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縣(市、區)_____鄉______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種形式:_________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裝置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待遇和保險待遇
第六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元,試用期滿後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元。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照《勞動法》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甲方應在每月_____日發放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十一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嚴重違紀行為;
(三)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六)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第十四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第十五條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六、經濟補償和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七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九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
鑑證機關(簽章):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立雙方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其它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並訂立下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型別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_________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個月。
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_________《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注:_________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_________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3、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
注:_________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四)甲方應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規定》和《未成年工勞動保護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本條(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_________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並公示。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三)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表現或行為,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適當的獎懲和處理。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_________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等進行經濟性裁員的,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1條擬訂。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六)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1條修訂。
(六)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擬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1款擬訂。
(八)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款擬訂。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4條擬訂。
(十一)甲乙雙方應提前 30 天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十二)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 注:實際工作要嚴禁合同期滿後仍存在勞動關係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以避免形成事實勞動關係。
(十三)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勞動合同的證明後____日內辦理工作交接(包括書面檔案、物品、證件、電子文件、欠(罰)款、工資的辦結等),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時間進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續不齊備,甲方有權不予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亦有權拒絕支付經濟補償金。
注: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擬定。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無(失)效
(一)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注:本條(一)主要針對招聘中員工欺詐(包括假學歷、雙重勞動關係等)的問題做出約定。可考慮在後面損害賠償條款約定欺詐員工對應的賠償責任。本條(二)主要針對先簽勞動合同後到崗用工的情形,若勞動者不以約到崗,簽訂的勞動合同如何處置的問題做出約定。
第十條 解除、終止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2.由於甲方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一)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賠償本條(二)中約定的專案外,還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的 _____%的部分(或規定:按照與同崗位員工工資標準的下一等級的差額部分。);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二)約定,應按照本條(二)中約定的第1專案中的招收錄用費用和第2項。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編號: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
用人單位住所___________
工商登記___________
註冊型別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址___________
現居住地 址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社會(養老)保險號 碼___________
就業登記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b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c 、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 條款,平均每週工作四十小時:
a 、甲方實行每天 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_________
每週周______至周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_,下午_________。
每週周______為休息日。
b 、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____運轉工作制。
c 、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 、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勞動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於____年_____月_____日續簽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 )。原勞動合同內容不變,續簽合同期限從____年_____月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乙雙方補充約定如下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