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所有制性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年齡:
民族:
文化程度:
現在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任務,擔任 工種。 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數量、質量指標: 。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 。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
2. 乙方應增強主人翁責任感,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 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資與甲方同工種、同崗位原固定工人保持同等水平。乙方在學徒(熟練)期間的生活補貼為 。乙方試用期間工資為 ,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為 。乙方現工種工資為 。
2. 甲方應按規定發給乙方工資性補貼。乙方的工資性補貼為其標準工資的百分之 。
3. 乙方的升級按有關規定執行。
4. 乙方為重新就業的勞動合同制工人,仍從事原工種的,經考核合格後,甲方應按照原工資等級支付工資;改變工種的,試用期間的工資甲方按照不低於二級工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原工資低於二級的,按照原工資等級核定。試用期滿後由甲方考核定級。
5. 因生產(工作)需要確需加班的,甲方應為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或按規定支付加班費。
第六條 保險、福利待遇
1. 乙方的獎金、津貼、保健食品、勞動保護用品,物價補貼等待遇,應當與甲方同工種、同崗位固定工人同等對待。
2.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應當與甲方同工種、同崗位的原固定工人同等對待。
3. 乙方患病或非工負傷,按其為甲方工作時間的長短,給予 個月的醫療期。為甲方工作20xx年以上的,醫療期可以延長為 個月。在醫療期內,乙方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與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對待。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甲方發給相當於本人標準的 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4. 乙方因工因病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應當與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對待。具體標準為 。
5. 乙方的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上下班交通費補貼、取暖和防暑降溫補貼等,應當與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對待。
6. 乙方因合同期滿或屬於第八條第2款、第3項規定情況,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按其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生活補助費,但是,最多不超過12個月的乙方標準工資。
7. 乙方標準工資的3%為乙方本人繳納的退休養老基金,由甲方按月代為扣繳,轉
8. 甲方按國家規定,按月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和行業保險基金。
第七條 教育與培訓
1.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各種必要的、正當的思想教育和上崗前培訓。
2. 甲方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技術培訓,持證上崗,技術培訓應達到國家規定的初級工標準。
3. 乙方從事特種作業,要經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技術培訓應達到國家規定的初級工標準。
4. 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須為甲方服務 年,否則乙方須支付甲方培訓費 元。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 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1) 甲方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
(2)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4)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 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 乙方按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於應予辭退的;
(4) 甲方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3. 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 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4)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同權益的。
4.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除試用期內和因本條第2款第(3)項規定解除合同以外,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
甲方解除乙方合同,應當徵求甲方工會的意見。
5. 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6. 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 乙方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八條第2款規定的;
(2) 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 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5) 乙方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
7. 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合同手續,則本合同將視為自動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 在本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約定的情況除外:
(1) 合同期內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 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 個月為限);
(3) 合同期內發生不超過 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 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和其他情況。
2. 甲方可解除合同的約定情況:
(1) 乙方經批准出境定居的;
(2) 乙方經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3) 乙方的其他特殊情況。
3. 乙方在享受法定假期期間,以及 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4. 乙方除第八條第3款的規定以外,應徵入伍的,以及 情況下,可以同甲方解除合同。
5. 乙方在合同期間享受住房的規定或補貼為 。
6. 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 。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 由於甲乙雙方因本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
2. 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 。
4.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是 。
第十一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在爭議發生15日內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企業開除、辭退違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也可直接申請仲裁)。調解無效,雙方協商一致選擇:
1. 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用鋼筆或毛筆填寫,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僱)乙方為本企業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共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個月。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崗位,承擔______任務,擔任_____
乙方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
第三條 勞動(工作)安全、衛生條件.
