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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精選22篇)

欄目: 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4.31K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 篇1

甲方: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精選22篇)

乙方:

性別:

現在住址: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合同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乙方在甲方的勞動合同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第二條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任務

第三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規章制度及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第四條根據甲方日常管理及業務拓展等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隨時調整乙方的工種和崗位、薪資。

三、勞動紀律

第五條甲方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公司各項具體規章制度。

第六條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經濟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甲方應根據國家的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保健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等,具體內容如下:

(一)提供必要的勞動場所和裝置;

(二)發放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三)對女職工和特殊職工按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根據行業特點,由甲乙雙方協商具體的工作日和休息日。在國家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規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調休。

六、勞動報酬

第十條乙方應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積極工作,努力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第十一條甲方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包括下列內容:

(一)基本工資元/月。

(二)職務工資元/月。

(三)午餐補貼元/月。

(四)交通費補貼元/月。

(五)全勤獎元/月。

(六)社保元/月。

(七)提成或獎金(按甲方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甲方不得無故剋扣、拖欠乙方工資,否則甲方除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外,並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10%的經濟補償金。甲方因工作需要須乙方在特定節假日加班或值班的,應按照國家標準發放乙方加班費或值班費。

七、職業培訓

第十二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培訓費由甲方單方或協商共同承擔。第十三條乙方從事普通工種的,上崗前須經過教育和培訓,從事特種行業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行業資格後持證上崗。

第十四條在本合同期限內,若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甲方同意,乙方應當按照未滿合同的服務年限,在離開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補償培訓費。

八、處分與獎勵

第十五條乙方在勞動工作過程中,提出對甲方發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議,甲方可給予乙方表揚或經濟獎勵。

第十六條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貫表現積極、屢創佳績,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獎勵。第十七條甲方可以隨時口頭或書面提出對乙方工作失誤的處罰決定。

第十八條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現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洩露公司機密和客戶資料給甲方造成了利益損害,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種處罰,並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損失。

九、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九條由公司到相關部門辦理國家規定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職工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十、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第二十一條雙方訂立的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將自動解除、終止。在合同屆滿三十日前續簽用工合同的,按新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害;

(三)洩露甲方機密資料,造成了甲方重大損失;

(四)因自身原因被勞動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

(六)患病或非因工受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第二十三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不按勞動合同確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工作;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勞動屆滿,或依法終止時,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四條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其他相關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二十五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或經營情況發生嚴重困難,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後,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及賠償

第二十六條甲乙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須承擔勞動合同終止的過錯責任。

第二十七條乙方如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或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辭退或開除乙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補償,乙方因上列行為給甲方或他人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如合同期滿乙方提出離職的,按甲方離職規定,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批准後,將工作交接至甲方滿意後方可離開,否則應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甲方有權通過政府勞動部門,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崗位,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二、保守商業祕密及職業道德

第二十九條下列各項甲方的諮詢或文書屬於甲方的商業機密,乙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並執行甲方的安全保密制度,否則按相關規定支付甲方賠償費用,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商業機密:甲方營銷、策略、計劃、財務報表、人事檔案、薪資及聘錄記錄、會計資料、庫存管理、客戶名單、電腦程式及資料庫、員工培訓資料及公司規章、手冊等,以上商業機密不論以書面、圖示或電腦磁碟等形式均屬之。

第三十條對於負責或經理、主管(主辦)以上業務的崗位人員,在勞動合同終止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一個月內,甲方有權調整其工作崗位。

十三、智慧財產權歸屬

第三十一條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任務需要和利用工作條件所創造的智慧財產權由甲方享有,但甲方應給予乙方獎勵。

十四、其他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

地址:_____

性質: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

性別:_____

出生______年______月:_____

家庭住址: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_____

(一)有固定期限:_____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_____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_______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______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職業病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創造符合國家和地方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乙方獲得職業衛生保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中毒及其後果、職業中毒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乙方。甲方必須採取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併為乙方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耐酸耐鹼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帶、防毒口罩、面具、 、 等。

第九條 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乙方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指導乙方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裝置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十條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每______月提供勞動保護特殊津貼____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凡從事國家規定需持證上崗的特殊工種(_______崗位),乙方上崗前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能上崗作業。

第十二條 乙方依法享有職業衛生保護的權利。

第十三條 乙方有權對甲方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乙方從事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存在威脅生命或者身體健康的情況下,有權通知甲方並從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險現場撤離。甲方不得為此而取消或者減少乙方在正常工作時享有的工資、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學習和掌握有關的職業衛生知識,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裝置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發現職業病危害隱患應當及時報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六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元/______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_______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七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  ;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_____元/______月、____________元/______月、____________元/______月、____________元/______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_______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 條中明確。

第十八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______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______月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二十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______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______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二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______元。從事有毒、有害_______崗位每______月(日)生活保健津貼為____________元。

第二十二條 乙方依法享受______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六條 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八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_____①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三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_______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一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五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_____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八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 __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一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二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三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四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______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______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______月______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______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______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______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六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______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七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第四十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五十條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 他

第五十二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五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_____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_____(簽名)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簽名)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鑑證機關:_____(蓋章)

鑑證人:_____(簽章)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 篇3

甲方:_________

所在地址: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

甲方招(聘)用乙方為勞動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寧波市勞動合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為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之日止。

