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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電池搬運車生產技術協議(精選4篇)

欄目: 技術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85W

蓄電池搬運車生產技術協議 篇1

供方:

蓄電池搬運車生產技術協議(精選4篇)

需方:

新鄉市新馬車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供方)與新鄉平原航空技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需方),就供方為需方製造生產蓄電池搬運車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本生產技術協議,作為購貨合同的一部分,供、需雙方應嚴格遵守。具體內容如下:

一、一般技術條件

1、適用範圍

供方為需方製造生產的蓄電池搬運車,作為需方飛機除冰清洗裝置的載車,用於機場、飛機生產廠、飛機維修廠等處,對飛機進行除冰、防冰、清洗等作業。

2、裝置名稱、型號、規格及顏色

蓄電池搬運車、BD5-F型、載重5噸、豐田白噴塑處理。

3、環境條件

海拔高度:不超過1000m;

環境溫度:-20℃~50℃;

相對溼度:日平均值不大於95%,月平均值不大於90%,有凝露情況發生;

工作環境:主要用於室外作業,可用於陰、晴、雨、雪、霧、風等氣象條件。

二、蓄電池搬運車主要技術引數和配置

1、主要技術引數

引數名稱 引數值或內容

型號、規格 BD5-F、5噸

駕駛方式 駕駛室座駕式

行駛控制方式 電子無級式,分為0-16 km/h和 0-5 km/h兩檔速度控制;

整車自重(kg) ≤20__

額定承載(kg) ≥5000

行駛速度(滿載/空載)(km/h) ≥12.0/16.0

爬坡能力(%×m) ≥15%×12m

轉彎半徑(mm) ≤4.5

制動方式 四輪液壓制動+手剎

制動距離(滿載全速行駛時) ≤3 m

外型尺寸:長×寬×高(mm) 5300×1880×1950

平臺尺寸:長×寬(mm) 3600×1880

最小離地間隙(mm) ≥200

輪胎型別 充氣輪胎

蓄電池電壓(V) 48

蓄電池容量(Ah) ≥630

驅動電機功率(KW) ≥6.3

距車邊1米內噪音dB(A) <70

充電器額定輸入電壓及額定充電電流 3相AC380V±10%V,50Hz,80A

充電時間(h) 8~10

2、主要配置

駕駛室總成:選用東風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汽車分公司 生產的正品東風小霸王駕駛室總成,寬度為1730mm;

底盤的前橋、後橋及相關附件:均選用北京汽車製造廠有限公司 生產的正品BJ1041H424D型汽車底盤,前輪距1460mm,後輪距1470mm;

輪胎:選用國產優質名牌北京輪胎廠700-16-12PR寬花紋冰雪防滑型汽車輪胎七隻;

電機:選用國產優質名牌6.3kw直流串勵牽引電機;

電池:9PZS630型(630AH)2V/只,共24只,鎮江市金快樂蓄電池公司產“快樂”牌;

電控:美國科蒂斯1209型或更大規格;

充電機:“JATO”牌JCD48V/80A型全自動3相AC380V、80A充電電流,北京嘉昌機電;

平臺結構方式:搬運車平臺結構設計及選用材料種類規格由供、需雙方聯合設計決定,以滿足供方生產和需方裝載裝置的需要,具體以供、需雙方簽字確認圖紙及有關技術資料為準。

三、採用標準

裝置的設計、生產和檢驗應按下列標準執行,除本協議明確指定的具體技術指標引數外,其它引數不得低於下列標準的要求:

GB7258-1997 《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

GB10827-1999 《機動工業車輛安全規範

GB/T12537-1990 《汽車牽引效能試驗方法》

JB/T6178-96 《廠內機動車輛安全檢驗標準》

JB/T7635-1994 《蓄電池搬運車整機試驗方法》

JB/T3811.1-1999 《固定平臺搬運車基本引數》

JB/T3811.2-1999 《固定平臺搬運車技術條件》

JB/T7636-1994 《蓄電池搬運車輛型譜》

JB/T8452-1996 《蓄電池搬運車 型號編制方法》

四、電瓶搬運車的主要效能要求

1、電瓶搬運車的基本要求

(1)要求該電瓶搬運車能承載買方的除冰清洗裝置,且適合於室內、室外作業,並適合在水泥、柏油路面及顛簸的路面工作。應具有良好的防滑效能,在上述被冰雪覆蓋的路面上能夠正常行駛作業。同時該裝置應符合同行業的國際環保標準。