1.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法規標準,採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
2.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勞動保護用品:________________ ____,保健食品費:_____元。
3.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業訓練,並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合格發證後,持證上崗操作。
4.甲方應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體檢。
5.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18週歲)擔任不宜從事的工種。
6.甲方應定期對生產場所、危險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糾正違章。
第四條 勞動管理
1.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生產、職業道德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和工會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三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三天。乙方如為未成年工(16-18週歲),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職工最低工資不得低於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
3.甲方應當每月按時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______日為發薪日。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併發給乙方。
4.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為______元,公休假日加班工____元,平日加班工資______元,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夜餐津貼______元。
5.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及乙方的技術熟練程度、勞動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_%,乙方按本人當月工資的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3.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緻殘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的標準,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三至六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資。
5.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6.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應享受法定節假日及婚、喪假。法定節假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天數視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經批准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專案,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屬於應予辭退的;
(4)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須徵求工會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3.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應徵人伍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上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及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 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辭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另外,符合第七條第3款(1)、(2)、(3)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7.甲方解除合同,應徵求本企業工會組織的意見。
8.甲方解除合同,應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9.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應事先與乙方商定在本企業的服務期限。乙方服務期未滿,欲辭職或另謀職業的,應支付甲方培訓費__________元。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與今後法律、法規、政策等有牴觸的條款,按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塗改、
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後,必須送交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予以鑑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招用單位名稱)
乙方(被招用職工)
甲、 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 生產、工作任務及工種
乙方 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 工作任務,為 工種。
二、 合同期、學徒期、(熟練期)和試用期: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招用需實行學徒期(熟練期)或試用期的職工,其學徒期(熟練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年月年日止,合同期屆滿,若甲方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三、 生產、工作和勞動保護條件。
為使乙方能順利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及安全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對乙方進行勞動保護教育、培訓、並按要求持證上崗。
四、 勞動工作時間,勞動報酬、保險福利和政治待遇:
(一)勞動工作時間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實行八小時工作制,不得隨意增加勞動工作時間。如生產(工作)需要增加勞動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規定徵得乙方的同意,並付給相應的報酬。
(二)勞動報酬
乙方在合同期內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額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實行計時工資制的,月工資經甲、乙雙方協商 元(獎金、津貼由雙方自行約定。)
(三)保險福利
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按國家和省現行的有關規定辦理。
(四)政治待遇
甲方和乙方享有公民的平等地位,要尊重乙方人格,不得財神虐待和體罰。 合同期內,乙方有權參加由工商、勞動、衛生等國家部門組織的政治、安全、技術等方面的學習,乙方在學習期間,甲方應按出勤發給工資和誤工補貼。
五、 勞動紀律
雙方自覺維護和執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工作,完成任務。
六、 合同的解除及責任。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因身體或其他原因不能堅持正常生產和工作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的;
3、乙方被勞動教養或判刑的。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的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因參軍、升學者。
(三)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
(四)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經濟賠償。
七、甲方因發生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確無繼續履行合同能力時,可向乙方說明,雙方自行解除合同。
八、勞動合同糾紛的調解,從發生糾紛之日起,可以依法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經調解無效的,當事人在法定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定後不得塗改。乙方不得請他人代簽,否則合同無效。
十、雙方需約定的補充條款: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政策不符之處,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報送簽證機關簽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和本市有關招用外地職工的規定,招收乙方。雙方根據有關勞動管理規定,按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執行。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二)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頭_________天為試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二、工作任務和崗位
(一)乙方工作崗位(工種):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三、勞動時間與休假
(一)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每日工作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得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確需加班加點的必須經乙方和工會同意。
(二)乙方在合同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婚喪、女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無故擅自超假。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執行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保證乙方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本市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工資形式、標準:
1.乙方的工資形式:_________;
2.乙方的工資標準:_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_元/時);
3.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本單位工資管理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成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三)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發放工資。如超過規定日期的,從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1%賠償乙方。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給予乙方停工待遇。五、保險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一次性發給其家屬喪葬補助費、撫卹金,如有供養直系親屬的,一次性計發撫卹金。
(二)乙方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所享受的有關待遇:
1.醫療終結期內,乙方的醫療待遇、工傷生活費等待遇,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
2.合同期滿,且已醫療終結後,經指定醫院診斷,市、縣(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為殘廢的,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一次性計發相應的殘廢保險待遇。
(三)發給一次性各項工傷保險費後,甲乙雙方工傷保險關係即行終止。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待遇:
1.停工醫療期限,由甲方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按國家規定和本單位制度確定;
2.醫療期內的醫療待遇,與甲方的合同制職工相同;
3.傷病假期間,由企業酌情發給生活費_________元。
(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統一標準酌情發給乙方家屬喪葬補助費_________元和一次性優撫金_________元。
(六)企業應為乙方辦理繳納工傷保險基金手續。六、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及有關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八、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在不違反本市有關招用外地工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如雙方同意,可以重新簽訂合同。但各合同期限累計不得超過5年,如乙方屬本市區農業戶口人員和市屬縣(市)城鄉戶口人員,以及其他從事主要通用技術性工種工作的人員除外。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無正當理由屢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2.乙方非因工傷病醫療期滿,且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違法違紀行為按國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的;
4.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但須徵求工會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經益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終結前:或合同期內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仍住院治療的;
3.職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間的;
4.乙方為女職工,且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經濟補償金按國家和_________市規定執行。
(七)按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2項解除勞動合同時,由甲方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元。
(八)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甲方交給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數交還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低值易耗品除外)。
