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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勞務派遣合同(精選15篇)

欄目: 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5.81K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篇1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精選15篇)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

地址:

聯絡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生產(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____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合同:

一、勞務派遣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關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服務。

2、甲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並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三、勞務費用結算與支付:

1、勞務費用的構成: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每月_______元。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每人每月_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商業保險費:每人每月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社保費: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農保費: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_____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等一併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並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____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合同簽訂後天內為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並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並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後,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時間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人員個人應承擔稅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核,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範、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佈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採取多種形式瞭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應負責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並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輸送派遣給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負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糾紛以及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因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被終止勞務工作的事宜。

8、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應及時通報和配合甲方處理。發生的相應費用以及辦理處理手續由甲方負責處理。

9、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拖欠應付勞務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並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後,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追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其告知勞務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報酬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需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相關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核獎懲等綜合勞務考核,乙方可對勞務派遣人員採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6、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支付勞務人員加班費或給予調休。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____省勞動合同條例》,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乙方相關規章制度由甲方負責處理後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元以上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派遣勞務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乙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合同第五項第7條(1)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認定事實材料經甲方確認後處理;根據本合同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合同有約定外,乙方不得隨意遣返退回本合同期間的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如有按《_______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他客觀原因乙方的確需要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確定乙方需裁減或不能用工的,乙方應按《________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合同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4、甲方所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質證書費、勞務管理費、相關保險費。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務人員,有關用工手續辦理等費用,由甲方墊付後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乙方決定的.,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方能實施。

7、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本合同期滿前,雙方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是否繼續履行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合同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內容為準。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篇2

甲方:______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自願加入甲方登記性靈活就業員工隊伍成為甲方合同制員工,同意由甲方派遣至_公司(以下簡稱服務單位)工作等事宜,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為_____個日。

第二條工作崗位

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由服務單位確定。服務單位因工作需要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時,乙方應當服從安排。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勞動保護

1、乙方的工作時間服從服務單位的安排,工作制度按服務單位的規定執行。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服務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3、乙方發現服務單位未按照國家規定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及勞動條件時,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甲乙雙方共同督促服務單位予以糾正。

第四條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由服務單位交給甲方代為給付。乙方在法定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試用期月工資為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為_______元。甲方根據服務單位提供的乙方工資清單及金額,在次月日前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期為乙方辦理繳納基本社會保險費手續。單位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服務單位支付,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與產假。服務單位未能按照國家規定落實乙方法定節假日、婚假與產假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甲乙雙方共同督促服務單位予以補假。

第六條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服務單位的要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或服務單位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維護甲方和服務單位的聲譽和利益,接受甲方或服務單位的考核。

3、乙方不得在外兼職或從事任何與服務單位經營業務相關的活動,保守甲方及服務單位的商業祕密。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協商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徵得服務單位的同意,本合同可以除。

2、乙方被服務單位無正當理由退回,或服務單位基於下列情形l之一而違約退回乙方的,過錯在於服務單位,乙方同意與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配合甲方共同向服務單位追償損失。

(1)患職業病或因工風傳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不論任何原因,只要乙方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的,甲乙雙方即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向過錯方追償損失。

(二)甲方解除合同

1、乙方基於下列情形之一,或基於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務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對其過錯行為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或服務單位的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洩露商業祕密,對服務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5)有侵佔財產、盜竊、賭博、打架鬥毆等行為之一的。

2、乙方基於下列情形之一,或基於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務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服務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服務單位安排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及服務單位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新合同的。

(三)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時,應提前_______天書面告知甲方及服務單位,並與甲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基於服務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勞動條件而不願在服務單位工作時,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甲方與服務單位。經甲方核實後,與甲方解除本合同。

3、服務單位一旦沒有按照相關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給付乙方工資、社會保險費等各種費用時,甲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日起,有權選擇不在服務單位工作並與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繼續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務單位工作。乙方逾期不作選擇的,則視為願繼續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務單位工作。因乙方願繼續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務單位工作而造成的進一步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甲乙雙方共同向服務單位追償損失。

4、乙方因上述列舉事由外的原因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並提出與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事先徵得服務單位的書面同意。否則,服務單位因此向甲方主張賠償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離職手續

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應與甲方和服務單位及時辦妥離職手續,交還從甲方或服務單位領用的工具、勞保用品等,理清與甲方及服務單位的債權、債務。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約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2、任何一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的,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每少履行一年合同期,向對方支付相當於乙方2個月工資的標準計付。

3、乙方參加甲方或服務單位組織的培訓,並取得結業證、職業資格證等,卻拒不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應賠償全部的培訓費用。

第十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在工作期限內發生工傷、事故,除由保險機構承擔部分的保險待遇外,其餘應由甲方向乙方給付,因第三人承擔的工傷、事故保險待遇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或服務單位承擔;乙方在工作期限內發生損害服務單位的利益或其他糾紛,如果是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鑑證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勞務派遣服務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年___月_____日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篇3

僱用方(甲方):

勞務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用工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用工工程專案,

2、用工方式為 全日制。

3、工期為 一年

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及生產計劃執行。

4、勞務費用

4.1本工程專案的勞務費用詳見附件:《勞務費用一覽表》。其單價已綜合包括了完成該作業專案所需全部勞務用工費用,單價不做任何調整。

4.2勞務費用計算以現場實際發生的工作量為準。

5、施工作業標準

5.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及有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5.2乙方的施工作業,必須滿足甲方提供的技術檔案要求和達到國家或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本專案執行的質量驗收規範、標準,見附表。

5.3施工作業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質量驗收標準合格後。

6、甲方責任

6.1及時為乙方提供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

6.2甲方在乙方施工作業前必須對乙方按規定進行技術交底,下達該工程的安全、質量措施和工程技術標準。

6.3及時組織測量和交樁

6.4及時按建設單位要求進行隱蔽工程檢查及辦理簽證手續。

6.5對本工程的施工作業質量、安全、技術、物資採購、作業進度進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6.6負責需要安裝裝置和所有材料的採購供應。

6.7負責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機具。

6.8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勞務計價手續,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勞務費。

6.9監督乙方對勞務人員的持證上崗、培訓、考核、待遇等的實施。

7、乙方責任

7.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7.2乙方必須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工期要求,及時組織滿足勞務作業所需的勞動力,按甲方同意的開工時間施工作業。

7.3乙方必須確保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身體狀況及相應的業務素質,滿足相關工作的要求。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穩定,調動更換時,必須經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須樹立良好的環保意識,堅持文明施工作業,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

7.5按規定辦理特殊工種上崗操作手續。進場時向甲方人事部門報送名單及相關上崗證明。

7.6乙方的施工作業人員按當地政府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7.7乙方負責為施工作業人員交納國家規定的應交的各種稅金,並及時支付勞務人員費用。

