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合同 > 經營合同

合夥經營雙方合同協議書(通用26篇)

欄目: 經營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5.16K

合夥經營雙方合同協議書 篇1

合夥人一:身份證號:________

合夥經營雙方合同協議書(通用26篇)

合夥人二:身份證號:________

合夥人三:身份證號:________

合夥人四:身份證號:________

合夥人五:身份證號:________

合夥人六:身份證號:________

合夥人七:身份證號:________

合夥人八:身份證號:________

合夥人九:身份證號:________

合夥人十:身份證號:________

現合股(合夥)開辦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多方共同投資、組建、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過以上方合夥人的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出資的總額為: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圓,¥________萬。

1、出資共計_____萬,佔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

2、出資共計_____萬,佔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

3、出資共計____萬,佔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

4、出資共計_____萬,佔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

5、出資共計_____萬,佔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

6、出資共計_____萬,佔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

7、出資共計_____萬,佔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

8、出資共計_____萬,佔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

9、出資共計_____萬,佔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

10、出資共計_____萬,佔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1、股權份額以第一條出資金額及佔有公司股份比例為準。出資各方以佔有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各方按佔有股份比例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

2、每年一月份彙總上一年度公司盈虧狀況,以作為各股東股利分配依據。公司盈虧狀況清算完畢後進行上一年度股利分配。

3、出資金額______萬元以下的股東,實行保利措施。如年底彙總公司盈利大於等於10%,則按實際股權比例分配股利。如果小於10%,則以入股總金額10%的利息支付股東。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年月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日止。至期限截止日後,如公司正常經營,各方無意退出,則合同期限以年為週期自動延續。

2、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A、入股: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入股各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股:

①在本合同註明的合夥期限內,如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股;

②如執意退股,對退股時公司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③退股人的股利分配以退股時公司盈利狀況結算清單為標準,按50%股利發放,入股本金三年後予以返還,如退股人三年內有從事本行業行為,入股本金不再返還;

④如一方或多方不願繼續合夥,經各方共同商討經過,而踢出一方或多方,則被踢出方,被迫退出時,將按被踢出時公司財產盈利狀況進行當年被踢出前月份股利分配,並以實際股利分配金額的50%進行賠償,與本金一同發放被踢出者如多次給公司造成損失以至於損害其他股東利益,在對公司損失進行估算及賠償後,方可執行正常被踢出原則;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公司與合夥方造成損失的,應按實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並不再發放當年紅利。入股本金三年後予以返還,如退股人三年內有從事本行業行為,入股本金不再返還。

3、出資的轉讓:轉讓人需在合同起始之日六個月後至合同終止之日前提出轉讓宣告,在所有股權人共同商討經過後,允許個體股權人轉讓自我的出資。轉讓自我出資的,轉讓時其他股權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股權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對待。如個體股權人私自轉讓股權,則以退股對待轉讓人,並私自受讓人股權作廢。

4、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終止:

①合同日期屆滿,全體股東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②合夥事業不能完成;

③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④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進行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股份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合夥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5、糾紛的解決

股東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能夠訴諸法院。

四、職能分配及議定事項

在公司成立後,所有股東應以不違反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為準則,本著以公司利益最大化為目的,給公司及員工創造一個和諧、穩定的生產及生活環境。

經所有股東共同協商,委託作為公司總經理,全權統籌協調處理公司事務。其他部門負責人由所有股東共同協商指定。

公司日常運作由總經理及各部門負責人共同協作完成,其他非指定部門負責人不參與公司管理。

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各部門負責人的指定及罷免;

2、新產品或裝置的引進;

3、公司再投資事項;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等;

5、公司每月要進行一次盤點,股東一齊參與結算;

6、公司公章由_________保管,賬目由_________保管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股東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份,公司及股東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六、如個別股東無視本合同條款及公司規章制度,任意作為,其他股東可對其踢出,並不再分配當年紅利,入股本金三年後返還。

簽名處________

年月日

合夥經營雙方合同協議書 篇2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_年_月_日出生,現住址:_市(縣)_街道(鄉、村)_號

合夥人:乙(姓名),資料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狀況)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專案名稱),總投資為_萬元,甲出資_萬元,乙出資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我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能夠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狀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能夠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簽字或蓋章)

_年_月_日

合夥經營雙方合同協議書 篇3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KTV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經營KTV,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方式,創造勞動成果,分享

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專案

合夥名稱:

專案主要經營地:

經營場所面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_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將出資現金存到雙方認可的銀行賬號: _______ 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乙方享有監督和核查權。逾期支付,視為違約。

3.本合夥出資共計_______人民幣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合夥企業KTV的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經全體合夥人或委託第三方清算後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全體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職工工資、獎金、清償債務、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②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③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己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一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 ___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經營雙方合同協議書 篇4

合同編號:

甲 方: _科技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聯 系 人:

乙 方: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聯 系 人:

日期: 20_ 年 3 月 24日

為了充分發揮甲、乙雙方在各自服務領域的資源優勢,共同拓展企業資訊化應用領域,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共謀發展的原則,甲方與乙方就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1。移動資訊:指建立在手機使用者許可的前提下,通過行動通訊網路傳輸到受眾手機上的簡訊/彩信等。

