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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勞動合同(精選28篇)

欄目: 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06W

推薦勞動合同 篇1

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

推薦勞動合同(精選28篇)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有效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電子郵箱:

緊急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勞動合同期限採取如下第   種形式: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工作任務為: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根據工作任務完成及收尾工作的需要安排合同終止的具體時間。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在             崗位(工種)工作,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內容,同時應完成公司或上級交待的其它任務。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按照制度進行績效考核,認可考核結果將作為調整乙方崗位、薪酬及判定乙方是否勝任工作的依據。

2.甲乙雙方確認工作地點為          市。甲方在上述工作地點的其它分支機構有需要時,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安排到其它分支機構工作。如甲方的經營機構搬遷,乙方同意相應變更工作地點。乙方同意,根據崗位及甲方的經營需要接受到外地出差的安排。

3.乙方同意,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將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1)連續 兩個月 無法完成工作任務或業績指標,績效考核結果為不合格或不勝任工作的;

(2)因公司專案撤銷或完成、機構調整、部門撤銷、崗位合併等發生變化,導致不能安排原崗位工作的;

(3)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連續 半個月 以上未到崗上班,公司已安排其它員工替換員工原崗位,員工重新到崗上班的;

(4)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公司工作,公司認為不利於工作需要調崗的;

(5)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發生變化,導致崗位必須進行調整的;

(6)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身體狀況以及甲方生產經營的需要等情況,需要調崗的;

(7)單位規章制度所規定的應調整崗位的情況的;

(8)其它原因:                  。

乙方同意,薪酬標準參照調整後的崗位薪酬標準進行相應調整。

三、勞動報酬

1.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工資標準按下列標準執行:月薪制        元/月;年薪制          元/年。試用期工資標準:上述工資標準的80%,並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於每月   日前發放工資。乙方同意,如遇客觀情況變化、生產經營困難等,甲方可提前告知乙方並適當推遲工資發放時間。

3.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根據經營情況、甲方規章制度和乙方的工作業績、工作表現等因素,對乙方進行考核,依據考核結果調整乙方的績效工資,但數額不得低於實際工作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4.乙方同意計算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本條第1款約定的月工資標準崗位工資計算。甲方在崗位工資之外領取的津貼、補貼、獎金等專案不計算在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之內。

5.乙方若對某月工資、獎金或福利待遇有異議,應在發放之日起兩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視為對該月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沒有異議。

四、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1.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如所在崗位有申報特殊工時制,則以申報的工時制度為準。

2.在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之外,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務的需要,確需加班的,應當填寫加班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視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加班時間以實際發生的時間為準。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加強職業危害防護。

六、勞動紀律

1.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2.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時,屬於嚴重違紀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1)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影響經營、工作秩序的,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人民幣      元以上的;

(2)未經甲方同意在其他單位從事兼職工作;

(3)自營、從事經營或投資與甲方競爭企業、競爭性業務或與甲方相關聯的業務的;

(4)與跟甲方有競爭關係或商業往來關係的個人或組織存在業務關聯關係,有可能導致利益衝突的;

(5)挪用或侵佔公司財物,或私自接受客戶、供應商及利害關係方任何好處及報酬的,無論何種金額及手段;

(6)工作中不服從管理,不按領導的正當指令行事,經再次要求仍不服從的;

(7)違反甲方的保密條款,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的;

(8)一年內累計曠工5日以上(含5日)或連續曠工3日(含3日)以上的,或一個月內累計遲到或早退五次以上的;

(9)在公司內有任何暴力、脅迫、傷害、賭博或盜竊等不法行為及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的;

(10)乙方利用甲方客戶、業務渠道,表達謀取私利的交易意向、發生謀取私利的交易行為或結果等;

(11)乙方行為給甲方信譽造成損害的,包括但不限於由於乙方行為被媒體所報道者;

(12)與客戶發生肢體衝突或劇烈言辭衝突的,無論何種原因;

(13)提供虛假的票據進行報銷,或報銷用途與實際用途不相符合的,無論金額多少;

(14)其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的。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乙方應當於辦理入職手續時提交參加社會保險所必需的真實、合法、完整的資料,如因乙方拒絕、延遲提交資料或提交資料不真實、不完整所導致的一切後果和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不能補繳社會保險及乙方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利益等一切後果和/或責任、補繳費用和/或滯納金等)應由乙方承擔。

2.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規章制度執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中止和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客戶、合作伙伴造成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或嚴重損害甲方聲譽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或構成嚴重違紀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如乙方被查實向甲方提供虛假的個人資料或隱瞞個人真實情況的,即視為乙方以欺詐的手段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本合同;

