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合同 > 技術合同

植物保護技術人員勞動合同(通用3篇)

欄目: 技術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28W

植物保護技術人員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員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植物保護技術人員勞動合同(通用3篇)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 。

(二)試用期為____________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 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_____________________區域經理

乙方的工作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基本工資+銷售提成:基本4000+銷售提成。. 銷售提成辦法:

所負責區域每銷售桌面多媒體音響一個提成1.5元;所負責區域每銷售蘋果多媒體音響每銷售一臺提成15元; 所負責區域每銷售液晶電視多媒體音響一臺提成20元;所負責區域每銷售2.0家庭音響一套提成10元.

(三)甲方每月15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 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 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字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

(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簽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植物保護技術人員勞動合同 篇2

甲方:(單位名稱)

單位住所

法人代表姓名

乙方:(保安人員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的工種為 保安人員,工作地點為 。在合同期內,乙方無正當理由應服從安排。

二、合同期限採取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 貳 年。即從 20 年 月日起至 20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 壹 個月(續訂合同的不包括),即從 20 年 月 日起至 20 年 月 日止。

三、勞動報酬:甲方按月工資方式支付乙方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10 日前,月工資 元,獎金按甲方的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安全、衛生設施等,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或甲方制定的工作規程。

五、勞動紀律:甲方應依法制定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乙方行為規範,並在乙方上崗前以書面形式發給,同時督促其實施。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保守本單位的工作或業務祕密,如有違法違紀行為甲方可依法律法規和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行政處理。

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聘用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聘用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貪髒、盜竊、賭博、打架鬥毆等行為的;

7、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考核不合格或有2年考核基本合格;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九、聘用單位超編、撤併等客觀原因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後,可以裁減合同教師。

十、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黨政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和參加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民主黨派機關、工商聯機關和群團組織工作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5、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十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內的;

4、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非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因本合同約定第七條和第十條所列情形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十三、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損害後果和責任大小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數額應本合同第十四條中訂明)。

十四、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若出現第十三條規定的情況,違約金額為6000元。

2、乙方工資,甲方按月發和押金兩部分發給:月發每人 元甲方於每月10日支付;每學期結束前一天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每人每月200元押金。

十五、本合同沒有訂明的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訂明的事項,與新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新法律、法規執行。

十六、勞動爭議處理:若發生勞動爭議,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不服仲裁裁決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本合同簽訂後,應報勞動保障部門備案、鑑證。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一份歸入個人檔案,一份交勞動保障部門備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鑑證單位:

植物保護技術人員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協商,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合同期限為一年,其中試用期為三個月。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

2、乙方自費辦證,持證上崗,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數量,達到甲方要求。

3、負責工程成本核算及甲方隨機安排一些工作。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勞動保護由甲方提供,費用從乙方工資中扣除,根據工程施工連續性的特點,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提供必要的住所,水電。

四、勞動報酬:

月工資為 元/月,工資包括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勞動保險等費用。

五、勞動紀律:

1、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財務制度,愛護甲方財物,聽從專案經理的領導。

2、嚴格遵守財務崗位責任制,詳見附件。

六、罰則:

1、由於乙方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按損失多少照價賠償。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獨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身體患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勞動爭議處理: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財務崗位責任制和甲方其他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