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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有試用期)(通用15篇)

欄目: 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64W

勞動合同(有試用期)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有試用期)(通用15篇)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成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的正式人員,就聘用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共謀發展的原則,友好協商共同訂立本協議。

2.乙方須為具備法定年齡,年滿18週歲系法律允許從事銷售工作的合法公民,如境外人員必須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3.乙方須提供準確的個人資料,如實認真填寫甲方的會員申請表,並辦理甲方相關手續,經甲方核實無誤後方可成為甲方業務人員,取得會員卡一張,並獲得銷售獎勵編碼。

4.乙方須詳細閱讀本協議並瞭解甲方的一切相關規定,對甲方的經營理念須有較高的認知度及忠誠度,並自願維護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

5.甲方按乙方銷售業績的大小給予不同的獎勵,詳見《會員市場消費計劃書》,並按其規定發放獎金,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費用。

6.如乙方直接開拓甲方區域管理中心或服務站,甲方均給予乙方一次性獎勵,按各聯盟店在公司首次進貨pv值給予______________的獎勵,個人所得稅由乙方自行負責。

7.為便於乙方拓展市場,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證件及公司宣傳資料、公司系列化產品的詳細說明書,並配合乙方作好銷售服務工作。

8.乙方可享用甲方提供的各種促銷方案、促銷品、招商政策及各項獎勵政策,並接受甲方專業化市場培訓,營銷心態、技巧、理念等課程培訓。

9.乙方有責任為甲方收集並分析當地的市場資訊,並及時準確的提供給甲方。

10.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勞動部門及法律的相關規定,不能作違法亂紀的行為,並嚴格執行甲方的市場保護政策,嚴禁惡意降價、抬價、擾亂市場,否則甲方將取消乙方資格。

11.如乙方個人資料有任何更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由此而造成的乙方業績收入減少或未能取到獎金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12.如因不可抗拒力、不可預測因素造成公司不能正常運作時,甲方當盡力補救,但不承擔任何責任。

13.以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而定。

14.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後可續簽。

15.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乙方及當地聯盟店各執一份,自簽字後生效,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簽章/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有試用期) 篇2

甲方:(簡稱甲方)

乙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廣東省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訂立此協議,作為勞動合同(合同編號:)的補充條款以其共同遵守,並確認為解決雙方爭議時的依據:

一、協議前提:

1.乙方願意成為甲方員工,將其智慧貢獻給甲方事業,受僱於甲方不違反其任何約定或法定義務,並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訂立本合同。

2.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規章制度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3.乙方知曉其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規章制度、錄用條件、崗位要求以及其他相關的情況。

4.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與應聘有關的材料資訊的真實性、合法性,並保證其執照、證件或資格在受僱期間的維持。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甲方因工作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權對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進行適當調整,乙方應當服從。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臨時(期限不超過3個月)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雙方無需重新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2.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等各方面的能力和表現,經考核乙方不勝任原工作崗位的,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否則,甲方可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甲方規章制度依法視乙方為曠工,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調整工作崗位後,工資待遇亦根據崗位實際作相應調整。

三、工作時間

雙方約定實行計時工作制的,如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的,甲方將安排乙方補休或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費用;乙方自行加班的,根據甲方管理制度和具體工作安排,乙方屬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甲方不再作加班處理。

四、教育培訓:

甲方有為乙方提供學習條件的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提供的各項培訓,以提升自身素養與職業技能/乙方自願參加甲方提供的培訓,正常工作時間外安排的培訓不計入加班時間。

五、規章制度:

1.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合理規章制度(見《員工手冊》);遵守職業道德;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範;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2.乙方應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如有違反,甲方有權依據本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對乙方作出相應處罰(包括罰款、警告、記小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要求賠償。

4.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含試用期解除)或終止後三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及甲方規定和合同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5.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或公司規定履行交接義務的,或者拒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不辭而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工資、補償中予以扣除,工資、補償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6.乙方正常離職的,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離職手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時為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未按甲方規定辦妥離職手續;

(2)拒不辦理離職手續的;

(3)因無法聯絡致使甲方無法將有關離職資料送達乙方的。

六、送達條款:

1.甲乙雙方向對方送達的任何檔案,對方均應配合簽收,否則傳送方以可確認收悉的方式,郵寄至勞動合同首部載明的甲方地址、乙方現住址或戶籍地址,郵件一旦發出,即視為送達。

2.乙方被證實確實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應在處分通知上簽名確認,拒絕承認犯錯的,可由人事部門主管會同其上級、同事證明人簽字,處分仍然生效,處分通知並將在甲方公告欄公告,乙方認可上述方式的法律約束力。

以上內容為勞動合同補充內容,是勞動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有試用期) 篇3

編     號:

勞動保障熱線電話:12333

使用說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經濟型別: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誌為                                                         。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部門為                                   ,

