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 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其 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第二條 工作任務 乙方願意接受並完成下列工作任務:在_________________崗位。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配備必 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 乙方在合同期內須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1. 乙方每月工作 天, 每天實行 小時工作制。 如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 按加點給予報酬,加點費為每小時 元。
2. 合同期限,職工工資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資金的數量,支付時間和方 式等)按下列約定辦理: (1) ; (2) ; (3) ; (4) ;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 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住院治療,以及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協 商約定如下: 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尚未治
(1) 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的,甲方應給予賠償。
(2) 醫療期內的醫療費由甲方負責 %,乙方負擔 %,病假工資為 元。
(3) 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乙方相當於 本人實得工資 3 至 6 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2. 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約定如下:
(1) 醫療期為 月(年) ,期滿未治癒的延長 月。
(2) 乙方的醫療費全部由甲方負擔。病假工資為全薪。
(3) 因工負傷致殘的,甲方應 。
3. 在合同期內, 乙方符合條件的, 享受探親假 天, 婚假 天, 喪假 天, 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檔案 執行。
4. 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條第 2 款第(2)項規定和第 4 款規定的情況解除勞動合同 時,應按工作每滿 1 年(滿半年不滿 1 年按 1 年計算)發給乙方實得工資 1 個月的 生活補助費。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 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情況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2)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事項,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修改的;
(4)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安全履行的;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 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 安排的工作;
3. 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 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 2 款規定的;
(2) 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
(3) 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 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
4. 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 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2) 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職工權益的。
5. 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通知對方。由於本條第 2 款第(3)項解除勞動 合同,以及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 合同期滿後應即終止執行。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 在徵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 雙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合同手續,則本合同視為續 訂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住房問題。
2. 甲方應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
3. 因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而富餘職工時,以及 勞動合同。
4. 在乙方休假期間,以及 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5. 除國家規定以外,在 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在不變更合同的條件下,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 以外的工作:
(1) 合同期內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搶修或救災;
(2) 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期限為 月;
(3) 合同期內發生不超過 個月的短期停工。
7.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 支付違約金 元;賠償金 元至 元。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調解不成,可以向勞動爭 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有牴觸的,按國家 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塗改、 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章) :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絡電話: 乙 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甲方相關制度和乙方崗位特點,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期望雙方保持良好的長期聘用關係。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計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四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六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七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四、 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 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 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一條 甲方於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 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 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 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 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十七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 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十九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 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 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一)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等資料;
(二) 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一)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二) 甲方經營的、乙方所在的店關閉;
(三) 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四)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見,並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六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者。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後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未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 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 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一) 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二) 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三) 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四) 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係。如果由於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係。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 其他規定
第三十二條 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 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後修訂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三條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 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檔案,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三十五條 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 地址:
經營 地址:
乙方:
性別:
學歷:
年齡: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 住址:
郵政 編碼:
根據《中華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雙方合同期為年,即從_ _年_ 月日起至 年 _ 月_日止,其中,從_ _年_ __月____日起至_ _年__月 日為試用期,試用期為 個月。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①乙方體檢或身體健康未能通過甲方入職前所要求的;
②乙方在日前未能完備所規定的手續的;
③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
④乙方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⑤乙方頂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間發生毆鬥行為的;或者其他任何主管認為乙方不能符合該職位的要求的;;
2. 乙方未滿合同期限而提出辭職,乙方應給予甲方三個月工資補償;
二、 工 作 內 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門,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其主要工作職責見其“職務說明書”。
2、 甲方根據工作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可作適 當臨時性調整是不對本合同相應條款作出修改的調整。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任務並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與乙方作出非臨時性的調整,將同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修訂本合同條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才予以實施,對此乙方表示同意並接受。
三、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 _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基本工資依據職位和崗位等級標準支付,正式錄用後每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_____元;每年依據工作表現調整,但不低於國家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和乙方的個人表現和業績發放獎金,獎金的數額沒有明確的規定,完全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績效來確定。
3、甲方向乙方支付薪金的期限為次月的號 15日 前足額發放乙方上月的工資,乙方收到工資後如有異議應當在3天內提出,否則視為無異議處理。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瀋陽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
籌及其它。凡需乙方繳納的,甲方在發工資時代扣代繳。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歷、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瀋陽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
第十五條 乙方享公司所規定的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及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休假等有關待遇,具體規定詳見員工手冊。
六、 保密條款和競業限制原則性約定
第十三條 乙方對甲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詳見《保密協議》及《競業限制協議》。 第十五條 乙方在任職期間不得任職、兼職其他企業的職務,不得自營或為他們經營與甲方競爭企業、競爭性業務或與甲方相關聯的業務。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及第十三條所規定的事項的,
甲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並乙方須賠償甲方違約金(半年工資);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實際損失的金額承擔賠償責任。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有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發崗位工資、向乙方要求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司法責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構成瀆職、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9、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1、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8、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9、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安排在經勞動部門認定為保護不完備的地方或讓乙方從事法律不允許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可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歷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若乙方無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從事解除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處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後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中五年前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若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甲方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5點的規定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已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的;
6、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單位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瀋陽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其他
第三十七條 甲方以下的規章制度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員工手冊 職務說明書 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處報到之日起並經甲方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變更。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
性別:
出生日期:
居民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受聘於甲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受聘於甲方 部,任 一職。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工作時間標準為: 週一至週五9:00- 18:00,其中1小時為用餐時間。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乙方每月工資為伍仟陸佰圓整人民幣,包括所有津貼及有關費用在內。甲方應於下月的15號向乙方支付上月工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方將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乙方應繳納的稅款及個人需支付的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每年支付12個月工資給乙方。
第五條、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工作實績對乙方工資進行調整。但不得低於當時市政府規定工資的最低標準。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六條、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工休假日、婚喪假、產假等,同時享受符合甲方規定的有關假期。
第七條、乙方每工作滿一年將享有公司規定的帶薪年假(11天),該假期乙方在試用期滿後方可享用。年假原則上在自然年度內休完。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工作所在地有關社會保險制度的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基本醫療、工傷及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按工作所在地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條、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期間有保守商業祕密的義務,在簽署勞動合同的同時亦需簽署公司制定的《奧邁思員工手冊》。
