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__信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_X
乙方(受聘人)
姓名:身份證號:
學歷: 專業:
現在住址: 聯絡方式: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吉林省長春市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就甲方聘用乙方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員工聘用合同本聘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為合同工。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提出在合同屆滿時終止本合同,若甲乙雙方無異議則簽訂新的合同。此項原則持續有效。
二、乙方崗位
乙方從事 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需要,在承擔任務,乙方承諾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根據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受聘後,根據崗位責任和任務,享受甲乙雙方商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提成、福利。
2、薪酬的構成為:基本工資+獎金+提成+工齡工資,基本工資為: 元人民幣/月,提成為:元/㎡,工齡工資:以第一年薪酬為基數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加薪10%。根據甲方公司發展情況及乙方工作崗位及工作年限的變化可作適當調整。
3、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公休假、婚假、產假、喪假及甲方規定的年休假,假期的待遇按國家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工作滿一年後,甲方按照國家及所在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建立養老、失業、醫療、意外傷害基本社會保險,乙方則應按時足額交納個人承擔的保險金額,繳費比例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必須履行的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的職責要求完成各項任務,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3、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考核,根據考核的結果,接受甲方對乙方的獎懲。具體考核及獎懲辦法依據於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必須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不得將甲方的經營模式和管理方式、資料擅自公開或出讓。在終止或解除聘任合同後,乙方必須交回屬於甲方的所有資料。
5、乙方必須做好關於客戶的報價機密。
6、乙方在甲方工作合同期間,乙方需向甲方交納一個月押金,交納形式為在每個月的工資中扣除,直到額度達到月工資額為止,工作滿一年後甲方全額返還,如乙方在合同約定期內要求終止合同,則押金不退還。
五、甲方必須履行的義務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必須按月支付給乙方勞動報酬。
2、乙方工作滿一年後,甲方必須退還扣除乙方的押金。如在合同期內甲方無原因提出終止合同,甲方賠償乙方一個月工資。
3、乙方工作滿一年後,續簽此合同成為甲方正式員工,甲方必須按合同內容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意外傷害險。
4、為保證乙方順利完成合同要求的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環境。同時,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六、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由於工作任務調整或因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要求變更時,需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並按原簽訂程式辦理,見《聘用合同變更記錄》。如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原合同效力不變。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1)甲方依法宣佈破產或被撤消、解散。
(2)乙方被勞動教養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經雙方協商,均同意終止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給甲方利益造成較大損害的;
(3)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接單的;
(4)利用外出審卷之便私自收受客戶賄賂的;
(5)洩露甲方商業、技術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不能勝任本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年度考核不合格;
(9)年累計曠工時間達5天;因乙方犯有本條款(2)、(3)、(4)情況之一的,甲方除隨時解除聘用合同外,將追究乙方的有關責任並作出處置。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未為乙方提供勞動和社會保險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4)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或違反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乙方依據上述條款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甲方應在接到書面要求之日起30日內給予書面答覆,並對符合規定的乙方辦理解除聘用合同手續。
七、違反和解除合同的責任
1、聘用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害的,都要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觸犯法律的,還應承擔法律責任;
2、不符合上述第六款規定的,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強行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甲方有權採取保護自身權益的措施:
(1)要求賠償因受聘人強行解除聘用合同而造成的損失;
(2)收回所有屬於甲方的財產和技術資料;
(3)乙方由甲方出資培訓的,應向甲方賠償教育培訓費。
3、屬下列情況之一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聘用期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1)經乙方同意,由甲方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2)乙方不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4、因甲方被撤銷或解散而終止聘用合同,甲方在被撤銷前按乙方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5、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侵害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其他
本合同自20_年1月起正式生效並執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合同內未盡事宜,甲、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員工聘用合同書範本一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高平#####化傳媒中心
地 址:高平市長平東街505號
法 定 代 表 人:陳####
聯 系 電 話:5243007
乙方(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員工聘用合同1、合同有效期:自 月日至年 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二條: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公司需要聘用乙方為 根據業務需要適當調整,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按時、按責、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假調整
1、由於廣告公司工作的特殊性和不特定性,甲方實行每月考勤28天,具體按公司作息制度執行。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福利
1、根據國家、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支付工資方式為28日左右。
2、乙方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績效獎金及加班補助等。具體按公司獎懲制度為準。
第五條:工作紀律及獎勵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恪守職業道德,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2、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甲方將按公司的獎懲制度給予獎勵。
3、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按公司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4、乙方如觸犯國家法律,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條:商業祕密
1、乙方必須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有關甲方的商業祕密或甲方承諾應為客戶保密的技術與情報(不論這些祕密、技術、情報與乙方本人有否直接關係);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到競爭企業兼職或任職;
3、乙方凡有違反上述保守商業祕密條款者,一經發現,乙方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直到依法追究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由於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支付未違約方一月工資作為違約金。
第八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在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時,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銷,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傷醫療期滿後, ○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 ○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就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受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即辭職)。
1在試用期內的; ○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
8、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9、聘用合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未履行合同約定,支付當月工資作為違約金給甲方。
10、違約賠償金的支付
1乙方應當按照對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
2違約金按合同約定在工作交接之後支付。 ○
第九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就聘用合同發生爭議的,先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20_年日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完成時即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為 。實行有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約定的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在 工作地點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該崗位(工種) (有或無)接觸粉塵或放射性物質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有或無)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五條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徵得本企業工會和乙方的同意,並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週期內,乙方總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或甲方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相應工資報酬;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相應工資報酬。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為 元/月。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約定為 元/月。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名稱為 ,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件。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三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三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甲方支付乙方的應發工資,不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標準,並不低於本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 甲方按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工資基數,按溫勞社勞薪[20xx]9號檔案規定的標準確定。
第十五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具體為 ;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規章制度
第二十一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甲方可以隨時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甲方可以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並不得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內為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甲方因經濟性裁員,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得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乙方符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時,如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第三十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的,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三十一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三十六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 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在合同期內,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相關條款即行廢止,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九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 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該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
乙方 :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聘乙方在 崗位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調換乙方工作崗位及安排臨時性工作。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定的生產(工作)環境和勞動保護條件。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技術含量、勞動強度確定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2、甲方根據乙方職務和工作崗位按時發放工資,甲方直接將工資匯到乙方的銀行賬戶上。
第五條 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應嚴格遵守,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的條件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工作態度消極,造成不良影響或不能滿足甲方要求;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4)工作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勞動合同或其他專項協議中約定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生產或工作條件等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時,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在甲方工作期間引起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公負傷並被確認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 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6、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內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八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勞動聘用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按月份結算;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汙、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部門鑑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徵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