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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夥經營協議(精選15篇)

欄目: 經營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46W

公司合夥經營協議 篇1

合同編號:

公司合夥經營協議(精選15篇)

甲 方: _科技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聯 系 人:

乙 方: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聯 系 人:

日期: 20_ 年 3 月 24日

為了充分發揮甲、乙雙方在各自服務領域的資源優勢,共同拓展企業資訊化應用領域,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共謀發展的原則,甲方與乙方就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1。移動資訊:指建立在手機使用者許可的前提下,通過行動通訊網路傳輸到受眾手機上的簡訊/彩信等。

2。資訊服務費:由乙方有償為甲方開通移動資訊傳送系統平臺併為該系統提供移動資訊傳送服務。

3。API: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應用程式程式設計介面。

4。行業應用:指以溝通、服務為目的,面向企業員工、企業客戶、已定製服務的使用者等,提供的資訊服務。

第二條:合作模式

1。乙方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註冊,符合中國相關法律的獨立法人。

2。乙方提供基於WEB方式的客戶端,提供資訊的編輯錄入、傳送、日誌檢視與下載、充值記錄查詢、OEM等功能,但乙方保留根據自身業務情況,增加或刪減功能的權利。

3。乙方提供基於標準網際網路協議的API介面,供甲方業務系統呼叫。

4。乙方向甲方提供簡訊API程式設計介面軟體的技術文件和技術指導。

5。甲方自行配備網際網路接入裝置,並負責正常執行。終端使用者號碼由甲方提供與乙方無關。

第三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妥善保管登陸帳戶及密碼,並定期更換,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帳戶密碼洩漏、被盜,造成業務被盜用等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負責其自身的網路系統以確保能連線到乙方的業務平臺進行正常業務使用。由於甲方網路問題不能訪問乙方業務平臺,導致業務不可用,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有責任向其客戶說明使用簡訊服務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保證資訊傳送的安全,並切實做到:

(1)建立健全本公司資訊傳送的內部保障制度、資訊保安保密制度、資訊保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資訊保安責任制度和資訊釋出的審批制度,嚴格審查本公司所傳送的資訊。

(2)嚴格遵守《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對簡訊內容進行把關,保證資訊內容的健康、合法。

(3)明確手機使用者群和手機使用者範圍,手機使用者必須是自願接受簡訊服務,未經接收者同意或者請求,甲方不得擅自群發廣告資訊。

(4)不得利用實時簡訊製作、複製、傳送、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資訊:違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損壞國家榮譽和利益的;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破壞國家民族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凶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誹1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含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5)若發現客戶所傳送的資訊明顯屬於上述4款所列內容之一的,甲、乙雙方均有責任立即停止該客戶的資料傳輸,並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

(6)對手機使用者的個人資訊保密,未經手機使用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洩漏,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7)甲方和甲方客戶保證:在使用實時簡訊進行簡訊傳送活動中,服從相關政府部門的監督和管理;若未做到上述(1)至(6)條中相關規定的,甲方和甲方客戶將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法律責任。如國家法律法規對甲方使用企業簡訊平臺業務資質方面有要求,甲方應自行獲得相關許可。

4。甲方須要求其客戶嚴格執行資訊稽核規範制度。甲方或甲方客戶未按上述規定合法使用實時簡訊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向甲方承諾,甲方及甲方使用實時簡訊服務的客戶通過乙方閘道器所傳送的資訊或資料,乙方不得私自獲取、傳播及其他操作,且採取措施保護資訊或資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6。由於甲方所發的資訊錯誤、滯後或其他原因給甲方和/或使用者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解決並承擔相應責任,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乙方可中斷甲方的資訊服務,甲方已付款項不予退還。另外,乙方就上述安全事項提出了相關建議,甲方應當根據該建議,積極加強技術防範,保證自身網路、資訊保安。

第四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移動資訊傳送服務及相應的技術服務。

2。由於資訊從傳送到接收存在一定的延遲,乙方有義務積極採取改進措施,儘量縮小延遲,但是乙方不承擔因延遲引起的責任。如果發生網路故障,甲方應會同乙方進行相關調查。

3。乙方在資料傳輸、控制方面進行對甲方業務使用有影響的變動時,需及時通知甲方。

4。為保證乙方網路安全,乙方有權根據閘道器容量及時調整資訊流量。

第五條:計費和結算

甲方根據自身業務需要選擇乙方制定的計費和結算方式。

1.計費方式

按照甲方提交到乙方系統的條數計費,條數以乙方計費系統資料為準,如若甲方對條數有異議,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核查。

