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一條 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第二條 人員派遣
1.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2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_____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並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_____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並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2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種,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後實施。
第三條 準備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號。
第四條 工資
1.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__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儘可能安排最短路線,以縮短路途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125。
4.根據_________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增長_________%。
第五條 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_________天,每週_____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週休假_________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於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並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月基本工資200小時)加班小時數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第六條 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裝置,由乙方自選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乾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採購用車由甲方提供並支付費用。
第七條 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_________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_________天后,應享受_________天的回國探親假,由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_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儘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迴國休假時,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4.關於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於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_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5.乙方人員由於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八條 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_________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_________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第九條 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 社會保險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選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人每月_________美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的費用,包括善後安葬和撫卹。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第十一條 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_________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採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_________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_________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第十二條 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第十三條 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的_________國貨幣的比例支付,如需要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於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准後於次月____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_________國貨幣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_________國貨幣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_________國政府銀行公佈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後,甲方同意預支每人1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 住房和辦公用房
1.甲方將按下列標準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2人1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_________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_________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衛生裝置、傢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裝置(如打字機、計算器、影印機等)、洗滌裝置和用品。
第十五條 人員轉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_________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為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後,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_________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後,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_________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送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的,其旅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由於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2.如遇上述情況時,甲方人員不撤退,乙方人員亦不撤退,但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
第十七條 爭議及仲裁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按(_________)項仲裁:
(1)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
(2)在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按照其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八條 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帳目結清後終止。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
第三方洩露。
3.本合同用中文、_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2份。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正文:
國際勞務協議
國際勞務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程、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協議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協議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月工資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______×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30天
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國之日止計算。
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賬戶,並按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國____________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___銀行_______賬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賬戶。乙方人員從 __________________返回_________,由甲方通過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_________(貨幣及數量)。
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床和床上用品。
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餘人員為4~5平方米。
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乙方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_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
月工資 ______×假期工作天數。
30天
第八條 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協議,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協議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_________的機票。
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專案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_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_____的旅費和替換者來_____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____國通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在_____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和骨灰運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十一條 乙方人員在_____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_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洩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協議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_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服務期為_____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滿後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當本協議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_____年後,月工資增長15%。
第十三條 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在協議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在本協議簽字期間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協議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費。
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
乙方人員抵達_________後,_____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協議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協議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協議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它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協議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協議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協議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協議,但不影響當事人對於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協議關於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協議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協議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並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協議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協議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協議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市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國際勞務協議
國際勞務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乙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二)人員派遣
1.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詳見附表2)。甲方對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兩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EMS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並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EMS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並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兩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程,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後實施。
(三)準備費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銀行____帳號。
(四)工資
1.派遣人員原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STU機場之日起到離開EMS國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線時儘可能取最短路線,縮短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25%。
4.根據EMS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應增長15%。
(五)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25天,每週6天,每天8小時。
2.每週休假一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於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並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六)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裝置,由乙方自行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乾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採購用車由甲方提供並支付費用。
(七)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EMS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10天后,應享受20天的回國探親假,其ESM國____機場至STU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儘可能安排最
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迴國休假,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4.關於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於EMS國____機場至STU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5.乙方人員由於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八)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STU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EMS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量;乙方人員在EMS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十)社會保險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月____美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費用,包括善後安葬和撫卹。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的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十一)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EMS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採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十二)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十三)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EMS國第納爾的比例支付,如需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於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准後於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銀行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EMS國第納爾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EMS國第納爾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EMS國政府銀行公佈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後,甲方同意預支每人一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十四)住房和公用用房
1.甲方將按下列標準免費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兩人一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和衛生裝置,傢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裝置(如打字機、計算器、影印機等)、洗滌裝置和用品。
(十五)人員替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EMS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為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後,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EMS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後,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費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STU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乙雙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內,其旅費應由乙方負擔。
(十六)不可抗拒
1.由於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2.如遇上述情況時,甲方人員不撤退,乙方人員亦不撤退,但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
(十七)爭議及仲裁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提交被告方的仲裁機構裁決: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十八)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簽訂。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未付帳目結清後失效。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洩露。
3.本合同用____文、____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二份。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補充,經雙方同意的補充條款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見證人: 見證人:
年 月 日
公司(其總部設在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與 工程公司(其總部設在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乙方同意為甲方在 國的zzz專案的施工提供勞務,為此與甲方簽訂本勞務合同。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乙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二)人員派遣
1.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詳見附表2)。甲方對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兩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ems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並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 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並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兩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程,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後實施。