(2)因為需要露天低溫環境下作業,要求搬運車設定駕駛室,並且要求駕駛室內安裝加熱裝置。同時要求駕駛室封閉效能良好,隔熱、保溫、隔音效果良好。

(3)搬運車一次充電後,在滿功率輸出時持續執行時間不小於5小時,蓄電池安裝牢固合理,維護、保養及更換方便簡捷。

(4)充電機:要求隨電瓶搬運車配備1臺全自動、智慧化、車載充電機。該充電機充滿電後能夠自動斷電,同時帶有浮充電和脫硫功能,延長蓄電池的使用壽命。

2、搬運車的零部件要求

(1)儀表:選用優質指標式儀表

(2)供應商需提供多種國產優質蓄電池品牌,由供需雙方協商進行選擇。

五、搬運車組成系統要求

1、要求整車造型獨特、佈置緊湊,採用流行的簡約風格設計,美觀大方,同時按照人機工程學的原理從美學的角度去融合和昇華設計形態,來滿足駕駛員乘坐、操作空間、方便性及環保等一系列舒適性方面的要求。

2、要求採用液壓動力轉向,使用汽車前後前、後橋總成。具有噪音小、無汙染、執行平穩、密封效能好等優點。

3、電氣系統:電氣系統要求其轉向燈、頭燈、尾燈、倒車燈、剎車燈和倒車蜂鳴器符合中國使用標準,同時佈局合理,照明充分,保證可靠使用。

(1)車輛前部應安裝照明燈,並保證工作區域內照度明亮。

(2)車輛前部兩側及後部兩側分別安裝轉向指示燈各1件。

(3)車輛後部兩側分別安裝制動指示燈各1件。

(4)配置有倒車警報,駕駛室頂安裝特種車輛聲光警示標誌燈。

(5)電線:電線佈置合理、捆紮牢固,接線段應有線號,線與金屬接觸部位裝有耐磨電線保護套。

(6)控制線路採用1.0mm2-1.5mm2絕緣電線(線束分色);主電源線為50mm2電源線。

4、控制系統

(1)搬運車採用進口電控裝置MOSFET斬波器進行無級調速;

(2)搬運車配置的顯示儀表有蓄電池電量檢測、電量超下限警告和保護、行走方向等。

(3)要求採用油制動形式進行制動,並且要求制動距離短、制動響應快。

六、其它要求

1、操作人員的安全保護

供貨商應提出對於裝置操作人員的安全保護要求,並提供安全保護措施。

2、裝置可靠性要求

(1)要求有嚴謹、科學的人機工程設計,有效的保證整機的可靠性、穩定性。

(2)要求設計先進、技術成熟可靠、結構儘量緊湊、測試精度高。

3、可操作性、可維護性要求

(1)要求操作簡便、具有良好的人機介面功能。有顯示屏,操作方便。

(2)要求節省能源,維護和使用成本低,力求免維護,外形美觀大方。

(3)要求安全性高,使用壽命在10年以上。

4、輔助裝置和維修裝置的提供

(1)供貨商應提供該裝置在使用和維修過程中所需要的輔助裝置和維修裝置工具。

(2)應說明裝置中使用的各種潤滑脂、潤滑油的牌號(包括可以代替的牌號)以及生產廠家或代理銷售商,並提供其銷售情況。

(3)供貨商應提供該裝置蓄電池保養維護方法及說明,提供電液配製成份和配製方法以及加液方法說明,提供蓄電池充電操作程式等。

(4)供貨商應提供該車各具體零部件包括駕駛室、蓄電池、電機、前橋、後橋、輪胎、充電機及電控部分元件的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及相應引數。

5、安全保護裝置要求

(1)裝置的電氣保護

電氣部分具有自動保護功能。

(2)裝置的安全保護

a.作業時應有安全警示。

b.裝置應有足夠的緊急停車按鈕,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方便的使裝置停止運轉,以保證對裝置及人員不會造成傷害。

