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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工物資合夥經營合同(精選24篇)

欄目: 經營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59W

重工物資合夥經營合同 篇1

甲方:

重工物資合夥經營合同(精選24篇)

乙方: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和國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共同投資,聯合經營公司.

第一章合營公司的組成

1·1合營各方為: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註冊登記,其法定地址在中國省市街號;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國地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國地;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如合營為多方者,可稱丙,丁······

方).

1·2合營公司的中文名稱為:外文名稱為: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營公司根據業務需要,經有關當局批准後,可在國外或其它地方設立分支機構或辦事處.

1·3合營公司是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合資經營有限公司,是中國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條例的規定.

第二章營業範圍與服務內容

2·1營業範圍:

合營公司將承擔下列各類專案的工程承包或諮詢服務:

煤礦,冶金,石油,交通運輸,水力發電,火力發電,核電站,水利,通訊,及上述各類專案的附屬專案等.

2·2服務內容:

合營公司在其營業範圍內,將為客戶提供下列各類服務:

2·2·1工礦企業工程專案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發展規劃設計.

2·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可行性研究

2·2·4專案評價

2·2·5選擇土建施工部門

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監督

2·2·7培訓技術人員,管理人員

2·2·8技術轉讓

2·2·9董事會批准的其它服務專案(注:可根據具體情況訂立)

2·3合營公司將根據上述服務範圍,類別及公司營業計劃, 尋求承擔中國國內或國外專案.

第三章投資總額及資本轉讓

3·1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元(人民幣或雙方商定的一種外幣)

其中甲方出資元.佔註冊資本%

乙方出資元.佔註冊資本%

3·2甲乙雙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元,專有技術使用費元.共元.

乙方:現金元.機械裝置元.專有技術使用費元其他元.共元.

3·3合營各方在合營公司獲得營業執照後天內,分期繳足投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期限規定如下:······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按14·3條辦理.

3·4·1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均經董事會通過.並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4·2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需經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出資額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合營公司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完了以後,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公司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後,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分擔虧損或風險.

4·2合營公司的資產負債,僅以公司註冊資本為限.

第五章合營期限,終止合同及財產清算

5·1合營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後,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合營期限為年,合營期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如合營各方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應在合營公司期滿前6個月,向有關機構提出延長合營期限的申請,每次延長以年為限.

5·3合營公司期限屆滿或提前解散時.董事會應指定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可包括或由全體董事組成.並按照中國的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訂立公司清算計劃.妥善進行清算.合營公司的全部財產資金用於償還公司債務.履行賠償義務支付清算費用後.所餘全部財產均應依雙方在註冊資本中所佔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義務

6·1甲方責任:

6·1·1按照3·3條的規定,按時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1·2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註冊並取得營業執照.

6·1·3按照合營公司的營業計劃.為合營公司提供國內外工程專案.

6·1·4協助合營公司在當地招收有經驗的和合格的經營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及工人.

6·1·5協助合營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員辦理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

6.1.6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6·2乙方責任

6·2·1按照3·3條的規定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2·2按照11·1條及附件的規定.提供適用及先進的技術.乙方應盡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許可證.(詳見附件).

6·2·3按照合同規定.向合營公司提供有經驗的合格的技術人員及高階管理人員.

協助合營公司聘請國外有關高階工程技術及管理人員.

6·2·4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

6·2·5按照合營公司的營業計劃,尋找國外有關工程專案.

6·2·6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6·3免責範圍:

合營各方除按合同規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外,對於因合營公司的行為引起或與合營公司行為有關的任何間接或直接發生的損失或損害,雙方均不向對方負責.

第七章董事會

7·1合營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名.由方委派.

7·2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的任期為四年.任期期滿後,如獲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任何一方可以隨時更換自己委派的董事長,副董事長或董事,但必須書面通知合營的另一方.

7·3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式及董事會的召開均按合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8·1合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方推薦.副總經理名.由甲方推薦名.乙方推薦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為年.

8·2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的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的業務需要下設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8·3正副總經理由合營公司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9·1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公司註冊登記後,應及時到當地財務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准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採用日曆年 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公司會計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同一種外國文字書寫).

9·3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十章勞動管理

10·1合營公司職工的僱傭,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董事會與合營公司工會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後.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甲乙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技術和服務的提供

11·1合營雙方長期合作的一個重要目的,是由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先進和適用的技術和優質服務,推動合營公司業務,使其在國內獲得卓越顯著的經濟效益.在國際市場上獲得較強的競爭能力.技術和服務的提供將與公司從事的專案相結合,並支援專案的實施.公司還將根據具

體情況制訂培訓計劃.使其公司有關職員能成功地運用這些先進技術.技術和服務的提供方式.具體內容,費用標準等詳見附件.