(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對方,但在試用期內,以及符合第八條第(三)款3項、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應包括原因、依據及生效時間等內容。
九、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十、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
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標誌。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前個月為試用期(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
乙方崗位類別確定(打“∨”)為:管理類/工人類。
三、勞動報酬
(一)甲、乙雙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約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
(二)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貨幣工資。
四、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需要,確定其執行工時制度。
(二)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和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勞動條件。
六、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並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法》所列的法定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本勞動合同。
(二)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乙方合同期未滿而依照《勞動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以下經濟損失: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本合同所約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的發放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未按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三)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當支付違約金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的範圍包括: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鑑證時需一式三份,其中鑑證機構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性別: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甲方因工作需要,擬聘用乙方擔任工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根據我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注:2年最低)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試用期為-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資
乙方的試用期工資為每月元,每年十二薪:乙方的轉正後工資為每月元,每年十二薪:年終獎根據公司實際的盈利狀況決定。
三、社會保險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甲方按濟南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不必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1、乙方已辦理退休手續的。
2、乙方不能將社會保險關係轉入甲方賬戶的。
3、乙方同意購買商業保險以抵銷社會保險。
4、乙方主動放棄繳納的。
四、工作時間和休假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
1、一週5天為工作日,2天為休息日。
2、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20--年的,帶薪年休假5天;已滿2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3、法定休假日根據國務院相關規定安排協調。
五、合同的解除
1、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以上三種情形,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並有權不支付經濟補償。
4、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因以上三種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並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8、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的。
以上兩種情形,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
9、乙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種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此造此甲方實際損失(包括培訓費用、經濟損失等)的,乙方還應予以賠償。
六、規章制度
甲方已經制定詳盡的內部規章制度,在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已向乙方告知具體的內容,乙方簽訂本合同視為已對此規章制度知悉並已完全理解。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因一方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受損方有權要求對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具備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公章:乙方簽字:
經辦人簽字:
日期:日期: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省勞動廳、人事廳、 財政廳《企業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辦法》(以上簡稱《辦法》)和其他有關檔案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 自願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個月。工種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的工作環境和生產條件基本符合《_________省廠礦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例(試行)》。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有制定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分配工作和下達生產、工作任務並按有關規定進行獎懲和辭退,檢查乙方的生產、工作、學習和技術狀況等權利;有為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各項福利待遇,繳納待業保險和養老保險金,改善勞動、工作、學習條件,參加民主管理和關心職工生活的義務。甲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作為企業的主人,享有勞動、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等權利。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紀律和規章制度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的義務。 乙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五條 乙方經甲方批准,脫產學習、長期病休、請長假或停薪留職等, 需要簽訂專項合同,明確甲、乙雙方在此期間的權利、責任、義務和其他有關事項。
第六條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由於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又要求繼續工作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應在三十日內辦完續訂或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逾期未辦理有關手續,乙方要求續訂的,應補辦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合同內容及期限按原合同不變。
第七條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一般不予變更勞動合同。甲主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第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辦法》解除對方勞動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乙方被辭退、除名、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判刑,其勞動合同自行解除,不用提前通知對方。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賠償標準和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遵照執行。
第九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從領取病假工資的次月起,按其工齡長短,給予3-18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因病治療需要延長醫療期的,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稽核批准,可適當延長。乙方醫療期滿後, 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發給乙方標準工資3-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第十條 按照《辦法》正常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須按乙方工作年限, 每滿一年發給本人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其他情況不予發放。
甲方:乙方:日期: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地 址:
聯絡電話 :
乙方(勞動者)姓名: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時止。
二、工作內容、地點、時間和休息休假
(四)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 ______崗位上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六)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甲方因工作特點不能按照前款執行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三、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七)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執行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
1.甲乙雙方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乙方月(周、日、小時)工資為_____元。試用期的工資為_____元/月(周、日、小時)。
2.甲乙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單價為______元。
(八)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的,每月_____日前支付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甲乙雙方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甲方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九)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十)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在勞動過程中發生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十一)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十二)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十三)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五、勞動紀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跟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
(十五)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公開或者洩漏。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六)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十七)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檔案。
七、經濟補償
(十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及支付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二十一)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二十二)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二十三)雙方依法另行簽訂的《服務期協議》、《保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 。
(二十四)本勞動合同書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二十五)村和社群不能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本勞動合同書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本勞動合同書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農業人口( );非農業人口( )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僱)乙方為本企業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共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個月。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崗位,承擔______任務,擔任______工種。
乙方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
第三條 勞動(工作)安全、衛生條件.
