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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事務勞動協議(精選3篇)

欄目: 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81W

律師事務勞動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律師事務勞動協議(精選3篇)

負責人:________ 性別: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律師執業證號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戶籍所在地及住址:________

傳真: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市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的規定和政策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本合同由以下兩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

一、勞動合同的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型別為:無固定□/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有效期自年月日起;本合同為固定期限的,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月,至年月日止。

鑑於甲方為訂立本合同,提供元的專項培訓經費對乙方已經進行了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務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聘用乙方為專職執業律師,並根據司法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執業登記。

乙方在甲方從事的工作內容為:。

第三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點工作的,不視為工作地點的變更:

(一)仲裁機構所在地;

(二)人民法院所在地;

(三)甲方分支機構所在地;

(四)甲方委託人辦公場所所在地;

(五)甲方委託人指定的為辦理律師業務的其他地點;

(六)甲方臨時性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的其他地點。

第四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的相關標準(工作定額)。

三、工作時間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

第六條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日的工作時間為八小時,每天上班時間為,下班時間為。

中午至為用餐時間,不視作工作時間。

第七條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本條中用於計算加班工資報酬的工資基數,按照本合同第9條中約定的基本工資確定。

第八條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甲方可通過崗位責任制度對乙方進行考核。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甲方有權通過績效考核定期評定乙方的工作表現。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按照下列第種模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第(一)種模式:

1.乙方的基本工資為稅前元/月,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稅前元/月。

2.甲方可以綜合考慮乙方的工作表現、承辦案件/專案的難度、經營業績等因素向乙方發放獎金。

獎金計發辦法、數額、支付時間等由甲方依法定程式制定。

第(二)種模式:

1.乙方的基本工資為稅前元/月,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稅前元/月。

2.乙方可以根據工作成果享有效益提成的權利,具體提成辦法及支付時間由甲方依照法定程式確定。

第(三)種模式:

1.甲方按月以不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數額,向乙方支付生活費,具體數額為元/月。

2.甲方採取效益工資方式,根據乙方工作成果為乙方提取並支付勞動報酬,具體標準和辦法雙方可以依據甲方的提成辦法另行簽署業務提成協議。

雙方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勞動政策的規定,可以對上述分配模式進行補充約定,也可以依法約定其他分配模式。

甲方按照法定程式制定並公示的規章制度、簽署的集體合同或單項協議對於勞動報酬分配模式進行調整,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雙方應根據規章制度或集體合同約定對本合同勞動報酬條款進行變更,如乙方拒絕變更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無論以何種分配方式,甲方為保障乙方正常的生活,在乙方向甲方正常提供勞動的情況下,應按月向乙方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

第十條乙方的基本工資應按月支付。

每月日前甲方應以貨幣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上月□的工資,遇節假日則提前至節假日前最後一個工作日。

基本工資可以以現金的方式發放,也可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第十一條如果乙方對勞動報酬產生疑問或者異議,可在下一個勞動報酬發放週期前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

逾期未提出的,並領取了下一週期的勞動報酬的,視為認可甲方支付勞動報酬的數額及行為,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因甲方工作任務不足導致使乙方待崗的,甲方應自情況發生之次月起,按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向乙方按月支付生活費。

甲方安排乙方待崗的,應當向乙方出具書面待崗通知;但乙方仍然負有遵守甲方規章制度、維護甲方商譽的義務。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應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和其他法定的福利待遇的費用。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乙方的病假工資不低於本地最低工資的80%,具體計發辦法為。

第十五條乙方請事假的,在事假期間甲方可以不向其支付工資。

第十六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乙方為女性,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可以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和其他檢查、生育、哺乳等方面的待遇。

第十八條乙方在勞動合同存續期間的律師註冊費用、檔案管理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甲方根據單位經濟效益狀況可為乙方提供其他補充形式的保險或福利。

六、休息休假

第二十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休息及帶薪年休假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甲方可以根據勞動用工管理需要,依法制定適用於本單位的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帶薪年休假及具體執行參照國家規定及甲方休假辦法。