崗位(管理技術崗位或生產操作崗位)為                         ,

職務(或工種)為                                             。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四)甲方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單位工作的,應協商一致並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計時工資: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                     執行,初始工資額為   元/月或   元/時;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

(1)計件單價               ;

(2)勞動定額               (確定的勞動定額原則上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勞動時間內能夠完成);

3.其他形式(如實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週期支付工資):       

4.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狀況、物價水平和政府頒佈的工資增長指導線等情況,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經甲乙雙方協商或者以集體協商的形式,依法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績效薪酬或獎金的計發辦法為:                 

(三)乙方的津貼、補貼的發放標準和辦法為:               

(四)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每月   日發放   (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按《勞動法》、《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補休的除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按國家、省和本地區的有關規定,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納應由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並按規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應由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應將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和扣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數額為         元/月(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照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七、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四)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照第(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其中按第(7)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規定程式後,可以裁減人員,並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項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終止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八條第(一)項第5點情形之一,合同期滿的,甲方應當續延乙方合同期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三)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手續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九、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作如下約定: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並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雙方作如下約定: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甲方可與其約定競業限制,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競業限制的人員僅限於甲方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後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檔案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

2.                                                     。

3.                                                     。

4.                                                     。

5.                                                     。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有試用期) 篇4

勞動合同(簡易版)

合同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手機:

緊急聯絡人聯絡方式: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及相關規定,本著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未通過甲方進行的試用期考核的,視為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

二、崗位、地點與薪酬待遇

1.崗位:        ;工作地點:       。

2.薪酬標準:每月人民幣    元;其他福利待遇根據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3.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

4.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按國家規定執行。

5.勞動紀律;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予以處分,直至解除合同。

三、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1.乙方要求甲方無需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由甲方按月支付社會保險與住房公積金費用¥    元,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方面的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任何原因發生補繳事宜,則乙方應將甲方支付的社會保險費用返還給甲方。

2.如甲方為乙方出資購買了保險(包括但不限於意外傷害保險、醫療保險等),則一旦發生應由甲方承擔責任的事宜,保險賠付金額應計算在甲方的賠償金額之中。

四、特別約定

本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繼續在甲方工作而甲方無異議,則視為本合同自動延期一年並可多次續延,但甲方已向乙方發出終止(解除)合同通知或終止(解除)合同證明書,或者確已不再上班時除外。

五、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勞動合同(有試用期) 篇5

勞動合同書

甲方(公司):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碼:                                             

戶籍住址:                                                   

現住址:                                                   

聯絡電話:                                               

QQ號碼:                                           

微訊號碼:                                           

電子郵箱:                                           

(甲方有關書面檔案、通知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時,乙方確認上述、地址、電話、電子郵箱、QQ等皆為有效的可以接收甲方檔案、通知的途徑,甲方檔案採取上述任一方式送達時,均視為乙方已收到相關檔案及通知)。

身份證正面

身份證反面

甲、乙雙方建立勞動關係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在甲方已向乙方如實告知涉及勞動合同的有關情況基礎上,雙方本著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雙方承諾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款項。

第1條 合同的前提條件

1.1甲、乙為本合同的當事人。

1.2甲方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的合同用工主體,具有用工資格。

1.3乙方向甲方保證,在本勞動合同簽訂之時,與任何第三方不存在勞動關係或者僱傭關係,亦非在有關竟業限制期限內,且乙方保證與原用人單位之間沒有任何足以影響本合同生效和履行的事宜。

1.4乙方保證受聘於甲方後,從事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均不會侵犯此前曾受聘單位的商業祕密及其他合法權益。如有違反,乙方將自行承擔相應的的法律責任。

第2條合同期限

2.1甲、乙雙方就合同期限選擇一下   類勞動合同。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履行,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合同: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履行,至                       工作完成時止,並以               為該工作任務完成並終止合同的標準。

2.2本合同試用期結束前,乙方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有義務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有關轉正事宜;乙方試用期內不符合有關錄用條件的或具有本合同10.2.5條規定的情形時,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2.3本合同期滿,且不具有法定續簽情形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2.4如本合同簽訂的起始日期與實際用工之日不一致,則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自實際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合同期與試用期亦自實際用工之日起算。

第3條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3.1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從事     

工作。乙方應履行本崗位的工作職責(見附件),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資。

3.2乙方的工作地點在       。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可根據本公司生產、經營或工作上的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能力、業績,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工作地點等,乙方對調整的結果不存在異議)

3.3甲方根據經營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及身體狀況等因素,可依法合理本更本條中規定的乙方工資部門、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第4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4.1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制定或變更。每天的勞動時間不包括午餐及休息時間。

4.2甲方可根據部分崗位特徵、業務狀況,經勞動行政部分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所在崗位經勞動行政部分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則本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自動變更為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4.3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將依法支付超時工作的勞動報酬。或給予調休