8、施工作業的檢查

8.1為有效控制工程質量,乙方在施工作業時應隨時接受甲方檢驗,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乙方根據甲方通知書,限期返工或整改。

8.2隱蔽工程的作業未經監理工程師及甲方檢查籤認,不得自行隱蔽而轉入下道工序作業。乙方如因自身原因,發生安全及質量事故,甲方將根據企業管理的相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處罰。

9、安全責任

9.1 在施工中,甲方應貫徹執行JGJ59-99標準及公司制訂的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嚴禁違章指揮,有權制止施工現場的違章操作、違章作業。

9.2在施工中,乙方應遵守國家、行業安全生產法規。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杜絕違章操作、違章作業。對施工現場的違章指揮、安全隱患,有權暫緩實施,並提出改進意見。由於甲方

的疏忽,發生的安全事故並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責任和承擔相應經濟損失的責任。

9.3乙方必須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安全教育,作業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認真組織調查,乙方自理並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10、工程材料

10.1甲方按定額消耗量,根據施工組織和進度情況,供給乙方材料,材料經雙方驗收簽單後,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專人對材料的使用進行旁站監督。

10.2在施工中,材料實際消耗量超出定額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場價在乙方勞務工費中扣除。(其中鋼材按定額量節餘5%以上,水泥按定額節餘7%以上,未達到者視同超耗。

11、勞務費的結算

11.1每月25日前由甲方按設計要求組織現場質檢人員、技術負責人和施工員籤認完成的合格作業量。

11.2按專案預算人員核准的作業量及附表單價結算勞務費。

12、勞務費的結算和撥付

勞務費按月結算,根據本工程資金情況及時撥付。甲方根據施工任務書(代結方單)進行勞務費結算,結方單應由專案有關人員核定籤認,專案經理籤批後,於當月28日報送財務處稽核,作為甲方撥款的依據。現場臨設完成後可結算付款,基礎施工期間不付款,基礎工程完成,驗收後結帳,付款80%。主體工程,乙方除了交保證金外,二個月不付款,從第三個月開始,結帳後付當月款項的70%~80%。工資中的優質價在工程質量評定後再付給。

13、環境和文物保護

13.1乙方應在施工作業中保護施工作業現場環境,避免和減少由於施工方法不當引起的環境汙染和破壞。如有違反甲方及上級下發的有關環保條例的行為,甲方按有關規定嚴格處罰。

13.2在施工作業中發現文物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乙方應採取有效防護措施,並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後,應及時與建設單位及有關管理部門協商處理意見。

14、違約責任

14.1甲方按合同要求應及時撥付勞務費。

14.2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要求進行組織施工作業,並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施工作業任務,乙方不履行合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無條件的在24小時內讓出工作面與臨設,否則視為違約。

14.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書面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雙方應對已完工作量進行盤點,並據此進行末次結算。

15、爭議解決

15.1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裁定或約定通過訴訟解決。

16、合同生效與終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帳清後自動失效。

17、補充協議

17.1在合同執行中情況變化時,甲乙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9、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專案部一份,乙方二份;報送公司人力資源處、財務處、工程管理處三份備案。

附件《勞務費用一覽表》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負責人: 法人代表:

專案負責人: 專案負責人:

工程管理處:

人力資源處: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一、勞務派遣內容

1、經用人單位———衝電氣實業(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OKI”】批准,今甲方為派遣乙方到OKI工作,並提供相關人事管理服務。

2、乙方為派遣員工,同意接受甲方派遣到用工單位工作。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年2月日起至__年2月日止。甲方負責從乙方學校到OKI的免費往返接送。

三、勞動報酬

1、雙方協議規定:乙方每小時的勞動報酬為9元人民幣,計算工時按照OKI實際考勤計算。

2、甲方於每月1日前支付乙方上月25日前的工資,工資發放形式為轉賬到乙方的建設銀行卡號。

四、福利待遇

1、用人單位為乙方提供免費體檢一次。

2、從培訓時間開始計算乙方的工時。

3、OKI提供週一到週六的免費中餐和晚餐;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週一到週六的早餐費2元/天,星期日食堂不提供伙食,甲方向乙方提供伙食費12元/天。

4、OKI2月6日到17日為年假時間,甲方向需要會老家過年的乙方提供每人100元的交通補助。不回家過年的,在OKI食堂不供應飯食的時間段,甲方向乙方每天提供15元的特別供應。

五、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1、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以及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以及勞動紀律,乙方表示無條件接受甲方以及用工單位的雙重管理。

2、如乙方在被派遣到用工單位過程中,因乙方的嚴重觸犯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導致被用工單位退回屬於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3、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愛護用工單位的財物。如因乙方故意或過失給用工單位造成損失,乙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離職手續

1、在__年2月日由甲方統一安排辦理,需要乙方協助。

七、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乙方簽名、甲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篇5

甲方(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

註冊所在地:

乙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註冊所在地:

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派遣臨時工至甲方工作事宜,本著平等、自願、誠信合作的原則,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乙方按甲方用工時間要求,為甲方組織輸送勞務工,甲方按議定標準支付乙方勞務費等相關事宜。

一、合同期限及勞務費用:

1.合同期限暫定為 6個月,人數為 50 人,自20xx 年 03月09 日至 20xx年 8 月 31 日止。

2.本協議期滿,經過雙方協商後可續約,反之則本協議終止。

3.如一方要解除合約或續約須提前30日通知對方,雙方協商議定。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派遣員工有如下情形的,甲方可以提出退回及更換,乙方須及時根據甲方的要求退回和更換:

A、發現患有傳染病、精神病等疾病者。

B、嚴重違反甲方所提供的廠方規章制度,業務規程或勞動紀律的。

C、不能勝任甲方的工作崗位的。

2、甲方給乙方派遣員工合理崗前培訓及不可存在歧視行為。

3、甲方應為派遣工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勞動安全條件,必須將派遣工派到無毒、無害、無高危險的崗位,勞務工因工受傷或死亡或非因工受傷及死亡所造成的傷亡意外事故,由乙方協助處理工傷社保或商業保險理賠工作,但社保工傷理賠或商業保險理賠後所涉及到的員工工傷期間工資,治療費、及工傷補償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4、甲乙雙方可就勞務工是否購買從化單工傷社保進行友好溝通,如甲方要求乙方勞務工需要購買從化單工傷保險,則甲方按照每月每人支付35元的單工傷社保費用,反之則無需支付該費用,但因此產生的用工風險均由甲方承擔。