2。資訊服務費:由乙方有償為甲方開通移動資訊傳送系統平臺併為該系統提供移動資訊傳送服務。

3。API: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應用程式程式設計介面。

4。行業應用:指以溝通、服務為目的,面向企業員工、企業客戶、已定製服務的使用者等,提供的資訊服務。

第二條:合作模式

1。乙方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註冊,符合中國相關法律的獨立法人。

2。乙方提供基於WEB方式的客戶端,提供資訊的編輯錄入、傳送、日誌檢視與下載、充值記錄查詢、OEM等功能,但乙方保留根據自身業務情況,增加或刪減功能的權利。

3。乙方提供基於標準網際網路協議的API介面,供甲方業務系統呼叫。

4。乙方向甲方提供簡訊API程式設計介面軟體的技術文件和技術指導。

5。甲方自行配備網際網路接入裝置,並負責正常執行。終端使用者號碼由甲方提供與乙方無關。

第三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妥善保管登陸帳戶及密碼,並定期更換,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帳戶密碼洩漏、被盜,造成業務被盜用等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負責其自身的網路系統以確保能連線到乙方的業務平臺進行正常業務使用。由於甲方網路問題不能訪問乙方業務平臺,導致業務不可用,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有責任向其客戶說明使用簡訊服務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保證資訊傳送的安全,並切實做到:

(1)建立健全本公司資訊傳送的內部保障制度、資訊保安保密制度、資訊保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資訊保安責任制度和資訊釋出的審批制度,嚴格審查本公司所傳送的資訊。

(2)嚴格遵守《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對簡訊內容進行把關,保證資訊內容的健康、合法。

(3)明確手機使用者群和手機使用者範圍,手機使用者必須是自願接受簡訊服務,未經接收者同意或者請求,甲方不得擅自群發廣告資訊。

(4)不得利用實時簡訊製作、複製、傳送、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資訊:違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損壞國家榮譽和利益的;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破壞國家民族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凶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誹1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含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5)若發現客戶所傳送的資訊明顯屬於上述4款所列內容之一的,甲、乙雙方均有責任立即停止該客戶的資料傳輸,並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

(6)對手機使用者的個人資訊保密,未經手機使用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洩漏,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7)甲方和甲方客戶保證:在使用實時簡訊進行簡訊傳送活動中,服從相關政府部門的監督和管理;若未做到上述(1)至(6)條中相關規定的,甲方和甲方客戶將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法律責任。如國家法律法規對甲方使用企業簡訊平臺業務資質方面有要求,甲方應自行獲得相關許可。

4。甲方須要求其客戶嚴格執行資訊稽核規範制度。甲方或甲方客戶未按上述規定合法使用實時簡訊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向甲方承諾,甲方及甲方使用實時簡訊服務的客戶通過乙方閘道器所傳送的資訊或資料,乙方不得私自獲取、傳播及其他操作,且採取措施保護資訊或資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6。由於甲方所發的資訊錯誤、滯後或其他原因給甲方和/或使用者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解決並承擔相應責任,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乙方可中斷甲方的資訊服務,甲方已付款項不予退還。另外,乙方就上述安全事項提出了相關建議,甲方應當根據該建議,積極加強技術防範,保證自身網路、資訊保安。

第四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移動資訊傳送服務及相應的技術服務。

2。由於資訊從傳送到接收存在一定的延遲,乙方有義務積極採取改進措施,儘量縮小延遲,但是乙方不承擔因延遲引起的責任。如果發生網路故障,甲方應會同乙方進行相關調查。

3。乙方在資料傳輸、控制方面進行對甲方業務使用有影響的變動時,需及時通知甲方。

4。為保證乙方網路安全,乙方有權根據閘道器容量及時調整資訊流量。

第五條:計費和結算

甲方根據自身業務需要選擇乙方制定的計費和結算方式。

1.計費方式

按照甲方提交到乙方系統的條數計費,條數以乙方計費系統資料為準,如若甲方對條數有異議,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核查。

2.結算方式

預付費:指甲方在其賬戶預充一定條數簡訊款,條數使用完畢,賬戶自行暫停的結算方式。

3。 簡訊字數

對於超過約定的通道要求的字數大小( 70字元),甲方應按照約定的通道要求的字數,對資訊進行拆分,並分別通過介面或客戶端提交,乙方將分別計費。對於應拆分而未拆分的,乙方將按照約定的通道要求的字數進行拆分,並分別計費。

第六條:政府、電信運營商行為及責任限制

1。由於國家政策調整或因基礎電信運營商業務調整所造成的簡訊息費用或通道服務程式碼變化的,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將根據調整後的新政策及通道變化情況為甲方提供相應服務;由此造成甲方或任何的使用者利益損失,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2。由於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等基礎電信運營商的網路或系統的原因造成的簡訊傳送延時、資料丟包、協議變更、系統升級而造成的甲方利益損失,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3。鑑於計算機及網際網路的特殊性,因黑1客、病毒等引起的事件,導致甲方登陸賬戶及密碼洩露和/或乙方的簡訊平臺被攻擊造成損失的,甲方亦認同不屬於乙方違約,該損失甲方向侵權方主張索賠,但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及證明。

4。甲方若為後付費類的客戶不得以上述黑1客、病毒事件為由,拒絕向乙方支付已發生的簡訊費用,否則應按照本協議第九條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協議一方或雙方合理控制範圍的客觀事件,該事件應不可預見,或雖然可以預見,但通過合理努力無法阻止或避免其發生,或發生後無法克服。這類事件發生於本協議生效之後,並且阻止一方或雙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

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條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不應被認為構成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a)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該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b)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5日內,該方應及時通知對方,解釋其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之原因,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該方履行本協議的期限應延長,延長期應與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第八條:保密條款

1。本協議所稱保密資訊,是指一方(以下簡稱“接受方”)從另一方(以下簡稱“披露方”)取得的、獲知的、或因雙方履行本協議而共同創造且具有不可分割性的商業祕密(包括財務祕密)、技術祕密、經營資訊和(或)其他應予保密的資訊和資料,無論上述資訊和資料以何種形式或載於何種載體,無論披露方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影象或書面等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未經資訊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將對披露方的任何專有資訊保密,並不使用或向任何人或實體披露這些專有資訊,但正常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需要的除外,按照法律要求、或任何監管機構要求、或按有管轄權的法院發出的命令必須披露的除外。