2.結算方式

預付費:指甲方在其賬戶預充一定條數簡訊款,條數使用完畢,賬戶自行暫停的結算方式。

3。 簡訊字數

對於超過約定的通道要求的字數大小( 70字元),甲方應按照約定的通道要求的字數,對資訊進行拆分,並分別通過介面或客戶端提交,乙方將分別計費。對於應拆分而未拆分的,乙方將按照約定的通道要求的字數進行拆分,並分別計費。

第六條:政府、電信運營商行為及責任限制

1。由於國家政策調整或因基礎電信運營商業務調整所造成的簡訊息費用或通道服務程式碼變化的,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將根據調整後的新政策及通道變化情況為甲方提供相應服務;由此造成甲方或任何的使用者利益損失,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2。由於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等基礎電信運營商的網路或系統的原因造成的簡訊傳送延時、資料丟包、協議變更、系統升級而造成的甲方利益損失,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3。鑑於計算機及網際網路的特殊性,因黑1客、病毒等引起的事件,導致甲方登陸賬戶及密碼洩露和/或乙方的簡訊平臺被攻擊造成損失的,甲方亦認同不屬於乙方違約,該損失甲方向侵權方主張索賠,但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及證明。

4。甲方若為後付費類的客戶不得以上述黑1客、病毒事件為由,拒絕向乙方支付已發生的簡訊費用,否則應按照本協議第九條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協議一方或雙方合理控制範圍的客觀事件,該事件應不可預見,或雖然可以預見,但通過合理努力無法阻止或避免其發生,或發生後無法克服。這類事件發生於本協議生效之後,並且阻止一方或雙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

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條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不應被認為構成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a)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該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b)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5日內,該方應及時通知對方,解釋其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之原因,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該方履行本協議的期限應延長,延長期應與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第八條:保密條款

1。本協議所稱保密資訊,是指一方(以下簡稱“接受方”)從另一方(以下簡稱“披露方”)取得的、獲知的、或因雙方履行本協議而共同創造且具有不可分割性的商業祕密(包括財務祕密)、技術祕密、經營資訊和(或)其他應予保密的資訊和資料,無論上述資訊和資料以何種形式或載於何種載體,無論披露方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影象或書面等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未經資訊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將對披露方的任何專有資訊保密,並不使用或向任何人或實體披露這些專有資訊,但正常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需要的除外,按照法律要求、或任何監管機構要求、或按有管轄權的法院發出的命令必須披露的除外。

3。雙方的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解除。

合夥人:____(蓋章)__年__月__日

公司合夥經營協議 篇2

甲方: 公民身份號碼:

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就合夥經營廣告企業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 擬設立企業

1、企業性質:個人合夥;

2、字號:震撼設計;

3、經營範圍:包裝、廣告的設計、製作等;

4、經營場所:現已承租正在裝修的凱興小區經營用房;

5、經營期限:五年(從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1日止)。

二、出資與責任

1、甲方出資17萬元,乙方出資3萬元,均在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3天內以現金繳交;甲方佔70%股份,乙方佔30%股份。