11·2合營公司與合營雙方簽訂的有關技術或服務協議.其期限為年.協議期滿後.合營公司仍有權使用這些技術.

第十二章納稅

12·1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規定交納各種稅金.

12·2合營公司的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交納各種稅金.

第十三章保險

13·1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由公司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公司的保險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後,以合營公司的名義辦理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14·1合營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採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採取後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4·2合營一方因違反合同而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於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損失,並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其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

14·3合營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 付金額,合營公司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第一個月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營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並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響的一方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不作為違約處理.

15·1·1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該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已經採取了所有能夠實施的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他方.並在十五天以內,以書面形式提供事故情況,及處理結果和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並由該事故發生地的合法公證機關出具證明.

15·2一旦事件影響已克服或處理結束.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合營他方.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16·1合同發生爭議時,合營各方應儘可能通過協商或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解決的,可以提交中國仲裁機構或雙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機構仲裁.在中國仲裁應遵守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在其它機構仲裁應遵守該機構的仲裁程式.

16·2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17·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8·1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或修改合同,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合營任何一方未徵得合營他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違反上述規定以任何方式轉讓的合同均屬無效.

前兩款所述變更情況,按中國法律或行政規定,應由國家批准成立的合營合同,應經原審批機關批准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8·2·2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8·2·3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遲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8·2·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 能履行;

18·2·5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已經出現.

18·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仲裁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終止合同;

18·3·2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在合營合同解除時.雙方有義務完成合營公司正在進行的專案.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19·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後,須經批准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於一九八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地簽字.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甲方見證人(簽字)乙方見證人(簽字)

日期:日期:

重工物資合夥經營合同 篇2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將其所有的的位於惠州市博羅縣石灣鎮 路的經營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原賓館名字為: ;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 經營專案:住宿。

二、甲方以原來賓館的裝修、裝置、人員作為甲方的出資額,乙方向一次性投放現金叄佰萬元(¥3,000,000元)對賓館進行重新裝修。該資金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轉賬到雙方共同指定的賬號。

三、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合夥經營期間,本賓館經營管理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能插手;賓館的出納由甲方負責。

五、合夥經營期間,甲方必須提供相關生效手續履行協議,包括房地證、特種營業許可證、稅務證等相關有效證件共同營業。

六、合夥經營期間,涉及風險承擔,盈利分享,按甲方35%:乙方65%進行分配。

七、如一方要求散夥,必須經另一方同意,並清算認可後簽字生效。

八、任何一方違反上述任何一條款視為違約,違約金的賠償對方損失。

九、上述協議,雙方本著友好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的。雙方意思表示真實。

本協議一式兩份,各執一份,簽收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工物資合夥經營合同 篇3

合夥經營貨車協議書範本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三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貨

車合夥經營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資購買貨車一輛,投資總額為________萬元。其中甲方出

資萬元,佔總投資的%,乙方出資萬元,佔總投資的%,丙方出

資萬元,佔總投資的%。購置貨車一輛,行駛證登記在名下,車輛所有權為甲乙丙三方共同所有。

二、甲乙丙購置的貨車經營貨物運輸,賺取運輸費用。甲乙丙

三方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創造經濟效益、共同獲利。經營中的事宜三方進行協商,共同解決。由主要負責組織貨源及負責經營中的事宜,由負責駕駛該車輛。

三、利潤分配方案:_________________

1、營運收入扣除必要的費用後即是利潤。

2、經營中的所有利潤,甲乙丙三方按照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3、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包括駕駛員工資按總營業額的%計算,以及負責組織貨源的電話費、誤工費等元。

四、其他:_________________

1、如更換或轉讓車輛,按投資比例份額分配;每年12月30日前結算本年度的利潤分配。

2、如有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甲乙

丙三方協商處理。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

法律效益。

五、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簽字按手印後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重工物資合夥經營合同 篇4

(以下簡稱甲方)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 現住址: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 現住址: 身份證號:

第一條:合夥宗旨

促進當地飲食服務業的發展,同時增加合夥各方收入,促進各方事業發展。

第二條:合夥字號、合夥字號使用限制和合夥期限

雙方確定合夥飯店名稱為: ,該合夥名稱歸乙方所有,在合夥終止後,乙方有權繼續使用,甲方在合夥終止後無權使用該名稱。

合夥期限為 年,自 起至 止。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新疆風味菜餚,餐飲服務。

第四條: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及對出資質量的保證和互負的告知義務

1、甲方負責轉讓的費用,甲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15天內,投入50000萬元現金給店的原主。

2、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稅務、衛生等經營手續,所需費用由雙方同等承擔。辦妥手續的期限是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 30天內。

3、乙方負責從新疆招聘技術人員並主要負責技術方面事務,技術人員到位的期限是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 30 天內,或者是辦妥經營手續後的15天內。

4、甲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30天內,先期投入 10000 元現金對甲所投入的房屋的前廳和後廚進行裝修,並負責購置桌椅等餐飲裝置,具體是:

5、甲方承諾在飯店開始正常營業後的連續4個月內的所有收入均歸乙方所有,以補償乙方先期投入的裝修和購買裝置的費用及風險,甲方在此期間內既不負擔任何費用(原料、水電費、工作人員工資及飯店正常運轉的費用等)也不取得飯店的收入。在此4個月時間內的經營風險,雙方按同等比例承擔。如果飯店在此4個月內經營不善,不能繼續經營下去,對於乙方先期投入的裝修費用和購買的裝置,甲乙雙方合意這樣處理:

6、自第5條中所約定4個月的經營期間屆滿之日起至合夥終止,經營飯店的原料、水電費、工作人員工資及飯店正常運轉產生的衛生、稅務等所有經營產生的費用均由甲乙雙方同等比例承擔。

7、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互負如實告知對方情況的義務。甲方對本地區外來因素有可能影響經營的情況負有如實告知乙方的義務,以避免造成乙方的損失。乙方對事關合夥發展的有可能影響經營的情況負有告知甲方的義務,以避免造成甲方的損失。

8、雙方在履行上述1-7條約定時,因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9、自第5條中所約定4個月的經營期間屆滿之日起至合夥終止,雙方的權利義務在本合同中第五條規定。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雙方合意同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家庭或個人財產同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及出資的轉讓

1、入夥,雙方約定在合夥期間內,不接受他人入夥。但確因業務需要的,雙方另行協議。

2、退夥,(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2)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對方,並經雙方同意;(3)未經雙方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不允許轉讓出資及經營權。

第七條:合夥事務處理方式及負責人

所有合夥事務均由雙方共同協商和討論決定,不設合夥負責人。如有設的必要再另行協議。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了利益應歸合夥,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如果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夥期屆滿;(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合夥事業的目的不完成;(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撤銷。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1)雙方清理合夥事務,如有盈餘按同等比例分配,如有虧損則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不足部分由合夥雙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約定內容雙方應全面遵守,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夥期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討論補充或者修改,修改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5份,雙方各執2份,送工商部門及相關部門留存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工物資合夥經營合同 篇5

訂立協議各合夥人:

姓名:(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餐飲(南充市高坪區高坪鎮滿堂紅火鍋城)。

第三條 出資額、方式

1.合夥人韓勇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30萬元整(大寫叄拾萬元整)。

2.合夥人張俊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30萬元整(大寫叄拾萬元整)。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60萬元整(大寫陸拾萬元整)。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四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5:5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3個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第七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4.本合同經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工物資合夥經營合同 篇6

合夥人:______________甲(姓名),男(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市(縣)__街道(鄉、村)__號

合夥人:______________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______________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專案名稱),總投資為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萬元,丙出資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工物資合夥經營合同 篇7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

法人代表:

第三條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________餐飲,範圍包括________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出資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

2、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

3、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

4、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5、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___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年 月 日

重工物資合夥經營合同 篇8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合同法》等的規定,就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車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願購買以孫淑慧的名字掛靠在重慶市豐都縣公路運輸公司的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車,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二、該車總價37.6萬元(大寫叄拾柒萬陸千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一半即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利潤、虧損平均分擔。

三、駕駛員、售票員的工資隨行就市。

四、該車從--年8月1日開始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享受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在--年8月1日以前將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的購車款交給甲方,該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六、該車在--年8月1日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歸甲方享有和承擔。

七、甲方保證該車在雙方開始共同經營期間大小配件齊全,保持車輛正常執行。

八、該車保險已交到--年1月,--年的返還款各一半。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違約付守約方違約金為該車總價的10%。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重工物資合夥經營合同 篇9