(三)準備費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銀行__________帳號。
(四)工資
1.派遣人員原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stu機場之日起到離開ems國__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線時儘可能取最短路線,縮短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25%。
4.根據 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應增長15%。
(五)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25天,每週6天,每天8小時。
2.每週休假一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於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並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
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資/200小時)____加班小時數____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六)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裝置,由乙方自行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___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乾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採購用車由甲方提供並支付費用。
(七)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ems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10天后,應享受20天的回國探親假,其esm國_______________機場至stu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儘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迴國休假,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4.關於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於ems國__________機場至stu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5.乙方人員由於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八)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stu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ems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量;乙方人員在ems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十)社會保險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月__________美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費用,包括善後安葬和撫卹。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的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十一)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ems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採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十二)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十三)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ems國第納爾的比例支付,如需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於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准後於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ems國第納爾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ems國第納爾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ems國政府銀行公佈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後,甲方同意預支每人一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十四)住房和公用用房
1.甲方將按下列標準免費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兩人一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和衛生裝置,傢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裝置(如打字機、計算器、影印機等)、洗滌裝置和用品。
(十五)人員替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ems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為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後,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ems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後,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費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stu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乙雙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內,其旅費應由乙方負擔。
(十六)不可抗拒
1.由於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2.如遇上述情況時,甲方人員不撤退,乙方人員亦不撤退,但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
(十七)爭議及仲裁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提交被告方的仲裁機構裁決: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十八)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未付帳目結清後失效。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洩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_文、_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二份。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補充,經雙方同意的補充條款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廚師服務合同
美國華盛頓_________酒家(以下簡稱甲方)和中國_________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甲方聘請乙方烹飪技師一事,進行了友好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在中國湖南省長沙市簽訂本合同,條文如下:
一、服務專案
1.乙方應甲方聘請,派遣八名烹飪技師赴美國華盛頓_________酒家進行技術服務。職責是:遵照甲方的要求,準備_________菜菜譜,主理_________菜的精加工,出成品;
2.乙方向甲方供應為反映_________菜特色需要的原材料、輔料、調料,其費用由甲方負擔。原輔、調料的品種、數量及價格等,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二、待遇及費用
(一)乙方應聘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享受下列待遇: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的膳食、住宿、交通、醫療、保險和一切稅捐等費用,並提供當地同行業職工的同等勞保用品;
2.應聘人員住房應設有空調和冬季保暖裝置,以及傢俱、臥具等生活用具;
3.乙方人員享受中國的七天休假日(元旦一天、五一一天、國慶節二天,春節三天),工資照發。
4.乙方所有應聘人員在現場工作十二個月後,享受兩週有薪休假。其往返機票(包括食宿)由甲方負擔。
5.乙方人員因病或工傷事故需要醫治或休養時,應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傷殘,死亡時,其撫卹金亦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好善後事宜。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下列費用:
1.乙方應聘人員第一次赴美工作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每人500美元的準備費。
2.甲方支付給乙方八名應聘人員每月淨工資為_____________ 美元;(其中特一級烹飪技師工薪為1800美元,特二級烹飪技師為1600美元,特三級烹飪技師為1500美元,中一級烹飪技師為1400美元,中二級烹飪技師為1300美元),工作每滿一年,即從第十三個月起,給每人每月加薪10%。
3.乙方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具體作息時間,按甲方編排辦理。如平時需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公休日需要加班,甲方應支付加班費。加班費以小時為單位計算,每小時的加班費為小時工資額的150%。
小時工薪按下列公式計算:
小時工薪額=淨月工資÷25天÷8小時
三、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負擔乙方應聘人員自中國_________到達工作地點的往返旅費(包括交通食宿),並在乙方人員赴任啟程前三十天內,將機票和準備費匯至中國銀行_________分行中國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外匯帳戶(帳號:_________),待中方人員到達後據實向甲方核銷;
2.負責辦理乙方應聘人員進入甲方境內的簽證、居留證、工作許可證以及其他需要辦理的手續,並負責其費用;
3.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尊重其生活習慣,保護其人身安全,並在合同期滿後按時返回中國。
乙方責任
1.選派技術能勝任、身體健康的烹飪技師;
2.向甲方書面提供赴聘人員的姓名、履歷、以及健康檢查表等有關資料;
3.負責辦理赴聘人員在中國境內的有關出境手續,並負擔其費用;
4.負責繳納起點聘人員在中國境內應付的一切稅款;
5.教育赴聘人員遵守甲方國內的法律法令,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不準參加所在國工會組織和一切政治活動;
6.乙方人員如有違犯甲方國內法律,經當地政府判令離境者,其回國旅費由乙方負擔;
7.乙方人員要遵守甲方店規,並遵照甲方編排的工作時間服務,無故曠工者按工時扣薪,如繼續故犯,屢戒不悛者,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解僱,其回國旅費,由乙方負擔;
四、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準備費、加班費及工薪等,均以美元支付;
2.每月五日為上月工薪和加班費的結算日,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結算清單通知後七日內,把上月工薪和加班費匯至中國銀行________分行中國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外匯帳戶;
3.上述匯款所需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4.甲方如不按時支付,過期一天則按應付工薪和加班費總額的0.5%付罰款。超過三十天不支付,則視為違約。
五、應聘人員的更換與解僱
1.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以臨時招回、更換個別應聘人員,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2.甲方如要求縮短個別應聘人員的工作期限,需提前三個月提出,並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行,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由甲方負擔;
3.應聘人員工作態度不好,甲方可以解僱,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說明其原因。回國旅費由乙方負擔。
六、仲裁
雙方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達不成協議時,可提交仲裁。
七、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合同期為兩年。有效期從乙方應聘人員離境到達美國華盛頓_________酒家之日起計算。
2.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的某些條款要求修改,必須以書面方式向另一方提出要求,由雙方商籤補充合同。如需延長合同期限,必須於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另一方面提出,經雙方商得一致意見,並辦妥合同延期手續後,方可延長。
3.如一方違反合同而造成中斷合同時,除乙方人員歸國費用由違反方負擔外,違反方還需負擔按當時應聘人員人數累計三個月的工薪總額賠償給對方。
4.本合同未盡事宜,將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之。
本合同共兩份,以中、英文書寫,雙方各執一份。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國際勞務合同範本
甲方:
地址:
電話:
電傳: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電傳:
法定代表人:
第一條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第二條人員派遣
1.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2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_____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並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_____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並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2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種,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後實施。
第三條準備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號。
第四條工資
1.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__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儘可能安排最短路線,以縮短路途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1/25.
4.根據_________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增長_________%.
第五條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_________天,每週_____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週休假_________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於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並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月基本工資/200小時)×加班小時數×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第六條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裝置,由乙方自選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乾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採購用車由甲方提供並支付費用。
第七條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_________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_________天后,應享受_________天的回國探親假,由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_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儘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迴國休假時,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4.關於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於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_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5.乙方人員由於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八條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_________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_________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第九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社會保險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選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人每月_________美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的費用,包括善後安葬和撫卹。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第十一條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_________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採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_________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_________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第十二條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第十三條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的_________國貨幣的比例支付,如需要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於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准後於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_________國貨幣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_________國貨幣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_________國政府銀行公佈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後,甲方同意預支每人1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住房和辦公用房
1.甲方將按下列標準免費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2人1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_________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_________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衛生裝置、傢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裝置(如打字機、計算器、影印機等)洗滌裝置和用品。
第十五條人員轉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_________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為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後,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_________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後,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_________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送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的,其旅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由於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2.如遇上述情況時,甲方人員不撤退,乙方人員亦不撤退,但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
第十七條爭議及仲裁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按(_________)項仲裁:
(1)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
(2)在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按照其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八條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帳目結清後終止。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洩露。
3.本合同用中文、_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2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此僱用合同由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僱主)和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僱員)締結。
根據本合同,僱主將聘用僱員且僱員同意受聘於僱主就以下所規定的工作提供服務和履行義務。
A.義務和責任:合同雙方同意僱員將受聘從事_______工作,並履行以下職責。
B.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年、月),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C.工作日和工時:僱員每週工作從星期_______至星期_______,每天從_______點至_______點,一週共_______小時。
D.報酬:僱主同意就僱員的服務提供以下報酬:
1.每(小時)_______美元;
2.每加班(小時)_______美元,每兩週結算一次,支票支付。
3.其他報酬(紅利、佣金等),數額及計算辦法如下:
E.扣除款:每次發薪時,除從僱員報酬中扣出應繳之(_______)稅收和社會保險費外,僱主不得剋扣僱員所得,本條例另有規定以及經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同意的除外。其他扣除專案為(寫出扣款目的和數目):
F.主要工作地:僱員主要工作地為_______。但根據僱主業務性質所需,在不違犯勞工政策和規定情況下,僱主也可要求僱員在_______地以內其他選區履行職責。
差旅費:在本合同到期或中止(不論中止原因如何)時,僱主將負責僱員返回僱傭地的機票費用。
H.保險和醫療費:僱主應負責僱員的醫療保險或負擔僱員的全部醫療費用,包括_______地以外的轉診和轉院費,如僱員因故死亡,僱主應承擔屍體儲存及運回原地的費用。
I.最近的血親的通知:僱員在出現重病或死亡情況,僱主應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親,僱員最近的血親的姓名和地址如下:
_______________?
J.食宿及其他:僱主必須保證提供以下方便:
4.(作記號以選擇或不選擇此項)僱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費_______美元。
(同上)僱主提供住宿。
(同上)僱員自備住宿(附宣告和房租協議)
5.每日_______餐,每月收費_______元。
6.(同上)僱員自理伙食。
7.(同上)上下班在僱主指定地下車,免收車費。
8.(同上)津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同上)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K.其他規定:下列附加規定適用於本合同:(制定或附加工作和膳宿規則,以及僱員行為規範。附加規定的每一頁都必須經僱主和僱員簽字。)
L.終止合同:本合同可根據下列規定終止:
10.無故: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或2.因故:在工長或其代理人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後,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A)因故解除合同時,僱主應支付僱員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併為僱員購買他(她)返回僱傭地的單程機票。
(B)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a.僱員_______次無故曠工和(或)_______次無故上班遲到;
b.僱員行為疏忽魯莽,或不完成任務;
c.在_______地犯下重罪或兩項或兩項以上輕罪;
d僱員放棄工作職責;
e.不稱職或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無法履行僱傭規定的職責;
f.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別虐待;
g.無故拖延支付僱員的工資;
h.違犯本合同任何一項規定;
i.其他規定:
M.爭議的解決:
怨情和調解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所有怨情與爭議均應按以下程式解決:
11.僱員須就僱用而產生的一切怨情或爭議向其管理員報告,如管理員不在,可直接報告僱主;
12.如管理員不能立即解決問題,管理員應將怨情或爭議寫成書面材料,同時寫明被觸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應在五天內解決怨情或爭議,或寫出其認為沒有違犯規則的理由。
13.如上述第一、二步驟不能解決怨情或爭議,僱員可上書工長或工長代理人。
在怨情或爭議解決期間,僱主和僱員的僱傭關係存在,經工長、工長代理人或政府特派調查員暫時准予的除外。
N.匯款及其他義務:僱員必須按原籍國政府的規定向其家人匯款和繳納所有稅收。
O.不可分割協定:上述條款規定構成本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唯一的,不可分割的協定,該協定將取代任何其他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的協定。
合同雙方特此簽名。
________僱主(列印的名字、稱號和簽名) _______僱員(列印的名字和簽名)
日期: 日期:
甲方:_______國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乙方:中國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第一條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___國工作。
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附件(略)。
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乙方人員出入_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_______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____公司_______賬戶,並按_______國___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
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國_______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銀行_______賬戶。
第四條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___到_______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賬戶。
乙方人員從_______返回_______,由甲方通過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
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
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
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餘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飲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工作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
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_______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
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______________的機票。
2.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專案上工作。
第九條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
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
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___的旅費和替換者來_______的旅費。
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__國通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項措施。
2.在___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_______的一切善後費用。
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洩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___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年。
期滿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___年後,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並在甲方通知後的三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
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___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___到_______的機票。
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___至_______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_______後,___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本合同於年月日在_______簽訂。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職務:職務:
簽字簽字
第十五條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於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於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此僱用合同由____(以下簡稱僱主)和____(以下簡稱僱員)締結。
根據本合同,僱主將聘用僱員且僱員同意受聘於僱主就以下所規定的工作提供服務和履行義務。
1.義務和責任:合同雙方同意僱員將受聘從事____工作,並履行以下職責。
2.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月),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工作日和工時:僱員每週工作從星期____至星期____,每天從____點至____點,一週共____小時。
4.報酬:僱主同意就僱員的服務提供以下報酬:
a.每(小時)____美元;
b.每加班(小時)____美元,每兩週結算一次,支票支付。
c.其他報酬(紅利、佣金等),數額及計算辦法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5.扣除款:每次發薪時,除從僱員報酬中扣出應繳之(____)稅收和社會_____費外,僱主不得剋扣僱員所得,本條例另有規定以及經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同意的除外。其他扣除專案為(寫出扣款目的和數目):?_________________
6.主要工作地:僱員主要工作地為____。但根據僱主業務性質所需,在不違犯勞工政策和規定情況下,僱主也可要求僱員在____地以內其他選區履行職責。
7.差旅費:在本合同到期或中止(不論中止原因如何)時,僱主將負責僱員返回僱傭地的機票費用。
8._____和醫療費:僱主應負責僱員的醫療_____或負擔僱員的全部醫療費用,包括____地以外的轉診和轉院費,如僱員因故死亡,僱主應承擔屍體儲存及運回原地的費用。
9.最近的血親的通知:僱員在出現重病或死亡情況,僱主應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親,僱員最近的血親的姓名和地址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食宿及其他:僱主必須保證提供以下方便:
a.(作記號以選擇或不選擇此項)僱主提供住宿,每月_________美元。
(同上)僱員自備住宿(附宣告和房租協議)
b.每日____餐,每月_________元。
c.(同上)僱員自理伙食。
d.(同上)上下班在僱主指定地下車,免收車費。
e.(同上)津貼:_________________
f.(同上)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11.其他規定:下列附加規定適用於本合同:(制定或附加工作和膳宿規則,以及僱員行為規範。附加規定的每一頁都必須經僱主和僱員簽字。)
12.終止合同:本合同可根據下列規定終止:
a.無故: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或
b.因故:在工長或其代理人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後,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a)因故解除合同時,僱主應支付僱員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併為僱員購買他(她)返回僱傭地的單程機票。
(b)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僱員____次無故曠工和(或)____次無故上班遲到;
僱員行為疏忽魯莽,或不完成任務;
在____地犯下重罪或兩項或兩項以上輕罪
c.僱員放棄工作職責;
d.不稱職或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無法履行僱傭規定的職責;
e.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別虐待;
f.無故拖延支付僱員的工資;
g.違犯本合同任何一項規定;
h.其他規定:________________
13.爭議的解決
怨情和調解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所有怨情與爭議均應按以下程式解決:
a.僱員須就僱用而產生的一切怨情或爭議向其管理員報告,如管理員不在可直接報告僱主;
b.如管理員不能立即解決問題,管理員應將怨情或爭議寫成書面材料,同時寫明被觸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應在五天內解決怨情或爭議,
或寫出其認為沒有違犯規則的理由。
在怨情或爭議解決期間,僱主和僱員的僱傭關係存在,經工長、工長代理人或政府特派調查員暫時准予的除外。
d.匯款及其他義務:僱員必須按原籍國政府的規定向其家人匯款和繳納所有?稅收。
合同雙方特此簽名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僱主?:___________________
(列印的名字、稱號和簽名)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僱員:____________________
(列印的名字和簽名)
(注:下面是合同上所附的公證書,供公證時填寫)
馬里亞納群島(_____託管)公證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證明____和____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的面前,簽訂了以上僱用合同。
經查,此行為是他(她)(他們)按合同精神自願簽訂的。
公證員(簽名):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經__________________批准
工長(簽名):__________
僱傭合同
此僱用合同由__(以下簡稱僱主)和__(以下簡稱僱員)締結。
根據本合同,僱主將聘用僱員且僱員同意受聘於僱主就以下所規定的工作提供服務和履行義務。
A.義務和責任:合同雙方同意僱員將受聘從事__工作,並履行以下職責。
B.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為__(年、月),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C.工作日和工時:僱員每週工作從星期__至星期__,每天從__點至__點,一週共__小時。
D.報酬:僱主同意就僱員的服務提供以下報酬:
1.每(小時)__美元;
2.每加班(小時)__美元,每兩週結算一次,支票支付。
3.其他報酬(紅利、佣金等),數額及計算辦法如下:
E.扣除款:每次發薪時,除從僱員報酬中扣出應繳之(__)稅收和社會保險費外,僱主不得剋扣僱員所得,本條例另有規定以及經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同意的除外。其他扣除專案為(寫出扣款目的和數目):
F.主要工作地:僱員主要工作地為__。但根據僱主業務性質所需,在不違犯勞工政策和規定情況下,僱主也可要求僱員在__地以內其他選區履行職責。
G.差旅費:在本合同到期或中止(不論中止原因如何)時,僱主將負責僱員返回僱傭地的機票費用。
H.保險和醫療費:僱主應負責僱員的醫療保險或負擔僱員的全部醫療費用,包括__地以外的轉診和轉院費,如僱員因故死亡,僱主應承擔屍體儲存及運回原地的費用。
I.最近的血親的通知:僱員在出現重病或死亡情況,僱主應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親,僱員最近的血親的姓名和地址如下: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J.食宿及其他:僱主必須保證提供以下方便:
1.(作記號以選擇或不選擇此項)僱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費__美元。
(同上)僱主免費提供住宿。
(同上)僱員自備住宿(附宣告和房租協議)
2.每日__餐,每月收費__元。
3.(同上)僱員自理伙食。
4.(同上)上下班在僱主指定地下車,免收車費。
5.(同上)津貼:
6.(同上)其他:
K.其他規定:下列附加規定適用於本合同:(制定或附加工作和膳宿規則,以及僱員行為規範。附加規定的每一頁都必須經僱主和僱員簽字。)
L.終止合同:本合同可根據下列規定終止:
1.無故: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或
2.因故:在工長或其代理人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後,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A)因故解除合同時,僱主應支付僱員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併為僱員購買他(她)返回僱傭地的單程機票。
