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完成時即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為 。
實行有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約定的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在 工作地點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該崗位(工種) (有或無)接觸粉塵或放射性物質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有或無)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五條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徵得本企業工會和乙方的同意,並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週期內,乙方總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或甲方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相應工資報酬;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相應工資報酬。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為 元月。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約定為 元月。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名稱為 ,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件。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三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三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甲方支付乙方的應發工資,不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標準,並不低於本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 甲方按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工資基數,按溫勞社勞薪[xx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具體為 ;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規章制度
第二十一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甲方可以隨時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甲方可以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並不得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內為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甲方因經濟性裁員,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得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乙方符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時,如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第三十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的,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三十一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三十六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 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原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_省勞動合同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第五條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後,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結算支付勞動報酬的週期不得超過15日。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甲方應當按照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七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併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九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
第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於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單位所在地區勞動關係調解小組申請調解;當事人也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本合同中有關內容今後與國家、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者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者蓋章)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職工姓名: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省《國營企業全員勞動合同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和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_______廠法人代表與__________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_個月。
二、試用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_個月。
三、工作內容、_____及勞動條件
1.本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和一週一休制。
2.鉛印、_____車間生產崗位實行常年兩班制生產,_______廠實行三班連轉制,其他工種實行一班制生產,但遇到緊急任務時,本廠可以組織加班加點,並支付合理加班費。
3.鑄字、揀字、排版、紙型、鉛版、照相製版等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工種,均有通風排氣等防護措施,並享受相應_____。
4.除排版、裝訂外基本上都是機械化、半自動化操作。
5.本廠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為職工提供必需的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四、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有權按照_____常務會議通過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_____釋出的《國營企業辭退_____職工暫行規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義務:
1.對職工要進行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治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3.加強勞動安全與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4.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五、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_____及享受勞動_____福利的待遇。
義務:
1.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技術,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律和有關政策及廠內各項規章制度。
4.愛護公共財產、機械裝置、生產工具,節約原材料、能源。
六、勞動報酬及_____福利待遇
1.試用期工資:_______級_______月_______元。
2.學徒工資:第一年_______月_______元。
第二年_______月_______元。
第三年_______月_______元。
3.轉正後工資:______________元。
4.定級後工資:______________元。
5.調資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福利待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_____條例》並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執行。
七、勞動紀律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遵守我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八、勞動合同的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勞動合同期滿之前,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下列情況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上崗條件的。
②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經企業提出警告後,仍不改正的。
③職工被除名、開除、辭退、以及被勞動教養、判刑的。
④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具有勞動能力,企業分配適當工作,本人不服從的。
⑤經有關部門批准企業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5.下列情況企業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有關規定的。
②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符合評殘等級的。
③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況職工可以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①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②企業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保證支付勞動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以上的。
③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
④經批准出國或赴港、澳、臺定居的。
⑤經企業同意自費考入大中專院校學習的。
7.下列情況職工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由企業公費培訓沒有達到協商規定服務期限的。
②在企業中擔任重要生產經營、科研任務,任務未完成的。
8.勞動合同期滿後自行終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10.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一方,違反勞動合同,對廠裡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其他事項
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產生的勞動爭議,首先由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對調解不服的,由縣以上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進行_____。
企
業
意
見
年?月?日(章)
法
定
代
表
或
法
定
委
託
人
年?月?日(章)
職
工
年?月?日(章)
年?月?日?生效
勞動合同續定表
續定期限?自?年?月?日
共?年?個月
至?年?月?日
續定合同有關事宜:
企
業
意
見
年?月?日(章)
法
定
代
表
或
法
定
委
託
人
年?月?日(章)
職
工
年?月?日(章)
年?月?日?生效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月____日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第二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第三條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乙方工作量為每週5個工作日。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及帶班工作制。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及帶班時間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第六條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工資為元月,績效工資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製度、方式和標準執行。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並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
第七條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製定相關規章制度,並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第八條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維護甲方聲譽;愛護甲方財產;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園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扣發工資,直至解除本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佔甲方公款或者財物的;
私下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
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甲方幼兒造成損害的;
乙方因違反工作紀律或財務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其他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使甲方單位利益受損的。
第九條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個月。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___工種。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第三條 勞動(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_____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4.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__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2.因第七條第二款第(2)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滿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給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待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_________。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________.