3。雙方的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解除。

合夥人:____(蓋章)__年__月__日

合夥經營雙方合同協議書 篇5

合夥人甲:

身份證號:

合夥人乙: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考查認定在_________合夥開設_________店,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店,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甲出資金額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乙出資金額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早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②購進常用貨物;

③支付合夥債權;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四條_______每月_______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____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合夥

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權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權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縮短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八條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裡的營業額,這個要與收銀員講好,收銀員要注意少了錢收銀員要負責

第九條以上合同若有釁待,按甲、乙雙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雙方合同協議書 篇6

甲方:__,

身份證號碼:__

乙方:__

身份證號碼:__

就甲、乙雙方合作經營砂石場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各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夥經營的專案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設立__公司,並以公司名義在__經營砂石的生產、銷售及相關附屬業務。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至合夥專案完成並完成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清算之日或雙方共同確認之日止。

三、公司的出資金額、方式、持股比例

1、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元;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元。

2、協議各方的出資,應於公司預核名通過之日起__個工作日內注入公司驗資賬戶。

3、經雙方協商同意,雙方不按出資比例持有公司股權。上述出資完成後,甲方持有公司__%的股權,乙方持有公司__%的股權。

四、 公司的治理模式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執行董事由__方指派。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總經理由__方指派。

2、 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對於公司的重要經營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同意公司治理機制按《發起人協議》執行。

3、__元以下的支出由執行董事、總經理中任何一人決定並籤認,__元以上的支出須由__和__共同決定並籤認,__與__就財務籤認不能達成一致時,雙方友好協商。公司的財務由雙方共管,會計由__方委派,出納由__方委派。

4、雙方應根據本條約定內容,公司設立時簽署《發起人協議》和《公司章程》,本協議與《發起人協議》和《公司章程》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協議為準。

5、公司設立完成後__方負責以公司名義辦理沙石場開採和經營手續。

6、手續辦理完畢,公司進行開採作業和加工銷售。

7、公司在後續開採經營過程中,資金不足的,由股東向公司提供股東借款。公司開採完成後經營所得,應先償還股東借款並支付借款利息後,再行分配利潤。

五、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利潤分配:各方同意按照各方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進行分配。

2、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以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按甲、乙方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承擔。

六、特別約定

砂石的銷售一律執行現款現貨,任何人不得賒欠,雙方協商同意除外。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

乙方:__

簽署日期:__年__月__日

合夥經營雙方合同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組織名稱 、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三)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 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經營雙方合同協議書 篇8

第一條根據《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協議。

第二條本企業為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

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企業的名稱:

第四條合夥人姓名:

第五條合夥人共出資

第六條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七條企業經營場所:

第八條合夥目的:

第九條經營範圍:(注: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填寫。)

第十條合夥人姓名及其住所

姓名住所

第十一條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合夥人出資

方式出資數額

(萬元)出資權屬

證明繳付出資

期限佔出資總額比例

第十二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夥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擔:(合夥協議未約定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和分擔。)

2、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據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3、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或者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辦法決定。

第十三條合夥企業事務執行

1、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企業。

委託合夥人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並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2、合夥協議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合夥人可以對其他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暫停該事務的執行。

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

被委託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十四條入夥、退夥

1、新合夥人入夥時,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

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2、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④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解散與清算

1、本企業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夥企業無法存續、

合夥協議終止,合夥人的合夥關係消滅。

2、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企業解散後,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主要職責:

①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②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③清繳所欠稅款;

④清理債權、債務;

⑤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⑥代表企業參與民事活動。

清算結束後,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登出登記。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據合夥協議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當事人沒有在合夥協議中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全體合夥人簽字:

年月日

合夥經營雙方合同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和國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共同投資,聯合經營公司.

第一章合營公司的組成

1·1合營各方為: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註冊登記,其法定地址在中國省市街號;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國地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國地;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如合營為多方者,可稱丙,丁······

方).

1·2合營公司的中文名稱為:外文名稱為: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營公司根據業務需要,經有關當局批准後,可在國外或其它地方設立分支機構或辦事處.

1·3合營公司是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合資經營有限公司,是中國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條例的規定.

第二章營業範圍與服務內容

2·1營業範圍:

合營公司將承擔下列各類專案的工程承包或諮詢服務:

煤礦,冶金,石油,交通運輸,水力發電,火力發電,核電站,水利,通訊,及上述各類專案的附屬專案等.

2·2服務內容:

合營公司在其營業範圍內,將為客戶提供下列各類服務:

2·2·1工礦企業工程專案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發展規劃設計.

2·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可行性研究

2·2·4專案評價

2·2·5選擇土建施工部門

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監督

2·2·7培訓技術人員,管理人員

2·2·8技術轉讓

2·2·9董事會批准的其它服務專案(注:可根據具體情況訂立)

2·3合營公司將根據上述服務範圍,類別及公司營業計劃, 尋求承擔中國國內或國外專案.

第三章投資總額及資本轉讓

3·1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元(人民幣或雙方商定的一種外幣)

其中甲方出資元.佔註冊資本%

乙方出資元.佔註冊資本%

3·2甲乙雙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元,專有技術使用費元.共元.

乙方:現金元.機械裝置元.專有技術使用費元其他元.共元.

3·3合營各方在合營公司獲得營業執照後天內,分期繳足投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期限規定如下:······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按14·3條辦理.

