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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酒店勞動合同(通用15篇)

欄目: 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37W

大酒店勞動合同 篇1

君度嘉年酒店 (以下簡稱甲方),因經營需要聘請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員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以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的其他規章,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大酒店勞動合同(通用15篇)

第一條 合同期限、試用期限

一、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二、 本合同期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續訂的勞動合同不再約定試用期。

三、 在試用期內,乙方必須提前7個工作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可以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但試用期內,因一方明顯過錯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解除合同時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條 工作崗位、工作職責

一、甲方根據經營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二、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應始終保持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考核辦法,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乙方應在工作時間內以全部時間、精力和技能致力於甲方的業務,並應執行甲方的指示和命令而不得從事其他與甲方無關的工作和業務。

三、甲方確實因乙方的能力(專業、工作、體力)或工作表現,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職務,並相應變更勞動報酬。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乙方在正式上崗前,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操作流程及規章制度等的職前培訓和安全教育。

二、甲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環境,確保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三、甲方根據業務工作需要,按照國家和甲方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

四、乙方在報到前、離職前應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業務(崗位)需要,要求乙方輪班工作,或因工作需要、供電、供水狀況變化等原因,調整乙方具體的工作時間及公休假日的日期,乙方須盡力配合。

三、甲方確因業務經營需要,要求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乙方應盡力配合,並按甲方有關規定和制度辦理完整加班手續。加班加點時數計算和報酬的支付或安排補休,按甲方的規定和制度執行,且不違反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律和法規。

四、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期待遇按甲方有關規定和制度執行,但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律和制度。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甲方執行職工工資不得低於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

二、乙方工資按甲方既定的薪資核定辦法核給。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調整工資水平或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變化時,可根據甲方既定製度調整乙方的工資額。

三、甲方發給乙方的薪資總額(包括乙方的個人所得稅,需由個人繳付的有關社會福利費用,甲方核定的獎金、津貼包含國家規定的各類補貼),按甲方既定製度確定並支付,但以不違反國家的規定為原則。

四、甲方以貨幣形式或銀行代發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發薪日為每月 日。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及經營指標變化、經濟效益高低,依法修改公司工資制度。

六、乙方按國家規定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每月發薪時代扣代繳。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 甲方根據國家和甲方有關規定,建立建全保險福利制度,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二、 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交納社會保險費,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部分,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三、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接受醫療時,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醫療期限。

四、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工傷的醫療生活費用;按甲方的既定製度處理,但以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為原則。

五、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同時終止。

第七條 教育、培訓與特殊福利

一、 乙方由甲方出資招用、培訓(含境內外實習、進修等)及提供特殊福利的,雙方應另簽定協議規定必須服務期及其他事項。

第八條 勞動紀律及獎懲

一、在合同期內,雙方都必須遵守及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

二、甲方根據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公司管理規章及人事管理規章(包括員工守則、行為規範、工作規則、職工獎懲條例和其他規章制度)。

三、乙方應執行甲方的上述規章制度,遵從商業倫理,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在公務活動中接受的饋贈一律及時上交甲方,甲方有權進行處置。

四、甲方對於模範地遵守企業規章制度,以及工作成績優異者,分別情況給予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對於違反企業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員工,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或商譽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規定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形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 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可以解除的情況。

四、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制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勞動合同約定的解除或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同時不屬於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第2、3、4、5項規定的,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1、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實行計劃生育的女工在懷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七、除符合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規定以外,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終結,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

1、 部分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不得終止本合同;但經雙方協商一致,並且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可以終止本合同;

2、 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可以終止本合同。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甲方破產,解散或撤銷的;

3、乙方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九、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1、自一方書面通知另一方後三個月,本合同即自行終止(必須服務期除外);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3、甲、乙任何一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一、因除名、辭職、工資福利等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不經協商直接申請仲裁。

二、甲、乙雙方如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任何一方均可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 乙方進出甲方經營地點,甲方可以依法檢查是否有攜帶危險品、易燃品、易爆品、或其他違禁品,以及甲方所有之一切財產或物品。

二、 乙方應當向甲方如實提供有關本人的身體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工作經歷等個人資料,一經發現乙方有隱瞞上述真實情況的,由乙方承擔於己不利的後果。

