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疽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甲方高階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範圍的關係不能按照前款執行的職工,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五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七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第八條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
第十一條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和乙方工作崗位,確定乙方月工資為元。
第十二條甲方按有關政策以法定貨幣形式每月日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具體繳納比例和方式為:
(一)基本養老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20 %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8%的比例繳納;
(二)基本醫療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的比例繳納;
(三)失業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2 %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1 %的比例繳納;
(四)工傷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的比例繳納,乙方不繳納;
(五)生育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的比例繳納,乙方不繳納。
第十五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七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可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①
②
③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具體情形為:①
②
③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具體情形為: ①
②
③
4、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甲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二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後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立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政策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時,甲方應當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崗位,乙方仍不能從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甲方在對乙方進行培訓後,或者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後,乙方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出現《民法典》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依法進行經濟性裁員時,在解除本合同後,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終止、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或者在疑似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政策規定的醫療期內;
4、乙方若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乙方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二十五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同時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乙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7、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本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或因甲方以低於本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乙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勞動合同終止。甲方可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勞動合同終止。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甲方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八、經濟補償金標準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七條第一、三款涉及的經濟補償金,甲方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算;不滿6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
償。(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三十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醫療補助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賠償辦法
第三十一條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按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的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支付。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具體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八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字日期:年月日 簽字日期:年月日
甲方:(以下簡稱總部)
乙方:(以下簡稱加盟店)
乙方贊成甲方的主導理論思想,自願申請加盟。
一、加盟費用為一次性叄萬元整,此加盟費不返還。
二、總部嚴格執行以上區域保護政策,以保障加盟店的利益最大化。總部有義務協助乙方選址,店面設計裝修,店員培訓,開業及經營過程中的策劃。總部前期半年內有責任培養廚師(即勾湯人員),乙方只需付甲方材料費用,若半年過後需再培養廚師,甲方需收培訓費( 元/名)。
三、乙方應遵守總部的經營理念,自覺服務好每一位客人。
四、乙方財務上完全獨立,自負盈虧,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和義務,總部只負責技術上的指導。
五、總部向乙方供應的祕製底料為元/桶,結算方式為先付款後發貨,物流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遇油價或原材料上漲,可適當上浮每桶價格。
六、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無任何責任,乙方應表示理解。
七、乙方購買底料時,一次最低標準為桶,若半月未購買底料,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八、乙方必須在店面招牌的醒目位置標註甲方總部的加盟電話。
九、雙方鄭重承諾一切經營活動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違反國家法律,則獨立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搞好甲方酒店的經營管理、增強綜合市場競爭力,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達到地區同類酒店的先進水平,從而創造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聘任乙方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經甲方股東會同意,甲方聘任乙方為甲方總經理,負責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二、經營目標
乙方經營管理,每年實現營業額萬元,利潤萬元,今後年度每年遞增5%,營業指標分解到每月,逐月考核兌現。
三、乙方報酬(稅後工資)
1、乙方報酬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效益工資和利潤分紅四部分組成,計算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
報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效益工資+紅利;
2、基本工資每月元,崗位工資每月元,效益工資元,(取前三年營業額的平均數為基礎_____5%再分解到月)以效益工資為基礎當月考核,按照當月每萬元營業增長或減少進行獎勵或扣減100元計算,原則上獎勵或扣減的上、下限均不得超過元,上述三部分當月考核兌現;紅利按照公司年度總營業額減去直接營業成本後的(如人員工資、營業稅金、水電燃料費、一次性用品物耗、原材料成本、辦公費、營銷公關費等)利潤10%計算提成,逐月考核,年底決算後兌現;
3、薪金髮放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每月日前發放上月薪金;
4、薪金的發放方式:_________________甲方通過銀行轉帳的形式將乙方薪金轉入乙方賬戶內或乙方直接從甲方處領取。
四、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職工公休假、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假期的待遇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按照國家及所在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建立基本社會保險(包括養老、失業、醫療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或以現金補助的方式直接發放給乙方,由乙方個人負責辦理。
3、甲方每月為乙方報銷手機通訊費元整。
3、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按照國家法律規定享受的其他待遇。
五、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負責根據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條件和環境;
2、總經理在聘任期屆滿前,不得無故解除其總經理職務,自動辭職者除外。
六、乙方權力
總經理直接對董事長和股東會負責,享有下列權力: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獲取經營管理報酬;
2、主持酒店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董事長和股東會報告工作;
3、組織實施股東會和董事長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4、擬訂酒店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5、擬訂酒店的基本管理制度;
6、制訂酒店的具體規章;
7、提請董事長和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酒店部門經理、財務負責人;
8、聘任或者解聘除由董事長和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員;
9、擬定酒店員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酒店員工的聘用和解聘;
10、提議召開股東會臨時會議;
11、批准單筆1000元以下費用;
12、執行董事長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13、提請董事長或股東會同意後因工作或同行交流之需要乙方可以宴請上級主管部門領導或同行;在處理賓客投訴時可以按照相關授權規定進行打折直至免單的處理。
七、乙方職責
1、對完成酒店整體經營目標負總責;
2、全面執行股東會和董事長作出的各種決議;
3、擬定酒店年度經營計劃和各項內部管理方案報股東會同意後監督實施;
4、協調酒店的各種外部事務,創造良好發展環境;
5、按月向董事長和股東會報告公司經營情況,接受董事長和股東會質詢並作出解釋;
6、接受公司董事長、監事和股東會對公司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
7、做好公司工商、稅務、消防、衛生、安全、環保等各種證照的辦理、年檢等工作;
8、做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長和股東會確定的其他職責;
9、乙方應毫無保留地把飯店管理知識傳授給甲方管理人員,負責相關管理部門人員的內部培訓,並負責培養酒店管理骨幹和服務骨幹;
10、乙方在管理期內應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幫助甲方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並形成酒店自己的管理模式。
八、乙方禁止性行為
1、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不得利用職位謀取私利;
3、未經董事長和股東會同意,不得以公司名義與自己或者自己的近親屬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4、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
5、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
6、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7、不得從事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乙方完成經營目標,甲方未按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報酬的,按照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約責任
(1)執行股東會及董事長作出的各種決議不力或者拒不執行的,由股東會給予警告、罰款、扣薪或者解聘處理。
(2)對公司經營目標負總責,未完成經營目標的,按照比例扣減應得紅利,同時由股東會作出警告直至解聘的決定。
(3)對公司安全保衛負總責,因安全保衛工作不力造成公司損失的,由股東會給予罰款、扣薪、責令賠償損失直至解聘的處理。
(4)從事本合同約定禁止性行為,賠償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股東會給予警告、罰款、扣薪直至解聘的處理。
(5)乙方不連帶承擔由甲方引起的任何第三方責任險(非乙方經營管理的工作範圍內工作失職所致)
3、甲乙雙方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擅自單方面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必須支付以乙方每月基本工資為標準的六個月薪水的總額作為對另一方的經濟賠償。
十、陳述和保證
1、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其具有簽訂本合同的行為能力和履行合同義務的資格和能力,並且其與甲方簽訂本合同的行為不會導致甲方因此承擔任何對第三方的責任;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崗位聘任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辦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效力不變。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終止:_________________
(1)聘任合同期滿,或聘任合同約定終止聘任合同的條件出現;
(2)甲方撤消或解散。
十二、本合同聘任期限為壹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甲方未提出解聘乙方的,本合同按照原條件延長壹年。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內容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雙方沒有約定的,按照國家相關規定。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並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編號: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