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為年個月;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到法定的或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試用期個月,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進行,甲方有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崗位的權利。
2、乙方工作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4、工作地點:省市,野外施工人員工作地點隨工程施工地而定。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x工時制度。
1、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保證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同等時間補休,法定假日加班按照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工資支付按照用工單位的規定,實行x工資制度(效益工資制、計件工資制或崗位工資、日工資制度),日工資標準為元/天,乙方正常出勤的,工資標準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元。
2、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
實行效益工資、計件工資制的,根據單位的經濟效益及勞動者個人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等因素確定勞動者報酬;實行崗位工資或日工資制度的,由單位根據勞動者所在崗位的重要、艱苦程度約定勞動者報酬。具體辦法由用工單位的分配製度確定。
3、甲方工作任務不足,致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按照有關規定支付生活費,生活費標準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費標準。
五、保險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本省(市)的規定參加
x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單位有關規定執行。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甲方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病假工資,醫療期滿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勞動安全、衛生條件達到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標準。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應嚴格遵守和執行,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2、乙方應悉知甲方的規章制度,應嚴格遵守,服從甲方在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方面的指揮和管理,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1、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乙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人事部門為準。
4、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5、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6、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勞動合同附件(包括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法人代表(單位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准,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業工作,根據國家____省的有關規定,經雙方自願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____省的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_________,併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費:_________.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____省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____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_________小時。確需超過,須經乙方及企業工會同意方能安排加班。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月(日)_________元。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為_________元,休息日為_________元,平日為_________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用_________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_________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用。甲方每月 _________號定期足額發放工資。如超過規定日期,從第____日起計算拖欠的天數,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的1%支付給乙方賠償金。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勞動保險規定,向省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養老保險金,乙方負擔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乙方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可隨同轉移,合併計算投保時間,其在本單位的工齡可連續計算。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縣、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省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醫療期內待遇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的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甲方應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_________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________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________年假期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准按事假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專案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應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經乙方同意,並經勞動部門批准,雙方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3.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於應予辭退的。
(3)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約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3款規定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縣、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須提前____日通知對方。
7.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8.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如不屬違紀的,應允許其另找工作。
如屬違紀或本人願意回原籍的,甲方必須收回《勞動手冊》、《外來人員就業證》及《暫住證》,並出具證明領回其全部保險金。所交的養老保險金,乙方屬____鎮戶口的,保險關係予以保留;農村戶口的,除開除、自動離職、勞教、勞改的以外,年投保險在扣除5%的管理費後,一次性全部退還本人作為還鄉補助費,不再享受其它補助金。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國家____省的有關規定給予對方經濟補償。
第十條 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____日內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____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條款現國家____省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有牴觸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第十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鑑證機關保留一份。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用工單位)名稱:____性質:____
地址:____電話:____
法人代表: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
籍貫:____現住址:____
乙方屬性:(在□打上√號)
原固定工 □
合同制工 □
臨時工 □
商品糧或農村糧:____身份證號碼:____
深勞合03號單位勞同書號
深圳市勞動局制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用工有關規定,考核後、同意招、聘、僱____為本公司員工。雙方根據《廣東省經濟特區勞動條例》及《深圳經濟特區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同意簽訂本合同,並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工作任務及工種: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崗位,承擔____工作任務,為____工種,因生產情況變化,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崗位工種,如乙方認為難於適應甲方調整的崗位、工種、可申請離職。