合夥人(甲方):姓 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乙方):姓 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丙方):姓 名: 身份證號碼:

鑑於,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 ,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營宗旨: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名稱: ,主要經營地址: 。經營專案: 海產品配送、海產品甲供 。

第三條 合夥期限。20 年 3月 10日起,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

三合夥人平均每人出資 196215.00元,共計人民幣 588645.00元作為租賃房屋、添置裝置設施、門面裝修及前期經營費用。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各 1/3 為依據,按平均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 10 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原則上不吸收新合夥人合夥;特殊情況下吸收新合夥人,必須經所有原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一方合夥人違反國家法例法規對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 為合夥負責人。以 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即法人代表)。

幾方合夥人同意由 安排 為合夥門店的財務會計師。

幾方合夥人同意由 安排 為合夥門店的財務出納員。

幾方合夥人同意由 安排 為合夥門店的前臺收銀員。

幾方合夥人共同商議合夥門店的重大事項,經所有合夥人同意後實施;議事規則另行制定並幾方簽署。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人有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負責人決定;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如其業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在本區域內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其他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2. 合夥事務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 被依法撤銷;

4.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雙方合夥人擔任。

3.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或其財產份額出質(即作為擔保、抵押)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夥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三)本合同一式 叄 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

合夥人(甲方):姓 名:

合夥人(乙方):姓 名:

合夥人(丙方):姓 名:

簽署時間:

重工物資合夥經營合同 篇10

甲方: 公民身份號碼:

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就合夥經營廣告企業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 擬設立企業

1、企業性質:個人合夥;

2、字號:震撼設計;

3、經營範圍:包裝、廣告的設計、製作等;

4、經營場所:現已承租正在裝修的凱興小區經營用房;

5、經營期限:五年(從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1日止)。

二、出資與責任

1、甲方出資17萬元,乙方出資3萬元,均在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3天內以現金繳交;甲方佔70%股份,乙方佔30%股份。

2、雙方在合夥經營存續期間按股比分享盈利、承擔虧損,負無限責任。

3、在合夥經營期間若雙方同意擴大經營範圍、增加投資,則雙方按股比出資。

4、甲乙雙方均應保守合夥體商業祕密,嚴禁洩露合夥體財務、技術、客戶等資訊資料,違者視為根本違約。

三、合夥人的分工與協作

1、甲方負責合夥企業的行政管理,是企業負責人;乙方負責業務工作,操持主管訂單項下業務的設計、製作。

2、甲方兼任出納,乙方兼任會計;每月底雙方互報紙質現金流水賬和會計報表。

3、合夥經營期間,雙方的業務訂單均應由合夥體承接、如實入賬、按約定分工履行職責,不得私下接單、賬外收款。

4、合夥體若需聘請員工,其工作職責和報酬由乙方提議、甲方審定。

四、財務制度

1、甲方月薪1000元,乙方月薪XX元,每月15日領薪。

2、雙方從達成合夥意向之日起為合夥體經營目的所實施的支出,均計入合夥經營成本。

3、合夥體所購置的動產,由乙方登記製表,經雙方簽字確認後各自備存。

4、年終結算,經營收入在扣除耗材、房租、水電費、佣金、稅費等成本後的淨利潤,雙方按股比分成;若有虧損,雙方按股比在10日內補足出資。

五、企業終止

1、合夥經營屆滿,雙方進行合夥終止清算,按股比分享共有資產、分擔債務責任。

2、若在經營期限內出現企業經營嚴重虧損、難以為繼,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若在經營屆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合夥經營的,在期限屆滿前二個月續簽合夥協議。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守約方支付3萬元違約金;違約行為造成的損失超過3萬元的,還應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2、本協議書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商訂補充協議解決;協商不成的,依照《合夥企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七、文書效力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此前其他協議書與本協議書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協議書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工物資合夥經營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友好協商就合作經營砂石場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經營砂石場的名稱及地址:砂石場的名稱為:“石場”。砂場的地址:

二、合作經營範圍:。

三、出資總額、出資比例及出資方式:

1、出資總額由雙方視情況決定;

2、出資比例為甲、乙雙方各佔%;

3、出資方式: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各出資壹佰萬元作先期開發開支,不足部份

雙方再按比例分攤,機械裝置和新裝載車為砂場共同投入所有。

四、盈利分配與風險承擔:合作經營期間雙方按平均共同享盈利,共擔風險,共同承擔債務。

五、合作經營期間的生產經營管理和財務管理;

1、合作期間的生產經營由雙方共同協商管理;