3·4·1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均經董事會通過.並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4·2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需經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出資額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合營公司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完了以後,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公司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後,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分擔虧損或風險.

4·2合營公司的資產負債,僅以公司註冊資本為限.

第五章合營期限,終止合同及財產清算

5·1合營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後,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合營期限為年,合營期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如合營各方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應在合營公司期滿前6個月,向有關機構提出延長合營期限的申請,每次延長以年為限.

5·3合營公司期限屆滿或提前解散時.董事會應指定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可包括或由全體董事組成.並按照中國的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訂立公司清算計劃.妥善進行清算.合營公司的全部財產資金用於償還公司債務.履行賠償義務支付清算費用後.所餘全部財產均應依雙方在註冊資本中所佔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義務

6·1甲方責任:

6·1·1按照3·3條的規定,按時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1·2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註冊並取得營業執照.

6·1·3按照合營公司的營業計劃.為合營公司提供國內外工程專案.

6·1·4協助合營公司在當地招收有經驗的和合格的經營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及工人.

6·1·5協助合營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員辦理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

6.1.6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6·2乙方責任

6·2·1按照3·3條的規定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2·2按照11·1條及附件的規定.提供適用及先進的技術.乙方應盡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許可證.(詳見附件).

6·2·3按照合同規定.向合營公司提供有經驗的合格的技術人員及高階管理人員.

協助合營公司聘請國外有關高階工程技術及管理人員.

6·2·4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

6·2·5按照合營公司的營業計劃,尋找國外有關工程專案.

6·2·6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6·3免責範圍:

合營各方除按合同規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外,對於因合營公司的行為引起或與合營公司行為有關的任何間接或直接發生的損失或損害,雙方均不向對方負責.

第七章董事會

7·1合營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名.由方委派.

7·2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的任期為四年.任期期滿後,如獲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任何一方可以隨時更換自己委派的董事長,副董事長或董事,但必須書面通知合營的另一方.

7·3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式及董事會的召開均按合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8·1合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方推薦.副總經理名.由甲方推薦名.乙方推薦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為年.

8·2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的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的業務需要下設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8·3正副總經理由合營公司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9·1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公司註冊登記後,應及時到當地財務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准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採用日曆年 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公司會計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同一種外國文字書寫).

9·3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十章勞動管理

10·1合營公司職工的僱傭,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董事會與合營公司工會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後.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甲乙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技術和服務的提供

11·1合營雙方長期合作的一個重要目的,是由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先進和適用的技術和優質服務,推動合營公司業務,使其在國內獲得卓越顯著的經濟效益.在國際市場上獲得較強的競爭能力.技術和服務的提供將與公司從事的專案相結合,並支援專案的實施.公司還將根據具

體情況制訂培訓計劃.使其公司有關職員能成功地運用這些先進技術.技術和服務的提供方式.具體內容,費用標準等詳見附件.

11·2合營公司與合營雙方簽訂的有關技術或服務協議.其期限為年.協議期滿後.合營公司仍有權使用這些技術.

第十二章納稅

12·1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規定交納各種稅金.

12·2合營公司的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交納各種稅金.

第十三章保險

13·1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由公司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公司的保險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後,以合營公司的名義辦理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14·1合營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採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採取後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4·2合營一方因違反合同而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於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損失,並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其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

14·3合營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 付金額,合營公司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第一個月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營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並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響的一方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不作為違約處理.

15·1·1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該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已經採取了所有能夠實施的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他方.並在十五天以內,以書面形式提供事故情況,及處理結果和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並由該事故發生地的合法公證機關出具證明.

15·2一旦事件影響已克服或處理結束.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合營他方.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16·1合同發生爭議時,合營各方應儘可能通過協商或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解決的,可以提交中國仲裁機構或雙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機構仲裁.在中國仲裁應遵守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在其它機構仲裁應遵守該機構的仲裁程式.

16·2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17·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8·1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或修改合同,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合營任何一方未徵得合營他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違反上述規定以任何方式轉讓的合同均屬無效.

前兩款所述變更情況,按中國法律或行政規定,應由國家批准成立的合營合同,應經原審批機關批准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8·2·2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8·2·3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遲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8·2·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 能履行;

18·2·5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已經出現.

18·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仲裁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終止合同;

18·3·2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在合營合同解除時.雙方有義務完成合營公司正在進行的專案.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19·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後,須經批准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於一九八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地簽字.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甲方見證人(簽字)乙方見證人(簽字)

日期:日期:

合夥經營雙方合同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你好!下面這篇文章就是我為你準備的合夥經營貨車協議書範本,希望幫到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合夥人的共同利益和個人利益,在“共同投資,共擔風險,共同努力,共分利益”的合夥原則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購買、經營#貨車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1、甲、乙雙方平均出資購買#貨車的車款為93600元,該車款已由甲方全部出資。

乙方的一半出資46800元先由甲方代為墊付。乙方的出資款46800元從共同經營#貨車的利潤中予以扣減,直到扣足46800元為止。扣減的利潤款歸甲方所有。

2、盈餘分配:_________________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甲、乙雙方平均分配。

3.、債務承擔:_________________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4、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5、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6、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出售#貨車,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單獨處分。

7、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雙方合同協議書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雙方共同合作在經營開發該地區汽車售後維修保養改裝市場一事取得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甲方經過長達2年的時間對瀘州地區售後維修保養改裝市場的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決定共同開展此業務。

二、合夥期限為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出資額、方式、期限

1、每人出資萬元,計萬元,根據投資實況,可適當追加投資。

2、各人的出資,以貨幣方式交付。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作期間各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用於門面轉讓費(五千元),門面押金(四千元)以及裝置和首期零部件購入。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和抽離,協議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甲乙雙方議定:汽車維修,改裝,技術業務主要由甲方負責。公司財務及日常事務主要由乙方負責。公司所有進出貨以及資金流動必須雙方公開透明。乙方必須每一天向甲方供給當天財務情景。