在合同期內,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具體要求是: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裝置和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並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對於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甲方必須採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防護設施;對於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崗位(工種)的,甲方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如實告知其職業病情況,並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內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月崗位工資為_________元;工資形式為_________;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調增(減)的月工資作為本合同規定的工資。

(三)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按時、足額支付給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發給乙方在崗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乙方的加班加點工資、節假日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的確定和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勞動合同解除後有關經濟補償金等費用的支付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醫療、失業等各項法定社會保險費用。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假期和女職工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及其相應的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的發放,均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七、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工時制度按下列第項確定;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

(二)不定時工作制;

(三)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對執行本條第(一)款工作制的,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需要加班的,須經甲、方雙方和工會協商一致,且一般每天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執行本條第(二)(三)款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和聽取意見的基礎上,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乙方按國家和省(市)的規定享受年休假。

八、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

九、教育與培訓

(一)甲方應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統籌安排乙方的教育與培訓。

(二)乙方人事技術工種(崗位)的,必須按國家規定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

(三)除本條第(一)項約定的正常教育與培訓外,甲、乙雙方可就乙方脫產或由甲方出資參加的培訓學習,簽訂專項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補充或者修改;補充或者修改後的合同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

(二)甲、乙雙方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和程式按《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屬於《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條例》的第二十條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 篇4

勞 動 合 同

(通 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籤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意 事 項

一、本合同文字供用人單位與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應當與招用的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並就勞動合同的內容協商一致。

三、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四、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五、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確需塗改的,雙方應在塗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六、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交勞動者的不得由用人單位代為保管。

甲方(用人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注 冊 地:                                                

經 營 地:                                                

聯絡電話: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                )   

戶籍地址: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務完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工作崗位是                     ,崗位職責為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乙方應愛崗敬業、誠實守信,保守甲方商業祕密,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特點,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依法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甲方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

2.依法實行以     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甲方應採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應採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甲方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於每月  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        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                             ,甲方應合理制定勞動定額,保證乙方在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獲得合理的勞動報酬。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       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                         。

4.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七條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            或        元。

第八條甲方應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的規定。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有關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二條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落實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提供職業病防護措施,在乙方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並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八、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九條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第二十條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要求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應當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絡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絡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四條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閱讀並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1

續 訂 勞 動 合 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續訂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二、雙方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1.                                                  ;

2.                                                  ;

3.                                                  。

三、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 篇5

聘任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級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後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後學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技術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職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所在二級學院(教學部):_______

根據______學院校內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為了進一步落實《_______學院關於進一步推進崗位聘任和完善分配製度改革的意見》(試行)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為甲方受聘教師,為明確甲方與乙方崗位職責,特訂立此聘任合同。

一、本聘任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任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崗位職責及責任目標

1.受聘崗位

受聘崗位名稱:_________

受聘崗位級別:_________

2.乙方在聘期內所承擔的任務內容(請對照所聘崗位的基本崗位任務逐項填寫):

教學工作:_________

隊伍建設:_________

課程(學科、專業)建設:_______

科研工作:_________

其他任務與目標(該項任務由乙方所在單位與乙方商定後填寫):________(教學科研崗位勞動合同)

三、甲方負責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在聘期內的每一個年度,先以乙方所聘崗位基本崗位津貼標準的80%按月發放,預留的20%根據年終考核結果,按學院檔案規定予以發放。

四、《_________學院關於進一步推進崗位聘任和完善分配製度改革的意見》(試行)檔案試行一年,試行期結束後,乙方所承擔的崗位任務按學院確定的正式方案執行。

五、因工作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更換崗位。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_________學院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乙方所在單位儲存。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 篇6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專案名稱)工程中,從事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_______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_______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以______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人社部、中國地震局聯合召開會議表彰全國地震系統抗震救災英雄產假、帶薪______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設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採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______月工資______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______元。甲方每_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__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______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並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 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制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因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按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後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______________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為甲方工作期限在______________年以內發生的,應償還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

鑑證機關_________(蓋章)

鑑證員_________(簽章)

鑑證時間:_________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 篇8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社會保險個人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蘇州勞動合同樣本。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單位名稱 。

(二)乙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被派遣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 。

(四)乙方的被派遣從事工作崗位如發生變化,甲方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後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五)乙方應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六)甲方與用工單位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並協商變更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 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並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單位實行每天 小時工作制,每週工作 天,每週休息 天。

B、用工單位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 班 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為 小時。

(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經批准屬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經批准屬於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合同範本《蘇州勞動合同樣本》。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二)甲方承諾每月 日為發薪日,月工資 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墊付。

(四)合同期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不低於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五)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由甲方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崗前進行健康檢查。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用工單位的監督下,乙方須採取以下防護措施: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依法支付乙方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和用工單位。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字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 篇9

甲方:_____註冊地址:_____經營地址: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證件號碼: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家庭住址:_____編碼:_____在臨居住地址:_____編碼:_____戶口所在地____省(市)____區(縣)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_____

第一條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_____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______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規章制度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__崗位工作,____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_______崗位。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入職後交__________元的押金(離職時見押金單退還)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以本店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元/______月。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工資形式:_____

1、固定工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__________元/______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_______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三)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______月支付乙方工資。

(四)合同期內,甲方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餐館勞動合同範本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具體繳納比例和方式為:_____

(一)基本養老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20 %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 8%的比例繳納;

(二)基本醫療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____%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____%的比例繳納;

(三)失業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____ %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____ %的比例繳納;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 篇10