三、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充分理解甲方所有內部規章制度,並且同意上述內部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 甲乙雙方簽訂的其他協議,如培訓協議、服務期協議、保密協議,包括但不僅限於此,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 因乙方拖延辦理業務、財產交接程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可以依法向乙方追索甲方的財產,直至要求其賠償損失。

六、 本合同經雙方同意修改或補充的協議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 乙方如發生源於甲方錄用之前的經濟、勞動或法律糾紛,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八、 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職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受僱於其他組織。若因乙方的此種行為而有損於甲方的經濟或商譽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有悖於國家勞動法規的地方,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雙方確認簽名或蓋章後生效,任何一方要求修改合同,須經雙方書面同意。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酒店勞動合同 篇2

溫州金星大酒店(以下簡稱甲方),現誠聘 身份證號碼 為 (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合同制員工。根據國家勞動法,溫州市有關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為期 年。合同期滿即終止,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簽勞動合同。

二、 受僱職位

乙方被受僱為 。

三、 工資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資元人民幣,其中包括基本工資、國家各項補貼及福利費等。個人所得稅將從員工的工資中扣除。乙方在通過試用期後,甲方根據乙方工作表現,對乙方的工資進行調整。

2、乙方的工資在每月15日領取。

四、 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

五、 勞動福利

按國家規定執行。

六、 勞動紀律

乙方應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工作,遵守飯店的《員工手冊》,出色完成本職工作及上司委派的任務。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七、 培訓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將向乙方提供各項專業技能培訓。

2、凡甲方出資委派乙方培訓的,在培訓期滿後,乙方工作未滿培訓合同年限而提出辭職或被解僱的,須賠償甲方一定的培訓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八、 解約

1、通知期:甲乙雙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均需給對方一個月的通知期,通知期不能以假期代替,否則,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予以賠償。如乙方因違紀被辭退、除名,甲方按國家規定辦理,不作任何補償。

2、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約:

(1)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有關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外安排的工作。

(3) 乙方因違反勞動紀律,被辭退的。

(4) 乙方因失職,對企業造成重大損害的。

(5)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 企業因生產經營或技術條件發生變化而人員有多餘的。

(7) 企業宣佈解散或承包期滿。

3、在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合約: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不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我國有關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

九、 合同變更

本勞動合同已通過政府勞動部門的備案,自簽訂之日即具有法律效

力,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一方要求修改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十、勞動爭議

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溫州市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十一、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酒店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住址:

現居住地址:

家庭電話: 手機:

合同起止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訂立條件

第一條 乙方保證符合甲方如下錄用條件:

(1)崗位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經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它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四條 合同期限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部門從事______崗位工作。

第六條 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和乙方工作業績能力表現,可以變更或調整乙方的職位和工作內容。

第七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八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十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遇節假日可以微調發薪日期。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稅前),轉正後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稅前)。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三條 乙方任職不同的職位和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和獎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業績、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獎金。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標準,但不可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七條 乙方依法享受各種休假期間,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規章制度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繳納,個人應繳部分由乙方繳納,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為扣繳。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二十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第二十五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二十六條 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崗位規範、工作流程、操作規定、勞動安

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二十七條 甲方根據工作的需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技能、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勞動安全衛生等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教育。

八、勞動紀律

第二十八條 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範;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亦相應變更。

第三十二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勞動記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五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六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三)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八條 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 乙方參與甲方專案的,在專案結束後方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如在專案未結束時辭職,乙方應當根據甲方專案管理辦法的規定處理。甲方無專案管理規定的,乙方應以其最後一個月的全部工資和獎金承擔賠償責任,並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第四十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四)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且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條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甲乙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未到期,原勞動合同有效期順延至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到期為止。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個月。

第四十五條 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六條 下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以乙方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標準,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四十八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 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甲方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在乙方辦理好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五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或者辭職未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或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除以其最後一個月的全部收入作為賠償金外,應按其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 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時間的,除非甲方認為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則視為乙方辭職,甲方可通知乙方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二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

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五十三條 乙方確認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四條 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均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五條 甲乙雙方簽訂的《職位說明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六條 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競業限制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酒店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

一、勞動合同期限

個月,其中試崗7天。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為止。

工作完成之日為止。

二、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甲方的安排。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三)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四、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小時,並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工種或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但《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不受此限制。

工資制,並保證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元(實行計件、計天工資的,月工資按計件、計天單價結算)。

