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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合同(通用6篇)

欄目: 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7.47K

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合同 篇1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甲方)

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合同(通用6篇)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甲方)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合同。

一、裝置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

1.甲方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為乙方提供以上裝置的租賃服務。租期_____天,租金___________元臺天。合計______________。(人民幣)

2.乙方決定租用此裝置後,應交納該裝置同等金額貨款作為押金,方可提取該裝置。乙方歸還該裝置時,將租金一次性全額付給甲方,甲方同時退還乙方押金。

3.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方式及驗收:出租人在合同簽定地點將租賃物交給承租人,承租人開機實地實物驗收,承租人簽定本合同表示對該租賃物已驗收。

三、注意事項

1.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轉租,不能中途退租;乙方不能擅自拆改裝置,必須妥善正確使用,確保裝置完好無損,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未和甲方簽定續租合同則承租人需在租期結束的第_________天把所租機器退還。如要續租,雙方需重新簽定新租賃合同,甲方有權在本合同逾期後的任何時候收回該裝置及取收必要的逾期費用。

四、補充規定

1.經費賠償

如承租人在使用時造成所租機器損壞,則按以下專案賠償:

(1)外殼:損傷不影響外觀賠償_______________元;損傷影響外觀賠償______________元;

(2)鏡頭顯示屏:有劃痕不影響使用______________元;影響使用按市場價賠償;

(3)燈泡主機板損壞:___________元(按實際市場價賠償)

(4)其他附件:如無法修復則按市場價賠償;

2.本合同未敘詳盡並需補充之事,雙方應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3.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籤日起生效。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承辦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經濟型別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

電話

地址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民族

政治面貌

婚否

工種(職務)

戶籍

技術等級(職稱)

出生時間

年 月 日

參加工作時間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

現 住 址

市(縣) 街、巷(鄉) 號(村)

主要工作

簡歷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何地何單位

職務(工種)

備註

家庭主要成員

姓名

關係

年齡

工作單位

職業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勞動保障法規,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之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1、甲方分配(聘任)乙方在  崗位擔任

職務(工種)。

2、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指標為:

三、_____和勞動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規定的作業場所。

2、乙方經技術培訓、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3、乙方如系女職工、未成年工,其_____按照《女職工_____規定》、《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       工作制。

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休息、休假由雙方協商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並按規定標準給予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3、乙方每週休息兩天,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及探親假、_____、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五、勞動報酬

1、 甲方的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

2、乙方的工資水平,根據其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確定,實行同工同酬。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給乙方發放工資。

3、甲方根據經濟效益和乙方貢獻調整工資和發放獎金,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津貼。

4、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甲方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向乙方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六、_____福利待遇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參加社會_____,按時足額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_____費。其中乙方負擔部分由甲方代扣代激。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工醫療時,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 年限,給予三個月至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內由甲方發給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醫療待遇按照國家 和自治區醫療_____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費由甲方或社會_____機構負擔,醫療期間應按有關規定發工傷津貼。

乙方因工緻殘的傷殘補助金、撫卹金、護理費等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工傷_____的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其喪葬費、撫卹費、救濟費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由甲方或社會_____機構支付。

七、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情況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對乙方進行教育和管理。

2、乙方應端正勞動態度,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執行各種生產、安全技術、衛生規程和保密要求,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管理、聽從指揮,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萬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下列情況,本合同可以終止:

(1)合同期限已滿;

(2)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3)甲方破產;

(4)乙方退休或者死亡;

(5)勞動_____裁決或者人民法院判決本合同應予終止。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1)由於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的;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

4、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經教育和一般行政處分仍無效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本合同無法履行而變更合同不能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法定整頓期間,或者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7、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以本條6款情況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

8、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_____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9、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後為甲方服務未滿 年的;

(2)

10、終止、續訂、變更、解除本合同,由甲方辦理手續和給乙方出具相關證明。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1、按照本合同第八條6款(1)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 一年發放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乙方患重病或絕症的,甲方還應加發醫療補助費:乙方患重病的,加發不低於 醫療補助費的50%;乙方患絕症的,加發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2、按照本合同第八條4款和6款(2)項規定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資。

3、按照本合同第八條6款(3),(4)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和賠償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甲方需給乙方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除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外,甲方需支付給乙方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3、甲方未按規定為乙方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_____費的,應及時補繳並承擔加收的滯納金。

4、一方違反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5、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支付甲方賠償費用。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對_____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十四、本合同簽訂後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變更勞動合同協議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單位負責人)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續訂勞動合同協議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期限如下: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單位負責人)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經濟型別

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

電話

地址

乙方(勞動者):

姓名

姓別

文化程度

民族

政治面貌

婚否

工種(職務)

戶籍

技術等級(職稱)

出生時間

年      月       日

參加工作時間

身份證號

現住址

市(縣)       街、巷(鄉)        號(村)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何地何單位

職務(工種)

備註

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訂____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金

租金收取: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押金(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__元。承租方交納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後,押金餘額退還承租方。

第五條租賃物資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物資要妥善保管,並負擔維修保養費用。租賃物資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要按雙方協商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及維修收費辦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償付賠償金、維修及保養費。

