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方(甲方)
法人代表(負責人)
應聘方(乙方)
住址: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碼:
為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二、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共 年)
注:
籤一年合同者,合同期滿獎金200元。籤二年合同者,合同期滿獎金400.籤三年合同者,合同期滿獎金600元。
三、聘請待遇:
1.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試用期工資( )元/月。
試用期後底薪為( )元/月。假期不付,臨近放假不足一個月的按日工資計算。
2.獎金:按園教師考評方案兌現。
四、勞動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2.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該提前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懷孕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 甲方符合裁員條件裁減人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 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甲方幼兒造成損害的。
6. 私下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園的
7. 故意洩露本園機密、重要檔案、資料和教材及本園技術手段的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合同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x幼兒園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_x幼兒教師招聘實行一學期一聘。
聘用條件為:
(1)熱愛幼教事業,對幼教事業具有崇高敬業精神;
(2)有一定幼教工作經驗
二、乙方自願應聘到甲方幼兒園擔任教師工作,經甲、已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1、甲方向乙方提供辦公裝置、教材及其他設施、器材。
2、甲方每月向乙方發放基本工職___元。
3、學期末,甲方從德、能、勤、績等方面對乙方進行考核(“績”考核來自每學月目標考核)並根據考核結果發給一定學期工作考核獎(標準為1500元)。如果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扣掉全期所有獎,並且追究相關責任。
具體專案是:
(1)保教人數獎目標:全學期幼兒在園人數若達到160人以上幼兒教師人均獎100元;幼兒在園基數為160人若每增加1人,人均又獎勵5元。
(2)安全管理獎200元目標為:全學期,乙方無安全責任事故。否則“一票否決”。
(3)師德師風獎200元。目標為:全學期,乙方職業道德表現好,工作態度端正,服從領導,服從分工,衣冠整潔,若乙方不服從領導、不服從分工,則一次扣100元。
(4)出勤獎100元。目標為:出滿勤。若乙方遲到一次扣5元,病假一天扣10元,事假一天扣20元,礦工一天扣40元。
甲 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__國小幼兒園 法人代表: __
單位地址:____ 聯絡電話: __
乙 方(勞動者)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重慶市勞動合同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臨聘人員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 5個月。 本合同自 _______年 ___ 月___ 曰起至_______年 ___ 月___曰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工作條件,同意到甲方單位從事 幼 教 工作。並願意接受甲方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必要的崗位調整。
第三條 乙方在甲方的工作應達到 服從安排,完成教育教學各項任務的 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教育培訓
第四條 乙方遵循甲方的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甲方應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
第五條甲方應根據工作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等教育培訓,提高乙方的綜合素質。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乙方勞動報酬由甲方按照國家和重慶市的相關規定確定,並由甲方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以貨幣形式支付。
第七條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的勞動報酬以甲乙雙方事先約定的為準,日後不得異議。
1、基本工資:每月560元。
2、“五險一金”補貼:每人每月390元。
3、班主任津貼:每月250元。
第八條 期末結束時,經甲方考核,乙方若較好完成了所有工作,甲方按第七條獎勵乙方一個月的勞動報酬。
五、社會保險
第九條 甲方在合同期限內每月向乙方發放“五險一金”補貼,由乙方自行向有關單位辦理繳納“五險一金”。若“五險一金”未辦理或漏繳,由乙方自行負責。
六、勞動紀律
第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安全衛生、教育教學等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相關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合同解除
第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三條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涉及前三條者,甲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或工作單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六)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嚴重損失的;
(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甲方根據情況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單位或工作地點,乙方拒絕配合的。
(九)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個人資料、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與事實不符的。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退休、退職、死亡的;
(四)甲、乙方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本合同可以終止;(五)乙方患職業病或患不適合此工作的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後,本合同可以終止。
九、特別約定
第十六條 經甲方同意辭聘但未按規定按時交清公物與結清債權、債務的,甲方有權扣押乙方有關證件和扣發當月工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甲方出資培訓的員工在合同期或規定的服務期內離(辭)職的,乙方應按規定向甲方支付培訓費。
第十八條 乙方因工作需要向甲方領取的教玩具及其他貴重物品在合同期滿或離(辭)職時須交還用工單位,否則,甲方有權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十、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任何單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根據其後果大小和責任大小,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第二十條 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一、爭議處理
第二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其他約定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本合同的內容與今後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簽訂日期: _______年 ___ 月___ 曰 簽訂日期: _______年 ___ 月___ 曰