二、合同期和試用(熟練)期:
合同期從一九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熟練)期從一九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試用(熟練)期滿,甲方應及時對乙方進行考核,合格者定級定薪,不合格可延期或辭退(延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如過期不考核,視為合格,履行合同。合同期屆滿,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三、勞動時間、報酬、保險、福利和政治待遇:
1.勞動時間:每週實行____日工作制,每日為____小時制,每月預計加班____小時,月加班時間超過48小時,必須經雙方同意,不得強制。
2.勞動報酬:
(1)按規定甲方結匯後的職工工資部分、由甲方依照政府現行有關規定辦法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的崗位、責任、技術水平、工作(業務)性質,暫定為每日工資____元×25.5天=月工資____元。普級加薪每年的月工資增__元至____元不等。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可在本合同雙方約訂欄中約定,甲方因故停工連續____天以上,或月累計____天以上,每天發給乙方____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甲方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每月____日為發薪日,超過規定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日按拖欠工資的1%賠償乙方損失。
(2)獎金。應按單位的經濟效益和乙方的勞動貢獻定,一般每月____元
至____元;年終獎金每年視效益另定。
(3)加班工資:法定日節為____%。公休假日和平時為____%。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____元作為夜餐津貼。
3.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①甲方必須按規定辦理為乙方的退休養老保險、待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按規定繳納保險金(臨時工的社會保險每月自付____元,先由甲方支付,後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臨時工不享受待業保險待遇,在未實行工傷保險前及甲方沒有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時,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工傷、殘、亡的,按國家或市府現行規定、辦法執行;②乙方在合同期患疾病或合同期滿但在治療期內的,甲方應根據其工齡或累計投保工齡發給一定比例的工資:____年以下的____%,____年至____年為____%;____年至____年為____%;____年以上為____%;其醫藥費報銷____%,或每月發給乙方____元包乾使用。需住院治療的應經公司批准,其住院的醫藥費應實報實銷。③乙方是已婚女工的,產假期間甲方發給100%的月工資及生活補貼和全勤獎。④在合同期內,乙方服務每滿一年,甲方應根據有關規定每年為其安排探親假一次,共____天,夫妻生活在一地,與父母異地的,每滿四年為其安排探親假一次,共____天。臨時工在甲方工作滿一年以上再續簽合同的可安排探親假,其探親假為:滿一年以上的,每年探親假為____天,在批准探親期間,均發給月工資及各種補貼(不影響年終獎);路費按規定報銷或實行包乾制。⑤法定節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假天數視為有薪假期;如有超過天數經批准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4.政治待遇:乙方在合同期間,有權參加員工大會和經選舉的員工代表大會,參加政治活動、技術文化學習、評選先進、晉級提拔及申請參加工會、黨、團組織。在不影響生產(工作)的情況下,甲方應允許乙方參加上述組織的活動。
四、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生產廠地和生產工具,如屬乙方個人專用工具應妥善保管,丟失應按使用年限折舊賠償。2.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崗位工作需要發給勞動保護用品:____丟失不補;保健食品(費),____。3.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付。如房租按商品化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元;4.膳食: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____元。
五、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必須遵守如下紀律:1.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3.愛護單位財產,不得無故損壞,不得貪汙、盜竊單位財物;4.上班工作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看無關書報;5.保質保量(合理的)完成當班、當月任務,不得投機取巧;6.聽從指揮、服從調配,不得打、罵、吵鬧。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7.有事要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六、合同的解除及其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①雙方一致同意的;②符合本合同本條下述第3和第5項規定的;③乙方試用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本人不願意供職的;④乙方患病(不含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經治療復工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從事正常工作的;⑤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重整(整頓)期間需要裁減人員的;⑥甲方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經市(特區)勞動局確認無法調劑的富餘人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期自行解除:①甲方宣告破產;②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3.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①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②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③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影響甲方聲譽的;④有貪汙、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尚不需追究刑事責任的;⑤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不得解除合同:①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3項所列情形的;②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未能治癒恢復健康的;③患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④女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內的;⑤前往香港、澳門、中國臺灣地區或國外探親在規定假期內的。
5.甲方有下列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辭職:①調整工種後所從事專業不對口,不能發揮技術特長的;②人格受到甲方負責人侮辱的;③甲方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④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⑤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的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⑥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⑦經有關部門批准,到香港、澳門、中國臺灣地區或國外定居的。
6.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或是否續訂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按有關程式辦理解除或續訂合同手續。
7.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其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對方直接經濟責任;如賠償培訓費或補償給對方____個月工資。
8.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發給補助費:①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的;②依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
一、
四、
五、六項和第五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拖欠工資的還應補發所欠工資及利息)。補助費標準按乙方在甲方服務的工齡計算:每滿一年的,計發解除勞動合同當年本人一個月的平均工資;滿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工齡計發;不滿半年的,計發半個月的平均工資。(注:臨時工轉為合同制工的,其臨時工工齡可連續計算,並按其在單位的累計工齡享受生活補助費。否則:不享受上述補助,而另謀工作;但乙方如要返回原籍地,應交回《臨時工勞動手冊》和《暫住證》,甲方可出具證明領回勞動保險金,並按實際需要發給遣散路費)。
9.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第④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發給乙方____個月平均實發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七、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政策規定有出入的,按特區現行勞動法規和政策執行。
九、本合同從簽訂日起,經勞動部門鑑證後生效,塗改或冒籤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委託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鑑證人員簽名:
鑑證機關蓋章:__年__月__日
注:(1)常年性生產的崗位,勞動合同期限一般不得少於三年,試用期為三至六個月。
