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合同 > 技術合同

蘇州市非全日制技術崗位勞動合同(精選3篇)

欄目: 技術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45W

蘇州市非全日制技術崗位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蘇州市非全日制技術崗位勞動合同(精選3篇)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社會保險個人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生效。

二、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或從事以下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工作時間為每天不超過四小時,自_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止,每週不超過二十四小時。

五、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後,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___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時間為每月上半月_________日,下半月_____________日。

六、甲乙雙方約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辦法:

七、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併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保護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甲方的監督下,乙方須採取以下防護措施:。

九、甲乙雙方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勞動合同。

十、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於蘇州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十一、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簽名日期:_______________簽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蘇州市非全日制技術崗位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維護職工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集體合同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勞動用工管理

第一條甲方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職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保障職工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工會應當幫助、指導職工與用人單位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

第二條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乙方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乙方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甲方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甲方採取形式將上述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告知全體職工。

第三條甲方與職工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以及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甲、乙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甲方與職工訂立的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勞動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規定的標準,低於本合同的按照本合同規定執行。企業的規章制度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執行。

第五條甲方單方面解除職工的勞動合同,應當提前日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應在日內及時反饋意見;工會有不同意見的,甲方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在日內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職工因此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援和幫助。

第二章勞動報酬

第六條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和同工同酬的原則,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和支付制度時,應當事先與乙方進行集體協商。

第七條甲、乙雙方每年根據本單位利潤、勞動生產率、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工資指導線、最低工資標準、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變動情況,就職工年度工資水平、工資調整辦法和工資總額進行協商。

經協商確定,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元,工資總額增長幅度不低於%(或者職工工資隨本單位經濟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長,掛鉤比例為:本單位利潤總額增長%,職工工資總額增長%)

年度工資總額增量按以下辦法分配

第八條甲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或者計件工資標準應當遵循科學合理的原則,依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實際情況提出方案,事先與乙方進行協商,確定、調整的勞動定額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雙方約定:

1、崗位名稱勞動定額(工時單價/計件單價)

2、崗位名稱勞動定額(工時單價/計件單價)

3、崗位名稱勞動定額(工時單價/計件單價)

第九條本單位對從事工作的職工發放津貼和補貼,雙方約定:

津貼名稱發放標準

補貼名稱發放標準

第十條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勞動,且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

第十一條本單位確定計發職工加班加點工資基數的方法是.

第十二條本單位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不低於元(或者高於當地政府釋出的最低工資標準的%);試用期月最低工資標準不低於元(或者高於當地政府釋出的最低工資標準的%)

第十三條甲方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每月日前通過銀行工資專用賬戶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職工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職工工資。

第三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四條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職工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並保證職工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十五條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本單位在崗位(工種)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在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十六條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職工本人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甲方應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職工加班加點工資。

甲方安排職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同等時間補休的,應當在日內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七條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雙方商定本單位的帶薪年休假辦法是

第四章勞動安全衛生

第十八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和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落實勞動安全責任制,制定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九條甲方應落實職工勞動安全教育制度,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培訓,其中從事特種崗位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持證上崗,並自覺接受工會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甲方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職工,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對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的職工應當每年安排次職業健康檢查。

第二十一條工會應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監督檢查機構,監督和支援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參與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甲方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應及時按有關規定上報。

第二十二條甲方應根據季節變化,採取具體措施做好防暑降溫、防寒保暖工作。對工會或者職工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應當研究。

第五章女職工特殊保護

第二十三條甲方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原勞動部《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規定》等規定,實施女職工特殊保護。

第二十四條甲方在組織崗位競聘時,除不適合女職工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女職工參與或者提高對女職工的競聘標準。

第二十五條甲方不得因女職工結婚、懷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不得單方解除與女職工的勞動合同,變更女職工工作崗位應當徵得女職工同意,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甲方應根據女職工的生理特點和所從事工作的職業特點,對在月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給予特殊保護。對懷孕、哺乳期女職工不得安排加班加點和從事禁忌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和哺乳期的女職工,上班確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甲方批准,可依法享有相應的產前假、哺乳假,甲方確定女職工休假期間月工資的方法是.

第二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女職工定期健康檢查制度,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每年組織全體女職工參加一次婦女病、乳腺病普查普治,並建立女職工健康檔案。甲方按標準定期發放女職工衛生保健費。

第二十八條甲方應當支援女職工參加政治、業務、技術培訓,在單位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等方面,應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則。

第六章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二十九條甲方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義務,並每年次向乙方公佈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工會有權對甲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實施監督。

第三十條甲方按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雙方商定年度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為%.

第三十一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特點、經濟效益等情況,為職工辦理以下保險和福利事項(企業年金、補充保險、療休養等)

第七章職業技能培訓

第三十二條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特點、條件和要求,按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建立職業培訓制度,對職工進行有計劃的職業技能培訓。

甲方制定的職業培訓經費使用方案和培訓計劃應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其中用於管理人員的職業培訓經費不得高於總額的%,用於生產一線職工的職業培訓經費不得低於總額的%.