甲方(聘用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甲方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受聘人):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 個月。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量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
第三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乙方工作量為每週5個工作日。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及坐班工作制。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及坐班時間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四、工作報酬、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六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工資為元/月,績效工資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製度、方式和標準執行。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並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
第七條 甲方所付給乙方的工資中含有社會保險。
五、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八條 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製定相關規章制度,並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第九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維護甲方聲譽;愛護甲方財產;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園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扣發工資,直至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一)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佔甲方公款或者財物的;
(二)私下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
(三)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甲方幼兒造成損害的;
(四)其他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使甲方單位利益受損的。
第十條 乙方在教育教學、教學改革、家長工作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乙方仍不能勝任教育教學或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其他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代簽、塗改無效。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幼兒園教師實行招聘制,招聘實行一學年一聘。聘用條件為:
(1)熱愛幼教事業,對幼教事業具有崇高的敬業精神;
(2)有一定的幼教工作經驗;
(3)取得縣職高“幼教”專業畢業證書以上學歷,或取得函授“幼教”專業學歷畢業證書;
(4)服從領導安排,能完成幼兒園佈置的各項保育教育任務。
乙方自願應聘到甲方幼兒園擔任幼兒教師工作,經甲、已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的義務和權利:
1、甲方向乙方提供辦公裝置、教材及其他設施、器材。
2、關於乙方的待遇問題:
(1)甲方按照制定的工資發放辦法每月向乙方發放工資。
(2)學期末,甲方從德、能、勤、績等方面對乙方進行考核,(“績”的考核來自每學月的目標考核)並根據考核結果,發給一定的學期工作考核獎。如果出現安全責任事故一次扣掉安全獎。如果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扣掉全學期所有獎,並且追究相關責任。
(3)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將終止聘用合同:
①對聘用的乙方在工作中不服從安排、調配,甲方將終止其合同,立即辭退。②對幼兒家長不禮貌,與家長髮生不該發生的爭吵,影響幼兒園聲譽的,甲方將終止合同。
③由於乙方不負責任,所帶(教)班級幼兒在園期間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甲方將終止合同,並追究法律、經濟責任。
④如乙方生病時間較長,不能擔任保育教育工作的,甲方將終止合同。⑤在幼兒教師體檢中,如果乙方有傳染病,甲方立即終止合同。
⑥生病產生的醫藥費用,有乙方自理。有病、有事請假,按幼兒園管理制度執行。
⑦若乙方在聘用期間自己提出終止合同的,幼兒園不再發給乙方其它任何費用。
二、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1、認真學習有關幼兒教育的教育理論、保育教育業務知識,努力提高業務水平。
2、必須按照《幼兒園管理規程》和《幼兒園管理條例》開展保育教育活動。
3、認真履行幼兒教師職責,時時處處為家長著想,為幼兒著想,做到一切為了幼兒,為了一切幼兒,為了幼兒的一切。
4、廣泛宣傳幼兒園的辦園條件(優越性)、辦園宗旨、保育教育質量,積極動員幼兒入園,千方百計完成入園率。
5、乙方的勞動時間為一週五天工作制。每日下午放學,待幼兒家長接完孩子後,方可離園。
6、自覺遵守幼兒園的一切規章制度。如有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崗位,可提前一週向甲方提出終止合同的申請,待甲方批准以後,方可離崗。
7、乙方向甲方保證:隨著生源減少,公辦教師的進入,若以後落聘,要與幼兒園友好相處,不說有損幼兒園的話,不做有損幼兒園的事。
三、聘期
一學年一聘,本學年從_______年 ___ 月___ 曰—— _______年 ___ 月___ 曰.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 月___ 曰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准,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及××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
一、協議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方為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按雙方商定的計件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及費用。
五、工作紀律。
1.乙方服從甲方的生產按排,完成生產任務,保證產品質量。
2.特殊情況不能上班時需事先請假。
3.愛護公共財產,保管好自己的工用具,發生丟失要給予賠償。
4.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攜帶公司任何物品出崗。
六、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如有違反甲方工作紀律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對甲方的工作安排、工資待遇或其它種種原因如有不滿,同樣有權解除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
七、注意安全生產,乙方如違反操作規程所出現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事故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所謂臨時工應該說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項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工。《勞動合同法》的修訂案針對的是勞務派遣工,勞務派遣工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單位是指的這樣一種。勞務派遣工跟所謂的我們習慣稱的臨時工還不完全一樣,因為他跟用工單位沒有勞動關係,他的在勞務派遣公司。而所謂的臨時工的勞動關係在他自己所在的單位,這兩者是不一樣的。