(2)本合同期滿,經雙方同意續訂合同的,要重新辦理合同簽訂、鑑證手續。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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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內容分為勞動合同制範圍以內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制範圍以外的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為要式勞動合同和非要式勞動合同。
企業職工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簡稱乙方)為本企業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
1.無固定終止期限(即長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條變更、解除和終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_________。
(二)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為試用期。
(三)本合伺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每個工作日連續加點不得超過三小時。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工資標準、形式及調資辦法按企業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執行;
2.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企業工資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業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3.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權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及經營指標變化、經濟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業工資分配製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發給乙方停工工資或生活費。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為本企業固定工或臨時工改(招)為合同制職工的,原符合本市規定的連續工齡,視為本企業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職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經確定的供養直系親屬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限的計算及停工醫療期內的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由甲方按國家及本市規定分別發放。
(六)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並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保險基金的情況。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保醫療等待遇不變。
(八)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______》,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經常無正當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除名、開除的;
5.經優化勞動組合組合不上,按政府有關規定可以辭退的;
6.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認為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的;
5.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專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6.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四)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6.符合國家、省、市有關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的第(五)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上大學、中專、技工學校學習等)沒達到《培訓合同》要求或本勞動合同規定服務期限的;
3.擔任國家重點科研專案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可以解除。
(九)除國家規定的違紀辭退、除名、開除等情況外,甲乙雙方終止、解除、續訂本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如原為本企業固定職工轉為全員勞動合同制職工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可以延緩三至六個月時間辦理有關手續:在此期間乙方有接收單位的,甲方應當按乙方原身份為其辦理調動手續。緩辦手續期間,停止享受企業的一切工資、勞保福利待遇。
(十四)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十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屬違紀辭退、除名、開除者外)時,甲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按乙方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計發一個月的生活補助費,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月生活補助費計算標準是乙方離崗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收入的60%。因乙方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除發給生活補助費外,還應按規定發給醫療補助費(計算標準與前述生活費計算標準相同)。但乙方按第(十三)款辦理調動手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和醫療補助費。
十、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後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簽訂培訓合同並相應變更本合同有關條款。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合同,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對方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六)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七)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應按規定向對方做出賠償。乙方賠償損失的金額超過上年本人全部工資收入部分,可以減免,但屬教育培訓費或住房方面的損失賠償除外。
十一、調解和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十三、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一、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1、合同對方為自然人:核實並影印、儲存其身份證件(勿以名片代之),確認其真實身份及行為能力。
2、合同對方為法人:
到當地工商部門查詢其工商註冊資料並實地考察其公司情況,確定其真實性;
核實訂約人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託,查驗其授權委託書、介紹信、合同書;
簽訂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
3、合同對方為“其他組織”:
對方當事人為個人合夥或個人獨資企業,核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與其介紹情況是否一致;由合夥人及獨資企業經辦人簽字蓋公章。
法人籌備處:確認經辦人身份及股東身份,加蓋法人籌備處和股東公章。
4、合同對方除加蓋公章、私章外,要親筆簽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
2、採用口頭、信件、資料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並蓋章簽字;
3、倒籤合同要標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
1、當事人名稱須真實、一致;
2、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包裝方式要具體、明確;
3、注意驗收方法、程式和時間;
4、履行方式須具體:交貨方式、結算方式;
5、履行期限須確定某一時間點或時間段;
6、儘量明確本司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7、違約責任要量化為違約金或確定違約賠償金的計算方法;
8、解決爭議辦法為協商、訴訟,約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或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訂約前的合同義務:
1、盡協助、通知義務;
2、訂約時獲取的對方商業祕密,不得洩露和使用。
五、對公司開出的授權委託書、介紹信、蓋章的合同書等授權性檔案要跟蹤管理,出具時應標明合同對方名稱及授權範圍、有效期限,業務結束要及時收回。
業務人員離職要及時收回上述檔案,無法收回的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單位並做證據保全。
發現業務人員在委託授權終止後仍以本司名義簽訂合同的,及時確定是否追認;不予追認的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進行證據保全。必要時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遇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受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及時收集保全證據,在除斥期間內行使撤銷權(即一年)。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工種。
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第三條勞動(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_____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賠償乙方損失。4.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給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待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