5、甲方按如下要求支付乙方勞務工待遇:乙方派遣員工的薪資待遇按每小時 8.5-9.0元結算(該費用包含乙方勞務服務費),加班按同種價格計算(但法定假日除外);甲方免費提供食宿(水電費全免),如未能給員工提供住宿的,將由甲方按照每人每月60元標準支付住房補貼(滿7天不滿15天的支付30元,15天以上的支付60元)。員工用餐標準參照甲方正式普工用餐標準。每月最低保障上班 260 小時, 每天正常上班10~12小時(含加班時間),遇到特殊情況每天上班不得超過14小時。若因甲方貨源不足或者停電等情況,甲方應該保障每月補足260小時(注:每月上班時間不足260小時需補到260小時(按 8.5-9.0 元/小時);

6、甲方每月至少保證勞務工休息2天,每天工作時間不超12小時,特殊情況除外。

7、乙方派遣工進廠甲方不得向其收取任何費用,甲方免費提供工衣、廠牌及必要的勞保用品(員工離職後,必須將廠牌交還給公司),甲方不可以隨意解僱乙方派遣員工,如甲方隨意解僱乙方派遣工的需按500元/人的費用賠償給乙方。如有違紀事件需要解僱時,甲方應通知乙方負責人,以便雙方共同協商處理。確定事實無誤後,甲方可以退回乙方勞務工。

8、甲方派遣的勞務工必須嚴格遵守工資保密原則,不能向我司員工吐露有關薪資收入資訊,若有發現,合同終止。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崗位的各項工作標準和要求輸送派遣工:

A、員工年齡在 16 至 43歲之間,民族不限,男女不限,身體健康。乙方勞務工需要入廠面試通過後,由乙方組織員工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為勞務工先自費,後憑體檢發票報銷的形式由甲方進行支付,期間如屬員工自行離職的除外。

B、無任何傳染病或精神病等不符合用工條件的疾病。

C、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1寸相片兩張。語言溝通無障礙。同時,乙方應根據甲方生產用工要求,經協商後,增加或減少派遣員工。

2、乙方負責做好所有員工的思想和穩定工作,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按50名(含50人)派遣配置一名駐廠管理人員(協助管理),併發管理人員1800元/月的工資。甲方提供免費吃住。

3、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服務期間,需要服從甲方工作、生活、住宿、上下班和休息等規章制度。如有違反甲方規定的,按甲方規定處理。並通知乙方管理人員出面協助。

4、乙方派遣工到達甲方時,要向甲方提供派遣人員的花名冊,以便雙方協調管理。

5、中途出廠人員空缺崗位,乙方應及時補充上崗人員。

6、乙方派遣員工因為個人原因造成甲方重大損失或違紀犯罪的,甲方將按照貴公司規章制度進行處罰,派遣員工應承擔相應的賠付及法律責任,乙方協助解決。

7、乙方勞務工有權拒絕甲方的違規操作要求,如因該違規操作造成派遣工受到身體損害,甲方應對受害派遣工予以賠償,並由乙方負責協調處理。

四、費用結算

1、甲方每月號前,將乙方上月勞務人員的考勤表傳送到乙方客服人員,乙方在收到考勤表後應在2天內進行稽核確認後,傳送給甲方。

2、甲方收到乙方核准後的考勤表後,應在2個工作日內稽核完畢並確認。

3、雙方確認費用無誤,乙方應在2個工作日內,根據應當收取的費用開具發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勞務費用發票後應當於當月 15 日前以轉賬或支付現金的方式將費用支付給乙方,轉賬賬號見附件一。

4、甲方無乙方認可的正當理由而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及勞務服務費,逾期3日以上的,從逾期之日每日按應付款的1‰比例向派遣員工加付滯納金,乙方並保證足額補繳並承擔因此發生的相關費用和承擔由此而造成的勞動爭議等糾紛所產生的經濟賠償責任。

5、乙方勞務員工的工資由甲方代為發放,按照甲方薪資發放時間執行,具體薪資結算標準為的,甲方則需要支付300%的加班工資)。

6、甲方須在協議期滿

四、附則:

1、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洩露甲乙雙方簽訂的相關協議及甲乙雙方的商業祕密。如一方違反保密規定造成另一方損失的,則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一切經濟損失,並付相關法律責任。

2、本協議未提及之事項或未盡之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解決,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雙方可協商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4、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勞務人員,包括離職後三個月內,不能編制為工廠正式工人,如有違約,甲方應按1000元/人的費用賠償給乙方。

5、如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整體勞務市場單價提升,甲乙雙方應協商進行調升單價。

6、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補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篇6

甲方:(實際用工單位)

乙方:(勞務派遣單位)

甲方因工作需要,委託乙方提供勞務派遣,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上海市有關法律法規,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派遣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勞務派遣內容

1. 甲方將根據其業務需要,適時向乙方提出勞務派遣需求。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在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內向甲方提出符合甲方要求的勞務人員(以下簡稱“被派遣人員”)供甲方擇優使用。

2. 乙方輸出給甲方的被派遣人員,為乙方員工,由乙方與被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並辦理各項社會保險。乙方與被派遣人員所簽定的勞動合同期限應符合法律規定期限。

3. 甲方應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出《勞動派遣需求/確認表》,該《勞務派遣需求/確認表》應包括:勞務派遣崗位方及崗位要求、所需被派遣人數、被派遣人員應具備資格或資歷、工作地點、工資待遇、派遣期限及其他條件。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需求之日起七日內向甲方書面確認是否接受《勞務派遣需求/確認表》中的派遣需求,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內未向乙方進行書面確認,則視為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需求。

(1)終止相應的勞務派遣需求,且不向乙方支付任何服務費用或其他費用;

(2)延長一定期限,由乙方在該延長的期限內繼續甲方提供可選擇的被派遣人員。

5. 對經甲方確認同意乙方派遣的被派遣人員,乙方應向甲方出示其身份證、學歷文憑、技能證書等證件原件並提供上述證件的影印件。已方應於甲方確認同意之日起7日將補充了被派遣人員個人資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內容的《勞務派遣需求/確認表》進行簽字並返還甲方。

6. 經甲方根據雙方書面確認的《勞務排線需求/確認表》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如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在派遣期限內需便更被派遣人員簽定書面協議,乙方向甲方提供其與被派遣人員的該等協議後,甲乙雙方將變更《勞務派遣需求/確認表》相關內容。

8. 甲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對被派遣人員進行考核獎懲,被派遣人員經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終止勞務派遣,並退還乙方,對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賠償。

