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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權合同集合(通用21篇)

欄目: 經營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42W

經營權合同集合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權合同集合(通用21篇)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合同法》的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就蔣嶴村碾米廠經營權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本村碾米廠經營權承包給乙方,碾米廠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碾米廠經營權,不得買賣。

二、合同期限:從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乙方在每年的____月____日按____元/年(大寫:____)支付給甲方。

四、結算方式:現金結算,承包期內,乙方在每年的____月____日付清承包費,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乙方在自主經營當中如果出現嚴重的.違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沒收承包履約保證金,而且收回承包經營權。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碾米時間:定每月三天,即初六、十六、二十六。農忙加班一個月(即逢3/6/9)

2、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並自負盈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3、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負責保護和維護好碾米廠及其裝置,其他需要的裝置承包者自備,如已有裝置損壞,按價賠償(裝置如損壞或有故障乙方及時維修並費用自付,並保持清潔衛生)

4、在本合同期限內,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碾米廠及其裝置的損失,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集體的賠償義務。

5、碾米廠經營過程中電費乙方自負。

6、乙方在碾米廠不準堆放其他雜物,並監督他人不準堆放雜物。

7、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承包經營中,不得影響周圍群眾的生產生活。

七、承包期滿後,甲方驗收碾米裝置能正常執行後,甲方將乙方的1000元履約保證金不記息在一個月內退還。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在承包期內,乙方提出不願承包,甲方將沒收1000元履約保證金。

九、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權合同集合 篇2

出讓人:(簡稱甲方)

受讓人:(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協商的情況下達成以下協議:甲方將本人擁有產權的一輛發動機號為:的全新版計程車一輛轉讓給乙方,現簽訂本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該車作價人民幣______元整

二、付款方式及時間: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給甲方現金00.00(人民幣萬)元整作為購車款項。(另有收據為憑)

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甲方將該車的各種有效手續(

1、行駛證;

2、附加費證

3、相關所有保險(交通全保),保險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移交給乙方,待乙方付清餘款(______)後,由甲方交給乙方隨車工具。如果在甲乙雙方及擔保人都認可的情況下可以延遲天(______)過戶,如果甲方不能及時辦理過戶手續,則甲方賠償乙方所有損失(元整)。

四、本協議在過戶前因該車產權引起或發生的.債權債務、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即在該車輛未過戶之前甲方不得以該車作為任何形式的抵押、償還任何債務或賣給第三人。車禍事故的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在該車輛未過戶之前乙方同樣不得以該車作為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償還任何債務,該車的維修維護費用由乙方完全承擔。

五、乙方要求甲方在辦理過戶手續,車輛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保險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乙方需要時,應協助乙方辦理車輛有關手續。

六、協議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兩名擔保人各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經營權合同集合 篇3

擔保人(以下稱甲方):

住所地:(股東個人):

身份證號:

反擔保人(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甲方在乙方與貸款人通過網簽訂的《網路借款電子借條》(標流水編號為:)中以擔保函的方式為乙方借款提供保證擔保,約定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貸款人或其債權受讓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後,可依法向乙方行使追償權。

現甲方為確保該追償權的實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抵押擔保的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網路借款電子借條》(以下簡稱《電子借條》主借款協議)約定之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超息(超過借款期天數產生的利息)、罰息(未還本金百分之五每日)、催收費用(未還本金金額的1%)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貸款人履行保證義務後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二、擔保形式及期間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擔保期間自被擔保的主借款協議成立之日起至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

三、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於甲方根據上述《電子借條》約定向貸款人或其債權受讓人承擔保證責任後3日內向甲方償還其已經承擔的全部擔保款項。逾期未履行的,參照本合同的第五條、第八條執行,林場經營權詳見《林場經營權抵押清單》(附件1)。

四、抵押財產的抵押登記

乙方應於本協議簽訂後十五日內,到相關權屬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有關手續。

五、抵押權的實現

若甲方代償後3日內未得到乙方的清償,則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後的10日內,協商將抵押的林地經營權進行折價處理、公開轉讓或出租;林地經營權採取折價、公開轉讓或出租等方式所得實際價款應當優先清償甲方的債權。若該所得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則歸乙方所有,不足的部分,由乙方承擔補足責任,乙方不能及時補足的,甲方可就不足部分進行訴訟追償。

若在前述約定的10日內雙方未就抵押權的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則甲方或其債權受讓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的經營權年限,以拍賣、變賣所得償還債務。

