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一(甲方): 身份證號: 合夥人二(乙方): 身份證號: 現合股(合夥)開辦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兩方共同投資、一方入組建、技術、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過兩方合夥人的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 出資的總額為:人民幣:一百萬人民幣,¥:100萬
甲方出資__________
乙方投資30萬、佔總投資的25 %。佔公司股份25 %。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兩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 乙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甲乙兩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兩方按佔有股份比例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其餘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
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兩方同意,並由甲乙兩方同時進行、乙方有優先權。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20xx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兩方無意退出,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A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甲乙兩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夥:①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夥;如執意退夥,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夥人的佔有股分50%退出。非經兩方同意,如一方不願繼續合夥,而踢出一方時,則被踢出的一方,被
迫退出時,將按公司當時財產狀況的50%進行賠償。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按實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4、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公司所在地公證單位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股份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合夥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5、糾紛的解決
合作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職能分配及議定事項
在成立股東後,全權委託________作為公司法定代表,全權協調處理公司的工商稅務、消防安全、業務接洽及商務等事務。
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50000元;必須經過甲、乙兩位股東簽字。
2、新產品或裝置的引進;
3、廠房擴建等再投資事項;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等。
5、公司每月要進行一次盤點,股東一起參與結算。
6、設立一個公司賬戶、同時兩位股東都擁有此賬戶簡訊提示、以方便及時瞭解賬戶資金流動情況。
8、公司公章由___________保管,賬目由___________保管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兩份,兩方各執一份,自兩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各發起人友好協商,決定設立“ΧΧ股份有限公司”,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二條本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各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為限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第三條公司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發起人
第四條公司發起人分別為:
第三章宗旨、經營範圍
第五條公司的宗旨是
第六條公司的經營範圍是
第四章股權結構
第七條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募集的物件為法人、社會公眾。
第八條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佔股份總額的%,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
第九條公司股東以登記註冊時的認股人為準。
第十條公司全部資本為人民幣萬元。
第十一條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有價證券。
第十二條公司股票採用記名方式,股東所持有的股票即為其所認購股份的書面憑證。
第五章籌備委員會
第十三條根據發起人提議,成立公司籌備委員會,籌備委員會由各發起人推舉的人員組成,負責公司籌建期間的一切活動。
第十四條籌備委員會的職責
1、負責組織起草並聯系各發起人簽署有關經濟檔案。
2、就公司設立等一應事宜負責向政府部門申報,請求批准。
3、負責開展募股工作,並保證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認繳完畢後30天內組織召開和主持公司創立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
5、負責聯絡股東,聽取股東關於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人員構成及人選意見,並負責向公司第一屆股東大會提議,以公正合理地選出公司有關機構人員。
第十五條籌備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實行日常工作制。
第十六條籌備委員會成員不計薪酬,待公司設立成功後酌情核發若干補貼。所發生的合理開支由公司創立大會通過後由公司實報實銷。發起人的報酬由各發起人協商,報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通過。
第十七條籌備委員會自合同書籤定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召開,選舉產生董事後,籌備委員會即自行解散。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各股東應將認購的股款匯入公司籌備委員會指定的銀行帳戶。繳款時間以匯出日期為準。
第十九條本協議書一式份,於年月日在市簽訂,並自籤畢後生效。
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 , 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
一 、合作宗旨:
促進科學技術產業化的發展,充分利用甲方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科研平臺能力,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
二 、合作範圍:
1.多媒體軟體,硬體的開發。
產品的市場營銷。
3.網路工程。
4.網路營運。
三 、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以現有的市場營銷網路及社會資源為基礎 , 更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 , 逐步形成一個規範化 , 全國性的營銷網路。
2.甲方根據社會需求,收集和承接企業應用軟,硬體的開發專案。
3.乙方利用強大的技術開發力量,開發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雙方共同確立的專案。
4.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技術諮詢及在開拓業務程序中提供技術支援。
四 、權力義務
1.屬於甲, 乙雙方共同策劃, 共同開發的專案 , 其所有權屬於甲 ,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於乙方單方承接的開發專案, 其所有權屬於乙方擁有 。
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 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企業內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為本 , 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 以便互相促進 。
五 、利益分配
1.屬於雙方共同開發的系列產品 , 由雙方協商市場價 , 按稅後利益的 _____% 比例分成 , 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調節一次 , 根據合作情況協商調整 。
2.屬於乙方單方開發的產品 , 甲方如有興趣合作 , 可在雙方協商後 , 另外確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 、共同開發專案的成果歸屬與分享
1.一方轉讓其有專利權的 , 另一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權 。