2、合作期間財務管理,由甲方負責委派出納,乙方負責委派會計,出納會計應各負其責,財務執行一支筆管理,每月進行一次結算,視賬面餘額情況協商分紅。

六、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撤資退股,不得向第四人轉讓出資股份。根據經營情況需要增加投資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按約定比例分擔。

七、在雙方合作經營期間,凡屬對外賒賬的業務原則上實行誰認可,誰負責。

八、協議的終止:

1、雙方協商終止;

2、因政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終止;

3、協議終止後,經清算按比例分享債權,承擔債務。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由雙方簽字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

重工物資合夥經營合同 篇12

甲方: 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擬結成共同的商業夥伴關係,現達成協議事項如下:

一,合夥飯店的宗旨:

整合並管理合夥人共有資源,合法經營,使合夥飯店通過市場運作,創造財富和社會價值,各合夥人依法分享經濟利益。

二,合夥飯店名稱及合作計劃:

1,合夥飯店名稱:三亞_______________飯店,先期以三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場地為經營主體。

2,合作計劃:註冊並經營三亞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個體戶(以工商核名為準),並以其為發展載體,主營牛羊肉、野味小炒、菸酒等。

三,合夥期限:

自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夥飯店各合夥人財產投入數額及所佔資產股份:

甲方投入: __________元,所佔資產股份__________。

乙方投入: __________元,所佔資產股份__________。

丙方投入: __________元,所佔資產股份__________。

五,工資、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工資及獎金分配:

合夥經營期間,每個合夥人工資為:

甲方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元。

2、盈餘分配:毛利潤除去運作成本、稅金、費用、工資及其它合理開支後剩餘部分,各合夥人按各自所佔飯店資產股份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在飯店運作過程中如有債務償還,先由合夥飯店財產清償,不足以支付時,由全體合夥人安所佔有財產份額的比例承擔。

六,轉讓、出資

(1)在合夥飯店中的財產份額轉移:

甲乙丙各方不得在無其餘兩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轉讓部分或全部所持飯店股份給第三方。即引進新股東需全體現有股東同意,退夥需除自己以外全部股東同意。

七,合夥人會議和合夥事務的執行:

1、會議:合夥人會議由執行合夥飯店事務執行人________召集和主持,其許可權為:

(1)組織和執行合夥人會議。

(2)合作飯店的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飯店內部管理制度。

2、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有表決的權利,且有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表決重要事項。一般事件可以通過合夥飯店的合夥人所持股份份額決定通過,即至少一半的持股比例夥伴同意即可。

3、重大事項:需經合夥人會議在合夥飯店中的財產份額超過三分之二的股東同意的事項。重要的事項是指:

(1)提名合夥飯店事務執行人;

(2)增加,降低飯店經營目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大業務型別、;

(3)調整合夥人合夥利潤分配比例和所佔財產份額。;

(4)決定合夥飯店的內部機構設定和支出計劃

(5)決定合夥飯店的物價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八, 禁止行為:

(1)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飯店利益的活動。

(2)合夥協議或者合夥人會議沒有規定的情況下,禁止任何未經授權的合夥人進行經營活動,負責其商業利潤歸全體合夥人,如給本飯店造成損失則由其個人全額賠償。;

九、爭端解決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協商儘量達成共識,如協商不成時,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未盡事宜,經協商同意,合夥人可以修改此協議條款或補充約定,補充、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相牴觸的,以補充,變更的內容為準;

本協議一式三份,由全體合夥人本人簽名及蓋章。甲乙丙各一份。具同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重工物資合夥經營合同 篇13

第一條:根據《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協議。

第二條:本企業為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企業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企業經營場所: 。

第五條:合夥宗旨

秉承互利共贏、開誠佈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各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專案。

第六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到期若雙方仍需合夥經營,進行協議續簽。

第七條:合夥人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___,性別___,身份證: ________,

現住址 。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___,性別___,身份證: ________,

現住址 。

第八條: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及期限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比例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比例___________。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

第九條:企業法人

經過甲乙雙方協定,為了便於生產運營,現決定由方為企業法人代表, 負責辦理工商、稅務、衛生等經營手續。

第十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利潤分配,雙方合意同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 的家庭或個人財產同等比例承擔。

3、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據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4、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或者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辦法決定。

第十一條: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新合夥人入夥時,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2、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④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4、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第十三條:合夥事務處理方式及負責人