七、工作條件和勞動紀律

第二十三條甲方應當根據管理需要,在徵求全體職工(或職工代表)意見的前提下,依法制定本所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並向全體員工公示。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第二十五條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內,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工作。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及其他規章制度;自覺維護甲方的社會聲譽;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及律師協會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服從甲方安排,積極工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二十七條甲方可以根據工作計劃和業務需求為提供乙方學習、培訓的條件和機會,根據主管機關的要求完成對乙方的執業培訓任務。

第二十八條甲方鼓勵乙方通過各種渠道參加學習、培訓或其他業務研討活動,提高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需要支付費用的由乙方自行負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九條除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約定外,甲方再次提供專項費用對乙方進行培訓的,雙方可另行約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務期限。

乙方在服務期限屆滿前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或因乙方違紀被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根據服務期剩餘的時間確定向甲方返還培訓費的數額。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採用書面方式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全部或者部分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四)雙方約定的情形出現的。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依據前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至乙方實際到崗日之間,乙方未實際為甲方提供勞動的,雙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拘留、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依法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本條第(三)項的重大損害,包括但不限於:

1.乙方的過錯行為給甲方造成人民幣元(含)以上經濟損失的;

2.因乙方的過錯行為導致甲方、乙方分別單獨地或共同連帶地受到司法部門或律師協會行政處罰或行業懲戒的;

3.因乙方的行為使甲方失去與第三方的合作機會或使甲方遭受投訴等,使甲方的聲譽、行業地位、社會評價等無形財產受到損害等。

第三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基本工資標準向乙方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不能完成定額或提成基數的。

本條所指客觀情況包括:。

第三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三十四條規定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後,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15年(含)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六)復員、轉業部隊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八)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九)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含)以內的。

第三十六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十七條勞動合同解除後,且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後,雙方應對乙方承接但未完成的工作做出妥善安排。

乙方不按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的,甲方有權暫時不為乙方辦理律師檔案和工作轉出手續。

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資料、資訊和檔案,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三十九條除本合同第三十七條情形外,勞動合同解除後,甲方應當及時為乙方辦理檔案或者律師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由於拖延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但是,如因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同意承接其檔案或律師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新單位資料或者提供資訊錯誤的,相關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四十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或不遲於本合同約定的脫密期起始日,甲乙雙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甲方終止本合同的,在此期間內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但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第四十一條勞動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暫時不為乙方辦理律師檔案和工作轉出手續,不支付終止合同應支付的相關費用。

第四十二條勞動合同終止後,乙方律師檔案轉移手續按照本合同第四十條的約定辦理。

第四十三條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或者客戶要求變更承辦律師,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結的工作有義務繼續辦理。

在繼續辦理期間,甲方無須再支付經濟補償,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十、智慧財產權、商業祕密、競業限制

第四十四條乙方執行甲方的工作或者主要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條件完成的工作成果,其智慧財產權屬於甲方。

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智慧財產權權益,並且不得實施任何侵害甲方智慧財產權權益的行為。

第四十五條甲方所有的書面和軟體圖文資料,客戶名單,技巧和法律檔案等均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對甲方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

乙方無論因何原因離職,不得在任何場所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網路和/或刊物上,將甲方的客戶宣傳為個人客戶。

乙方因任何原因離職,不得誘導甲方的員工離職.

第四十六條薪金和有關個人資料均屬甲方商業祕密,乙方不得將本人薪酬或有關資料以任何形式透露給包括甲方其他僱員在內的任何第三方。

第四十七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對於智慧財產權及保密事宜有明確規定,乙方應當遵守。

第四十八條除本合同第四十三條約定情形外,乙方在離職後年/月(但最長不超過兩年)內不得與甲方的客戶有任何業務往來,甲方為此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元(或元/月);若乙方違反此約定,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十一、承諾

第四十九條甲方承諾,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經辦理了正常的年檢工作,並有合法的執業資格。

