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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精選19篇)

欄目: 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87K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1

合同編號:         號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精選19篇)

勞動合同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編號:(    )字201__第      號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方:姓名:              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性別: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址:________省(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街道(鄉鎮)              

戶籍所在地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

乙方確認自己合法具備合同主體資格,本合同簽署系雙方真實意願的結果。

一、工作內容

第一條 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乙方保證有能力及願意從事上述工作,並願意接受甲方的相關考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甲方可以根據需要或乙方的個人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願意服從。《人事異動表》或簽訂的新職位的《崗位說明書》作為修改本合同相應條款的書面變更依據,同時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備案。

二、合同期限

第二條 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試用期為乙方與甲方正式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職責要求

第四條 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工作規範和標準、作業流程、考核標準等規定,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和目標,接受甲方的監督、指導、考核,維護甲方的利益。

第五條 乙方應恪盡職守、廉潔奉公,維護甲方的企業文化、企業形象和經營理念的統一,嚴格遵守並執行甲方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規範。

第六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遵守競業禁止的規定、維護甲方的智慧財產權。具體義務見本合同附件《保密及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議》、《競業禁止協議》。

四、工作時間、地點

第七條 根據甲方工作特點,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工時/不定工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考勤制度。

乙方應當在合理的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確需加班的,必須按甲方規定事先取得主管部門相關領導的書面批准,否則不予認定,視同乙方自主行為,打卡考勤記錄延時下班不作為加班依據。對於經甲方批准的加班,甲方應按照法律規定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五、勞動報酬、保險福利

第九條:薪資

1、在乙方付出正常勞動並正常出勤前提下,甲方原則上於次月十五日支付乙方上月薪資,薪資標準不低於當地最低薪資標準。甲方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可以延期在一個月內支付乙方工資。延期支付應通知乙方。

2、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在乙方的薪資收入中包含了甲方提供的各項福利待遇和補貼等工資性報酬,具體薪資標準根據乙方工作崗位和職責不同按甲方薪資制度執行,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和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表現和工作業績,對乙方工資報酬進行合理調整。

3、乙方工資增減幅度應依據甲方的經營情況、相關薪資制度以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進行調整;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新的制度予以調整。

4、乙方調整工作崗位的,其月工資按調整後的崗位作相應調整,具體按甲方相關規定執行。

5、乙方加班必須事先經甲方批准同意,甲方按照法律規定安排乙方同等時間的調休或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按照乙方正常出勤實得工資的70%作為計算基數。

6、《人事異動表》作為修改本合同相應條款的書面變更依據,同時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備案。

7、按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被甲方作停職反省或察看處理的,停職期間乙方的月工資按當年甲方經營所在地當地在職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8、乙方領取工資之日起三十日內未表示異議的,即確認該工資為乙方應得之勞動報酬。

第十條 保險

1、甲方按國家規定及乙方戶口性質給予乙方辦理並繳納社會保險,□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外省市城鎮 □外省市非城鎮,屬乙方自行承擔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地方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統籌保險費用。乙方入職後應及時將社會保險關係轉入甲方,如因乙方未能轉入社會保險關係致使甲方無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由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乙方建立社會保險的有關憑證,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社會保險的相關憑證按有關規定轉移。轉移社會保險需要乙方提供必要資料和資訊的,乙方應積極配合和協助,因乙方拒絕配合致使社會保險無法正常轉移的,責任自負。

第十一條 病假、事假、工傷或職業病期間工資待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傷且連續休假6個月以內的,甲方按照如下標準支付病假工資:

1)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不滿二年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60%計發。

2)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滿二年但不滿四年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70%計發。

3)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滿四年但不滿六年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80%計發。

4)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滿六年但不滿八年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90%計發。

5)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八年以上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100%計發。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傷且連續休假超過六個月的,由甲方支付疾病救濟費,支付標準如下:

1)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不滿一年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40%計發。

2)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滿一年但不滿三年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50%計發。

3)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滿三年以上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60%計發。

3、以上兩項中的病假工資計算基數指乙方正常出勤月基本工資的70%。但上述兩項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80%。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工資報酬和工傷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事假,甲方將不予支付乙方事假當天的工資。

第十二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法維護員工的勞動權益;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按時發放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甲方依法建立健全各項勞動保護、安全衛生制度,乙方必須按照規定執行,且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規範安全操作。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經營管理需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制度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須遵守。

1、甲方規章制度和紀律包括並不限於甲方的各項制度、規定、決定、員工手冊、勞動和工作紀律、崗位職責、工作標準、工作規範、作業流程、考核標準和技術規程等。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3、甲方的各類規章制度、管理規定將以不特定公開的方式予以告知(包括但不限於開會通知、張貼公告、工會或職工代表大會通告等方式)。乙方不得以未單獨告知為由拒絕接受因違反制度、規定而受到的相應處罰。

4、甲方的日常管理工作、工作協同、檔案流轉、資訊釋出均通過公司辦公系統來進行,且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全部通過辦公系統向公司所有員工公示;乙方有權上線閱覽並提出意見;若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在系統上公示之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乙方未書面提出異議,則視作乙方已知曉並認可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並願自覺遵守和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進行人員聘用、考核、管理,乙方提供的個人相關資料(如學歷、資格證書、個人履歷、基本個人資訊、勞動關係)、身體健康證明等為甲方決定聘用乙方的重要參考,乙方應保證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如甲方於勞動合同期間發現乙方弄虛作假或隱瞞事實,個人素質或身體狀況不符合甲方崗位要求,不具備擔任甲方聘用崗位的條件,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或採取其它措施,並不承擔補償和醫療責任,一切後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十五條 乙方應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嚴格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的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經營上的所有情報,甲方的投資計劃、財務狀況、經營資料、營銷方案、促銷計劃、商品價格、產品配方、產品工藝、經銷商名單、供應商名單及與業務有關的祕密等。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競爭對手、新聞媒體或外界披露與甲方有關的業務資訊。

2、乙方保守祕密的條款,不僅適用於在甲方任職期間,而且也適用於離開甲方後。

3、乙方還需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技術和商業機密;

(2)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技術和商業機密;

(3)如發現技術和商業機密被洩露或者自已過失洩露技術和商業機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發生變化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不給乙方任何補償,如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不能勝任工作的;

上述規定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不能勝任工作的包括但不僅限於下列情形:

1)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的;

2)不能完成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勞動定額或指標的;

3)績效考核不合格的;

4)乙方擔任管理職位,管理的團隊中出現違章、違法行為的;