(6)甲方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3.本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繼續在甲方工作而甲方無異議,則視為本勞動合同自動延期一年,並可多次自動延期。但甲方已向乙方發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或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或乙方確已不再上班除外。

4.雙方符合依法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時,如乙方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乙方應在原勞動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未書面提出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續簽勞動合同。

九、特別約定

1.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及重要資訊。出於對商業祕密保護的需要,勞動合同終止前3個月內,甲方可以變更乙方的崗位。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可以在乙方提出後正式解除前變更乙方的崗位。上述保密義務不僅應在乙方在職期間,而且在乙方離職(不論任何原因)後仍應履行。具體內容詳見雙方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

2.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或甲方的規章制度,辦理工作交接,交接完成後現場領取剩餘工資。

3.如在乙方離職時甲方明確提出競業限制要求的,則乙方在雙方關係解除或終止後兩年內應遵守競業限制義務,而無需再行約定。如無其它約定,則競業限制補償金按乙方離職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不足12個月按實際月份月平均工資)的30%按月向乙方支付。但甲方可隨時通知乙方終止競業限制的履行,同時終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如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全部競業限制補償金,並按乙方離職前一年的全部收入的三倍為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仍應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4.因工作需要,甲方對乙方進行培訓的(包括內部培訓及外部培訓),如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則乙方應按未履行的勞動合同年限折算向甲方返還相應培訓費用,內部培訓費用按6000元計算,外部培訓費用按甲方實際支付為準,同時應按甲方因培訓所支出的全部費用的總額為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宣告與確認

1.乙方在工作期間所產生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於技術資料,開發、總結的概念、創意、檔案及所出版的書籍,工作日誌、培訓材料、操作手冊、音像資料等),無論何種形態(文字、圖畫、音像等),其全部智慧財產權均甲方所有。

2.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用人要求、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情況,並已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危害及後果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它情況告知了乙方。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入職資訊完全真實有效。乙方與其它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亦不受其他用人單位競業限制義務的限制。

4.甲方通過本協議中列明的乙方聯絡方式的任一種,就本合同之履行向乙方傳送相關通知檔案、釋出規章制度、佈置工作等,均視為有效送達。

乙方同時授權,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時,其“緊急聯絡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代為進行和解、代領、接受相關通知以及代為變更、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的權利。

5.乙方確認已認真閱讀、理解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並同意遵守執行。乙方同意甲方通過公司網站、郵箱、書面傳閱、公告欄公示等途徑,向乙方送達相關通知、須知、辦法、細則、員工手冊、規章制度等。

6.本合同約定之崗位或工種,乙方已知悉其錄用條件,包括規章制度裡規定的錄用條件、崗位錄用條件及下列錄用條件,並承諾符合相關要求。

7.乙方認可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試用期考核,考核可能有相當程度的主觀因素。如有異議,仍以甲方的考核結論為準。

十一、附則

1.雙方另行簽訂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以簽訂的具體協議為準。

2. 合同未盡事宜,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如果甲方的規章制度未作規定,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及勞動仲裁機構管轄。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捺手印):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薦勞動合同 篇2

甲方:(單位名稱)石家莊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職工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本合同為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為年個月;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甲方安排乙方在崗位工作,工作地點.因工作需要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乙方所從事的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生產安全、防止職業危害規定的勞動環境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提供必須的生產工具和工作場所。

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單位工作特點,安排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應徵得乙方同意。

第四條勞動報酬甲方依據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工資制度,試用期滿後月工資為元,並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工資的調整依據國家規定和集體合同的約定執行。

試用期間的工資不低於《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的標準。

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日。支付工資應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列明支付標準、支付專案和工資的扣除專案。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保險福利甲方按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保障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保險、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可以就補充保險、其他福利約定補充條款。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履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任何一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都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解除合同條件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條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條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第八條終止合同條件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雙方協商是否續簽勞動合同,不予續簽的,到期辦理終止勞動關係手續。符合簽訂無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九條經濟補償金解除、終止合同時,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條專項協議如甲方向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時,雙方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限和違約責任。

甲方可以與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就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事項簽訂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的經濟補償以及違約責任。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一併執行。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遇有國家有關政策調整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章)後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雙方因履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也可按有關規定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推薦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_個月。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旅遊客運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完成規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四條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方任務的前提下,自主安排作息時間和休假。

第五條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乙方勞動報酬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具體約定為:__________。