(B)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a.僱員__次無故曠工和(或)__次無故上班遲到;
b.僱員行為疏忽魯莽,或不完成任務;
c.在__地犯下重罪或兩項或兩項以上輕罪;
d僱員放棄工作職責;
e.不稱職或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無法履行僱傭規定的職責;
f.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別虐待;
g.無故拖延支付僱員的工資;
h.違犯本合同任何一項規定;
i.其他規定:
M.爭議的解決:
怨情和調解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所有怨情與爭議均應按以下程式解決:
1.僱員須就僱用而產生的一切怨情或爭議向其管理員報告,如管理員不在,可直接報告僱主;
2.如管理員不能立即解決問題,管理員應將怨情或爭議寫成書面材料,同時寫明被觸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應在五天內解決怨情或爭議,或寫出其認為沒有違犯規則的理由。
3.如上述第一、二步驟不能解決怨情或爭議,僱員可上書工長或工長代理人。
在怨情或爭議解決期間,僱主和僱員的僱傭關係存在,經工長、工長代理人或政府特派調查員暫時准予的除外。
N.匯款及其他義務:僱員必須按原籍國政府的規定向其家人匯款和繳納所有稅收。
O.不可分割協定:上述條款規定構成本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唯一的,不可分割的協定,該協定將取代任何其他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的協定。
合同雙方特此簽名。
日期:______ _____________
僱主
(列印的名字、稱號和簽名)
日期:______ _____________
僱員
(列印的名字和簽名)
(注:下面是合同上所附的公證書,供公證時填寫)
馬里亞納群島(美國託管) 公證書
______________
茲證明__和__於__年__月__日,在我的面前,簽訂了以上僱用合同。
經查,此行為是他(她)(他們)按合同精神自願簽訂的。
_________
公證員(簽名)
日期:____ 經____批准
工長(簽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程、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月工資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______×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30天
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國之日止計算。
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帳戶,並按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國____________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___銀行_______帳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__________________返回_________,由甲方通過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_________(貨幣及數量)。
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床和床上用品。
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餘人員為4~5平方米。
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乙方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_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
月工資 ______×假期工作天數。
30天
第八條 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_________的機票。
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專案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_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_____的旅費和替換者來_____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____國通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在_____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和骨灰運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十一條 乙方人員在_____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_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洩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_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服務期為_____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滿後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_____年後,月工資增長15%。
第十三條 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費。
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
乙方人員抵達_________後,_____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它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於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於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並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市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 國________ 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
電傳:
電報:
掛號:
乙方:中國__________ 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
電傳:
電報:
掛號:
協 議 書: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程、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月工資不滿一個月的工資=---×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30天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_公司____帳戶,並按____國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國____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銀行____帳戶。第四條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到____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____返回____,由甲方通過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四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餘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五條
1.乙方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六條
1.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月工資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假期工作天數。30天第八條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____的機票。
3.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專案上工作。第九條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七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的旅費和替換者來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國通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2.在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和骨灰運回____的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八條
1.乙方人員在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洩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九條
1.服務期為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期滿後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年後,月工資增長15%。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到____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至____的旅費。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一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____後,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第十五條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此僱用合同由__(以下簡稱僱主)和__(以下簡稱僱員)締結。
根據本合同,僱主將聘用僱員且僱員同意受聘於僱主就以下所規定的工作提供服務和履行義務。
A.義務和責任:合同雙方同意僱員將受聘從事__工作,並履行以下職責。
B.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月),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C.工作日和工時:僱員每週工作從星期__至星期__,每天從__點至__點,一週共__小時。
D.報酬:僱主同意就僱員的服務提供以下報酬:
1.每(小時)__美元;
2.每加班(小時)__美元,每兩週結算一次,支票支付。
3.其他報酬(紅利、佣金等),數額及計算辦法如下:
E.扣除款:每次發薪時,除從僱員報酬中扣出應繳之(__)稅收和社會保險費外,僱主不得剋扣僱員所得,本條例另有規定以及經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同意的除外。其他扣除專案為(寫出扣款目的和數目):
F.主要工作地:僱員主要工作地為__.但根據僱主業務性質所需,在不違犯勞工政策和規定情況下,僱主也可要求僱員在__地以內其他選區履行職責。
G.差旅費:在本合同到期或中止(不論中止原因如何)時,僱主將負責僱員返回僱傭地的機票費用。
H.保險和醫療費:僱主應負責僱員的醫療保險或負擔僱員的全部醫療費用,包括__地以外的轉診和轉院費,如僱員因故死亡,僱主應承擔屍體儲存及運回原地的費用。
I.最近的血親的通知:僱員在出現重病或死亡情況,僱主應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親,僱員最近的血親的姓名和地址如下:
_______________
J.食宿及其他:僱主必須保證提供以下方便:
1.(作記號以選擇或不選擇此項)僱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費__美元。
(同上)僱主免費提供住宿。
(同上)僱員自備住宿(附宣告和房租協議)
2.每日__餐,每月收費__元。
3.(同上)僱員自理伙食。
4.(同上)上下班在僱主指定地下車,免收車費。
5.(同上)津貼:
6.(同上)其他:
K.其他規定:下列附加規定適用於本合同:(制定或附加工作和膳宿規則,以及僱員行為規範。附加規定的每一頁都必須經僱主和僱員簽字。)
L.終止合同:本合同可根據下列規定終止:
1.無故: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或2.因故:在工長或其代理人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後,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A)因故解除合同時,僱主應支付僱員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併為僱員購買他(她)返回僱傭地的單程機票。
(B)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a.僱員__次無故曠工和(或)__次無故上班遲到;
b.僱員行為疏忽魯莽,或不完成任務;
c.在__地犯下重罪或兩項或兩項以上輕罪;
d僱員放棄工作職責;
e.不稱職或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無法履行僱傭規定的職責;
f.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別傷害;
g.無故拖延支付僱員的工資;
h.違犯本合同任何一項規定;
i.其他規定:
M.爭議的解決:
怨情和調解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所有怨情與爭議均應按以下程式解決:
1.僱員須就僱用而產生的一切怨情或爭議向其管理員報告,如管理員不在,可直接報告僱主;
2.如管理員不能立即解決問題,管理員應將怨情或爭議寫成書面材料,同時寫明被觸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應在五天內解決怨情或爭議,或寫出其認為沒有違犯規則的理由。
3.如上述第一、二步驟不能解決怨情或爭議,僱員可上書工長或工長代理人。
在怨情或爭議解決期間,僱主和僱員的僱傭關係存在,經工長、工長代理人或政府特派調查員暫時准予的除外。
N.匯款及其他義務:僱員必須按原籍國政府的規定向其家人匯款和繳納所有稅收。
O.不可分割協定:上述條款規定構成本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唯一的,不可分割的協定,該協定將取代任何其他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的協定。
合同雙方特此簽名。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僱主(列印的名字、稱號和簽名)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僱員(列印的名字和簽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第二條人員派遣
1.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2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並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並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2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種,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後實施。
第三條準備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
第四條工資
1.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_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儘可能安排最短路線,以縮短路途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1/25.