2、雙方在合夥經營存續期間按股比分享盈利、承擔虧損,負無限責任。

3、在合夥經營期間若雙方同意擴大經營範圍、增加投資,則雙方按股比出資。

4、甲乙雙方均應保守合夥體商業祕密,嚴禁洩露合夥體財務、技術、客戶等資訊資料,違者視為根本違約。

三、合夥人的分工與協作

1、甲方負責合夥企業的行政管理,是企業負責人;乙方負責業務工作,操持主管訂單項下業務的設計、製作。

2、甲方兼任出納,乙方兼任會計;每月底雙方互報紙質現金流水賬和會計報表。

3、合夥經營期間,雙方的業務訂單均應由合夥體承接、如實入賬、按約定分工履行職責,不得私下接單、賬外收款。

4、合夥體若需聘請員工,其工作職責和報酬由乙方提議、甲方審定。

四、財務制度

1、甲方月薪1000元,乙方月薪XX元,每月15日領薪。

2、雙方從達成合夥意向之日起為合夥體經營目的所實施的支出,均計入合夥經營成本。

3、合夥體所購置的動產,由乙方登記製表,經雙方簽字確認後各自備存。

4、年終結算,經營收入在扣除耗材、房租、水電費、佣金、稅費等成本後的淨利潤,雙方按股比分成;若有虧損,雙方按股比在10日內補足出資。

五、企業終止

1、合夥經營屆滿,雙方進行合夥終止清算,按股比分享共有資產、分擔債務責任。

2、若在經營期限內出現企業經營嚴重虧損、難以為繼,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若在經營屆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合夥經營的,在期限屆滿前二個月續簽合夥協議。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守約方支付3萬元違約金;違約行為造成的損失超過3萬元的,還應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2、本協議書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商訂補充協議解決;協商不成的,依照《合夥企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七、文書效力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此前其他協議書與本協議書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協議書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合夥經營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經友好協商,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廣告行業及團隊優勢,共同經營一家廣告公司,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共同分享經濟利益。現就共同經營廣告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1、合夥經營的廣告公司名字為,

2、經營場所與面積,80平方。

3、經營專案為廣告設計製作安裝。

4、經四方協商購買原小河溝村集體經濟廣告製作部全部資產(電腦兩臺,室內噴繪機一臺,噴墨印表機一臺,噴繪材料一項,物品折舊後總額為5萬元整等等)因甲方原已經經營幾年,前期投資全是甲方出資。乙方現入夥則需補給甲方 2萬 元作為合夥出資資金補償。此資金因甲方已墊出,所以歸甲方所有,不屬於公司共同財產,但公司所有的物品則屬公司共同所有。

5、合夥期間雙方以誠信為本,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利分配:甲方佔每月利潤的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5、甲方所佔股份比例為25% ,乙方所佔股份比例為25%,丙方所佔股份比例為25%,丁方所佔股份比例為25%。

6、合夥後公司原有帳務一律歸零,小河溝村集體經濟廣告製作部必須保證公司無負債,無欠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重新記帳,合作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均按股份比例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承擔。

8、甲乙丙丁四方合夥後,四方共同經營。若需再擴大經營或更換辦公場所,增加辦公裝置,則由甲乙丙丁四方協商一致後,按股份比例出資進行更換。

9、合作經營中,如需聘請員工,員工工資、獎金分配,由經營管理負責人提議,合夥人審定。

10、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所佔股份為依據,年終進行分配。

11、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所佔股份為據,按比例承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合夥經營協議 篇4

甲方:_ _ 身份證號碼:__ _

乙方:__ 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廣告行業及團隊優勢,共同經營一家廣告公司,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共同分享經濟利益。現就共同經營廣告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1、合夥經營的廣告公司名字為:

2、經營場所與面積:80平方。

3、經營專案為廣告設計製作安裝。

4、因甲方原已經經營幾年,前期投資全是甲方出資。乙方現入夥則需補給甲方 2萬 元作為合夥出資資金補償。此資金因甲方已墊出,所以歸甲方所有,不屬於公司共同財產,但公司所有的物品則屬公司共同所有。

5、乙方入夥後。甲方所佔股份比例為: %50 ;乙方所佔比例為: 50% 。

6、乙方加入合夥後公司原有帳務一律歸零,甲方必須保證公司無負債,無欠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重新記帳,合作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均按股份比例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8、乙方和甲方合夥後,雙方共同經營,乙方負責管理經營事宜。若需再擴大經營或更換辦公場所,增加辦公裝置,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按股份比例出資進行更換。

9、合作經營中,如需聘請員工,員工工資、獎金分配,由經營管理負責人提議,合夥人審定。

10、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所佔股份為依據,年終進行分配。

11、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所佔股份為據,按比例承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合夥經營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 二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裝飾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優勢,勞動力優勢,貨源優勢,合夥經營裝飾公司,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共同奮鬥,共創輝煌!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公司名字:監利縣合創美家裝飾有限公司

經營場所位於:監利縣容城鎮教育巷九號 ,面積:約150平方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室內裝飾裝潢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20xx年,20xx年3月19日起,至20xx年3月19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劉劍(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50000.00元。 乙方劉忠平(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50000.00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20xx年3月19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100000.00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④未經合夥人同意私自出售另類產品時。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3年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其他公司事務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甲方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地方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合夥經營協議 篇6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____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1.聯營宗旨:

2.聯營企業名稱:____市(縣)____公司地址:____隸屬:____經濟性質____(所有制)聯營。核算方式: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

3.聯營專案:

4.經營範圍與經營方式:

5.聯合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

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

甲方投資____元,佔投資總額____%

甲方以下列作為投資 現金:____元:

廠房: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機械裝置: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專用工具: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土地徵用補償費________元

專利權:________元

商標權:_________元

技術成果:________元

投資繳付日期

6.公司資金增減由董事會決定,並報請聯營成員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公司財產為全體聯營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8.聯營成員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聯營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9.聯營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公司實行(所得)稅前分利的原則,即,依法繳納產品稅、營業稅後,由投各方將分得利潤併入投資方企業利潤,一併繳納所得稅公司所得,在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後,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雙方按上述比例承擔公司虧損或風險前款所列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會定,但不得超過毛利的____%

11.聯營企業的組織機構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現負責制,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定期舉董事會會議,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董事會由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任,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動,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人選接替。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12.公司的經營管理

公司由出資各方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董事會一致通過的原則? 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人,由__方推薦,副經理____人,由____方推薦,經理、副經理由董會聘請,任期__年公司的主管會計由____方推薦,____方推薦____名協助之 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聯營成員監督檢查

13.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時間)違約方應繳付應產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時間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因違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2)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

(3)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各方派代表協商解決,或請雙方主管部門解解決及請求仲裁機關仲裁

(4)聯營成員不得中途退出聯營,如中退出,除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外,付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

(5)聯營成員在本聯營存續期間不得加入其他半緊密型聯營,如違反本規定視為中途退出,按前款處理

14.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後生效,協議中如未盡事宜,由聯營成員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15.本協議生效日,即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由公司董事會負責監督檢查方履約情況

16.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一份,協議副本式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合夥經營協議 篇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商貿公司”合夥經營事宜,本著公開、公平、公正、自願、誠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合夥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夥經營的條件

甲方以現有貨物等折貨X萬元作為合夥經營條件;乙方提供XX萬元週轉金作為合夥經營條件。甲方佔股份的%,乙方佔股份的%。

二、合夥經營的管理與利潤分配

1、對甲方的現有貨物,經甲、乙雙方共同清點後,納入新的帳目管理。

2、對新的貨物銷售和帳務管理,由甲、乙雙方共同派人蔘加銷售、收貨款,每天下午收攤前核算當日帳目。甲方負責管理資金,乙方負責管理帳務,每月出一份財務報表。

3、利潤每月按股份比例分配。

三、違約責任

1、在合夥經營期間,甲、乙雙方單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或理由提前解約,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向另一方賠償人民幣XX萬元違約金。

2、其它債權、債務以雙方財務核算為準,按合同約定股份比例分配利潤;剩餘部分返還乙方投入的週轉金。

四、期限

合夥經營有效期為一年,每年續約一次,協議期屆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協商是否續約或終止合同。

五、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合夥經營協議 篇8

合夥人(甲方): 出生於 年 月 日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乙方): 出生於 年 月 日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丙方): 出生於 年 月 日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鑑於,三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 店鋪,為明確各方的權利

第一條 合夥經營專案

1、店鋪名稱:

2、註冊人:

3、經營範圍:

第二條 出資形式及出資比例

1、合夥人(甲方)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佔投資總額 %;

2、合夥人(乙方)以現金、管理及勞務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

3、合夥人(丙方)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佔投資總額 %;

第三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工資分配:合夥人乙方每月薪資為 元,於每月初發放。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合夥人股份比例進行分配,按季度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第伍條第一款合夥人股份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4、幾合夥人不承擔其中之一合夥人本經營協議外的所有的債權債務。

第雙條 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合夥人各方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火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專案的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兩方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他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五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 店鋪註冊人。主要負責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 負責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等事務。

3、幾方合夥人共同商議決定合夥店鋪的重大事項,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不得損害合夥店鋪的利益。

第六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1、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2、合夥經營的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3、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以合夥名義進行相關的業務活動或者私自從事本行業業務,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3、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夥人有權繼續原合夥註冊店鋪業務。

2、合夥人因其他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或指定的法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的終止

1、經三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和合作關係;

2、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店鋪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三方合夥人擔任。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是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店鋪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店鋪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簽署地管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店鋪,對外為合夥店鋪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夥人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3、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4、本合同經三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合夥經營協議 篇9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資合作經營飼料銷售專案,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協議,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合作專案

1、三方共同出資經營的專案是位於會澤縣田壩鄉,甲方的名義而成立的飼料銷售點;

2、三方共同投資經營此飼料銷售點,按照三方商定的經營規模來確定銷售網點的擴張和經營品種的調整等;