加班需根據相關規定辦理加班申請手續。

4.4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申請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後,加班報酬按照相關法律執行。

4.5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或婚假、喪假等假期。

第5條勞動報酬

5.1乙方正常出勤並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後有權獲得勞動報酬。

甲方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乙方工資收入=崗位工資+獎金+津貼。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實際技術業務水平,確定乙方的月崗位工資收入標準為     元;乙方獎金與其工作數量、工作質量、服務水平、出勤率等實績掛鉤;津貼按國家和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其中,試用期月工資為人民幣     元。

5.2甲方發薪期為當月     日至     日。甲方有合理理解遲延支付勞動報酬的,不屬於拖欠乙方工資。工資支付方式按照甲方規定執行。

5.3本條第一款所列乙方收入為稅前收入,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5.4甲方有權根據自身經營狀況、經濟效益及乙方的業務能力、績效情況、崗位、地點變化等對乙方的勞動報酬進行合理調整,包括提高或降低,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決定。

5.5獎金、津貼根據甲方內部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制定、修改、完善或廢止獎金、津貼制度。

第6條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6.1甲方應按照國家和湖北省(區/市)有關規定,按比例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乙方也應當按照比例繳納其應承擔的部分,並由甲方在工資內代為扣除。乙方保證其將及時向甲方遞交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如因乙方遲延提交而造成的任何後果,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6.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待遇按照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執行。

6.3乙方因工負傷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等待遇按照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執行。

6.4甲方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結合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向乙方支付或調整其他補貼及福利費用。具體標準由甲方制定。

6.5培訓員工、鼓勵個人發展是甲方的政策之一,甲方會有計劃地為乙方提供職業培訓。除各種內部培訓活動外,甲方也鼓勵乙方自己參加一些外部的培訓活動或課程。

如甲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則雙方約定服務期至少為     個月。在服務期內,如乙方提出辭職或因過失被甲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服務期違約金=(應服務月數-已服務月數)/應服務月數*培訓費總額

如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培訓協議的,該協議為本合同附件。存在衝突之處以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為準。

6.6甲方可根據自身經營狀況、經營績效等相應調整乙方的各項福利待遇。

第7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防治

7.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環境,確保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傷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7.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7.3甲方將按照國家及當地政府的相關規定,積極採取職業病防治措施,確保乙方的人身安全不受傷害。

第8條勞動紀律

8.1甲方有權在不與法律法律相牴觸的情況下,遵循民主原則,制定員工手冊及其他各項規章制度。甲方依據前述制度對乙方進行勞動紀律的日常管理。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度的前述制度,否則甲方可根據單位規章支付,給予相應的處分。

8.2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將及時予以公示。甲方要求乙方認真閱讀相關內容,以保證及時瞭解掌握甲方的各項資訊。如乙方因不在公司而無法閱覽,甲方要求乙方在返回公司出勤後的一週之內及時進行閱覽。如出現因乙方未能及時閱覽上述資訊而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8.3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甲方可以對其員工手冊及其他各項規章制度進行修訂,或者制定新的規章制度。如果原規章制度與甲方制定的新的制度不一致,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新的規章制度執行。

8.4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財物,乙方因任何原因離職時,均需歸還甲方財物,包括但不限於電腦、軟體、光碟、技術文件等。如乙方疏忽丟失或蓄意損壞,應予以賠償。

8.5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資訊、資料、證明等均屬真實、有效,並承擔相應責任。

8.6乙方因尚未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而致甲方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第9條保密及智慧財產權歸屬

9.1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在履行工作職責時必然會接觸到甲方的商業祕密及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前述事項均屬於甲方的財產和權利,乙方負有當然的保密義務。

9.2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任何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非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職責和義務,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員工)洩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

9.3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祕密資訊的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

9.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務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和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完成的發明創造、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著作權等,其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歸屬於甲方(應屬於乙方的身份性權利除外)。

9.5乙方保證,正常使用並妥善保管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祕密資訊,不得利用前述資訊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出來履行職務外,乙方承諾其在職期間後,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以洩露、告知、公示、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祕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保密信心實際上已經公開。乙方在受聘期間,不得同時受聘於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與甲方搞同業競爭,不得私自帶學生,必須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如言行與之違背,按照違規、違約處理。

9.6甲、乙雙方;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後,乙方必須將所有機密資訊和資料及其影印件返還給甲方,並向甲方保證本人不再有任何使用該資料或者資訊的權利,並申明已將該資料和資訊的所有原件及影印件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發現乙方未及時歸還前述資料,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9.7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非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職責和義務而以直接或間接。口頭或書面等形式提供給第三方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洩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10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10.1勞動合同的變更

10.1.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10.1.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同。

10.1.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變更。

10.1.4甲方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或職務所做的調整,如果雙方未簽訂書面變更合同或協議,且乙方自到崗後一個月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乙方同意該調整。