二.勞務派遣崗位及人數

相關勞務派遣崗位及人數以雙方最終書面確認的《勞務派遣需求/確認表》約定為準。

三.派遣期限

1. 有關經甲方確認同意派遣的被派遣人員之派遣期限,以雙方最終書面確認的《勞務派遣需求/確認表》約定為準。

2. 如因甲方生菜經營等原因,甲方需變更派遣期限的,應提前七日通知乙方。具體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3. 如被派遣人員為女職工,且被派遣人員派遣期限在其處於孕期、產期、哺乳期時到期的,派遣期限依法順延至孕期、產期、哺乳期屆滿之日止,除非甲方另行書面通知,自被派遣人員孕期、產期、哺乳期屆滿之日起派遣期限自動終止,甲方不再另行書面通知乙方或被派遣人員,就上述情況乙方按照法律要求的期限提前通知被派遣人員,否則對因此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應向被派遣人員支付的賠償金等)均由乙方承擔。

四. 費用及結算

1. 對於乙方派遣出的處於有效派遣期限的被派遣人員,甲方按每人每天 60 元(人民幣)向乙方支付勞務輸出服務管理費。

2. 甲方應在每月10日前將被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保險費用、勞務輸出服務管理費及其他應支付的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乙方賬戶是: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國家正規發票。

五.乙方責任

1. 對甲方確定的被派遣人員,乙方應在甲方派遣期限開始之日前為其辦理完畢全部上崗手續。

2. 乙方應每月按甲方對被派遣人員考核的依據與被派遣人員結算工資,並於每月15日前向被派遣人員發放工資、要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承擔部分由乙方從被派遣人員工資中代扣),不得剋扣被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3. 被派遣人員的工傷、生育等事宜,由乙方負責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

4. 甲方辭退的被派遣人員由乙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 甲方有權查詢乙方發放被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甲方可以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全部向甲方賠償。

6. 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對因乙方拒不承擔相應責任且法律規定甲方需承擔連帶責任的,在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後,對甲方因此指出的任何費用或金額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之日起 15日內向甲方賠償,甲方也可以從到期應向乙方支付的費用中直接予以扣除。

六. 勞動保護

1. 乙方在勞務派遣前對被派遣人員進行崗前的職業道德、交通安全法規的教育。

2. 甲方負責北派遣人員到崗後的勞動紀律和安全教育,並向被派遣人員提供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行為規範及違規處理辦法。

3. 甲方應向被派遣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場所和勞動保護用品。

七.勞動報酬

1. 由乙方派遣的被派遣人員享有與甲方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除非《勞務派遣需求/確認表》另有約定,在派遣期限內被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月。

2. 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且根據經濟效益確定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

3. 甲方可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和經濟效益調整被派遣人員的工資水平,但保障部低於上海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4. 被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制度。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本市戶籍的被派遣人員城鎮社會保險;小城鎮社會保險;生育保險金;工傷保險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及其他應繳納的保險金費用,具體保險辦理工作由乙方負責。

2. 乙方負責為被派遣人員到區社保中心申報繳費手續。

3. 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戶籍為非上海市的被派遣人員之綜合保險費用。

4. 乙方負責對非上海市戶籍的被派遣人員到相應的區外勞所申報繳費手續。

5. 乙方每月按時向甲方報送加蓋公章的《派遣人員參保繳費清冊》(各項保險等費用)。

6. 被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可享受法定的假日及婚、喪、產、哺乳等假期待遇及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7. 被派遣人員在位甲方提供勞動服務期間,如按照甲方內部流程經過審批在國家法定假日共工作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九.工傷處理

1. 被派遣人員在為甲方提供勞動服務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首先採取急救措施,同時通知乙方到場共同處理。

2.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工傷相關的證據資料,以便乙方向勞動及有關部門申報。

3. 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乙方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4. 乙方按《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和《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配合處理,20xx元以內的醫療費用乙方可墊資處理,超出20xx元醫療費用後則由甲方墊資,工傷事故處理過程中發生賠付以外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發生下列情況甲方可將被派遣人員退回乙方:

1. 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的被派遣人員派遣期限期滿的;

2. 甲方的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原派遣協議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提前終止協議的;

3. 被派遣人員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終止派遣關係的;

4. 被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試用期被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除非另有書面約定,被派遣人員在甲方的使用其為壹個月,自派遣起始日期開始計算;

5. 被派遣人員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且按照該等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方可單方面終止勞務派遣(勞動僱傭關係)的;

6. 被派遣人員被司法部門依法追究責任的;

7. 被派遣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8. 被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9. 被派遣人員不能勝任工作,通過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0. 甲方與乙方訂立派遣協議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與被派遣人員就勞動派遣事宜協商不能達成一致;

11. 被派遣人員除與乙方建立勞動關係外,同時還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的;

12.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13. 對於本條第3、4、5、6、7、8、9、11約定的情況下,對於未履行之剩餘派遣期限,在甲方要求時,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為甲方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被派遣人員;以上情形中依法屬於需乙方向被派遣人員支付經濟補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依法屬於需甲方向被派遣人員支付經濟補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但乙方應提供有效協助。

十一. 被派遣人員因患病或工傷的,乙方與被派遣人員勞動關係順延至規定的醫療期結束,醫療期內工資待遇由甲方按本市規定支付。

十二. 因下列情形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1. 被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限內由於甲方原因停工,甲方應根據當地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其支付勞動報酬。

2. 在派遣期限內因甲方情況變化取消與乙方的派遣合作,致使乙方終止與被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的,對於乙方因此應向被派遣人員衣服支付的經濟補償。

3. 因甲方原因造成未及時為被派遣人員辦理招工申報、繳納各項社會保險,且在該期限內被派遣人員發生工傷或大病住院費用所長生的費用。

4. 對於根據本協議終止派遣關係的,甲方應在每月1日至24日(如遇雙休日,終止時間應提前至雙休日之前)前通知乙方當月終止派遣關係的人員名單(以下簡稱“退工(退保)名單”,否則,對因此造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 因甲方無合理理由未及時將被派遣人員的工資及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管理費通過銀行劃入乙方指定賬戶,造成乙方不能再約定的時間內發放工資及繳納相應費用的,對因此所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三、有下列情形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 甲方在規定時間內將退工(退保)的名單告知乙方,因乙方未及時辦理退保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 對甲方按時支付各項費用後,因乙方原因乙方未及時向被派遣人員支付工資或為其辦理招工申報,繳納各項保稅險等費用所產生的責任及應支付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包括單不限於:應向被派遣人員支付的賠償金、被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發生工傷或大病住院的費用、任何形式的罰金等。)

3. 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與被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賠償金、罰金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四、管理責任

1. 被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由雙方共同處理,乙方應負責:

(1)工傷認定、傷殘鑑定、工傷理賠等辦理工作;

