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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戶勞動合同(精選5篇)

欄目: 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51W

商戶勞動合同 篇1

甲方單位名稱(字號):_____

商戶勞動合同(精選5篇)

負責人/經營者:__________

乙方基本情況

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

緊急聯絡人: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甲方相關制度和乙方崗位特點,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期限

1、試用期: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合同期限:

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乙方自身技能特點,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在__________範圍內。

2、乙方工作內容界定以崗位職責說明書和甲方佈置的階段性或臨時性工作要求為準。

第三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標準工作制。

2、乙方應在規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甲方不鼓勵乙方加班。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3、按國家規定法定假日休假,或者根據工作實際輪休、調休。

第四章 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試用期工資為______元/月,約定工資為_______元/月(其中基本工資_______元,其他為崗位工資_____元)。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2、乙方應發工資扣除個人應付費用後在規定時間內以貨幣形式支付。

第五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應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繳納有關費用,乙方應繳費用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方可根據乙方服務時間、崗位特點酌情核發年功津貼、職務津貼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3、甲方將根據社會經濟增長水平和自身發展狀況適時調整整體薪酬水平、完善員工福利制度。

第六章 智慧財產權、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條件

甲方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等)屬於商業祕密、技術祕密,乙方須保守祕密,不得對外洩露,不得用於個人謀利或者幫組他人謀利。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和技術價值10倍的賠償金。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採取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二)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七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2嚴重違反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4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甲方要求乙方不能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乙方拒不改正的;

3.5違反勞動紀律,洩露甲方商業機密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提前___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並將理由通知工會後解除勞動合同:

5.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5.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八章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1、如因乙方原因對甲方造成損害或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保留對乙方的民事訴訟權利。

2、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時,應至少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足夠的時間安排人員接替。

第九章 勞動爭議處理和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本合同依法經雙方簽字或蓋章訂立後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果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法申請在甲方所在地進行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章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應妥善保管。

2、乙方工作崗位職責說明書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或相關約束條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簽字:__________乙方(勞動者)簽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戶勞動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負責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趙兵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為保證甲方餐廳正常營業,甲乙雙方在公平、公正、相互協商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就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伊陽咖啡店經理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餐廳經理,負責伊陽咖啡店的正常營業及餐廳日常管理,崗位工資為每個月6000元/月(其它福利及提成雙方後期協商另計)。

二、甲方職責:

1、本店在總經理的統一領導及安排下開展工作。

2、甲方對乙方的日常管理行為,進行合理的監督及管理。

3、甲方負責對乙方制定的合理的管理方案進行決策及落實。

4、甲方為乙方的正常管理工作及營運工作的開展提供合理的資金支援,但乙方應事先作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生效。

5、甲方應於每月日前發放乙方崗位工資,不得以任何理由及藉口拖欠、遲發乙方工資。

6、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及理由扣乙方保證金、押金、物品佔用費、風險金等相關費用。

7、甲方不得以乙方管理工作不當,對乙方進行人身攻擊及恐嚇,由此發生的所有後果,甲方應負全部責任及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費用。

三、乙方職責:

1、掌握餐廳內的設施及活動,監督及管理餐廳內的日常工作。

2、安排員工班次,核准考勤表。

3、對員工進行定期培訓,確保餐廳的政策及標準得以實行。

4、經常檢查餐廳內的衛生、員工個人衛生,確保賓客的'飲食安全。

5、與顧客保持良好關係,協助總經理做好營業推廣及賓客意見的收集、反饋,以便提高服務質量。與廚師長保持良好關係,保證菜品控制在最好水平。

6、主持召開餐前會,傳達上級指示。

7、直接參與現場指揮工作,協助所屬員工服務和提出改善意見。

8、審理有關行政檔案,簽署領貨單及申請計劃。

9、督促及提醒員工遵守餐廳的規章制度。

10、抓成本控制,嚴格堵、偷吃、浪費、作弊等漏洞。

11、負責餐廳的服務管理,保證每個服務員按餐廳規定的服務程式、標準,提供高標準服務。

12、經營檢查餐廳常用貨物準備是否充足,確保餐廳正常運營。

13、瞭解當天供應品種、缺貨品種,推出的新品種,並在餐廳顯眼位置做主推。

14、做好班後及餐後的工作總結,每天組織各部門主要人員開班後會。

四、乙方責任:

1、負責主持本店的日常營運及管理工作,每週或定期向總經理彙報工作一次。

2、定期根據餐廳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營銷計劃及管理計劃,並報總經理決策。

3、全心全力為餐廳的健康發展貢獻自己的經驗。

4、制定餐廳各部門的管理機制及規章制度。

5、乙方除了對店面正常營業及管理,同時對後廚的日常行政管理負責(但烹飪技術由廚師隊伍負責),乙方只對行政工作負責。

6、擬訂實施餐廳管理的制度及制定員工手冊。

7、乙方應根據餐廳經營情況,進行合理的崗位人員及數量搭配,為甲方的經營成本節約。乙方有權聘任或者解聘餐廳工作人員(但中層及核心技術人員解聘須報總經理批准)。在籌備期間,所有員工及崗位人員由乙方負責招聘、錄用。但須在總經理的合理要求下按時完成。

8、擬定餐廳各崗位的工資、福利、獎懲,報總經理核准,並執行。

9、在日常正常營業管理中,執行總經理在餐廳營業中工作上的安排及決定,維護好餐廳的社會地位及聲譽。

五、乙方禁止行為

1、未經總經理同意,不得以本店名義訂立合同進行交易。

2、不得將本店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3、不得以本店資產進行任何形式的擔保及抵押。

4、乙方在管理期間禁止以本店名義進行融資。

5、乙方不得任用其親屬在本店擔任任何崗位的工作。

6、乙方不從事損害本店利益的活動。

7、本店貴重管理機密不得將本店的各種配方告訴他人,否則重罰。

六、合同的解除條款

有下列情況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在經營過程中,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導致無法經營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不作任何形式的賠償。

2、乙方因受到意外傷害,導致身體嚴重受傷,無法從事任何工作(生命終止、截肢),雙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不作任何形式的賠償。

3、甲方應按合同條款支付乙方的應得的崗位報酬。

4、在合同時限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都必須以乙方崗位工資的30%工資報酬作為違約金,並一次性支付,如延後支付,需支付5%滯納金。

5、乙方在試用期內,因管理能力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聘任期限為叄個月(從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0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壹個月((從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0日止))合同期滿後,雙方經協商簽訂長期聘用合同進行工作。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商戶勞動合同 篇3

僱主: (以下簡稱甲方)

受僱職工: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_____》,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天。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_________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為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_________市社會_____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_____費。

第八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_____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_____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_____。_____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金額為_________元。

第十條、甲方應給予乙方_________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_________%。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戶勞動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僱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___天。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寫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___元。

第十條甲方應給予乙方____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___%。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商戶勞動合同 篇5

僱主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僱職工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僱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_____________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每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不____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____元。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應依法支付加玫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____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應給予乙方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第十二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

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

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定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