第六條甲乙雙方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條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八條甲方提供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第九條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第十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承擔賠償責任的方式為:__________。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二條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推薦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並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地點、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雙方對勞動合同履行地約定為 (可能跨地區安排人員的合同履行地約定為)。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經協商確認執行 條款, A、每週工作 日,每天工作 小時。

B、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C、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國家出臺具體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乙方現行崗位是否屬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是否 )可能存在的危害為: ;

甲方所採取的措施、待遇: 。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 元。 (三)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為元/月。乙方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雙方約定為: 。

(四)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乙方加班工資的計發標準,雙方約定為:。

(五)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六) 。 六、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七、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 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雙方對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約定為: D、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並嚴格執行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通訊)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絡。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字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及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鑑證單位:

鑑 證 人:

鑑證日期: 附件

勞動合同變更記錄

經雙方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簽證機構蓋章: 簽證人簽名:

簽證日期:

推薦勞動合同 篇5

一、勞動合同應具備哪些條款

《勞動法》 第十九條規定了勞動合同的法定形式是書面形式,其必備條款有7項:

1、勞動合同期限。

法律規定合同期限分為三種: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屬這一種;無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沒有具體時間約定,只約定終止合同的條件,無特殊情況,這種期限的合同應存續到勞動者到達退休年齡;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例如:勞務公司外派一員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兩個公司簽訂了勞務合同,勞務公司與外派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是以勞務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終止,這種合同期限就屬於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種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協商選擇合同期限時,應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和需要來約定。

2、工作內容。

在這一必備條款中,雙方可以約定工作數量、質量,勞動者的工作崗位等內容。在約定工作崗位時可以約定較寬泛的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籤一個短期的崗位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還可以約定在何種條件下可以變更崗位條款等等。掌握這種訂立勞動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崗位約定過死,因變更崗位條款協商不一致而發生的爭議。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在這方面可以約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各項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措施,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措施與制度,以及用人單位為不同崗位勞動者提供的勞動、工作的必要條件等等。

4、勞動報酬。

此必備條款可以約定勞動者的標準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的數額及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等。

5、勞動紀律。

此條款應當將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約定進來,可採取將內部規章制度印製成冊,作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簡要約定。

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這一必備條款一般是在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因這類合同沒有終止的時限。但其他期限種類的合同也可以約定。須注意的是,雙方當事人不得將法律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條件約定為終止合同的條件,以避免出現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合同時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改為終止合同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般約定兩種違約責任形式,第一種是一方違約賠償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即賠償損失的方式;二是約定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採用違約金方式應當注意根據職工一方承受能力來約定具體金額,避免出現顯失公平的情形。違約,不是指一般性的違約,而是指嚴重違約,致使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如職工違約離職,單位違法解除勞動者合同等。

二、勞動合同該怎麼履行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2、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3、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國家採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者社會保險關係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

5、勞動合同履行中的責任: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推薦勞動合同 篇6

勞動合同編號

勞動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勞 動 合 同 書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湖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住 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行動電話)

緊急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確定勞動關係,勞動合同編號。

一、合同的型別與期限

(一)甲、乙雙方選擇合同型別為(_______________)。

A.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個月)。

B. 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本合同第七條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試用期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具體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工時制度(_______________)。

A.標準工時制。

B.不定時工時制。

C.綜合計算工時制。

(二)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

(三)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A.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______。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__________元/小時,事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病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

B.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C.其他工資形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於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經協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根據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傷殘或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和當地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三)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甲方與乙方代表協商簽訂的集體合同有新的約定,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有關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八、經濟補償

(一)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後支付乙方當月工資。

(二)凡屬法律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規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九、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服務的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__________元人民幣,對已履行部分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等並執行。

(二)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資訊。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競業限制的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人民幣。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雙方亦可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競業限制的範圍、期限、補償標準和違約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均可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規定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二)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化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四)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字(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五)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絡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許可權。

(六)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編號:

鑑證日期:

編輯

推薦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為期_______年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2、因為是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乙方知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費用;

3、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終止;

4、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該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5、乙方應該在本合同簽字後七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原所在部門、勞資、財務、後勤等)辦理完工作交接、物品歸還、賬務交接、償還財務借款等事項。如有乙方負責辦理的對外業務沒清算完畢,乙方應該負責將往來賬目核對清楚,並將由對方蓋章、簽字確認的對賬單(或欠款證明)交甲方財務部門。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6、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本合同內容)的義務,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該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與甲方簽訂了《保密合同》、《競業禁止合同》的,仍應該遵守原合同的約定;