2.合作各方中 , 單方宣告放棄 專利申請權的 , 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 。
3.開發專案被授予專利以後 , 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 , 該許可不得撤消 。
4.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 , 另一方不得單方申請專利 。
5.在特殊情況下 , 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規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 , 將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 , 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
七 、保密條款
1.甲、 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 , 專項技術和對專案的策劃設計要嚴格保密 , 並只能在合作雙方公司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
2.甲、 乙雙方公司的全部高階職員 , 研發小組人員將與合作公司簽訂保密協議 , 保證其在就業期間和研發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 , 專項技術予以保密 。
3.凡涉及由甲、 乙雙方提供與專案,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戶名單,經營決策,專案設計,資本融資,技術資料,專案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洩密。
八 、其它
1.甲、 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有關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3.本協議一式兩份 , 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 方:乙 方:
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簽定地: 簽定地 :
簽定時間 :簽定時間 :
甲方(管理決策人):
法定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共同經營人):
法定住址:
身份證號碼:
丙方(公司入股人):
法定住址:
身份證號碼:
丁方(公司入股人):
法定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丁四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入股出
一、公司名稱 經營場所位
二、甲、乙、丙丁四方的姓名即身份證影印件。
(1)甲方: ;
(2)乙方: ;
(3)丙方: ;
(4)丁方: ;
三、股份制合同經營期限:自 年 月 日
四、公司決策權分配
為了公司做到更大,更強,統一公司發展方向。公司決策由股份
五、出資方式及數額:
(1)甲、乙、丙、丁四方自願入股出資經營 (項
乙、丙、丁任何一方退出股份時予以返還。
(2)甲、乙、丙、丁四方出資共計人民幣 萬元,公司經營
六、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公司一般在 進行財務結算,甲方按 進行利潤分配或分擔虧損,乙方按 進行利潤分配或分擔虧損,丙方按 進行利潤分配或分擔虧損,丁方按 進行利潤分配或分擔虧損;(未經協商同意,單方面造成損失由個人按實際損失承擔)。
七、入股與退股
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入股人可以退股:
1、他人可以入股協議範本入股,但須經甲、乙、丙、丁四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股份制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經營期限屆滿,任何一方不願繼續經營;
3、股份制合同未到期前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但將扣除原始股 %);
4、經營限期屆滿經甲、乙、丙、丁四方同意可以退股;
5、甲、乙、丙、丁四方發生難於再繼續股份經營時可以協商退股;
6、如有任何方退股需提前 月告知其餘方並經甲、乙、丙、丁四方協商同意可以退股;
7、合夥經營的企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企業、其它法律規定的情況;
8、未經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退股方承擔。
八、解散與清算
1、經營期限屆滿,甲、乙、丙、丁四方不願繼續經營的;
2、甲、乙、丙、丁四方決定解散;
3、經營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四方解散後,企業應當依法進行結算;
5、經營終止後,甲、乙、丙、丁四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九、經營終止後的事項:
1、即時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四方出資多少,先以四方共同財產償還,四方財產不足清償部分,由四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四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 份,自四方簽名後生效,四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丁方簽字:
年 月 日
甲方(管理決策人):
乙方(共同經營人):
丙方(共同經營人):
丁方(共同經營人):
戊方(共同經營人):
己方(共同經營人):
甲、乙、丙、丁、戊、己六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入股出資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公司名稱 經營場所位於 。
二、經營範圍:
三、甲、乙、丙、丁、戊、己六方的住址、姓名及身份證影印件。
(1)甲方: ;
(2)乙方: ;
(3)丙方: ;
(3)丁方: ;
(3)戊方: ;
(3)己方: ;
四、股份制合同經營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五、出資方式及數額:
(1)甲、乙、丙、丁、戊、己六方自願入股出資經營 (專案名稱),現金總投資為 萬元,甲方出資 萬元、乙方出資 萬元、丙方出資 萬元,丁方出資 萬元、戊方出資 萬元、己方出資 萬元;甲方股份佔出資總額的 %,乙方股份佔出資總額的 %,丙方股份佔出資總額的 %;丁方股份佔出資總額的 %,戊方股份佔出資總額的 %,己方股份佔出資總額的 %,甲、乙、丙、丁、戊、己六方如無故退股,退股金額將扣除原始股份 %,以保證在經營期限內不退股,待經營期限屆滿,甲、乙、丙、丁、戊、己任何一方退出股份時予以返還。
(2)甲、乙、丙、丁、戊、己六方出資共計人民幣 萬元,公司經營期間六方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公司經營期限為 年,如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甲、乙、丙、丁、戊、己六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六、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公司一般在 進行財務結算,甲方按 利潤分擔虧損;乙、丙、丁、戊、己如同(未經協商同意單方面造成損失由個人按實際損失承擔)。
七、入股與退股
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入股人可以退股:
1、他人可以入股協議範本入股,但須經甲、乙、丙、丁、戊、己六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股份制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經營期限屆滿,任何一方不願繼續經營;
3、股份制合同未到期前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但將扣除原始股 %);
4、經營限期屆滿經甲、乙、丙、丁、戊、己六方同意可以退股;
5、甲、乙、丙、丁、戊、己六方發生難於再繼續股份經營時可以協商退股;
6、乙、丙、丁、戊、己方退股需提前 月告知甲方並經甲、乙、丙、丁、戊、己六方協商同意可以退股;
7、合夥經營的企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企業、其它法律規定的情況;
8、未經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退股方承擔。
八、解散與清算
1、經營期限屆滿,甲、乙、丙、丁、戊、己六方不原繼續經營的;
2、甲、乙、丙、丁、戊、己六方決定解散;
3、經營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六方解散後,企業應當依法進行結算;
5、經營終止後,甲、乙、丙、丁、戊、己六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九、經營終止後的事項:
1、即時推舉清算人,並邀請 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六方出資多少,先以六方共同財產償還,六方財產不足清償部分,由六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六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 份,自六方簽名後生效,六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丁方簽字:
戊方簽字:
己方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