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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勞務合同

欄目: 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99W

勞務合同不屬於勞動合同,從法律適用看,勞務合同適用於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則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調整,而勞動合同適用於勞動法以及相關行政法規所調整。新勞務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新勞務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新勞務合同
新勞務合同範文一

甲乙雙方本著民族團結、相互信任、平等協商、誠實守信的原則,保證長期愉快合作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因生產需要,由甲方組織少數民族員工____人(其中女性____、男性____),國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18—____歲,身體健康,無傳染疾病(提供縣級醫院體檢證明)。合同期為壹年(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主要從事_____________工作

2、甲方招聘的員工要求思想進步,吃苦耐勞,服從組織管理,遵守國家法律,遵守甲方廠記廠規,派遣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雙方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附件。

3、甲方務工人員初次入廠前,乙方負責1-2個月的崗位培訓,培訓(學徒)期間每月工資1200元,學徒期滿實行計件制工資加全勤獎。上不封頂、多勞多得。乙方因停電、來料加工不足或本月無生產任務等原因停產期間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每月生活費,不足滿月的按照日補助發放。各項工資每月25日前按時發放,嚴禁拖欠,節假日加班或工作日規定時間外加班工資因按照《勞動法》加班費規定標準執行。

4、因少數民族生活習慣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員工在廠期間管理主要由甲方帶隊幹部負責乙方要積極配合帶隊幹部並提供方便。乙方安排獨立的宿舍和清真食堂,免費提供被褥、衣櫃、防寒降溫電器裝置、電視以及娛樂設施、淋雨設施等生活必須品,帶隊幹部協助宿舍用品的管理。

5、甲方根據務工人員情況委派帶隊幹部和清真廚師,原則上按照每一百名員工配一名帶隊幹部和兩名廚師為標準,乙方需付帶隊幹部每人每月管理費不低於1500元,廚師每人每月不低於1400元。廚師作為企業聘請員工,與其他生產員工享受同等待遇。

6、乙方必須遵守勞動法相關規定,尊重和維護甲方務工人員的人生權益。根據從事的崗位特性,進行相關的操作規程、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教育,並建立有效手續;同時因按國家規定向員工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和必要的勞動條件。務工人員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天工作8小時,每月休假日不少於4天。乙方必須保證甲方員工在廠期間與其他各族員工同工同酬。

7、乙方給予員工每人每天8元的伙食費補貼,不足部分由員工個人承擔。為消除家長顧慮增進名族感情,每年6-8月份由甲方組織部分優秀務工人員家長赴廠參觀,家長赴廠來回路費及住宿接待由乙方負責。

8、員工在務工期間如發生工傷事故,乙方應積極組織搶救,送至正規醫院治療直至傷愈,因工傷發生的醫療、務工等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且員工在工傷期間任然享受其他員工各項待遇。對留下傷殘或後遺症員工由甲方進行傷殘認定,乙方因積極配合,工傷認定及處理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9、乙方一次性按照每人500元標準支付甲方赴廠前路費,到達終點火車站後由乙方負責接至企業,原則上享受乙方支付路費的務工人員必須幹滿6個月,未滿6個月由乙方在該員工工資中扣除。乙方每年安排一次員工探親年假,年假安排在古爾邦節期間不少於15天且負責聯絡返鄉火車票等事宜,同時報銷老員 工來回路費。對不享受探親返鄉的員工獎勵過節費不少於500元。

10、乙方提供的勞動條件及待遇與協議不符的、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強迫勞動的、不按照協議固定支付或拖欠甲方員工勞動報酬或管理服務的、不按規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違背國家法律法規用工及民族團結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11、因乙方原因(倒閉、破產等)造成與甲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需按照《勞動法》規定全額支付工人工資,付清返鄉路費,以及其他經濟賠償。對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經協商繼續簽訂合同的,次年起給予員工工齡補貼,每人每月不低於50元或年底前一次性發放。

1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維護民族團結的態度相互溝通,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新勞務合同範文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鑑於乙方為退休人員,不具備勞動法律關係的主體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甲方視業務需要及乙方績效等可提前與乙方解除勞務關係或徵得乙方同意與乙方續簽勞務合同。

二、 乙方享受的勞務費為 (元/月)。乙方依法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其勞務費中代為扣繳。

三、 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__________,甲方根據經營變化、工作需要或者乙方的實際工作情況,經協商一致後,可以對乙方的工作內容進行調整。

四、甲乙雙方約定,在勞務合同期間,甲方為乙方購買一張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意外傷害保險卡,用於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保險期間與本協議期限相同。

五、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所需的醫療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在

乙方治療期間,甲方將不支付勞務費。

六、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雙方就解除本合同協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的;

(四)、由於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七、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 本合同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說明。在合同期內,乙方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八、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家屬意見(要求乙方之配偶或成年子女填寫)