7、乙方辦理完各項交接之後5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解除勞動合同在內的相關證明。乙方應該於勞動合同解除後15日內到甲方辦理相關轉移手續,逾期不辦責任自負;

8、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譭、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9、本合同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推薦勞動合同 篇8

甲 方: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_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_,本合同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_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 ;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 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 ,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能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 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5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第四十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 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推薦勞動合同 篇9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年**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合同有效期限為_天,至_**年_月_日止。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小時的工作制度。並保證每週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第(三)項規定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的;

5、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6、為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二)甲方應在合同期滿時如期發放貨幣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

(四)如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於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並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五、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且相關事宜應先告知乙方。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在工作期內;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薦勞動合同 篇10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或委託代理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編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

本合同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 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己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______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 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 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______月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執行。

第十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______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 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_______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_____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______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

--- 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_____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______年限,每滿一______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______月平均工資一個______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______月:_____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_______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______年限,每滿一______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______年______月平均工資一個______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______月的______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______年______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______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己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______年的按一______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______年______月人均工資六個______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

--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籤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推薦勞動合同 篇11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推薦勞動合同 篇12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需要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那麼關於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有哪些是需要我們特別注意的事項呢?關於勞動合同的條款?勞動者權益的維護?現在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介紹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有哪些是需要我們特別注意的事項。

簽訂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

簽訂勞動合同可不是一件輕鬆的事,由於用人單位和求職者雙方當事人在勞動相關法規知識和法律知識上掌握程度的不平等,求職者明顯處於劣勢,因此求職者在簽訂合同時應注意下面的事項:

1、如果求職者進入到單位是通過熟人牽線的,礙於情面關係,求職者或者用人單位只是簡單地達成了口頭用工協議合同,但這種口頭合同對求職者是相當不利的,因為一旦日後求職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利益糾紛後,用人單位可以隨意對待求職者,而求職者本人因無字據為證,只能承受可能發生的.一切損失。為了保障個人的利益,求職者在正式進入到用人單位工作時,一定要與用人單位簽定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

2、在求職者要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許多個人單位常常事先起草了一份勞動合同文字,在文字中約定的責、權、利明顯對單位,正式簽定合同時用人單位只需要求職者簡單地籤個字或者蓋個章就可以了。但求職者仔細推敲合同後,發現條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而切合同內容只約定求職者有哪些義務、要何遵守單位的各項制度,若有違反要承擔怎樣的責任等等,而關於求職者的權利,除了報酬外幾乎一無所有。為穩妥起見,筆者建議求職者在正式簽定勞動合同時,最好要求用人單位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勞動事務諮詢事務所進行勞動合同文字鑑定為好。

3、求職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本意就是想通過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利益,但是如果簽定的合同本身就是違法的,那麼求職者的權益照樣得不到法律保護。為此,求職者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簽定的勞動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包括:用人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私營企業必須符合法定條件。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權利與義務)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勞動政策,不得從事非法工作;此外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式、形式必須合法。

4、為了更好地用法律武器保障和維護自己的個人利益,求職者在簽定合同之前,最好應該認真學習和了解一些勞動法律和法規方面的知識,例如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除,勞動保護和保險,法律責任等,這樣求職者在與用人單位起草勞動合同文字時,就能爭取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權利和義務,或者一旦日後用人單位違反合同規定,求職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5、一份正式的合同應該條款齊全,日後雙方一旦發生利益衝突,可以便於查證核實。為此,求職者在簽訂前一定要讓單位負責人拿出合同原文,仔細審看合同條款是否齊全,如名稱、地點、時間、勞動規則、具體工作內容和標準、勞動報酬、合同期限、違約責任、解決爭議方式、簽名蓋章等。如無異議,再當面同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以防某些單位負責人利用簽字時間不同而在合同上動手腳。

6、如果求職者所進的單位主要從事一些對人身安全有較大威脅的行業時,求職者一定要向用人單位確認,遇到工傷應該按照法律的規定來處理。現在不少單位只知道要求職者為他們賣命,一旦求職者傷殘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後,他們就毫不留情地一腳把求職者踢開,因此用人單位在起草合同時,為逃避承擔的責任,要求職工工傷自理,或只是約定一些無關痛癢的條款,與國家法定的償付標相關很遠。