10.2勞動合同的解除

10.2.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0.2.2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辭職書呈交主管或人事部分,雙方協商確定乙方最後工作日期。乙方在是試用期內辭職的,須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

10.2.3甲方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0.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0.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雙方依法辦理退工手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虛假資料的:

6)乙方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致本合同無效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0.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以及本合同10.2.4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0.5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如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10.6在最後工作日前,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的要求配合所在部門及其部門辦理完所有的工作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於:

1)歸還所有代表工作員工的證明檔案,如工作制、介紹信函、員工資訊卡等;

2)歸還所有公司檔案、資料、記錄、裝置、工具、文具、通訊裝置等;

3)歸還更衣箱、工具箱以及員工的所有公司的鑰匙;

4)向繼任者或公司指派的其他同事交代清楚所有的工作;

5)與財務部門結算所有應付款項、應收款項;

6)

7)其他根據公司規定必須移交的物品。

辦理工作交接的程式根據甲方的要求進行,工作交接完畢,由甲方在工作交接清單上簽字確認。乙方不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第11條違約及賠償責任

、  11.1在本合同期限內,如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培訓、或者約定竟業限制的,依照雙方約定辦理。乙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乙方應當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損失。

11.2甲乙雙方任何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1.3乙方侵佔甲方財產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返還相應財務,並賠償甲方損失。沒有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獲得甲方利息的,乙方應將所獲得不當得利返還甲方。

第12條其他事項

12.1本合同如與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不一致,應以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為準。如果相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變更,應以新的有效的法律、法規、規章為準。

12.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尊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的,雙方應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12.3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不服勞動仲裁,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4釋義

本合同中所稱“法律”、“法規”、“規章”,如未做特殊說明,係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甲方所在地的法律、法規、規章。

本合同中所稱第三方,如未做特殊說明,係指除甲方、乙方之外的第三方。

12.5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確認:

1、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在3日內及時告知甲方。如乙方以上變更事宜,沒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以此信賴送達法律文書,將視為已經送達。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詳細閱看,對合同內容予以全面理解,並已知曉甲方的各類規章制度。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說明書》等,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其他附件一起,與勞動合同同等有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型別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1、                                       

2、                                       

3、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有試用期) 篇6

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____縣(市、區)____鄉____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勞動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於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4、甲方招用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5、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裝置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6、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

7、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待遇和保險待遇

8、乙方在試用期間的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元,試用期滿後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9、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照(勞動法)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10、甲方應在每月_____日發放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1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13、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

1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嚴重違紀行為;

(三)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六)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16、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17、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六、經濟補償和法律責任

18、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19、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20、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2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2、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2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有試用期)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戶籍所在地:

聯絡電話: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自願、平等、自由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並共同履行各項條款。

第一條 錄用

乙方應在開始上班之前,向甲方提交以下人事檔案材料:

(1)員工登記表(附件一);

(2)身份證影印件;

(3)最高學歷證明;

(4)資格證影印件(如有);

(5)健康體檢報告;

(6)前一家用人單位的離職證明原件;

(7)勞動手冊原件。

第二條 保證條款

1、甲方向乙方保證如下事項: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法律法規(以下簡稱“法律法規”)設立的法人。

(2)甲方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在中國國內進行經營活動。

(3)甲方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合法地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2、乙方向甲方保證如下事項:

(1)在本合同簽訂時,乙方與第三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勞動關係。若本合同簽訂前與第三方存在勞動關係的,已經與第三方解除或終止了所有勞動關係並完成了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所需的所有退職手續。

(2)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沒有以任何名義經營與甲方競業的企業(即與甲方同一型別、同一行業、業務型別、客戶群體相同的,或者其他可能與甲方產生競爭的企業)、向該競業的企業出資或者以其他有償或無償等任何方式參與競業企業。

(3)乙方簽訂或履行本合同沒有違反與第三方之間的競業限制義務或保密義務,不存在根據法律法規構成違法的事項。

(4)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條向甲方提供的檔案均是真實的,沒有任何偽造或虛假的內容。

(5)在本合同簽訂前沒有受過勞動改造、刑事處罰或者重大的行政處罰。

(6)在本合同簽訂時,沒有影響或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健康上的障礙。

3、若乙方違反本條第2款的任何一項,依照甲方的就業規則等規章制度(以下簡稱“規章制度等”),構成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據其規章制度的規定,立即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三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屆滿,任何一方希望續簽本合同的,應在合同期限屆滿的三十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書面協議,續訂本合同。

第四條工作地點及內容

1、乙方在甲方指定的 地區(以及甲方業務所及的地區)   部門,擔任       職務,但是,如果乙方按照甲方的考核標準被認定為不能勝任該職務的,甲方可對乙方的職務進行合理的調整。乙方如拒絕該調整,甲方可以根據其規章制度等對乙方進行處罰。