4.根據________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增長____%.
第五條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____天,每週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週休假____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於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並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資/200小時)×加班小時數×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第六條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裝置,由乙方自選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乾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採購用車由甲方提供並支付費用。
第七條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____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____天后,應享受____天的回國探親假,由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儘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迴國休假時,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4.關於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於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5.乙方人員由於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八條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________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________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第九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________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社會保險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選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的費用,包括善後安葬和撫卹。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第十一條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____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採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第十二條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第十三條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的________國貨幣的比例支付,如需要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於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准後於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________國貨幣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________國貨幣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________國政府銀行公佈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後,甲方同意預支每人1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住房和辦公用房
1.甲方將按下列標準免費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2人1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衛生裝置、傢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裝置(如打字機、計算器、影印機等)、洗滌裝置和用品。
第十五條人員轉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________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為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後,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________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後,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________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送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的,其旅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由於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2.如遇上述情況時,甲方人員不撤退,乙方人員亦不撤退,但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
第十七條爭議及仲裁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按(____)項仲裁:
(1)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
(2)在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按照其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八條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本合同於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簽訂。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PMH公司(其總部設在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與CHC工程公司(其總部設在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乙方同意為甲方在國的ZZZ專案的施工提供勞務,為此與甲方簽訂本勞務合同。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乙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二)人員派遣
1.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詳見附表2)。甲方對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兩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工種、護照號碼及EMS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並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EMS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並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兩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程,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後實施。
(三)準備費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銀行__________帳號。
(四)工資
1.派遣人員原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STU機場之日起到離開國__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線時儘可能取最短路線,縮短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25%。
4.根據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應增長15%。
(五)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25天,每週6天,每天8小時。
2.每週休假一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4.如工作需要並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
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資/200小時)____加班小時數____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六)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_____炊餐具及冷藏裝置,由乙方自行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___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乾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採購用車由甲方提供並支付費用。
(七)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EMS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10天后,應享受20天的回國探親假,其E_____國_______________機場至STU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儘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迴國休假,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5.乙方人員由於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八)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STU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量;乙方人員在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十)社會_____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_____,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月__________美元的人身_____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費用,包括善後安葬和撫卹。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的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十一)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EMS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採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十二)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_____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十三)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EMS國第納爾的比例支付,如需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於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准後於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EMS國第納爾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EMS國第納爾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EMS國政府銀行公佈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後,甲方同意預支每人一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十四)住房和公用用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兩人一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和衛生裝置,傢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裝置(如打字機、計算器、影印機等)、洗滌裝置和用品。
(十五)人員替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為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後,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後,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費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STU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乙雙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內,其旅費應由乙方負擔。
(十六)不可抗拒
1.由於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十七)爭議及_____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提交被告方的_____機構裁決: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十八)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未付帳目結清後失效。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洩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_文、_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二份。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補充,經雙方同意的補充條款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廚師服務合同
_____華盛頓_________酒家(以下簡稱甲方)和中國_________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甲方聘請乙方烹飪技師一事,進行了友好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在中國湖南省長沙市簽訂本合同,條文如下:
一、服務專案
1.乙方應甲方聘請,派遣八名烹飪技師赴_____華盛頓_________酒家進行技術服務。職責是:遵照甲方的要求,準備_________菜菜譜,主理_________菜的精加工,出成品;
2.乙方向甲方供應為反映_________菜特色需要的原材料、輔料、調料,其費用由甲方負擔。原輔、調料的品種、數量及價格等,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二、待遇及費用
(一)乙方應聘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享受下列待遇: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的膳食、住宿、交通、醫療、_____和一切稅捐等費用,並提供當地同行業職工的同等勞保用品;
2.應聘人員住房應設有空調和冬季保暖裝置,以及傢俱、臥具等生活用具;
3.乙方人員享受中國的七天休假日(元旦一天、五一一天、國慶節二天,春節三天),工資照發。
4.乙方所有應聘人員在現場工作十二個月後,享受兩週有薪休假。其往返機票(包括食宿)由甲方負擔。
5.乙方人員因病或工傷事故需要醫治或休養時,應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傷殘,死亡時,其撫卹金亦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好善後事宜。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下列費用:
1.乙方應聘人員第一次赴美工作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每人500美元的準備費。
2.甲方支付給乙方八名應聘人員每月淨工資為_____________?美元;(其_____一級烹飪技師工薪為1800美元,特二級烹飪技師為1600美元,特_____烹飪技師為1500美元,中一級烹飪技師為1400美元,中二級烹飪技師為1300美元),工作每滿一年,即從第十三個月起,給每人每月加薪10%。
3.乙方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具體作息時間,按甲方編排辦理。如平時需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公休日需要加班,甲方應支付加班費。加班費以小時為單位計算,每小時的加班費為小時工資額的150%。
小時工薪按下列公式計算:
小時工薪額=淨月工資÷25天÷8小時
三、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負擔乙方應聘人員自中國_________到達工作地點的往返旅費(包括交通食宿),並在乙方人員赴任啟程前三十天內,將機票和準備費匯至中國_________分行中國XX公司外匯帳戶(帳號:_________),待中方人員到達後據實向甲方核銷;
2.負責辦理乙方應聘人員進入甲方境內的簽證、居留證、工作許可證以及其他需要辦理的手續,並負責其費用;
3.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尊重其生活習慣,保護其人身安全,並在合同期滿後按時返回中國。
乙方責任
1.選派技術能勝任、身體健康的烹飪技師;
2.向甲方書面提供赴聘人員的姓名、履歷、以及健康檢查表等有關資料;
3.負責辦理赴聘人員在中國境內的有關出境手續,並負擔其費用;
4.負責繳納起點聘人員在中國境內應付的一切稅款;
5.教育赴聘人員遵守甲方國內的法律法令,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不準參加所在國工會組織和一切政治活動;
6.乙方人員如有違犯甲方國內法律,經當地政府判令離境者,其回國旅費由乙方負擔;
7.乙方人員要遵守甲方店規,並遵照甲方編排的工作時間服務,無故曠工者按工時扣薪,如繼續故犯,屢戒不悛者,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解僱,其回國旅費,由乙方負擔;
四、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準備費、加班費及工薪等,均以美元支付;
2.每月五日為上月工薪和加班費的結算日,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結算清單通知後七日內,把上月工薪和加班費匯至中國________分行中國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外匯帳戶;
4.甲方如不按時支付,過期一天則按應付工薪和加班費總額的0.5%付罰款。超過三十天不支付,則視為違約。
五、應聘人員的更換與解僱
1.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以臨時招回、更換個別應聘人員,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2.甲方如要求縮短個別應聘人員的工作期限,需提前三個月提出,並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行,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由甲方負擔;
3.應聘人員工作態度不好,甲方可以解僱,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說明其原因。回國旅費由乙方負擔。
六、_____
雙方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達不成協議時,可提交_____。
七、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合同期為兩年。有效期從乙方應聘人員離境到達_____華盛頓_________酒家之日起計算。
