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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勞動合同書

欄目: 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32W

勞動合同的內容可分為兩方面,一方面是必備條款的內容,另一方面是協商約定的內容。對於貴陽市勞動合同書你瞭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貴陽市勞動合同書,歡迎參考閱讀。

貴陽市勞動合同書
貴陽市勞動合同書範文一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工商登記機關

社會保險單位程式碼

聯絡電話

乙方(職工)姓名

性 別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本單位起始工作時間

合同期限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以下列第 種類型確定本合同期限(A、B、C選其中之一):

A、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止。甲、乙雙方選擇上述勞動合同期限之一的,如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自 年 月 日起至該任務完成之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在 。

(四)、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乙方同意可以書面變更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實行 工時制(A、B、C選其中之一)。

A、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B、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按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事項及內容執行。

C、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根據工作需要,確保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自行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等。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為 元人民幣/月,其中試用期工資為 元人民幣/月;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工資分配形式:

(二)、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前。

(三)、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乙方待崗生活費。

(四)、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及本單位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有集體合同的,按集體合同約定。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 、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提供可能的幫助,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等級鑑定,併為乙方依法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二)、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該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在合同期內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病檢查。

(四)、乙方在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

(五)、甲方應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七、雙方特別約定條款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江蘇省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甲方應當執行法定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四)、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等,在乙方履行完工作交接手續時支付。

九、違約責任

(一)、雙方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並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勞動者違反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或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絡。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三)、甲、乙雙方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文字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貴陽市勞動合同書範文二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企業型別:

乙方(勞動者): 性 別: 身份證號碼:文化程度: 住 所 地:

貴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印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貴陽市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確立勞動關係、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採用以下三種情形中的第種情形的規定。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年,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月

3.本合同自年月工 作任務止。

二、 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三、 工作時間

1、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

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

2、 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

3、 如因甲方生產經營需要而不能執行前兩項規定的工時制度的,甲 方可執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 工作制度。

4、 甲方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休假節日安排乙方休假。

四、 勞動報酬

1、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水平和工資分配方式。但是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貴陽市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甲方按照現行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 元。其餘各類津貼、獎金等的發放按照甲方的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照甲方的規定予以調整。

3、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乙方工資。

4、甲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支付給乙方不低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除甲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之外,甲方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甲方支付給乙方不低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6、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以及經批准甲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作的,甲方支付給乙方不低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

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根據甲方安排提供勞動或者因甲方有工作崗位而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均應為乙方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並按規定比例承擔社會保險費用。乙方承擔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六、 待遇福利

1、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在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時,按照《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的規定給予乙方相應的醫療期。停工醫療期內按照《貴陽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2、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甲方按照《貴陽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計發工資。

3、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享受國家規定的相關待遇。

4、因甲方原因安排乙方待崗的,待崗期間,甲方應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

5、甲方將創造條件,提高乙方括號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2、如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當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甲方管理人員不得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

八、教育培訓

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當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教育和培訓活動,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和工作水平。

九、勞動紀律

1、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經過民主程式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並向乙方公示;

2、乙方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管理,保質保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乙方應當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十、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

2、本合同解除;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甲方應當在終止情形出面之日起7日內為乙方辦理停保手續及失業繳費登記、待遇資格認定、檔案移送,並告知乙方應在60日內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金申領手續。

十一、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損失金額在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本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因難需裁減人員,甲方應當按照《勞動法》第27條和《企業經濟性裁減人員規定》第4條規定的程式與乙方辦理解除本合同的手續。

(五)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七)甲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按照《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的規定支付給乙方一次性經濟補償金。

(八)甲方依據本條第(三)、(四)項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的,應當在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對一併告知乙方對一併告知乙方享有的權利。

十二、不能解除本合同的情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一條(三)、(四)項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勞動法》和《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四、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事項

1、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通報履行本合同的,應當及時將出現不可抗力因素的情況通知對方,履行通知義務後,甲、乙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2、本合同期限內,因乙方應徵入伍或上學深造等原因但仍需要保持勞動關係的,經雙方協商並訂立書面協議,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3、本合同期限屆滿時甲方或者乙方需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內將《續簽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4、本合同未盡一宜,甲、乙雙方可以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原則下另行協商,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或者協議。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補充合同或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理人及乙方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存入本人檔案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人(簽章)

合同簽證時間年 月 日

貴陽市勞動合同書範文三

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地 址: 工商登記註冊型別: 聯 系 電 話: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身份證號碼: 文 化 程 度: 住 址: 聯 系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本合同的期限按以下三種情形中的第種情形確定:

1、固定期限:從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日起至完成工作任務時止。

(二)試用期

本合同的試用期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 崗位(管理技術崗位或生產操作崗位)從事(或工種)為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三)合同期內,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的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資制度。

(二)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

(三)如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不能執行前兩項規定的工時制度的,甲方可執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

(四)甲方應當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節日、休假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和帶薪休假。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有權依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並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貴陽市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貴陽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根據甲方現行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形式按以下三種情形中的第種情形確定:

1、計時工資,期工資標準為元/時。

2、計件工資,其工資標準為元/件。

3、其他形式,其工資標準為元/月。

乙方津貼、補貼、獎金或績效薪酬等其他待遇按照甲方確定的工資分配方式執行。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方式予以調整。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 (當月/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乙方工資。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按《勞動法》、《貴陽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七)對乙方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甲方應當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

合同期內,乙方根據甲方安排提供勞動或者因甲方有工作崗位而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國家、貴州省和貴陽市的有關規定,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按規定比例承擔社會保險費用,並按規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應由乙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將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和扣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

六、福利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的規定給予乙方相應的醫療期。醫療期內按照《貴陽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二)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甲方按照《貴陽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規定計發工資。

(三)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享受國家規定的相關待遇。

(四)因甲方原因安排乙方待崗的,待崗期間,甲方應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不得低於貴陽市最低工資標準的60%。

(五)甲方將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如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 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乙方,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甲方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乙方有權拒絕。

八、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教育培訓

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當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教育和培訓活動,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和工作水平。

十、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損失金額在元以上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人員不足二十人但佔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5、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等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檔案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二)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依法宣佈破產;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和終止的限制情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期滿時,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甲方在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本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手續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 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 續。

乙方應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五)經濟補償金

本合同的解除或者終止,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所規定情形的,甲方應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九十七條的規定,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六)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十一、解除與仲裁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仲裁時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事項

(一)甲方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甲方經民主程式制定的,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勞動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應予以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二)乙方應當遵守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接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保質保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因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應當及時將出現的不可抗力因素告知對方,履行告知義務後,甲、乙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四)本合同期限內,因乙方應徵入伍或上學深造等原因但仍需保持勞動關係的,經雙方協商並訂立書面協議,可以變更本合同條款。

(五)合同期限內,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以依法訂立有關協議,約定服務期,該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乙方屬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依法訂立有關協議,約定竟業限制條款,該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關係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的原則下另行協商,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或者協議,該補充合同或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理人及乙方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應妥善保管。

3、甲方對已經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