六、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相應調查,並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權證、審批表;

(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抵押財產以折價或者以轉讓、出租等方式所取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3)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於乙方對抵押財產的權利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

(4)在抵押期間,甲方有權決定是否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的請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抵押物進行任何處分;

(5)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通知可以以電話、郵件及其他任何方式進行。

2.甲方作為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在乙方履行償還義務後,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權;

(2)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為抵押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後,乙方有權要求歸還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變賣後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並告知受讓人後,可以轉讓抵押物;

2.乙方作為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林場經營權進行轉讓、出租、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資產;

(3)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

(4)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對抵押財產進行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形式處置抵押財產,並願意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同時保證不自行且不准許他人在所抵押的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礦、採砂、採土等行為。

(5)乙方若因姓名、住址、郵箱、聯絡電話、緊急聯絡人等事項發生變更的,可能引起相關通知無法送達,應在3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未通知甲方的,乙方同意甲方自相關通知行為發出時,即視為已送達至乙方。

八、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定;

3.乙方明確表示不償還其到期債務或以其他行為表明不償還的;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後,甲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主擔保合同下擔保款項的20%;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賠償損失。並由此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諮詢費、差旅費等由違約方承擔。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電子借條》主協議成立之日起生效(即一旦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電子借條》後,本合同便發生法律效力);上述《電子借條》無效或失效的,乙方仍應在上述《電子借條》無效或失效後造成的相應的後果承擔擔保責任;本合同的某些條款或某些條款的部分內容在現在或將來無效的,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並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或該條款的其他內容的效力。

十、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完整組成部分,不可分割。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翼龍貸網備案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股東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營權合同集合 篇4

甲方:

乙方:

為搞活________大酒店經營,轉變經營方針,提高經濟效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將甲方原有的________大酒店所屬的有形和無形資產以75萬元整體拆股作價(具體有形資產見清單),甲方以原有資產,乙方以貨幣方式進行重新確股合作經營。

二、新合作經營的________大酒店共計資金100萬元,甲方佔總股份49%,乙方佔總股份51%,法人由乙方推薦人擔任。

三、甲方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合同簽訂後,在乙方資金足額打入的同時,移交所有的有形和無形資產由新合作人經營。

2、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日內將__大酒店的所有債權債務進行清點核算,並承擔所有的債權債務。如因債權債務不清影響新的合作人經營,要賠償由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原有所有的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由甲方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清償好所有債權債務關係和解除聘用合同,接受新的合作企業的招聘錄用。

4、在合同同意簽訂後,甲方應保證酒店原有的財產不受到毀損和破壞,以順利完成移交工作。

5、新合作企業經營後,甲方以自己的股份共同承擔合作後的一切經濟活動所帶來的'經濟責任,享有由它帶來的經濟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合同簽訂後24小時內,以貨幣形式一次性將人民幣51萬元注入________大酒店賬務(其中26萬元歸甲方獨有,25萬元為__大酒店按股共有)。

2、乙方在合同生效後迅速進入新的合作企業經營,不得影響新的企業正常經營。

3、配合甲方做好財產登記、核算、移交工作,並在新的合作企業中與甲方一道做好新的員工招聘錄用工作。

4、新的合作企業經營後,乙方以自己股份共同承擔合作後的一切經濟合同所帶來的經濟責任,享有由它帶來的一切經濟權利。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自簽訂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權合同集合 篇5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

乙方(頂讓方):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其所經營的位於嵩山路與芳華路交叉口東_______的尚足館足浴店轉讓給乙方,現就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就轉讓中牽涉到的各項事宜達成共識後,並在確認本協議書中雙方的'各項權利和義務無誤時,簽定本協議。

2、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轉讓費人民幣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轉讓協議書籤定後,甲方收到乙方全額轉讓費用,轉讓手續全部結束;

(2)甲方在與乙方交接之前,須和相關方結清以前的費用,包括租賃費,水電費、寬頻費等等;

(3)甲方對現有轉讓物品及裝修等情況列出物品清單,並作好正常交接手續;

(4)違約責任:甲方如在本協議簽定後個工作日內不能或沒有完成上述義務,甲方應退給乙方訂金_______元整;

(5)協議生效後,甲方可根據需要協助乙方與商鋪產權人簽訂租賃合同。

3、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需在轉讓協議書籤定後,當日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整給甲方作為訂金,剩餘轉讓費用須在協議簽訂後天內付清;