(四)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支付,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六)乙方在試崗期間,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培訓費用,同時也不支付工資報酬。待試崗期滿後,從乙方上班之日統一進行結算。

五、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一)乙方在簽訂合同後,由於甲方的工作性質導致人員流動較大,故在第一年內應由甲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在給員工發放工資時,一併發放在工資中,由乙方自行辦理,從第二年起,雙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的病、傷殘(因工或非因工)等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以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一)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1、本勞動合同訂閱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但是應該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六)乙方解除本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與續訂

(一)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以甲、乙雙方同意的條件下續訂勞動合同,但雙方需要在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協商有關事宜,並按規定辦理續訂合同手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手續,則本勞動合同視為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十、勞動爭議的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後,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者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在60日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國家規定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約定;

(二)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1、雙方簽定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單位或從事第二職業;

2、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和經營祕密,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二年內不得從事與本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原同類工作崗位,否則甲方將按照違反《勞動法》和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追訴乙方的賠償責任;

3、乙方在與甲方簽定勞動合同前,應解除與原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否則,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由乙方承擔責任;

4、由甲方出資培訓的乙方,雙方應簽定《培訓合同》,因乙方未履行合同而解除勞動合同需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合同》;

5、雙方任何一方未按規定提前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均應按規定支付違約金。

6、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字): 簽證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證日期: 年 月 日

大酒店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第一條 本合同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月)。

試用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部門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工作崗位(工種)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二、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項工作制。

(一)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甲方因特殊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的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

(三)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乙雙方協商按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並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規則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到指定的醫療單位進行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 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試用期間工資不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並依法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代扣代繳員工的個人所得稅。

第十一條 員工薪酬實行月工資制度,工資結構由崗位工資、店齡工資及津貼組成,具體標準參照甲方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二條 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為 元。 實行底薪加提成工資的,每月底薪為 元,提成為完成工作定額的 %計提或為依據甲方針對某一單項獎勵規定計提。

第十三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婚假、喪假等假期。

第十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加班加點工資;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加班加點工資;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4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應補貼 元。 第十六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在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還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工作指標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洩露。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甲方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將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 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要求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二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2、 3、 4、 5、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或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根據經營情況進行優化調整,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員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大酒店勞動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

第二條乙方為符合就業年齡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公民,有自主選擇就業崗位的權力和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的資格。

第三條乙方的基本情況:籍貫現住址: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_健康狀況:________婚姻狀況:________已選擇的工作崗位:________。

第四條本合同的期限為一年。合同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月,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合適的崗位工作,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甲方依據酒店業的特殊性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有權根據不同的崗位技術要求和勞動強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

4、甲方有權制定相關的企業管理制度,有權依據制度對乙方進行行為規範和考核,對違規違紀者有權進行處罰、處分和辭退。

5、甲方不得對乙方進行人格侮辱和人身攻擊,發生類似事件乙方有權辭職。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保質保量完成甲方確定的工作任務,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統一指揮和排程。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店規店紀和各項管理制度,不得違背甲方的合理安排和意願。

3、乙方必須按操作規程進行工作,凡違反操作規程而導致的人身傷害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在工作之餘(如休息期間或假期)發生的意外傷害等責任事故,或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在工作時間內非因工作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財產人身損害,甲方不承擔責任。

5、乙方在工作期間,不管有任何理由,不得打架鬥毆等違法事件,如有發生甲方將無條件辭退所有參與者,並扣除其個人行為保證金、工資和其它應得資費。

6、乙方應愛護公共財產和設施,如有損壞按原價賠償。

第七條為了避免乙方在聘用期間因非正當程式離職或發生違規違紀事件給甲方帶來負面影響和損失,乙方同意甲方推遲20天發放工資,即上月工資在下月20日發放。

第八條甲方每月發放一次薪酬,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兌現薪酬,甲方將向乙方說明。

第九條個人行為保證金符合下列條件,甲方將如數退還:

1、屆滿合同期,或因特殊原因乙方提前一個月向甲方遞交了書面辭呈,並經甲方負責人准許的。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5款之規定的。

第十條個人行為保證金符合下列條件,甲方不予退還,同時甲方可以繼續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1、不按規定程式辦理辭職的。