第十一條、乙方如出現曠工、遲到等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甲方有權根據本公司規章制度扣除相應工資,或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應內容。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改造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終止或解除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第十八條、乙方解除合同亦應於三十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九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 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 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 乙方患病或者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二十三條、甲方解除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五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及因培訓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培訓費用的賠償應遵循逐年遞減的原則。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它內容:
第二十七條、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和《保密承諾書》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乙方必須認可,在簽署此合同前,對此合同的解釋有充分細緻的瞭解。
第三十條、本合同以中文文字為準。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簡稱乙方)為本企業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
1.無固定終止期限(即長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條變更、解除和終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_________。
(二)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為試用期。
(三)本合伺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每個工作日連續加點不得超過三小時。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工資標準、形式及調資辦法按企業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執行;
2.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企業工資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業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3.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權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及經營指標變化、經濟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業工資分配製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發給乙方停工工資或生活費。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為本企業固定工或臨時工改(招)為合同制職工的,原符合本市規定的連續工齡,視為本企業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職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經確定的供養直系親屬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限的計算及停工醫療期內的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由甲方按國家及本市規定分別發放。
(六)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並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保險基金的情況。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保醫療等待遇不變。
(八)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______》,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經常無正當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除名、開除的;
5.經優化勞動組合組合不上,按政府有關規定可以辭退的;
6.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認為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的;
5.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專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6.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四)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6.符合國家、省、市有關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的第(五)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上大學、中專、技工學校學習等)沒達到《培訓合同》要求或本勞動合同規定服務期限的;
3.擔任國家重點科研專案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可以解除。
(九)除國家規定的違紀辭退、除名、開除等情況外,甲乙雙方終止、解除、續訂本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如原為本企業固定職工轉為全員勞動合同制職工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可以延緩三至六個月時間辦理有關手續:在此期間乙方有接收單位的,甲方應當按乙方原身份為其辦理調動手續。緩辦手續期間,停止享受企業的一切工資、勞保福利待遇。
(十四)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十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屬違紀辭退、除名、開除者外)時,甲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按乙方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計發一個月的生活補助費,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月生活補助費計算標準是乙方離崗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收入的60%。因乙方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除發給生活補助費外,還應按規定發給醫療補助費(計算標準與前述生活費計算標準相同)。但乙方按第(十三)款辦理調動手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和醫療補助費。
十、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後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簽訂培訓合同並相應變更本合同有關條款。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合同,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對方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六)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七)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應按規定向對方做出賠償。乙方賠償損失的金額超過上年本人全部工資收入部分,可以減免,但屬教育培訓費或住房方面的損失賠償除外。
十一、調解和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十三、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短期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之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員工手冊辦理之。
二、乙方這職務或工種為。
三、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之場所。
四、乙方之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之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週五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之。
六、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之。
七、甲方按國安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併為乙方投保。
八、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每月元人民幣。
九、乙方在醫療費用報銷和勞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員工一半的待遇。
十、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
十一、甲方對乙方獎勵,分為嘉獎、記功、晉級、評為先進生產(工作)者和勞動模範等5種。甲方對乙方之懲處,分為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除名等5種。以上獎勵及懲處事由和辦法,依員工手冊辦理之。獎勵及懲處記錄列為甲方考核乙方之依據之一。
十二、甲方因業務萎縮或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工作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1個月通知乙,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1個月的工資。
十三、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1個月工資。
十四、乙方宣告: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於?年?月?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宣告,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十七、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市勞動局為第一仲裁機關。
訂立合同書人
甲方:
簽約代表人:(簽字)
職稱:
乙方(姓名):(簽字)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地址:
聯絡方式:
甲方(用人單位):
公 司 地 址:
法 人 代 表:
乙 方: 性別:
身 份 證 號 碼:
通 信 住 址:
戶 籍 地 址:
聯 系 方 式: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型別與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型別為固定期限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_個月。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___年__ _月__ 日止,共 個月。乙方到崗時間為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順延_12_個月,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第二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及自身業務專長,擔任據實際需要並在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對乙方工作地點進行合理調整。
第三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__2__)。
1、標準工時制。 2、不定時工時制。
3、綜合計算工時制。
第七條 休假按甲方假期規定執行,國家法定節假日因工作的特殊性作相應調整。
第八條 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詳見加班管理條例)
第九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一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
第十二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五章 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甲方以法定貨幣的形式按時給乙方支付公司勞資規定的勞動報酬,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形式為:基本工資+績效獎金+全勤+其它福利侍遇,執行標準見公司勞資規定。 第十四條 甲方於每月__拾伍__日(遇節假日順延)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五條 甲方有權根據經營狀況對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2 第四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購買相應社會保險,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第十八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辦公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使用辦公用品。
第二十一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八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二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1、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2、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等。
3、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5、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發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車(客傷)死亡事故或次責以上(含次責)特大行車(客傷)事故或物損三萬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6、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重大物損事故的,除給予經濟處罰或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7、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影響或損失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8、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9、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10、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以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為代價立即辭退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3、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汙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甲方的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七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3 第六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七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7、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1、甲乙雙方協商對部份條款變更;
2、由於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
3、本合同依據的有關規定已修改或廢止。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2、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3、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4、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5、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6、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合同第三十二條所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二十九條約定的,合同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九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一條 除按合同二十九規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二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重慶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章 其他規定
第三十四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守則、考勤管理制度,加班管理條例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第三十五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三十六條 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勞動法規和________市私營企業勞動治理實施辦法,結合本公司經營的具體所需今制訂此勞動合同書。
雙方根據“同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同意聘請____________先 生/小姐/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為____________公司合同工,職位____________,負責工作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有效期為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勞動合同期滿,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可續簽合同。
二、職責要求:
(1)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視和指揮,按其職位要求及公司的制度,努力做好工作。
(2)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3)乙方必須按《公司員工手冊》的全部內容和條款,嚴守公司規章制度。
(4)乙方每週六天工作制,天天工作時間由甲方安排,當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甲方需補償相應的假期。
三、勞動報酬:
(1)固定工資____元/月
(2)績效工資____元/月
(3)補貼共____元/月
(4)提成獎金:完成核定月度銷售任務部分,可獲獎金____元。超出月度銷售任務部分,提成____元。
(5)完成年銷售任務(月度銷售任務 X 12),於農歷新年前,可獲年終獎金 .