(二)試用期為_______(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_____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___ 執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定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________作業,可能產生___________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___________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字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簽名)
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
重要勝責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誕生年月: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
居官身份證號碼(或其ta無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西華人官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同等強迫、協商統一的基本上,批准訂破本勞動合同,獨特遵照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折異期限戰期限
第一條甲、乙單方取捨以上第________種情勢斷定利分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訖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二)有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夜訖至法定的或標合同所商定的終止條件呈現時起。
(三)以完成必定的工作義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伏至__________工作使命實現時便行終止。
其外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地。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依據甲方工作須要,乙方贊成從事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贊成,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依照甲方的請求,按時完陳規定的工作數目,到達規定的品質標準。
第四條乙方贊成在甲方支配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依據甲方的工作須要,經甲乙雙方協商贊成,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光和勞動戚假
第五條乙方實施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履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支配乙方逐日工作時間不超功八大時,每週不超過四十老時。甲方因為工作須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前可以延伸工作時間,正常逐日不失超過一小時,因特別起因須要縮短工作工夫的,在保障乙方身材健康的條件下延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大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老時。
(二)實施綜合盤算工時工作制的,均勻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大時,均勻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老時。
(三)履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光和勞動休假乙方從行支配。
第六條甲方延伸乙方工作工夫的,應依法部署乙方等同時光剜戚或收付添班減點工資。
第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授邦野規定的各項勞動、戚假的權力,甲方應保障乙方每週至多休息一地。
四、勞動維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甲方應嚴厲履行國度和中央有閉勞動維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供給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樹立健齊死產工藝源程,制訂操息規程、工作標準跟勞動保險衛熟制度及其尺度。
第九條錯乙方主事交觸職業病迫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邦野有閉規定組織下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審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退言職業衰弱檢討。
第十條甲方無任務勝責錯乙方退止思維、職業敘德、業務技巧、勞動保險衛死及無關規章制度的教導戰培訓。
第十一條乙方有權謝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治理職員疏忽乙方保險健康的行動,有權提沒批駁並向有關部分揭發控訴。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雷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三公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乙方試用期謙先,甲方應依據原雙位的工資造度,斷定乙圓履行以停第____種農資情勢:
(一)計時工資。由以下多少區域性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辨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產生變更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故的工資標準肯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訂迷信公道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元。
(三)其餘農資情勢。具體商定在利離共第四十四條西明白。
第十四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內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領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剝削或無端拖短。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矮工資的規定。
第十五條甲方支配乙方延伸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鋪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排程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張羅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非因乙方起因造成甲方復工、停產、歇業,未超功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規範支付乙方工資;超功一個月,未支配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矮於應天就業保險規範支付乙方復工生涯費。
第十七條甲方部署乙方逐日22時到越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晝夜班補助為______元。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享授年休假、省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中央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規範,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禍害待遇
第十九條甲方應按國家和中央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納繳根本養嫩、基礎醫療、就業、工傷、生養保險用度;社會保險省集體繳繳全體,甲方否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納。
甲乙單方系除、末行逸靜離共時,甲方應按無關規定替乙方辦理社會保夷相干手絕。
第二十條乙方患病或是果工掛花的醫療待逢依照國度戰處所無關政策規定履行。
第二十一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逢,依照國度跟處所有閉生養保夷政策規定履行。
第二十三條甲方替乙方供給以停禍害待逢: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私示。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嚴厲遵照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實現勞動義務,進步職業技巧,執行勞動平安衛師規程,違犯勞動紀律和職業敘德。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背勞動紀律,甲方否根據標雙位規章造度,給奪相應的止政處置,言政處罰、經濟處分等,彎至結除利離共。
八、勞動分同的變革、結除、末行、絕定
第二十七條訂坐本合同所根據的主觀情形產生重小變更,以致本合同無奈實行的,經甲乙單方協商批准,可以變更本合同相干內容。
第二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統一,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條乙方無停列情況之一,甲圓能夠系除原折異:
1.在試用期間,被證實不相符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替: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沉奉正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重大瀆職、徇私舞弊,錯甲方好處制敗沉小侵害的;
4.同時取其餘用己單位樹立勞動關解,對實現甲方工作義務制敗重大影響,或者經甲方提沒,拒不矯正的;
5.以訛詐、脅迫的手腕或者落井下石,使甲方在違反實在意念的情形下定坐或者變革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查究刑事義務的。
第三十條下列情景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旬日以書點內容告訴乙方:
1.乙方患病或是果工掛花,醫療期謙先,不能從事本工作也不能主事甲方另行部署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免工作,通過培訓或調劑工息崗位,仍不能勝免工作的;
3.單方不能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革合同達成協定的。
第三十一條甲圓瀕臨破產退言法定整理期間或死產經營產生重大艱苦(處所政府規定的困苦企業尺度),經向工會或全部職農闡明情形,聽與工會或者職工的看法,並向逸靜保障止政部分報告先,能夠系除原折異。
第三十二條乙方無上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失根據本分同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末行、結除標合同:
1.主事交觸職業病迫害作業未入行離崗前職業衰弱檢討或者信似職業病己在診斷或者醫教察看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勝傷到達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等同級的;
3.患病或非因私背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子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入伍任務卒跟築設徵天工轉工職員首次加入工息已謙三年的;
6.任務服卒役期間的;
7.在甲方持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紀有餘五年的;
8.復位群體協商代表在實行代表職責的;
9.符正當律法規、規定其他狀況的。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告訴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該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依照勞動合同約定提求勞動維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我雙位已及時腳額領取逸靜報酬的;
3.用我復位已依法為勞動者納繳社會保夷的;
4.用我復位的規章造度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侵害勞動者權利的;
5.用人單位因第二十六規定的情景以致勞動合同有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ta情形。
第三十四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提前三旬日以書點內容告訴甲方。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便行終起。甲乙雙方經協商批准,可以斷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前,雙方仍存在勞動關解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統一時,剜籤或斷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伏不得多於____月。乙方相符斷訂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署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訂破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呈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湧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彌補取賺償
第三十八條甲方違背勞動合同的,應按上列尺度領取乙方經濟彌補金:
1.甲方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支配減班不支付添班費的,除在規定的工夫內齊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中,借需依照敷衍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下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減付賺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贖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腳低於標準全體的同時,還需按照敷衍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九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情景內,甲方應按照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彌補金。
第四十條乙方患病或者因是私掛花,經勞動才能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本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支配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條執行中,借應領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貼補費。患重病和盡症的還應增多醫療剜幫費,患沉病的增長區域性不低於醫療補貼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續症的增添全體不矮於醫療補貼費的百總之一百。
第四十一條甲方產生成心遷延不與乙方絕定勞動合同、取乙方訂坐有效勞動合同、奉正規定或本合同約定損害乙方正當權利以及解除勞動合等同情況之一的,給乙方制敗侵害,甲方應按高列規定抵償乙方喪失:
1.造成乙方工資送進喪失的,按乙方應失工資支出收付給乙方,並添付應得工資支進百總之五十以下百分之百以高的抵償金;
2,造成乙方勞動掩護待遇損得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掩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得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求工傷、醫療待遇內,還應支付乙方相該於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子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材衰弱傷害的,除按邦野規定供給醫治期間的醫療待遇中,借應收付相應於其醫療省用百總之二十五的抵償用度;
第四十二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得:
1.甲方為其領取的培訓省和招支錄用費;
2.對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間接經濟喪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ta賺償用度。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義務
第四十三條贖事人一方奉正本合同時,應承當的守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單方商定的其餘事項
第四十四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勞動讓議處置
第四十五條果實行本合同領熟的勞動讓議,應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劑委員會申請調劑;不願調停或調停不成,贖事人一方請求仲裁的,應該從勞動讓議產生之夜訖六旬日外向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事人一方也能夠間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否以向國民法院提伏訴訟。
十三、其ta
第四十條以下博項協定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存在同等法律效率。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昔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歐萊雅眼霜。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單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九條乙方斷定高列地址為勞動關解治理相干武件、武書的投遞天址,如以下地址產生變更,乙方應書點告訴甲方。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重要背責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夜
鑑證機關:(蓋章)鑑證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編號: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期限為_________年(月)。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
第四條 乙方累計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30個小時,具體日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約定。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技術工作崗位的,乙方應持證上崗。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漠視乙方安全健康和不道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的小時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不得低於當地政府頒佈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甲方每週星期_________以法定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待遇
第十二條 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中已包含其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
乙方可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自主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第十三條 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任何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期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雙方應及時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或延續手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一條 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給對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第二十四條 因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_________元。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 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 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條
1、本合同期限型別為有固定期限合同。
2、本合同有效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為試用期)
3、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公司擔任崗位的工作。
2、甲方可根據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及乙方的業務能力和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乙方在受僱於甲方期間應始終保證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交付的工作任務,履行職責。