(略)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專案,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元;
7.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是:
第十條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蓋章)乙方: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鑑證機關:______(蓋章)合同鑑證人:______(簽章)
合同鑑證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 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專案名稱)工程中,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以______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人社部、中國地震局聯合召開會議表彰全國地震系統抗震救災英雄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設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採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並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甲方
乙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集體協商和簽訂、履行集體合同的行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與職工一方就勞動關係有關事項進行集體協商和簽訂、履行集體合同,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的集體協商,是指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就勞動關係有關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的活動。
本條例所稱的集體合同,是指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就勞動關係有關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四條企業與職工一方應當建立集體協商機制,就勞動關係有關事項進行集體協商。
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就勞動關係有關事項進行集體協商和簽訂、履行集體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平等、相互尊重、誠實守信、兼顧雙方合法利益的原則。
第五條市和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就勞動關係有關事項進行集體協商和簽訂、履行集體合同進行監督。
第二章集體協商
第六條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就勞動關係有關事項進行集體協商,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的程式產生各自的協商代表和首席代表。協商代表具體人數由雙方協商確定,但每方協商代表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企業一方的協商代表不得多於職工一方的協商代表。
第七條已經建立工會的企業,職工一方的協商代表由本企業工會選派,建立女職工委員會的,應當有女性協商代表。首席代表由工會主要負責人擔任。
尚未建立工會的企業,職工一方的協商代表由上級工會指導職工民主推薦,並經本企業半數以上職工同意,首席代表由協商代表民主推薦產生。
企業一方的協商代表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書面委託的人擔任。
集體協商雙方根據實際需要可以聘請本企業以外的專業人員擔任本方協商代表,但其人數不得超過本方協商代表人數的三分之一。
集體協商雙方可以更換本方的協商代表。更換協商代表,應當遵守本條例規定的代表產生程式。
第八條協商代表履行代表職責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確定,但最長至集體合同期滿時為止;因集體協商達不成一致或者未能簽訂集體合同的,協商代表履行代表職責的期限為自擔任協商代表起六個月。
第九條協商代表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參加集體協商;(二)蒐集與集體協商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三)聽取本方人員的意見,回答本方人員的詢問;
(四)參加集體協商爭議的處理;(五)其他需要履行的集體協商職責。
第十條本企業產生的協商代表在工作時間內參加集體協商,以及在履職期限內利用不超過三個工作日的工作時間,從事蒐集與集體協商有關資料等活動,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工資及各項福利不受影響。
職工一方的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期間,企業無正當理由不得變更其工作崗位。
第十一條協商代表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二)保守在集體協商過程中知悉的企業的商業祕密;
(三)遵守集體協商雙方約定的紀律,不散佈協商過程中不宜外傳的資訊。
第十二條企業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下列直接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與本企業職工一方進行集體協商後確定:
(一)勞動報酬;
(二)工作時間;
(三)休息休假;
(四)勞動安全衛生;
(五)保險福利;
(六)職工培訓;
(七)勞動紀律;
(八)勞動定額;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企業應當就職工工資水平、工資調整機制與本企業職工一方進行集體協商。
企業職工一方可以就涉及職工利益的事項要求企業與其進行集體協商。
第十三條集體協商雙方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對方以書面形式提出進行集體協商的建議。另一方在收到集體協商建議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應當給予書面答覆,拒絕集體協商的,應當有正當的理由。
集體協商的任何一方因下列事項向對方提出集體協商建議的,另一方不得拒絕或者拖延:
(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二)勞動糾紛導致群體性停工、上訪的;
(三)生產過程中發現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或者職業危害的。
第十四條已經建立工會的企業,由工會代表職工向企業一方提出集體協商;企業一方建議開展集體協商的,應當向本企業工會提出。
尚未建立工會的企業,由上級工會指導職工推舉的代表向企業一方提出集體協商;企業一方建議開展集體協商的,可以向本企業職工直接提出,也可以向上級工會提出。
第十五條集體協商雙方在正式協商前應當進行下列準備工作:
(一)自雙方同意集體協商之日起十五日內產生協商代表,並書面告知對方;
(二)協商確定集體協商的時間、地點;
(三)蒐集與本次集體協商議題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四)聽取各有關方面對本次集體協商的意見和建議;
(五)瞭解與集體協商議題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
(六)草擬集體協商議題的解決方案;
(七)其他需要準備的工作。
第十六條集體協商會議由協商雙方首席代表共同主持。提出協商議題的一方應當就議題的具體內容以及解決方案作出說明。
集體協商會議應當做好會議記錄,協商雙方首席代表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字。
協商雙方可以就與協商議題相關的事項,要求對方提供相應的資料和說明。
第十七條上級工會組織應當指導職工一方與企業進行集體協商,必要時可以派員觀察職工一方與企業的集體協商活動。
第十八條企業合併、分立、重組的,合併、分立、重組後的企業應當就集體合同繼續履行事宜,與職工一方進行集體協商。協商一致的,原集體合同可以繼續履行;協商不一致的,企業與職工一方應當就與勞動關係有關的事項重新進行集體協商。
第十九條在進行集體協商期間,企業及其職工應當維護本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不得采取任何影響生產、工作秩序或者社會穩定的行為。
第三章集體合同
第二十條以簽訂集體合同為目的的集體協商,協商一致的,應當形成集體合同草案,經協商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後,作為草案的正式文字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職工一方的協商代表就集體協商的情況和集體合同草案的內容應當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作出說明。
集體合同草案經全體職工代表半數以上或者全體職工半數以上同意,方獲通過。
第二十一條集體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後,由職工一方的首席代表將討論通過的情況書面告知企業一方。企業自收到書面告知之日起十日內,負責將集體合同報送市或者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企業報送集體合同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由協商雙方首席代表簽署的集體合同文字;
(二)協商雙方及其代表的基本情況;
(三)集體協商過程的情況說明;
(四)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集體合同草案情況的報告。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字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二十二條企業與職工一方經集體協商,可以就工資調整機制、勞動安全或者女職工權益保護等專項內容簽訂專項集體合同。
第二十三條集體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於國家和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
企業與職工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或者企業規章制度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四章行業性和區域性集體合同
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下區域內建築業、餐飲服務業等行業的工會組織,可以選派代表與企業方面代表進行集體協商,簽訂行業性集體合同或者區域性集體合同。
第二十五條下列涉及本行業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可以進行行業性集體協商:
(一)本行業的最低工資標準;(二)本行業工資調整的最低幅度;
(三)本行業同類工種的定額標準;
(四)本行業各工種、崗位的勞動安全和衛生標準;