臨時招聘的工人,與正式工相對。臨時工就是暫時在單位工作的人員,臨時工指單位使用期限不超過一年的臨時性、季節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續可能,但要有雙方達成共識的前提。
《勞動法》第二條中"勞動者" 其範圍是很廣泛的,既也包括了正式職工,也包括了臨時工。因此,正式工也好,臨時工也罷,只要一旦與用人單位形成了勞動關係,這種關係哪怕只存在一天時間,凡正式工享有的權益,臨時工也均應享有。進城務工的農民,可不要認為自己和正式工有多少差別,而在享受《勞動法》所賦予的權益上不能依法去爭取。
同工同酬有一個廣義的概念有一個狹義。我們先說廣義的,所謂廣義的同工同酬是勞動者只要從事同工種勞動或者同類勞動就應該執行相同的工資制度,相同的工資標準和分配辦法。但是分配結果可以因為勞動者個人的實際貢獻不同,在預先規定的工資區間內有所差別,這是廣義的同工同酬。狹義的同工同酬就是勞動者從事同崗位勞動,從事同樣的工作任務,具有相同的勞動技能,並且作出相同的勞動貢獻,在這四同的基礎上,他們最後所得的勞動報酬也應該是相同的。有些就是簡單一定要拿一樣的錢才叫同工同酬,這個還是有偏差的。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於技術和勞動熟練程度相同的勞動者在從事同種工作時,不分性別、年網友亟盼同工同酬齡、民族、區域等差別,只要提供相同的勞動量,就獲得相同的勞動報酬。 同工同酬體現著兩個價值取向:確保貫徹按勞分配這個大原則,即付出了同等的勞動應得到同等的勞動報酬。
同工同酬體現著兩個價值取向:確保貫徹按勞分配這個大原則,即付出了同等的勞動應得到同等的勞動報酬;防止工資分配中的歧視行為,即要求在同一單位,對同樣勞動崗位,在同樣勞動條件下,不同性別、不同身份、不同戶籍或不同用工形式的勞動者之間,只要提供的勞動數量和勞動質量相同,就應給予同等的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甲方): 勞 動 者(乙方):
用人單位(甲方)名稱:
單位類別: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單位所在地:
勞動者(乙方)姓名: 年齡: 出生日期: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何種技能:
戶籍所在地:
聯絡方式:(宅) (手機)
戶籍型別:非農業戶口( );農業戶口( )
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現住址: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確立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乙方為甲方的臨時合同工。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條 工作任務和勞動條件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 從事 工作。並按照甲方關於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二)甲方根據本單位(工作)需要,按照國家事業單位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須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工作時間、方式、按照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社會保障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遵守按勞分配原則,結合工作價值,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崗位,依法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為( )元(人民幣)/月(大寫: )。甲方還需按時為乙方繳交養老保險金以及其他與從事工種有關的社會保險金。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
(二)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進行年度考核,經考核優秀的年終獎勵2個月工資;考核稱職以上的可以獎勵1個月工資;考核不稱職的按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紀律。認真履行義務。如有違紀以及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由甲方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甲方可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解除合同。
(二)甲方必須遵守有關勞動保護及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並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紀律、安全生產教育,切實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勞動合同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工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因病和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
3.因違法、瀆職、失職給單位造成損失的。
4.被勞動教養、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5.年度考核結果為不稱職的。
6.臨時階段性工作已結束或不再需要聘用的。
7.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三)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解除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並做好工作交接後方可離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協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七條 違反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勞動爭議糾紛的,按國家有關勞動爭議仲裁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_________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內履行以下義務:
1.工作崗位:_________。
2.職責範圍和要求:_________。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現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3.甲方支付乙方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情節較為嚴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須撤崗,又無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5.照國家有關規定和《_________》有關條款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有關乙方聘用期間的因病、非因工負傷、因工負傷等保險福利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六、有關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的爭議由甲方人事部門和工會組織共同負責調解;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請_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七、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丙方自願為乙方提供擔保,並對乙方因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八、其他甲、乙雙方商定的事項:_________.