7、許多私營單位為了達到要挾、控制求職者的目的,常常在簽定合同之前要求求職者先交納一定的上崗抵押金,這樣求職者一旦違反約定,其上崗抵押金就會被沒收,而用人單位因此有了有恃無恐的把柄,求職者只好惟命是從。為此,求職者應該首先弄清單位收取抵押金的用意,另外可以私下向內部員工打聽一下該單位的聲譽,以權衡一下到底是否應該交納抵押金。

8、最後求職者還應該瞭解一下其他的細節問題,例如當合同涉及數字時,一定要用大寫漢字,以使單位無隙可乘;另外要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和附加條件(如簽證、登記);合同至少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妥善保管;雙方在簽訂時如有糾紛,應通過合法方式解決。

推薦勞動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

(1)對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基數的範圍問題,應當嚴格依據法律規定區分清楚,辨別清哪些是屬於工資性收人範圍的專案,哪些是應當剔除的專案,在此基礎上得出的專案才具有合法性、合理性。

(2)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標準是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需要說明的是,這裡工資的計算基礎是在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獲得的報酬,而不是指勞動者正常工作的情況下獲得的勞動報酬。故實際上計算所得出的勞動者月平均工資有可能是低於其正常月工資的。

(一)協商解除:勞動者提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特殊情況下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2)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終止的;

(4)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推薦勞動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

二、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崗位工作,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乙方應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制度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為使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工作中要遵守有關操作規程,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3、乙方試用期工資每月為___________元,試用期為____月;

4、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規定。

五、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管理制度。

2、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損害甲方或業主利益,不得洩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六、教育與培訓

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職業教育與就業准入的有關規定以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為勞動者提供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甲方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的規定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法律的規定辦理。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4、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甲方應當在期限屆滿____日前就終止或續訂的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違反方應支付對方違約賠償金____________元。

2、乙方在合同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乙方如若違反本合同,需無條件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經濟損失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薦勞動合同 篇15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編碼: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編碼:_______

戶口所在地省(市)______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本合同於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_______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公章):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推薦勞動合同 篇16

甲方:

單位地址:

甲方(單位)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聘用乙方為勞動合同制員工。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經甲、乙雙方商定,本合同有效期為無固定期限。本合同只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

二、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8小時工作制。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公休假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產假、女員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及標準: 元/月

(二)甲方應按月如期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四、保險福利待遇

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六、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1、在試用期內,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退休手續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5、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五)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發生勞動爭議,應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薦勞動合同 篇17

編 號:

使用說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經濟型別: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

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檔案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20 年 月 日

推薦勞動合同 篇18

編號:

南京市勞動合同書

甲方(單位)全稱;單 位; 類 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 記 注 冊 地; 郵編; 實 際 經 營 地; 郵編; 勞動保障證號;聯絡部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乙方(職工)姓名;文化程度;出 生 年 月 ;在本單位工作;起始時間;居民身份證號;勞動保障卡號;戶 籍; 所 在 地;郵編;實 際 居 住 地 ;郵編;職業資格證書名稱及等級;就業登記證號;聯絡電話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雙方或一方不願續訂的,本合同終止。若乙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依照第四十五條規定順延至情形消失時終止。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乙方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情形之一,並提出或同意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雙方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始,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該工作為甲方事先確定並且完成目標是確切具體的)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的內容和要求應當符合國家制定的勞動基準。

2、工作地點: .

3、乙方應當提高職業技能,按相關標準及甲方依法制訂並公示的勞動規章和合同約定履行勞動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的崗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常白班、 班 運轉工作制),每天工作 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崗位(工種),應當經甲方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2、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甲方規定由雙方商定。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按規定安排補休。

3、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每月 日為甲方工資發放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現金直接發放、委託銀行發放),乙方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確定:

(1)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班加點工資按國家規定的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標準計算。

(2)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實行年薪制的每月預付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按乙方的業績和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考核確定。

(3)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乙方的定額單價為 元。甲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的標準應當保證本單位與乙方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及標準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4)其他工資分配形式:

2、乙方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甲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

3、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時,必須出具工資清單,包括乙方姓名、發放時間、應付工資、實發工資、代扣和扣減工資等專案內容,由乙方簽字確認。

4、甲方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經濟效益增長情況、當地政府釋出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標準,通過工資集體協商以及工資正常增長制度,合理增加乙方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

1、自勞動關係建立之月起,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甲方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Z公佈本單位和個人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

3、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保證執行國家關於特種作業、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規定,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2、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甲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

3、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應當保障乙方在工作場所內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為違反本合同。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應當負責及時救治,並按規定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其他約定條款

1、試用期:乙方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乙方的工資待遇為 元/月(或合同約定工資的 %)