四、利潤分配,以資產評估為依據,按比例進行貨幣分配。

1.為了經營和管理好企業,推選為負責人,為了充分發揮和調動合夥人的進取性,利潤的分配按對企業的貢獻大小進行分配,即甲方六成,乙方四成。每月每人分費800元作為工資,剩餘的每四個月分紅一次。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負責人要及時進行通報和清算。對於資本運作過程中出現虧本的情景,甲乙雙方按照藝人分擔五成的職責分擔合作風險。

五、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協議;

②需經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合夥人並經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我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六、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七、企業的事務以負責人為主,其他人為輔,共同參與企業的經營和管理。

企業應設立帳簿和銀行專戶,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業務雷同的合夥。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八、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合夥人參共同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和朋友之間的友誼原則予以解決。

十、本協議自訂立之日生效

十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資料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合夥經營雙方合同協議書 篇12

1.格式 合夥協議書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_年_月_日出生,現住址:_市(縣)_街道(鄉、村)_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專案名稱),總投資為_萬元,甲出資_萬元,乙出資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

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份,合夥人各一份。

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經營雙方合同協議書 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相關租賃合作事宜,成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範圍

甲方向乙方租用(詳見附件)以作甲方所屬專案會務現場佈置之用。

乙方同時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現場製作工程。

第二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20__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第三條:收費標準、結算方式1、收費標準:以上物品租用連製作等工程服務資料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元(開票加收8%)

2、結算方式:甲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以現金預付總價款的30%為定金,進場驗收後付30%,餘款於活動結束當天以現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帶給活動場地,帶給必要的活動協助。

2、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將其所屬專案現場製作工程部分委託乙方代理。

3、負責維護活動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物保管。

4、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費用,愈期3天無故不支付,則按每一天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員在甲方場所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乙方務必根據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相關作業。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資料及質量提出合理推薦,乙方需用心與甲方進行協商,並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4、應在協議約定時間內帶給合同資料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活動進行,經甲方同意後可中止活動,已安排帶給服務的活動專案費用需照常支付費用5、本次活動基本設施的驗收日期為20__年月?日第五條:違約職責1、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合同資料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則均屬違約,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賠償金額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2、若甲方未能夠按期付款,則按合同法規定給乙方5%滯納金3、本協議委託資料確定以及費用總額、委託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第六條:其它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指定授權人:或指定授權人:

帳戶:開戶行:帳?號:全稱:

本合同於年月日簽訂於

合夥經營雙方合同協議書 篇1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條:________(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簡稱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訂立合夥契約,共同合夥經營事業;因甲方意欲另圖其他事業,現提出退夥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根據《合夥企業法》及其有關規定,議定退夥協議如下:

第二條:甲乙雙方合夥經營的商鋪/商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權證號碼: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

第三條:經甲乙雙方協議同意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為甲方退夥之日。自甲方退夥後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關於_______商鋪/商行應歸乙方共同所有,繼續經營。甲方退夥之日後該商鋪/商行所生的債權、債務及應繳稅款,以及與經營有關一切事項均歸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四條:截止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退夥之日),甲乙雙方合夥期間的合夥財產、債權債務、稅款以及一切業務的決算業經甲乙雙方會算完畢(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會算報告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雙方承諾互無隱瞞並以此會算報告作為甲乙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發生的依據。

第五條:截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甲方退夥之日),應當由甲方承擔的甲乙雙方合夥期間的債務、稅款以及經會算報告確認的應當由甲方承擔的事務,甲方務必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之前結算、辦理完畢。

第六條:合夥事業現有的債權債務已經分割完畢,甲乙雙方按會算報告進行財務結算,並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辦理完畢。

第七條:甲方退夥後,合夥事業某些事項需要甲方予以協助完成的,甲方有義務予以配合,如變更有關登記事項、變更有關協議主體、履行未完結的合同等。

第八條:甲乙雙方承諾對雙方合夥、退夥事宜俱無隱瞞。任何一方隱瞞事實,損害另一方合法權益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九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後成立,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字)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雙方合同協議書 篇15

合股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餘合股人按上列名目次第填寫)

第一條簽署本條約的目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股運營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運營名目和範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股限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法、限期

(一)合股人______(姓名)以______方法出資,計群眾幣__________元。

(其餘合股人同上次第列出)

(二)各合股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從前交齊。

(三)本合股出資總計群眾幣______元。

合股時期各合股人的出資為共有財富,不得隨便懇求朋分。

合股停止後,各合股人的出資仍為小我私家一切,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紅利分派與債權負擔合股各方配合運營、配合休息,共擔危險,共負盈虧。

(一)紅利分派: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根據,按比例分派。

(二)債權負擔:合股債權先以合股財富歸還,合股財富不敷了債時,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根據,按比例負擔。

(提醒:紅利分派與債權負擔能夠商定按各合股人各自投資大概均勻分派。

未商定分管比例的,由各合股人按投資分管。

任何一方對外歸還後,另外一方該當按比例在10日外向對方了債本人應承擔的部門。

)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讓渡

(一)入夥。

1.新合股人入夥,必需經部分合股人贊成;

2.認可並簽訂本合股和談;

3.除入夥和談還有商定外,入夥的新合股人與原合股人享有劃一權益,負擔劃一義務。

入夥的新合股人對入夥前合股企業的債權負擔連帶義務。

(二)退夥。

1.志願退夥。

合股的運營限期內,有以下情況之臨時,合股人能夠退夥:

①合股和談商定的退夥事由呈現;

②經部分合股人贊成退夥;

③發作合股人難以持續參與合股企業的事由。

合股和談未商定合股企業的運營限期的,合股人在不給合股企業事件施行形成倒黴影響的狀況下,能夠退夥,但該當提早30日告訴其餘合股人。

合股人私自退夥給合股形成喪失的,該當補償喪失。

2.固然退夥。

合股人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固然退夥:

①滅亡大概被依法宣佈滅亡;

②被依法宣佈為無民事舉動才能人;

③小我私家損失償債才能;

④被群眾法院強迫施行在合股企業中的區域性財富份額。

以下情形的退夥以實踐發作之日為退夥見效日。

3.革職退夥。

合股人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經其餘合股人分歧贊成,能夠決定將其革職:

①未實行出資任務;

②因成心或嚴重不對給合股企業形成喪失;

③施行合股企業事件時有不合理舉動;

④合股和談商定的其餘事由。

對合股人的革職決定該當書面告訴被革職人。

被革職人自接到革職告訴之日起,革職見效,被革職人退夥。

被革職人對革職決定有貳言的,能夠在接到革職告訴之日起30日內,向群眾法院告狀。

合股人退夥後,其餘合股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股企業的財富情況停止結算。

(三)出資的讓渡。

許可合股人讓渡其在合股中的區域性或部門財富份額,向合股人之外的第三人讓渡時,須經其餘合股人分歧贊成。

在劃一前提下,合股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股人之外的第三人讓渡,第三人應按入夥看待,不然以退夥看待讓渡人。

合股人之外的第三人受讓合股企業財富份額的,經修正合股和談即成為合股企業的合股人。

第八條合股賣力人及合股事件施行

(一)部分合股人配合施行合股企業事件。

(合用於範圍小的合股企業)

(二)合股和談商定或部分合股人決議,拜託______________為合股賣力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展開營業,訂立條約;

2.對合股奇蹟停止一樣平常辦理;

3.出賣合股的產物(貨色)、購進經常使用貨色;

4.付出合股債權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股人的權益和任務

(一)合股人的權益:

1.合股人享有合股事件的運營權、決議權和監視權,合股的運營舉動由合股人配合決議,不管出資幾,每一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股人享有合股長處的分派權;

3.合股人分派合股長處應以出資額比例大概按條約的商定停止,合股運營積聚的財富歸合股人共有;

4.合股人有退夥的權益。

(二)合股人的任務:

1.根據合股和談的商定保護合股財富的同一;

2.分管合股的運營喪失的債權;

3.為合股債權負擔連帶義務。

第十條制止舉動

(一)未經部分合股人贊成,制止任何合股人擅自以合股名義停止營業舉動;

不然,其營業得到長處歸合股,釀成的喪失按實踐喪失停止補償。

(二)制止合股人到場運營與本合股合作的營業;

(三)除合股和談還有商定大概經部分合股人贊成外,合股人不得同本合股停止買賣。

(四)合股人不得處置損傷本合股企業長處的舉動。

第十一條合股停業的持續

(一)在個體合股人退夥的狀況下,其他合股人有權持續以原企業稱號持續運營原企業營業,也能夠挑選、吸取新的合股人入夥運營。

(二)在合股人滅亡或被宣佈滅亡的狀況下,依滅亡合股人的擔當人的挑選,既能夠加入擔當人應擔當的財富份額,其餘合股人持續運營;

也可按照合股和談的商定大概經部分合股人贊成,採取擔當報酬新的合股人持續運營。

第十二條合股的停止和清理

(一)合股因以下情況閉幕:

1.合股限期屆滿;

2.部分合股人贊成停止合股干係;

3.已不具有法定合股人數;

4.合股事件實現或不克不及實現;

5.被依法打消;

6.呈現法令、行政法例劃定的合股企業閉幕的其餘緣故原由。

(二)合股的清理:

1.合股閉幕後該當停止清理,並告訴債務人。

2.清理人由部分合股人擔當或經部分合股人過對摺贊成,自合股企業閉幕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合股人或拜託第三人,擔當清理人。

15日內未肯定清理人的,合股人大概其餘短長干係人能夠請求群眾法院指定清理人。

3.合股財富在付出清理用度後,按以下次第了債:合股所欠招用的職工人為和休息保險用度;

合股所欠稅款;

合股的債權;

返還合股人的出資。

4.了債後若有盈餘,則按本和談第六條第一款的法子停止分派。

5.清理時合股有吃虧,合股財富不敷了債的部門,依本和談第六條第二款的法子打點。

各合股人答允擔有限連帶了債義務,合股人因為負擔連帶義務,所了債數額超越其該當負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餘合股人追償。

第十三條守約義務

(一)合股人未定期交納或未繳足出資的,該當補償由此給其餘合股天然成的喪失;

假如過期___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置。

(二)合股人未經其餘合股人分歧贊成而讓渡其財富份額的,假如其餘合股人不肯採取受讓報酬新的合股人,可按退夥處置,讓渡人應補償其餘合股人因而而釀成的喪失。

(三)合股人擅自以其在合股企業中的財富份額出質的,其舉動有效,大概作為退夥處置;

由此給其餘合股天然成喪失的,負擔補償義務。

(四)合股人嚴峻違背本和談、或因嚴重不對或違背《合股企業法》而招致合股企業閉幕的,該當對其餘合股人負擔補償義務。

(五)合股人違背第九條劃定,應按合股實踐喪失補償。

勸止不聽者可由部分合股人決議革職。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各方當事人在實行本條約過程當中發作爭議時,該當商議處理;