2.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的某些條款要求修改,必須以書面方式向另一方提出要求,由雙方商籤補充合同。如需延長合同期限,必須於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另一方面提出,經雙方商得一致意見,並辦妥合同延期手續後,方可延長。
3.如一方違反合同而造成中斷合同時,除乙方人員歸國費用由違反方負擔外,違反方還需負擔按當時應聘人員人數累計三個月的工薪總額賠償給對方。
4.本合同未盡事宜,將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之。
本合同共兩份,以中、英文書寫,雙方各執一份。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此僱用合同由__(以下簡稱僱主)和__(以下簡稱僱員)締結。
根據本合同,僱主將聘用僱員且僱員同意受聘於僱主就以下所規定的工作提供服務和履行義務。
A.義務和責任:合同雙方同意僱員將受聘從事__工作,並履行以下職責。
B.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為__(年、月),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C.工作日和工時:僱員每週工作從星期__至星期__,每天從__點至__點,一週共__小時。
D.報酬:僱主同意就僱員的服務提供以下報酬:
1.每(小時)__美元;
2.每加班(小時)__美元,每兩週結算一次,支票支付。
3.其他報酬(紅利、佣金等),數額及計算辦法如下:
E.扣除款:每次發薪時,除從僱員報酬中扣出應繳之(__)稅收和社會保險費外,僱主不得剋扣僱員所得,本條例另有規定以及經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同意的除外。其他扣除專案為(寫出扣款目的和數目):
F.主要工作地:僱員主要工作地為__。但根據僱主業務性質所需,在不違犯勞工政策和規定情況下,僱主也可要求僱員在__地以內其他選區履行職責。
G.差旅費:在本合同到期或中止(不論中止原因如何)時,僱主將負責僱員返回僱傭地的機票費用。
H.保險和醫療費:僱主應負責僱員的醫療保險或負擔僱員的全部醫療費用,包括__地以外的轉診和轉院費,如僱員因故死亡,僱主應承擔屍體儲存及運回原地的費用。
I.最近的血親的通知:僱員在出現重病或死亡情況,僱主應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親,僱員最近的血親的姓名和地址如下: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J.食宿及其他:僱主必須保證提供以下方便:
1.(作記號以選擇或不選擇此項)僱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費__美元。
(同上)僱主免費提供住宿。
(同上)僱員自備住宿(附宣告和房租協議)
2.每日__餐,每月收費__元。
3.(同上)僱員自理伙食。
4.(同上)上下班在僱主指定地下車,免收車費。
5.(同上)津貼:
6.(同上)其他:
K.其他規定:下列附加規定適用於本合同:(制定或附加工作和膳宿規則,以及僱員行為規範。附加規定的每一頁都必須經僱主和僱員簽字。)
L.終止合同:本合同可根據下列規定終止:
1.無故: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或
2.因故:在工長或其代理人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後,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A)因故解除合同時,僱主應支付僱員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併為僱員購買他(她)返回僱傭地的單程機票。
(B)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a.僱員__次無故曠工和(或)__次無故上班遲到;
b.僱員行為疏忽魯莽,或不完成任務;
c.在__地犯下重罪或兩項或兩項以上
輕罪;
d僱員放棄工作職責;
e.不稱職或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無法履行僱傭規定的職責;
f.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別虐待;
g.無故拖延支付僱員的工資;
h.違犯本合同任何一項規定;
i.其他規定:
M.爭議的解決:
怨情和調解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所有怨情與爭議均應按以下程式解決:
1.僱員須就僱用而產生的一切怨情或爭議向其管理員報告,如管理員不在,可直接報告僱主;
2.如管理員不能立即解決問題,管理員應將怨情或爭議寫成書面材料,同時寫明被觸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應在五天內解決怨情或爭議,或寫出其認為沒有違犯規則的理由。
3.如上述第一、二步驟不能解決怨情或爭議,僱員可上書工長或工長代理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德律風: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德律風: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第一條公約目標
本公約的目標:乙方根據本公約條目向甲方供給技巧工人、工程技巧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調派人員),甲方向乙方付出工錢。
為包管甲方工程的順利結束,兩邊應彼此協作,當真履行公約。
第二條人員調派
1.乙方應按兩邊商定的籌劃調派人員。甲方所需調派的人員應提早2個月用書面正式關照乙方。乙方贊成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調派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誕生年代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國申請入境所必要的資料。
2.乙方當真辦理乙方人員(從其棲身國)的出境手續,並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國的入境和居停止續由甲方辦理,並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籌劃的必要,調派人員可隨時增加或裁減。
4.如必要增加調派人員時,甲方贊成提早2個月向乙方總部發起調派人員籌劃。增加人員的工錢,按本和談附件1所列工錢標準付出。增加如系新工種,其工錢標準應由兩邊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必要裁減人員,則應由兩邊現場代表商定後履行。
第三條籌辦金
甲方贊成付乙方調派人員的籌辦費每人________美元。籌辦費應在向乙方提交調派籌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
第四條工錢
1.調派人員的工錢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錢表付出。工錢的謀劃應從調派人員離開乙方地點國__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贊成盡大略安排最短門路,以收縮路途時候。
2.調派人員的根本工錢詳見附件1.
3.根本工錢以月謀劃,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謀劃,日工錢為月工錢的1/25.
4.根據________國如今的經濟環境,調派人員根本工錢每一年增加____%.
第五條工作時候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候為每個月____天,每週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週休假____天,詳細休假日期可由兩邊在現場安排。
4.如工作必要並經兩邊贊成,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以下標準付出加班工錢。
(1)平常加班工錢為根本工錢的125%;
(2)平常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錢為根本工錢的150%;
(3)節日加班工錢為根本工錢的200%;
(4)加班工錢謀劃方法以下:
(月根本工錢/200小時)_________加班小時數_________加班工錢的百分率
第六條炊事
1.甲方贊成向乙方供給廚房_____炊餐具及冷藏配置,由乙方自選辦理炊事。
2.甲方贊成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美元的炊事費,包乾利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餬口生涯物質採購用車由甲方供給並付出費用。
第七條節日和休假
1.掃數乙方人員有權享有____國當局的法定節日。
2.掃數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____天后,應享福____天的歸國投親假,由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機場的來回機票由甲方付出,應盡大略安排最短的航路。
3.如果現場施工必要乙方人員推遲歸國休假時,乙方贊成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贊成了補償乙方人員的吃虧,應賜與得當的工錢。
5.乙方人員因為家屬慶幸等因為,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兩邊現場代表會商贊成,可以提早享用投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福歸國休假,其來回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付出工錢。
第八條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________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來回旅費和航空公司接待以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竭力裁減這項特別費用的開支,甲方贊成付出乙方人員進入________國的入境費用(比方機場稅等)
2.甲方當真供給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東西,同時也供給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辦理人員的工效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告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第九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其原棲身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________邦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社會_____
1.乙方人員在公約有效期內的人身_____,由乙方自選辦理,甲方贊成付出乙方調派人員每人每個月________美元的人身_____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產生工傷,甲方只負擔其醫療費用,如產存亡亡變亂,乙方應負擔掃數的費用,包括善後安葬和撫卹。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變亂或疾病死亡時,屍體運回其原棲身國或當場安葬,遺物運回其原棲身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調派人員經大夫表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根本工錢;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根本工錢60%;超出90天者則不發工錢。
第十一條醫療
1.乙方掃數人員在____國產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入院費由甲方付出。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經常使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發起購買籌劃,經甲方贊成後,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處所採購,費用由甲方付出。
3.乙方人員在200人以內,配備大夫一名,男護士一名,超出200人時,是不是增加醫務人員,由兩邊現場代表探討肯定。
第十二條勞保用品
甲方贊成付出乙方調派人員掃數的工作保衛用品,包括每人每一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帽、帶等。
第十三條付出方法
1.除機票費和籌辦費掃數付出美元外,甲方應付出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的________國貨幣的比例付出,如必要變化這一比例,須經兩邊代表贊成。
2.休假工錢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於休假當月之初付出。
3.乙方現場管帳每個月末式樣調派人員工錢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根本工錢、加班費、炊事費等項,經甲方檢察和承諾後於次月10日前付出。此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負擔。20%的________國貨幣在現場付出。
4.美元與________國貨幣的兌換率,按付出日當天________國當局銀行公告的交易中間價折算。
5.乙方調派人員到達現場後,甲方贊成預付每人1個月的炊事費,如需預付其他費用,由兩邊現場代表會商辦理。
第十四條住房和辦公用房
(1)代表、工程師、總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巧員、大夫、管帳師、翻譯及其他辦理人員2人1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出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衛生配置、傢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贊成供給乙方行政人員所利用的辦公配置(如打字機、謀劃器、影印機等)、洗滌配置和用品。
第十五條人員轉換
1.乙方當真調派身體健康、技巧諳練的合格人員到________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覺得調派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兩邊現場代表贊成後,由乙方當真更換,由此而產生的費用應由乙方當真。
2.乙方人員必須服從________國當局的法律和恭敬本地的風尚風俗。如違背本地法律和風尚風俗而必須送歸國的,經兩邊會商後,由乙方當真送回,機票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更換時,則乙方該當真________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方指定的大夫表明了實不能連續工作者,應送回其原棲身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材狀況同等格者,經兩邊大夫查抄證明,是因乙方體檢馬虎,必須送回其本國的,其旅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因為天災、戰役、政治變亂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變亂而工作不能連續進行,甲方該當真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棲身國。
第十七條爭議及_____
1.在履行公約中,如兩邊產生爭議時,兩邊贊成經過議定友愛會商辦理。如會商無效,可按(____)項_____:
(1)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根據該會_____程式法則進行_____。
(2)在被訴方地點國的_____機構根據其_____程式法則進行_____。
2.爭議一經判決,兩邊必須忠厚踐諾,所產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八條公約有效期及其他
1.本公約於________年_______
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簽訂。
本公約自兩邊簽字之日起見效至本工程結束,所調派人員返回其原棲身國,以及兩邊帳目清後停止。
2.本公約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外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敗露。
3.本公約用________文、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劃一出力,兩邊各持2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律師事件所見證人:________律師事件所
_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_律師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程、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月工資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_______________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第四條 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帳戶,並按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國____________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___銀行_______帳戶。
第五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家_____公司投保生命_____。其_____費每人為_________(貨幣及數量)。
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床和床上用品。
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餘人員為4~5平方米。
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乙方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_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月工資 _______________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_________的機票。
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專案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_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_____的旅費和替換者來_____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____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在_____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和骨灰運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十一條 乙方人員在_____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_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洩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_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服務期為_____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滿後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_____年後,月工資增長15%。
第十三條 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費。
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
乙方人員抵達_________後,_____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它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於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於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_____機構的_____程式規則進行_____。_____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_____費用除非_____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並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市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PMH公司(其總部設在××××,以下稱“甲方”)與CHC工程公司(其總部設在××××,以下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乙方同意為甲方在EMS國的ZZZ專案的施工提供勞務,為此與甲方簽訂本勞務合同。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乙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二)人員派遣