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

單位住所: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

住址: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地點: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___,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的工作崗位和工種。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每月   日。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八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智慧財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 篇11

甲方:_________

所在地址: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

甲方招(聘)用乙方為勞動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寧波市勞動合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為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之日止。

在合同期內,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具體要求是: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裝置和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並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對於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甲方必須採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防護設施;對於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崗位(工種)的,甲方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如實告知其職業病情況,並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內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月崗位工資為_________元;工資形式為_________;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調增(減)的月工資作為本合同規定的工資。

(三)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按時、足額支付給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發給乙方在崗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乙方的加班加點工資、節假日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的確定和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勞動合同解除後有關經濟補償金等費用的支付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醫療、失業等各項法定社會保險費用。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假期和女職工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及其相應的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的發放,均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六、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工時制度按下列第項確定;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

(二)不定時工作制;

(三)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對執行本條第(一)款工作制的,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需要加班的,須經甲、方雙方和工會協商一致,且一般每天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執行本條第(二)(三)款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和聽取意見的基礎上,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乙方按國家和省(市)的規定享受年休假。

七、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

八、教育與培訓

(一)甲方應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統籌安排乙方的教育與培訓。

(二)乙方人事技術工種(崗位)的,必須按國家規定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

(三)除本條第(一)項約定的正常教育與培訓外,甲、乙雙方可就乙方脫產或由甲方出資參加的培訓學習,簽訂專項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補充或者修改;補充或者修改後的合同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

(二)甲、乙雙方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和程式按《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屬於《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條例》的第二十條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四)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或在勞動合同中未告知乙方存在職業病危害情況的,勞動者有權拒絕從事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甲方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因此患有職業病的,其勞動合同期滿時,能否終止勞動合同,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2、乙方經批准辦理退休(職)手續;

3、乙方死亡;

4、_________

(七)本合同期滿三十日前,甲方應當向乙發出終止(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通知。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合同的,應當在全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

(八)終止或者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應按《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為乙方辦妥有關手續。

十、違約責任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十一、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和規章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不願調解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四、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其中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說明

一、本合同適用於本市的所有用人單位和被招(聘)用的勞動者。

二、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仔細閱讀合同書。本合同一經雙方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的內容。

三、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本人簽名(蓋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印章方為有效。

四、本合同中的空欄,是需要雙方協商確定的,必須填寫清楚,不須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請在“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中列明,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書用黑墨水或藍黑墨水填寫,必須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塗改。凡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七、本合同書(含附件)需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的,至少一式二份。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 篇12

合同編號:          

勞動合同書

甲方(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就建立勞動關係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在甲方已向乙方如實告知涉及勞動合同的有關情況基礎上,雙方本著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雙方承諾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項條款。

1條  合同的前提條件

1.1 甲、乙為勞動合同的當事人; 

1.2甲方系乙方保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的合法用工主體,具有用工資格;

1.3 乙方向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時,與任何第三方不存在勞動關係或僱傭關係,亦非在有關競業限制期限內,且乙方保證與原用人單位之間沒有任何足以影響本合同生效和履行的事宜;

1.4 乙方保證受聘於甲方後,從事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均不會侵犯此前曾受聘單位的商業祕密及其他合法權益。如有違反,乙方將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5 不符合錄用條件:若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後不符合下列任一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即時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1.5.1 偽造學歷、證書與工作經歷的;

1.5.2 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所列內容與自然情況不符的;乙方的條件與甲方招聘簡章、招聘廣告中的職位要求不相符;

1.5.3 經體檢發現患有傳染病、不可治癒以及嚴重疾病的;

1.5.4 不能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的或經試用期考核成績不合格的;

1.5.5 拒絕接受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的;

1.5.6 非因工傷無法在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

1.5.7 乙方在試用期內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累計超過1天的;

1.5.8  在甲方提出要求的十五日內,乙方未能在提供相關資料,致使入職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無法辦理的;

1.5.9 有任何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規定行為的;

1.5.10 其他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形。  

2條  合同期限

2.1 甲、乙雙方就合同期限選擇一下       類勞動合同;

有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履行,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2 本合同試用期結束前,乙方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有義務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有關轉正事宜;乙方試用期內不符合有關錄用條件的或具有本合同10.2.5條規定的情形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2.3 本合同期滿,且不具有法定續簽情形的,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2.4 如本合同簽訂的起始日期與實際用工之日不一致,則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自實際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期限亦自實際用工之日起計算。

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3.1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從事         工作。乙方應履行本崗位的工作職責(見附件),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

3.2 乙方的工作地點在          ,隨著甲方經營範圍的擴大,甲方在與乙方協商一致後,可委派乙方至其他城市工作;

3.3 甲方根據經營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及身體狀況等因素,可依法合理變更本條中規定的乙方工作部門、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如甲方舉行廣告展會、廣告調查、進行廣告設計、創意等專案的需要,可臨時性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或地點,該臨時性調整不視為對乙方工作內容或地點的變更。)

第4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4.1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

4.2 甲方可根據部分崗位特徵、業務狀況,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所在崗位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則本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自動變更為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4.3 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將依法支付超時工作的勞動報酬或給予調休。

加班須根據相關規定辦理加班申請手續;否則視為乙方自行加班。乙方自行加班的,無權要求甲方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4.4 甲方定期將乙方的通勤記錄(含加班記錄)彙總成表,並由乙方簽字確認。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記錄以該通勤記錄表的記載為準。如對通勤記錄表的記載有異議,乙方必須自收到通勤記錄表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否則視為乙方完全認可通勤記錄表的記載。