5)乙方發表任何損害甲方利益言論的;

6)乙方在工作中屢犯同類過錯的;

7)其他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情形。

2、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根據甲方有關規定應予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或使甲方經濟損失達壹萬元(含)人民幣以上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6、故意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的;

7、提供虛假個人資訊和身份證明、履歷、學歷、職業資格、健康證明、醫療證明等材料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被勞動教養或嚴重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

9、沒有親自履行合同行為發生的;

10、其它依法或依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甲方單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不能按時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以此理由解除勞動合同:

1、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而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3、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4、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5、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通知送交甲

方後的三十日內應按甲方規定正常工作並履行工作交接和辦理離職手續。未得到甲方許可擅自離職或拒絕履行甲方交接手續的,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根據本條解除勞動合同,無權要求甲方支付補償費。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情況並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3天);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或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等到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三十日以上,雙方可相互告知續簽意願,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

致,本合同可以續訂,並簽訂《勞動合同續訂書》,但甲方有要求續約或提高勞動條件要求續約的權力,乙方拒絕而導致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續簽合同的,甲方無補償義務。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也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三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本合同和國家法律、法規辦理。應當支付經濟賠償金的,按以下標準支付:

已履行合同年數′乙方過去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已履行合同年數不滿一年超6個月的按一年計算,未滿6個月的按半月工資補償。

乙方屬於月工資標準高於當地社平工資基數三倍以上的,有關經濟補償的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向甲方支付賠償金,甲方的損失包括並不限於甲方用於乙方的培訓費用、洩密損失和因乙方提前離職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向所屬公司工會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按現行《勞動爭議仲裁法》的規定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另約定以下內容:

1、雙方有未盡事項的,如甲方與工會所籤《集體合同》有規定的,從《集體合同》規定。

2、雙方對公司規章公示、對員工個人特殊申請或調整有異議的,以工會備案確認為準。

3、依據相關規定需要雙方進行協商的事宜,雙方可以由工會組織進行協商,並以談話記錄作為協商過程的有效說明

4、凡規定以書面通知方式送達乙方的相關資料,乙方應當簽收,拒絕簽收的以乙方填寫的住所的郵寄送達為有效通知。依據乙方所留地址無法郵寄送達的,以甲方的公告在工會備案為有效通知。

5、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乙方不再享有甲方的年終獎金或其它依公司發放的任何獎金或福利待遇。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有關約定與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規定相悖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與乙方工作相關的交乙方保管使用的所有甲方的檔案資料和因工作需要交乙方保管使用的甲方財產,乙方均應辦理領用手續,並妥善保管並正當使用。乙方因任何原因離職,均應如數向甲方交還所有甲方的檔案資料和財產,如因乙方保管或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滅失或檔案洩密,乙方應按甲方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下列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缺少之條數,具有同等效力,乙方承諾並保證已詳細閱讀並瞭解,並保證遵守。

1、《員工手冊》 《獎懲條例》《問責制》

2、《競業禁止/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議》、《保密協議》

3、其它經由辦公系統等合法途徑頒行的涉及員工管理的規定檔案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乙方親筆簽名後生效。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型別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型別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型別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2

發包方:_建築施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公司《關於工程專案勞務承包管理暫行規定》。甲方決定將_公司_工程專案部的勞務分包給乙方,為規範管理,明確職責,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勞務施工專案內容範圍如下:

該工程專案施工藍圖中所有磚、石砌築及抹灰分項工程;鋼筋製作、綁紮分項工程;模板製作、安裝分項工程;腳手架搭設作業。

二、本合同期限:

從__年_月起至__年_月止。

三、工程質量標準:

所有分項工程質量確保優良

四、勞務管理費的上繳及付款方式:

1、上繳標準:該工程專案勞務管理費為人民幣壹拾萬元整,由乙方上繳,如乙方能達到按該專案部與建設方所簽訂的合同中的質量、進度要求,則甲方按管理費的返回乙方作為獎勵。

付款方式:上繳勞務管理費按兩次付清,即主體完工前付50,裝修完工前付50。

五、乙方的職責

1、乙方提供相關的證件及資質,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協調處理施工過程中的勞務糾紛及工傷事故。

六、乙方的職責:

1、全面履行_公司與_建築施工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的專案施工合同。並承擔該合同條款中乙方應承擔的全部責任與義務。

2、確保所有分項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達到專案部與建設方簽訂的合同要求。如達不到則按管理費的50進行處罰。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協商,可另簽訂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經雙方簽字生效,至工程完工,雙方結清勞務管理費後失效。

甲方:乙方: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3

試用期勞動合同範本可分為試用期勞動合同單獨範本和試用期勞動合同和長期合同一體的範本,請選擇改正或參考使用。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種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年,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為: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______________。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個月內為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制度。並保證每週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第

(三)項規定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的;

5、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6、為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四、社會保障

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_____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1)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週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一)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按不低於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不低於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六)如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於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並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等按不低於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勞動保險公司或甲方分別計發。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動保險、醫療等待遇不變。

(七)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__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及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7、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

8、停工醫療期計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於《__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標準執行。勞動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以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確需按有關規定裁減人員的;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繳納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金的;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如乙方依據上款第2項至第6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七)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級醫務勞動鑑定委員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除試用期內或職工被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填發《職工勞動手冊》、轉移檔案等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待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按《__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屬試用期內或因乙方被作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導致勞動合同解除的,甲方不發給補償金。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4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

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 為標誌。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注: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

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 。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 )管理和專業技術類/( )工人類。

(三)為了保證企業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乙方應服從甲方臨時性或緊急性的工作安排。

(四)乙方工作地點: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注:1、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這是法定的標準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可依據法律規定安排乙方進行加班。 (注: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當支付其加班費。支付加班費具體標準是: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三)甲方依據法律規定安排休息、休假,依據法律規定給以乙方相應的假期待遇。

(注:在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日,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勞動者休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專案不屬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注: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注: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工資以法定貨幣支付。

(四)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 日支付上個月的工資。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採取相應措施,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注: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1)勞動合同期滿;(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3)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4)勞動者死亡的,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並簽訂變更協議或解除協議。

(二)乙方欲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並積極配合甲方完成工作交接工作,甲方在乙方完成交接的情況下為乙方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和結算工資。

(三)乙方合同期未滿而依照《勞動法》第三十一條、《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以下經濟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另行約定服務期;

如未另行約定服務期,服務期為培訓完結之日起至本合同期限屆滿日止,乙方應支付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不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