第三十三條甲方在年度對從事崗位(工種)的職工進行職業技能培訓。

第三十四條甲方為職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職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和違約責任。

第八章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年,合同期滿即行終止。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甲、乙雙方應當協商續訂集體合同。

第三十六條變更或者解除集體合同適用集體合同集體協商程式。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本合同。

第三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條款無法履行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訂立集體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已經修訂或者廢止;

(2)不可抗力;

(3)雙方約定;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八條甲方尊重工會履行維護職工權益的基本職責,支援工會依法開展工作,每月日之前按規定向工會撥繳經費。

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應當保障協商代表履行職責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工作時間。協商代表因履行職責佔用工作時間的,視為提供正常勞動。

協商代表在任期內,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變更或者解除其勞動合同;其勞動合同期限短於任期的,自動延長至任期期滿,但個人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等重大過失行為、退休或者本人不願延長勞動合同期限的除外。

協商代表在任期內,用人單位不得無故調動其工作崗位和免除職務、降低職級。

第四十條甲方應當將本合同履行情況每年至少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報告次,工資專項集體合同、集體合同中的工資條款或者相應附件的履行情況應當每半年公佈一次。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現問題或提出建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報雙方首席協商代表共同研究,協商處理。出現重大問題,還應以書面形式報告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

第四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四十二條本集體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一份。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首席協商代表乙方首席協商代表

(籤蓋章)

(籤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蘇州市非全日制技術崗位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聘用崗位及職務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技術崗位工作,擔任職務。

第二條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按以下第條確定: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_年_月_日起至 _年_月_日.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至合同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2、乙方的試用期為個月(天),自_年_月_日起至 _年_月_日止。

3、試用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進行考核,如經考核乙方被認定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未能通過甲方的試用期考核和表現評估,或被認定為不能滿足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要求或崗位說明中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2)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況有隱瞞或虛構事實的,或在應聘時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提供虛假學歷證書、虛假職業資格證明、假身份證、假護照、假戶籍證明等個人重要證件以及虛假或偽造的離職證明、體檢證明等;對工作履歷、知識、技能、業績、健康等個人情況說明與事實明顯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等填寫內容不真實的,或沒有如實說明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情況的;

(3)乙方與其他公司存在未盡法律義務,或與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糾紛尚未處理完畢可能影響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機構所進行的體檢結果不符合本行業所規定的衛生標準和體檢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適合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書面警告或辭退等嚴重處分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為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

(6)隱瞞與其他公司存在勞動關係或競業限制約定的;

(7)乙方在試用期內有任何違法違紀行為或受到公司任何型別的紀律處分的;

(8)乙方在試用期記憶體在工作失誤的;

(9)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提供用於辦理法定勞動用工手續的全部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情形的。

第三條工作職責、內容和工作條件

1、乙方的工作職責:全面負責站內技術管理工作。

2、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保持站內裝置正常執行及裝置保養工作。

3、乙方工作時間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延長工作時間,但不得超過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對本崗位任務和職責的要求,完成規定的質量或數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5、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乙方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6、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作業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工作規程,有權拒絕執行甲方違規指揮,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四條工作時間及地點

1、乙方適用標準工時制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不含午休時間),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確需加班,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加班申請,寫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加班,否則不視為加班。

甲方安排或書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應當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國家相關規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費,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3、通常情況下,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甲方亦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國內或國際地區出差,或與乙方協商一致後派駐乙方在其他地點工作。

4、乙方同意,因工作需要,甲方可委派乙方至客戶公司、關聯公司等處從事相關工作。

第五條工作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補貼。

2、甲方確需乙方加班時,按國家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費。

3、如甲方實行獎金(績效工資)制度的,則乙方的獎金(績效工資)由甲方根據乙方的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予以確定。

4、經雙方協商,乙方工資為人民幣元/每月;試用期工資為上述約定工資數額的80%。

5、甲方每月日(遇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提前)前向乙方支付工資,工資將由甲方支付到乙方的個人賬戶或以其他雙方認為適當的方式支付。

甲方作為扣繳義務人,應在支付乙方工資前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和其他應繳稅款,以及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應繳部分。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及時足額向社會保險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中的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國家規定從乙方月工資中扣除後代繳,由社會保險經辦部門按規定記入繳費本人個人賬戶。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以及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醫療期滿或痊癒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時,由甲方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的撫卹費、救濟費、醫療費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喪假、帶薪年休假等。

第七條承諾與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諾並保證如下:

1、乙方在錄用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與資訊真實有效,在本合同中的陳述及保證亦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

如有違反,將視為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將根據本合同所定條款和條件為甲方工作並盡其最大努力確保完成甲方委派的工作,不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不利用其在甲方的職務或職權直接或間接地為個人牟取私利;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兼職,不論乙方是否因該兼職而獲得報酬或者是否利用了在甲方的工作時間。