4.5 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申請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後,加班報酬按相關法律執行;

4.6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和婚假、喪假等假期。

勞動報酬

5.1 乙方正常出勤並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後,有權獲得勞動報酬;

甲方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乙方工資收入=崗位工資+獎金+津貼。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實際技術業務水平,確定乙方的月崗位工資收入標準為

元;乙方獎金與其工作數量、工作質量、服務水平、出勤率等實績掛鉤;津貼按國家和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其中,試用期月工資為人民幣      元;

5.2 甲方發薪水期為次/當月     日至     日。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享有最低工資保障。甲方有合理解釋遲延支付勞動報酬的,不屬於拖欠乙方工資。工資支付方式按照甲方規定執行;

5.3 本條第一款所列乙方收入為稅前收入,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5.4 甲方有權根據自身經營狀況、經濟效益及乙方的業務能力、績效情況、崗位、地點變化等對乙方的勞動報酬進行合理調整,也包括提高或降低,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決定;

5.5 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發放年終獎,若甲方發放年終獎的,年終獎視為特殊福利,並非一般意義上的勞動報酬,甲方有權確定每次年終獎發放時間和發放標準,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決定。

5.6 獎金、津貼根絕甲方內部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制定修改、完善或廢止獎金、津貼制度;

5.7 如對勞動報酬有異議,乙方應當自勞動報酬發放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否則視為乙方確認甲方已完全結清勞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獎金等)。

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6.1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        省(區/市)有關規定,按比例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乙方也應當按比例繳納其應承擔的部分,並由甲方在工資內代為扣除。乙方保證其將及時向甲方遞交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如因乙方遲延遞交而造成的任何後果,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6.2 乙方因病或非因公負傷期間待遇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執行;

6.3 乙方因公負傷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等待遇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執行;

6.4 甲方將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結合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向乙方支付或調整其他補貼及福利費用。具體標準由甲方規定;

6.5 培訓員工、鼓勵個人發展是甲方的政策之一,甲方會有計劃地為乙方提供職業培訓。除各種內部培訓活動外,甲方也鼓勵乙方自己參加一些外部的培訓活動或課程。

如甲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則雙方約定服務期至少為      個月。在服務期內,如乙方提出辭職或因過失被甲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服務期違約金=(應服務月數-已服務月數)/應服務月數×培訓費總額

如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培訓協議的,該協議為本合同附件。存在衝突之處以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為準。

6.6 甲方可根據自身經營狀況、經營效益等相應調整乙方的各項福利待遇。

第7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防護       

7.1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環境,確保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下從事工作;

7.2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7.3 甲方將按照國家及當地政府的相關規定,積極採取職業病防護措施,確保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

第8條  勞動紀律

8.1甲方有權在不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情況下,遵循民主原則,制定員工手冊及其他各項規章制度。甲方依據前述制度對乙方進行勞動紀律的日常管理。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前述制度,否則甲方可根據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分;

8.2 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將及時予以公示。甲方要求乙方認真閱讀相關內容,以保證及時瞭解掌握甲方的各項資訊。如乙方因不在公司而無法閱覽,甲方要求乙方在返回公司出勤後的一週之內及時進行閱覽。如出現乙方未能及時閱覽上述資訊而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8.3 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甲方可以對其員工手冊及其他各項規章制度進行修訂或制定新的規章制度。如果原規章制度與甲方新規章制度不一致,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新的規章制度執行;

8.4 無論是否收取費用,乙方均不得私自接受他人委託,進行與甲方業務相同或類似的工作;

8.5 甲方鼓勵乙方主動開拓客戶並發展業務,但所有業務均應以甲方名義與相應客戶簽訂合同,並以甲方名義對外收費,乙方不得在其中私自收費,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最高相當於乙方私自收費金額五倍的罰款;

8.6 乙方應妥善爆罐甲方財物,乙方因任何原因離職時,均需歸還甲方財物,包括但不限於電腦、軟體、光碟、技術文件等。如乙方疏忽丟失或蓄意損害,應予以賠償;

8.7 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資訊、資料、證明等均屬真實、有效,並承擔相應責任;

8.8 乙方因尚未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而致甲方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第9條  保密及智慧財產權歸屬

9.1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在履行工作職責時必然會接觸到甲方的商業祕密及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前述事項均屬於甲方的財產和權利,乙方負有當然的保密義務;

9.2 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任何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非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職責和義務,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員工)洩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

9.3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祕密資訊的任何形式的載體,均屬甲方所有;

9.4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務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和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完成的發明創造、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著作權等(包括但不限於廣告設計、產品設計、廣告圖紙及其說明、廣告開發專案計劃等技術祕密或者經營祕密),其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歸屬於甲方(應屬於乙方的身份性權利除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的利用或允許他人利用上述廣告成果和廣告創意等;

9.5 乙方在離職後一年內做出的與其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在甲方分配的任務有關的涉及廣告的一切設計、創造成果,其智慧財產權歸屬於甲方;

9.6 乙方在執行甲方任務時,若需引用網際網路、電視、電影、廣播等公共傳媒中素材的,須在引用前向權利人申請授權,或向甲方申報,不得擅自引用;