1)乙方有貪汙、盜竊、賭博、打架鬥毆、營私舞弊、不良行為等嚴重問題的;

2)乙方聚眾停工、怠工、鬧事,時間長達半天,經勸阻無效的;

3)乙方擅自離職3天的或連續曠工超過3天的或一年累計曠工超過6 天的;

4)其他因違反甲方規章制度造成重大損失和屢次違反勞動紀律、廠紀廠規經教育不改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如乙方憑藉虛假不實的個人身份、學歷、資歷、資格證書等資料獲得甲方聘用等;

6、乙方在合同期間因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送勞動教養等的;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注:1、經濟補償金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3、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依照應付經濟補償金的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九、通知和送達

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須承擔送達不能的責任。

2、雙方約定,甲方就規章制度及各項通知,只要在單位的公告欄內張貼公告,視為乙方已收到。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宣告:乙方簽約時已知悉本公司《規章制度》,並承諾嚴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

乙方(勞動者)姓 名: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或社會保障號碼:_____

緊急狀態聯絡人: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勞動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

2、無固定期限。本勞動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勞動合同自 ______月______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4、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自 ______月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個月。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承擔 工作任務(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雙方可另簽訂_______崗位協議)。工作地點 在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工作制度,每日工作時間周工作時間__________小時,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補休。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和支付時間:

1.乙方試用期標準為____________元/月。

2.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每月工資 。

3.甲方按有關政策每月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4.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______月的,非乙方原因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______月且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按____________元/月支付乙方生活費。

5.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哦支

付夜班補貼____________元。

6.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按國家政策規定或______月底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用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①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見了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操作規程。

2、乙方應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5、甲方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女職工特殊保護政策。

七、職業培訓:

1.甲方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

2.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3.甲方可與有關規定範圍內負有保密義務的乙方簽定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競業限制的範圍,期限,補償標準和違約責任。

八、勞動紀律

1、甲方應將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3、甲方可與有關規定範圍內負有保密義務的乙方簽定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競業限制的範圍,期限,補償標準和違約責任。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至五十條的規定。

2、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均可依法申請仲裁

2、本合同為約定事宜,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未經協商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4、乙方確定本合同首部註明的乙方家庭住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送達地址。如住址發生變化,乙方應及時書面告知甲方。

5、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絡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代表乙方接收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許可權。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均應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6

甲方:_______(用人單位)

乙方:_________(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年。

(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以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預計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工作任務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二、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______個月(或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止。有學徒期限的工種,學徒期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限的長短,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有關部門無規定的,由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的工作能力和實際水平確定。)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如無特殊情況,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下列第_________方式,平均每週工作_________小時:

1.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_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_________。

2.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_班運轉工作制。

3.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4.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一般每日不超過_________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_________小時,並按有關規定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等有薪假期。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排衛生制度及其標準,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付給乙方食品保健費,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六)乙方患職業病,工傷等按國家規定執行。

六、勞動報酬

(一)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二)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_________(月、周、日)_________元支付不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支付時間為_________。

(三)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

(四)非乙方過失造成的停工,在停工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基本生活費,其標準不低於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發放失業救濟金的月平均水平。

(五)履行合同期間,甲方視生產經營情況和乙方的工作實績,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六)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時間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基礎工資為_________元/月,其餘按乙方崗位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七)其他工資形式

1.加班工資,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2.從事午間(12時到14時)或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應付給乙方中班或夜班津貼,具體標準如下:_________。

3.乙方工資、獎金、浮動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和相應的福利津貼等,仍按甲方現行的規定按月發放。

4.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_________。

5.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_________工資支付。

6.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7.因生產經營發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條款變化,本款協商確定的各項勞動報酬標準需要調整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所在地規定的一定比例按月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具體繳納辦法及標準為:_________。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乙方退休養老金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甲方投保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領取。

(四)如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後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醫療保險規定和甲方的規定執行;

(六)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撫卹金、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計發。

(七)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

(八)乙方其他福利待遇,如公休假、婚喪假、節育假、產假、探親假,交通、取暖、住房、用水、洗理費、困難補助、分配住房,孕期、哺乳期、子女人託等按國家、省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乙方失業保險基金、退休養老保險基金按國家、省規定由甲乙雙方負擔。乙方負擔部分,由甲方代乙方上繳當地社會保險機構;

(十)乙方退休養老保險待遇、工齡及養老保險投保時間計算,按國家,省的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住房、汽車等),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十二)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八、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式,並向乙方公示。

(一)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式,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鑽研技術業務,不斷提高政治文化和技術業務水平,積極參加必要的社會活動,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乙方如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如毀損或遺失公司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

(四)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五)乙方觸犯國家法律被認定有罪或被勞教的,本合同即自行解除。

九、監督檢查

(一)對乙方進行管理教育,按崗位責任,檢查督促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二)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有關規定,決定對乙方勞動報酬的分配形式,並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十、政治待遇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

(二)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後,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於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為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為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按照國家、省的規定,有參加政治、技術(業務)學習(培訓)、參加工會、參軍、參與民主管理和擔任管理人員職務,評選和被評選先進職工等項權利。

十一、教育與培訓

(一)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二)向乙方宣傳國家、省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本單位的規章制度。

(三)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四)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技術業務素質;

(五)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為乙方提供本職工作所必需的職業技能培訓。

十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甲方轉產或調整生產任務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且不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的;

3.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4.由於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或由於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5.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6.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7.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三)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調動、調換訂立沒有一定期限勞動合同職工的工作;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洩漏甲方商業祕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7.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七)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式進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甲方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提供必要勞動條件和保險福利待遇的;

7.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離職學習的;

8.乙方出境定居的;

9.乙方要求辭職甲方同意的;

除上述第(_________)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乙方依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以下經濟損失:_________。

(九)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乙方又沒有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內的;

5.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探親假期間的;

6.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7.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8.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10.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十)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正在履行中,生產、工作確實不能離開的;

2.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後為甲方服務未滿_________年的;

3.屬於技術骨幹,擔任某項重點工程建設、改造任務或科研專案而任務未結束的;

4.其他情況:_________。

(十一)解除勞動合同,除因乙方違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單位管理章程的規定被開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外,甲方應按規定發給辭退補助費和支付路費。

(十二)解除勞動合同時,雙方應按規定辦理解除手續。甲方應按規定將解除合同的情況報告有關機關核准。

(十三)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1.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即為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可續訂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確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本合同即告終止。