(3)環境保護的要求

噪聲水平應符合國家車間室內勞保條例要求。

(4)裝置的防護措施

電器部件、機械部件及其他裝置均應有防潮、防高溫、防塵措施。電線、氣管等均應有防高溫老化措施。

6、供貨商應按需方要求提供培訓服務,並提供裝置使用相關圖紙、資料和維檢修手冊。

7、除滿足上述要求外,供貨商還應按最新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企業標準設計、製造產品。應主要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並至少滿足國際標準組織標準(ISO)標準或規範的要求。

8、自該協議生效後20天內,供方將該車整體生產安裝除錯完畢交付需方使用。供方負責按甲方要求設計製造安裝產品並保證產品質量,如有任何質量問題由供方完全負責並承擔需方的全部損失。

供方:新鄉市新馬車輛有限公司 需方:新鄉平原航空技術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蓄電池搬運車生產技術協議 篇2

注:參考里程是在環境溫度25±5℃,車、路況正常,最高車速20/,載重負荷不大於75的條件下進行的;且和電機效率、控制器控制引數等整車配製有關。

4.2.3乙方產品在正常使用條件下質保期

(1)“普通鉛酸型”和“ⅰ代膠體環保型”出廠_________個月;使用_________個月。

(2)“ⅱ代膠體環保型”出廠_________個月;使用_________個月。質保期二個條件只要達到一條都視為超過質保期,在質保期內若發生下列問題:①短路②斷路③反極④大面積脫粉,經甲、乙雙方檢查確認後電池容量末達到標稱容量的60%,由乙方負責修理或調換,否則不予承保。(其它規格型號的電池質保期雙方另行訂立)

4.2.4乙方每月根據甲方上月退回的經雙方確認確屬乙方責任的電池數量,如數向甲方返還相同規格型號的電池:

(1)電池出_________個月以內如出現容量明顯下降至額定容量8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負責調換全新電池,並重新計算質保期;

(2)電池出廠_________個月以外且在質保期內如出現容量明顯下降至額定容量6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負責調換標稱容量在80%以上的維護電池,三包期從原使用電池的出廠日期起累計續保。

4.2.5乙方負責回收甲方過質保期的“華富”廢舊電池,回收方法和價格另訂。

4.2.6乙方負責生產的電動車專用蓄電池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承擔產品信譽和產品責任保險。

4.3本協議為雙方供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履行地為_________,解釋權為乙方所有。

5.其它約定

_________

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

蓄電池搬運車生產技術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共同開發_________市場,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專用蓄電池一事,經協商達成一致共識,特簽定以下協議:

1.技術要求

1.1 外觀

蓄電池應有正負極、商標、型號、規格、製造廠名、編號、出廠日期等標誌,且標誌應清晰、牢固、不易脫落;電池外觀整潔。

1.2 型號

_________

_________

1.3 外型尺寸及重量

_________(型號)長(_________±2㎜) 寬(_________±2㎜) 高(_________±2㎜) 參考重量(_________±005㎏)

_________(型號)長(_________±2㎜) 寬(_________±2㎜) 高(_________±2㎜) 參考重量(_________±005㎏)

1.4 使用環境溫度

膠體蓄電池在-20℃~50℃範圍內能正常工作;普通鉛酸蓄電池在-10℃~50℃範圍內能正常工作。

1.5 放電容量

單體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後,在溫度為25±5℃環境中靜置1~4h,以jb/t10262-標準放電至蓄電池電壓1050v終止,其放電時間不小於130min(允許3次迴圈)

1.6 大電流效能

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後,在溫度為25±5℃環境中靜置1~4h,以30i2(a)放電5min,蓄電池端電壓不低於84v(以12v系列為例),且導電部分不得熔斷,外觀無異常現象。

1.7 安全效能

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後,在溫度為25±10℃環境中以04i2(a)連續充電5h,然後檢查外觀應無漏液及其它異常現象。

1.8 耐震效能

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後,在溫度為25±10℃環境中,以正立狀態緊固在振動臺上,經受振幅2㎜;頻率167hz的垂直振動,1h後目視確認無漏液等異常現象且端電壓必須在正常範圍內。