(2)被派遣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

(3)因此所發生的外來人員住院理賠工作(如有)。

2. 乙方應做好對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和跟蹤教育工作。

3. 乙方應協調甲方與被派遣人員之間的關係,處理被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與甲方發生的勞動爭議。

4. 乙方處理被派遣人員在甲方務工期間其他與務工有關的事宜。

十五、任何一方要終止或解除本協議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未提前通知的應給對方經濟補償,並在協商一致後雙方可終止或解除協議。任何一方違約,由此造成的損失及產生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十六、本協議內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上海市法律規定不一致的,按國家和上海市法律法規執行。

十七、因本協議所產生的爭議,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各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篇7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勞務合作協議履行地:

乙方因工作需要,接收甲方輸送勞務人員赴乙方從事勞務兼職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勞務合作協議:

協議期限:根據乙方需要和要求,自 20xx年 01月04日起至20xx年01月 09日止,甲方向乙方推薦各類兼職人員。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 對求職人員進行職業指導;

2、 將求職人員個人資訊錄入人才庫,並優先向用人單位推薦;

3、 組織和管理勞務派遣人員。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一、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 乙方必須根據甲乙雙方商定的工作崗位和人數安排勞務人員工作。

2、 乙方必須為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按規定向勞務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 工作時間

1、 乙方安排勞務人員一天的工作時長不低於8小時(低於8小時工作時長時工資以8小時計算)。

三、 勞務報酬

1、 乙方根據甲乙雙方商定以 白班___元/小時(不含稅)、晚班___元/小時(不含稅)計算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若需代開發票,需在總勞務報酬基礎上加收___%稅金。

2、乙方須於 __前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發放清冊交甲方,並將勞務人員全部的勞務報酬以銀行轉賬或現金的形式支付甲方。

3、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由甲方負責發放。

解除或不得解除與勞務人員勞務關係的規定

一、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在勞務協議期限內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務關係並退回甲方處理:

1、嚴重違反乙方依法制定並公示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而乙方又無法安排勞務人員工作的;

5、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乙方按本條第4、5、6項解除與勞務人員勞務關係的,必須提前_2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務人員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同時由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勞務關係:

l、乙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乙方採取搜身、體罰、侮辱等方式,嚴重侵犯勞動者人格尊嚴的;

3、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書面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

1、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如當地仲裁委員會無法仲裁,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篇8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勞務派遣合作事宜,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並遵照執行。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需要,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甲方工作所需要勞務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商定的派遣服務費和本合同所約定的其它費用。乙方負責處理勞務人員與用工單位、用人單位所產生的勞動關係、薪酬福利等爭議、糾紛事宜,但不承擔由甲方引起的經濟賠(補)償等經濟責任。甲乙雙方合作過程中,應當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各級政府的其他法規。

第二條 本合同僅適用於乙方以勞務派遣的形式向甲方提供用工相關的人力資源技術、諮詢服務。本合同所涉及到的員工、派遣人員為同一類人員,即指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勞務派遣員工。

第三條 本合同也適用於甲方的下屬分公司:甲方下轄的 分公司。但乙方不能因本合同而限制甲方及其下屬用工單位與第三方建立勞務派遣服務關係。

第四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時,雙方無異議,本合同自動延長一個合同期,並依此類推。具體派遣人員的名冊、勞務人員的試用期等依照合同附件、補充約定以及員工勞動合同內容確定。

第五條 甲方依據乙方所派遣勞務員工人數,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

第六條 定義與解釋

除非本合同條款或上下文另有規定,下列詞語於本合同中具有以下定義的含義:

1、 “勞務派遣”是指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和勞務派遣資質的派遣機構(乙方)依據用工單位(甲方)的要求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將其派遣到用工單位,在用工單位的工作場所內勞動,接受用人單位的指揮、管理、監督,以完成勞動力和生產資料結合的一種用工方式。

2、 “勞務人員”是指與勞務派遣公司建立勞動關係並簽訂勞動合同,經甲方同意由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人員。勞務人員的實際發生情況以“移交員工確認及資料收取情況表”為確認。

3、 “勞務派遣公司”是指通過將與其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員工,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從事勞務而獲取經濟收入的企業法人組織,勞務派遣公司應當依法設立。

4、 “企業勞務人員需求登記表”是指由甲方向乙方開具的載明以下內容的合同附件:崗位、崗位勝任能力資格要求、需求數量、使用期限、勞務人員工資標準等內容。

5、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戰爭、恐怖行動、內亂、暴亂、封鎖或禁運、火災、爆炸、地震、流行病疫、洪水、風暴。

6、 “規章制度”是指用工單位就其生產管理、銷售管理、質量管理、技術管理、財務管理、勞動紀律管理、勞動安全衛生規程等方面依法制定的規範組織和勞動者行為的準則。

7、“勞務使用期”是指勞務人員依照本合同約定在甲方從事工作的時限。

8、 “關於勞務派遣費用付款確認的函”是指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出具的應付勞務派遣費用的函。該函可作為本合同附件載明應計勞務派遣費用的勞務量、計費單價、總價等內容。

9、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社會保險種類和費率計算的企業和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該費用每年按政府有關規定進行調整,並依照合同約定具體由乙方出面操作。

10、工資:是指由甲方依據國家勞動法律的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給勞務人員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基本工資、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該勞動報酬可由乙方直接向勞務人員發放,亦可由乙方委託甲方代為發放。

11、勞務服務費:是指根據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由甲方每月按所使用乙方派遣人員的人數和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第二章 合同目的

第七條 合同各方承認,本合同的目的是:

1、 規範合同各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揭示甲方與勞務人員之間不具備勞動法律意義上的勞動關係;依約免除甲方及甲方的相關責任諸如檔案管理、勞動合同管理、計劃生育管理、工傷事故處理、勞動爭議處理等等。

2、 乙方通過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以及對派遣到甲方的勞務人員進行勞動法律意義上勞動用工管理,獲取相應的經濟收入。

第三章 宣告與保證

第八條 每一方向其他方宣告並保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

1、該方系正式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法人,且根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具有有效的法律地位,根據其營業執照、章程、職業中介許可證(或勞務派遣許可證),以及根據該方向他方提供的、確認其正式成立、權力和授權的官方檔案中所述的其他類似的公司組織檔案,具有全權經營與本合同相應的業務;

2、該方具有全部權力和受權簽署本合同,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3、若因任一方的上述宣告與保證不準確或不屬實而可能導致的任何和全部損失,該方須賠償他方。

第四章 勞務人員的派遣方式

第九條 勞務人員的派遣方式

甲方根據其用工需求向乙方提出勞務人員的入職要求及待遇條件,甲方按業務需要決定勞務人員人選,並通知乙方辦理相應的派遣手續;