4、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以任何形式從事其他公司的工作或私接業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公司實行:
標準工時制度
不定時工時制度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如需加班,須經主管上級批准。公司將按公司的規定給加班員工一定的報酬或調休。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員工,按照標準工時制度的原則確定工作量,不再執行加班的規定。
第四條乙方享有中國政府規定的公休、節假日,包括新年一天;春節三天;勞動節放假三天,國慶節放假三天。
第五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1、甲方按乙方的職責、績效進行報酬分配。乙方試用期內,月收入為試用期滿後,月收入為。本收入包括國家規定的各類津貼、補貼。乙方在受聘期間必須遵守收入保密制度。
2、甲方可以根據業務財務狀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調整乙方的工資和收入。
3、隨著崗位變動,乙方根據甲方工資標準享受新崗位的薪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住房、失業和醫療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第八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公司將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醫療期。
醫療期間的生活費用和醫療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方享有中國政府規定的婚喪假、女員工孕期產假及哺乳假以及其他以法律形式規定的假期及福利。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二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違反公司的章程、制度,甲方將給予乙方紀律處分,嚴重者公司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不需要提前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①乙方不能滿足甲方在招聘時的用人要求;
②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上級有權確定乙方是否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形象、利益形象、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者勞動教養的;
5、乙方因個人原因喪失目前工作需要的專業資格,如司機喪失駕駛執照,財會人員喪失會上崗證等;
6、甲方因業務經營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內容,乙方在被提供轉崗機會後仍拒不接受的;
7、因乙方個人不道德或不文明行為對甲方造成名譽、形象、業務上等損失的。
乙方在受聘期間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在合同解除後,甲方仍保留向乙方追索賠償的權利。
第十七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能力的。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在未辦妥解除合同手續之前,乙方不得擅自離開公司。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畢的;
2、被國家有關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3、與甲方出資培訓、購房補貼等有服務期約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如果在解除勞動合同後,查實乙方在受聘於甲方期間或在辦理解聘手續期間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追索乙方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使用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
第二十一條甲方商業祕密包括:
1、計劃、專案,方案,銷售、市場廣告、產品開發、財務等有關的資訊。
2、甲方人力資源方面資訊,如人力資源政策或計劃。
3、其他甲方有合作義務保密的其他公司資訊。
第二十二條乙方不得在受聘於甲方期間的任何時間或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向第三方洩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應將在受聘期間甲方提供或乙方獲得的屬於甲方的財產、檔案及客戶、代理商有關的記錄歸還給甲方(如涉及甲方經營的檔案、資料、圖紙、磁帶、磁碟、筆記等),不得自行轉讓他人或銷燬、帶出。
第二十四條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不得洩露在受聘期間獲得的商業祕密,除非乙方事先向甲方的法律顧問或其他指定人提出請求並得到甲方的書面認可。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九條甲、乙雙方根據當地勞動法規的要求同意增加以下條款:
第三十條雙方確認依照下列通訊地址互相送達有關文書。如一方需更改以下資訊,需及時事先通知另一方,否則責任自負。
甲方:
地址:
電話:
聯絡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
戶籍地址:
電話:
簽訂日期: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部門負責人或課題組主持人
單位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區街道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
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一方執行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工資為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元或按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社會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遼寧省興城市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果樹所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治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接觸、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民法典》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賠償的,在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興城市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如下.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果樹研究所人事處備案一份。無部門公章和果樹研究所人事處公章無效。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招用單位名稱)
乙方(被招用職工)
甲、 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 生產、工作任務及工種
乙方 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 工作任務,為 工種。
二、 合同期、學徒期、(熟練期)和試用期: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招用需實行學徒期(熟練期)或試用期的職工,其學徒期(熟練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年月年日止,合同期屆滿,若甲方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三、 生產、工作和勞動保護條件。
為使乙方能順利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及安全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對乙方進行勞動保護教育、培訓、並按要求持證上崗。
四、 勞動工作時間,勞動報酬、保險福利和政治待遇:
(一)勞動工作時間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實行八小時工作制,不得隨意增加勞動工作時間。如生產(工作)需要增加勞動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規定徵得乙方的同意,並付給相應的報酬。
(二)勞動報酬
乙方在合同期內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額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實行計時工資制的,月工資經甲、乙雙方協商 元(獎金、津貼由雙方自行約定。)
(三)保險福利
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按國家和省現行的有關規定辦理。
(四)政治待遇
甲方和乙方享有公民的平等地位,要尊重乙方人格,不得財神虐待和體罰。 合同期內,乙方有權參加由工商、勞動、衛生等國家部門組織的政治、安全、技術等方面的學習,乙方在學習期間,甲方應按出勤發給工資和誤工補貼。
五、 勞動紀律
雙方自覺維護和執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工作,完成任務。
六、 合同的解除及責任。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因身體或其他原因不能堅持正常生產和工作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的;
3、乙方被勞動教養或判刑的。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的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因參軍、升學者。
(三)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
(四)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經濟賠償。
七、甲方因發生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確無繼續履行合同能力時,可向乙方說明,雙方自行解除合同。
八、勞動合同糾紛的調解,從發生糾紛之日起,可以依法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經調解無效的,當事人在法定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定後不得塗改。乙方不得請他人代簽,否則合同無效。
十、雙方需約定的補充條款: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政策不符之處,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報送簽證機關簽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個月。
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