1、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2、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3、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4、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了利益應歸合夥,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對合夥經營的飯店做單方處置,如抵押、出租、轉讓、變賣等行為。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5、如果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合夥的終止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的目的不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撤銷。

第十七條:解散與清算

1、本企業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夥企業無法存續、

合夥協議終止,合夥人的合夥關係消滅。

2、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企業解散後,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主要職責:

①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②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③清繳所欠稅款;

④清理債權、債務;

⑤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⑥代表企業參與民事活動。

清算結束後,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登出登記。

6、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7、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十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8、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十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約定內容雙方應全面遵守,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夥期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協議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討論補充或者修改,修改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正本一式叄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工商部門及相關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手印): 乙方(手印):

重工物資合夥經營合同 篇14

合夥經營協議書範本1

合夥人甲:性別:出生日期:

現住址:

合夥人乙:性別:出生日期:

現住址: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

總投資為萬元,

甲出資萬元/相關裝置,

乙出資萬元/相關裝置,

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乙雙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暫定為一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倆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注: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總額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無法完成的損失由造成無法完成一方負責全部責任);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甲乙雙方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範本2

合夥人(甲方):

姓名: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乙方):

姓名: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證號碼:

鑑於,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專案,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餐飲的經營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門店名號、主要經營地址:

第三條合夥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合夥人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合夥人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合夥人雙方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另一方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為合夥負責人。以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

幾方合夥人選舉____負責合夥門店的財務。

幾方合夥人選舉____負責合夥門店的運營。

幾方合夥人共同商議覺得合夥門店的重大事項,議事規則另行制定並幾方簽署。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雙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雙方合夥人擔任。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與公司《管理諮詢協議》,委託該公司提供的管理諮詢服務,人力資源派遣,財務管理,獲得該公司的商標許可,並支付相關費用。

(三)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夥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工物資合夥經營合同 篇15

依據法律規定,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共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條合夥企業名稱:_______商務會所第三條合夥企業經營場所:第四條合夥企業經營範圍:卡拉OK包房第五條合夥企業的出資總額:_______元人民幣第六條合夥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一)甲合夥人姓名:_______合夥人住所:______________出資方式:現金,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

(二)乙合夥人姓名:_______合夥人住所:_______出資方式:現金,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

(三)丙合夥人姓名:_______合夥人住所:出資方式:現金,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

(四)丁合夥人姓名:_______合夥人住所:_______出資方式:現金,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

(五)合夥人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繳付出資。

預期無正當理由不繳付出資份額的,按自動放棄本公司的營利分紅。

其他合夥人有權利吸收其他人員入夥,並佔原合夥人出資份額比例。

出資額沒有實際繳付的,不能算合夥人已經出資。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一)合夥人享有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二)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和分擔虧損;

1、本公司按年收入實行分紅,分紅比例以出資份額所佔總註冊資金鐵百分比進行計算,(甲:_______%,乙:_______%,丙:_______%,丁:_______%)2、本公司經營期間,如有虧損事由,即出現債務,由合夥人以

出資比例承擔。

(即承擔:甲:_______%,乙:_______%,丙:_______%,丁:_______%)(三)有優先受讓其他合夥人轉讓的財產份額和優先購買合夥企業的新增資金,但需經其他合夥人同意;(四)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

合夥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五)合法企業終止後,依法分得合夥企業的剩餘財產;(六)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七)合夥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並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第八條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一)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經全體合夥人協商,委託合夥人吳建榮為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共1名;(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對合夥企業事務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

第九條合夥人入夥、退夥(一)合夥企業如有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二)合夥退夥,應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

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並承擔合夥期間的債務,退夥人有權將自己的合夥份額轉讓其他合夥人。

其他合夥人也有權利在退夥人員退出後追加出資份額。

(三)合夥人擅自退夥後,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四)此條款款詳盡的,依據《合夥企業法》第六章執行。

第十條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一)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10年,自《合夥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二)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3、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4、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夥企業解散時,依據《合夥企業法》進行清算,清算結事後,編制清算報表;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天內向企業登記企業登記機關報送,辦理合夥企業登出登記。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一)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夥人願通過協調、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一)本協議一式五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二)為了能促進員工工作積極性,促使公司經濟效益更突出,儘早為所有股東收回投資本金,公司決定每月拿出總利潤10%作為行政管理獎勵。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人共同協商訂立,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合夥人簽名: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合夥人簽名: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合夥人簽名: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合夥人簽名: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重工物資合夥經營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優勢,經營 ,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店名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已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齊,由合夥負責人 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根據各合夥人的出資的情況按出資比例歸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