第十條 合同雙方承認,甲方所需勞務人員的崗位、崗位勝任能力資格要求、需求數量、使用期限、勞務人員工資標準等內容的確定,依據甲方向乙方出具的《企業勞務人員需求登記表》。

第十一條 乙方應在收到《企業勞務人員需求登記表》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甲方需求派遣勞務人員或提供參加培訓的人員,因客觀原因無法滿足甲方用工需求時,乙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回覆並說明原因。

第五章 勞務派遣費用

第十二條 勞務派遣費用由“勞務人員工資”、“用人單位應為勞務人員繳納的社會保險等福利費用”、“勞務服務費”、“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四個部分構成。勞務派遣費用按實際派遣的勞務人員人數每月結算一次,甲方於甲乙雙方約定的日期向乙方支付,由乙方開具合法發票給甲方。(勞務派遣費用的

第十三條 乙方予勞務人員辦理招用工手續時,有關政府部門需收取的相關行政費用,如勞動合同鑑證費、調配費、合同工本費、醫保診療手冊等所產生的費用,乙方向勞務派遣員工按實收取,乙方提供有關政府檔案或有關票據予派遣員工。

第十四條 除勞務派遣費用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形式的任何費用。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全部或部分中國聯通應付帳款,否則該轉讓行為無效。

第六章 勞務人員的退回和更換

第十五條 勞務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立即撤回該勞務人員的派遣: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洩露商業祕密,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務人員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用工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6、提供的個人資料或相關證件不真實、不準確或存有誤導性,足以構成欺詐導致用工合同關係無效的;

第十六條 勞務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回該勞務人員的派遣,但須提前3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在甲方與勞務派遣員工辦理解除上崗協議等相關手續後,由乙方負責與員工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和有關費用結算。

1、勞務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務人員不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與勞務人員勞動合同終止的。

勞務人員有上述情況之一者,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退回派遣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通知該勞務人員並辦理退回手續。

第十七條 勞務人員有以下情況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撤回該勞務人員的派遣: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勞務人員的派遣期滿但處於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派遣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

4、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務人員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第十八條 有以下情形的,在不與前述條款牴觸下,甲方向乙方書面說明情況,與乙方協商一致,可退回或者更換勞務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需裁減人員的;

4、因出具勞務需求函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需要調整的。

甲方應當按以下公式向乙方支付賠償性或補償性費用:

甲方使用的乙方勞務人員經濟補償金×80%×退回或更換勞務人員人數; 除上述賠償性或補償性費用外,甲方退回或者更換勞務人員時,無須再向勞務人員本人支付經濟補償,由乙方負責處理。

第十九條 甲方退回勞務人員,須支付補償性費用的情況:

1、按第十六條第三項退回的勞務人員,甲方須支付給乙方勞務人員退回後第一個月無工作期間的工資(當年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款,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2、按第十六條第二項退回勞務人員的,甲方應承擔勞務人員被退回給乙方後第一個月無工作期間的工資(當年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3、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款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終止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第七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當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乙方與勞務人員簽署的勞動合同及有關規定,合法合理用工,履行用工單位的各項義務,提供勞務人員必需的工作時間、福利待遇、休息休假、勞動保護、勞動安全衛生以及工作條件和環境等。

2.甲方須確定勞務派遣用工的人員數量、素質要求,制定篩選錄用勞務員工的各項標準,參與或委託乙方進行培訓考核,選取符合錄用標準的勞務員工後,向乙方提供具體的勞務派遣用工人員名單,並確定勞務派遣用工

3.甲方有權在勞務員工試用期內將勞務員工退回乙方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應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勞務員工不符合使用條件(錄用條件)的證明依據。

4.甲方可根據實際需要與勞務人員另行簽訂上崗協議等用工協議,但該等協議不應違反相關勞動法律法規及勞動合同的約定,並不得造成各方權益不必要的減損。

5.甲方負責對在崗的勞務員工進行員工管理規章制度、工作職責、人身安全、操作/銷售技能等必要培訓。

6.甲方可根據其企業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員工進行生產組織管理、績效考核和人員崗位調配,並進行日常勞動紀律管理監控;勞務員工履行甲方勞動紀律時,甲方負責僱員日常考勤和勞動紀律管理的指導和督導,定期(由乙甲雙方協商確定)就勞務人員的工作績效、業務技能和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作出考核,該考核結果將作為勞務人員的表現評核,並作為勞務人員任用或調換的依據,並將考核結果知會乙方。

7.對違反甲方各相關管理規定的違紀勞務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對嚴重違紀達到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務人員,甲方可立即終止其工作,並交由乙方進行處理,情節嚴重並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保留追究其本人責任的權利。

8.甲方對勞務人員採用綜合計時或不定時工時的,應當確保上下班制度合法合理,加班工資須嚴格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申報時可商請乙方協助辦理。

9.甲方可根據工作崗位的需要,統一製作上崗證、制服及勞保用品,也可以委託乙方負責勞務員工工作服的製作,費用由甲方承擔;

10.勞務派遣人員在為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因工緻傷、殘、死亡事故時,甲方應及時送傷者就醫急診,並代墊急診費用,積極配合乙方按國家的有關規定處理工傷事故。乙方負責按工傷保險規定報銷甲方代墊的急診費用。

11.甲方不得將本合同的內容向乙甲雙方以外的第三方同行商務競爭客戶透露,不得洩露乙方的商業祕密,否則乙方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力。

12.甲方協助乙方對勞務人員的計劃生育情況進行動態管理,瞭解勞務人員的計劃生育動態情況,並配合乙方開展計劃生育管理工作,發現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情況,應當及時通知乙方配合處理;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

13.勞務人員因被甲方退回、乙方依從甲方指示的行為,以及在派遣期間因勞務派遣的履行所產生的其他糾紛,而與乙方發生糾紛提起仲裁、訴訟、爭議時,或其他的因勞務派遣的履行而產生的僱主責任等承擔而引致乙方爭議的,甲方應協助乙方解決相關糾紛,並提供有關資料和證據。相關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和解書等文書中確定的法律責任,證明為甲方過錯導致的由甲方承擔,證明為乙方過錯導致的由乙方承擔。

第八章 乙方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一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必須保證具有合法經營權,並符合當地政府的各項法規,合作專案營運制定的方案須依照本地區的勞動政策法規。

2.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崗位的各項工作標準和要求派遣勞務人員。勞務派遣人員必須具備派遣服務崗位所需要的體能素質、技能素質、工作責任心、紀律性和合作性等方面的要求。乙方須核實所派遣勞務人員的身體、身份證和計劃生育證等證照情況,並提供甲方備案。