本條款對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崗位及職務進行了明確約定。其中涉及到崗位調整的需要滿足一個前提,即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的考核標準被認定為不能勝任勞動合同規定的職務。此規定在操作中需要用人單位建立健全的崗位考核標準,並將該考核標準書面告知勞動者,例如以員工手冊的形式將考核標準的具體內容交給勞動者,並要求勞動者簽收回單。

前述對於崗位調整的條款實質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勞動合同的變更進行約定,如果用人單位未在勞動合同中與勞動者約定合同變更的事由,那麼當需要變更的情形出現時,若用人單位未能與勞動者達成一致即對合同進行調整,那麼就存在引發勞動糾紛的風險。

此外,實踐中還經常出現勞動者就用人單位發出的協商變更通知不予答覆,但又不服從用人單位的調崗安排,此時不能視為其預設變更,為避免此僵局,用人單位可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訂立關於勞動者對用人單位通知答覆期限的條款,約定逾期未答覆的視為其同意變更。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服從甲方的領導與管理。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稅前人民幣   元。除該基本工資外,甲方還可根據其生產經營等情況向乙方支付各項津貼、補貼,各項津貼、補貼的支付具體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甲方另行制定的規則實施。試用期的月基本工資為稅前人民幣   元。除了相關法律規定或甲方另行制訂的規則中規定需在試用期內支付的津貼、補貼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津貼、補貼。

2、甲方鑑於第四條第1款但書規定的變更乙方職務的,可以相應的調整本條第1款規定的乙方的基本工資及各項津貼、補貼(以下,該兩項合稱為“工資等”)。

3、本條第1款的基本工資及津貼、補貼或前款調整後的工資等包括應由乙方負擔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及公積金等的金額,甲方根據法律法規從該金額代扣代繳該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費及公積金等後的餘額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實際金額(以下簡稱“確定工資等”)。

4、工資等的計算以一個月為單位,月末為決算日。甲方於下個月的5日(以下簡稱“支付日”)以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該月的確定工資等。如支付日為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的,則提前至之前的最後一個工作日。

5、甲方可根據其經營業績,在每年的年終確定是否向乙方發放績效獎金以及具體的發放時間及金額。如有績效獎金,甲方將為乙方代扣代繳其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後向其支付剩餘金額。

【可選用條款:6.甲方在每年年終向乙方發放年終獎(雙薪),雙薪發放的標準為:乙方本條第1款規定的工資等/12個月*乙方當年實際工作月數,雙薪的發放時間為第2年的月日之前,但乙方在當年12月31日之前離職(無論何種原因)的,不享受本條規定的年終獎。甲方將為乙方代扣代繳其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後向其支付剩餘金額。】

第六條工作時間和勞動保護

1、甲方根據業務上的需要及乙方的職務性質、特徵等,對乙方適用標準工時制,即通常情況下安排乙方每日實際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不含就餐及休息時間)。甲方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下,根據其業務上的必要性及/或第四條第1款但書的關於職務條件變更的規定,在獲得勞動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後將本款選擇的工時制隨時變更為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並通知乙方。

出於業務的需要,有些用人單位的員工工作會因各專案的不同特點和要求經常超過標準工作時間,從而產生加班工資的支付爭議。因此,從提高用人單位人力資源管理效率、規範公司運作以及對員工負責出發,用人單位可考慮在部分工作崗位申請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以下就不定時工作制的主要特點進行簡要介紹:

(1)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不受《勞動法》規定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限制。也不受勞動法規定即必須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的限制。

(2)企業對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員工在工作日和休息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工作,可不予支付加班工資。而對於該員工在法定休假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工作,例如,根據上海市有關規定,應按照不低於該員工正常工資的300%的標準支付。

(3)企業僅私下與員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是無效的。必須向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且只有在主管部門確認該企業該類崗位確有必要採用不定時工作制的情況下才會予以批准;並且,該批准有一定的有效期限(一般由審批部門根據企業的情況在1-3年中決定),期限屆滿企業需重新申請。在申請過程中,關鍵在於申請崗位的確定與描述,並做好與審批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工作。

2、甲方可以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根據甲方經營情況的需要,統一或分別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將依法安排補休。

3、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工作時間或休息休假的具體辦法應根據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等。

4、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環境,制定和完善業務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業務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乙方違反業務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而使甲方經營受損或造成裝置、產品破損等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該損失。

5、甲方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為乙方(女性)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

第七條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甲乙雙方應依法交納公積金。

2、乙方經有關部門鑑定、確認工傷後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死亡,其遺屬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享受福利待遇。