2、培訓服務期:乙方由甲方出資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依法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承擔的違約金不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雙方約定的培訓和服務期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

3、保密和競業限制:乙方依法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的義務。乙方的保密範圍為: ,競業限制的範圍 ,競業限制的區域為 ,競業限制期限為 月。競業限制期間,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元。雙方約定的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為本合同附件。

4、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應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中乙方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甲方代扣代繳。

(2)

八、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乙方確定居住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九、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甲乙雙方因繳存住房公積金髮生的糾紛,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接受投訴、舉報,並按國家和地方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依法調解和查處。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薦勞動合同 篇19

第一章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第一條: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長期保潔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章 承包範圍和清掃週期及清潔標準

第二條:保潔範圍: 。

第三條:保潔週期及清潔標準:除按甲方要求清潔外,室內所有固定配臵的物品每天擦洗一至二遍;窗明地亮地面無垃圾、無痰跡、物品設施無灰塵、無汙垢、垃圾日產日清。(保潔服務範圍、週期及標準見附表一)。

第三章 承包方式和期限

第四條: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清掃衛生所需各種清洗機械,清掃工具及各種清潔劑等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乙方應自行完成合同規定的保潔工作,不得轉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第六條:本協議自20__年4月1日至20__年3月31日止。

第四章 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第七條:甲方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

1、對乙方清掃保潔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2、為乙方無償提供存放清潔衛生用品庫房。

3、教育有關人員遵守衛生制度,自覺維護室內外衛生。

4、建築物及內外設施破損時,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5、督促乙方搞好健康檢查和崗位培訓;協助辦理出入證、做工證等。

6、按時支付承包費用。

第八條:乙方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

1、乙方負責指派保潔人員從事本合同項下的清潔工作,保潔人員屬於乙方員工,由乙方向其支付工資等相關勞動報酬。

2.乙方應配備足夠的工作人員,以保障保潔人員休息休假的權利。必要情況下,為清潔人員提供有效的防護措施,在合同期內,保潔人員在從事正常的清潔工作中遭遇任何傷害意外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3、保證清潔質量,達到甲方滿意,隨時接受甲方監督檢查(按附表二即衛生質量檢查表進行監督檢查)。

4、負責對衛生保潔人員進行政審,搞好崗位培訓,提高保潔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衛生觀念,更換人員時,應提前徵求甲方意見,保持清潔人員相對穩定。

5、教育清潔人員保守祕密,講究禮貌熱情為工作人員服務,不發生違紀行為,不在樓內會客,不與工作人員亂拉關係。

6、所有清潔人員必須挑選具有國中以上文化程度、健康青年,並統一著裝,儀表端正,衣帽整潔,佩帶胸卡,工作時作到“四輕”(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開關門輕)。

7、實行崗位責任制,教育衛生保潔人員嚴格落實衛生清潔質量標準和清潔工具的消毒隔離制度。

8、愛護建築物及室內外各種設施,注意節水節電。如因乙方人員過錯造成損壞,或洩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9、乙方保潔人員在業務上受乙方領導,並受甲方監督。

10、根據甲方要求安排工作時間。

11、乙方提供總裁辦公室洗手液、手紙等。

第五章 違約責任及合同的變更

第九條:若乙方的清掃保潔工作不能達到本合同附表二《衛生質量檢查標準》90分以上的,甲方有權發出衛生檢查不合格警告通知書進行書面警告,兩次或以上達不到90分的,甲方可發出衛生檢查不合格處罰書,並視情節輕重對每次處以月承包經費總額的1%-3%罰款。

第十條:甲乙任何一方若在合同期限內有意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否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相當於兩個月承包費用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合同期滿即終止,如需繼續合作,雙方應提前一個月商定續簽合同事宜。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如遇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雙方需以書面協議的形式方能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補充。

第六章 承包經費及結算方式

第十四條:承包經費:每月承包經費為 11500 元(大寫:壹萬壹仟伍佰元整 )。

第十五條:付款時間:按季度付款,甲方在每個新季度開始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上個季度的承包經費34500元。比如,第一個季度的承包費應在合同期內第四個月開始的7日內支付。

第十六條:付款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等額發票後,以支票或銀行轉帳的形式向乙方付款。

乙方開戶行: 賬號: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及雙方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議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起訴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九條:本合同附表二份:

1、保潔範圍和週期;

2、衛生質量檢查標準。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甲方聯絡人: 乙方聯絡人:

推薦勞動合同 篇20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資訊真實、有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3、除提供專項培訓費用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的人員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勞動者)姓 名: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到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為 。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五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六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 甲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

第九條 甲方於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銀行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六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6

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 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勞動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

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

1、崗位協議書

2、培訓協議書

3、保密協議書

4、……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日期:年月日 簽字日期:年月日

推薦勞動合同 篇21

用人單位在使用勞動者時,由於相關法律意識淡薄,並未簽訂勞動夥同,引起不必要的矛盾與糾紛。在勞動者主動離職時,沒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辦?為您解答。

一、辭職的條件

1、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辭職賠償

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不簽訂,勞動者有權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同時因未簽訂勞動合同,也不可以為勞動者繳納保險事項,這種情況用人單位已經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同是也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可以使用解除勞動關係的權益。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支付工資可到當地勞動監察投訴拖欠工資。

本文介紹了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辭職的條件以及工資賠償情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若經調解不能達成一致,則需向相關部門報告或者提起上訴,具體細節需向專業法律機構諮詢。

推薦勞動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性別:男/女

戶口性質:非城鎮/城鎮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配合丙方的運營與發展,甲、丙雙方進行人事調整,現就更換用工管理機構所涉及的勞動合同用人主體變更及其他權利義務等相關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經三方協商一致,簽訂本變更協議。

1、乙方原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的勞動合同,用人主體變更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職務__________變更為__________,其他勞動合同條款不做任何變更。

2、原勞動合同期限雙方確認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變更後,丙方負責辦理乙方的用工與社會保險繳納、代領工資等相關手續。

4、丙方認可此協議所涉及的用工主體調整,不影響乙方在丙方的服務年限連續計算。

5、變更協議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經三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簽字(蓋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簽字(蓋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

簽字(蓋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推薦勞動合同 篇23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別:

委託代理人: 出生年月:

廠址: 家庭住址:

所屬區:

根據《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和上海市勞動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雙方訂立合同如下:

易豆網提供全員勞動合同書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別:

委託代理人: 出生年月:

廠址: 家庭住址:

所屬區:

根據《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和上海市勞動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雙方訂立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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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別:

委託代理人: 出生年月:

廠址: 家庭住址:

所屬區:

根據《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和上海市勞動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雙方訂立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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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別:

委託代理人: 出生年月:

廠址: 家庭住址:

所屬區:

根據《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和上海市勞動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雙方訂立合同如下:

推薦勞動合同 篇2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方與用工單位所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的派遣期限先於本條約定的合同期限屆滿的,則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的派遣期屆滿之日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二手車評估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按照公司的規定嚴格執行。

四、聘用人員的條件與工作內容:

1、有二手車評估實際工作經驗,能夠獨立工作,準確鑑定出車輛狀況,並能預算出車輛市場價格,有二手車評估師職業證書。

2、人品好,綜合素質高,形象氣質佳,有團隊精神。

3、熟悉汽車產品及技術性能,具備汽車銷售經驗,能掌握客戶心理;

4、熟悉二手車的轉籍、過戶等辦證流程,熟悉計算機操作。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________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工資為每月____元,轉為正式工後為每月________元。

六、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七、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絡。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日生效。

八、違約責任

九、(1)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因為過失或者重大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可以向乙方要求賠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免除責任。

(2)如乙方違反此協議的任何之規定,應向甲方賠償違約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

(3)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推薦勞動合同 篇25

勞動合同必須是具有簽約資格的當事人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其內容應當具備法定條款,應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否則將被確認為無效。

無效勞動合同是指所訂立的勞動合同缺少有效要件不符合法定條件,全部或部分不能發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後果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其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一個勞動合同的有效成立,必須具備勞動法律所規定的有效要件,這就是主體要合格,意思表示要自願真實,內容要合法、完整,形式符合法定要求,訂立程式要完備這四個方面的要件,任缺其一,均可導致勞動合同不能有效成立。

無效勞動合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合同主體不合格,是指勞動合同的一方或雙方當事人不具有勞動法規定的主體資格而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合同主體雙方是否具有簽約資格,是決定勞動合同法律效力的重要前提。合同主體不合格,即勞動者不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或者用人單位不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不真實,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其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在這種狀況下籤訂的勞動合同,其內容基礎受外力干涉,故不是真實的意思表示。

3.內容不合法或不完整,即合同條款違法或合同缺少法定必備條款。通常表現為違反強制性法律規範、權利義務嚴重不對等而顯失公平或低於法定最低勞動標準,用人單位免除自己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