3.合同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但必須辦理變更手續。

4.職工到達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十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五)解除或終止合同後,甲方應當在十日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履行合同期間,甲乙雙方若需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條款執行。

2.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以及雙方當事人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而終止勞動合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3.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4.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後,應即終止執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即辦理續訂手續的。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手續的,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勞動合同。

(十六)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終止。

(十七)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十三、經濟補償與賠償

(一)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二)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乙方月平均工資計發。

(四)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五)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七)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八)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十四、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2.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能培訓和其他內容的脫產培訓後,要為甲方服務_________年,若服務期未滿,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或辭職,要承擔經濟損失,並賠償甲方支付的培訓費,具體賠償的辦法,在約定事項中加以明確。

3.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_________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4.任何一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並付給對方賠償費_________元。

(三)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損失的範圍包括:____。

十五、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六、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絡。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_________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字為準。

(五)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單位主管機關或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報主管機關、勞動合同管理機關(本合同如經公證,則應交公證處留存一份)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七)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7

甲方: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撲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的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止(其中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為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合同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任務需要及乙方崗位意向,安排乙方擔任,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 工作條 件和勞動保護

1、工作時間按甲方相關考勤管理規定、制度執行,甲方根據單位有關規定及乙方實際情況安排工作時間。

2、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根據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 元人民幣每月。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可調整乙方工資。

3、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遵守甲方規定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3、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乙方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經濟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簽訂後,合同雙方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協議的,原合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 件出現時,聘用合同自行終止,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聘用合同。

3、經聘用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 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行為不端損害公司名譽的害公司名譽的。

5、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聘用合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七條 培訓及外派學習

經甲、乙雙協商同意,由甲方出資外聘師資培訓和派出學習的乙方,須為甲方服務1~3年,雙方可就培訓及外派學習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服務期限未滿的,應按照協議的約定承擔賠償責任或賠償甲方為乙方出資培訓、外派學習的費用。

第八條 商業祕密

1、乙方為掌握商業祕密的員工時,甲乙雙方終止合同或乙方解除合同前一個月內,乙方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工資標準隨崗位變動而調整。

2、掌握商業祕密的乙方離職後,同意在3個月內不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具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如果乙方未按此約定執行,甲方將追究其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3、乙方在合同期內及離職3個月內,不能向任何人洩露甲方的商業、技術祕密及甲方所擁有的一切資料。如有違反,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九條 違反和解除和聘用合的經濟補償

1、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與甲協商未達成協議的,應按不滿合同的期限,支付給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2、聘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與甲協商未達成協議的,應按不滿合同的期限,支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當月工資標準增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給乙方。

4、乙方因用人單位救災未按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

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十條 離職手續

乙方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的最後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檔案、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甲方指定人員。

第十一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時,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決定。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 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工資形式:

(一) 計時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 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元。

(三) 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四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元。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 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7.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8.單位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八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九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賠償金;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四十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九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簽定勞動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年(或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或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試用期滿合格的,甲方應定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權予以辭退。

第二條 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安排乙方擔任__________職務(或從事某工作),並有權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第三條 工作時間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工作制。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須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為____元。試用期滿後,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時間為合同期限的,也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第五條 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

1.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保險及其他社會保險。

2.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婚喪假、探親假及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待遇。

3.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女職工特殊保護方面的法規、政策,採取勞動保護措施,保護安全生產和乙方健康。甲方應根據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用品。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執行。

5.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或患職業病的,醫療期間的醫療費用、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因工死亡的,甲方能夠應依法支付死亡喪葬補助、乙方所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及生活困難補助費。

第六條 勞動紀律和獎懲辦法

1.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2.乙方對甲方生產經營有特殊貢獻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晉升或物質上的獎勵。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犯有其他錯誤的,甲方有權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與續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或患有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期間和醫療終結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其他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解除條件的情形。

5.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6.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或延期。

第八條 經濟補償與賠償

1.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4.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5.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7.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第九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本合同內容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沖突的,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總則

1.應乙方聘請,甲方同意從內地選派_________名勞務人員前往_____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勞務人員(以下簡稱勞務人員)在_____工作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3.勞務人員的年齡為_________至_________週歲,並具有_________畢業文化程度。

4.勞務人員須身體健康,須經內地縣級以上醫院_____(包括肺部_________光檢查)合格。女性人員臨赴港前應提交縣級以上醫院的未孕證明。

5.勞務人員須在技術專業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並經乙方考試或其他形式考核認可方可派出,考試或考核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與甲方勞務人員個人之間所簽訂的僱傭合約必須採用_____有關當局規定的標準合約《聘用外地僱員的僱傭合約》,該合約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工資和其他待遇

1.勞務人員與_____當地僱員實行同工同酬的原則。本協議僱傭的勞務人員底薪為:工種_____________;人數_________;每人月工資_________(港幣)元。

2.乙方對勞務人員工資每月結算一次。乙方須以自動轉賬方式將工資直接存入以勞務人員名義開立的銀行賬號內。

4.協議期內,若因企業臨時停產、息業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勞務人員暫時不能工作,乙方須照常支付該期間內的基本工資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協議,乙方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資作為代替通知金。

第三條?工作時間、休假及加班待遇

1.勞務人員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6天,超時工作,乙方須按_____現行勞工法例及當地同等人員標準付給勞務人員相應的報酬。

2.勞務人員享有_____法定的有薪節、假日。節假日加班與當地僱員享受同等待遇。

3.勞務人員服務滿一年,可磧凶釕天有薪年假。

第四條?勞保福利待遇

1.乙方負責為勞務人員提供適當的住宿,住宿條件須符合_____有關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共同核定。

2.勞務人員由於受僱及在僱傭期內遭遇意外而受傷、患上職業病或發生有關醫療事宜,乙方應負責一切必需的醫藥費及住院費,並支付補償。此條款自勞務人員抵港之日起生效。

3.勞務人員享有與當地人員同等的醫療服務和職業意外、人身意外及職業疾病醫療保障,由乙方按照_____現行法例負責購買_____及承擔所需費用。

4.如醫生證明勞務人員因生病或受傷不適宜再繼續受僱,乙方便應將勞務人員遣返並立即通知甲方,並承擔有關費用及傷遣費。

5.勞務人員在協議期內發生意外,乙方須按_____條例負責為勞務人員向_____公司索賠。如意外死亡,乙方須負擔將勞務人員遺體及個人物品運返其居住地的運輸費用。

7.勞務人員在_____工作的所有稅收,均由乙方負責申報,按_____現行稅法執行。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負責在內地初選所需各類勞務人員,安排時間由乙方面試考核;

