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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指揮勞動合同(通用3篇)

欄目: 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28W

塔吊指揮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塔吊指揮勞動合同(通用3篇)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甲乙雙方就 塔吊指揮聘用相關事項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約定,共同遵守本約定所列條款。

一、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 中擔任塔吊指揮崗位工作,塔吊按24小時運作。乙方須協同施工隊完成現場施工時的材料吊送,合理安排起吊次序,保證施工的順利進行。

二、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2400元/月,由甲方提供中晚餐、施工現場住宿。

三、勞動紀律和約定:

1、乙方須提供真實身份證,崗位上崗證書

2、乙方須自行購買保險,以保證自身安全。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遵守國家法律、法令、社會治安條例、地方法規,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生活區管理制度等相關規章制度。

3、乙方不得在身體疲勞、身體狀況不佳的情況下作業。

4、乙方工作要求:塔吊工作則必須在場進行指揮,每個起落點必須有塔吊指揮到位。

5、乙方人員自行安排輪班休息,如更換指揮應先請示甲方批准,未經批准者不得上崗指揮。

6、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服從甲方正確指揮,嚴格服從甲方合理安排的工作時間,確保工程正常運轉。保證不早退、不遲到,有事外出須經甲方有關管理人員同意。如沒有經甲方管理人員同意私自停工或外出,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按月平均每天工資的二倍工資罰款,依此類推。因病不上班者,必須做好請假手續。

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進行工作。上班必須戴好安全帽、穿工作鞋,如不戴安全帽、赤腳或穿拖鞋,每次罰款50元。

8、服從施工員及管理人員的正確指導、監督。如不聽從有關人員的正確指導,不聽勸告,不按塔吊相關操作規程操作,每次處罰100元-500元。

五、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雙方如發生爭議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本約定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 安全生產要求

1、乙方如發現不符合安全起吊要求時,可以拒絕起吊要求,乙方應隨時觀察起吊範圍的安全情況,對過往工人及其他人員發出警示警告,發現不安全隱患應及時彙報。

2、乙方在指揮塔吊起吊時應對鎖釦、鋼索予以檢查,確保安全。

3、若乙方違反“塔吊十不弔”或不服從甲方安全施工管理每次處罰200-1000元。

4、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現場的規章制度。

5、凡機具、模板、鋼筋等材料吊運時應注意執行安全與堆放安全,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嚴禁把吊運的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

6、 乙方不得攜帶家屬和小孩到工地或留宿無關人員,否則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7、乙方人員在非工作時間因病、猝死而傷亡事故,責任一概由乙方承擔。

8、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或違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包括傷害第三者)由乙方承擔責任。

9、工地內外由於乙方原因引起的而發生安全事故(含人員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八、關於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不得亂塗亂改,以上規定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塔吊指揮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甲乙雙方就 塔吊指揮聘用相關事項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約定,共同遵守本約定所列條款。

一、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 中擔任塔吊指揮崗位工作,塔吊按24小時運作。乙方須協同施工隊完成現場施工時的材料吊送,合理安排起吊次序,保證施工的順利進行。

二、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2400元/月,由甲方提供中晚餐、施工現場住宿。

三、勞動紀律和約定:

1、乙方須提供真實身份證,崗位上崗證書。

2、乙方須自行購買保險,以保證自身安全。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遵守國家法律、法令、社會治安條例、地方法規,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生活區管理制度等相關規章制度。

3、乙方不得在身體疲勞、身體狀況不佳的情況下作業。

4、乙方工作要求:塔吊工作則必須在場進行指揮,每個起落點必須有塔吊指揮到位。

5、乙方人員自行安排輪班休息,如更換指揮應先請示甲方批准,未經批准者不得上崗指揮。

6、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服從甲方正確指揮,嚴格服從甲方合理安排的工作時間,確保工程正常運轉。保證不早退、不遲到,有事外出須經甲方有關管理人員同意。如沒有經甲方管理人員同意私自停工或外出,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按月平均每天工資的二倍工資罰款,依此類推。因病不上班者,必須做好請假手續。