1.9 電池壽命

按21方法充電,以jb/t10262-標準中611的放電要求,迴圈次數“膠體環保型”不低於450次,“普通鉛酸型”不低於350次。

1.10 端電壓及組合一致性

配對單隻電壓130v以上,2節電壓差不大於002v;3節電壓差不大於004v;4節電壓差不大於005v

1.11 過放電容量恢復效能

“膠體環保型”電池開始以jb/t10262-標準放電至接近0v之後,短接該電池兩極24h,再重新充滿電。重複上述5次放電、充電、短接後,該電池(組)以 jb/t10262-標準放電至單節105v時,放出的容量應大於標稱容量的90%(“普通鉛酸型”大於標稱容量的85%)(蓄電池技術質量驗收合同)

2.蓄電池的使用

2.1 蓄電池的充電

“膠體環保型”“普通鉛酸型”電池充電(以4節6-dzm-10電池組為例)把蓄電池串聯形成一個額定電壓為48v的電池組,第一階段:恆流 15~18a,電壓逐漸上升;第二階段:電壓逐漸上升到588±02v後保持恆定,電流逐漸下降到400±30ma;第三階段:涓流浮充充電,電壓 555±05v,電流逐漸趨近於0ma.

2.2 電池擱置一段時間後應及時補足電,嚴禁長期在虧電狀態下使用。

3.蓄電池的驗收

3.1 驗收內容

3.1.1 外觀

(1)外觀無變形及裂紋,外形尺寸及重量應符合13條的規定。

(2)有正負極性、商標、型號、製造廠名、出廠日期、電池編碼等標誌,且標誌清晰,牢固。

(3)整箱包裝的蓄電池應附檢驗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售後服務保證書,包裝外側應有提醒正確運輸的標誌。

3.1.2 效能

(1)測量電池的極性,應與正負極性標誌相符。

(2)開箱後,電池組單節電池的開路電壓應不小於130v

(3)蓄電池組經完全充電後,靜置1~4h,在25±5℃環境溫度以jb/t10262-標準放電至蓄電池組終壓420v止,其放電時間不小於130min(允許3次迴圈)

3.2 檢驗方法

3.2.1311 條採用目測、鋼捲尺和秤。

3.2.2312 條採用數字萬用表和放電儀。

3.2.3 首批供貨時及正常供貨後,每隔半年由乙方對15、17、和19條進行試驗,並向甲方提供國家或行業認可的書面報告。

3.2.4 每個批次抽同一包裝箱中的1組3只電池,按15;110條款檢驗(15條允許三個迴圈),若達不到上述條款要求則按檢驗規則加倍抽樣檢測,仍不合格則該批產品退貨。

4.雙方約定

4.1 甲方職責

4.1.1 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每批產品按上述規則檢驗,若有不合格項或質量異議,須在收貨之日起10日內書面或傳真提出。

4.1.2 對使用過程中因製造原因而需退還給乙方的電池,甲方應通知乙方服務人員到現場逐一檢測,凡不符合退貨要求的,乙方有權拒絕退貨或將已退電池返還給甲方。

4.1.3 甲方應要求客戶(經銷商)認真填寫好乙方所提供的售後服務保證書上的有關內容,以便乙方掌握電池的有效使用期和建立好客戶檔案。

4.2 乙方責任

4.2.1 乙方所提供給甲方的產品之質量必須符合上述技術要求。

4.2.2 以4×6-dzm-10電池組為例,甲方電動車最大電流不超過150a,正常工作電流在環境溫度25±2℃、風力1~2級的平坦路面上,以70~75公斤的負載不大於7a;乙方產品使用天數與續行里程的關係

注:參考里程是在環境溫度25±5℃,車、路況正常,最高車速20km/h,載重負荷不大於75kg的條件下進行的;且和電機效率、控制器控制引數等整車配製有關。(蓄電池技術質量驗收合同)