(五)本行業各工種、崗位的職工培訓制度;
(六)其他需要進行行業性集體協商的事項。
第二十六條行業性集體合同草案應當取得本行業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認可。
行業性集體合同草案應當經認可該草案的企業全體職工代表半數以上或者全體職工半數以上同意,方獲通過。
第二十七條下列涉及本區域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可以進行區域性集體協商:
(一)本區域的最低工資標準;(二)本區域工資調整的最低幅度;
(三)其他需要進行區域性集體協商的事項。
第二十八條區域性集體合同草案應當取得本區域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認可。
區域性集體合同草案應當經本區域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認可該草案的企業全體職工代表半數以上或者全體職工半數以上同意,方獲通過。
第二十九條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由企業方面代表或者工會組織負責將集體合同以及相關材料報送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自收到報送的集體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條依法訂立的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對認可該集體合同的企業及其職工具有約束力,企業與其職工簽訂的集體合同及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於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第五章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一條本市建立由政府有關部門、工會和企業方面代表組成的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制。
第三十二條職工一方或者企業一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或者拖延另一方的集體協商要求,或者雙方在集體協商過程中不能達成一致或者簽訂集體合同的,集體協商的任何一方可以提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協調處理。集體協商雙方未提請協商處理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為必要時,也可以進行協調處理。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協調處理集體協商爭議時,可以會同同級工會或者企業方面代表共同處理。
第三十三條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職工一方與企業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均可以提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協調處理。
第三十四條企業違反集體合同,侵犯職工勞動權益的,工會可以依法要求企業承擔責任;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有處理規定的,適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無正當理由調整職工一方協商代表工作崗位的,經協商代表本人提出,企業應當恢復其原工作崗位。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拒絕或者拖延集體協商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其改正。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企業分支機構經企業法定代表人同意,與本分支機構的職工就勞動關係有關事項進行集體協商和簽訂、履行集體合同的,依照本條例執行。
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本單位職工就勞動關係有關事項進行集體協商和簽訂、履行集體合同的,依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條例自年月日起實施。
企業代表:
職工代表:
年月日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簡稱乙方)為本企業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勞動協議,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協議期限
(一)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
1.無固定終止期限(即長期協議,但可按本協議第九條變更、解除和終止)。
2.協議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協議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_________。
(二)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協議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為試用期。
(三)本合伺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每個工作日連續加點不得超過三小時。
四、休假
乙方在協議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工資標準、形式及調資辦法按企業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執行;
2.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企業工資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業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3.甲方在協議期內,有權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及經營指標變化、經濟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業工資分配製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發給乙方停工工資或生活費。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為本企業固定工或臨時工改(招)為協議制職工的,原符合本市規定的連續工齡,視為本企業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職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經確定的供養直系親屬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協議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限的計算及停工醫療期內的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由甲方按國家及本市規定分別發放。
(六)在協議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並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保險基金的情況。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保醫療等待遇不變。
(八)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______》,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協議
(一)本協議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協議。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協議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協議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協議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協議: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經常無正當理由不能完成協議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除名、開除的;
5.經優化勞動組合組合不上,按政府有關規定可以辭退的;
6.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協議條件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協議:
1.試用期內,認為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協議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的;
5.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專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編號: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期限為_________年(月)。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
第四條 乙方累計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30個小時,具體日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約定。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技術工作崗位的,乙方應持證上崗。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漠視乙方安全健康和不道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的小時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不得低於當地政府頒佈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甲方每週星期_________以法定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待遇
第十二條 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中已包含其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