(6)所得稅或個人收進調節稅由乙方負擔。
(7)按公司經營情況及員工對業務熟練程度,工作所業績,在適當時間考慮調整職位及薪酬。
(8)甲方每月5日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9)所轄的職員聘用、調動、解僱均須以書面形式知會公司並徵得公司同意。
(10)簽約起,若未滿一年可按比例執行。
四、福利及勞動保險:
(1)員工服務滿一年,可依下列規定給予帶薪年假:
A.工作滿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每年5日
B.工作滿三年以上未滿五年者:每年10日
C.工作滿五年以上未滿十年者:每年14日
D.工作滿十年以上者,每滿一年遞增一日,但總數不超過30日。
(2)乙方享有國家法定公眾假期,如因業務需要在法定假日不能休假,可由甲方安排在該法定假日前後六十天內補放。
(3)乙方因病,實行計劃生養,分娩及婚事、喪事等,按本公司制定的具體辦 法處理。
(4)乙方請事假,須有正當理由及以書面申請和經有關部分主管批准方為有效,甲方不發給事假期間的薪酬。
(5)因公傷殘、死亡,則按公司購買的有關保險規定及本公司制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6)社會勞動保險條例,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乙方自行解決當值時的工作餐。
五、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1)合同期屆滿即告終止。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如甲方因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經營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作任何補償,同時也取消年終獎金。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洩露貿易祕密,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3、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連續2個月未能完成月度銷售任務。
5、不按公司規定的銷售方式及違反公司的核定價格進行銷售活動。
6、藉故不參與公司的大型對外活動,不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工作分歧作,損人利已。
7、對外的銷售活動中故意損害公司的形象,私自向客戶提出公司合約外的任何個人要求。
8、兼任公司外的任何職務及銷售公司外的任何產品。
9、不按公司制度定期以書面形式向直屬上司如實彙報工作,弄虛作假。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確實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若甲方因不可預見的意外因素,造成嚴重財政困難時的正常裁員,可單方面終止合同,一旦意外因素得到克服,財政狀況好轉而需要增員時,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
(4)勞動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
七、本合約期滿,假如雙方續約,則應另行協商確定續約的條件和支付,以及乙方的工作職責和目標。
八。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九。乙方非依據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情況外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須以十天薪酬為代通知金,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賠償責任。
乙方承擔的賠償責任的範圍包括:
(1)甲方為招收錄用乙方而直接支付的用度。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教育、培訓用度。
(3)對甲方的生產、經營和工作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及其附件中約定的其他賠償用度。
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可依約追究其違約責任。
十、保密和不競爭
(1)所有因履行本合同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或表露或由乙方從甲方獲得的技術和貿易祕密,包括甲方的供給商、客戶關係、營銷方法和銷售組織等,均屬保密範疇,乙方承擔保密義務並保證不會將它們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2)在本公司期內或續約期內,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參與與甲方業務有競爭關係的業務或組織。作為甲方支付約滿酬金的代價,乙方在本合同期滿後一年內不得直接或間接與甲方業務競爭。
十一、 乙方辭職經甲方批准後或被甲方解僱者,應將公司的一切物品、證件、檔案及有關資料及其影印件交回公司,方可辦理離職手續。乙方應以甲方的信譽及利益為重,不得對外洩漏業務上的機密,以及從事有害甲方聲譽及業務進展的事項。如乙方給予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工作遭受破壞,乙方應承擔賠償的責任及應負法律的責任。
十二、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為本合同的附屬檔案,與本合同有同等約束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因本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應將爭議提交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 方: 乙 方(籤 署)
蓋 章: 員工姓名(正 楷)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為期 年】【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於 年 月 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乙方知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費用。
三、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 年 月 日止。
四、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五、乙方應在本協議簽字後七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原所在部門、勞資、財務、後勤等)辦理完工作交接、物品歸還、賬務交接、償還財務借款等事項(見《員工離職工作交接、款物清償一覽表》)。如有乙方負責辦理的對外業務沒有清算完畢,乙方應負責將往來賬目核對清楚,並將由對方蓋章、簽字確認的對賬單(或欠款證明)交甲方財務部門。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內容)的義務,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與甲方簽訂了《保密協議》、《競業禁止協議》的,仍應遵守原協議的約定。
七、乙方辦理完各項交接之後5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解除勞動合同、黨團關係、計劃生育的證明。乙方應於勞動合同解除後15日內到甲方辦理檔案、社會保險、黨團關係、計劃生育關係轉移手續,逾期不辦責任自負。
八、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譭、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處各一份。
1、關於勞動關係解除問題:
如果單位辭退你,單位是否應給你經濟補償以及經濟補償的多少有以下幾個因素:
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應給你一個半月的經濟補償;
如果簽訂勞動合同,單位無故解除你的勞動合同,單位應給你三個月的經濟補償。 如果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單位應支付你11個月的經濟補償;
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應給你12個半月的經濟補償;
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單位無故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應給你14個月的經濟補償。
2、社保及住房公積金應交到解除勞動關係時止。
如果用人單位口頭說要辭退你,你在沒有接到正式書面通知(蓋有公章)前,按時上班,或要求用人單位給你一個書面通知。如果僅憑用人單位口頭說你明天不用來上班了,你就不來的話,到時用人單位會說是沒有人說過不讓你上班,是你自己曠工數日,按你自動離職處理了。
被用人單位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分三種情況,一是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
第39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無需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也無需支付經濟補償;二是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情形,,按第4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三是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8、8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經濟補償的二倍。經濟補償金的計算範圍詳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7條。用人單位還應向勞動者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89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
注意保留好用人單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書面通知、交接清單,這些都是權益受侵害時你依法辦理了交接的重要證據。如果用人單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視為無需交接。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辦。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月年月
2.無固定期限:從年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止。
(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意向,聘任乙方在甲方客戶方生產部門或其他業務部門,擔任 臨時性 職務。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根據甲方客戶方的管理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四)本合同期內,因甲方客戶方原因(因生產減員、經濟性減員、搬遷廠址等)而導致乙方被退回甲方時,甲方可調配乙方至甲方其他客戶方工作,被視為是原合同的延續。乙方工作單位及地點的轉變,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與效力。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與甲方客戶相同或類似崗位員工相同的工作時間制。
2.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每週工作天,每週至少休息_____天。
3.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4.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月/季/半年)為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5、目標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可自行安排。
(二)乙方依法享有受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等休息休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計時工資: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初始工資額為 元/月,績效獎金為_____元/月,其他_____元/月。或 _ ___元/時;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2.計件工資:
(1)計件單價 。
(2)勞動定額 。
(3)其他形式 。
(二)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每月 日發放乙方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按《勞動法》及相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補休的除外。
(五)乙方的實際上班時間及加班時間以乙方簽名確認為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按國家、省和本地區的有關規定,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手續,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納應由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並按規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應由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的支付標準為當時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三)甲方按照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七、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四)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洩露商業機密,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或者造成甲方或甲方客戶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以下行為為乙方的欺詐行為:
(1)與其他企業仍存在勞動關係但未告知甲方或對甲方謊稱與其他企業不存在任何勞動關係的。
(2)與其他企業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根據協議不應到甲方工作但未告知或對甲方謊稱未與其他企業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的。
(3)向甲方提供虛假的身份證件、畢業證書、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獎勵證書、成績單等證件或證明資料的。
(4)向甲方提供虛假的工作履歷的。
(5)患有傳染性、精神性、不可治癒性以及其他嚴重疾病或曾經有相關病史但向甲方隱瞞的。
(6)其他欺詐甲方,給甲方造成了名譽、經濟損失或嚴重負面影響的。乙方採取的欺詐行為對甲方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7、乙方患病或非工傷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四)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如繼續聘用,則經雙方協商後再另行簽訂勞動合同。