1.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詳見附表2)。甲方對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兩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EMS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material)。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並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EMS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並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兩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程,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後實施。
(三)準備費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銀行____帳號。
(四)工資
1.派遣人員原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STU機場之日起到離開EMS國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線時儘可能取最短路線,縮短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25%。
4.根據EMS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應增長15%。
(五)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25天,每週6天,每天8小時。
2.每週休假一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於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並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資/200小時)×加班小時數×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六)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裝置,由乙方自行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乾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採購用車由甲方提供並支付費用。
(七)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EMS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10天后,應享受20天的回國探親假,其ESM國____機場至STU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儘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迴國休假,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4.關於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於EMS國____機場至STU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5.乙方人員由於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八)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STU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EMS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量;乙方人員在EMS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十)社會保險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月____美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費用,包括善後安葬和撫卹。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的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十一)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EMS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採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十二)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十三)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EMS國第納爾的比例支付,如需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於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准後於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銀行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EMS國第納爾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EMS國第納爾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EMS國政府銀行公佈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後,甲方同意預支每人一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十四)住房和公用用房
1.甲方將按下列標準免費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兩人一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和衛生裝置,傢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裝置(如打字機、計算器、影印機等)、洗滌裝置和用品。
(十五)人員替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EMS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為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後,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EMS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後,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費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STU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乙雙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內,其旅費應由乙方負擔。
(十六)不可抗拒
1.由於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2.如遇上述情況時,甲方人員不撤退,乙方人員亦不撤退,但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
(十七)爭議及仲裁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提交被告方的仲裁機構裁決:
乙方是:____
甲方是:____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十八)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簽訂。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未付帳目結清後失效。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洩露。
3.本合同用____文、____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二份。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補充,經雙方同意的補充條款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見證人: 見證人: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程、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月工資?不滿一個月的工資=_______________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30天
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帳戶,並按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國____________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___銀行_______帳戶。
第五條?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家_____公司投保生命_____。其_____費每人為_________(貨幣及數量)。
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床和床上用品。
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餘人員為4~5平方米。
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乙方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_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月工資?_______________假期工作天數。
30天
第八條?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_________的機票。
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專案上工作。
第九條?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_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_____的旅費和替換者來_____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____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在_____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和骨灰運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十一條?乙方人員在_____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_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洩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_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服務期為_____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滿後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_____年後,月工資增長15%。
第十三條?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費。
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
乙方人員抵達_________後,_____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它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於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於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_____機構的_____程式規則進行_____。_____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_____費用除非_____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並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市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正文中簡稱甲方)
註冊地址:
工商登記號碼:郵政編碼:
電子信箱:聯絡電話:
網址:傳真:
乙方:(正文中簡稱乙方)
註冊地址:
工商登記號碼:郵政編碼:
電子信箱:聯絡電話:
網址: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聘用中國員工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甲乙雙方有關乙方聘用中國員工及相關事宜,適用本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國員工或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雙方應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另行訂立《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明確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具體人數、姓名、聘期、聘用費等事宜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條乙方與被聘用的中國員工之間系聘用與被聘用的勞務關係,雙方可以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另行訂立《聘用約定》,確定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的權利義務,《聘用約定》副本需送甲方備案。
第四條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購房貸款(含擔保)等民事事宜,應另行訂立相關協議,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所生爭議,與甲方及本合同無關,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五條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出國、培訓需約定服務期限、費用、賠償等事宜,應事前訂立相關出國培訓協議或者培訓協議,確定各自權利義務。所生爭議,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內容與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變更而不一致的,分別以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7.1、甲方可以根據中國法律和本合同有關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用工,並有權對其違法用工、損害被聘中國員工利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和要求;
7.2、應乙方或中國員工的要求,甲方有權對發生爭議的乙方和中國員工進行調解;
7.3、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條款與之不一致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執行該項規定;
7.4、對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第八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8.1、甲方應教育被聘中國員工遵守中國法律和乙方的規章制度,保守商業祕密,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8.2、甲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並承擔約定的福利待遇費用;
8.3、甲方協助乙方辦理中國員工的出國(境)手續;
8.4、對乙方委託甲方管理駕駛關係的中國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甲方按照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中國員工評定專業技術職稱;
8.6、甲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章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9.1、乙方有權對甲方推薦的人選進行選擇,或在甲方推薦人選之外自行選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應聘人員,須在中國員工第一個工作日前經由甲方辦理聘用手續;
9.2、對聘用的中國員工,視聘用期限規定試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滿十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9.3、試用期內,如不符合錄用條件,乙方可以解聘,但應支付試用期聘用費。試用期滿,所聘中國員工自動轉為正式聘用員工,其受聘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9.4、對嚴重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乙方規章制度(此規章制度須事前已向中國員工公開)的中國員工,對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害的中國員工(重大損害的標準應由乙方在乙方的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但若中國員工對乙方制定的損害標準提出疑義而產生勞動爭議的,須事先通過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確認重大損失的標準有效後,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
9.5、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之不一致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執行該項規定;
9.6、對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十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0.1、乙方應尊重中國員工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不歧視中國員工的種族和性別;
10.2、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和政府的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10.3、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對被聘中國員工進行上崗前培訓,併為其提高勞動技能的學習和培訓提供便利條件;
10.4、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遵守法定工時制度,乙方安排中國員工加班的,應支付加班費;
加班費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300%。
10.5、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保證中國員工法定節假日及婚假、產假等帶薪假期。為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於連續15天或累計15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對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月一天計算休假天數。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的,在徵得受聘員工同意情況下,視為休息日加班予以經濟補償;
10.6、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醫療期的規定,對因病或非因公負傷的中國員工給予醫療期;