4.形式不合法,即要式合同未採用法定的書面形式或標準形式。

5.訂立程式不完備,即訂立勞動合同未履行法定必要程式。

勞動合同無效必然導致一定的'法律後果,因而它必須經國家機關確認。我國法定的確認勞動合同無效的機關是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

勞動合同經法定機關確認無效的法律後果一般是,自訂立起就沒有法律拘束力。但這並不是說,無效勞動合同不發生任何法律效果。它作為法律事實的一種,必然會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責任問題,也即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當事人基於過錯而對他方承擔民事責任,甚至可因其行為的嚴重性程度不同,引發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問題。對此,應理解為自訂立時起無效勞動合同就不能作為確定當事人權利義務的依據,而不應理解為像無效民事合同那樣自訂立時起,就不對當事人產生權利義務。這是因為,勞動力支出後就不可回收,由此決定了對無效勞動合同已履行部分,即勞動者實施的勞動行為和所得的物質待遇,不能適用返還財產、恢復原狀的處理方式,並且對尚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已為用人單位提供了勞動的勞動者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根據無效的勞動合同要求另一方履行或承擔違約責任。由於勞動者用以交換的勞動力的特殊性,對於無效勞動合同,不可能採用返還及追繳等辦法處理,所以,根據無效勞動合同的特點可以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包括撤銷合同、重新訂立合同、修改合同和賠償損失三種。

1.撤銷無效的勞動合同撤銷合同的處理方式,適用於被確認全部無效的勞動合同。全部無效的勞動合同是國家不予以承認和保護的,應通過撤銷合同來消滅依據該合同而產生的勞動關係,即勞動合同整體被確認無效。如正在履行的合同,要停止履行。對於已履行的部分,對勞動者付出了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到相應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支付,參照本單位相同或相似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則確定。勞動合同全部無效而用人單位對此有過錯的,如果當事人雙方都具備主體資格,勞動者要求訂立勞動合同的,在撤銷無效的勞動合同的同時,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依法訂立勞動合同。

2.修改合同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修改合同的處理,適用於被確認部分無效的勞動合同及程式不合法而無效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的某項條款被確認無效,該項條款不得執行;應依法予以修改。修改後的合法條款應具有溯及力,溯及到該合同生效之時。

3.賠償損失無效勞動合同所引起的賠償責任主體是用人單位,不是勞動者。這一點在《勞動法》第九十七條有規定:“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推薦勞動合同 篇26

編號:

單位:烏魯木齊達阪城區東溝鄉葦子村煤礦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單位地址:烏魯木齊市達阪城區東溝鄉葦子村四隊

乙方(勞動者)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一)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崗位上工作。

(二)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過8小時,實行三班制工作制度。

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因生產特點不能按照前款執行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一)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實行月工資制,乙方滿勤月工資為元/月。

甲方提供住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住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二) 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

(三)用人單位應依法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並在本單位內公示。 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採取措施使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有關勞動法律的勞動安全和保護設施,勞動防護品和其他勞動條件。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二) 甲主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在工作場所,甲方必須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的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五、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與在乙方簽訂本合同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自覺尊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乙方對甲方違章、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建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單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37條、

第38條、第39條、第40條和第41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0條、41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定勞動合同。

(三)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依據有關法律等規定等定出具體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檔案。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一)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執行。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部分標準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行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用人單位工商註冊地或者施工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本勞動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家法律及有關規定執行。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推薦勞動合同 篇27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實現勞動過程中建立的社會關係。將實際用工作為建立勞動關係的標準有其合理性,也有利於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第一,實際用工在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在後的,勞動關係早於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的建立不受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影響。

第二,勞動者在實際提供勞動的.同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簽訂期、勞動關係建立期和實際提供勞動期三者是一致的。

第三,建立勞動關係的唯一標準是實際提供勞動。也就是說只要勞動者實際提供勞動,用人單位實際用工,就建立了勞動關係。不論勞動者是否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都將受到同等的保護。這種理解實際上否定了原來實踐中關於事實勞動關係的概念。對於執法部門和司法部門而言,不能因為勞動者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拒絕加以依法保護。

第四,書面勞動合同簽訂在前,實際用工在後的,勞動關係自實際提供勞動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的建立後於書面勞動合同的簽訂日期,勞動關係建立日期之前的書面勞動合同只具有合同效力,如果合同一方違約,按照民法規定追究其違約責任。

推薦勞動合同 篇2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2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3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4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2.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

3.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4.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2.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3.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4.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五、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1.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3.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4.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3.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4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5.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6.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1.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3.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4.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