5、乙方通過試用期後工作每滿1年,可享有 天年假,乙方工作不滿1年的,不享有年假待遇。員工可根據工作安排,在按照甲方有關規章制度事先經過批准後進行休假。

第八條乙方須遵守的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及甲方制訂的就業規則等的規定。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修改、變更或廢止就業規則等或制定新的就業規則時,乙方應遵守該修改後、變更後或廢止後的內容或者新就業規則的內容。甲方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就業規則等對乙方進行命令、監督指導及/或賞罰,乙方應當服從。

2、乙方不僅要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而且在本合同的終止、無效、解除或撤銷後均需對其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知的甲方的保密資訊進行保密,不得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第三人(包括甲方未許可接近或公開的甲方其他工作人員、董事等,以下合稱為“外部人員”)進行公開或洩漏。但是,能夠證明是已經公開的事實,及正當合法地從與甲方無關的不負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取得的資訊不在此限。保密資訊是指根據甲乙雙方間的僱傭關係,甲方向乙方公開的甲方、甲方的關聯公司及甲方的顧客的資訊,及乙方製作或乙方知道且不能從其他公開渠道獲知的資訊。甲方的關聯公司是指甲方直接或間接擁有出資份額的公司。乙方違反本款規定的保密義務時,應支付1個月的第五條第1款規定的月基本工資作為違約金。甲方所受的損失超過該違約金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賠償該超過部分。甲乙雙方另行簽訂保密協議的,本款中未規定的事項或保密協議的內容與本款不一致部分,以該保密協議的內容為準。

3、發生下列的任一項事由時,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指示,迅速向甲方歸還保密資訊資料。

(1)本合同終止、無效或被解除時;

(2)乙方因調動工作、擔當業務或職位變更時;

(3)甲方向乙方要求返還保密資訊時。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沒有甲方以書面形式作出的業務命令或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不管是長期還是暫時,不得成為其他公司、事務所(包括外國企業的駐華代表處及中國國內企業的分支機構)、經濟組織或其他單位的董事、總經理等的高階管理職員、工作人員(不僅包括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還包括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本合同解除/終止後6個月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經營與甲方競業的企業(即與甲方同一型別、同一行業、業務型別、客戶群體相同的,或者其他可能與甲方產生競爭的企業)、向該競業的企業出資或者以其他有償或無償等任何方式參與競業企業。並且,不管是長期還是暫時,不得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業務。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包含但不限於與甲方構成競爭關係)的人和企業任職(不論是否擔任與其在甲方處相同或類似的職務)或兼職;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含但不限於與甲方構成競爭關係)的人或企業提供任何諮詢性、服務性工作;

7、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引誘、慫恿或者威脅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的其他僱員到與甲方構成競爭關係的企業工作。

第九條本合同的變更

1、由於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變更本合同時應在變更協議書上註明變更日期。但是,甲方可以單獨變更就業規則等,無須得到乙方的同意。

3、甲方或者乙方希望變更本合同的(甲方單獨變更就業規則等除外),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變更要求,對方當事人應在收到該書面通知後15日內以書面形式進行回覆,雙方簽訂變更協議書。未在該期限內回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依法被認定為無效的,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立即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4)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本合同期滿,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以第(3)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乙方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7、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8、乙方希望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30日(試用期內,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甲方,除甲方同意提前終止的情況以外,本合同自甲方接到合同解除的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試用期內為3日)後終止。乙方於解除生效前離職的,甲方可以以曠工對乙方進行處罰,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實際損失。

9、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指示在解除日或者終止日前處理完畢下列事項:

(1)為了使甲方的業務不發生障礙,適當、及時地處理交接工作;

(2)乙方對甲方有金錢債務(包括借款、預付款等的返還或賠償責任等)時,立即全額返還或賠償該金錢債務;

(3)乙方有屬於甲方的物品(包括工作服、鑰匙等)時,立即將該物品返還甲方;

(4)乙方立即向甲方返還其佔用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檔案、資料、文具、物品等及/或記載著甲方相關業務內容的光碟、磁碟、USB移動儲存器等媒介物;

(5)其他甲方要求乙方處理的事項。

10、乙方拖欠甲方任何款項,或者因乙方違反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予以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存在勞動者因本人原因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情況,此時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現實中用人單位通常會採取對勞動者的工資進行相應扣除的方式進行索賠。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六條、第九十條的規定,因勞動者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或者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亦或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勞動合同法》並沒有規定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的具體形式,而部分地方政府規章對此進行了規定,例如,《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勞動者因本人原因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用人單位依法要其賠償,並需從工資中扣除賠償費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收入的20%,且扣除後的剩餘工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南京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可以按照本企業勞動規章和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可以逐月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不得低於當地企業最低工資標準。”

因此,用人單位以扣除勞動者工資的方式彌補勞動者因個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時,可參照合同簽訂地有關工資支付內容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或其他規範性檔案的規定。

第十一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1、甲方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向對方當事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不可抗力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或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在不可抗力的影響範圍內免除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勞動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中甲乙雙方發生糾紛的,應通過友好協商進行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甲方或者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第十三條其他

