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 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 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用工之日起一至三個月,特殊崗位六個月。(視實際情況及崗位增減試用期時間)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安排,擔任(工種)工作。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必須服從。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每日 8小時工作制(計件工人、電工、維修工等特殊工種不列入此項)。特殊情況甲方有權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時間。
四、勞動報酬 和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乙方每月工資收入按公司的崗位工資制度執行,特殊情況加班支付加班費。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補助費不低於300元。試用期工資為崗位工資的80%。
第六條 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並達到質量標準的,甲方每月30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特殊情況下甲方可延期支付,但延期不超過三個月。
第七條 養老、醫療保險。
甲方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醫療保險等登記手續,乙方應繳納的養老、醫療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如乙方拒絕提供辦理登記手續的相關證件,造成甲方無法為其辦理養老醫療保險登記手續,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及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五、勞動紀律
第八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九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原因,對甲方造成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損失情況予以追究,並視其情節輕重決定是否予以追究刑事責任。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一條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被除名、開除、私自離職、勞動教養及追究刑事責任,本合同自當日自行解除。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工作規範或者甲方規章制度、不服從甲方指揮和管理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的,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洩露甲方生產、裝置、技術、工藝或業務祕密的;被勞動教養的;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及追究刑事責任的;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或有損公司形象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經過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因甲方搬遷的;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十五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即辭職),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扣回工資作為補償。若甲方同意,在辭工期間內亦可提前批准乙方辭職,工資計算至工作當天為止。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能按照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期滿前 30 日內可以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違反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的;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的;違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其他情形。
七、保密和競業限制
第二十條 本合同履約期間和本合同解除、終止後二年內,乙方不得洩露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任何生產、裝置、技術、工藝或業務祕密,且不得到與本單位同類業務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工作或自營變相自營同類業務。甲方為此給予乙方的經濟補償包括在給乙方發放的工資中,不再另行支付。如乙方違反上述義務,甲方有權追繳乙方一年的工資和因違反上述義務而取得的所有收入。
八、其他約定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出辭職的,甲方不作其他經濟補償。 乙方違反甲方規定,甲方有權予以警告、罰款、記小過、記大過、開除等處分。 乙方請假必須先填妥請假條,經部門主管及人事部門批准,否則以曠工論處。凡曠工三天者,一律作自動離職、解除勞動關係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規範、規程、各項紀律、準則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一併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了切實加強電話營銷員的管理,更進一步提高電話營銷員的工作積極性,結合本公司近來的管理經驗,經公司研究決定,特制定年度電話營銷人員工資待遇及提成協議如下:
一、工資結構
基本工資+提成+福利獎金
二、基本工資的計發
1.試用期
凡進入市場部的電話營銷人員試用期為______月,公司包食宿,試用期基本工資為_______元/______月,最低底限業績標準為_____元/______月,試用期業績低於_______元者視為不合格,只發給基本工資的75%,即_______元,試用時間不過15天而中途主動離職者,沒有基本工資;試用時間超過15天而中途主動離職者,發給補助______元。完成最低底限業績標準或以上者,發給全額基本工資,提成按規定比例核算。有業績特別優秀者,試用期工資以轉正後的標準予以結算,提成按規定比例核算。
2.試用期後
進入過度期,過度期為______月,基本工資為______元/______月,公司包食宿。第一個月的最低底限任務為________元,低於______元以下,只拿基本工資的65%,即______元。業績優秀者,可直接轉正,提成按規定比例核算。
3.轉正後
試用期、過度期滿即為公司市場部電話營銷組的正式員工,轉正後基本工資為_______元/月,包食宿並享社保,月底限任務為________元/______月,月業績達不到底限任務的,只拿基本公司的50%,達到最低底限標準或以上者,發給全額基本工資,提成按規定比例核算。
三、電話營銷人員業績的財務核算
1.電話營銷人員的業績以款到賬為準,每月截止日期為20號,20號以後到賬的計入下月業績。業績以款到賬數為核算依據。
2.電話營銷員和本公司其他部門員工一樣,要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條例,違規按章處罰。
四、業務提成的比例
五、星級獎金制度
1.連續三個月保持星級的,按高出一個星級標準予以獎勵並且基本工資以_______元計。
2.每半年評比一次,如每月業績都達到星級的,獎勵一個月基本工資即______元。
3.每年評比一次,如每月業績都達到星級的,獎勵兩個月基本工資即_______元。
4.本規定為年度的執行標準,所有電話營銷人員業績考核都將嚴格按照該規定執行。
六、工作量
1.試用期內至少________個電話/天。
2.試用期後至少________個電話/天。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則,就酒店客房預訂業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關於房型和房價
1.乙方向甲方提供房間價格如下:
房間型別
門市價
前臺價
洲盟底價
洲盟會員價
是否含早茶
早餐型別
備註
加床:_______元中早:_______元西早:_______元匯率:______
2.若乙方門市散客價格調整或推出特惠價格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如乙方價格下降,則給予甲方的協議價格應根據下降比例作相應下調,以便使甲方銷售價格始終低於乙方現行門市優惠價格。
3.若乙方給予訂房公司的協議價格臨時調整時未能提前三天書面或Email通知甲方酒店業務部,乙方將允許甲方的預訂客戶在變價前預訂的房間按原協議價格入住。
4.當甲方客戶入住酒店時,乙方按甲方傳真所指定的協議價格直接向客人收取所有房費。
二、關於客房預訂
1.甲方免費為酒店進行客源招徠與必要的促銷,乙方負責協調酒店銷售部、預訂部及前臺,配合好甲方預訂單的落實確認與到店客人的入住安排。
2.在非常情況下,乙方每天提供間客房作為保留房供甲方預訂,乙方應確保甲方在保留房數額內的訂房,甲方將積極為乙方提供的保留房進行促銷。
3.當乙方房量緊張時,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及時調整預訂並向客戶作出解釋;對於緊急訂房,在無法聯絡到乙方銷售人員的情況下,甲方將直接發傳真至乙方前臺,由乙方前臺按甲方傳真內容先予以接待。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客人不能順利入住,乙方應負責免費給客人升級或在客人同意的前提下,將甲方客人安排同星級且價格相同的酒店,佣金應照常返還。
5.甲方客人退房時間為中午12:00時,如客人要求延遲退房,乙方可視當天房態情況儘量滿足甲方客人的要求。
6.當甲方客人直接向乙方要求延住時,乙方應要求客人及時通知甲方且必須通過甲方重新預訂。如因特殊情況乙方可按甲方原先的傳真預訂價格先給客人續住,然後應通知甲方預訂部補發延住預訂單。
三、關於甲方訂房夜審
甲方訂房夜審有如下2種方式,乙方決定選擇第項合作方式。
1.甲方於當天晚上24:00前後,以電話形式直接與酒店前臺聯絡。酒店應通知前臺給予配合,正確告之甲方預訂的客戶是否到店、甲方客戶入住房號、續住或提前離店的情況。
2.甲方於第二天上午將前一天的預訂單總表以及已住店客人情況表發往酒店銷售部,由酒店專人在預訂單彙總表上填寫客人入住房號、在已住客人情況表上填寫客人正確的離店日期並與當天下午回傳甲方。
四、關於對帳、返傭及其它獎勵措施
1.甲方在每月5日前向乙方提供上月經夜審後的甲方客人入住詳細資料。經雙方核對確認後,訂房佣金由乙方在每月15日前匯入甲方指定的賬號,並由甲方向乙方開具發票。如果乙方未能按時匯款,甲方向乙方收取每日1‰的滯納金。
2.當雙方的間夜數有出入時,以乙方收銀記錄為準,如有跨月的訂房,計入下月。
3.為鼓勵甲方大力推銷乙方客房,乙方另制定獎勵措施如下:
五、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經簽署後具有法律效應。
2.本協議執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3.甲、乙雙方不得將本協議的條款向第三方公佈。
4.本協議所有事宜以及操作程式,雙方均由專人負責。
5.和約雙方不得單方面擅自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6.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對本合同的執行有爭議且無法協商解決,雙方同意將爭議事項提交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按照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裁決。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業務聯絡人:______ 業務聯絡人:______
銀行戶名:________ 銀行戶名: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
公司簽署人:______ 酒店簽署人: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簽署地址:________
簽約酒店資訊摘錄編號: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