2、因違反店規店紀或觸犯法律被甲方辭退的。

3、打架鬥毆或其他違法行為,給酒店帶來負面影響和損失的。

4、偷竊客人財物和酒店財產的。

第十一條乙方在甲方處的試用期為60天,試用期間雙方均可視情況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滿一週年,如繼續被聘用或在隸屬於甲方的任何單位或部門工作,可享受每年60元的工齡工資。滿三週年可在縣級以上醫院享受一次全身體檢。

第十三條乙方在本店工作期間表現突出,並做出重大貢獻或在特殊事件中立功的,甲方將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表彰獎勵。

第十四條乙方在上崗前必須向甲方提供由甲方指定的防疫部門出具的健康診斷書。上班後一年一度的體檢費由甲方負責。但合同期未滿離開本店時,甲方將從其工資中全額扣回。

第十五條本合同共二頁,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併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本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簽訂合同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酒店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上海市勞動合同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第一條 本合同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月)。

試用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部門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市 路。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工作崗位(工種)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二、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項工作制。

(一)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甲方因特殊工作需要延長工

(二)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

(三)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乙雙方協商按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並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規則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到指定的醫療單位進行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 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試用期間工資不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上海市有關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並依法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代扣代繳員工的個人所得稅。

第十一條 員工薪酬實行月工資制度,工資結構由崗位工資、店齡工資及津貼組成,具體標準參照甲方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婚假、喪假等假期。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加班加點工資;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加班加點工資;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4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應補貼 元。

第十五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在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八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工作指標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洩露。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甲方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將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要求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5、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或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第二十九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根據經營情況進行優化調整,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員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 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

2、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乙雙方協商在合同期限屆滿後15天內辦理續訂或解除相關手續;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十年以上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具體內容屆時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三十三條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的勞動合同無效。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五條 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支付乙方的經濟補償。

第三十六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決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 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 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書面申請辭職後最後一個月工作期內,因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與乙方解除合同,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補償。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x市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處理。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處理。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規和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新的國家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酒店勞動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間工資每月元),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為: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工作服,乙方工作滿一年的,工作服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工作未滿一年離開的,工作服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在乙方工資中扣除。

3、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工作報酬

1、試用期滿,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元人民幣;試用期工資每月元,按月發放。在試用期間或者本合同期間,乙方辭去工作,工資按實際工作的時間計算,造成甲方損失或者返工的乙方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在試用期間或者本合同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甲方按實際工作時間的工資50%發放。

2、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意外傷害保險金。乙方工作滿一年的,意外傷害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乙方工作未滿一年離開的,意外傷害保險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在乙方工資中扣除。

3,甲方為乙方安排吃住問題,伙食費每月元,從乙方的工作中扣除元,其餘伙食費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乙方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造成乙方人身損害的,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或者停止經營,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8、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大酒店勞動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營業地址:

乙方(員工):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採用以下方式用工:

(一)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限期: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

(三)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客房服務員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一家酒店。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規章制度,按時完成規定的崗位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如乙方達不到規定的崗位職責要求,甲方可以調整變更乙方工作崗位。

二、工作時間

第四條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需要,實行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時間,根據酒店班次安排進行倒班(白班、夜班、休息)

(二)乙方應在工作時間內有效完成規定的崗位工作任務,儘量避免利用非工作時間完成工作任務。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除乙方自行要求延長工作時間完成崗位工作任務外,應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勞動報酬或安排乙方補休,但乙方需辦理書面加班手續。

三、勞動保護、勞動條件

第六條(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二)乙方需按照國家、省市衛生管理機關要求辦理從業《健康證》。

第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及規章制度規定的崗位責任工作任務,甲方每月15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勞動報酬 元,其中試用期間勞動報酬為 元。

(二)工作滿一年後,第二年酒店發放店齡工資每年每月50元,以此類推。

第十條 上述勞動報酬包括固定底薪、獎金、等,具體操作由規章制度確定。 第十一條 規章制度在執行過程中因客觀原因出現變化,甲方有權根據新修訂且有效的規章制度調整各項勞動報酬標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二條 甲方提倡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勞動報酬中代扣代繳。如因乙方拒絕繳納社會保險費或申請異地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乙方申請,甲乙雙方可在本合同外協商處理,並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 乙方在工作期間可以享受甲方提供的工作餐;可以享受甲方提供的福利補貼;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請使用員工宿舍,水電費用及宿舍管理費用等有關費用由甲方行承擔。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已依法告知乙方。