(2)負責安排核定人員到縣級以上醫院檢查身體,辦理體格合格證明書;

(3)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出境的一切手續;

(4)教育勞務人員嚴格遵守_____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遵守協議和乙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2.乙方責任

(1)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許可等手續並承擔所需費用_________港幣,此費用自簽約時交付;

(2)乙方負責勞務人員體檢的費用;

(3)乙方負責勞務人員從內地居住地至_____及於合約終止或屆滿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4)負責協議期內對勞務人員在_____期間的管理;

(5)負責勞務人員滿一年後延期簽證費用,該項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駐_____簽證處當時的規定支付;

(6)負責在規定的4天內安排因停產、息業、破產、或其他原因被解僱的勞務人員返回內地。

第六條?勞務人員的責任和人員的更換

1.勞務人員的責任

(1)必須遵守_____現行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協議的條款;

(3)協議期內,不準私自變換工作另行求職或_____;

(4)不得與任何人發生借貸關係;

(5)協議期滿,必須按時回內地,不準以任何理由滯留不歸;

(6)遵守廠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不準_____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員更換,如發生下列情況,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可以遣返或更換人員:

(1)勞務人員申請與_____居民、永久性居民或遊客結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為,不宜繼續工作;

(3)不履行或破壞協議;

(4)懷孕;

(5)因病需長期治療,不能繼續工作。

3.屬以上(1)~(4)款的情況,如與乙方有關,路費及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如與乙方無關,路費由被遣返的勞務人員自負,屬第(5)款的情況,路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協議的生效、終止和延長

1.本協議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按雙方簽字之日起並經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有效期從勞務人員進入_____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2.協議到期如需續約,甲、乙雙方需提前兩個月協商續訂。勞務人員到期後須返回內地;續約後乙方所需人員,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作出安排。

3.協議生效後不準單方面終止。如單方違約,須支付對方為此而付出的費用並加付工人一個月工資。

4.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雙方可協商終止協議:

(1)_____新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_____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協議為非法或本協議規定的勞務人員不能繼續受僱;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等)使得協議無法執行。

第八條?_____

因執行本協議所引起的任何爭議,由簽約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仍不能解決,將提交_____,_____在被訴方所在地_____機構進行,_____為最終裁決,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_____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1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

出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_____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_____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_______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__________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_______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工資形式:_____

(一)計時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_______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______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四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______元。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 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_______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____年的;

6、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7、在甲方連續工作滿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______年齡不足______年的;

8、單位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__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八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九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______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賠償金;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______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四十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九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工商登記

註冊型別

勞動合同

履行地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址

現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社會(養老)保險號碼

就業登記證號碼

聯絡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條款,平均每週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至周工作,上午,下午。

每週周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

(七)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工資支付。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五)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住房、汽車等),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

f、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g、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

3、----------。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並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二、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絡。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字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名:乙方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甲乙雙方自願申請勞動合同鑑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鑑證機構蓋章:鑑證人簽名:

鑑證日期:

附件

勞動合同變更記錄

經雙方協商同意,對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法定代表人簽名:乙方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鑑證機構蓋章:鑑證人簽名:

鑑證日期: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13

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

授權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方(受聘人):

身份證號:

當前住址和電話:

甲方因工作需要欲聘用乙方為本單位員工,乙方也欲受聘於甲方。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國家和遵義市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並同意遵守本合同的全部條款。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型別為有期限合同。

2、本合同有限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實習期為 個月,實習期工資為 元/月。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需要,任 職位。

1、如因甲方業務發展需要,或乙方不能勝任工作崗位的,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及相應薪資待遇,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2、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3、乙方全職為甲方工作,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內將其全部的工作時間、技能、精力和注意力只投入於甲方分派的工作並以勤勉、可靠、忠誠及專業的態度從事分派的所有工作。

4、乙方工作地點服從甲方安排,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任一工作場所工作。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2、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的發生。

3、甲方在開放辦公區域、獨立辦公室、會議室等工作場所啟用監控裝置,乙方無異議。

四、勞動報酬

1、在乙方圓滿完成其工作、忠實履行本合同所有規定的情況下,甲方應按時付給乙方工資。乙方在實習期內、試用期內及轉正後的月工資雙方協商確定。

2、甲方於每月 日以現金或儲蓄卡轉賬等方式根據對乙方的考核結果向乙方支付上月工資及考核獎金,如遇節假日,相應調整。如甲方統一調整發薪時間,則相應按新規定執行。

3、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懲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但不可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4、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及公司規定的年休假、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按照公司的相關規定支付工資。

5、本合同被解除或終止之日起,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工資。

6、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收入,乙方的個人所得稅按國家法律規定由乙方個人支付,由甲方代扣、代繳。

五、勞動紀律

1、乙方願意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守則》中寫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的財物,維護甲方的利益。

2、乙方承諾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絕不將甲方的經營狀況和業務情況向第三方洩漏;不將業務檔案、業務憑證等資料複製或轉借給第三方。

3、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進行修訂。

4、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新規定及甲方新規章制度相牴觸,乙方同意服從國家新規定和甲方新規章制度。

5、甲方對模範遵守勞動紀律、規章制度或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乙方,可以進行獎懲和處罰。

六、合同的變更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3、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繼承權利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甲方變更名稱的,應變更合同的甲方名稱。

4、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如:甲方的經營情況、組織結構發生變化,人員結構、工作崗位需要調整等;乙方的工作變現,知識技能、身體狀況等與工作要求不適應等),甲方要求變更其相關內容的,應當將變更要求以書面形式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應該在15日內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變更。

七、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以下錄用條件中任何一項的:

a. 乙方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如離婚證明、教育學歷、個人簡歷、婚姻及生育狀況、體檢證明等)中有虛假的。

b.乙方出現任何影響工作的病症(精神病、傳染病等),不能保證正常工作的。

c. 乙方如有吸毒、鬥毆等各種劣跡的。

d. 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指定工作內容、工作指標、工作任務的。

e. 乙方未能達到甲方為乙方所提供崗位的崗位標準的。

f.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及崗位考核工作中所涉及的嚴重違紀項的。

g. 曾經受到過刑事處分或被勞動教養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本合同的,但甲方的規章制度與法律、法規、規章相牴觸的除外。