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進行工作。上班必須戴好安全帽、穿工作鞋,如不戴安全帽、赤腳或穿拖鞋,每次罰款50元。

8、服從施工員及管理人員的正確指導、監督。如不聽從有關人員的正確指導,不聽勸告,不按塔吊相關操作規程操作,每次處罰100元-500元。

五、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雙方如發生爭議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本約定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 安全生產要求

1、乙方如發現不符合安全起吊要求時,可以拒絕起吊要求,乙方應隨時觀察起吊範圍的安全情況,對過往工人及其他人員發出警示警告,發現不安全隱患應及時彙報。

2、乙方在指揮塔吊起吊時應對鎖釦、鋼索予以檢查,確保安全。

3、若乙方違反“塔吊十不弔”或不服從甲方安全施工管理每次處罰200-1000元。

4、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現場的規章制度。

5、凡機具、模板、鋼筋等材料吊運時應注意執行安全與堆放安全,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嚴禁把吊運的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

6、 乙方不得攜帶家屬和小孩到工地或留宿無關人員,否則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7、乙方人員在非工作時間因病、猝死而傷亡事故,責任一概由乙方承擔。

8、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或違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包括傷害第三者)由乙方承擔責任。

9、工地內外由於乙方原因引起的而發生安全事故(含人員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八、關於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不得亂塗亂改,以上規定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塔吊指揮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一、專案部工程使用的塔機操作人員。經協商,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則下,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服務,在此條件下甲方聘請乙方為該專案部塔機操作人員。乙方向甲方提供相關有效的塔機操作證原件,並將操作證原件由甲方存檔(交中冶建工陳家橋公租房專案部安全組備案),以備相關部門的複核及審查,乙方提供證件如系偽造或無效引起的相關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而且甲方有權追究相關的連帶責任。

二、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負責塔機的正常執行、日常檢查、保養、維護、標準節螺絲的緊固,對出現的故障在自己能處理的情況下及時排除,對潛在的隱患提前處理,如出現的故障及隱患乙方無法處理的及時通知甲方相關的人員,如涉及到使用及操作安全時,乙方有權停止操作,待故障及隱患排除後方可操作。

2、乙方人員應保證全天(24小時)在崗,隨叫隨到,不得以任何理由脫崗,如發生操作人員脫崗導致塔機不能正常執行,影響施工進度,每次由專案部處罰操作人員200元,並提出警告,再犯加倍處罰。

3、乙方操作塔機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按操作規程及相關規定安全操作,如因乙方操作失誤所引起的經濟及其它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塔機指揮人員指揮錯誤或有影響安全及違反相關操作規程時,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待排除隱患後方可操作。

4、乙方操作人員的上下班時間:現在為早上7點上班,11點30分下班,中午1點鐘上班,下午6點鐘下班,不得遲到、早退,若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5、乙方操作人員必須按時真實填寫塔機執行記錄,若不按時真實填寫,造成的後果自行負責。

6、甲乙雙方不得隨意無故解除本協議,如乙方要提出辭職,需要向對方提前七天告知,若乙方強行辭職,不給甲方留足時間,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要負全部責任,並在工資中扣出。

三、工資待遇

1、本塔機操作人員費用為每月5000元(工資發放的時間為下月的15日左右)。不足一月時按天計發。專案部每月暫付乙方4500元,預留500元的日常檢查、保養、維護及上班時表現等的保證金,此保證金三個月發放一次,其餘待塔吊報停後15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費用。

2、乙方(三個操作工)可根據工程進度及作息時間自行調整,施工期間甲方向乙方操作人員提供寢室及床體,生活費自行負責。

四、獎勵與處罰

1、三個月作為一個考核期,在此期間無事故發生、表現良好,專案部將給於一定的獎勵。

2、若不按時上班一次扣¥50元,若不聽管理人員的安排,造成後果的將處罰¥100元以上的罰款。

五、協議解除

1、本工程主體完工後,付清工資後自動解除。

2、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簽字後產生相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