第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考勤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六條 乙方有權參加業務(技術)學習(培訓),享有參與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議、評選和被評選為先進員工等權利。

第十七條 甲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的崗位責任等規定,檢查考核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並根據考核情況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第十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十九條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公開或洩露甲方客戶資料、培訓資料、公司運營管理指引、財務帳冊等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洩露。

第二十條 乙方違反《管理制度》《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一條 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合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第二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三)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七)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八)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九)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依照第(六)、(七)、(八)、(九)條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提前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四條 因企業關閉、企業嚴重虧損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各自承擔各自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未按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辭退條件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洩露或其它形式侵犯甲方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一)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為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二)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九、通知和送達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第三十一條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書面提出,尋求解決。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期限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法定期限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 他

第三十二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考勤制度》

(二)《管理規範》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酒店勞動合同 篇10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聘用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2)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辦理續簽合同手續。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聘請乙方為 ,乙方在工作中要按照工種(崗位)規定的工作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勞動報酬

(1)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經營狀況實行等級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滿勤獎+考核獎)制度,並根據乙方所擔負的職務和其他條件確定其相應的工資標準,每月15日以人民幣的形式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2) 甲方執行崗位工資等級制度,該職位的崗位工資為 元/月, 績效工資 元,滿勤獎 元,考核獎 元,社會保險(集體承擔部分)約 元,合計 元。乙方完成或超額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表現優秀者,甲方按規定對其進行獎勵。

(3)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職位空缺情況,可給予乙方提供晉升的機會;當乙方對甲方的經濟、效益等方面做出特別貢獻時,甲方將給予相應的物質、精神獎勵。

第四條 勞動時間

(1)甲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並結合企業的特點和需要,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乙方需服從甲方的安排。如超出規定的時間,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補休或補貼。

(2)乙方可享受法定假日及婚、喪假及工傷等有薪假期。甲方可根據經營及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開始及結束的時間,並可以輪換倒班。在照顧乙方合理休息的情況下,可視要求安排員工在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到崗工作,乙方應支援和服從安排。

第五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符合下列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因營業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的職工又不能改換其它工種;

(2)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乙方患病或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調整做其它工作或患有慢性疾病及傳染病;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並造成一定後果,根據有關規定應予以辭退的;

(5)乙方不服從工作分配或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6)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定損害的;

(7)乙方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動教養、判刑,甲方將作開除處理,本勞動合同隨之終止。

(8)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書面申請。

第六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辭職員工如系由甲方出資培訓,在培訓期滿後工作未滿培訓合同規定的服務年限的,應按規定賠償甲方出資的培訓費用。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應退還甲方為乙方進行培訓所需的費用,並補償甲方的損失。同時扣除當月工資及所有獎金。

3、乙方應向甲方繳納保證金1000元,保證金可從合同簽訂後第一個月的工資中扣除。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或者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被勒令辭退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扣除當月工資。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共同執行,人力資源部保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酒店勞動合同 篇11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甲方聘請乙方烹飪技師一事,進行了友好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在中國湖南省長沙市簽訂本合同,條文如下:

一、服務專案

1.乙方應甲方聘請,派遣八名烹飪技師赴美國華盛頓__酒家進行技術服務。職責是:遵照甲方的要求,準備_菜菜譜,主理_菜的精加工,出成品;

2.乙方向甲方供應為反映_菜特色需要的原材料、輔料、調料,其費用由甲方負擔。原輔、調料的品種、數量及價格等,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二、待遇及費用

(一)乙方應聘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享受下列待遇: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的膳食、住宿、交通、醫療、保險和一切稅捐等費用,並提供當地同行業職工的同等勞保用品;

2.應聘人員住房應設有空調和冬季保暖裝置,以及傢俱、臥具等生活用具;

3.乙方人員享受中國的七天休假日(元旦一天、五一一天、國慶節二天,春節三天),工資照發。

4.乙方所有應聘人員在現場工作十二個月後,享受兩週有薪休假。其往返機票(包括食宿)由甲方負擔。

5.乙方人員因病或工傷事故需要醫治或休養時,應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傷殘,死亡時,其撫卹金亦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好善後事宜。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下列費用:

1.乙方應聘人員第一次赴美工作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每人500美元的準備費。

2.甲方支付給乙方八名應聘人員每月淨工資為____美元;(其中特一級烹飪技師工薪為1800美元,特二級烹飪技師為1600美元,特三級烹飪技師為1500美元,中一級烹飪技師為1400美元,中二級烹飪技師為1300美元),工作每滿一年,即從第十三個月起,給每人每月加薪10%。

3.乙方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具體作息時間,按甲方編排辦理。如平時需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公休日需要加班,甲方應支付加班費。加班費以小時為單位計算,每小時的加班費為小時工資額的150%。

小時工薪按下列公式計算:

小時工薪額=淨月工資÷25天÷8小時

三、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負擔乙方應聘人員自中國__到達工作地點的往返旅費(包括交通食宿),並在乙方人員赴任啟程前三十天內,將機票和準備費匯至中國銀行__分行中國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外匯帳戶(帳號:____),待中方人員到達後據實向甲方核銷;

2.負責辦理乙方應聘人員進入甲方境內的簽證、居留證、工作許可證以及其他需要辦理的手續,並負責其費用;

3.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尊重其生活習慣,保護其人身安全,並在合同期滿後按時返回中國。

乙方責任

1.選派技術能勝任、身體健康的烹飪技師;

2.向甲方書面提供赴聘人員的姓名、履歷、以及健康檢查表等有關資料;

3.負責辦理赴聘人員在中國境內的有關出境手續,並負擔其費用;

4.負責繳納起點聘人員在中國境內應付的一切稅款;

5.教育赴聘人員遵守甲方國內的法律法令,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不準參加所在國工會組織和一切政治活動;

6.乙方人員如有違犯甲方國內法律,經當地政府判令離境者,其回國旅費由乙方負擔;

7.乙方人員要遵守甲方店規,並遵照甲方編排的工作時間服務,無故曠工者按工時扣薪,如繼續故犯,屢戒不悛者,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解僱,其回國旅費,由乙方負擔;

四、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準備費、加班費及工薪等,均以美元支付;

2.每月五日為上月工薪和加班費的結算日,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結算清單通知後七日內,把上月工薪和加班費匯至中國銀行__分行中國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外匯帳戶;

3.上述匯款所需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4.甲方如不按時支付,過期一天則按應付工薪和加班費總額的0.5%付罰款。超過三十天不支付,則視為違約。

五、應聘人員的更換與解僱

1.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以臨時招回、更換個別應聘人員,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2.甲方如要求縮短個別應聘人員的工作期限,需提前三個月提出,並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行,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由甲方負擔;

3.應聘人員工作態度不好,甲方可以解僱,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說明其原因。回國旅費由乙方負擔。

六、仲裁

雙方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達不成協議時,可提交仲裁。

七、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合同期為兩年。有效期從乙方應聘人員離境到達美國華盛頓__酒家之日起計算。

2.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的某些條款要求修改,必須以書面方式向另一方提出要求,由雙方商籤補充合同。如需延長合同期限,必須於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另一方面提出,經雙方商得一致意見,並辦妥合同延期手續後,方可延長。

3.如一方違反合同而造成中斷合同時,除乙方人員歸國費用由違反方負擔外,違反方還需負擔按當時應聘人員人數累計三個月的工薪總額賠償給對方。

4.本合同未盡事宜,將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之。

本合同共兩份,以中、英文書寫,雙方各執一份。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_ ___

法定地址:____ 法定地址:____

__年_月_日

大酒店勞動合同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住 所:聯 系 人:聯 系 電 話:

乙方(員工):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一、本酒店要求合同期(月/年),凡來我酒店應聘的員工試用期為3天,試用期內無工資、見習期為1月整,工資面議。若見習期內員工自行離開,工資不予支付。見習期後方可錄用為本酒店正式員工。新員工一律收取押金,合同期滿後全部退還。

二、新進員工必須服從本酒店安排和調動,並要遵守本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和故意鬧事者,本酒店視情節輕重處理,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三、見習期內是員工和酒店雙方的選擇階段,雙方自由選擇。如能合作,新員工需簽定合同書。

四、新員工被錄取後需簽定合同書,簽字生效後一切按合同辦事。合同期內如自己需離開飯店,店方只支付和退還工資和押金的一半。如出現重大事件被開除,工資、押金一律全部不退還。節假日內不允許請假,如有請假者按日工資雙倍扣除。