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____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己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____市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____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
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________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己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
其標準為: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____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簽章)
鑑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根據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四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五條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內的;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53543.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並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七條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後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祕密,包括客戶資訊、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於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係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後,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係,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萬元違約金。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第十條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於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鑑,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檔案,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並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後。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及文字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字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騎縫章。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有關企業職工勞動合同?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_____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元。
五、_____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_____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_____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_____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起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_____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
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
鑑證編號_____________
編號: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為工人。
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錄用乙方從事工作(崗位)。
勞動合同期限為年(月),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基本權利和義務:
甲方:
1.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項條款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2.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3.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安全教育並提供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勞動作業;
4.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乙方:
1.勞動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單位固定工人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工、季節工、農民輪換工的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國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紀律;
3.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三條雙方應明確的具體事項:
1.工資待遇:
2.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3.根據行業特點協議勞動合同保證金和人身保險:
4.其他:
第四條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條一方違反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按責任大小負責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雲南省私營企業職工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縣(區)
__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_______村(街)
身份: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省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個月。
二、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__任務,擔任_________工種。
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生產(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_____、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五、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作制(實行五天工作制後從新規定)。因生產工作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須經工會和乙方本人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三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三天。乙方如為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最低工資不低於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工人的最低工資標準,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每月___________日發放工資。超過當月發薪日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總額的1%賠償乙方損失。
4.?甲方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
六、_____和福利待遇
1.按照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_____事業管理機構的規定,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______%,乙方按本人工資的___________%,按月繳納退休養老基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3)項和第3款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發給乙方生活補助費;合同期未滿的,加發失業救濟費,其標準為:工資每滿一年或距合同期每差一年發給乙方一個月的基本工資,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以一年計,工作時間(或合同期)超過十二年的,以十二年計。
3.甲方參照國家或省的失業_____有關規定向就業服務機構繳納失業_____基金,乙方按規定享受失業_____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按照《勞動_____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三至六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_____規定》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7.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為___________,公休假為___________,婚喪假為___________,探親假為___________。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甲方):
職工(乙方):
勞動合同政策法規諮詢電話:
使用說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字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範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註明並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並不得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對勞動合同參考文字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併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並不得單方塗改。