3、本合作專案期限:自20__年__月__日到20__年__月__日止,到期日三方協商續簽以否。

第二、三方的出資及盈虧責任

第一條、出資:1、三方確認本合作專案的投資額為¥90000.00元(玖萬元整),每方各出資¥30000.00元(叄萬元整)。

2、其它資金來源:如供貨公司墊資,新合夥人投資等。

3、甲方在合作之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處理,不參與三方合作專案範疇。

第二條、盈虧責任分配

1、三方在指定的銷售點(__,其它銷售點除外),經營__銷售,所銷售的濃縮料、乳豬料利潤中先給予甲方提出300元/噸的市場資源及管理費用(按當月實際銷量計算,每月底最後一天現金結給甲方)

2、剩餘利潤根據實際銷售情況,由三方共同享有,並造冊入帳,用於正常銷售動作;

3、經營期間所產生的費用,如招待費、運費、工人工資等由三方共

同承擔,三方協商後解決;

4、經營期間使用者欠款等應由三方知曉,三方共同擁有債權,並設立欠款明細帳。

第二、經營管理

1、合作三方是銷售點的管理者和決策者,均擁有決策權力,如遇招聘人員,網點擴張,費用支付等問題應由三方共同協商解決;

2、合作三方設立資金管理崗位:由甲方管理帳薄(冊),建立進出貨流水帳、庫存帳、現金流水帳等,丙方管理現金。三方共同監督管理合作資金動作情況;

3、每月至少開2次銷售及資金狀況通報會,討論合作運轉等情況,並做出盈虧報表;

4、如需增加投資,三方確認後,在商討期限內增加。

第四、合作責權及違約責任事宜

1、自本協議簽訂起,三方所投入的資金需到合作期限滿後方可提出利潤分配和拆資請求,如中途要求拆資,則按20%違約金扣除投資本金及利潤;

2、合作期限滿後,三方協商處理利潤、債務,並確認是否續簽合作;

3、合作期間利潤均用於投資及經營,如需借支等需三方確認;

4、合作期間債權、債務均由三方享有和承擔。

第五

1、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2、未盡事宜,可擬定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

公司合夥經營協議 篇10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甲乙雙方本著共同發展、平等、誠信、協作、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特立此協議。甲乙雙方均按以下條款,執行職責,履行義務。

甲方於年月日獨立投資於大慶市讓胡路區北方市場號一家美髮店。營業面積平方米,店名,地理位置優越,發展潛力巨大,升值空間無限。

由於甲方發展需要並應乙方誠懇請求。經雙方同意,甲方授權乙方入股本店。

入股方式:

1甲方投資元總資產,資產擁有權、轉讓權、決策權的一切許可權始終歸甲方所有。

2甲方投資元總資產為原始股(已簽訂合約當日為準)共計股。乙方加入不列入原始股,依入股基數為投資風險股,原始股始終歸甲方所有,投資股只能作為投資可與甲方分享純利潤分紅不享有資產佔有權。

3乙方一次性投資交納投資股股金元給甲方授權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為甲方投資股股東,乙方在此期間可享受與甲方每月純利潤%分紅。享受相應權益、承擔相應義務、同時承擔股東責任。股金甲方將永遠不返還予乙方。

4乙方在享有此期間純利潤%分紅同時必須承擔每筆店內後期投入流動資金%(如:店內重大活動、基礎建設、等一切相關費用)

5入股協議期間股東相應權益:1可享有每月純利潤分紅。

2享受純利潤分紅同時可享受獨立業績提成。

3經甲方授權可享有對店內的管理權及監督權。

4經甲方授權同意後可享有對店內的執行權和日常工作處理權。

5對甲方有監督、建議權。

6入股協議期間股東的相應義務:1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2積極協助店內落實各項措施。

3全力保障店內正常運營。

4完全配合甲方執行工作。

5每月賬務有甲方保管、監管。每月核單後簽字分紅。

7紅利分配:

1每月日為紅利分配日。

2每月總營業額扣除所有相應費用,在扣除(折舊費以三年計算總則)是當月純利潤。

8禁止行為:

1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間與任何個人或團隊在本店周邊5公里範圍做與甲方業務相競爭工作。

2乙方不得從事有損甲方利益活動。

9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協議規定及時支付流動資金,若指定時間內資金不到位,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應對其損失進行賠償或以減少其持股比例賠償。