九、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籤(章)後生效,合同期限屆滿,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自然終止勞動關係。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勞動服務公司各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上述地址和郵箱作為將甲方送達乙方法律文書的唯一方式,如有變更乙方有義務在5天內通知甲方,否則視為甲方已送達。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本合同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工種(崗位)工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要按照工種(崗位)規定的數量和質量指標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2、甲方可以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考核結果等升降乙方的工資、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願意服從甲方安排。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如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的作業,甲方應負責定期 對其進行健康檢查。
3、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則乙方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持有特種作業證書上崗。
4、乙方系女職工或未成年職工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對其進行特殊保護。
5、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在生產過程中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四、勞動報酬和勞動時間
(一)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和國家有關規定,必須以貨幣形式按月(周、日、小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2、甲方執行 崗位技能 工資制度。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據國家確定的工資指導線,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但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其適用的最低工資標準。
3、乙方依法享受探親假、婚假、喪期間,甲方應發給乙方標準工資(基本工資)。
4、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用人單位應視同其提供了正常勞動,並向其支付工資。
5、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按照國家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或安排補休,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乙方基本工資。
(二)勞動時間
1、甲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工時制度,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因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經與公司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安排乙方加班,但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甲方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五、勞動保險、福利
甲方按時足額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甲方將應繳納的其它社會保險部分作為乙方所得工資總額的一部分,在發放乙方工資時一併支付給乙方個人,並由乙方按照其所屬的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險部門的相關規定自行繳納。
六、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有關的政策制定本單位勞動紀律,但必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工會討論通過後實施,並報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2、乙方必須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和甲方的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國家法律的規定和勞動紀律,甲方有權按照有關的規定對其進行處理。
七、商業祕密條款
乙方必須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設計資料、程式、產品配方、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決竅、客戶名單、貨源情況、產銷策略等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乙方如違反約定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並造成甲方損失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19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條件
(一)經勞動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的內容可以變更。
(二)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勞動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必支付經濟補償,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為: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界定為公司
下發解除勞動合同的檔案和停發乙方工資的時間。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 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若乙方未向甲方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並連續缺勤達3天的,則視為乙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勞動合同解除的時間界定為乙方開始連續缺勤的第一天。
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按第五條繳納社會保險的;
(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三)勞動合同的終止
1、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2、雙方約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
3、勞動合同一方主體消亡,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四)其他
1、按照本合同第八條(二)款第3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2、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要辦理解除或終止手續,並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3、勞動合同解除(終止)後,甲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不受本條的約束。
4、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甲方應當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未及時辦理合同終止或續訂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併發生爭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和《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向對方支付經濟補償金或經濟賠償金。