4.2.3 乙方產品在正常使用條件下質保期

(1)“普通鉛酸型”和“ⅰ代膠體環保型”出廠_________個月;使用_________個月。

(2)“ⅱ代膠體環保型”出廠_________個月;使用_________個月。質保期二個條件只要達到一條都視為超過質保期,在質保期內若發生下列問題:①短路②斷路③反極④大面積脫粉,經甲、乙雙方檢查確認後電池容量末達到標稱容量的60%,由乙方負責修理或調換,否則不予承保。(其它規格型號的電池質保期雙方另行訂立)

4.2.4 乙方每月根據甲方上月退回的經雙方確認確屬乙方責任的電池數量,如數向甲方返還相同規格型號的電池:

(1)電池出_________個月以內如出現容量明顯下降至額定容量8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負責調換全新電池,並重新計算質保期;

(2)電池出廠_________個月以外且在質保期內如出現容量明顯下降至額定容量6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負責調換標稱容量在80%以上的維護電池, 三包期從原使用電池的出廠日期起累計續保。

4.2.5 乙方負責回收甲方過質保期的“華富”廢舊電池,回收方法和價格另訂。

4.2.6 乙方負責生產的電動車專用蓄電池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承擔產品信譽和產品責任保險。

4.3 本協議為雙方供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履行地為_________,解釋權為乙方所有。

5.其它約定

_________

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

蓄電池搬運車生產技術協議 篇4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共同開發_________市場,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專用蓄電池一事,經協商達成一致共識,特簽定以下協議:

1.技術要求

1.1外觀

蓄電池應有正負極、商標、型號、規格、製造廠名、編號、出廠日期等標誌,且標誌應清晰、牢固、不易脫落;電池外觀整潔。

1.2型號

1.3外型尺寸及重量

_________(型號):長(_________±2㎜)寬(_________±2㎜)高(_________±2㎜)參考重量(_________±005㎏)

_________(型號):長(_________±2㎜)寬(_________±2㎜)高(_________±2㎜)參考重量(_________±005㎏)

1.4使用環境溫度

膠體蓄電池在-20℃~50℃範圍內能正常工作;普通鉛酸蓄電池在-10℃~50℃範圍內能正常工作。

1.5放電容量

單體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後,在溫度為25±5℃環境中靜置1~4h,以jb/t10262-標準放電至蓄電池電壓1050v終止,其放電時間不小於130min(允許3次迴圈)。

1.6大電流效能

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後,在溫度為25±5℃環境中靜置1~4h,以30i2(a)放電5min,蓄電池端電壓不低於84v(以12v系列為例),且導電部分不得熔斷,外觀無異常現象。

1.7安全效能

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後,在溫度為25±10℃環境中以04i2(a)連續充電5h,然後檢查外觀應無漏液及其它異常現象。

1.8耐震效能

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後,在溫度為25±10℃環境中,以正立狀態緊固在振動臺上,經受振幅2㎜;頻率167hz的垂直振動,1h後目視確認無漏液等異常現象且端電壓必須在正常範圍內。

1.9電池壽命

按21方法充電,以jb/t10262-標準中611的放電要求,迴圈次數“膠體環保型”不低於450次,“普通鉛酸型”不低於350次。

1.10端電壓及組合一致性

配對單隻電壓130v以上,2節電壓差不大於002v;3節電壓差不大於004v;4節電壓差不大於005v

1.11過放電容量恢復效能

“膠體環保型”電池開始以jb/t10262-標準放電至接近0v之後,短接該電池兩極24h,再重新充滿電。重複上述5次放電、充電、短接後,該電池(組)以jb/t10262-標準放電至單節105v時,放出的容量應大於標稱容量的90%(“普通鉛酸型”大於標稱容量的85%)。(蓄電池技術質量驗收合同)

2.蓄電池的使用

2.1蓄電池的充電

“膠體環保型”“普通鉛酸型”電池充電(以4節6-dzm-10電池組為例):把蓄電池串聯形成一個額定電壓為48v的電池組,第一階段:恆流15~18a,電壓逐漸上升;第二階段:電壓逐漸上升到588±02v後保持恆定,電流逐漸下降到400±30ma;第三階段:涓流浮充充電,電壓555±05v,電流逐漸趨近於0ma。