五、員工不在工作時間內,若在外面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後果自負,本企業概不負責。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據,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酒店勞動合同 篇13

甲方(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住 所:聯 系 人:聯 系 電 話:

乙方(員工):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一、本酒店要求合同期(月/年),凡來我酒店應聘的員工試用期為3天,試用期內無工資、見習期為1月整,工資面議。若見習期內員工自行離開,工資不予支付。見習期後方可錄用為本酒店正式員工。新員工一律收取押金,合同期滿後全部退還。

二、新進員工必須服從本酒店安排和調動,並要遵守本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和故意鬧事者,本酒店視情節輕重處理,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三、見習期內是員工和酒店雙方的選擇階段,雙方自由選擇。如能合作,新員工需簽定合同書。

四、新員工被錄取後需簽定合同書,簽字生效後一切按合同辦事。合同期內如自己需離開飯店,店方只支付和退還工資和押金的一半。如出現重大事件被開除,工資、押金一律全部不退還。節假日內不允許請假,如有請假者按日工資雙倍扣除。

五、員工不在工作時間內,若在外面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後果自負,本企業概不負責。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據,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酒店勞動合同 篇1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同意確立雙方的勞動關係,願意執行雙方的勞動權利和義務,願意執行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定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聘用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個月。

(2)合同期滿,若要續簽,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才能辦理續簽合同手續。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聘請乙方為------------國際大酒店部當任一職級別的員工,乙方在工作中要按照工種(崗位)規定的工作要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酒店經營狀況實行酒店的等級工資制度,並根據乙方所擔負的職務和其他條件確定其相應的工資標準,每月10號以人民幣的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2)甲方執行崗位工資(按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效益獎金+工齡獎等)等級制度,乙方完成或超額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表現優秀者,甲方按規定對其進行獎勵。

(3)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酒店職位空缺情況,可給予乙方提供晉升的機會;當乙方對甲方的經濟、效益等方面做出貢獻時,甲方將給予相應的物質、精神獎勵。

第四條勞動時間

(1)原則上,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為8小時(不含用餐時間),根據甲方經營特殊性的需要,乙方應延時上班時間,1小時之內不算加班。每週的工作時間按照酒店規定。每月有八天有薪休班。

(2)甲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工時制度,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因工作需要,如超出規定的時間,甲方應按酒店有關規定給予補休或補貼。

(3)乙方可享受法定假日及婚、喪假及工傷等有薪假期。甲方可根據經營及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開始及結束的時間,並可以輪換倒班。在照顧乙方合理休息的情況下,可視需要安排要求員工在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到崗工作,乙方應支援和服從安排。但甲方要嚴格控制加班,加班須經過申請和批准。

第五條員工教育

(1)在乙方任職期間,甲方須經常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崗位技能、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及社會法制教育,乙方應積極接受這方面的教育,參加、接受考核或考試,不及格者,按酒店有關政策處理,有關培訓方面的個人資料將存入個人檔案,作為員工綜合考評的一部分。

(2)對有潛質的員工,酒店將提供多種專業培訓,以使員工達到個人職業發展的目標。

第六條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制定本單位的《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

(3)乙方須按時按質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甲方規定的工作標準,並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衛生操作守則。

(4)乙方須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在合同期內和期滿以後,不得向任何人洩露本企業的商業祕密資訊。乙方在職期間不得同時與其他任何企業兼職。

(5)如果乙方違反合同規定,貪汙受賄,嚴重玩忽職守或有不道德之粗魯行為,引起或預示將引起嚴重損害到他人人身和財產利益,乙方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甲方有權立即予以開除。由乙方不端行為所引起的他人人身和財產利益之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條件

(一)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的內容可以變更。

(二)勞動合同的解除:

1、試用期內,甲乙雙方均可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或以償付七天工資代替通知,乙方違約需繳納培訓費用。

2、試用期滿後,根據崗位不同,一般崗位甲乙雙方均可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或以償付一個月工資代替通知。

3、符合下列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因營業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的職工又不能改換其它工種;

(2)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乙方患病或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調整做其它工作或患有慢性疾病及傳染病;

(4)乙方嚴重違反酒店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並造成一定後果,根據酒店有關規定應予以辭退的;

(5)乙方不服從工作分配或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6)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定損害的;