十、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在規定期限內調解不成的,當事人應當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延邊州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壽光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訴。逾期不起訴又不執行仲裁裁決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另一方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十一、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現行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和有關的政策規定執行。
2、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關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自新的法律、法規生效之日起,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改按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3、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可以制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勞動合同的補充條款與本合同的其它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當在勞動合同的補充條款上簽字、蓋章。
4、甲乙雙方如修改本合同的有關內容,必須共同在修改之處簽字或蓋章。本合同未經合法授權代簽或塗改無效。
5、甲方用工(包括新招、職工流動、變更、續簽勞動合同等)必須在乙方的第一個工作日之前簽訂勞動合同。
6、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約定內容
1 凡屬公司員工(包括高階管理人員),必須按照1996年10月31日勞部發[1996]335號“勞動部關於企業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中的有關規定,嚴格遵守企業保密制度。
2 保密內容
2.1全公司生產裝置的平面圖及產品配方工藝流程;
2.2各生產車間的工藝檔案、操作規程等技術資料;
2.3公司試製、仿製的新工藝及新產品的試驗資料、原始記錄、工藝配方、技術資料與圖紙樣本等;
2.4公司內所有技術革新專案的科技創新發明;
2.5公司內幕資訊不得對外洩露;
3 保密要求
3.1未經公司公開披露的內幕資訊,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洩露。同時,不得以內幕資訊為自己或他人謀利;
3.2不得利用公司商業機密為自己或他人從事與本公司的商業競爭,不得為自己或他人侵佔或接受本應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
3.3在合同期限內,不得向外單位和個人洩露技術資料;
3.4供用技術資料參閱,必須按公司有關規定辦理借閱手續,經有關領導簽字批准後方可帶出檔案室或技術室;
3.5不準利用休息日、節假日或空暇時間到同行業進行技術交流和傳授技術;
3.6在接待外來人員學習、參觀中,不得涉及機密事項;
3.7個人技術記錄資料和有關資料要妥善保管好,按照檔案管理規定,定期入檔或銷燬;
3.8凡屬祕密科技情報、圖紙、技術資料的交流,必須經董事長或總經理同意,個人不得擅自交換,有關生產動態、科技成果、技術資料、論文需向報社、雜誌報道發表時,必須經分管領導同意。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代表: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建築業勞動合同約定工程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如需變動,需及時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二、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在班組從事 工作。乙方應按勞動合同約定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四、工作時間
甲方確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勞動報酬
乙方工資按以下第 種方式,按工期進度結算:
一按時計酬,日薪 元或月薪 元;
二按建築面積計酬,每平方米 元;
三其它:
若按工期進度結算工資超一個月的,在正常工作情況下,甲方須按月先支付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生活費 元,待工程實際完成結算工資時扣減。
六、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七、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施工規範、安全等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有關的規章制度,甲方可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要辭職,需在 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一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支付違約金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按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非因雙方原因造成違約除外。
十、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聯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當事人應向中山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約定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連附件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乙方代表(簽名):
年月日 來 年月日
附件:
本附件是 (甲方)與(乙方代表)在 年 月 日所籤《建築業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等人作為乙方( 班組,共 人)的委託代表,代表乙方在《建築業勞動合同》上簽名,與甲方共同遵守該合同。乙方簽名(本人親筆簽名)如下,表示承認:
班組:乙方代表: 電話:
姓名: 身份證號: 備註:
班組:乙方代表: 電話:
姓名: 身份證號: 備註:
合同變更情況
班組:乙方代表: 電話:
姓名: 身份證號: 備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資料(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理解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狀況之一,甲方能夠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狀況之一,甲方能夠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光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光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汙、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職責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職責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狀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部門鑑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潛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貼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光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狀況之一的,乙方能夠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狀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徵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狀況.