(3)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洩露甲方的商業機密的

(5)損害甲方企業形象和名譽的。

(6)對公司實施欺詐或任何其他不誠實行為,不管此等欺詐或不誠實行為是否給公司造成實際損失的。

(7)偷竊甲方或他人財物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或者遵義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的,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裁減人員,但應當提前30日向員工說明情況: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上述第七條3、4款解除合同,但可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並根據乙方的在崗狀態相應調整其勞動報酬。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國家和遵義市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6、乙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但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除外;

(2)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者未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的,不得依據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

(3)乙方受聘擔任管理職務,或正在執行專案時不得依據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特殊情況,可以與甲方協商,但乙方必須提前3個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乙方違反提前通知期要求與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提前解除通知期內可以不予辦理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無須賠付任何違約金:

(1)在試用期內的需提前3天通知;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合同的終止與續訂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合同即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的且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簽協議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5)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2、合同期限屆滿前,甲乙雙方應提前30天將終止或者續訂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訂手續;

3、甲方據本規定第八條第1款第(1)(2)(5)項規定終止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出具終止合同的書面證明,並辦理有關手續。

4、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本合同。

5、續訂合同不再約定試用期。

6、基於本協議存續期間,乙方享有的已經獲得的、歸屬的獎勵、激勵為乙方所有,乙方在協議終止時未獲得的、名義歸屬的獎勵、激勵等,乙方不再享有。

九、違約責任

1、因乙方存在合同規定第七條第2款第(2)(3)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應當向甲方賠償下列損失:

(1)新員工入職培訓費:新員工企業文化培訓費、新員工業務培訓費。

(2)業務培訓費:按實際發生的計算。

十、勞動爭議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甲方規章制度執行;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經雙方同意,塗改合同的,或未經授權、委託,代簽本合同的,本合同無效。

4、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日期:

乙方:

日期: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14

勞 動 合 同

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

姓        名                                   

編號:                                                                                   

武漢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說      明

1、本勞動合同為勞動合同通用樣本,提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參考使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根據需要協商增加相應條款。

2、本勞動合同經雙方簽訂後,用人單位可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

3、本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應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4、本勞動合同適用於全日制用工。

甲方基本情況

名  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  所聯絡部門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聯絡電話 

乙方基本情況

姓 名身份證號碼  

最高學歷技術等級  

聯絡電話家庭住址  

工  作  簡  歷  

甲方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政策法規,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約定試用期為     個月。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該工作任務為: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招用乙方在                      (地點)                

(崗位)工作,工作內容為: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除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三) 甲方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依法安排乙方休假。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甲方遵循按勞動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約定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

分配辦法是:                                              

2、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援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援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在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援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3、甲方每月至少1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   日為發薪日。

4、乙方在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或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孕期檢查、產假、哺乳期內哺乳時間、計劃生育手術假、男方護理假等期間,甲方應視同乙方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雙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2、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3、甲方招用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執行特種作業有關規定。

4、甲方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年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按國家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5、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

6、乙方有權對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和危害生命安全、身體健康的行為拒絕執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採取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一)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將理由通知工會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甲方要求乙方不能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乙方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並將理由通知工會後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上述第3條情形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的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5、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應當提前3日通知甲方。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二) 勞動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盒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乙方,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續訂、變更勞動合同

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經協商變更原合同     條,內容為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合 同 鑑 證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15

勞動合同最新的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快遞網路在________市唯一授權的________快遞網路經營權的經營商,主要經營國內國際快件的快件速遞業務,因業務發展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以僱用形式聘請乙方為甲方單位員工,並根據有關規定,就雙方的僱用勞務關係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甲乙雙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權利:

⑴ 合同期內,甲方即為乙方的工作內容管理者,有權對乙方在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內的工作行為進行監督管理,並對乙方因違反甲方公司所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同時,甲方有權按照甲方制定的獎懲制度對乙方違反制度的行為進行行政罰款。

⑵ 合同期內,甲方有權根據業務經營需要以及乙方身體健康情況,臨時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並根據崗位性質而變更乙方薪水。

⑶ 甲方對乙方在工作時間以外時發生的各種行為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與經濟後果不負責承擔責任。

⑷ 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甲方公司制定的各項制度,在甲方提出警告後仍不終止的,甲方有權取消僱用關係,如因乙方的行為造成甲方公司的經濟或法律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其責任。

⑸ 甲方對甲方公司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擁有最終的解釋與隨時變更的權利。

2. 甲方義務:

⑴ 甲方對乙方的工作行為負有監督指導義務,並應對乙方定期進行各類崗位培訓以及生產完全培訓。

⑵ 甲方應依法制定單位各類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同時,對各類制度負有闡釋義務。

⑶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需要,提供相應的車輛,電腦,把槍,工作服等崗位工具,同時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⑷ 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薪水標準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永康市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⑸ 合同期內,甲方應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以及績效考核情況,給予乙方提高薪水待遇的機會,同時,應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以及績效考核情況,給予乙方各類崗位競爭的機會。

⑹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製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各類職業危害,同時,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⑺ 僱用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立乙方的工資結算形式。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權利:

⑴ 試用期滿後,乙方依法享有平等就業的權利,甲方不得因為乙方的性別,年齡,身體健全程度,智力,以及工作能力的程度而歧視乙方。

⑵ 乙方享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甲方不得無故拖欠或剋扣乙方每月的工資。

⑶ 乙方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權利。

(注:業務員以及內部操作崗位根據崗位性質,不實行帶薪休息。)

⑷ 乙方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提請勞動爭議處理,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同時,有權拒絕甲方強令冒險作業的權利。

2. 乙方義務

⑴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郵政監管部門、以及甲方公司制定的各類考勤,內務,勞動紀律,績效考核,獎懲辦法等各項管理制度,同時自覺接受甲方公司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

⑵ 乙方應積極完成各類業務指標,不得無故推諉,延遲甲方管理人員交代的各類勞動任務,自覺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工作排程,同時,自覺接受甲方單位舉辦的各類技能,安全培訓,努力提供自身的業務素質和安全意識。

⑶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最大限度的發展甲方公司的快件業務,擴大申通快遞網路在永康轄區內的知名度。

⑷ 乙方工種若從事對外業務經營崗位的,應及時每日到甲方財務處繳清各類應繳款項,不得無故拖欠,挪用,私藏各類公款。同時,各種業務支出,應憑正規有效票據報銷,不得虛假上報。

⑸ 乙方應積極維護甲方公司的財物,及時對甲方提供的各類崗位工具如汽車,電腦,把槍等進行維護,不得無故損毀,藏匿,如有發現,按原價賠償,情節嚴重的,按偷盜交予公安機關處理,