10.7、乙方應執行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不得剝奪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權益;
10.8、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工資的規定,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本人,不得剋扣或拖欠工資。對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年終加付一個月的聘用費。當年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工作一個月加付月聘用費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向中國員工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場所、工作條件、衛生設施、衛生條件和健康檢查;
10.10、乙方必須為從事駕駛員工作或者駕駛機動車的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參照當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1、乙方應當為其派遣境外、國外工作或培訓的中國員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險和醫療保險。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病)、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中國員工工作或培訓所在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3、乙方應當為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意外醫療保險。投保額分別不低於人民幣_____萬元和_____萬元。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當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4、乙方應督促中國員工辦理受聘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教育中國員工遵紀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爭議事宜引起的勞動爭議仲裁或法律訴訟,並使甲方成為爭議當事人的,乙方應該接受委託,作為甲方代理人之一與甲方共同參加仲裁或訴訟活動;
10.16、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有關稅收的規定,依法代扣代繳中國員工的個人所得稅。未代扣代繳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10.17、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解除或終止聘用的條件、程式和補償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1.1、被聘用的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標準或條件的,但乙方應於試用期滿前十天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
11.2、中國員工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11.3、中國員工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失的;
11.4、中國員工因賣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中國員工因吸毒被強制戒毒的;
11.6、中國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終止聘用中國員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情形的除外):
12.1、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過其他工作的;
12.2、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12.3、中國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乙方未對其進行培訓或者調整過工作崗位的;
12.4、被聘中國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12.5、中國員工因公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
第十三條乙方解除或終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中國員工,須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條所屬情況消失期間的工資。
第十四條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約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國員工,應以書面形式分別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否則另行支付甲方相當於一個月管理費及中國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時支付該員工聘用時間每滿一年,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聘用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醫療期滿後被解聘,除按上述標準支付補償金外,還須支付中國員工不少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或患絕症的,還應當按國家規定標準加發醫療補助費。
第十五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但甲乙雙方應按下列約定的條件和標準執行:
15.1、被聘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2、被聘中國員工提前三十天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3、被聘中國員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辭職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條中國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條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6.1、中國員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畢的;
16.2、中國員工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16.3、中國員工與乙方就出資培訓、分配住房等事宜約定的服務期限未滿的;
16.4、國家或_______市有特別規定的。
第五章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七條乙方聘用中國員工,應根據本合同約定按聘用人數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條構成的聘用費。
第十八條聘用費經甲乙雙方協商,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並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書》為當月聘用費的結算依據。聘用費可以人民幣或者等值於人民幣的外幣報價結算。
第十九條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應根據中國員工社會保險繳納所在地政府公佈的企業工資指導線、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物價上漲指數、聘用員工社會保險基數的調整、社會保險福利制度規定的各種費用調整幅度,以及中國員工工作業績和崗位變動,相應調整聘用費,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二十條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從聘用費中扣除工資部分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具體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
第二十一條乙方須於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並結清當月的聘用費。
第二十二條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之日起三十天內,向對方支付並結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二十三條中國員工在聘用期間發生因公致殘、死亡事故時,應按國家及當地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處理,甲方為主、乙方協助,做好善後工作,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對已按約定為中國員工支付相關保險費的,則先由保險賠款支付。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經訂立,對雙方即具有約束力,甲方和乙方均應自覺履行,但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結清聘用費或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費用而延遲付款,並且無甲方認可的正當理由的,乙方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所稱“中國員工”,係指乙方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所聘用的中國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所稱“聘用費”,係指乙方每月付給甲方的聘用中國員工的各種費用的總和,其中包括:
30.1、中國員工的工資;
30.2、為中國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30.3、醫療與保險等員工的福利費;
30.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服務費。
第三十條本合同所稱“管理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支付給甲方的除中國員工的工資以外的其他各種費用的總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所稱“社會保險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等費用。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所稱“員工福利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中國員工醫療、保險、活動、慰問等事宜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所稱“服務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為中國員工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專案而產生的經營成本及有關稅費。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所稱“工資”,係指乙方因實際使用中國員工而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規定必須由乙方承擔的支付給中國員工的勞動報酬總稱。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滿前30天內,如任何一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長。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分別以中文和_____文書就,具有同等效力。當兩種文字存有不同解釋時,應以中文文字為準。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條 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第二條 人員派遣
1.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2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 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並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 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並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2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種,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後實施。
第三條 準備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 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 銀行 _帳號。
第四條 工資
1.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 機場之日起到離開 _國_ 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儘可能安排最短路線,以縮短路途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1/25.
4.根據 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增長 %.
第五條 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 天,每週 _天,每天8小時。
2.每週休假 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於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並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資/200小時)×加班小時數×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第六條 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裝置,由乙方自選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 美元的伙食費,包乾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採購用車由甲方提供並支付費用。
第七條 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 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 天后,應享受 _天的回國探親假,由 國 機場至 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儘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迴國休假時,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4.關於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於 國_ 機場至 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5.乙方人員由於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八條 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 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 _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第九條 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 (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_ 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 社會保險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選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人每月 美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的費用,包括善後安葬和撫卹。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第十一條 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 _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採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第十二條 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第十三條 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的 比例支付,如需要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於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准後於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 銀行 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 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 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 國政府銀行公佈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後,甲方同意預支每人1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 住房和辦公用房
1.甲方將按下列標準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2人1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衛生裝置、傢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裝置(如打字機、計算器、影印機等)、洗滌裝置和用品。
第十五條 人員轉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 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為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後,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 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後,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 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送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的,其旅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由於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2.如遇上述情況時,甲方人員不撤退,乙方人員亦不撤退,但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
第十七條 爭議及仲裁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按( )項仲裁:
(1)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
(2)在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按照其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八條 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於 年_ 月 日在 _簽訂。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帳目清後終止。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洩露。
3.本合同用 文、 _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2份。
甲方代表:_ 乙方代表:
見證人: 律師事務所 見證人: 律師事務所
律師 律師
年 月 日 年 月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