六、違反合同的職責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貼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職責.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能夠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按給其定的出國機票日期登機即合同開始生效,尼泊爾國家武警學院專案順利完工,由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海外分公司同意回國時,按回到中國飛機降落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工作環境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尼泊爾國家武警學院施工場地;
四、工作報酬
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按每日工資 人民幣。乙方吃住由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海外工程分公司包吃包住。
五、工作紀律。
1、乙方以甲方員工名義出差尼泊爾國家武警學院安裝泳池裝置系統,不得說對公司有害無益的話和事,積極維護公司的名譽;
2、乙方需配合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海外工程分公司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的工作任務。
3、乙方須依照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海外工程分公司規定之工作時間準時上班;
六、工作時間如沒有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海外工程分公司的工作安排不允許擅自外出;非工作時間未經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海外工程分公司同意不得擅自離開住所;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日 期:
甲方:
乙方:
性別 電話 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鄉鎮 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於 年 月 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 (專案名稱)工程中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或每月) 元,試用期滿後工資為每日(或每月) 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 (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 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後,應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三條 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本合同,應在規定的時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六、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四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 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名稱黑龍江省完達山乳業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長江路386號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以下空白處貼上乙方居民身份證影印件)
合 同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試用期:從 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乙方不適應本崗位工作或對本崗位工作不能勝任時,甲方可以對乙進行培訓或調整乙方工作崗位。
(二)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省區 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地點。
(三)乙方應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達到甲方規定的工作標準。 (四)乙方工作詳責詳見職位說明書。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即乙方的工作時間,應根據甲方分配給乙方的合理勞動定額或任務的要求靈活安排。
(二)休息休假: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且不低於乙方所在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按照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給乙方工資,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資 元或按 執行。
(三)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四)甲方採用工資保密制度,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五條 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應按國家、省及黑龍江省農墾總局(以下簡稱農墾總局)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具體辦法按《社會保險協議》執行。
(二)在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勞動部關於《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省及農墾總局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保護及勞動紀律
(一)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標準,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工作。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勤勉盡責,誠實有信。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和《員工手冊》。
(二)乙方接受甲方的日常工作管理,以認真負責的專業態度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規定的任務。
(三)乙方應該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在任何情況下洩露甲方的機密事項,更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經濟利益,如有違反視情節給予法律追究。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二)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乙方若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可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違約方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由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
3、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經濟損失的;
4、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或在本合同期內與其他用人單位或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 5、乙方在工作中存在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6、因過錯、超越職權、營私舞弊或洩露甲方保密資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7、違反本合同約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招收錄用乙方而直接支付的費用以及教育、培訓費;
8、違反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可在甲方完達山OA協同管理系統以公告或通知等方式向乙方公示。
(二) 乙方應保證合同記載的乙方住址的準確,如有變更需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可按本合同記載的或乙方另行書面通知的乙方的住址送達有關手續。如乙方拒絕簽字或找不到乙方的,送達方有2人以上簽字的,視為已送達。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甲方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到甲方配合甲方為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乙方未履行前述配合義務,由此產生的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其他內容無
第十一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本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或不申請調解,當事人可向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作出的仲裁裁決或不予受理通知不服的,可向黑龍江省綏化農墾法院(青年人民法庭)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汙、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部門鑑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徵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方按國家規定,每月應給乙方各類補貼共元。
2.除國家規定以外,在情況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3.除國家規定以外,在情況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4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結算辦法:
5.其他需約定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
後果,追究違約金__元,賠償金元。
第十條 因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本企業勞
動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
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
1.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逢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塗改或
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根據國務院《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和《河北省實施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細則》有關規定,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經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臨時工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種為 。
二、勞動關係雙方均具有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三、用工單位和臨時工必須遵守國家和省、市關於臨時工管理的檔案規定。
四、臨時工必須遵守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
五、除國家有明確規定的原因外,甲乙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應向對方支付 至 元違約金。
六、協商條款:
七、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行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