第六條出租方變更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憑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二、承租方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違約金。

2.逾期不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九條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份。本合同附件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電掛: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勞動保障法規,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____年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之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止。

(注:上述兩種合同期限,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其中的一種填寫。)

二、工作內容

1、甲方分配(聘任)乙方在_______崗位擔任_______職務(工種)。

2、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指標為: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規定的作業場所。

2、乙方經技術培訓、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3、乙方如系女職工、未成年工,其勞動保護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制。

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休息、休假由雙方協商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並按規定標準給予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3、乙方每週休息兩天,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及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五、勞動報酬

1、 甲方的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

2、乙方的工資水平,根據其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確定,實行同工同酬。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給乙方發放工資。

3、甲方根據經濟效益和乙方貢獻調整工資和發放獎金,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津貼。

4、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甲方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向乙方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六、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部分由甲方代扣代激。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工醫療時,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至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內由甲方發給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費由甲方或社會保險機構負擔,醫療期間應按有關規定發工傷津貼。

乙方因工緻殘的傷殘補助金、撫卹金、護理費等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其喪葬費、撫卹費、救濟費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由甲方或社會保險機構支付。

七、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情況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對乙方進行教育和管理。

2、乙方應端正勞動態度,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執行各種生產、安全技術、衛生規程和保密要求,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管理、聽從指揮,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萬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下列情況,本合同可以終止:

(1)合同期限已滿;

(2)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3)甲方破產;

(4)乙方退休或者死亡;

(5)勞動仲裁裁決或者人民法院判決本合同應予終止。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1)由於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的;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

4、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經教育和一般行政處分仍無效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本合同無法履行而變更合同不能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法定整頓期間,或者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7、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以本條6款情況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8、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9、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後為甲方服務未滿___年的;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終止、續訂、變更、解除本合同,由甲方辦理手續和給乙方出具相關證明。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1、按照本合同第八條6款(1)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放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乙方患重病或絕症的,甲方還應加發醫療補助費:乙方患重病的,加發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乙方患絕症的,加發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2、按照本合同第八條4款和6款(2)項規定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資。

3、按照本合同第八條6款(3),(4)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和賠償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甲方需給乙方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除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外,甲方需支付給乙方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3、甲方未按規定為乙方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應及時補繳並承擔加收的滯納金。

4、一方違反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5、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支付甲方賠償費用。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十四、本合同簽訂後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鑑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_

鑑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變更勞動合同協議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鑑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_

鑑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續訂勞動合同協議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期限如下: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鑑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_

鑑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合同 篇6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勞動保障法規,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之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注:上述兩種合同期限,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其中的一種填寫。)

二、工作內容

1、甲方分配(聘任)乙方在    崗位擔任

職務(工種)。

2、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指標為: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規定的作業場所。

2、乙方經技術培訓、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3、乙方如系女職工、未成年工,其勞動保護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             工作制。

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休息、休假由雙方協商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並按規定標準給予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3、乙方每週休息兩天,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及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五、勞動報酬

1、 甲方的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

2、乙方的工資水平,根據其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確定,實行同工同酬。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給乙方發放工資。

3、甲方根據經濟效益和乙方貢獻調整工資和發放獎金,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津貼。

4、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甲方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向乙方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六、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部分由甲方代扣代激。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工醫療時,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至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內由甲方發給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費由甲方或社會保險機構負擔,醫療期間應按有關規定發工傷津貼。

乙方因工緻殘的傷殘補助金、撫卹金、護理費等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其喪葬費、撫卹費、救濟費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由甲方或社會保險機構支付。

七、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情況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對乙方進行教育和管理。

2、乙方應端正勞動態度,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執行各種生產、安全技術、衛生規程和保密要求,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管理、聽從指揮,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萬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下列情況,本合同可以終止:

(1)合同期限已滿;

(2)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3)甲方破產;

(4)乙方退休或者死亡;

(5)勞動仲裁裁決或者人民法院判決本合同應予終止。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1)由於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的;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

4、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經教育和一般行政處分仍無效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本合同無法履行而變更合同不能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法定整頓期間,或者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7、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以本條6款情況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

8、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9、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後為甲方服務未滿 年的;

(2)

10、終止、續訂、變更、解除本合同,由甲方辦理手續和給乙方出具相關證明。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1、按照本合同第八條6款(1)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放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乙方患重病或絕症的,甲方還應加發醫療補助費:乙方患重病的,加發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乙方患絕症的,加發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2、按照本合同第八條4款和6款(2)項規定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資。

3、按照本合同第八條6款(3),(4)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和賠償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甲方需給乙方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除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外,甲方需支付給乙方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3、甲方未按規定為乙方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應及時補繳並承擔加收的滯納金。

4、一方違反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5、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支付甲方賠償費用。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十四、本合同簽訂後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變更勞動合同協議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甲方(章):法定代表人

(簽章):

(單位負責人)

乙方(簽章):年月日

鑑證機關(章):鑑證人(簽章):

年月日

續訂勞動合同協議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期限如下: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章):法定代表人

(簽章):

(單位負責人)

乙方(簽章):年月日

鑑證機關(章):

鑑證人(簽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