9.7 乙方保證,正確使用並妥善保管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祕密資訊,不得利用前述資訊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除了履行職務外,乙方承諾其在職期間及離職後,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祕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保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

9.8 甲、乙雙方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後,乙方必須將所有機密資訊和資料及其影印件返還給甲方,並向甲方保證本人不再有任何使用該資料或者資訊的權利,並申明已將該資料和資訊的所有原件及影印件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發現乙方未及時歸還前述資料,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9.9 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非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職責和義務而以直接或間接,口頭或書面等形式提供給第三方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洩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10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10.1 勞動合同的變更

10.1.1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10.1.2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10.1.3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變更;

10.1.4 甲方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或職務所做的調整,如果雙方未簽訂書面變更合同或協議,且乙方自到崗後一個月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乙方同意該調整;

10.2 勞動合同的解除

10.2.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0.2.2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辭職書呈交主管或人事部門,雙方協商確定乙方最後工作日期。乙方在試用期內辭職的,須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

10.2.3 甲方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0.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額,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0.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雙方依法辦理退工手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成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而致本合同無效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0.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期滿的;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甲方決定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10.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10.2.2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乙方從事解除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因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門喪失勞動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0.5 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如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法律法規執行;

10.6 在最後工作日前,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的要求並配合所載部門及其他部門辦理完所有的工作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於:

歸還所有代表公司員工身份的證明檔案,如工作證、介紹信函、員工資訊卡等;

歸還所有公司檔案、資料、記錄、裝置、工具、文具、通訊裝置等;

歸還更衣箱、工具箱以及員工保管的所有公司的鑰匙;

向繼任者或公司指派的其他同事交代清楚所有工作;

與財務部門結算所有應付款項、應收款項;

其他根據公司規定必須移交的物品。

辦理工作交接的程式根據甲方的要求進行。工作交接完畢,由甲方在工作交接清單上簽字確認。乙方不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第11條  違約及賠償責任

11.1 在本合同期限內,如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培訓,或者約定競業限制的,依照雙方約定辦理。如乙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乙方還應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損失(如甲、乙雙方就競業限制另行約定的,該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二者發生衝突的,以另行訂立的附件為準);

11.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1.3 一方侵佔甲方財產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返還相應財物,並賠償甲方損失。沒有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獲得甲方利益的,乙方應將所獲得不當得利返還甲方。

其他事項

12.1 本合同如 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不一致,應以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為準、如果相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變更,應以新的有效的法律、法規、規章為準;

12.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沒有約定的,遵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的,雙方應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12.3 本合同生效期間,乙方違約或甲方據本合同、公司規章制度向乙方追償的,乙方承擔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而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鑑定費、訴訟費、保全費、交通費等費用);

12.4 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5 釋義;

本合同所稱“法律”、“法規”、“規章”。若未做特殊說明,係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甲方所在地的法律、法規、規章;

本合同所稱第三方,若未做特殊說明,係指除甲方、乙方之外的第三方;

12.6 本合同一式叄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執貳份,乙方壹份。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7 甲、乙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即:                       

乙方確認:

勞動合同期間,乙方戶籍所在地址、先行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在3日內及時告知甲方。如乙方以上事項變更事宜,沒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依此信賴送達法律文書,將視為已經送達;

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已詳細閱看,對合同內容予以全面理解,並已知曉甲方的各類規章制度。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任職保密責任合同書》、《競業禁止協議書》等,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其他附件一起,與勞動合同同等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如有侵權,請聯絡刪除。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 篇13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職 工(乙方):_____

使 用 說 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字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範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註明並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並不得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對勞動合同參考文字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併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並不得單方塗改。

十、本文字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_____ 乙方(職工):_____

名稱:_____ 姓名: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

經濟型別:_____

通訊地址:_____

聯絡人:_____ 電話:_____ 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_____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合同期限______月以上不滿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__月;合同期限在______年以上不滿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__月;______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__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滿______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_____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 ______)管理和專業技術類工人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點:

(五)除臨時性工作或者短期學習培訓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或單位工作和學習培訓,應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並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_______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_________年、半年(_________)、季(___)或月(____)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____________元______月(______元/周);

2、計件工資:(70%以上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本項約定方為成立);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元/______月(不得低於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並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

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___日(或周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享受醫療待遇,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______年______月)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並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就近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鑑證時需一式三份,其中鑑證機構留存一份),雙方簽字後,甲方必須將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的,視為尚未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發生糾紛時,不得以已簽訂本合同為由對抗乙方的主張,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_____(蓋章) 乙方:_____(簽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 篇14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家庭住址 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______區(縣) 街道(鄉鎮)社群(村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 一 項形式:

(一)固定期限:_____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_____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_____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時止。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_____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不定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_______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第五條 甲方每______月______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乙方工資:_____

(一)乙方執行計件工資,計件工資按 執行。

(二)乙方執行計時工資,______月工資為____________元,其支付專案為 ,或按 執行。乙方的工資隨甲方的經濟效益上下浮動。具體的辦法為乙方在試用期______月的工資為____________元。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______月發放工資的清單。

第六條 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 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為 。

第七條 因甲方的原因停產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上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工資、獎金以及特殊工作條件或環境下的津貼)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______月生活費為____________元或按執行。

第八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第 項計算:

(一)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工資標準;

(二)按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計算基數;

(三)按集體合同確定的基數。

第九條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重慶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_______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以及重慶市的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培訓協議書