1.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法規標準,採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
產和職工健康。
2.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勞動保護用品:_____________________,保健食品費:______________元。
3.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業訓練,並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合格發證後,持證上崗操作。
4.甲方應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體檢。
5.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18週歲)擔任不宜從事的工種。
6.甲方應定期對生產場所、危險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糾正違章。
第四條 勞動管理
1.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生產、職業道德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和工會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三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三天。乙方如為未成年工(16-18週歲),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職工最低工資不得低於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工人的最低工資水平):
3.甲方應當每月按時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______日為發薪日。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併發給乙方。
4.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為______元,公休假日加班工____元,平日加班工資______元,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夜餐津貼______元。
5.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及乙方的技術熟練程度、勞動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_%,乙方按本人當月工資的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甲方沒有按規定為乙方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的,乙方在退職、解除合同或被辭退時,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如數發給本人退休養老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第(4)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發給乙方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一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緻殘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的標準,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三至六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資。
5.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6.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應享受法定節假日及婚、喪假。法定節假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天數視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經批准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專案,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屬於應予辭退的;
(4)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須徵求工會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3.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應徵人伍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上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及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辭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另外,符合第七條第3款(1)、(2)、(3)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7.甲方解除合同,應徵求本企業工會組織的意見。
8.甲方解除合同,應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9.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應事先與乙方商定在本企業的服務期限。乙方服務期未滿,欲辭職或另謀職業的,應支付甲方培訓費__________ 元。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與今後法律、法規、政策等有牴觸的條款,按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後,必須送交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予以鑑證。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鑑證人員:(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機構:(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經甲乙雙方商議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在僱用乙方作為收銀員制定以下制度,乙方必須遵守。
(1)乙方每月工資______元。乙方在本建築公司上班壹年。按常規壓押金______元。(乙方上班上滿壹年,押金,在發最後一個月工資時一併發。)
(2)乙方必須上班上滿整壹年,如果上班沒上滿整______年或上了______個月有事不上了,要走,押金______元就扣除了不給。作為損失彌補給甲方。(上班時間:每天早上______點上班到下午______點整下班。)
(3)乙方從第一天開始上班,必須遵守本公司員工管理制度。
(4)乙方每月獎金按月表現以及每月全勤+每月按時上下班+每天遵守員工管理制度的每一條,都做到了,每月發______元獎金,如果做不到,某月獎金就沒了。
(5)乙方如果某一天違犯了制度某一條,就按員工管理制度規定的數額,從某月工資里扣除,乙方必須無條件認可。如某一天違犯了制度乙方必須簽字認可,如果不配合簽字,以預設認可。以某月發工資,從工資里扣除的依據。
二:以上事項甲乙雙方同意達成一致,甲乙雙方不得反悔,如有反悔者,造成一切經濟損失,由反悔者負責。本合同自簽字之日期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拿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勞動手冊編號:_________
外來人員就業證編號: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_________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月)。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本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工種。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以及不低於國家規定應配給的勞動防護用品。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小時工時制,按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l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合同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企業的規定發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甲方支付乙方工資不得低於山西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五、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增強主人翁意識,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做好工作,完成勞動任務。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為乙方繳納勞動保險費。乙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勞動保險費。
2、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各種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產假等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七、教育和培訓
1、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各種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職業技術及上崗前培訓。
2、乙方應刻苦鑽研業務,達到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技術等級標準,持證上崗。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須為甲方服務年,否則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支付甲方培訓費。
八、合同的終止、變更、解除和續訂
1、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終止執行。如雙方同意續訂,應提前一個月辦理續訂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則本合同視為自動續訂,並應補辦續訂手續。
2、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1)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4)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甲乙雙方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
(4)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6、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心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和提供福利待遇的;
甲方:乙方:日期:
甲方(用人單位):
住 所:
性 質 :
聯絡電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現 住 所:
戶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緊急聯絡人及連絡電話:
為保護企業和勞動者合法權益,依法確定勞動關係,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任務完成時止。完成任務的標誌是。
(二)、試用期為 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 乙方的工作地點 :。
根據崗位責任要求,乙方要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以其全部時間與精力來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後,不得同時受聘其他公司或個人(包括不得兼職),只有在甲方指派或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才可以在其他用人單位從事兼職行為,否則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並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償金。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按照規章制度及考核結果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晉升與降職。