2.2電池擱置一段時間後應及時補足電,嚴禁長期在虧電狀態下使用。

3.蓄電池的驗收

3.1驗收內容

3.1.1外觀

(1)外觀無變形及裂紋,外形尺寸及重量應符合13條的規定。

(2)有正負極性、商標、型號、製造廠名、出廠日期、電池編碼等標誌,且標誌清晰,牢固。

(3)整箱包裝的蓄電池應附檢驗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售後服務保證書,包裝外側應有提醒正確運輸的標誌。

3.1.2效能

(1)測量電池的極性,應與正負極性標誌相符。

(2)開箱後,電池組單節電池的開路電壓應不小於130v

(3)蓄電池組經完全充電後,靜置1~4h,在25±5℃環境溫度以jb/t10262-標準放電至蓄電池組終壓420v止,其放電時間不小於130min(允許3次迴圈)。

3.2檢驗方法

3.2.1311條採用目測、鋼捲尺和秤。

3.2.2312條採用數字萬用表和放電儀。

3.2.3首批供貨時及正常供貨後,每隔半年由乙方對15、17、和19條進行試驗,並向甲方提供國家或行業認可的書面報告。

3.2.4每個批次抽同一包裝箱中的1組3只電池,按15;110條款檢驗(15條允許三個迴圈),若達不到上述條款要求則按檢驗規則加倍抽樣檢測,仍不合格則該批產品退貨。

4.雙方約定

4.1甲方職責

4.1.1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每批產品按上述規則檢驗,若有不合格項或質量異議,須在收貨之日起____日內書面或傳真提出。

4.1.2對使用過程中因製造原因而需退還給乙方的電池,甲方應通知乙方服務人員到現場逐一檢測,凡不符合退貨要求的,乙方有權拒絕退貨或將已退電池返還給甲方。

4.1.3甲方應要求客戶(經銷商)認真填寫好乙方所提供的售後服務保證書上的有關內容,以便乙方掌握電池的有效使用期和建立好客戶檔案。

4.2乙方責任

4.2.1乙方所提供給甲方的產品之質量必須符合上述技術要求。

4.2.2以4×6-dzm-10電池組為例,甲方電動車最大電流不超過150a,正常工作電流在環境溫度25±2℃、風力1~2級的平坦路面上,以70~75公斤的負載不大於7a;乙方產品使用天數與續行里程的關係

使用天數(____月計)

90天

180天

270天

360天

放電時間

參考續行里程

使用天數(____月計)90天180天270天360天450天放電時間120min110min105min95min72min參考續行里程40~60km35~55km30~50km20~40km15~35km

注:參考里程是在環境溫度25±5℃,車、路況正常,最高車速20km/h,載重負荷不大於75kg的條件下進行的;且和電機效率、控制器控制引數等整車配製有關。(蓄電池技術質量驗收合同)

4.2.3乙方產品在正常使用條件下質保期

(1)“普通鉛酸型”和“ⅰ代膠體環保型”出廠_________個月;使用_________個月。

(2)“ⅱ代膠體環保型”出廠_________個月;使用_________個月。質保期二個條件只要達到一條都視為超過質保期,在質保期內若發生下列問題:①短路②斷路③反極④大面積脫粉,經甲、乙雙方檢查確認後電池容量末達到標稱容量的60%,由乙方負責修理或調換,否則不予承保。(其它規格型號的電池質保期雙方另行訂立)

4.2.4乙方每月根據甲方上月退回的經雙方確認確屬乙方責任的電池數量,如數向甲方返還相同規格型號的電池:

(1)電池出_________個月以內如出現容量明顯下降至額定容量8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負責調換全新電池,並重新計算質保期;

(2)電池出廠_________個月以外且在質保期內如出現容量明顯下降至額定容量6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負責調換標稱容量在80%以上的維護電池,三包期從原使用電池的出廠日期起累計續保。

4.2.5乙方負責回收甲方過質保期的“華富”廢舊電池,回收方法和價格另訂。

4.2.6乙方負責生產的電動車專用蓄電池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承擔產品信譽和產品責任保險。

4.3本協議為雙方供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履行地為_________,解釋權為乙方所有。

5.其它約定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