2、獎金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出資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在單筆交易額為 萬元內全權進行交易。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在經營期間,合夥收支款項統一在銀行設立的以 賬戶上流轉,由 負責保管和收銀, 負責記賬。每 (雙月或一季度)月底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例如 1、 2、 3、 。

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違反,以其業務獲得利益的倍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在同一個城市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 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按指印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

重工物資合夥經營合同 篇17

合夥經營協議書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吧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特色酒吧,範圍包括菸酒銷售、中西式簡餐、棋牌等。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重工物資合夥經營合同 篇18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夥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

合夥經營專案: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 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 未履行出資義務;

(3)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 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 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 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 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合夥負責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行政經理、財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合夥人的權利:

1. 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 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 合夥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 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 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火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 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讓的,其行為無效,由 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 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者訴諸法律。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 補充、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 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 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範本3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目的:

第二條 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共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條 合夥企業名稱:

第四條 合夥企業經營場所:

第五條 合夥企業經營範圍:

第六條 合夥企業的出資總額: 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 合夥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一)合夥人姓名: ;

合夥人住所: ;

出資方式: 計人民幣 萬元。

(二)合夥人姓名: ;

合夥人住所: ;

出資方式: 計人民幣 萬元。

(三)合夥人於 年 月 日前繳付出資。 出資額沒有實際繳付的,不能算合夥人已經出資。

出資額中以實物出資的;合夥企業應當於成立後半年內辦理實物過戶手續,並報登記機關備案。

出資額中以智慧財產權出資的,合夥企業應於成立後半年內辦理智慧財產權轉讓登記手續,並報登記機關備案。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享有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和分擔虧損;

(三)有優先受讓其他合夥人轉讓的財產份額和優先購買合夥企業的新增資金,但須經其他合夥人同意;

(四)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五)合夥企業終止後,依法分得合夥企業的剩餘財產;

(六)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七)合夥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並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第九條 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一)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經全體合夥人協商,委託合夥人 為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共 名;

(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對合夥企業事務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

第十條 合夥人入夥、退夥。

(一)合夥企業如有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二)合夥人退夥,應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三)合夥人擅自退夥後,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四)此條款未詳盡的,依據《合夥企業法》第六章執行。

第十一條 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一)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 年,自《合夥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二)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夥企業解散時,依據《合夥企業法》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編制清算報表;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天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辦理合夥企業登出登記。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及向人民法院起訴 。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一)本協議一式 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二)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共同協商訂立,合夥人簽字後,自合夥企業設立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重工物資合夥經營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大貨車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第二條、合夥經營的貨車牌號為: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貨車車輛營運。第四條、合夥期限:_________________合夥期限為1年,自年月______日起,至年月______日止。(期滿後合夥人可以協商續約)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2.各貨車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__________日,購車時一次交齊。

3.本貨車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期限界滿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份額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按當時評估額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_________________除去各種經營成本(車輛執行日常開支、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重工物資合夥經營合同 篇20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夥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

合夥經營專案: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 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 未履行出資義務;

(3)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 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 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 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 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 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 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合夥負責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行政經理、財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合夥人的權利:

1. 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 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 合夥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 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 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 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 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 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 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火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 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讓的,其行為無效,由 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 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者訴諸法律。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 補充、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 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 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工物資合夥經營合同 篇21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 _________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以10倍的溢價受讓_________股權,並以該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資人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  

第三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________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X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專案合作協議由:專案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作經營餐館專案,總投資為45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  

第二條 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 餐館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丙方 %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 每年餐館總銷售利潤進行分配或再投資,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決定權按出資比例多少來界定。  

第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叄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負責餐館的管理及日常事務。薪酬為底薪 元 % 利潤提成,經營期間乙、丙兩方均有權瞭解餐館的賬務及經營情況。  

第九條 本協議有效期:只要三方繼續合作,本協議持續生效。  

第十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作三方中如果有一方提出退出合作的須提前一個月向其他兩方提出,退出金額按退出時餐館資產比例來返還,返還期限不超過 天。  

第十二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三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3、 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餐館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乙方:(簽章)  地址:  丙方:(簽章)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絡電話: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認同格文化;  

2、 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 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援:  

1、 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 乙方不參與甲方店經營;  

3、 乙方無償提供格XX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援;  

5、 乙方無償提供格微波爐一臺;  

6、 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裝置,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專案組提出書面申請);  