乙方不適應本崗位工作或對本崗位工作不能勝任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並有權按照乙方新崗位確定乙方工資標準,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乙方依然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_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基本工資為 元(試用期基本工資為元),是計算加班工資等非基本工資勞動報酬的唯一基數,不低於當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由公司按崗位性質決定基本工資數額,公司有權按考核結果調整崗位及相應的基本工資,每月發放;但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即基本工資不包括下列各項(下列各項不作為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一)績效獎、年終獎以及業務提成等;(二)無確定支付週期的勞動報酬,如一次性獎金、津貼、補貼等。(三)各類補貼、全勤獎、津貼、獎金、工資工齡等除正常工作時間外的各種工資及福利待遇。
(三)加班費:在經過無加班工資36小時加班後,員工如還有通過正常程式經批准後的加班的,則以基本工資為基數,結合考勤上的加班時間計算平時、公休、法定節日加班費,按每月發放。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五)乙方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甲方因暫時經濟週轉困難或不可抗拒力,不能按照上述規定時間支付工資報酬的,應當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並明確支付的日期。
因工資計算標準不明確或計算方式不當造成甲方少付乙方工資的,或者乙方拒絕領取的,不屬於無故拖欠或剋扣工資。
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屬於無故剋扣行為:
1、 甲方依法代扣代繳乙方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的;
2、 甲方依法代扣代繳的應當由乙方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
3、 法院判決、規定中要求甲方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可以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的。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四)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規章制度給予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甲方可以分情況根據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法律、法規給予處分或經濟處罰:
1、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工作任務或銷售任務的;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3、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規章指揮,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4、有貪汙盜竊、職務侵佔、受賄以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
乙方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由於乙方違法行為或不良社會行為而給甲方形象造成巨大傷害的,甲方可根據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對乙方予以相應的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字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簽名)年 月 乙方: 日日
用人單位(甲方):南方醫科大學××部(處、所、學院等 職 工(乙方):×××
地 址 :廣州沙太南路1023號
身 份 證 號 碼 :××××××××××××××××××
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製
使 用 說 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崗位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也可在本合同第十二條中約定變更崗位的範圍及條件。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在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七、本合同書用鋼筆填寫,必須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南方醫科大學××部(處、所、學院等)(甲方)與 ××(乙方)雙方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20xx年9月1日起至 20xx 年 8月31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 年 / 月 /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 年 / 月 / 日起至 / 工作任務為標誌。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前 / 個月為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
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 。
三、勞動報酬
(一)甲、乙雙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的工資不低於 780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 元/月。
(二)甲方每月 10 日前向乙方支付貨幣工資。 四、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需要,確定其執行標準工時制度。 (二)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和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勞動條件。
六、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並服從甲方的管理。
/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完成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法》所列的法定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本勞動合同。
(二)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乙方合同期未滿而依照《勞動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以下經濟損失: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約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2、 /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的發放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一)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 3、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未按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2、 3、 (三)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當支付違約金 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的範圍包括: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鑑證時需一式三份,其中鑑證機構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甲方):南方醫科大學××部(處、所、學院等
地 址 :廣州沙太南路1023號
職 工(乙方):×××
身 份 證 號 碼 :××××××××××××××××××
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製
使 用 說 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為 / 元/月。
(二)甲方每月 10 日前向乙方支付貨幣工資。
四、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需要,確定其執行標準工時制度。
(二)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和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勞動條件。
六、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並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法》所列的法定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本勞動合同。
(二)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乙方合同期未滿而依照《勞動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以下經濟損失: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本合同所約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的發放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一)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未按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三)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當支付違約金 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的範圍包括: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乙方:日期: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和有關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任務,擔任_______工種。
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略)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資與甲方同工種、同崗位原固定工人保持同等水平。乙方在學徒(熟練)期間的生活補貼為:________。乙方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為:________,乙方現工種工資為:________。
2.甲方應按規定發給乙方工資性補貼。乙方的工資性補貼為其標準工資的____%。
3.乙方的升級按有關規定執行。
4.因生產(工作)需要確需加班的,甲方應為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或按規定付加班費。
第六條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的獎金、津貼、保健食品、勞動保護用品,物價補貼等待遇,應當與甲方同工種、同崗位固定工人同等對待;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應當與甲方同工種、同崗位的原固定工人同等對待;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其為甲方工作時間的長短,給予________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內,乙方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與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對待。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甲方發給相當於本人標準________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4.乙方因工因病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應當與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對待。具體標準為:_________。
5.乙方的休假、探親、上下班交通費補貼、取暖和防暑降溫補貼等,應當與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對待。