1、本合同中的未定事項,根據法律法規及甲方規章制度等的規定執行。

2、乙方在全部閱讀完畢甲方制訂的就業規則等,並充分理解其內容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就業規則的內容發生變更或制定了新規則時,乙方應努力掌握該變更內容或新規則的內容。若甲方提出要求的,乙方應在書面上簽名以證明其已經閱讀。

3、甲乙雙方基於本合同的任何通知等檔案,均應通過掛號信或EMS的方式郵寄送達。乙方保證其在本合同上記載的乙方的聯絡地址是甲方可以隨時送達通知的地址。該地址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變更後的地址。甲方通過向本合同中記載的聯絡地址或乙方另行書面通知的變更後的地址向乙方郵寄包括通知內容在內的書面函件的,均在郵戳日之7日後視為已經進行了送達。

如乙方未能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地址變更的有關事宜,甲方向其原提供的地址進行郵寄的,按照前項規定,在郵戳日之7日後視為已經進行了送達。

4、本合同的內容與法律法規發生矛盾時,以該法律法規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的一部分即使被有許可權的政府部門(包括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司法機關認定為無效,也不影響其他內容的有效性。本合同的一部分內容即使被認定為履行不能,也不影響其他部分內容的履行。甲乙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及時將無效及履行不能的內容變更為最接近各方當事人本意的內容。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簽字)

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日 期:                                    日 期:

勞動合同(有試用期) 篇8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

乙方(勞動者)姓 名: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或社會保障號碼:_____

緊急狀態聯絡人: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勞動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

2、無固定期限。本勞動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勞動合同自 ______月______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4、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自 ______月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個月。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承擔 工作任務(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雙方可另簽訂_______崗位協議)。工作地點 在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工作制度,每日工作時間周工作時間__________小時,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補休。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和支付時間:

1.乙方試用期標準為____________元/月。

2.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每月工資 。

3.甲方按有關政策每月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4.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______月的,非乙方原因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______月且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按____________元/月支付乙方生活費。

5.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哦支

付夜班補貼____________元。

6.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按國家政策規定或______月底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用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①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見了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操作規程。

2、乙方應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5、甲方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女職工特殊保護政策。

七、職業培訓:

1.甲方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

2.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3.甲方可與有關規定範圍內負有保密義務的乙方簽定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競業限制的範圍,期限,補償標準和違約責任。

八、勞動紀律

1、甲方應將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3、甲方可與有關規定範圍內負有保密義務的乙方簽定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競業限制的範圍,期限,補償標準和違約責任。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至五十條的規定。

2、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均可依法申請仲裁

2、本合同為約定事宜,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未經協商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4、乙方確定本合同首部註明的乙方家庭住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送達地址。如住址發生變化,乙方應及時書面告知甲方。

5、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絡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代表乙方接收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許可權。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均應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勞動合同(有試用期) 篇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最新版 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個月。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作制。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執行。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有試用期)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姓名

住所

性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

(主要負責人) 號碼

聯絡人 戶籍地址

現住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4、試用期為

二、乙方的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小時。

2、經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四、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經與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資。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元;試用期內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元。

2、雙方約定以 確定乙方工資。

五、甲乙雙方按照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繳存住房公積金。

六、甲方按照勞動保護有關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護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

七、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有試用期)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_____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_____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

(三)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止(不得約定試用期)。

實行試用期的,試用期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在 履行。如甲方變動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地點,應雙方協商一致,並變更勞動合同。

(二)甲方對乙方的工作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甲方生產經營特點,依法約定執行以下第項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制度;

2、計件工作制度;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4、不定時工作制(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執行標準、計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二)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包括加班加點工資)。

(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含試用期),乙方的工資為每月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確定每月______日為發薪日,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由乙方簽字確認。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

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按規定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二)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______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三)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_______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四)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規章制度

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式,並向乙方告知或公示。 乙方應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條款無效)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項約定條款:_____

(一)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或簽訂保守商業祕密的專項協議。

(二)由甲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三)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依法訂立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違反規定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並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乙雙方違反約定的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金______元人民幣(對勞動者僅限於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和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兩種情形)。

十一、合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用人單位應當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簽名):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有試用期)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

住所: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_____

乙方(勞動者) 姓名:_____ 性別:_____

現居住地地址:_____ 戶籍所在地地址: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一下第 一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_____自用工之日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_____自用工之日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用工之日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_______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一 種工時制度:

(一)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士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報告。

五、 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元/月。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分局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 底薪 、 加班費 ,其底薪標準為___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_______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二條 實行標準工時,綜合計算公式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的勞動工資報酬,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六、 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接觸、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接觸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七、 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四條 甲方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 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外培訓的約定:

(二) 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三) 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四)其他事項約定:

八、其他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從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附則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專項協議、勞動合同變更協議及甲方規章制度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及本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_____ (簽字或蓋章)

乙方:____(簽字或蓋章)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有試用期) 篇13

甲方(公司名稱):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

企業型別:_____

乙方:_____職工姓名___________

工號:___________

本合同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廣東省惠州市有關規定訂立,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_____

第一條、合同期限:

(一)甲方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僱用乙方。

(二)雙方確定的試用期為____日(續簽合同無試用期)。試用期間如(根據甲方獨立衡量)確定乙方不適合受僱於公司,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在甲方和乙方對條件完全同意的情況下,本合同可於到期屆滿前______月續訂。續訂的合同期限和條款須經雙方相互同意。

第二條、工作內容:

(一)工作_______崗位及職務。乙方須以該職務履行和行使甲方不時指定或授予的職責和權利。該工種與職務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

(二)乙方同意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並按時、保質、保量地履行其職責。

(三)甲方可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經書面通知後3日內,對乙方的工作_______崗位或職務和工作地點在同一工種、同一職務性質層次、範圍內(如在生產熟練操作工、技術工、生產管理、技術管理、行政管理、財務管理、保安、後勤等各工種或職務之內)作調整(合同期內調整一次),需要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或特種作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方可上崗,而沒有該證書的情況除外。但甲方應對乙方進行轉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考試,並給予乙有10個工作日的工作適應期,轉崗後的工資福利待遇按新崗位規定執行(工資不低於原標準的80%,並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乙方應當服從_______崗位或職務調整。

(四)如有充分證據證明乙方不能勝任其_______崗位工作的,甲方可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_______崗位或職務。

(五)雙方同意,乙方在受僱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的任何發明與發現應歸屬甲方。

第三條、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標準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5天,每週至少休息1天)。加班加點按勞動法律規定執行。甲方因生產或工作受當地供水供電計劃調整控制時,可調整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二)依工作需要,甲方有權安排乙方______月倒班一次(即早、中、晚輪班)。

第四條、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_______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正常發給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勞動報酬、保險與福利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不底於惠州市惠城區當年度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乙方工資由甲方於下月中旬全額發放。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

(二)乙方每月工資按計時計算:即乙方正常工作時間(每天8小時,每週5天;全年除去10天法定休假日,平均每月__________天)。試用期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後(或續訂合同)基本工資為______元/月。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四)合同期內,甲方依法為乙方交納社會保險。按規定比例應當由乙方每月繳納的社會保險費__________元,由甲方按月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律與法規制定的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按質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乙方須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及技術資料,如因乙方原因洩密而造成甲方之損失,乙方須予以賠償。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被通知方應自被通知之日起5日內作出書面答覆。逾期未答覆的,視為被通知方同意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手續。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和終止及續訂。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乙方[h1]不符合甲方要求及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有吸毒、反動、參加邪教組織以及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違反國家和省有關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或法規計劃外生育的;

6、乙方使用欺騙行為進入公司,隱瞞個人歷史或重大病史的;

7、因上述1-6項以外的原因,在不與有關國家法律、法規衝突的條件下,甲方要求乙方辭職,並且乙方同意辭職。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10、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12、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有1、2、3、4、5、6項所述原因出現,本合同自動中止。

甲方按照第8、9、10、11、12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30日期滿時辦理解除本合同手續。

(三)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中止合同和辭退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30日期滿時辦理解除本合同手續。甲方同意的,可提前辦理。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書面通知甲方並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乙方由於特殊的個人原因而請求辭職的,甲方同意乙方辭職。

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法律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的,應待處理或審查完畢再行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遇第八條(二)2、3、4情形的除外。

(五)在下列情形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否則,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由甲方出資培訓(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培訓後為甲方服務期未滿的;

2、屬技術骨幹,承擔某項重點工程的建設、改造任務或科研專案未結束的。

(六)本合同期滿或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合同(有試用期) 篇1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遵義市金廣廈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 遵義市紅花崗區子尹路碧雲山莊A幢2號2樓

電話: 0852-8436110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陳 琴

乙方(勞動者)姓名: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電話: 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貴州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雙方應當依法遵守本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__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擔任______職務。工作地點位於__________。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同意後,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或不定時工作制。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元/月。

第五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為____元/月。

第六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八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

第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應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

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和職業危害防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勞動工具,督促乙方遵守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勞動安全和職業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十一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乙方,不得隱瞞或者欺騙。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乙方在離崗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乙方。

第十二條 乙方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裝置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甲方。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章和第四章的規定執行。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 

九、其他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均完全理解並同意本合同上述所有條款。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乙方:

年(簽名) 年 日 日 月 月

勞動合同(有試用期) 篇1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乙方(員工)  姓名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 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 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年____月 ____日起至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為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________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 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 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執行。

(三)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________________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 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字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主要負責人) 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