該兼職包括但不限於:受僱於任何第三方或為任何第三方提供勞務,包括在該第三方擔任合夥人、股東、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員工或顧問等職務,不論該第三方是否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

4、乙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接受任何與甲方有業務關係或可能將有業務關係的人所給予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於佣金、回扣、折扣、小額賞金,無論是否以現金形式;

5、乙方應當賠償並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過失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人身或財產的損失、損壞或損害。

第八條保密義務

1、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接觸到的和知悉的全部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不得複製、不當使用、直接或間接向他人洩露或使他人獲得公司上述商業祕密。

無論本合同基於何種原因終止,乙方必須繼續履行前款約定的保密義務,嚴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業祕密。

本款所述“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的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方針、管理思路、公司發展計劃、資本運作情況、新產品及服務專案的情況、投資決策意向、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現有客戶及可能客戶的名單與需求、營銷計劃、採購資料、產品服務定價及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投標中的標底與標書內容等;

(2)甲方的技術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調查研究、模式、計劃、彙編物、發明與創造、產品、配方、公式、設計、模型、方法、過程、程式、計算機程式及軟體(無論是原始碼或目的碼)、資料庫、開發計劃、研究開發記錄、科研專案進度、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技術、硬體配置資訊、產量、裝置變更、服務、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等,以及技術合作中第三方要求甲方保密的內容;

(3)甲方的管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未公開的財務資訊、人事資訊、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工資薪酬資訊、內部業務流程、物流資料、會議紀要等所有內部資料,以及其他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檔案的祕密事項;

(4)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協議約定對第三方負有保密義務的資訊;

(5)甲乙雙方附件或者補充協議另行約定的其他相關保密資訊。

2、乙方同意,如甲方要求另行簽署專門的《保密協議》,乙方應予以簽署並嚴格遵守《保密協議》的約定。

乙方如有違反,應按照《保密協議》的約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乙方同意,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無論其記錄或儲存在任何媒介上,乙方應立即向甲方交還其獲得的有關甲方經營、技術和管理等保密資訊的全部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報表、信件、圖紙、工作證件、電子儲存資料和任何其他材料。

第九條智慧財產權歸屬

1、本合同所稱的智慧財產權包括:著作權(版權)、專利、註冊商標權專用權和專有技術等。

2、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條件所創作的作品、發明創造、專有技術,是履行職務的行為,其智慧財產權歸屬甲方,乙方無權申請相關權利。

3、對乙方的職務發明創造,甲方可視該發明創造對甲方的貢獻大小,給乙方予以獎勵。

4、乙方在完成本職工作的情況下,欲就與甲方有一定競爭關係的課題自行研究開發的,應事先與甲方就利用甲方物質技術的範圍及補償辦法以及所完成的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申請權和申請的權利歸屬達成書面協議。

否則,均視作乙方的職務行為,相關權利均歸屬甲方。

第十條工作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定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保管好甲方的全部資產。

2、甲方應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3、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或修改適用於乙方的包括員工手冊在內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閱讀、理解並予以嚴格遵守。

如果乙方違反或拒絕接受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4、乙方因違反有關法律、勞動紀律和甲方內部規章制度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損失,並有權依法對乙方工資進行扣減。

第十一條聘用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3)違反相關保密協議,故意洩露公司商業祕密;

(4)嚴重失職、瀆職,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與乙方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的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地方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的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根據本合同條款或甲方的規定的工作要求,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5、前款所述“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被其他企業單位兼併,或甲方的相關業務或資產被出售或轉讓給其他企業或者第三方;

(2)甲方的經營地遷移至外省、市;

(3)甲方經營策略和組織架構的重大調整或經營環境的重大變化;

(4)甲方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者甲方因經營調整進入停工停產;

(5)甲方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決定終止與乙方工作直接相關的研究和開發;

(6)甲方宣佈破產、解散或清算等;

(7)地震、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形成的不可抗力;

(8)特許經營性質的用人單位經營範圍等發生變化的等。

6、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承擔專業技術工作的受聘人員,如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可能給單位代理技術專案終止、引發智慧財產權糾紛、技術洩密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在聘用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條件未具備時,不得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

9、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延本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10、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合同有關條款內容,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11、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第十二條通知

甲方向乙方發出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通知、協議或其他有關檔案,以傳真發出的,以傳送確認為證,電文發出後1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以電子郵件發出的,發件方郵件系統顯示已傳送,即視為送達,發件人電子郵件系統所記錄的發出時間即為送達時間;通過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方式寄出的,以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的寄件人留存單據作為確認文字,交付郵局或快遞公司後最遲7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應發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電話:

若乙方上述聯絡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在變更之後三日內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視同上述已有聯絡方式為乙方的有效聯絡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檔案即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三條違反合同的責任

1、由於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責任,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付的違約責任。

2、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給對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及後果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

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如果任一方不滿意仲裁裁決,該方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其他

1、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

各份協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年_月_日 簽訂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