10其他事項:1本協議到期日前半年甲乙雙方必須決定是否合作事宜,作出書面建議。

2本協議期滿後不影響雙方以存勞動關係。

3本協議為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以上規定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同意後修改。

其他約定: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公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公司合夥經營協議 篇11

甲方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丙方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合夥宗旨

合夥人秉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綜藝造型專業美髮。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五年,自20_年6月1日起,至20_年6月1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及方式

合夥人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以現金方式出資,每人出款金額計總投資人民幣29萬元整,即甲方出資11萬元,乙方出資10萬元,丙方出資8萬元。

第五條:盈餘分配和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日常開支、員工工資,所剩盈利由甲、乙、丙三方平均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期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3、盈虧按月結算,盈利有了10%就分紅。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3、如合夥人要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本店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須經所有合夥人同意,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甲方在處理業務及日常事項時,須徵得乙方和丙方的認可。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③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有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內部分歧,有分派現象。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其出資額充公。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限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審美觀點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處;②清

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

1、合夥人在經營合同協議期間,不得以任何形式退股,離開工作崗位,否則,股金一律予以充公。

2、裝修、經營期間,任何股東不得貪汙、挪用公款,否則,股金一律充公。

3、在經營期間,店內所有開支及收入都應有三合夥人經手簽字,方才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甲方合夥人(簽字):

乙方合夥人(簽字):

丙方合夥人(簽字):

年 月 日

公司合夥經營協議 篇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夥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願入夥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夥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範圍、經營場所。

第1條 合夥企業名稱為:“”;

第2條 合夥企業的經營場所:。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旅遊專案開發;旅遊服務、諮詢;旅遊用品貿易等。

三、合夥人的姓名、住所。

1、合夥人A:

2、合夥人B:

四、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

1、因本合夥企業正在籌備之中,開支具體數目只能預計,以合夥人A、B各出資萬元現金人民幣,共計萬元,本出資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繳付,在合夥企業正式開業前,由雙方共同稽核資金使用情況後,以多退少補的方式對資金進行補充或退還。

2、經協商,由A方擔負會計和庫管職能,負責貨品的採購工作,按會計規則記錄現金開支情況、結餘情況,做好會計帳。B方履行出納的職能,負責銷售貨品,管理繳付的合夥經營金,B方在收到其它各方繳納的股金時,應出具收款收條;在開支方面,因企業需要支出的,要提前通知B方、合夥企業負責人或其它出資人,統一在B方處按發票(收據、收條)報賬,被通知的人應當在發票上籤注開支是否屬實。,

五、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1、本合夥企業為普通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

2、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因超越許可權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實施行為的合夥人個人承擔。

3、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4、合夥存續期間,合夥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夥財產,為合夥經營使用。

5、合夥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1、本合夥企業由A、B雙方共同出資開辦,每方所佔股份均等,既每方各佔50%,在稅後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於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夥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等)後,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

2、企業虧損,按合夥人投資比例承擔責任。

七、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1、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委託A方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負責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按商定事項執行合夥企業分擔的工作;

2、執行事務的負責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夥人負責;

3、不參加合夥企業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4、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協商決定的方法,在有異議的情況下,須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執行;

5、被委託執行事務的負責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6、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夥企業利益活動;合夥人因前述行為所得利益,應當歸合夥企業所有;

八、入夥與退夥

1、本合夥企業經商定,不再招收新合夥人。

2、合夥人可以退夥,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後方可退夥,若某一方合夥人因故執意要退夥的,在不妨礙合夥事務前提下,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退夥事宜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按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3、合夥人退夥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合夥企業的損失。

4、退夥時有無法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以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6、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1、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十、違約責任

1、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3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規定

1、當合夥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各合夥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夥人簽字蓋章:

公司合夥經營協議 篇13

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方姓名: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鋪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鋪合作經營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商鋪

甲方將座落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層______區______號,使用面積______㎡商鋪交給乙方,用於乙方在商鋪內從事商業經營。

第二條經營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超範圍經營。

第三條經營期限

經營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計______年。

第四條費用標準

費用標準______元/年/㎡

第五條費用及付款方式

(一)______層______區______號商鋪每年費用為人民幣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甲方按______年期共收取費用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付款(結算)方式:按______度分______次付清。

(二)先交付______年費用,再向銀行貸款交付______年費用。首先於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結清______年的費用款共計______元;其餘費用的交付(結算)時間及數額見本合同備註。

(三)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

(四)本合同期滿後如雙方不再續簽合同,在乙方沒有違約並沒有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情況下,甲方在一個月後向乙方如數返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六條維修養護