商議不克不及處理的由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其餘

(一)經商議分歧,合股人能夠修正本和談或對未盡事件停止彌補;

彌補、修正內容與本和談相牴觸的,以彌補、修正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條約是本條約的構成部門。

(三)本條約一式______份,合股人各執一份,送登出構造存檔一份。

(四)本條約經部分合股人署名或蓋印後見效。

合股人(具名):

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德律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股人(具名):

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德律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餘合股人如上)

簽約工夫: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約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雙方合同協議書 篇16

合夥人(甲方):

姓 名 :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乙方):

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鑑於,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 ”專案,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餐飲的經營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門店名號、主要經營地址:

第三條 合夥期限。自20xx年6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合夥人 ____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 元。

合夥人 ____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 元。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合夥人雙方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另一方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 為合夥負責人。以 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

幾方合夥人選舉 ____負責合夥門店的財務。

幾方合夥人選舉 ____負責合夥門店的運營。

幾方合夥人共同商議覺得合夥門店的重大事項,議事規則另行制定並幾方簽署。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雙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雙方合夥人擔任。

3.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與 公司《管理諮詢協議》,委託該公司提供的管理諮詢服務,人力資源派遣,財務管理,獲得該公司的商標許可,並支付相關費用。

(三)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夥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雙方合同協議書 篇17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

法人代表:

第三條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________餐飲,範圍包括________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出資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

2、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

3、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

4、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5、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___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雙方合同協議書 篇18

訂立協議各合夥人:

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證號:

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證號:

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證號:

第一條合夥宗旨:雙方共同經營,共同發展

第二條合夥企業名稱:

第三條合夥企業經營專案和範圍:機械加工

第四條合夥期限五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夥企業的成立時間以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為準。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二)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三)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四)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

(五)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債務承擔部份,各合夥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全體合夥人決定,推舉江永承為合夥負責人,管理合夥企業日常事務,具體分工如下:

江永承負責拓展業務,與客戶訂立合同

陳遠志負責車床加工等技術問題

潘進明負責洗床加工等技術問題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下列事項需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a、處理合夥企業不動產或重大機器裝置的。

b、改變合夥企業名稱或向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

c、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的。

d、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對合夥企業進行管理的。

e、處理流動資金壹萬元以上的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按出資額的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合夥企業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企業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企業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企業所欠稅款;合夥企業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十條規定,應按合夥企業實際損失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書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名:

簽約時間:年月日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於_年_月_日在_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於_市_路_號,面積共_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裝置、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_年_月__日至_年_月_日。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____元,承包結束後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裝置、用具及有關費用後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___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__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汙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裝置、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後的一切善後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裝置、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並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牆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並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合夥經營雙方合同協議書 篇1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共同經營事宜簽訂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夥宗旨

本著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共同經營,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店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營銷,範圍包括採購、銷售、售後服務等。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年,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比例及期限

1、甲方_______(姓名)以____ 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 __元,佔投資比例 %

乙方_______(姓名)以____ 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 __元,佔投資比例 %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 _年___月__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 方辦理銀行卡(開戶行: ,賬號: )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以酒店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酒店的財產,各合夥人在酒店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酒店的財產。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酒店於每年 月 日進行盈餘分配,如盈餘為負,則不進行分配,合夥人按照下列 項進行分配:

(1)以各合夥人的實繳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夥人的權利及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①、酒店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酒店事項表決方式: 但對於改變酒店的名稱;改變酒店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處分酒店的不動產;轉讓或者處分酒店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以酒店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酒店的經營管理人員的事項,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方可實施;

②、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③、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④、

2、合夥人義務:

①、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②、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③、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④、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私自以酒店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⑤、禁止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⑥、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⑦、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方為合夥負責人,對外代表酒店。

其許可權為: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酒店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③、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④、____________________ _;

⑤、___________________ _;

其義務為:

①、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酒店事務執行情況;

②、定期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③ 方在執行酒店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酒店,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酒店承擔。

不執行酒店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酒店事務的情況;有權查閱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第九條 入夥、退夥、財產出資和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 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其他法定事由。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酒店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酒店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合夥財產份額的出資

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夥財產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或另行約定: )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十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酒店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酒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

第十二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 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十四條 生效條款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執壹份,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經營雙方合同協議書 篇20

協議合夥人:

姓名:身份證號:

姓名:身份證號:

姓名:身份證號:

共同合夥人為三方,合夥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賓館,合夥人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一、合夥的經營專案、賓館住宿、經營地址:

二、賓館經營宗旨:共同經營,並獲得滿意的利潤為宗旨;

三、合夥期限:自年至年,共年。

四、投資方式:

1、金額:(大寫)合夥人每份投資額。(合夥人的資金可分成兩小股,為一方投資的資金,需提供投資人的姓名及身份證但不得參與管理、經營方式)

姓名:身份證號:

姓名:身份證號:

姓名:身份證號:

2、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大寫),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3、設立投資存取賬戶,作為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共有賬戶,並設立合夥方的手機簡訊業務。

五、合夥共同協商管理人。管理須敬業,負責的態度管理好賓館。按時上賬、打款、盈利分紅、按投資比例分紅。由於合夥人為五戶聯保,取得農村信用社信用貸款,管理人須按時清息還款。

六、合夥各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所佔股金比例分配取得分紅;

2、經營過程中先以還清貸款後現金每月分紅;

3、各合夥人貸款期限到期前一個月,盈利不足以還清貸款時,各合夥人須負擔還清自己名下剩餘貸款;