(五)甲乙雙方可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及應支付的經濟賠償金。賠償金均按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乙方應及時按甲方要求辦理各項工作及物品交接,若因以下情形致使甲方無法按時為乙方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及結算離職工資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①、未按甲方規定辦妥離職手續或拒不辦理離職手續的。
②、擅自離職,未到甲方辦理離職手續。
③、無法聯絡導致甲方無法將相關離職資料送達乙方。
九、其他
(一)因行業特點,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即知曉本人的工作單位與崗位調動是可能存在的,並完全認可甲方為此做出的相應工作安排。
(二)因客戶原因(如生產性減員、經濟性減員、搬遷廠址等)而導致乙方被退回甲方,至乙方被重新推薦就業期間,甲方有責任為乙方的食宿提供便利條件,乙方需個人承擔相應的費用。
(三)乙方如違反甲方客戶廠規廠紀退回時,甲方有權即可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用給予任何補償。如因乙方造成甲方客戶經濟損失的,甲方保留配合客戶進行追究及訴訟的權利。
(四)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甲方已將與客戶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如實告知乙方。
(五)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在甲方參加社保保險,或因乙方原因造成 東莞 *冠業社保理賠不能正常辦理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承諾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而生育,甲方有權辭退乙方,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七)乙方在甲方客戶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客戶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他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未經甲方客戶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致使第三者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給甲方及甲方客戶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乙方在甲方客戶工作期間,連續曠工或年度內累計曠工時間達到甲方客戶規定可以辭退的情況時,則視為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可以立即辭退乙方,並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金。
(九)若乙方離職,未按勞動合同規定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前通知或提前天數不足(試用期內的,提前三天通知,試用期過後,提前三十天通知),導致乙方的離職手續、社保轉移、工資結算等無法及時辦理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乙雙方均可以面送或特快專遞的方式向對方送達有關本合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等通知方式以及甲方對乙方的行政處分單等有關事宜。雙方的有效送達地址以本合同中的通訊地址為準,雙方按有效送達地址所發出的郵件,無任何人簽收或是拒收的,均視為已送達。
(十一)下列檔案或規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①. 冠業派遣員工入職登記表
②. 冠業派遣員工入職須知
③. 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其他協議。
十、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相關勞動部門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一、本合同之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簽訂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身份證號碼:現居住地地址:戶籍所在地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最長不超過法律規定的試用期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本合同期限內,不得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任何勞動關係。
第四條 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的臨時性派遣和調整。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3、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第六條 乙方的休息、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等,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執行。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為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
第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標準)。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的工資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 。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四條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當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甲方未安排乙方法定帶薪年休假的,應支付乙方法定帶薪年休假的工資。
第十五條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時間應不超過法律規定的時間,超過的應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六、社會保險
第十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七、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甲方依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乙方給予經濟補償,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二十條 培訓的約定: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根椐工作需要,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和職業操守等各方面培訓的,乙方需要與甲方簽定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具體約定內容參照培訓協議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 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1、乙方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和責任,同時需要遵守甲方相關規章制度。商業祕密主要包括:客戶資訊、管理資訊(財務資訊、人事資訊、營銷資訊等)、技術資訊、創新資訊以及甲方規章制度中規定需要保密的內容等。
2、乙方因違約而侵犯了甲方商業祕密,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賠償。
第二十二條 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參照甲方《員工手冊》和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二十三條 其他事項的約定:
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聲譽和企業利益,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各項規範;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2、乙方提出離職申請,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
3、乙方入職時,不得隱瞞個人實際情況(如:身體健康狀況、各種病史、工作經歷、學歷、證件真偽及家庭狀況等),有隱瞞個人實情的應承擔法律責任。
九、勞動爭議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或不願意調解的,應當依
法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 他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有關修改勞動合同的檔案,雙方訂立的培訓協議、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甲方的現行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安全規範、行為準則等)以及後續依法補充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相關附件,均是《員工勞動合同書》的組成部分,其效力與本合同條款相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約定的,從其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公司(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條例,就聘用事宜,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試用期及錄用
(一)甲方依照合同條款聘用乙方為員工,乙方工作部門為_________職位,工種為,乙方應經過三至六個月的試用期,在此期間,甲乙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但必須提前七天通知對方或以七天的試用工資作為補償。
(二)試用期滿,雙方無異議,乙方成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勞務工,甲方將以書面方式給予確認。
(三)乙方試用合格後被正式錄用,其試用期應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
第二條 工資及其它補助獎金
(一)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經營狀況實行本企業的等級工資制度,並根據乙方所擔負的職務和其他條件確定其相應的工資標準,以銀行轉帳形式支付,按月發放。
(二)甲方根據盈利情況及乙方的行為和工作表現增加工資,如果乙方沒達到甲方規定的要求指標,乙方的工資將得不到提升。
(三)甲方(公司主管人員)會同人事部門,在如下情況,甲方將給乙方榮譽或物質獎勵,如模範地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生產和工作中的突出貢獻或物質獎勵,技術革新、經營管理改善,乙方也
由於有突出貢獻得到工資和職務級別的提升。
(四)甲方根據本企業利潤情況設立年終獎金,可根據員工勞動表現及在單位服務年限發放獎金。
(五)甲方根據政府的有關規定和企業狀況,向乙方提供津貼和補助金。
(六)除了法律、法規、規章明確提出的要求補助外,甲方將不再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其它補助津貼。
第三條 工作時間及公假
(一)乙方的工作時間每天為8小時(不含吃飯時間),每星期工作五天半或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除吃飯時間外,每個工作日不安排其它休息時間。
(二)乙方有權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婚假、喪假等有薪假期。甲方如要求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工作,在徵得乙方同意後,須安排乙方相應的時間輪休,或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加班費。
(三)乙方成為正式員工,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後,可按比例獲得每年根據其所擔負的職務相應享受________天的有薪年假。
(四)乙方在生病時,經甲方認可的醫生及醫院證明,過試用期的員工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一天,病假工資超出有薪病假部分的待遇,按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可調整變動工作時間,包括變更日工作開始和結束的時間,在照顧員工有合理的休息時間的情況下,日工作時間可做不連貫的變更,或要求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及休息日到崗工作。乙方無特殊理由應積極支援和服從甲方安排,但甲方應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第四條 員工教育
在乙方任職期間,甲方須經常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及社會法制教育,乙方應積極接受這方面的教育。
第五條 工作安排與條件
(一)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二)甲方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要求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工作或終止合同。
第六條 勞動保護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食品。對女職工經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提供相應的保護,具體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國家勞動保險條例規定,為乙方支付醫藥費用,病假工資、養老保險費用及工傷保險費用。
(二)甲方根據單位規定提供乙方宿舍和工作餐(每天________次)。
第八條 解除合同
(一)符合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因營業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的職工又不能改換其它工種。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調換其它工種
3)乙方嚴重違反企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並造成一定後果,根據企業有關條例和規定應予辭退
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4)乙方因觸犯國家法規被拘留,勞動教養、判刑,甲方將作開除處理,勞動合同隨之終止。