十、本文字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
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型別: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聯絡人:電話: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
為標誌。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管理和專業技術類/工人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點:。
(五)除臨時性工作或者短期學習培訓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或單位工作和學習培訓,應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週工作天,每週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並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月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元/月(元/周);
2、計件工資:(70%以上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本項約定方為成立);
3、其他形式:。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不得低於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並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
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日(或周)。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享受醫療待遇,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並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民法典》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民法典》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民法典》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就近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鑑證時需一式三份,其中鑑證機構留存一份),雙方簽字後,甲方必須將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的,視為尚未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發生糾紛時,不得以已簽訂本合同為由對抗乙方的主張,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職工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甲方): 地 址(甲方): 職 工(甲方): 使用說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字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範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字
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字
第十二條中註明並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並不得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字
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對勞動合同參考文字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字
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併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並不得單方塗改。
十、本文字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職工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型別: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人: 電話: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型別為:。期限為:。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年,自___年X月X日至___年X月X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年X月X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年X月X日至___年X月X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工時制,具體為: 。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 。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X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X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計件單價為:。
第九條 甲方每月X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X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X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
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X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
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有
第二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
第二十五條
第二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後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
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乙方依照
第二十二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
第二十條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
第二十四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
第二十六條
第一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
第二十六條
第四項、
第五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___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___年的,按___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乙方月工資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___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
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條 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年X月X日至___年X月X日。
第三十一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年X月X日至___年X月X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為: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支付方式為:_。 十
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終止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乙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 十
四、其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年X月X日 ___年X月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的需要,需聘請乙方從事勞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個月。
本協議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
第二條: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被告彈性工作時間制度,不必遵守甲方的上班打卡制度。
第四條:乙方認為,根據已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的勞務。
第五條: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
第六條: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______________、方式______________、時間:每月________元,當月_______日通過銀行發放勞務費。
勞務報酬按照甲方對乙方的考勤每天________元人民幣。
第七條: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第八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限屆滿;
二、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三、乙方本人認為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九條甲乙雙方如果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僅需提前一週通知另一個即可。
第十條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勞務成果、勞務進展狀況,管理的甲方資產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說明,如有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為乙方購買_______萬元保險金的意外傷害保險。該意外傷害保障受益方為甲方。乙方在履行本協議義務過程中發生應由甲方承擔責任的意外責任時,保險公司的賠款首先用來充抵甲方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若乙方不幸發生意外傷害,且甲方依法不應當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時,甲方將保險公司的賠償款贈送給乙方。
