。

(2)當事人由於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雙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看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3)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首先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1500 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及造成的後果再另行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