2.保密協議書

崗位協議書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 章) 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 篇15

編號:        

勞動合同(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

乙方:

安徽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

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相關的各項資訊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3.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4.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

勞動用工登記證編號:        。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

聯絡電話        。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戶籍所在地:        。

身份證號碼:        。

現居住地址:        。

通訊地址:        。

聯絡電話: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是:        。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工作地點在:        。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所在的崗位實行下列第    種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綜合計算工時週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的,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第五條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和生產經營特點等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甲方應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所在崗位及技能水平、勞動成果等情況,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八條乙方在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元/每月。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實行下列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每月,績效工資(獎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和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為人民幣    元。

3.其他形式。                                                         

第九條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每月    日為發薪日。

第十條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或本單位《集體合同》確定。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七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在勞動過程中發生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條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及支付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勞動合同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甲乙雙方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十、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內,乙方居住地址、聯絡電話及通訊地址等事項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內容與國家、省有關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條本合同是確立勞動關係及處理勞動爭議的依據,甲乙雙方應妥善保管。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 篇16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籤 訂 說 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先認真閱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的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 方式(選擇一項)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本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本合同從期滿之日起自動向後順延30天。30天到期後雙方仍未就新的合同達成合意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B、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 。 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實際起始時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自動向後或向前延展。

二、試用期

第二條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 無試用期

2、 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

A. 文化知識: 。 B. 身體狀況: 。 C. 勞動技能: 。 D. 工作能力: 。 E. 團隊精神: 。 F. 其他: 。 第四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的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須同意甲方對乙方工作工作崗位的調整: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

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 ,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變更乙方的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於甲方的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以上情況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 項工作制度。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喪、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甲方的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其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 元(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獎金和補貼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績效而定。合同期內,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若甲方未按時支付或乙方認為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則視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資日期。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發放時間為 。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以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培訓和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定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第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如在績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後經培訓仍被考核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不負經濟補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按規章制度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

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工作經歷、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等等;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一條約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甲方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3、乙方退休、退職、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條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部門副經理以上級別需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乙方所承擔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無法交接,馬上離去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暫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在被審查期間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期滿,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需要續訂合同時,在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經過對方同意後,可辦理續簽手續。

第三十條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下列費用:

1、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十、 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二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1、技術資訊。技術資訊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資訊。經營資訊的範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祕密)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三十三條 補充條款:(根據需求調整內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專案現場工作時,工作時間及地點按專案管理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行使本協議中約定的解除權時,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對方拒絕簽收時,應有兩個以上在場人在書面通知上簽名作證,即視為送達對方(在場人可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員)。

3、甲方採取無紙化辦公,乙方應定期閱讀公司內網中釋出的各項通知及規章制度,並嚴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規定》、《員工手冊》、《職位說明書》及其他內部規章制度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並認可。

十一、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想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字(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七條 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三十八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本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絡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許可權。乙方確定下

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 (簽章)        乙方:___________ (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 篇17

編號: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緊急聯絡人: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的以下工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時間為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後,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_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週期不得超過15日。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七條 甲方應當按照北京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併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第九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於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公 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適用於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即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以下統稱為用人單位)所使用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積不超過24小時,並以小時為單位計算髮放工資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十二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 篇18

姓名:

員工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誠信守法、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試用期為(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職位乙方在本合同開始生效時的工作職位為。乙方同意甲方因機構調整、勞動力優化組合、業務骨幹合理使用或乙方在本職崗位不能與其他員工良好合作,影響生產經營,或乙方績效考核不合格,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甲方可以對乙方崗位進行調整。

乙方在受聘於甲方之前,必須向甲方提供政府衛生機構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並完成其本人有效證件的查核。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實行標準工時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四、工資待遇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元,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以此為基數計算。另外,甲方每月發放元做為乙方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勞動報酬。

(三)甲方每月最遲日前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費的負擔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四)乙方依照國家勞動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公開,並告知乙方。

(二)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乙方承諾遵守甲方制定的《員工行為準則》,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四)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的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九、合同解除

(一)合同到期前,甲乙雙方或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二)符合發放經濟補償金條件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發放經濟補償金。

(三)如有以下情形,乙方同意甲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並無須對乙方作任何賠償:

1、在試用期間因健康原因或其他個人原因不能保證正常工作的;

2、試用期內達不到本合同所定崗位的職位說明書所規定的工作標準或定額要求的。

3、聘用時提供的離職證明、學歷證明、工作經歷、健康證、相關婚姻/生育證明是虛假的或者偽造的;

4、應聘前患有傳染病、精神病及其他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或者在工作期間患傳染性疾病後不及時報告或故意隱瞞的;

5、應聘前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

6、應聘前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

(四)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否則需以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五)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及時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

十、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及時辦理終止合同的相關手續。

(二)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訂手續。十一、爭議處理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途徑就其所知悉的所有與甲方商業活動有關的資訊、商業祕密陳述或透露給第三者、傳媒或公眾,否則由此引起的全部直接或間接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制定的《員工行為準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三、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日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X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_____

1、有固定期限:_____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_____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_____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_____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______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______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______月以上一______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______年以上兩______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_______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_______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X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_____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_______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_______崗位實行以____為週期,總工時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______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___元/______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______元/______月(______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______月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_______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______年/季/______月)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X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______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_____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X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X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_____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_______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_____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_____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X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X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______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檔案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_____

1、

2、

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_____

甲方:_____(蓋章)乙方:_____(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

鑑證機構(蓋章):___________

鑑證人: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 篇20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性別民族:_____________戶籍所在地文化程度: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四、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五、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六、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試用期

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且因為本合同合同期限為_____年,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______月).

