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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規勞務合同

欄目: 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65W

實踐中,人們通常將提供活勞動服務的過程稱之為勞務。那麼正規勞務合同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正規勞務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正規勞務合同
正規勞務合同範文一

甲方: 聯絡電話: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第一條、 協議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試用期為______天。

第二條、 工作內容

乙方在協議期內由甲方派往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由所派往的單位負責安排與調整,乙方願意服從。

第三條、 勞務報酬

乙方的勞務報酬由所派往的單位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確定具體標準,該標準不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由所派往單位直接支付乙方,或先支付甲方,再由甲方每月6日支付乙方。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權利

1.負責要求所派往的單位為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必需的工作條件;

2.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所派往單位的工作規定;

3.負責對乙方違反甲方和所派往單位工作規定的行為作出相應處理。

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權利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和所派往單位的各項工作規定;

2.維護甲方及所派往單位的聲譽及正當利益,如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及醫療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由所派往的單位承擔;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待遇由乙方商原企業承擔。

第六條、 協議的解除、終止與續延

1.試用期內甲、乙雙方均可隨時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

2.協議期間,雙方均可解除本協議,但應提前7日通知對方。未提前通知的,每延遲一日,須向對方支付一日的違約金,標準為乙方的日工資;

3.協議期滿,雙方均可終止本協議;若均無提出異議,本協議自動逐月續延。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

1.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協議時,應書面送達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作出書面答覆。

2.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變更協議有關內容,變更後的協議或協議附件由雙方簽字有效。

3.雙方協商不一致,本協議即行解除。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勞務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乙方受損情況賠償;

2、乙方在協議期內擅自離職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規勞務合同範文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至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日止,為期 。其中______ 年 ______月______ 日至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止,為試用期。

2.在試用期內,甲方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即行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支付當月出勤工資和政府規定的補貼。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2.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必須服從。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檢查及人體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按照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高溫保健食品。

第四條 工作時間

1.甲方實際每週工作5天40小時,休息2天。

2.甲方確因工作(生產)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矛乙方一定的補償,或者給予相應時間的調休。

3.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4.乙方如有正當理由,經過申請批准,可請事假。甲方不負責發放事假期間的薪酬、獎金和補貼(除國家規定補貼外)。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按公司現行工資制度確認乙方月工資 ______元。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新制度予以調整。

2.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2日。

3.甲方將根據公司的經濟效益和對乙方的工作考評結果,按其所擔任的職、級,不定期調整乙方的工資。甲方還將按董事會制定的各有關規定及職工的勞動態度、工作效率,給予獎金和津貼。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為乙方向有關部門投保養老保險、失業保險,乙方除養老保險外的社會保證規定執行。

2.在職中國職工因工受傷的醫療、生活費用,以及死亡喪葬費和家屬撫卹費,參照本市國有企業標準,由甲方承擔。 工傷經過醫療終結後,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但尚能工作的,由單位分配適當工作。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合同期內,工作時間在1年以內,累計享有醫療期3個月,以後工作時間每增加1年,可相應延長醫療期1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對在企業工作20xx年以上以及在生產經營中表現卓著有較大貢獻的,醫療期可由甲方決定適當延長。醫療期間的生活費用、醫療費用,以及死亡喪葬綱和家屬撫卹費,參照本市國有企業標準,由甲方承擔。

4.甲文依照政府規定向乙方支付獨生子女費、幼托費、交通補貼、回族津貼等福利費用,並積極辦好必要的集體福利。

第七條 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式、保密規定等制度。

3.乙方觸犯國家的法律,被判刑、勞動教養的, 以及被除名、開除的,本合同自行解除。第八條 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規定

1.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按甲方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4)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企業調整而多餘的職工;

(5)企業宣告解散或合營期滿的。

2.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2)乙方因工傷在治期間和醫療終結後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間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有正當理由,不能或不願繼續工作,需要辭職並經甲方同意的。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均應徵求企業工會的意見,並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

5.乙方如在本合同期內受過甲方出資培訓(含境內、外實習進修)需延長合同期限,由甲乙雙方另籤協議。如乙方因個人情況辭職或自選離職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培訓費。在培訓期內或培訓結束上崗工作不滿1年的,辭職或自行離職按培訓費的100%賠償。以後工作每滿1年減免賠償培訓費的20%,合同期滿不賠償。如乙方出境培訓,培訓費專案包括:

6.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勞動關係即行解除,乙方去向按《 _________________》規定辦理。如需續訂,應期滿前1個月雙方協商同意。

第九條 違反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金額由非違約方和企業工會,根據違約者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情況確定。乙方違約,按甲方獎懲辦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勞動爭議

1.甲方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適用勞動爭議程式。

2.勞動爭議的程式為:

(1)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的,可通過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3)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的,由爭議的一方或雙方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執行。如本合同所列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應以國家政府的法律、法為規為準。

第十二條 本合同標準文字報上級有關部門: _____________勞動局、________________ 人事局和總工會備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 ______ 年_____ 月______ 日

正規勞務合同範文三

合同編號: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及郵政編碼:

職工(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現居住地及郵政編碼:

甲方(單位)因工作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有關法律及北京市有關勞動行政法規、規章規定,招用 XXX(以下稱乙方)為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務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自生效之日起 個月內為試用期。

2.合同期限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工作崗位: 。甲方有權可以根據乙方工作能力和工作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度,保證每週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二)甲方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第(三)項規定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師生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單位裝置、設施發生故障,影響工作,必須及時搶修的;

3、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工作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期間進行裝置檢修、設施保養的;

5、為完成上級下達的其他緊急任務的。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單位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 元/月。甲方可按單位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上述月工資均為稅後額度。

3、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國家、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1、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

(四)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不低於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五)如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於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並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六)乙方應當按國家規定依法納稅,甲方代為扣繳。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的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由乙方人事關係所在單位或本人檔案所在地支付。按規定甲方支付的,乙方應當在簽訂本合同前告知甲方,由甲、乙雙方協商支付辦法。

(二)甲方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勞保福利待遇。

(三)乙方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應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乙方保證其身體狀況符合甲方崗位需要的健康標準和有關規定,能正常從事其崗位工作。

(四)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一)乙方應遵守國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紀律;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生產安全;

(三)乙方應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如甲方因情況變化,調整工作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

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三)有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工作不稱職或乙方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等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 無法履行規定職責的;乙方違反合同中相關承諾的;

3、乙方行為疏忽魯莽,違反操作規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拘役,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 次無故曠工和(或) 次無故上班遲到;放棄工作職責或不完成任務的;

6、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7、其他規定:

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銷、合併的。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停工醫療期間計算,按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3、其他符合國家、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條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5、甲方故意不履行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如乙方依據上款第2項至第5項規定解除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七)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合同:乙方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勞動鑑定委員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得解除勞務合同的。

(九)除試用期內或職工被違紀辭退、除名的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十)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產生爭議協定:合同期間如有勞動爭議,雙方本著實事求是、互相協商原則,妥善處理相關事宜。

十一、不可分割協定:上述條款規定構成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唯一的、不可分割的協定,該協定將取代任何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的規定。

十二、資訊唯一協定:乙方提供個人資訊和聯絡地址是正確的、唯一的,如有變動,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十三、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代表(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