7、 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的維修服務;  

8、 乙方製作部分關於宣傳單頁、海報;  

9、 乙方在媒體上對店給予宣傳推廣;  

10、 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 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格XX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選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XX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 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開發適當特色的新菜系;  

4、 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 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宣傳品;  

6、 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gaa產品;  

7、 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儘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 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 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 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________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 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為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________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________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工物資合夥經營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條:________(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簡稱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訂立合夥契約,共同合夥經營事業;因甲方意欲另圖其他事業,現提出退夥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根據《合夥企業法》及其有關規定,議定退夥協議如下:

第二條:甲乙雙方合夥經營的商鋪/商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權證號碼: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

第三條:經甲乙雙方協議同意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為甲方退夥之日。自甲方退夥後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關於_______商鋪/商行應歸乙方共同所有,繼續經營。甲方退夥之日後該商鋪/商行所生的債權、債務及應繳稅款,以及與經營有關一切事項均歸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四條:截止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退夥之日),甲乙雙方合夥期間的合夥財產、債權債務、稅款以及一切業務的決算業經甲乙雙方會算完畢(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會算報告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雙方承諾互無隱瞞並以此會算報告作為甲乙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發生的依據。

第五條:截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甲方退夥之日),應當由甲方承擔的甲乙雙方合夥期間的債務、稅款以及經會算報告確認的應當由甲方承擔的事務,甲方務必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之前結算、辦理完畢。

第六條:合夥事業現有的債權債務已經分割完畢,甲乙雙方按會算報告進行財務結算,並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辦理完畢。

第七條:甲方退夥後,合夥事業某些事項需要甲方予以協助完成的,甲方有義務予以配合,如變更有關登記事項、變更有關協議主體、履行未完結的合同等。

第八條:甲乙雙方承諾對雙方合夥、退夥事宜俱無隱瞞。任何一方隱瞞事實,損害另一方合法權益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九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後成立,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字)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_日

重工物資合夥經營合同 篇23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甲乙雙方本著共同發展、平等、誠信、協作、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特立此協議。甲乙雙方均按以下條款,執行職責,履行義務。

甲方於年月日獨立投資於大慶市讓胡路區北方市場號一家美髮店。營業面積平方米,店名,地理位置優越,發展潛力巨大,升值空間無限。

由於甲方發展需要並應乙方誠懇請求。經雙方同意,甲方授權乙方入股本店。

入股方式:

1甲方投資元總資產,資產擁有權、轉讓權、決策權的一切許可權始終歸甲方所有。

2甲方投資元總資產為原始股(已簽訂合約當日為準)共計股。乙方加入不列入原始股,依入股基數為投資風險股,原始股始終歸甲方所有,投資股只能作為投資可與甲方分享純利潤分紅不享有資產佔有權。

3乙方一次性投資交納投資股股金元給甲方授權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為甲方投資股股東,乙方在此期間可享受與甲方每月純利潤%分紅。享受相應權益、承擔相應義務、同時承擔股東責任。股金甲方將永遠不返還予乙方。

4乙方在享有此期間純利潤%分紅同時必須承擔每筆店內後期投入流動資金%(如:店內重大活動、基礎建設、等一切相關費用)

5入股協議期間股東相應權益:1可享有每月純利潤分紅。

2享受純利潤分紅同時可享受獨立業績提成。

3經甲方授權可享有對店內的管理權及監督權。

4經甲方授權同意後可享有對店內的執行權和日常工作處理權。

5對甲方有監督、建議權。

6入股協議期間股東的相應義務:1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2積極協助店內落實各項措施。

3全力保障店內正常運營。

4完全配合甲方執行工作。

5每月賬務有甲方保管、監管。每月核單後簽字分紅。

7紅利分配:

1每月日為紅利分配日。

2每月總營業額扣除所有相應費用,在扣除(折舊費以三年計算總則)是當月純利潤。

8禁止行為:

1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間與任何個人或團隊在本店周邊5公里範圍做與甲方業務相競爭工作。

2乙方不得從事有損甲方利益活動。

9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協議規定及時支付流動資金,若指定時間內資金不到位,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應對其損失進行賠償或以減少其持股比例賠償。

10其他事項:1本協議到期日前半年甲乙雙方必須決定是否合作事宜,作出書面建議。

2本協議期滿後不影響雙方以存勞動關係。

3本協議為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以上規定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同意後修改。

其他約定: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公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重工物資合夥經營合同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組織名稱 、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三)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 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