乙方承諾,在簽署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單位不存在仍存續有效的勞動關係。

第五十條乙方保證在其簽署本合同後,甲方不會因任何原因被捲入乙方與其他單位的任何形式的勞動爭議糾紛中,且不存在任何未處理完畢的投訴或可能投訴事項。

否則,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甲方為妥善處理爭議糾紛而支付的調查費用、公證費用、律師費等。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一條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或持有不同見解時,應進行協商或通過行業主管部門或律師協會進行協調,雙方如書面約定或爭議發生後達成協議,可將爭議提交行業主管部門和指定的機構進行調解。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未能通過協商解決的,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有一方或雙方不服仲裁的,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附則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進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內容與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首頁所記載的通訊地址為其真實有效的通訊地址。

雙方所需送達的檔案郵寄、傳真或直接送達至該通訊地址即視為送達方履行了送達義務。

如地址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否則因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由未通知方自己承擔。

第五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律師事務勞動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律師法》及《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為其親屬提供法律幫助、進行辯護等,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擔任(涉嫌罪名)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律師、辯護人。

第二條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事項完結止。委託事項的結案方式包括但不限於:

1、偵查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移送審查起訴、撤銷案件;

2、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取保候審、移送起訴、不起訴;

3、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做出一審判決。

第三條委託許可權

1、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瞭解案件情況;

2、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

3、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無罪、罪輕、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辯護;

第四條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協商同意,律師費為萬仟佰元正(¥元),甲方在

第五條工作費用

1、乙方律師辦理受託案件在北京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影印費,由甲方選擇如下方式支付:

由乙方律師墊支,甲方以實報實銷的方式在結案當日支付給乙方;

甲方以包乾形式一次性支付元作為乙方律師的工作費用;

2、乙方律師辦理受託案件在北京市區內發生的交通費、影印費由甲方支付;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的向乙方律師敘述案件事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的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對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合理合法;

3、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乙方律師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委派執業律師具體承辦接受委託的案件;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受託案件,盡最大努力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4、乙方律師可以根據案件需要,安排律師助理完成輔助工作;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在委託事項完成之前,非因乙方律師過錯,甲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用不予退還;若此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數額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並要求甲方按每日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逾期付費的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4、在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但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以及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支付或拖欠律師費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代理事項以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式結案後,本合同終止,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案件事實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用。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按第二條規定完結為止。

第十二條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律師事務勞動協議 篇3

離婚協議書標準格式(範本

男方:,××年×月×日出生,住××市路號,身份證號:。

女方:,××年×月×日出生,住××市路號,身份證號:。

男女雙方於××年×月×日在民政局(辦)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年×月×日生育一子。因協議人雙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已無和好可能。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兒子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至付到成年為止。若孩子考上大學、研究生或者出國留學的,男方仍需按照前述標準承擔撫養費和一半學費。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要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但應提前通知女方,探望時間須徵得女方同意。

三、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財產,各自名下銀行存款歸各自所有。

雙方有夫妻共同財產座落在路××小區××室商品房一套,價值人民幣××萬元,現協商歸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給付男方現金××萬元,此款在本協議簽訂後的7天內付清;此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歸女方所有(注:傢俱清單可另行簽訂附件,清點好應有的傢俱和數量)。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後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注:產權手續變更的約定也很重要!)

雙方另有機動車(車牌號:)一輛,先協商歸男方所有,由男方一次性給付女方現金××萬元,此款在本協議簽訂後的7天內付清;

四、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無共同債權、債務糾紛。今後若發現,誰經手誰負責,若因男方/女方對外借款導致男方/女方承擔責任的,可向對方全額追償。

五、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鑑於女方婚後一直承擔生養一對女兒的主要責任,事業停滯,現階段經濟薄弱,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10萬元給女方。上述男方/女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20__年X月X日前支付完畢。。

七、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或者對本協議子女撫養安排事後反悔、與對方爭奪的,的,應付違約金10000元給對方。

八、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婚姻登記處備案。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 如有定製需求,可聯絡律師起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