(二)符合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了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利益。
(3)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三)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不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和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正在進行治療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的。
(四)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終結經政府有關部門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予妥善安置。
(五)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或以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解除合同的程式按企業有關規定辦理。
(六)乙方在合同期內,持有正當理由,不願繼續在本企業工作時,可以提出辭職,但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批准後生效。辭職員工如系由企業出資培訓,在培訓期滿後,工作未滿合同規定年限的,應賠償甲方一定的培訓費用。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甲方有權通過政府勞動部門,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崗位,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規定和企業的《員工手冊》以及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如觸犯刑律,受法律制裁或違反《員工手冊》和甲方規定的其它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按《員工手冊》等規定,分別給予乙方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開除,因乙方違反《員工手冊》和其它規章制度,造成本企業利益受到損害,如企業聲譽的損害、財產的損壞,甲方根據嚴重程度,可採取一次性罰款措施。
(三)如果乙方違反合同規定,貪汙受賄,嚴重玩忽職守或有不道德、粗魯行為,引起或預示將引起嚴重損害到他人人身和財產利益,乙方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上述種種,甲方有權立即予以開除,並不給予"合同補償金"和"合同履約金"。乙方貪汙受賄或損害他人人身和財產利益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完全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和以後,不得向任何人洩漏本企業的商業機密訊息。乙方在職期間不得同時在與本企業經營相似的企業、團體以及與本企業有業務關係的企業團體兼職。乙方合同終止或其他原因由本企業離職時,應向部門主管人員交回所有與經營有關的檔案資料,包括通訊、備忘錄、顧客清單、圖表資料及培訓教材等。
第十條 合同的實施和批准
(一)本合同經_____________討論制定,報經_______批准,用_______文字書寫,內容以中文為準,合同解釋權屬本公司人事部。
(二)單位《員工手冊》、《僱員犯規及警告通告》及其它經濟紀律規定均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經鑑定,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合同內容,如有未盡事宜或與政府有關規定牴觸時,按政府有關規定處理。
(四)本合同自鑑定之日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期,合同期滿前兩個月,如雙方無異議本合同自行延長________年。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和國家勞動管理部門監督執行。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正常上班(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正常上班(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天。
二、正常上班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正常上班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崗位(工種)正常上班。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正常上班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正常上班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正常上班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正常上班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正常上班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正常上班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正常上班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正常上班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正常上班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正常上班制的,平均每日正常上班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正常上班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正常上班制的,正常上班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正常上班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正常上班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法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違法經營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正常上班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提成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正常上班量標準,提成工資單價為_________。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_________條中明確。
第十二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正常上班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正常上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正常上班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正常上班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正常上班的,每個正常上班日夜班補貼為_________元。
第十六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錄用條件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正常上班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正常上班的;
2、乙方不能勝任正常上班,經過培訓或者調整正常上班崗位,仍不能勝任正常上班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九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正常上班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二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_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九、保守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定,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利用正常上班之便,影響甲方的經營和形象,或與甲方競爭市場,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三十七條 乙方的正常上班崗位涉及甲方商業祕密或對甲方的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甲方可以在解除或終止合同前6個月內,調整乙方正常上班崗位,變更勞動合同中相關內容。
第三十八條 乙方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_________年(月)內,不得到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業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費_________元。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九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正常上班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第四十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一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正常上班,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正常上班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四十三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四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正常上班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25%元。
第四十六條 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七條 _________
十三、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他
第四十九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五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二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蓋章):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勞動合同續訂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型別為期限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護企業和勞動者合法權益,依法確定勞動關係,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任務完成時止。完成任務的標誌是 。
(二)、試用期為 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 。 乙方的工作地點 : 。
根據崗位責任要求,乙方要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以其全部時間與精力來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後,不得同時受聘其他公司或個人(包括不得兼職),只有在甲方指派或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才可以在其他用人單位從事兼職行為,否則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並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償金。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按照規章制度及考核結果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晉升與降職。 乙方不適應本崗位工作或對本崗位工作不能勝任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並有權按照乙方新崗位確定乙方工資標準,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乙方依然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基本工資為 元(試用期基本工資為 元),是計算加班工資等非基本工資勞動報酬的唯一基數,不低於當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由公司按崗位性質決定基本工資數額,公司有權按考核結果調整崗位及相應的基本工資,每月發放;但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即基本工資不包括下列各項(下列各項不作為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
(一)績效獎、年終獎以及業務提成等;(二)無確定支付週期的勞動報酬,如一次性獎金、津貼、補貼等。
(二)各類補貼、全勤獎、津貼、獎金、工資工齡等除正常工作時間外的各種工資及福利待遇。
(三)加班費:在經過無加班工資36小時加班後,員工如還有通過正常程式經批准後的加班的,則以基本工資為基數,結合考勤上的加班時間計算平時、公休、法定節日加班費,按每月發放。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五)乙方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甲方因暫時經濟週轉困難或不可抗拒力,不能按照上述規定時間支付工資報酬的,應當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並明確支付的日期。
因工資計算標準不明確或計算方式不當造成甲方少付乙方工資的,或者乙方拒絕領取的,不屬於無故拖欠或剋扣工資。
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屬於無故剋扣行為:
1、 甲方依法代扣代繳乙方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的;
2、 甲方依法代扣代繳的應當由乙方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