6.乙方因合同期滿或屬於第八條第2款第3項規定情況,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按其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_____年發給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_____個月的生活補助費,但是,最多不超過_____個月的乙方標準工資。
乙方按照第八條第2款第3項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或按照第八條第5項規定自行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及自行離職的,甲方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7.乙方標準工資的______%為乙方本人交納的退休養老基金,由甲方按月代為扣繳。
8.甲方按國家規定,按月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和失業保險基金。
第七條教育與培訓
1.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各種必要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上崗前培訓。
2.甲方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技術培訓、持證上崗,技術培訓應達到國家規定的初級工標準。
3.乙方從事特種作業,要經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技術培訓應達到國家規定的初級工標準。
4.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須為甲方服務________年,否則乙方須支付甲方培訓費________元。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1.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1)甲方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的;
(4)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按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於應予辭退的;
(4)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3.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4)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除試用期內和因本條第2款第(3)項規定解除合同以外,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
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解除乙方合同,應當徵求甲方工會的意見。
5.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6.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八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5)乙方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合同手續,則本合同將視為自動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第九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在本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約定情況除外:
(1)合同期內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______個月為限);
(3)合同期內發生不超過______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其他情況。
2.甲方可解除合同約定的情況:
(1)乙方經批准出境定居的;
(2)乙方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
(3)乙方有其他特殊情況。
3.乙方在享受法定假期期間,以及_________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4.乙方除第八條第3款的規定以外,應徵入伍的,以及______情況下,可以同甲方解除合同。
5.乙方在合同期間享受住房的規定或補貼(住房公積金)為:_________。
6.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因本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是:______。
第十一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用鋼筆或毛筆填寫,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簽章)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鑑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蓋章)
合同鑑證人: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合同鑑證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
經濟型別: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等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 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確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本合同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期限:從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無固定期限的,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
二 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第三條 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地處_________市_________鎮街(區)
社群(村)廠區(公司、門店)的_________部門_________崗位工作。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任務和職責是_________,甲乙雙方並按以下第_________項明確:
(1)乙方工作的崗位,不屬於國家規定的需安全、衛生和職業特殊保護的工作崗位。
(2)乙方工作的崗位,屬於國家規定的需安全、衛生和職業特殊保護的工作崗位,該崗位有可能對乙方身體的安全或健康主要在_________方面造成損害。
甲方將按特殊崗位和工種保護的有關規定,提供安全、衛生和職業病的防護知識培訓和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3個月內),乙方應當服從。如甲方需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3個月以上),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書加以確認,該協議書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確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__天,每週至少休息1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工作時間,不存在意義上的加班。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甲方經勞動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以_________(周/月/季/年)為計算週期,綜合總工時符合國家規定。
第七條 在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情況下,因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經與本單位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後,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加班總時數符合國家規定。
第八條 甲方依據本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相關規定,每年適當安排乙方休節日假、年假、婚假、產假、看護假、喪假等帶薪假期。
四 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執行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核發乙方工資:
(1)試用期工資: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
(2)計時工資:崗位工種標準為_________元/時,來計付乙方的月工資。
(3)計件工資:甲方按公佈的本單位制定計件單價制度,來確定乙方的計件工價及計付乙方的月工資。
(4)不定時工資或固定工資:_________元/月。
第十條 甲方根據單位的經營狀況和工資分配製度、集體工資協商結果,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支付_________(當月/上月)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執行所在地社會保障部門的規定,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按比例分別繳交社會保險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依規定得到相應的社會保障待遇。
第十四條 乙方工傷或因工死亡,甲方按社會工傷保險規定給予工傷待遇或者因工死亡待遇。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女職工、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
第十六條 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職業病防護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須自覺遵守和執行甲方的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職業病防護措施,進行生產和工作。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及防暑降溫等津貼,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第十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及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 勞動紀律
第十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公示和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二十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第二十一條 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專業技術培訓,應補充訂立培訓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保守商業祕密,雙方應補充簽訂保密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競業限制的年限、限制期按月經濟補償的金額、違約金等事項。
八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某項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新籤勞動合同的手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擅自離職15天后或1年曠工屢計超過30天的,甲方可單方即時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處理,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並可追究乙方的違紀責任。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並由甲方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願供職的(提前3天通知和告知原因);
(2)乙方被判刑、送勞動教養,以及有貪汙、盜竊、賭博、打架鬥毆、營私舞弊、罷工及怠工、不良行為等嚴重問題,或因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和屢次違反勞動紀律、廠紀廠規經教育不改被給予開除處分的;
