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一家公司不是一家簡單的事情,今天小編就給大家整理了經營合同,有時間的來收藏哦
描述公司承包經營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
承包方:
發包方與承包方經協商一致,且經發包方股東會批准,現將公司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發包給承包方以供經營,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承包經營期間,公司獨立核算、依法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必須在本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本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標
第三條承包經營的期限為一年,即從20xx年八月七日起至20xx年八月六日止.
第四條承包經營的方式為:發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將公司經營權提供給承包方,承包方為此支付給發包方人民幣二千元。該筆款項於__之前付清。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承包方的權利
第五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總經理的職權。
第六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公司享有自主、獨立的的經營權。
具體權利如下:
1 有權聘任副總經理和各部門經理,組成本公司的領導機構,並報股東會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2有權決定公司的機構設定,制定規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獎懲。
3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裝置和資產。
第七條承包方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條承包方有權在承包期內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賬號、發票等財務憑證。
承包方的義務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1 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等.
2在承包期間,應保證公司各項資產的完好(合理損耗除外),.
第十條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2有權監督本公司的經營範圍。
3對本公司有財務監督權。
第十二條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經營權。
2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3必須全面履行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三條承包方的收入計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的所有利潤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十四條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生重大變更,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以及暫停支付承包費用,並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鬚髮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九條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稽核,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承包方對公司的投資總額的50%作為違約金,如承包方的實際損失超出該違約金的,則發包方按承包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承包方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方另行推選或指派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在簽訂本合同時,發包方應將公司所有資產及債權債務狀況編製成冊,雙方確認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發包方應提供公司董事會和股東會關於不干涉承包方自主經營的決議,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期滿後,如本公司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二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適用中國法律,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雙方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發包方: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企業承包經營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承包方:***
***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發包方)與***(承包方)經協商一致,且經***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股東會批准,現將公司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發包給承包方以供經營,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承包經營期間,公司獨立核算、依法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必須在本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本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標
第三條 承包經營的期限為一年,即從20xx年八月七日起至20xx年八月六日止.
第四條 承包經營的方式為:發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將公司經營權提供給承包方,承包方為此支付給發包方人民幣二千元。該筆款項於__ __之前付清。
第三章 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承包方的權利
第五條 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總經理的職權。
第六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公司享有自主、獨立的的經營權。
具體權利如下:
1 有權聘任副總經理和各部門經理,組成本公司的領導機構,並報股東會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2 有權決定公司的機構設定,制定規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獎懲。
3 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裝置和資產。
第七條 承包方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條 承包方有權在承包期內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賬號、發票等財務憑證。
承包方的義務
第九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1 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等.
2 在承包期間,應保證公司各項資產的完好(合理損耗除外),.
第十條 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 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 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1 有權維護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2 有權監督本公司的經營範圍。
3 對本公司有財務監督權。
第十二條 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經營權。
2 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3 必須全面履行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三條 承包方的收入計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的所有利潤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生重大變更,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以及暫停支付承包費用,並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鬚髮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 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稽核,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承包方對公司的投資總額的50%作為違約金,如承包方的實際損失超出該違約金的,則發包方按承包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承包方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方另行推選或指派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在簽訂本合同時,發包方應將公司所有資產及債權債務狀況編製成冊,雙方確認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發包方應提供公司董事會和股東會關於不干涉承包方自主經營的決議,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後,如本公司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二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適用中國法律,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雙方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發包方: ***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經營承包合同範本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雙方根據_________,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_________。
二、承包經營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承包形式:
稅後承包金(遞增)包乾。
四、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數額:
承包方按_________(遞增)_________%比例上交承包金。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時間按_________計算,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
五、承包經營風險擔保方式:
風險抵押金或風險保證金保函。承包者須於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包企業提交承包經營風險保證金、保函或風險抵押金,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風險保證金、保函須以銀行不可撤銷、被承包企業可以單方面提款的形式提供。
六、企業留利部分:
生產發展基金_________%,福利基金_________%,獎勵基金_________%。
七、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通過清產核資,發包時,被承包企業的總資產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固定資產為_________元人民幣,流動資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2、承包期間淨資產應保持或增值總額不低於_________萬元,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萬元;_________。
3、企業資產的維護:裝置完好率達到_________%;固定資產淨值率_________%。
4、閒置資產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5、新產品開發_________項,主要新產品是_________。
6、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技術投資總額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為_________;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_________。
八、承包經營前企業的虧損和/或債務的處理:_________。
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發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承包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不得干預承包者對被承包企業行使生產管理職權;
2、負責辦理本承包合同的審批、變更、登出等批准和登記手續;
(二)承包方:
1、在承包期內,有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負全面責任,並行使一切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2、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應嚴格執行本承包經營合同,接受被承包企業董事會的監督,並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3、在承包期間不得改變企業的法人地位、名稱和經營範圍,如確實需要改動, 應經發包方董事會同意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4、對被承包企業的財產無權行使任何形式的處置權,如,轉讓、變賣、轉移、抵押、抵押、出租、贈送等;
5、承包經營期間,若以被承包企業的名義貸款,須經發包方董事會同意;
6、所得承包收入應依法繳納所得稅;
7、應每_________月(季)的_________日前據實向發包方董事會報送企業的財務報表;
十、承包經營期間,企業債務的安全線為當年承包利潤的總額的_________。
十一、承包期間對企業原有人員的安排:_________。
十二、承包期間企業的勞動管理:_________。
十三、承包期間工資、福利管理:_________。
十四、承包期間企業的保險辦理:_________。
十五、承包經營期間因執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業、個人等引起的糾紛的處理方式和承擔責任方式:_________。
十六、承包經營期內中止或承包期滿時:
1、被承包企業應進行清產核資,清產核資應由中國註冊會計師的驗證;
2、清產核資的原則:_________;
3、計價辦法:_________;
4、移交程式:_________。
十七、違約責任:
1、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相應調整當年上交承包金或延長承包期限;
2、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造成承包方無法正常生產的,經_________的,發包方仍不改正的,承包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3、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在_________時間內不能上交承包金的_________%,發包方有權收繳承包者的風險抵押金或按銀行保函提取風險保證金。
4、連續_________年(月)未按合同規定上繳承包金的,或承包方嚴重違反合同或嚴重違背法律、法規的,發包方除有權收繳承包方的風險抵押金或按銀行保函提取風險保證金外,還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承包方給予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八、爭議的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九、本合同須經被承包企業原審批機構批准後方可生效,對本合同的變更、延期、中止、終止同樣須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審批機構批准起三十日內,應由_________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二十、承包經營期限計算始於登記機關簽發登記證件之日,承包經營的變更、登出登記手續按登記機關的規定辦理,合同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二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二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並送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協商不成,應提請仲裁裁決。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_________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