3. 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關係歸屬乙方,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派遣人員真實準確的花名冊和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文字,以便雙方協調管理。

4. 乙方負責為派遣人員建立人事資訊庫,管理人事檔案。

5. 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派遣人員考勤、績效考核、教育培訓、獎懲等情況以及薪資建議發放派遣人員工資。乙方必須保證按甲方規定的時間,足額發放派遣人員的工資、福利,並定期將派遣人員工資銀行進帳憑證影印件提供甲方備案。

6. 乙方對甲方根據勞務人員的考勤、考核結果而提出的薪酬、崗位等調整意見有權發表自己的建議,甲方堅持其調整意見的,乙方予以遵從,如因該管理或調整所產生的用人單位依法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及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7.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社保增員通知和費用後,應依照社保繳納程式及時為勞務人員繳納社會保險。當月入職的員工應按社保部門規定的當月申報和繳費期限前繳納當月的社會保險,其保險險種的生效依社保有關規定。原則上全體在用工單位所在行政區域內從業的勞務員工都必須在該行政區域內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

8. 當勞務員工發生工傷事故時, 由此產生的損害賠償責任和相關的事故處理,按本合同約定處理:乙方負責勞務人員的工傷申報及認定、鑑定、賠付等有關工傷事項的善後處理,並承擔勞務人員工傷指標責任,甲方應予

9. 派遣人員因病或非因公發生的傷亡事故,按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處理。

10. 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內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的,由乙方負責落實派遣員工相關工傷待遇,辦理相關手續。按有關規定需要由企業承擔的相關費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11. 乙方負責勞務人員上崗前的計生證件查驗稽核工作、在崗勞務人員計生證件年審記錄的查驗工作,並將勞務人員的計生情況列入個人工作檔案,乙方並承擔勞務人員計劃生育的管理、指標責任。

12.乙方招用屬地員工時,依政策由當地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供的福利資助或教育培訓資助,乙方負責落實與申領後,資助款項的企業部分由乙甲雙方協商共同分享,個人部分直接返還給員工本人。

13.乙方為提高勞務人員的管理質量,合同期內按行政區域配臵管理專員,在派遣人員工作地,定期提供上門服務,妥善做好派遣人員的勞動人事工作,協調甲方對勞務人員進行現場管理。

14.乙方應做好對派遣人員的日常服務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主動關心他們的生活,提供相應的諮詢,盡力幫助解決派遣人員的實際困難。

15.乙方促使勞務人員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勞動用工管理制度和行政管理規章制度、各項業務操作規程,服從和執行甲方工作安排、排程和生產管理,保證甲方業務的正常執行,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維護甲方的利益和社會聲譽。

16.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和侵害勞務人員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甲方應當予以參考並協商解決。

17.乙方應甲方的要求定期組織派遣人員體檢,並將體檢結果提供甲方備案。

18.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為派往甲方的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務人員辦理退休手續。

19.乙方向甲方所收取的任何費用都必須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稅務監製發票。

第九章 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二條 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合同目的落空的,以及因不可抗力或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確實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按法定程式協商處理。如雙方當事人協商不能就此達成變更一致時,雙方可終止合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期內,任何一方如提出終止合同,須在程式上提前四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二十四條 如甲乙雙方勞務派遣合同到期不再續簽時,乙方與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期限未滿的處理方法如下:

(1)經甲、乙方和勞務員工協商一致,乙方的派遣員工轉為第二家勞務派遣公司員工,繼續派遣至甲方工作;

(2)三方協商不一致的勞務派遣員工,由甲方退回乙方,但須支付乙方勞務人員無工作期間一個月的待崗工資(當年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五條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應徵得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同意續簽合同時,應提前40天通知對方。雙方將派遣人員的勞動事務逐項簽字移交完成後,合同才能正式終止或解除;未移交完成前,本合同繼續有效,雙方應共同遵守。

第二十六條 移交手續的時間從雙方商議辦理移交的時間開始計算,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移交完成後,由接收方承擔相應延續管理的職責。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嚴格履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若有一方因故不能履約時,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而導致對方蒙受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以及與之相關的一切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合同的草稿、附件、報價、往來傳真信函等,均為雙方之商業祕密,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洩漏,否則應承擔相應之違約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二十九條 合同期內單方面解除本合同,違約方需支付違約金,數額計算標準為參照兩個月勞務派遣費用(含員工工資、加班費、社會保險金及服務費);

第三十條 甲方不得無故遲延支付本合同下的勞務派遣費用,其中,甲方有無故遲延支付勞務人員工資及社會保險情形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相關責任概由甲方承擔,甲方並應賠償乙方因此而產生的各項損失;甲方逾期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各項費用的,乙方有權按照逾期支付費用總額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乙方必須保證甲方所支付的社保費用完全用於為勞務人員繳納社會保險金,不得從中扣減任何費用。勞務人員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金部分,由乙方從勞務人員工資中扣減後代為繳納,乙方不得將上述資金挪作他用。乙方有扣減、挪用勞務人員工資、社會保險金或無故延遲支付勞務人員工資、延遲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相關責任概由乙方承擔,乙方並應賠償甲方因此而產生的各項損失。同時甲方有權依據拖欠或挪用的總金額,按每日千分之三收取違約金。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乙方應與其全部從業人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作為勞動關係主體按國家法律法規承擔用人單位的全部責任,乙方公司所有人員出現的勞動爭議和糾紛與甲方(中國聯通)無任何關係”、

第三十三條 乙方如出現因乙方存在過錯的勞動爭議或勞動糾紛,合同期滿,甲方將視情況決定是否繼續簽署勞務派遣合同”。

第三十四勞務派遣服務專案的操作辦法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三十五條 勞務派遣服務質量標準:乙方應積極完成甲方委託的有關合同項目,並達到工作質量要求。具體辦法標準由甲方和甲方下屬用工單位根據自身經營管理情況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不斷完善勞務派遣服務流程,促進甲乙雙方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第三十七條 乙方應在派遣員工達到50人以上的行政區域配臵管理專員,並在派遣員工的工作地,提供定期的上門服務。定期的上門服務時間每月不得少於三天。

第三十八條 因甲方經營發展需要,須調整、撤消、合併、分立、合資建立有關機構時,甲方經與乙方協商後,變更本合同甲方用工單位主體,甲方用工單位所使用中的勞務派遣人員由變更後的主體接收使用並承擔相應延續管理的職責。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確認”等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作為依據。