鑑證單位:

年 月 日

新勞務合同範文三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總則

1.甲方派遣勞務人員(以下簡稱勞務人員)在______工作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2.勞務人員的年齡為_________至_________週歲,並具有_________畢業文化程度。

3.勞務人員須身體健康,須經內地縣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合格。

5.勞務人員須在技術專業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

6.乙方與甲方勞務人員個人之間所簽訂的僱傭合約必須採用香港有關當局規定的標準合約《聘用外地僱員的僱傭合約》,該合約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工資和其他待遇

1.勞務人員與香港當地僱員實行同工同酬的原則。本合同僱傭的勞務人員底薪為:工種_________;人數_________;每人月工資_________(港幣)元。

2.乙方對勞務人員工資每月結算一次。乙方須以自動轉賬方式將工資直接存入以勞務人員名義開立的銀行賬號內。

3.勞務人員除上述薪酬外,還享有與當地同等職位僱員一樣的獎勵、增薪和其他應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內並無相等的職位,則與其他公司相等職位的本地僱員相等。

4.合同期內,若因企業臨時停產、息業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勞務人員暫時不能工作,乙方須照常支付該期間內的基本工資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資作為代替通知金。

第三條 工作時間、休假及加班待遇

1.勞務人員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6天,超時工作,乙方須按香港現行勞工法例及當地同等人員標準付給勞務人員相應的報酬。

2.勞務人員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節、假日。節假日加班與當地僱員享受同等待遇。

3.勞務人員服務滿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第四條 勞保福利待遇

1.乙方負責為勞務人員提供適當的住宿,住宿條件須符合香港有關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共同核定。

2.勞務人員由於受僱及在僱傭期內遭遇意外而受傷、患上職業病或發生有關醫療事宜,乙方應負責一切必需的醫藥費及住院費,並支付補償。此條款自勞務人員抵港之日起生效。

3.勞務人員享有與當地人員同等的醫療服務和職業意外、人身意外及職業疾病醫療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現行法例負責購買保險及承擔所需費用。

4.如醫生證明勞務人員因生病或受傷不適宜再繼續受僱,乙方便應將勞務人員遣返並立即通知甲方,並承擔有關費用及傷遣費。

5.勞務人員在合同期內發生意外,乙方須按保險條例負責為勞務人員向保險公司索賠。如意外死亡,乙方須負擔將勞務人員遺體及個人物品運返其居住地的運輸費用。

6.勞務人員工作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由乙方免費提供。

7.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稅收,均由乙方負責申報,按香港現行稅法執行。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在內地初選所需各類勞務人員,安排時間由乙方面試考核;

(2)負責安排核定人員到縣級以上醫院檢查身體,辦理體格合格證明書;

(3)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出境的一切手續;

(4)教育勞務人員嚴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2.乙方責任

(1)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許可等手續並承擔所需費用_________港幣,此費用自簽約時交付;

(2)乙方負責勞務人員體檢的費用;

(3)乙方負責勞務人員從內地居住地至香港及於合約終止或屆滿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4)負責合同期內對勞務人員在香港期間的管理;

(5)負責勞務人員滿一年後延期簽證費用,該項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香港簽證處當時的規定支付;

(6)負責在規定的14天內安排因停產、息業、破產、或其他原因被解僱的勞務人員返回內地。

第六條 勞務人員的責任和人員的更換

1.勞務人員的責任

(1)必須遵守香港現行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合同的條款;

(3)合同期內,不準私自變換工作另行求職或兼職;

(4)不得與任何人發生借貸關係;

(5)合同期滿,必須按時回內地,不準以任何理由滯留不歸;

(6)遵守廠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不準罷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員更換,如發生下列情況,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可以遣返或更換人員:

(1)勞務人員申請與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遊客結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為,不宜繼續工作;

(3)不履行或破壞合同;

(4)懷孕;

(5)因病需長期治療,不能繼續工作。

3.屬以上(1)~(4)款的情況,如與乙方有關,路費及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如與乙方無關,路費由被遣返的勞務人員自負,屬第(5)款的情況,路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終止和延長

1.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按雙方簽字之日起並經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有效期從勞務人員進入香港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續約,甲、乙雙方需提前兩個月協商續訂。勞務人員到期後須返回內地;續約後乙方所需人員,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後不準單方面終止。如單方違約,須支付對方為此而付出的費用並加付工人一個月工資。

4.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雙方可協商終止合同:

(1)香港新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為非法或本合同規定的勞務人員不能繼續受僱;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等)使得合同無法執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況下終止,乙方則負責安排勞務人員回內地並負擔所需費用。

第八條 仲裁

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爭議,由簽約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仍不能解決,將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為最終裁決,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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