(2)乙方在轉讓協議簽訂後若沒有及時支付轉讓費,則視為違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轉讓協議,並不予退回乙方訂金;

(3)本轉讓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4、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權合同集合 篇6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號擔保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 ____的(1.門面房出租經營權 2.倉庫庫存貨物

3.品牌代理權 4.經營環境的所有動產及不動產)作為質押,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依照我國《合同法》、《擔保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本人在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項下的出質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本合同為主合同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依法可以設定權利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及數額

本質押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擔保合同由甲方向 支行貸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甲方質押權利擔保的範圍

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

第四條 出質權利

本合同項下用於出質的權利為出質人在_____ ____的

(1.門面房出租經營權 2.倉庫庫存貨物 3.品牌代理權4.經營環境的所有動產及不動產),權利期限為:__個月,即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 質權的實現

主債務履行期間,若甲方不能正常履行還款義務,導致貸款發生逾期情況。甲方將放棄其質押的經營場地經營權、租賃權以及經營場所原有設施裝置及庫存貨物,並由乙方行使質押權接手經營。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在質權受到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並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乙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應當在原質押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甲方償清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後,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質押權,並從處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在其貸款行主要結算賬戶每月現金流量低於其每月歸還貸款金額的2倍。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乙方應將剩餘部分返還給甲方。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乙協商一致,由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 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經營權合同集合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省市有關政策,本著實事求是、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特簽定如下承包合同。

1、甲方將金華市婺城區悅客賓館的整體服務經營權及房屋使用權交乙方承包經營。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執行模式。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2、承包期與房屋租賃期限一致,即自20____年7月8日至20____年7月8日,共計十年。承包費即房屋租賃費,不再另行收取其他費用。

3、乙方承包旅館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甲方不得干擾和參與經營。

4、乙方承包經營旅館後,繼續使用甲方店名和執照,乙方要合法經營、遵規守紀。如出現違規違法等問題,乙方要負全責。

5、乙方承包期間,不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轉租、轉讓,對旅館設施要保持原貌,不得改造擴建。否則要處一萬元至三萬元的.罰款。乙方經營期間,對旅館設施、物資的維護費用乙方自負。

6、甲方在乙方經營期間,要保持旅館原貌及原有的正常經營所需的物資,不得隨意撤換、搬走。旅館設施及物資,在簽定合同之日起三日內點清交接,承包期結束,乙方按照清單清點交還給甲方。如有丟失或損壞,要照價賠償。

7、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即生效,不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權合同集合 篇8

出租方(商鋪業主):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承租企業):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的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備出租發包給乙方,由乙方按照商業規劃的用途有範圍進行承包經營或對外招商、招租、聯營等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商鋪的基本情況

該商鋪房屋位於_____市_____縣_____街_____市場舊址的_____商業中心第______座______號商鋪,該商鋪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對該商鋪房產享有所有權,該商鋪房屋用途為商業營業用房。(注:商鋪建築面積按房管局實測的實際使用面積為標準)

第二條:租賃承包期限和租金承包費

租賃期限共計_____年,起租日為_____商業中心開業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即在商鋪交付使用的_____個月內),雙方約定年租金承包費按合同價款的_____%計算,租金承包費額為___元/年(人民幣大寫:___元整)

第三條:租金承包費支付時間和支付辦法

1、雙方計算租金承包費的起租時間以_____商業中心開業日,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商鋪交付使用的_____個月內)起算,商場提前開業,則以實際提前開業的時間為起租時間。

2、每年租金分兩次支付,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首次租金承包費的支付時間,為直接從甲方首次交納商鋪購房款中扣除,以後每期租金交付時間為上期計租時間往後順延六_____個月的對應日_____日內支付(遇法定節假日則相應順延);若無正當理由超過_____日,則從第_____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而未付的當期租金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3、租金承包費應由乙方直接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該筆收入需要納稅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申報納稅。

第四條:在租賃承包經營期內,乙方享有對該商鋪擁有承包、轉包、出租、轉租、使用和收益的經濟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1、將該商鋪用於自主經營;

2、將該商鋪用於對外招商,交由商業管理公司統一管理營運,開發商作為擔保;

3、利用該商鋪與他人進行合作經營;

4、將該商鋪對外出租,並允許承租方轉租。

5、其他法律所不禁止的經營方式;

上述轉承包經營期、出租租賃期、合作經營期未經甲方同意均不得超過本合同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合同租賃承包期限,否則超出該期限部分無效。