4、不得影響他人信譽度或以後的發展。

七、合夥負責人事務。

1、為合夥負責人,要對合夥事件進行日常管理,進貨管理,庫存管理,財務帳目管理等。

2、每月財務由財務負責人保管,合夥人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生效。

3、財務須每日每月客戶數目清楚。

4、每月月底合夥人要對管理人帳目核查,簽字後生效。

八、合夥人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共有;

2、共同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債務;

3、合夥人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九、退出轉讓

1、需要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出;

2、如要退出,折舊與增值三方同意,由余下兩方由回股份方可退出;

3、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出;

4、不得在淡季退出(每年11月、12月、1月、2月)

5、不得轉讓他人,否則按退出方式對待;

6、未經合夥人同意而擅自退出造成損失,應當賠償損失;

7、退夥後,以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十、合夥退出清算

1、合夥期間解散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合夥人擔任。如有清算不成由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

3、清算後如有剩餘資金,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所佔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還清債務,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認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協議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準,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夥協議經合夥簽名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雙方合同協議書 篇21

開設米粉店合夥經營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為了共同創業, 特制定本合作協議。

1 合作期限

1.1合作期限為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含試合作期限在內),合作期限滿前一個月雙方合作良好,可共同續簽合作協議。

1.2 創業艱辛,雙方必須遵循合同期限(按合作期限合作);若任一方不能堅持或不願意繼續合作並未履行合作期限時,需補償另一方開張前開支的'一切費用(即:開張前的一切費用均有雙方各出一半);若合作期限滿前一個月不想繼續合作,可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作協議;由於門面是甲方之前通過轉讓的方式取得(轉讓費:5萬元),若期滿後雙方不再合作將門面轉讓,轉讓費必須保證給予5萬元給甲方,多餘的部分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1.3 本合作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2 合作內容

甲乙雙方以合夥開設米粉店為合作內容。

3 甲乙方合作方式甲方為本合作提供場地

乙方為本合作提供製作米粉技術及管理;所有門面裝修費、門面租金、器具購買費用、水電費及員工工資等一切開支費用均由甲乙兩方共同分擔一半。任何一方在合作期間不得以各種理由拒絕開支所需費用。一切費用必須事先雙方商量並達成一致後方可開支並做好開支登記。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4 合作股權分配

4.1 合作期限內,擬初期股權分配為甲方佔比____%,乙方佔比____%, 如後期發展順利(如擴大店面、連鎖經營等情況),本著讓利給新合作伙伴、共同做大事業的原則,甲乙雙方股權要進行重分配,屆時需重新協商。

4.2 以每月計算盈利分成後金額為準。

4.3盈利計算公式:每月收入金額-材料費-店面租金-水電稅等費用-其他必需費用。

4.4 甲乙雙方共同管理門面,只能享受盈利分紅,不得享受工資待遇。

5保密

雙方合作期間,在餐飲製作上的技術及創意要注意保密,不得洩露給第三方。

6 協議解除和終止

甲乙雙方任一方有欺詐行為(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資訊作假、貪汙營業費等行為),另一方可立刻解除本協議,並視情況保留或追究對方的責任。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雙方合同協議書 篇22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髮廊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髮廊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髮廊,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髮廊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專業美髮沙龍,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

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甲方為負責公司經營管理;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在合作期間,有任何一方未執行好本身職位工作以及合夥人的責任,拖累其他合夥人,可由甲方代表扣除其每月百分之50的分紅及其扣除百分之50的工資。合夥經營協議書合夥經營協議書。如情況惡劣給公司帶來嚴重後果可甲方代表給予除名,退夥後按照入夥時的資金扣除一半為補償公司的損失。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甲方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甲方為代表,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甲方__合夥人,擔任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10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合夥經營雙方合同協議書 篇23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市(縣)____街道(鄉、村)____號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市(縣)____街道(鄉、村)____號

合夥人:丙(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市(縣)____街道(鄉、村)____號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主要經營保溫飯盒、保溫杯、________等。

第二條 總投資為十五萬元,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產品實物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 乙方以技術作為出資,丙方以技術作為出資。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店鋪。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一)合夥期滿;(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合夥經營雙方合同協議書 篇24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友好協商就合作經營砂石場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經營砂石場的名稱及地址:砂石場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石場”。砂場的地址:_____________

二、合作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

三、出資總額、出資比例及出資方式:

1、出資總額由雙方視情況決定;

2、出資比例為甲、乙雙方各佔______%;

3、出資方式: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各出資________萬元作先期開發開支,不足部份雙方再按比例分攤,機械裝置和新裝載車為砂場共同投入所有。

四、盈利分配與風險承擔:合作經營期間雙方按平均共同享盈利,共擔風險,共同承擔債務。

五、合作經營期間的生產經營管理和財務管理;

1、合作期間的生產經營由雙方共同協商管理;

2、合作期間財務管理,由甲方負責委派出納,乙方負責委派會計,出納會計應各負其責,財務執行一支筆管理,每月進行一次結算,視賬面餘額情況協商分紅。

六、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撤資退股,不得向第四人轉讓出資股份。根據經營情況需要增加投資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按約定比例分擔。

七、在雙方合作經營期間,凡屬對外賒賬的業務原則上實行誰認可,誰負責。

八、協議的終止:

1、雙方協商終止;

2、因政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終止;

3、協議終止後,經清算按比例分享債權,承擔債務。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由雙方簽字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合夥經營雙方合同協議書 篇25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雙方合同協議書 篇26

1.合夥人甲: 性別: 出生日期:

現住址:

合夥人乙: 性別: 出生日期:

現住址: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

總投資為 萬元,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 由甲、乙雙方負責辦理工商登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暫定為一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注: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總額比例分配。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無法完成的損失由造成無法完成一方負責全部責任);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 份,合夥人甲乙雙方各一份。 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