(一)經營期間,甲方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定期予以檢查、修繕,乙方應予以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二)商鋪及公共設施正常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管理、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損壞,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裝修改造

(一)如乙方需改變商鋪的內部結構,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進行改造或增設它物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如乙方決定裝修,必須在非經營時間進行,並須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以供甲方稽核,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因違反甲方規定造成損失,需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至少應包括設計圖紙、施工週期、用料說明、施工裝置明細、用電、用水申請、施工人數、現場負責人等內容。

(四)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裝修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進行稽核,並給予答覆。

(五)乙方進場裝修前必須到甲方辦理有關登記手續,進場裝修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和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管理,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因乙方裝修而增加的裝置、設施的購置、執行、維護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七)合同期滿或因其它原因終止合同,乙方不得拆除裝修及其它改造設施,其所有權歸甲方。

第八條有關費用

(一)經營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逾期付款將承擔每日______‰的滯納金。

1.甲方承擔公用區照明和商鋪內原配置照明的電費,乙方照明區增加的用電設施所需電費由乙方承擔,依照供電單位規定的電價計收,由甲方代收代繳。

2.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納商鋪物業管理費(______元/月/㎡)。

3.電話費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額承擔,由甲方代收代繳。

(二)乙方經甲方同意製做釋出的廣告,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遷移或安裝電話,使用的是甲方已完成的入戶電話工程,其每部電話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工程費及電話押金元。

(四)在經營期間,如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費用且與乙方使用該商鋪有關的,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五)因法定節假日及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等突發事件停業的,該停業時間正常計費。

(六)若乙方合同書或票據丟失,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保證金金額5%的罰金,方可補辦手續。

第九條銷售管理

(一)乙方應該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時間開業和營業,並保證開業時店堂貨品充足。

(二)乙方所售商品必須保證證件合法、齊全、有效,商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

(三)乙方商品銷售批發、零售價格不得高於乙方在其它商場所銷售同類商品的銷售價格。

(四)乙方與顧客發生糾紛,應當接受甲方管理部門的處理意見。

(五)為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貨品應當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六)乙方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欺騙顧客。如有此等不良行為,致使甲方聲譽受到損害,乙方應當負責消除影響,恢復甲方聲譽,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乙方銷售商品應當使用甲方統一印製的售貨憑證和信譽卡。上述憑證向甲方購買。

第十條人員管理

(一)乙方經營所需的從業人員,應當接受甲方統一培訓,並須向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甲方收取的培訓費用不得超過150元/人。

(二)乙方從業人員應按甲方要求統一著裝(經甲方同意,也可由乙方自費提供服裝),佩帶甲方統一製作的胸卡及其他標誌,保持儀容儀表整潔。服裝、胸卡及其他標誌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對於第一批進入九隆廣場及在經營過程中更換的從業人員,乙方應當提前天將其個人資料送交甲方稽核備案,併到有關部門辦理進場手續。

(四)乙方上述人員應當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對於違反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人員,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相應的懲處。

(五)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其聘用的從業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保證其服從甲方管理,愛護甲方營業裝置和設施。

第十一條商鋪的返還

(一)如果乙方未在經營期限界滿三十日以前提出續簽合同的要求,乙方應在該期限界滿之前三日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商鋪,書面通知甲方到場驗收。乙方應在經營期限界滿之前清理完畢商鋪,將其移交甲方管理。

(二)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各有關方面在驗收記錄上簽字以後,辦理商鋪交接和退還保證金手續。

第十二條續營方式

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繼續經營,需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續營手續,甲方未改變經營格局,乙方按甲方要求未改變經營範圍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

第十三條安全防火責任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我國有關安全防火的法律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公安消防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並接受監督檢查。

(二)甲方負責公用設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甲方負責安全防火工作的宣傳,行使日常管理監督的職能,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四)乙方必須全面負責商鋪和劃定的安全防火責任分擔區的安全防火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甲方享有和承擔以下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及九隆廣場正常營業的需要制定統一經營管理規定,並要求乙方遵守。

2.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等,指導、監督乙方經營活動。

3.尊重乙方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

4.維護正常經營秩序,保證裝置、設施的正常執行,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向有關部門舉報。

6.甲方統一製作租賃商鋪標誌(編號),並監督乙方在商鋪的統一位置或者場地明顯處懸掛或張貼。

(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享有和承擔以下權利和義務:

1.要求甲方提供本合同中約定的正常經營所需的物業保障。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自主經營。

3.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

4.愛護經營場地及相關裝置、設施,對因自身原因發生的損害承擔責任。

5.對所經營商品向消費者負責,並承擔質量責任。

6.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權、債務。

7.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及商場的各項管理規定。

(三)其它權利和義務

1.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司重大公益性活動或其它原因致使甲方關閉經營場所時,乙方應同意並積極配合閉店,費用照繳。

2.在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依據經營狀況,調整行業佈局,進行划行歸類。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繼續經營或自行退還商鋪。屆時,甲方應視情況退還乙方剩餘的費用及保證金。

第十五條合同變更、終止與續簽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並不退還保證金及剩餘的費用,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1.擅自拆改商鋪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2.拖欠費用、拖欠銀行還貸費用累計達5天、無正當理由閒置商鋪達3天的。

3.利用商鋪進行違法活動及故意損壞商鋪的。

4.嚴重損壞甲方名譽、利益及嚴重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①經營中不聽勸阻,辱罵管理人員的。

②業者與業者之間,業者與顧客之間爭吵、打仗造成影響的。

③業者本人及其親友在商場無理取鬧、挑釁滋事的。

5.未按工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經營的;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的、從事損害消費者權益活動的。

6.不經過正常渠道解決糾紛而罷市或煽動他人罷市和鬧市的。

7.依甲方規定正式開業之日起,乙方所經營的商鋪,三日內仍不掛貨布展的,視為乙方自動終止合同,甲方收回商鋪,保證金不退。

(二)合同如遇下列情況應當終止:

1.合同期滿的。

2.雙方協商同意的。

3.遇不可抗力(指地震、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國家政策的重大變更等)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合同終止與解除時應辦以下手續:

1.乙方結清應交納的各項費用;

2.甲乙雙方結清相關費用和保證金;

3.甲乙雙方依程式履行商鋪返還交接手續。

(四)轉營轉兌

1.無特殊情況,乙方不準轉營、轉兌商鋪。

2.乙方如因特殊原因無力繼續經營,應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批准同意後方可辦理轉營轉兌手續。

3.乙方連續轉營二次以上,視為無力經營,甲方有權收回商鋪。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在經營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後果,甲方對此不承擔連帶責任。

(二)經營期間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乙方逾期交付費用的,每逾期一日,將按未交付費用部分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經營期間,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不退還剩餘費用及保證金。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剩餘費用及保證金。

第十七條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

(一)為保護乙方人身和財產安全,乙方自簽定合同之日起,須自行辦理人身和財產保險,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二)乙方需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事宜如下:

1.乙方主業人員須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財產保險。

2.乙方聘用的從業人員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第十八條合同期滿,乙方應自已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機關辦理停業廢業手續。

第十九條在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營銷售檢查和考核。

第二十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過協商,在三十日內未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其它約定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檔。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合夥經營協議 篇14

甲方:乙方:甲方設店從事美容美髮業,乙方自願跟隨甲方學習美容美髮技術,甲乙雙方屬師徒關係。在本合期內雙方權利義務如下:

1、甲方收取乙方學費600元,自籤合同之日起一年後退還乙方。如乙方中途解除合同甲方就不用退還乙方學費。

2、甲方負責傳授有關美容美髮技術並提供場所、人員供乙方實習。乙方要愛惜甲方提供的財物,如有損壞要照價陪賞。

3、乙方應認真學習、協助師傅處理好店內的一切雜務。

4、甲方提供食宿,學徒期前三個月沒有獎金。

5、乙方學滿三個月後,根據學藝進展情況發放獎金。乙方不能在合同未滿期內離開。

6、乙方每月享受2天休假,該假期當月有效。乙方應預先作好安排,並提前告之甲方。

7、本合同時間為三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8、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一致,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公司合夥經營協議 篇15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髮廊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髮廊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髮廊,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髮廊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專業美髮沙龍,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

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甲方為負責公司經營管理;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在合作期間,有任何一方未執行好本身職位工作以及合夥人的責任,拖累其他合夥人,可由甲方代表扣除其每月百分之50的分紅及其扣除百分之50的工資。合夥經營協議書合夥經營協議書。如情況惡劣給公司帶來嚴重後果可甲方代表給予除名,退夥後按照入夥時的資金扣除一半為補償公司的損失。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甲方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甲方為代表,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甲方__合夥人,擔任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10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