乙方可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自主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第十三條 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任何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期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雙方應及時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或延續手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一條 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給對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第二十四條 因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_________元。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 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 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日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工種)
1、甲方根據自身經營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同意聘用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合同期限(試用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休息2天;
2、甲方由於經營需要,可與乙方協商適當延長乙方工作時間。
四、工資待遇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為 元/月。
2、甲方於每月 日發給乙方上月的薪金。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自動順延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各相關崗位的勞動工具及工作場所;
2、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3、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在乙方試用期合格後,甲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2、乙方因工緻傷殘、死亡的,按《深圳經濟特區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3、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4、甲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將給予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當做到: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遵守各崗位的操作流程及規程,保證安全工作。
4、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長達一個月或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務工的,應當支付該乙方當年一個月月平均工資的補償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及____________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願意接受並完成下列生產(工作)任務:
在______________崗位,為______________工種。
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_____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______________,併發給乙方_____用品_____________________,保健食品費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合同期內須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1.乙方每月工作_______天,每天實行_______小時工作制。如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按加點給予報酬,加點費為每小時_______元。
2.合同期內,職工工資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獎金的數量,支付時間和方式等)按下列約定辦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社會_____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住院治療,以及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約定如下: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的,甲方應給予_______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仍未治癒的再延長_______月。
(2)醫療期內的醫療費由甲方負擔_______%,乙方負擔_______%。病假工資為_____________元。
(3)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乙方相當於本人實得工資三至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4)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負擔喪葬費_______元。
2.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約定如下:
(1)醫療期為_______月(年),期滿未治癒的延長_______?月。
(2)乙方的醫療費全部由甲方負擔,病假工資為全薪。
(3)因工負傷致殘的,甲方應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因工死亡的,甲方應付給喪葬費_______元,直系親屬撫卹費_______元,其他費用_______元。
3.在合同期內,乙方符合條件的,享受探親假_______天;____________天,喪假_______天,女工的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_____《女職工_____規定》及有關檔案執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第(2)項規定和第4款規定的情況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計算)發給乙方實得工資一個月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實得工資一個月的金額。生活補助費、失業補償費最高均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實得工資。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對原勞動合同內容作如下變更,並同意補充如下事項:
1、甲方的人力資源管理等規章制度和乙方與甲方簽署的保密制度將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承諾:上述合同全部內容已經由甲方告知,本人已知悉並自願接受上述合同全部條款。
3、乙方應嚴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將甲方界定為商業祕密的客戶資料、資訊、擬投資專案等內容洩露給第三方。如乙方違反甲方有關商業祕密管理規定,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乙方地址發生變更的,需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甲方。因乙方未履行本反饋義務,而造成甲方無法正常郵寄乙方資料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原勞動合同書未變更部分的內容,雙方仍繼續遵照執行。
三、本續簽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用工部門與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勞動合同續簽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乙方(勞動者)名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本公司或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點。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2、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元人民幣,於次月15日前發放。
2、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
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六、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事代理機構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篇八】勞動合同範文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廈門市勞動合同(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
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
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從事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的工作。
在合同期間內,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確需調整乙方工種的,須經雙方協商。
二、本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_______種形式
1.固定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________個月(試用期不是必須條款)。
2.無固定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開始計算,其中包括試用期________個月(試用期不是必須條款)。
本合同在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時終止。
3.以完成________________(生產工作)為期限。
該生產工作完成後,雙方終止勞動合同。
本合同在用工前簽訂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開始建立。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對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下第________種工時制度。
(實行第2、3種工時制須依法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