⑹ 合同期內,乙方提出要辭工解除合同的,須在30日內向主管領導提出書面申請,30日後到人事部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⑺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該嚴格執行公司的商業保密制度,不得對外洩漏甲方的商業企劃、客戶資料、內部價格等資訊,如有違反,甲方有權予以辭退並追究其責任。

⑻ 為保障甲方的市場商業權利,乙方在合同期滿不再續簽後,在 市轄區三個月內不得從事其它快遞物流公司的各類工作。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⑼ 乙方在工作期間,不得專職或者兼職的從事其它職業。

⑽ 僱用合同期滿後,乙方如不準備續簽,需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告知甲方。

三: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從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⑴。乙方同意根據甲方業務經營(工作)需要,在 快遞有限公司 部門從事 崗位,同時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⑵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根據經營活動需要,對本單位員工實行以下崗位休息制度:

⑴ 客服,內勤,文員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9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54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⑵ 操作部、業務部、駕駛員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⑶ 國家法定節假日實行帶薪休假制度。

⑷ 在工作時間內,乙方有事請假,甲方不發當日工資。

六:勞動報酬

⑴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月工資為_________元每月,如在試用期間,乙方提出辭職的或者被甲方辭退的,按試用期工資折日計算。

⑵ 試用期滿後,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元,從事對外業務經營崗位的各類業務提成則按各部門績效考核辦法計算。

⑶ 發薪日為每月 日,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

⑷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工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七:社會保險

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⑵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⑶ 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崗位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相應的保險。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⑴ 合同期內,乙方提出辭職的,需在30內以書面形式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甲方以為乙方的違反公司各類管理制度或者其他原因而辭退乙方,應出具公司有效行政檔案並予以公示。

⑵ 乙方因因犯罪而被刑,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⑶ 乙方因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的,營私舞弊的,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⑷ 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⑸ 在試用期內,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⑹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⑺ 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⑻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出的辭工申請後,一個月內及時辦理稽核,相關工作交接手續,在30日後辦理交接手續時及時付清乙方工資以及其它經濟補償。

九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應本著互諒的原則溝通協商處理,協商未果,可向 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出書面申請。如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 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當事人一方不服在收到仲裁裁決書15日之後既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可以申請 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十 其它事項

⑴ 本合同適用於甲方外派用工。

⑵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在簽訂之後如有新的條款需變更或者補充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該合同的補充條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16

甲方: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本協議於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年___月___日起,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1、專案名稱:(公司指定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地點:(公司指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內容:負責工程合同的實施,是專案經營、施工和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專案工期、質量、安全、進度、成本、機械、材料、分包、文明施工和貫標等負有直接責任。同時接受甲方對工作成果的考核處理。

三、雙方工作職責

(一)甲方職責:

1、甲方為工程中標承包單位,協助乙方全面改選承包合同,辦理一切有關工程承建的業務事宜,並協助乙方協調同業主、設計及其他管理部門的工作關係。

2、負責解決工程專案施工所需人、財、物的調配、供應。保證工程所需資金,及時支付工程費用,幫助乙方及時解決施工中所遇到的疑難問題,監督有關部門做好對工程各項服務工作,使之全面實施工程合同中對業主的各項承諾,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3、幫助乙方建立工程成本臺賬,工程專案的成本核算。負責專案部費用開支,工程總分包結算,工程款項等往來業務。

4、對乙方經營管理該專案過程中的施工質量、工程標準、工程進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人事安排、勞務使用、經濟分配等進行協調、監督、檢查、處罰。

5、嚴格改選經營承包合同,兌現承包獎罰。

6、甲方於每月____日支付上月工資(工資週期為每月____日-____日)。

(二)乙方職責:

1、專案全過程

從開工準備到竣工驗收、結算完成和工程保修,負責專案全過程的實施,負責工程專案正式開工前的一切施工準備工作。按計劃組織實施專案的工程建設,對專案的工程建設進行全面管理、過程監督,保證優質、_____完成建設任務。

2、協調對外關係

代表甲方全面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協調同業主、設計單位、及其他管理部門的工作關係,代行甲方做好工程總包管理工作及各分包單位的協調管理工作,履行工程總包合同條款。做好工程部對外的聯絡、交往,負責協調工程建設相關各方的業務關係。

3、現場指揮管理

1)負責並主持專案部全面工作,健全專案部的現場指揮、經營管理等各種規章制度。指導和督促專案部管理人員及各班組人員做好本職工作。

2)組織專案的施工例會、碰頭會,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處理和解決設計、施工、質量、驗收等環節出現的技術難題,從技術上提出降低工程造價和成本費用的措施,降低建設成本。負責處理現場突發的有關重大問題。

3)組織編制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計劃和組織實施,並向上級部門報告計劃的實施情況,組織編制年度工作總結;參加對重大質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事故整改方案。

4)負責辦理工程施工中的一切工程技術資料簽證手續,填報各類報表資料。

5)參加圖紙會審、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重大施工方案的討論和審定,審定設計方案、設計圖紙和設計檔案,主持技術會議,審定主要材料及裝置的選型,稽核重大設計和工程施工合同,對專案設計方案和工程建設的重大技術問題進行稽核把關。

6)對工程進行跟蹤檢查,及時瞭解、發現、處理問題,督促、指導做好工程管理、技術管理及工程技術資料的收集、歸檔工作。負責對部門內各項工作的佈置、檢查和落實,檢查和考核本部門員工的工作,客觀評價其表現,並對員工的教育、培訓提出獎懲、使用建議。

7)組織對重要分項工程、隱蔽工程、結構試驗的驗收並進行稽核,參加對重大施工技術問題的攻關和解決;組織審查竣工資料,參加工程初驗,組織竣工驗收,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損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5000元以內全額承擔,5000元以上部分承擔50%(但其總額不超過30000元)。

4、採購簽約及人事權認真簽訂各項分包合同及責任合同,如採購、分包、租賃等,組織與承包商、供應商進行合同洽談等工作。調配本工程現場人力、物力、財力、施工隊和優先使用公司其他工程範疇的資源,對工程現場有物資租賃、成本控制、計酬分配等權利。

5、安全責任

1)明確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與施工隊訂立相關約定,有必要時簽訂協議。

2)負責主持現場安全施工工作,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負責領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工作,主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裝置的驗收。發現裝置、設施的不正常情況應及時採取措施。對專案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3)對現場任何安全事故,承擔甲方全部責任的5%。