(7)乙方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動教養、判刑,甲方將作開除處理,本勞動合同隨之終止。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條件、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了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工資低於當地勞動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

(三)勞動合同的終止:

1、勞動合同規定的期限屆滿時;

2、雙方約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

3、勞動合同一方主體消亡,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四)其他事宜:

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當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未及時辦理合同終止、續訂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關發生爭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向對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2、辭職員工如系由甲方出資培訓,在培訓期滿後工作未滿培訓合同規定的服務年限的,應按規定賠償甲方出資的培訓費用。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應退還甲方為乙方進行培訓所需的費用,並補償甲方的損失。

第九條合同的實施和批准

(1)本合同的解釋權歸屬酒店人力資源部。

(2)酒店《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均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經簽定,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合同內容。如有未盡事宜,可以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共同執行,人力資源部保留一份。

甲方:乙方:

(簽名/蓋章)(簽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

本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大酒店勞動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性別:

法定代表人: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或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通訊住址:

甲方地址: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本合同簽署時,乙方在 部門擔任 工作,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乙方應根據崗位、職務和職級所確定的責任,按甲方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任務。

第三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遵循合理原則,及乙方的能力(專業、技能、體力、業績等)和工作態度,甲方可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和職務作必要調整,調整要雙方協商一致,書面同意。調整包括將乙方派往甲方分公司(本市及外省市)或甲方的關聯企業(甲方參股投資的公司)相應的崗位和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工作時間

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方式的工時工作制。

1.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每週總工作時間不超過國家標準,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不含用膳和工作間歇時間)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的工作時間,甲方依據《勞動法》及本市相關規定並根據經營需要總體安排,在核定的工作計算週期內,員工總的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不含用膳和工作間歇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乙方的工作時間,甲方可依據《勞動法》及本市相關規定並根據乙方工作性質和職責,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由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經營需要,並經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後,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調整的,相應的工作時間也將發生調整。

第五條 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按《勞動法》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給予同等時間的補休。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按甲方現行的工資制度,乙方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補貼組成,其中基本工資為 ,崗位工資為 / 元,補貼為 / 元,試用期每月基本工資為 ,崗位工資為 / 元,補貼為 / 元。員工加班和請假的計算基數按照基本工資予以核算。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與員工協商一致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七條 甲方實行下發薪制。每月十日以法定貨幣形式按規定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有更改,提前下發通知)

乙方依法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發薪時依法代扣代繳。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環境和勞動工具,配發必要的安全、適用、有效的勞動保護用品,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健康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第九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六、保險福利

第十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因工傷或患職業病、實行計劃生育以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哺乳期等有關費用和相關待遇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醫療期、醫療費用及病休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市以及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員工守則》、等,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維護甲方利益。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或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四條 本合同訂立後,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內容作部分修改、補充、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無條件接受):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根據甲方所作出的試用期評估結果確定);;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甲方以支付乙方相當於一個月工資替代其義務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執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達成協議的;

4、甲方因經營狀況不善等經濟性原因,確需依法裁減人員的,按照有關規定的程式,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依法裁減人員,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按解除勞動合同辦理離職手續,合同即告終止。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職將按曠工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錄用乙方的工作單位給予經濟賠償。

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條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或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且不再續訂或約定的工作任務已完成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後,乙方應按照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的相關手續。

九、競業限制

第二十三條 若乙方經崗位評估,被確定為涉密崗位的,甲乙雙方應另行簽定《競業限制協議》、經濟補償及相關的違約責任等,該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培訓和服務期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內,若由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甲方可與乙方另行簽定《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具體內容以《勞動合同補充協議》為準,該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條款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具體金額按照雙方的協議約定確定。同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因違約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約定的服務期內,因個人原因解除或因嚴重違紀被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按協議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公司規定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約定,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具體金額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為準。

第二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當事人可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甲方經營所在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不經過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而直接申請仲裁。不服勞動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接到仲裁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其 它

第三十一條 甲方以上述協議及現行制定、今後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等,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三十二條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變更時,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雙方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時,如果雙方沒有書面意向終止勞動合同,則自然延續一個合同期;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則自動轉成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乙方承諾, 簽訂本合同時,本人已詳細閱看,並對本合同內容予以全面理解,同時閱看、理解了公司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職務說明書》等公司相關規定,並保證予以遵守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