1.標準工時工作制度;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3.不定時工作制度。
(二)乙方依法享有婚假、產假、喪假、帶薪年休假等,甲方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期間應安排勞動者休息休假。
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依法支付加班費或安排補休。
(三)乙方因工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醫療期限和待遇。
四、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當年度政府規定的乙方工作地點所屬行政區域最低工資標準。
乙方的獎金及各項津貼、補貼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製度規定執行。
(一)甲方應當自用工之日起計發乙方工資,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乙方本人。
(二)工資標準採取下列第________種形式:
1.實行計時工資制。
試用期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
(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當年度政府規定的乙方工作地點所屬行政區域最低工資標準。
)
2.實行計件工資制。
計件定額為______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元或按甲方確定並事先向乙方公佈的計件定額和計件單價執行。
據此計算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年度政府規定的乙方工作地點所屬行政區域最低工資標準。
3.雙方另行約定工資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形式支付。
4.雙方約定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基數為________________(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
上述勞動報酬確定後,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技術水平、熟練程度的提高、貢獻大小以及生產經營的變化適時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
乙方的勞動報酬可隨工作地點、工種崗位的變化而改變。
(三)甲方於每月________日支付乙方(上個月/當月)________日至(上個月/當月)________日的工資。
並應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給乙方。
五、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應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六、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按規定做好女職工、未成年工、危險性較大的特種作業人員的勞動保護。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或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合同期內,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勞動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
八、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九、在合同期內,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十、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經確認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十一、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除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約定的情形外,甲方不得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經確認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四、甲方依法可對包括乙方在內的員工進行裁員。
十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乙方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本合同訂明的補充件、附件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檔案以及雙方訂立的培訓合同、保密合同、競業限制合同是本合同的組成部份。
十八、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其它事項本合同沒有訂明的,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訂明的事項,與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法律、法規執行。
二十、本合同簽訂後,報勞動部門備案、鑑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一份辦理退工時存進乙方檔案,另一份甲方須在和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後,儲存兩年以上)、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臨沂市《關於本市衛生單位開展聘用合同制工作的意見(試行)》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立此合同: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為聘用合同制專業技術人員(藥房),聘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有效期
自 20__ 年 9 月 12日 至 20__年9月11_日共 1年。(其中20__年9月12日至20__年10月11日為試用期)為有期限合同。
(二)合同到期,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業務能力、身體狀況及有關政策規定決定是否與乙方繼續簽訂聘用合同。乙方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受聘。如需續聘,雙方應重新簽約。
二、崗位職責與工作要求: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臨沂市蘭山區胡開彬診所從事藥房工作。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需持有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註冊證書或者相應的技術等級證書、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具有完成應聘崗位工作所必須的專業技能、文化知識和實際能力;
(三)乙方需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規,愛護國家財產、遵守勞動紀律及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應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業精神,熱愛本職工作,有事業心和工作責任心。
(五)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自覺接受甲方管理,服從工作安排,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
(六)甲方對乙方在思想上予以關心,業務上予以指導,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崗位培訓、繼續教育和其他進修機會。
(七)聘用合同期內,在未經甲方同意或選送的情況下,乙方不得擅自佔用工作時間參加各類專業或學歷學習。
(八)雙方有關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等事項按《__醫院全員聘用合同制實施細則》執行。
三、甲乙雙方因終止解除合同發生人事爭議,經院人事爭議調解小組調解未成的。可向醫院所屬區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對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法人或委託代表)簽名: 乙方簽名: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籍貫: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1條 工作內容
1.1乙方同意在被聘用期間,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公司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
1.2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盡職盡責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內容,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考核要求。
第2條 合同期限
2.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期滿後,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約。
2.2本合同沒有試用期。
第3條 勞動時間
3.1 保證完成甲方安排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時間由□乙方自行或□甲方安排。
第4條 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4.1 乙方在聘用期間,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
4.2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的,甲方可視情節輕重,給予扣薪、調職、降薪等處理,或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賠償損失。 第5條 兼職勞動報酬
5.1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後,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月 ______________元(大寫元整)。
5.2甲方於每月日前以人民幣形式一次性向乙方 支付勞動報酬。
5.3甲方不承擔乙方其他任何社保、福利待遇,不負責承擔乙方的任何醫療費用。
第6條 保密義務
合同期內,乙方須在甲方許可之範圍內使用甲方商業資訊;合同期內以及合同終止後,乙方必須為甲方之一切商業資訊保守祕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洩漏、給予或轉讓。
第7條 合同終止
以下情形發生時,本合同終止:
7.1合同期限屆滿;
7.2在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解除勞動合同,但需要提前30日通知對方。
7.3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甲方可以單方終止合同,且無需再通知乙方。
7.4乙方承諾沒有傳染病、抑鬱症、精神障礙、遺傳病等不適應相關工作的疾病,不隱瞞病情。如因隱瞞病情給甲乙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自動申請離職,解除勞動合同。
第8條 其他
8.1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8.2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二條乙方性別
戶籍型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區街道
第三條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以下工作: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時間為
第六條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後,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週期不得超過15日。
第七條甲方應當按照____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八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併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第九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條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於____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____市有關規定有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 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原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_省勞動合同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第五條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後,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結算支付勞動報酬的週期不得超過15日。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甲方應當按照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七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併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九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
第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於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單位所在地區勞動關係調解小組申請調解;當事人也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本合同中有關內容今後與國家、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者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者蓋章)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年,生效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
三、勞動報酬
每天工作12小時,上四天白班休息兩天,上四天夜班休息兩天。第一個月為實習,工資_____元,轉正後,月工資__________元。多勞多得。
四、勞動紀律
乙方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怠工,有事請假要經老闆同意,無故遲到一次罰款_____元,無故曠工一天,罰款_____元。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得牴觸老闆安排的任何工作。每天下班後搞好自己工作臺衛生。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五、其他
乙方籤合同時交押金__________元,三個月後全部退還。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正式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辦理。
第二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的場所。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五條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週5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六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七條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併為乙方投保。
第八條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勞動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關勞保待遇。
第九條乙方的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為等,並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津貼福利和獎勵。
(二)甲方可參考下列事項調整乙方職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記錄;
2.乙方工作職務(或工種)變換情況;
3.甲方盈利狀況;
4.勞務市場供需狀況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
第十條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於次月5日發放。
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
第十一條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一個月的工資,且乙方不必補償培訓費。
第十二條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一個月工資。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及國家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
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其中包括試用期個月,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
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止。
其中試用期個月,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
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工作地點從事工作(崗位)。
(二)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無正當理由應服從變更。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並可按照有關規定根據不同工作崗位需要對乙方具體工作時間作出規定和調整。
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執行。
(二)鑑於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元/月。
試用期滿後,甲方以下列第種計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1.計時工資。
工資為元/月。
2.計件工資。
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雙方及時協商約定計件單價。
3.其他形式。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的日。
乙方月工資不得低於省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
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法規執行。
(二)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情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
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後,其工資參照同崗位、同工種、同職務的標準執行。
但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有關勞動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及技能等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
(三)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記載變更內容,註明變更日期,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成立。
變更勞動合同,應訂立《勞動合同變更書》,也可就有關內容協商簽訂專項協議。
專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有與勞動合同同等的約束力。
九、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勞動爭議處理若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
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在法定時效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不服仲裁裁決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一、本合同沒有訂明的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訂明的事項如與新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新法律、法規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