(二)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任務需要及乙方_______崗位意向,安排乙方擔任 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_______崗位,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_______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根據單位有關規定及乙方實際情況安排工作時間(具體見第五條)。

2、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_______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根據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 甲方安排乙方每天工作量不超過8小時,如超出8小時需加班部分根據加班時間予以補休。每週工作五天半,按工作需要實行單雙休。______月休假保證在6天以上(包括六天)。 具體安排為:

夏令時上午:_____8:_____00-12:_____00,下午:_____14:_____00-18:_____00。

冬令時上午:_____8:_____00-12:_____00,下午:_____13:_____30-17:_____30。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______年休假(5天/______年;工作______年限每增加一______年、______年休假增加一天;以15天為上限)、婚假(15天)、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假期時長均遵照《勞動法》、《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規定。

3、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______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4、如果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5、當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與休息時間。

第六條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及乙方工作_______崗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

2、工資構成方式為:基本工資+專案提成工資+______年終獎。基本工資分為實習工資,適用期工資和轉正工資三種。

試用期基本工資為______元/______月;正式聘用的基本工資為______元/______月。個人當______年所得基本工資+提成不足______元時發放保底工資,保底工資______元/______年。

乙方專案提成工資計算方式:_____單個專案提成____完成專案數量。單個專案提成比例為該專案簽訂資金總額的3%-6%。個人所得提成根據實際工作量、工作完成質量等因素在專案組內分配。每個專案完成後,需結算該專案個人所得提成額,由公司存檔並通報個人。

3、甲方每______月25日支付乙方(上______月)基本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當______年的保底工資及提成在農曆春節前一次性發放。

4、如乙方在合同期內因故離職,需提前結束合同,乙方當______年個人應得保底工資扣除20%,餘下金額離職當______月一次性發放。

第七條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按時以當地最低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乙方應提交辦理社會保險所必需的真實資料。

3、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4、在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社會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工資按照國家的規定和甲方規定執行。

6、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由於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專案,機構調整、撤併等。

3、由於通貨膨脹、物價指數上漲,和國家有關規定的變更,甲乙雙方每______年就工資部分進行協商一次。雙方達成一致時,變更本合同;如最終無法達成一致,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第八條第3款所述情況;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實習期或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______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年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5、如因乙方個人原因需要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認可,可以解除本合同。如甲方不認可,乙方仍要解除本合同的,則乙方須承擔相應的違約金,違約金為______月工資額。如乙方未交接離職或曠工超過15天,視為違約,違約金為______月工資額的二倍,並且甲方有權不予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並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在試用期內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

(4)、《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第十三條商業祕密

1、乙方為掌握商業祕密的員工時,甲乙雙方終止合同或乙方解除合同前一個______月內,乙方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_______崗位,工資標準隨_______崗位變動而調整。

2、掌握商業祕密的乙方離職後,須在半______年內不到生產同類產品、經營同類業務或具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不得使用在甲方工作時的保密資料或成果。如果乙方未按此約定執行,甲方將追究其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3、乙方在合同期內及離職後,不能向任何人洩露甲方的商業、技術祕密及甲方所擁有的一切資料。如有違反,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4、乙方不得拿在甲方的工作作為自己的畢業設計或答辯,如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沒有時間完成畢業設計的,可與甲方協商,由甲方確定乙方的畢業設計及答辯範圍。

第十四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3、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為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乙方:

簽字時間:

簽字時間: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 篇21

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地         址:                                      

工商登記註冊型別:                                    

聯 系  電  話: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住     址:                                          

聯絡電話:                       

使

一、  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需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  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須具備法人授權委託書的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或蓋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三、  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  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作制的,應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五、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  本合同必須使用藍黑、炭素墨水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  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貴陽市勞動保障諮詢熱線:12333

貴陽勞動保障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一、   勞動合同期限

(一)      合同期

本合同的期限按以下三種情形中的第    種情形確定:

1、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完成                    工作任務時止。

(二)試用期

本合同的試用期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       崗位(管理技術崗位或生產操作崗位)從事      工作,其職務(或工種)為             。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三)合同期內,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的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

(二)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月至少休息2日。 

(三)如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不能執行前兩項規定的工時制度的,甲方可執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            工作制度。

(四)甲方應當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節日、休假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和帶薪休假。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有權依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並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貴陽市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貴陽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根據甲方現行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形式按以下三種情形中的第    種情形確定:

1、計時工資,其工資標準為              元/時。

2、計件工資,其工資標準為              元/件。

3、其他形式,其工資標準為              元/月。

乙方津貼、補貼、獎金或績效薪酬等其他待遇按照甲方確定的工資分配方式執行。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方式予以調整。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    (當月/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乙方工資。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以貴陽市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計算並支付加班工資。

(七)對乙方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甲方應當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

合同期內,乙方根據甲方安排提供勞動或者因甲方有工作崗位而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國家、貴州省和貴陽市的有關規定,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按規定比例承擔社會保險費用,並按規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應由乙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將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和扣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

六、福利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的規定給予乙方相應的醫療期。醫療期內按照貴陽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二)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甲方按照基本工資標準計發工資。