3、 法院判決、規定中要求甲方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可以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的。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四)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規章制度給予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甲方可以分情況根據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法律、法規給予處分或經濟處罰:
1、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工作任務或銷售任務的;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3、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規章指揮,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4、有貪`盜竊、職務侵佔、走s販私、行hui受hui以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
乙方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由於乙方違法行為或不良社會行為而給甲方形象造成巨大傷害的,甲方可根據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對乙方予以相應的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字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基本情況
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乙方基本情況
姓名: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甲方相關制度和乙方崗位特點,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期望雙方保持良好的長期聘用關係。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_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本合同為 期限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四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六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七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 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 ,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二條 甲方於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效益提升後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十八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等資料;
2. 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 甲方經營的、乙方所在的店關閉;
3. 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見,並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者。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後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二十六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因個人原因需要離職,必須提前30天向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若乙方在沒有任何形式通知甲方前擅自離職,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1. 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 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 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 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第二十九條 續簽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雙方協商決定。
十、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係。如果由於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係。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 其他規定
第三十二條 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後修訂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三條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檔案,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
根據國家和本地人事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試用期及試用期待遇
1、甲方對乙方的試用期為一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內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2、試用期內乙方勞動報酬為每月 元。
二、聘用期限
試用期滿後,經甲方考核符合聘用條件,甲方正式聘用乙方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崗位
本合同簽訂時,雙方約定乙方在甲方的崗位為 ,預計為 年。
該崗位要求乙方需具備以下條件:(學歷、職稱、工作經歷、專業知識包括相應證件)
四、薪金
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乙方崗位情況,支付與乙方崗位相配的薪金,具體標準為:
五、甲方的責、權、利。
1、為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和必需的工作條件;
2、依據按勞分配原則,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
3、為乙方提供公司規定的福利待遇和勞動保護;
4、為乙方提供提升業務能力的教育培訓機會;
5、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6、對於乙方工作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度及質量及管理時,有權對乙方工作行為決定進行處罰或解除聘用合同。
六、乙方的責、權、利
1、具有為甲方誠實、敬業工作的義務;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維護公司聲譽及正當利益;
4、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
5、享有國家、地方政府規定公司的權利和就業保障權利。
6、公司規章制度的認可條款。
7、擁有甲方授予的職權,並承擔自身工作所產生的全部責任。
8、認真履行職責,對涉及工程質量、工期、造價等較大問題變更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由甲方做出最終處理意見。
七、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將有機會了解、熟悉甲方公司整個管理規章體系。乙方除有異議保留外,將視作無條件認可管理規章體系,雙方都有按規章執行和保障的義務。
八、保證書條款。
乙方將在一份保證書籤字,承擔遵守規章和保守公司專有技術、祕密的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九、合同解除
(一)因乙方有如下過失行為之一,甲方可以即時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觸犯公司勞動紀律規章;
2、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二)因乙方有如下非過失行為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確定的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的或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本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公司無法履行。
此時甲方須提前30日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
甲方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間或經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確需裁員的,須提前30日向乙方作書面通知。如甲方在 個月重新錄用人員,乙方有優先權。
(三)因乙方有如下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確定的醫療期內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3、如為女職工時,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況。
(四)乙方在以下情況之一,可以提出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
2、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律,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3、甲方勞動安全、工作條件不合國家規定,損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4、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報酬;
5、乙方因參軍、升學或經批准出國定居的;
6、屬正常工作調動的;
7、乙方有正當理由,確定不能繼續在甲方工作的。
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須提前30日向甲方作書面通知。
十、解除本合同的經濟補償。
1、乙方違反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和賠償責任。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的經濟補償,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
3、甲方經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需裁員的,或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由甲方解除本合同,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4、雙方協商並由甲方解除本合同,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
5、乙方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仍不能從事原工作的或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本合同,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同時發給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另增加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另增加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在合同期內,因發生傷亡事故,甲方按國家和公司相關檔案處理。
2、甲方如提供給乙方進修培訓費用、住房資助費、戶口調動城市增容費等事項,要求乙方有一定的服務年限,在此服務年限內,乙方離開甲方公司,須按甲方辦法賠償經濟損失。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乙方受損情況賠償;
2、乙方在合同期內無正當理由,未經甲方許可,擅自違反勞動合同或自行離職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十三、合同的變更。
1、在執行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合同時,應書面送達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作出書面答覆。
2、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方可變更合同有關內容,變更後的合同或合同附件由雙方簽字生效。
3、雙方協商不成的,本合繼續有效。
十四、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乙方因患病或因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鑑定為一至四級的,可以提前終止勞動合同;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如因需要續聘,甲方應提前1個月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辦理續聘手續;
3、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均應提前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十五、調解和仲裁。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投訴解決;調解無效,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合同的有效性。
1、本合同的有效性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2、確認本合同部分無效的,如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雙方應繼續履行有效部分。
3、未列入本合同內容的其他事項,均按企業規章制度辦理。
4、凡本勞動合同或相關企業規章制度與國家、地方政府有關法律相牴觸的,依國家法律辦理。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註冊地址 :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型別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三)乙方應在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於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固定工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鐘點工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合同期內,甲方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第六條、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 2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5)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6)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7)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資訊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洩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姓名:
性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它相關行政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擔任 職務,乙方以甲方利益為本,高效率地完成工作任務。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公司實行每天純工作8小時(不包括用餐及日間休息時間)的工作制度,但由於服務行業特殊性,可根據工作需要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制定相應的工作規範、管理規範及各項制度和標準,並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以及北京市相關慣例,為乙方提供理想的物質條件和工作環境。
第四條 工作報酬和待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擔任 崗位職務並享受 元/月的薪金待遇。 其中 元為崗位工資, 元為福利待遇(含保險)。
2、乙方享受綠得金公司規定的相關福利待遇。
3、甲方確定每月 日為工資發放日。無重大節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乙方工資。重大節日可順延。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懲和商業祕密
1、甲方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有權依法制定甲方的內部規章制度 和工作紀律。乙方違反工作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公司規章制度,給予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2、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工作成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3、乙方不得將甲方的經營資訊、財務資訊、技術資料等商業祕密擅自公開或出讓。在終止或解除聘任合同後,應將所有與甲方商業活動有關資料交所在部門或隸屬部門歸檔。
4、乙方離開用人單位後任何時候,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經營管理資訊和資料,不得侵犯甲方的經濟權益,否則追究侵權責任。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及責任,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可進行協商並以約定的具體內容為準。如協商不妥以原合同為準。
2、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3)乙方辭職或按公司規定自動離職及不按公司規定正常上班的本合同自然終止。並且甲方有權追究合同期內的乙方法律責任;
(4)甲方依法被登出或終止、解散;
(5) 乙方因病或自然死亡的。
4、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不勝任本職工作,不能及時完成工作任務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對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職務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
7.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者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
(2)乙方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對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如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8.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辦理相關手續。但出現以下情況,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承擔甲方重大商業活動期間;
(2) 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對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當事人違反本合同約定均須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在合同期限內,違反合同的約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年薪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合同約定,侵犯公司商業祕密的,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實際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在合同期限內,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強行要求解除合同,甲方有權採取保護自身權益的措施:
(1)要求賠償因受聘人強行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損失;
(2)收回所有屬於甲方的財產和經營資訊與資料;
第八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及其它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執行,甲方以下檔案作為本合同附件:
(1)《崗位職責》
(2)《承諾書》
(3)《責任書》
(4)《安全協議書》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4、甲乙雙方的其它約定內容 。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合同範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 業 類 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4川_省__成都市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街_______鄉(鎮)________村
戶口種類:非農業戶口( );農業戶口( )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及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成都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1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1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________款。
1、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以完成1定的工作為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合同範本 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3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2105的經濟補償。
3、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有關內容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10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1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106小時。
1、甲方在乙方崗位實行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2、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勞動法》和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3、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5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會保險的權利;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實行醫療期制度。醫療期期限及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保險和福利待遇事項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動保護方面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2、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防護用品,並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4、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
第7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並按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2、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管理,按本合同的約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保守商業祕密具體事項在本合同第104條中約定)。
第8條 本合同的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1的,甲乙雙方可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2)由於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有關規定已修改或廢止的。
第9條 本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1的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滿,不再續訂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撤銷的;
(3)乙方死亡的;
(4)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出現的;
(5)有不可抗力出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第10條 本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本合同,續訂合同手續應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辦理。
第101條 本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1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1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5)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8)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有關部門確認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甲方依據(5)至(8)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1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4、有下列情形之1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2)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行政部門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5、乙方解除合同:
(1)應提前31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要依法承擔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1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終止、解除本勞動合同後,甲方應按規定開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103條 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1方的過錯行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應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各自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雙方任何1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1方受到損害,對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104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05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任何1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06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國家和成都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甲方應在1個月內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鑑證,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1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聯絡電話: 地址:
乙方(員工)姓名: 性別: ; 公民身份號碼: 地址: 聯絡電話: E-mail: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等法律法規,遵循自願、公平、平等、誠信的原則,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甲、乙雙方同意按有固定期限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本合同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起始時間。,經雙方協商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二)試用期為 3 個月(包含在合同期內)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 ,具體工作內容由甲方安排,乙方應當努力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並服從甲方的臨時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任務,接受甲方考核。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乙方同意按照甲乙雙方書面約定或甲方制度執行。