第十二條乙方在履行本協議義務時發生應該由甲方承擔責任的意外事故涉及其他責任方時,甲方依法向乙方承擔了經濟賠償責任後,乙方應將該責任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甲方,移交一切必要的單證,並協助甲方向責任方追償。
第十三條甲方不負擔乙方的醫療費用。醫療期內甲方也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依據本協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相不支付違約金,甲方也不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互不承擔本協議未書面明示的義務,也不享有書面未明示的權利。
第十六條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約定由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七條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絡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絡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僱)乙方為本企業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個月。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任務,擔任_________工種。
乙方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_________。
第三條
勞動(工作)安全、衛生條件
1.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法規標準,採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和職工健康。
2.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勞動保護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費:_________元。
3.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業訓練,並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合格發證後,持證上崗操作。
4.甲方應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體檢。
5.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18週歲)擔任不宜從事的工種。
6.甲方應定期對生產場所、危險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糾正違章。第四條
勞動管理
1.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生產、職業道德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和工會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三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三天。乙方如為未成年工(16—18週歲),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職工最低工資不得低於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工人的最低工資水平):_____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時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_________日為發薪日。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併發給乙方。
4.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為_________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資_________元,平日加班工資_________元,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夜餐津貼_________元。
5.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及乙方的技術熟練程度、勞動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按本人當月工資的_____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甲方沒有按規定為乙方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的,乙方在退職、解除合同或被辭退時,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如數發給本人退休養老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第(4)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發給乙方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一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的標準,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三至六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資。
5.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6.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應享受法定節假日及婚、喪假。法定節假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天數視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經批准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專案,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屬於應予辭退的;
(4)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須徵求工會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3.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應徵入伍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上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及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甲方解除合同,應徵求本企業工會組織的意見。
8.甲方解除合同,應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9.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_________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應事先與乙方商定在本企業的服務期限。乙方服務期未滿,欲辭職或另謀職業的,應支付甲方培訓費_________元。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與今後法律、法規、政策等有牴觸的條款,按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後,必須送交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予以鑑證。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私營企業職工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現在住址: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個月。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工種。
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第三條 勞動(工作)條件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 勞動紀律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_____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賠償乙方損失。4.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給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待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
(略)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專案,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元;
7.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是:
第十條 爭議處理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合同鑑證機關:______(蓋章)合同鑑證人:______(簽章)
合同鑑證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文書要點私營企業職工勞動合同是指私營企業同勞動者之間簽訂的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根據《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第2條的規定,私營企業是指企業資產屬於私人所有,僱工8人以上的營利性的經濟組織。在我國,私營企業分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三種,這三種企業在錄用勞動者時應與勞動者簽訂私營企業職工勞動合同。
特別提示簽訂私營企業職工勞動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雙方當事人必須明確約定合同期限,避免簽訂沒有合同履行期限的合同,合同期限可以是長期的(5年以上),也可以是短期的(1—5年),也可以是以完成某一項工作、任務為合同履行期限,同時,還必須約定合同履行的起止年、月、日,以免以後發生糾紛無據可查。
(2)合同必須採取書面形式訂立,並且當事人雙方均要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有條件的,最好經勞動合同鑑證機關鑑證。要避免簽訂口頭勞動合同,以免日後發生糾紛空口無憑。
(3)生產任務、數量、質量指標要具體規定。
(4)關於勞動條件,用人單位必須保證提供保證勞動者安全、健康的勞動條件,勞動保護措施、勞動保護用品、數額、發放、勞保、醫療費用的約定要具體、詳盡。
(5)工作時間,用人單位必須保證勞動者一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月加班須取得勞動者的同意並支付高於工資標準的報酬,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勞動報酬方面、工資數額、支付方式、獎金數額以及工資、獎金遲延支付的責任必須明確約定。用人單位必須執行國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