(三)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享受國家規定的相關待遇。

(四)因甲方原因安排乙方待崗的,待崗期間,甲方應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不得低於貴陽市最低工資標準的60%。

(五)甲方將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如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乙方,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甲方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乙方有權拒絕。

八、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教育培訓

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當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教育和培訓活動,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和工作水平。

十、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損失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人員不足二十人但佔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5、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等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檔案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二)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依法宣佈破產;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和終止的限制情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期滿時,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甲方在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本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手續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五)經濟補償金

本合同的解除或者終止,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所規定情形的,甲方應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九十七條的規定,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六)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十一、解除與仲裁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仲裁時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事項

(一)甲方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甲方經民主程式制定的,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勞動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應予以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二)乙方應當遵守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接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保質保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因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應當及時將出現的不可抗力因素告知對方,履行告知義務後,甲、乙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四)本合同期限內,因乙方應徵入伍或上學深造等原因但仍需保持勞動關係的,經雙方協商並訂立書面協議,可以變更本合同條款。

(五)合同期限內,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以依法訂立有關協議,約定服務期,該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乙方屬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依法訂立有關協議,約定竟業限制條款,該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關係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的原則下另行協商,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或者協議,該補充合同或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理人及乙方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應妥善保管。

3、甲方對已經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定機構(蓋章):                      鑑證人(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                              姓名:

經濟型別:個體經營                  性別:

地址:                               年齡:

戶口所在地:

電話:                              身份證號:

法人代表:                          現住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甲方公司的管理規定與實際生產情況。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1、工作考評的相關規定

1.1、甲方有權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合理調整乙方工作職位、崗位、工作地點。

1.2、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工作實績考評,並依據考評結果給予相應的職位和待遇;甲方可以依據考評決定是否對乙方進行晉升、加薪、撤職、降級、降薪等獎懲。

1.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營運手冊》的內容及其他規章制度。

1.4、乙方確保在與甲方簽署勞動合同前,與原工作單位已脫離工作關係並正式解除勞動合同,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2、保密條款

2.1下列內容屬於甲方商業祕密範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

(1)乙方從甲方獲知的已經或將要用於(包括尚未公開的)行業或業務中的技術資訊與經營、管理資訊;

(2)甲方的業務模式、操作流程以及與業務、管理有關的合同、客戶資訊、文字資料、管理制度、表格、單證、工作標準、工作程式、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等業務相關資料;

(3)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4)其他雙方本著誠實、合理原則認為應當是商業祕密的技術資訊與經營資訊。

2.2乙方的保密義務:

(1)乙方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在其他與甲方相同的單位從事第二職業;

(2)乙方保證在甲方工作期間使用任何知識均與受聘單位無關,乙方承擔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務,均不會侵犯前受聘單位的商業祕密。

(3)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洩露與公司任何產品或服務有關的任何資料,包括已知的或尚未公開的有商業價值的資料;

(4)乙方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商業祕密

(5)乙方不得允許或者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

(6)乙方未經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銷燬、修改甲方的技術資料,包括電腦資料,檔案、程式等有商業價值的資料,不得攜帶上述資料外出使用或保管。

(7)乙方離職時,應當移交屬於甲方的資料和財產,包括記載著甲方上述商業祕密的一切載體,並履行相關工作交接手續。

2.3因乙方的違約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3、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3.1除《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以外,乙方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是虛假的:

(2)未經甲方同意和認可,在職期間自營與甲方相同的業務或在其他與甲方業務相同的單位從事第二職業的:

(3)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合理調整乙方職位、崗位、工作地點時,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調動或安排。甲方根據上述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像乙方支付任何經濟補償或賠償金。

3.2因乙方不同意續訂合同而導致《勞動合同》終止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3.3乙方勞動合同期滿不再續約或主動提出辭職、均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保證積極配合移交工作及移交因乙方職務而持有或保管的財務(包括不但不限於任何書面或電子或其他任何載體形式的檔案資料、裝置設施、鑰匙、公司印章、備用金等),得到甲方確認後正式辦理離職結算手續;若工作移交不完整而離職的,甲方有權不予發放剩餘未結算的所用工資和相關經濟補償,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且未結算部分工資不足償付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4、違約責任

4.1乙方應在勞動合同期內及合同期滿後繼續履行保密義務。乙方若洩露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有權向乙方主張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並依法追究相應的刑事法律責任。

4.2除《勞動合同》第十九條約定的情形外,乙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的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其支付的駕駛培訓、專業培訓等費用;

(3)甲方出資配備的相關裝置及各種用具器材等;

(4)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5、免責宣告

乙方自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即視為與原單位已解除勞動合同或終止勞動合同,如因乙方原因與原單位產生法律糾紛的,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6、處罰與賠償

6.1甲方根據公司獎懲制度的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警告、通報批評、經濟處罰、降職、降級、辭退等形式的處理

6.2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因乙方過錯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或因乙方過錯造成第三人人身,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所有法律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主張賠償責任。

7、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是勞動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已經充分了解本合同的所有內容並自願遵守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8、本補充協議為《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簽訂引勞動協議書。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持一本合同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向牴觸,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    方:                                     乙  方: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 篇2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 ; 性別 ; 出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住址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固定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3個______月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_______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_____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以每______月_______________元支付乙方工資,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______元。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 。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_______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十六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第7、8、項終止、解除本合同:_____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______年齡十______年以內的職工;

第十八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_____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八、其他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