第五條:租賃承包經營合同履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

1、合同期限內,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讓、贈與、抵押,但甲方應提前_____個月通知乙方,並確保該商鋪的受讓人、受贈人、抵押權人同時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以及同意遵守乙方與第三人就該商鋪所簽訂的所有合同(如租賃合同、合作協議、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和業主臨時公約等)。

2、合同期限內,乙方或經乙方書面授權的第三人有權對該商鋪進行裝修、修繕、新增其他裝置設施和隔斷,更改商鋪內部裝修和設施等,無需徵得甲方同意。在商鋪到期還甲方時,乙方應將該商鋪恢復原狀(因自然損耗無法修復者除外)。

3、合同期限內,如該商鋪需要進行大型修繕需要動用物業維修基金的,乙方有權代表甲方該商鋪所享份額對維修基金使用事宜進行投票和行使表決權。

4、合同期限內,甲方同意將其所享有的一切與商鋪物業管理有關的業主的權利和義務,一併委託給乙方行使。包括但不代表甲方辦理該商鋪及配套裝置、設施的交接驗收、交鑰匙手續,簽署商鋪物業管理合同等事項。但乙方在行使該項權利時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利益。

5、合同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租賃承包經營活動。否則,應構成嚴重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可要求甲方賠償相當於_____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6、在該商鋪正式移交退還給甲方前,乙方應結清使用該商鋪所欠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通訊費等應由乙方或第三人承擔的相關費用。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樣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延慶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權合同集合 篇9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屋主(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並且得到丙方同意,就酒吧轉讓達成如下協議,三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位於龔家灣 的酒吧(原名:星期8酒吧,包括二樓全部面積)以人民幣壹拾捌萬元整(180000 .00)的價格(包含自合同簽訂之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房租)轉讓給乙方。

二、乙方在合同簽訂後,先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貳萬元整(0.00)。酒吧經營權和現有電器、裝修、裝飾、工具、裝置及庫存酒水、食品(詳細見明細表)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和物品。

三、合同簽訂後,甲方須將相關證照、酒水及食品進貨渠道移交給乙方。

四、甲方在酒吧經營權交付乙方以前,必須將所有積欠的一切貨款、稅款、水費、電費、房屋租賃費、寬頻費、僱員工資及顧客存酒等一律付清。

五、甲方完成本合同第三條和第四條後,乙方向甲方再付轉讓費壹拾肆萬元整( 140000.00 ),剩餘的貳萬元整( 0.00)兩個月之後由丙方代收。

六、甲方承諾對轉讓前酒吧所發生的任何問題、事件負全部責任和連帶責任。

七、該酒吧房屋所有權為丙方,當乙方向甲方支付天然氣記量表押金貳仟元整(.00)後,甲方與丙方原簽訂的租賃合同改由乙方代替甲方與丙方共同履行。在原合同期滿後,丙方承諾續簽________年,且不提高房租。之後再續簽時,丙方可根據當地市場行情酌情提高房租。

八、 甲方應保證丙方的同意轉讓店鋪,如由甲方原因導至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或甲方不按時交付店鋪,則除歸還乙方已付定金人民幣貳萬元整(0.00)外,並承擔違約金人民幣貳萬元整(0.00)。

九、如乙方違約,則乙方之前交付的定金人民幣貳萬元整(0.00)充作違約金。

十、附件內容包括:甲乙雙方身份證影印件,原房租合同,酒吧物品清單。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權合同集合 篇10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店鋪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承包經營_______________店鋪, ___________店鋪的經營範圍見營業執照。

第二條 店鋪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承包給乙方的店鋪位於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號;

2.店鋪現包括一幢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房及店鋪周圍甲方所有的附屬土地(甲方應提供所有的權屬證書);

3.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___________店鋪的財產進行清點。

4.甲方必須在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店鋪全部移交給乙方。

5.上述房屋、土地使用權和所有財物(包括剷車)均屬承包財產的範圍之列,甲方應同店鋪的營業執照一併移交給乙方,供乙方經營使用。

第三條 承包期限

該店鋪承包期限共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 承包金支付方式

該店鋪承包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3.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七條 責任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共同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八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共二頁,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權合同集合 篇11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甲乙雙方利益,甲方使用位於 衡水市中心街南頭路西博雅餐廳 經營權作為質押向乙方借款。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依照我國《合同法》、《擔保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做以下約定:

第一條.合同宣告

甲方陳述與保證本人在本合同下出質的權力是完全的、有效地、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權方面的爭議。本合同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明瞭。