第四十條 合同一方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法律性文書、通知及其它聯絡,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傳真形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聯絡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均應提前十五天通知另一方,否則以本合同列示地址為準。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條款與國家和當地政府新頒發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發生衝突時,以新頒發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為準,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四十二條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平等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解決,雙方均有權向轄區內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章 其它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條款,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有關附件及補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內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文約定不明確的,以附件及補充合同為準。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乙甲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乙甲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簽字與蓋章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派遣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借用係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係,與乙方為勞務關係。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借用費係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後,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並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為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

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於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於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九)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遣員工遵守中國政府頒佈的稅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十一)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並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十二)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絡。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於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為準。

第十條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為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三)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徵求甲方意見後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並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為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並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四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乙方須於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於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後,於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元,並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為,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

第五章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後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並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係,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六條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 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文寫成,每種文字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字和文字一份,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字出現矛盾時,以中文字為準。

第七章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在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以下工作標準 。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休息兩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週期:按 結算。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和用工單位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規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三、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 派遣協議要求

甲方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並將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第十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下內容: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用工單位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勞務派遣企業)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有關事宜,協商如下,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方、乙方及勞務人員三方關係

甲乙雙方為經濟合同關係,乙方與勞務人員為勞動關係。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勞務,並承擔對勞務人員的勞動關係責任和日常管理職責。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一般不超過一年)

三、勞務人員的條件及數量

1、年齡為18~40週歲(有特殊技能者可適當放寬),男性,國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身體健康(入場前提供縣級以上醫院體驗證明),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史。

3、操作技能符合甲方的工作崗位要求,從事技術工種的人員須持有《職業資格證書》或《上崗證》;從事特種作業人員(起重機械作業、電工作業、金屬焊接與切割作業、登高架設作業、機動車輛駕駛作業等)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4、乙方向甲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數量為 人。

5、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乙方與勞務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副本及勞務人員花名冊。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勞務人員在合同期內應保持穩定,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調離、調換。乙方私自調離勞務人員,甲方按每調換一人罰款 元進行處罰。

四、勞務人員作業專案及要求

1、勞務人員作業專案: 。

2、乙方勞務人員要按照甲方對施工生產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工程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目標,必須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法律法規的要求。

3、乙方應對勞務人員進行職業道德和敬業愛崗教育,使勞務人員遵章守紀,愛護甲方財產,維護甲方聲譽。

4、由於乙方管理不善發生勞務人員在甲方場所滋事,影響甲方人員正常生產、生活的,甲方可對乙方處以1000~20xx0元的罰款。

五、勞務費用的結算

1、乙方提供勞務人員完成了甲方規定的生產任務後,甲方根據經甲方簽字確認的乙方考勤,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包括勞務人員工資及乙方管理費用。其中:

2、乙方應按月及時支付勞務人員工資。發放後應將發放單據交甲方一份,作為甲方監督的依據,對無正常原因,乙方不發放或不及時發放勞務人員工資的行為應予以處罰。

3、勞務人員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4、甲方每月從管理費中扣留10%作為乙方管理保證金,如乙方管理達到甲方要求,次月返還一半,其餘在工程竣工後一次性返還,由於乙方管理不善給甲方帶來損失,扣除罰款後返還剩餘金額。

六、勞務人員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待遇。

1、乙方在向甲方提供勞務前,必須對勞務人員進行勞動安全、職業技能培訓,達到上崗的要求。必要時乙方可書面委託甲方培訓、取證,乙方應承擔相關費用。

2、甲方按照崗位(工種)要求,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由乙方向勞務人員發放,甲方進行監控。

3、乙方的作息時間、作業方式與甲方同步。

4、乙方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費由乙方自理。

5、乙方人員因工負傷或死亡,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七、勞務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務合同。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勞務合同終止:

①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務合同的;

②勞務合同期限屆滿的。

3、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務合同:

①甲方施工任務提前完成或發生變化,在向乙方說明情況後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②乙方勞務人員不能勝工作,不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或嚴重違紀,身體狀況不能滿足施工要求,甲方有權退回乙方或提前解除勞務用工合同。

4、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務合同:

①甲方未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致使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務人員身體健康,並得到勞動行政部門確認的;

②甲方連續3個月拖欠勞務費。

5、甲乙雙方要求解除勞務合同時,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勞務合同,如有違反應承擔違約責任。

2、違約方應按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九、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向西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程、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_________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帳戶,並按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__國_________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____到________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_______返回________,由甲方通過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_________(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餘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_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_________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_________的機票。

2.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專案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_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_____的旅費和替換者來_____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____國通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2.在_____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和骨灰運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_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洩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_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_____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滿後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_____年後,月工資增長15%。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_________後,_____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它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於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於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並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市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篇13

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派遣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 人。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確認錄用,也可委託乙方進行招聘並交由甲方確定。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15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通知乙方與其終止、解除勞動關係,甲方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用人單位的職責。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於每月 日前轉入乙方銀行賬戶。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戶內或發放給派遣人員。

3.甲方應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乙方根據甲方轉入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足額發放和繳納;

4.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轉入工資卡賬戶,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範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2.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3.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並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嚴重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進入工作崗位前需身體健康,並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證明,體檢不合格的人員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確因辦公條件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1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1、2、3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後,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6.因社保費用為提前申報,故甲方每月10日前應將社保費用增減情況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節假日應相應提前一日);

7.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時,應提前10日書面告知乙方。

8.因甲方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3

9.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10.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11.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並且作為乙方和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2.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3.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係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4.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派遣人員檔案;

5.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等後續工作,儘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6.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相關保險條例妥善處理,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7.對勞務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幫助甲方向勞務人員索賠,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8.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瞭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9.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

10.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乙雙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因個人原因需要提前結束服務期的,應提前30日向甲、乙雙方同時書面申請。待批准並辦理完畢與甲方的移交手續後方可離職,其相關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六、費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和意外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2.費用的標準:

(1)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標準:

①每人每月 元;

②按職工工資總額的 % 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於每月 日前將2項中(1)、(2)、(3)款規定的費用以 的方式支付給乙方。(其中: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標準以甲方的工資清單為準;各項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及孫吳縣政策調整,雙方也應依法及時調整;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

七、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

1.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評、季評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負責落實;

2.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享有甲方規定的福利、勞保、工作、學習、休息等待遇和評優、評先等權利。

八、工傷事故處理

1.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2.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並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結束後,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並按有關規定執行;

6

3.因發生工傷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社會保險機構按政策規定支付外,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負責辦理;

4.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協商解決。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合同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一、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勞動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_____名擔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 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本市外)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 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______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 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 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勞務派遣合同 篇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工作,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在.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以下工作標準.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週期:按結算。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元。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和用工單位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規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三、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派遣協議要求

甲方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並將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第十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下內容: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用工單位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範本(北京新勞動合同範本)

勞動合同書

(勞務派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