(3)乙方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費留學和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的;
(4)甲方有以暴力、威脅或有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強迫勞動,侮辱人格,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5)甲方連續2個月以上不支付乙方工資的;
(6)經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和嚴重危害乙方健康的:
(7)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或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而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按本條(1)~(2)項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按本條(3)~(7)項解除合同的,除乙方離職出境定居按規定需支付一次性離職費外,甲方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屬本條(8)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一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辭退:(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2)乙方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3)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甲方又無法調劑安置乙方的,或因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及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裁減人員的。(4)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允許甲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乙方辭職:(1)乙方因結婚或照顧家庭等原因而要離職的;(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期終結而本人要求離職的;(3)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允許乙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如未能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的,應當按乙方當年正常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對方。
本條中屬甲方辭退(1)~(3)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需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其中,因患病和非因工負傷而辭退的,還應按規定支付醫療補助費。屬本條乙方辭職(1)~(2)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2)項須按規定支付工傷相關待遇。屬本條甲方辭退(4)和乙方辭職(3)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來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嚴重違法、違紀等原因被開除、除名或辭退的除外),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已喪失或者部份喪失勞動能力,且本人不要求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醫療期雖滿但仍需住院治療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的;(4)在乙方正享受法定節日、各種假期及補休中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如下法定終止條件之一出現,即終止:
(1)本合同期已滿,且不在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之內;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乙方已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本條(3)、(4)項終止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條 經濟補償金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乙方月工資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平月工資3倍的,經濟補償金按該社平月工資3倍限額支付,並且經濟補償年限不超過12年。
第三十一條 確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甲方需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給乙方,並在15天內辦結工作交接和解除或終止及支付經濟補償金等手續,甲方不得無理扣壓乙方的工資、個人證件及拒辦相應的養老、失業救濟等社會保險和乙方檔案轉移手續。
九 違反合同責任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情形:_________
(2)乙方違約情形:_________
十 調解與仲裁
第三十三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應先到所屬地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如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十一 其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及政策相牴觸的,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自儲存一份,互相監督履行。
第三十六條 下列甲方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雙方約定(不夠寫可加附件):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時工作制度、勞動報酬標準無異議,並保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不再就月工資金額和加班工資標準再追究對方的責任。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
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
使用說明
一 用人單位(甲方)確定招用勞動者(乙方)後,需簽訂本合同明確雙方的勞動權利和義務。乙方口頭同意錄用而不願簽訂本合同的,甲方應作不同意招用處理;乙方同意簽訂合同而甲方招用30日以上不簽訂本合同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 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三 本合同必須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乙方親自簽名或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四 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五 工時制度分為定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三種。實行不定時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六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七 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八 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_______________貿易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1、本合同期限型別為有固定期限合同。
2、本合同有效日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
3、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公司擔任崗位的工作。
2、甲方可根據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及乙方的業務能力和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乙方在受僱於甲方期間應始終保證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交付的工作任務,履行職責。
4、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以任何形式從事其他公司的工作或私接業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公司實行:
標準工時制度
不定時工時制度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如需加班,須經主管上級批准。公司將按公司的規定給加班員工一定的報酬或調休。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員工,按照標準工時制度的原則確定工作量,不再執行加班的規定。
第四條 乙方享有中國政府規定的公休、節假日,包括新年一天;春節三天;勞動節放假三天,國慶節放假三天。
第五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1、甲方按乙方的職責、績效進行報酬分配。乙方試用期內,月收入為試用期滿後,月收入為。本收入包括國家規定的各類津貼、補貼。乙方在受聘期間必須遵守收入保密制度。
2、甲方可以根據業務財務狀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調整乙方的工資和收入。
3、隨著崗位變動,乙方根據甲方工資標準享受新崗位的薪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住房、失業和醫療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第八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公司將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醫療期。
醫療期間的生活費用和醫療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乙方享有中國政府規定的婚喪假、女員工孕期產假及哺乳假以及其他以法律形式規定的假期及福利。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二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違反公司的章程、制度,甲方將給予乙方紀律處分,嚴重者公司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不需要提前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① 乙方不能滿足甲方在招聘時的用人要求;
② 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上級有權確定乙方是否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形象、利益形象、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者勞動教養的;
5、乙方因個人原因喪失目前工作需要的專業資格,如司機喪失駕駛執照,財會人員喪失會上崗證等;
6、甲方因業務經營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內容,乙方在被提供轉崗機會後仍拒不接受的;
7、因乙方個人不道德或不文明行為對甲方造成名譽、形象、業務上等損失的。
乙方在受聘期間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在合同解除後,甲方仍保留向乙方追索賠償的權利。
第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能力的。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在未辦妥解除合同手續之前,乙方不得擅自離開公司。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畢的;
2、被國家有關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3、與甲方出資培訓、購房補貼等有服務期約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如果在解除勞動合同後,查實乙方在受聘於甲方期間或在辦理解聘手續期間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追索乙方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使用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
第二十一條 甲方商業祕密包括:
1、計劃、專案,方案,銷售、市場廣告、產品開發、財務等有關的資訊。
2、甲方人力資源方面資訊,如人力資源政策或計劃。
3、其他甲方有合作義務保密的其他公司資訊。
第二十二條 乙方不得在受聘於甲方期間的任何時間或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向第三方洩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應將在受聘期間甲方提供或乙方獲得的屬於甲方的財產、檔案及客戶、代理商有關的記錄歸還給甲方(如涉及甲方經營的檔案、資料、圖紙、磁帶、磁碟、筆記等),不得自行轉讓他人或銷燬、帶出。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不得洩露在受聘期間獲得的商業祕密,除非乙方事先向甲方的法律顧問或其他指定人提出請求並得到甲方的書面認可。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根據當地勞動法規的要求同意增加以下條款:
第三十條 雙方確認依照下列通訊地址互相送達有關文書。如一方需更改以下資訊,需及時事先通知另一方,否則責任自負。
甲方:_______________貿易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_省_市_ 縣(區)_鄉(鎮)_ 村(街)
身份:農業人口( );非農業人口 )
身份證號碼:
現在住址: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僱)乙方為本企業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 年_ 月_ 日起至_ 年_月_日止,共? 年。其中試用期從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共_個月。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崗位,承擔_任務,擔任_種。
乙方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
第三條 勞動(工作)安全、衛生條件
1。 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法規標準,採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和職工健康。
2。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勞動保護用品:_ ,保健食品費:_元。
3。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業訓練,並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合格發證後,持證上崗操作。
4。 甲方應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體驗。
5。 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歲—18歲)不宜從事的工種。
6。 甲方應定期對生產場所、危險設定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糾正違章。
第四條 勞動管理
1。 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 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生產、職業道德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 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 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須經乙方本人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3天。乙方如為未成年工(16歲—18歲),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 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職工最低工資不得低於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工人的最低工資水平)x?。
3。 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x 日為發薪日。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併發給乙方。
4。 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為x 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資x元,平日加班工資x元,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夜餐津貼x元。
5。 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及乙方的技術熟練程度、勞動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百分之x,乙方按本人當月工資的百分之x,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甲方沒有按規定為乙方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的,乙方在退職、解除合同或被辭退時,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如數發給本人退休養老金。
2。 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第(4)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發給乙方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一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的乙方標準工資。
3。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為殘疾的,由甲方發給殘疾金。乙方因工殘疾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的標準,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規定執行。
4。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個月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5。 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6。 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應享受法定節日及婚、喪假。法定節假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天數視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經批准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專案,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 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於應予辭退的;
(4) 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3。 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 甲方無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權益的;
(4) 乙方應徵入伍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上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及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 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 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 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 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10天通知對方,並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甲方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辭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 甲方解除合同,應徵求本企業工會組織的意見。
8。 甲方解除合同,應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9。 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x?。
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3。 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應事先與乙方商定在本企業的服務期限。乙方服務期未滿,欲辭職或另謀職業的,應支付甲方培訓費 元。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牴觸的條款,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後,必須送交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予以鑑證。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員(簽名或蓋章)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市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
戶 籍 所 在 地: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縣(區)
____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____村(街)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______款
一、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期限為_____年(月),自____ 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 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的具體約定:
第二條 勞動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應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 勞動報酬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和乙方的工作崗位,按照月預付,每季進行一次結算的方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甲方為乙方辦理工資卡,按月將預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劃入乙方的工資卡賬戶,每月預付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天津市的最低工資標準:
具體支付辦法和標準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按規定為乙方參加工傷、醫療社會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按規定應由乙方交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為扣繳。
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約定如下:
第五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乙方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後持證上崗。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檢舉、控告。
第六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二、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
第七條 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工作完成勞動合同終止。
三、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
第八條 違反本合同的責任及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甲乙雙方籤蓋章後,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籤)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籤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