6、嚴格執行上級有關規章制度,接受甲方有關部門的工作檢查、監督。

四、勞動報酬

1、乙方代表甲方對施工現場進行指揮控制,全面管理專案部各項工作,根據乙方的工作性質實行月薪制,乙方的月薪定為稅後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薪資包含通訊費、交通費、社保、加班工資,其個人所得稅由公司繳納。

2、乙方其他與工作相關的工作費用,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實報實銷。

3、甲方視乙方工作完成情況,可在勞動報酬以外給予工程利潤酌情獎勵。

五、_____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_____的法律、法規,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投訴。

4、甲方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滿足乙方工作和生活的需要。

5、甲方原則上實行8小時工作制,每月休息兩天,但可根據工程施工的特點,視具體情況調整,休假不得影響工程順利進行。

六、勞動紀律

1、甲方將公司制訂的有關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_____。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有違法、_____行為、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給予其相應的處罰;情節嚴重,甲方有權單獨解除勞動合同,如有違法行為將移交司法機關。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規定,嚴格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辦理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手續。

2、本合同依法訂立後,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甲方總部設定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工作地點由甲方指定。

3、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本著友好的原則進行協商解決。

2、協商解決不成的可直接向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生效後必須嚴格遵守.

2、如甲方違約的承擔2萬元違約金給乙方,如乙方違約的,扣除保證金2萬元作違約金給甲方。如乙方中途停工、合同反悔、中途無故聯絡不上的,甲方將視為乙方違約並放棄前期所做工程的一切費用及保證金2萬元作為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尚欠工人工資及材料款的由乙方自己支付並自行承擔一切損失及費用。

甲方:(簽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1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

籤 約 須 知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資訊全面、真實、有效。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3、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________________(一)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4、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5、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6、如需諮詢,請撥打或向勞動保障部門諮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

(一)固定期限:________________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________________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時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

第三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或安排從事臨時性工作。調整乙方工作崗位須應當簽訂變更協議,崗位調整後,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四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________________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________________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六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並且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和工資支付制度。甲方制定或調整工資分配製度和工資支付制度,應與企業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向全體勞動者公佈,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第九條 乙方的工資水平,由甲方遵循同工同酬原則,按照法律法規、國家巨集觀調控政策和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崗位、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

第十條 經雙方協商,甲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________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依據甲方經濟效益和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和工資支付制度確定。具體辦法和標準是 。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試用期的,乙方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________元或執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甲方於每月 ________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留存備查,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國家和省規定應由甲方支付的艱苦崗位津貼、中夜班補貼等津貼、補貼,由甲方在約定的工資標準以外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四條 本合同簽訂後,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變動狀況,參照政府釋出的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以及地區、行業人工成本和工資水平、物價增長等因素,甲方、代表乙方的工會或職工代表均可提出對本單位工資水平進行調整的方案和意見。經甲方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達成一致,公示或告知勞動者後,可對乙方工資標準和工資水平進行調整。

乙方工作崗位變更的,甲方可按工資分配製度規定對乙方工資標準進行相應調整。

第十五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確定對乙方工資標準或勞動定額、計件單價進行調整的,應及時將調整後的標準和數額載入本合同附表,甲方簽章、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六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不能提供工作崗位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生活費。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二十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二十一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條 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覆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黨團等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九、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

1、崗位協議書

2、培訓協議書

3、保密協議書

4、......

第三十四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1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有效期屆滿即行終止。因甲方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經雙方協商,約定乙方在合同期內從事工作。甲方可以根據生產工作需要,變換乙方的工作內容,如雙方就工作變換達不成一致意見,則本合同自然解除。

乙方在甲方的從事上述工作。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平均每週工作時間40小時。需要加班加點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為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

2.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違反計劃生育的除外)等帶薪假期。

第四條 勞動報酬

遵守按勞取酬的原則,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月收入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實行計件工資。

如乙方的職務、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可相應調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依法繳納。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交納養老和醫療保險金,乙方應繳納的養老和醫療保險金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按月代為扣繳。或:

應乙方的要求,乙方的檔案可以不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轉移;並同意將為乙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按標準支付乙方,由乙方負責在其檔案所在地絨納,此後的一切結果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乙方患職業病或工傷,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乙方守則,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式。乙方如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3.乙方如毀損或遺失甲方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

下列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同時生效:

1.上下班制度;

2.安全生產製度;

3.質量管理制度;

4.甲方保密制度;

上述規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八條 合同解除

8.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甲方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6條第1款第1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8.3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6條第1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8.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9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6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0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1條第1款規定

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4條第1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4條第4項、第5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6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該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九條 培訓及服務期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業培訓,所需培訓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承諾在甲方工作年限不短於____________年。

乙方違反本條第2款的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相當於第2款所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第十條 保密與競業限制

乙方對其在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負有保密義務。

乙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兩年內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甲方在本條第2款約定的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向乙方給付經濟補償金。每月的經濟補償金為______元。

乙方違反本條第2款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離職手續

11.1乙方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的最後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檔案、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甲方指定人員。

11.2乙方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還須按甲方規定填寫辦理《離職會簽單》。

11.3甲方在乙方辦完上述手續後為乙方出具離職證明,對乙方的工作表現作出符合實際的評價,並辦理檔案及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1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時為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1.乙方未按甲方規定辦妥離職手續的;

2.乙方未按時領取和簽收離職通知和離職證明的;

3.乙方不配合,致使甲方無法將有關離職資料送達乙方的。

第十二條 通知送達

根據本合同要求所傳送的通知或者其他通訊往來應用中文書寫並且由專人;或以郵資預付掛號信函送達,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

所有的通知及其他通訊往來在下列首先發生的日期應被視為已正式送達:

1.如專人專送,則為收到之日;

2.如採取郵寄,則為寄出之日後5天,以郵寄憑證為準;

3.如由快遞傳送,即為快遞寄出憑證後的3天;

雙方確認:如送達地點需要變更的,一方將於變更後的次日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上述確認的地點所送達的文書,不論是否收到,均視為送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雙方協商;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為辦理社會保險使用,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簽約雙方已讀懂並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 本合同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設計草擬的示範文字。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19

甲方:__________(通常為用工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_____(姓名)為_____(工程名稱)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錄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工作名稱)。

第二條 勞動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時止。其中試用期限為_____個月,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一、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二、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三、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培訓工作並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動作業衛生條件。

四、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

第四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一、享受_______________待遇。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五條 工資待遇(要寫明確具體)

第六條 工作時間(每週不超過_____小時)

第七條 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報鑑證機關存留_____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簽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