(三)甲方可通過績效考核,評估乙方的實際工作能力,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在和乙方達成一致的條件下,可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等進行調整(包括但不限於對乙方工作崗位、工資的調整、考核、升遷、調職、獎懲、免任、解僱等),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甲方需要乙方出差的時候,乙方工作地點(四)乙方工作地點(填為出差所在地。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服從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安排調換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標準工時制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即每週正常工作40小時,每週確保休息1天;由於乙方擔任高階管理崗位職務,工作具有較高的靈活性,具體工作時間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甲方因商場工作需要,經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三)甲方執行法定的及商場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假期。
(四)為提高乙方的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甲方可根據需要在非工作時間組織培訓。培訓費用由甲方承擔時,甲方可要求乙方簽署培訓服務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四、薪酬
並確保不低於工作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按以下第 項執行,
1、計時工資:甲方確定乙方的標準工資為 元/月(大寫: 圓整),標準工資為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並作為乙方加班和休假的工資計算基數,乙方每月獎金數額由甲方根據乙方的考勤記錄、考核結果和甲方的經濟效益計發,具體按甲方薪酬制度規定或約定執行。
2、計件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定額工時工資為 元/月(大寫: 圓整),乙方每月的計件獎、績效獎金、補助等專案不屬於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甲方根據乙方的考勤記錄、工作績效、考核結果和雙方約定的工資核算辦法計發。 3、其它: 。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按雙方約定執行,且不低於正式崗位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工作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在遵守商場職業經理人薪酬制定原則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可調整乙方的固定工資等級及業績提成辦法,並形成書面文字。
(六)每月 日前甲方為乙方發放上一個月工資。
五、社會保險
(一)甲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尊重乙方參加社會保險的權利,乙方可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社保基數按當地政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
(二)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依據國家、省市工傷保險法規、政策及甲方規章制度辦理。如乙方或乙方家屬怠於或放棄辦理上述申請手續的,一切不利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工傷醫療期間工資按以上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發。
六、工作安全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工作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並認真執行。如乙方拒絕或推脫參加上述教育和培訓或不能通過相關考核,甲方有權利對乙方做相應懲罰,由此造成的人身傷害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自己負責。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和修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在乙方知曉的情況下,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乙方承諾認真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承諾嚴格按甲方的規定開展工作,確保工作質量,保證安全。
(三)乙方承諾親自履行並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並達到相應的標準。
(四)乙方承諾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五)在簽定本合同前,乙方已確認收到甲方發放的崗位職責、工作說明書、薪酬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並知曉其中內容,如甲方根據管理需要新修訂或更新的規章制度,則以新頒佈的規章制度為準。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的內容或解除本勞動合同,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表現(包括品德、能力、行為、業績等)不合格,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崗位要求;
2、在入職後10天內未能提供甲方所需相關資料,或向甲方提供的資料資訊存在虛假的,這些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工作經歷、體檢證明、照片、入職登記表中提供的資訊及其它應由乙方提供的資訊、資料;
3、入職時未宣告:患有精神疾病、傳染性疾病或其它影響工作的疾病的,或曾受到其它單位開除等嚴重處分的,或有吸毒經歷的,或曾被勞動教養、拘役、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
6、違反對甲方保密義務或甲方競業禁止約定的;
7、私吞甲方資金,侵佔或盜竊甲方或他人財物,收取回扣,使用偽造手段或故意提供虛假資訊;
8、 因乙方嚴重失職或工作過失或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指直接經濟損失達20xx元及以上的);
9、一個工資核算月內累計曠工3天以上的,或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曠工達15天的;
10、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如果甲方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向乙方發出續訂勞動合同通知並經乙方簽收的,自甲方發出通知之日起10天內乙方未予回覆的,則視為乙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11、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在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並按照法律規定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五)不論本勞動合同以何種方式解除或終止,乙方須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否則視為乙方嚴重違約,可追究乙方相關責任。
九、保密與競業禁止約定
(一)如乙方掌握或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1、乙方在本合同期內以及本合同期滿後,不得向任何個人、公司或其他組織洩露與甲方經營有關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各種設計圖紙、員工通訊錄、客戶名單、經營計劃、各項合同、各項規章制度、各項通知等),乙方應當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制度。
2、乙方在本合同期內所完成、取得或知悉的與甲方業務和工作有關的記錄及相關資料或者其他檔案歸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滿或者離職前須將上述資料及檔案交還甲方,結清與甲方的債權債務關係並辦理有關工作的交接手續,否則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3、乙方在本合同期內或者離職後洩露甲方的商業祕密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
4、乙方要求脫離涉密崗位的,應提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相應的脫密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內容等措施;
(二)乙方在職期間,不能在外兼職從事與甲方相同或有關聯度的工作、活動或協助任何與甲方有利益衝突的單位、個人從事相關競業活動。否則,則乙方構成嚴重違約,甲方有權除按規章制度處理外,還有權追究乙方相關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經濟損失、調查費、鑑定費、律師費等)。 (三)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2年內。競業限制的範圍為:乙方不得到與甲方經營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包括作為經營管理人員或一般僱員等各種形式),也不得自己開業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和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業務。
十、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如果甲方違反本合同或法律法規之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實際賠償。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保密約定的,應賠償洩密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賠償的範圍應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所管轄範圍內的甲方物品丟失、乙方工作中使用的各類辦公資產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壞或遺失或其他經營損失等事項。
3、乙方違反本合同競業限制約定的,應承擔的違約金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的三倍;如因乙方違反該約定導致甲方產生的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前述金額的,乙方須按照實際損失賠償給甲方。甲方因調查和處理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調查費、鑑定費、律師費等),應當計算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如果乙方在入職時未能提供原就職公司開具的離職證明或者提供的離職證明存在虛假時,乙方承諾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所有經濟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5、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擅自離職,或者離職時未按規定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甲方為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包括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元,支付的培訓費用 元 ,對甲方業務經營和管理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6、對於乙方拖欠甲方的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應承擔的賠償金額,甲方均有權直接從乙方應收的工資中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7、乙方在離職時未按規定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的,視同乙方主動放棄在甲方的任何權益。自乙方未在甲方工作之日起,乙方的一切行為均與甲方無關。
十一、通知和送達
乙方確認所提供的身份證或入職資訊地址均為有效通訊地址,甲方以快遞或掛號信函發出的檔案、通知、資料等的行為視為有效,乙方地址如有變更,應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發出的快遞或掛號信函等無法送達或被通知方拒收的,視為甲方已盡通知義務,由此導致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負。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 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工會申請調解,也可以請求當地勞動部門出面協調,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附則
(一)下列檔案規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或其它書面協議(如未簽訂,不受此項約束);
2、甲方崗位職責、工作說明書、薪酬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
(二)雙方確認,在簽約前已認真仔細地閱讀並完全理解了本合同的全部條款,乙方亦閱讀並完全理解了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願意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當簽署書面的補充協議,或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四、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五、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單方面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 乙方(簽名):
(蓋章) (右手食指印)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