第二條.借款金額、利率及還款方式

本質押合同主債權為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大寫)元整。借款期限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月,月利率為 %,每月 日前歸還當月利息,期滿一次性歸還乙方歸還本金及剩餘利息。到期後若甲方不能歸還本息,乙方給予甲方 天寬限期,寬限期過後乙方擁有該餐廳100%經營權。合同期限最長不超寬限期。

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將甲方所借款項一次性打入甲方指定賬戶,賬戶情況如下:

賬戶開戶行:

賬戶 名稱:

賬 號:

甲方收到乙方款項後,此合同完全生效。

第三條.出質權利

出質人使用位於 衡水市中心街南頭路西博雅餐廳 的經營權質押向乙方借款,其中經營權包含該餐廳前廳後廚及樓上餐廳經營性用品。且餐廳的所有權人知曉並同意甲方以此餐廳經營權質押向乙方借款,為保障乙方權利,甲方在借款未還清乙方之前,乙方擁有該餐廳的100%的經營所有權,在還款期內,乙方接手且對外經營以甲方名義經營,經營所得歸乙方用於維持餐廳經營正常,盈虧甲方不承擔責任,並保證餐廳內部完整,物品無外借、無變賣、無丟失等損失,以及外界其他因素的干擾造成的損失。

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之日,該餐廳設施完整,物品齊全能夠正常經營,且無其他債務糾紛。在借款合同期限還清後,乙方交還經營權。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借款期內,非經對方同意,合同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力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在質權受到可能來自第三方的.侵害時,雙方有義務通知並協助對方免受侵害。此餐廳的經營權,以及該餐廳的經營性物品,任何一方無權變賣、抵債、饋贈或其他任何方式搬離餐廳或損毀。

第五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出 質 人: 質 權 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經營權合同集合 篇12

甲方:(貸款人)

乙方:(借款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甲方於 年 月 日向乙方發放借款 元,(大寫: )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結。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質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為:使用權人為:

三、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妥善保管質押財產,如有政府徵用的情況,甲方有權對於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借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

1、甲方處理抵押所得借款,按乙方購買每畝土地價格的的價格索取土地使用權,抵押價格按每畝 萬元,共 畝,共計人民幣萬元整。

2、甲方處理抵押所得借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索償。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願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這是乙方的意思表達、承諾。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協議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財產。

七、在抵押協議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行為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並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並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的10%的違約金。

九、使用權人對抵押物必須擁有充分、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者處分權。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並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的10%的違約金。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效力相同。

十二、提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注意對本協議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乙方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協議含義認識一致。

本協議系無異義債權文書,如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本付息義務時,甲方有權依據本協議項下第四條和第五條中約定進行解決,乙方自願接受。

甲方(貸款人)蓋章: 乙方(借款人)蓋章: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經營權合同集合 篇13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的方位、面積和方式

1、流轉土地所在方位:。

2、流轉的面積為畝,以實際丈量面積為準。

3、流轉方式為租賃。

二、流轉的期限為年。

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流轉土地的用途:

桂花等花木的栽培及購銷。

四、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轉包的租金為每畝每年元。

2、甲方於合同規定期內到乙方所在地領取轉讓金。

五、協議生效以後,乙方每年的轉讓金在月日支付給甲方。甲方逾期未領取轉讓金而使合同無效,後果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涉及到勞務用工,在同等條件下應該優先使用甲方。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2、不得干預乙方依法、合理的生產經營活動。

3、協助處理好與周邊、地邊等方面的關係。

4、不得干預乙方在轉包土地上所種樹木出售時合理使用土球。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收益權。

2、按時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3、乙方在經營所需的情況下可以在轉包的土地上進行房屋、道路、溝渠等建設。

4、乙方在轉包後不得長期棄耕拋荒。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流轉期內,如流轉的土地被國家依法徵用、佔用,土地的補償歸集體,附屬物補償歸乙方。

2、流轉期內,甲方不得隨意進入土地進行其他活動。

3、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對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壞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土地正常使用。

十、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續簽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承租。

十一、違約責任

流轉期內,如一方違約,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按地面附屬物的三倍以上價格賠償)。

十二、糾紛解決辦法

流轉期內,如雙方發生糾紛,先由縣(市)鄉(鎮)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扏一份,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鑑證方: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經營權合同集合 篇1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在開發樓北側山牆建立廣告設施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承包前提:乙方在開發樓北側山牆建立廣告設施需經該樓專有部分佔建築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佔總人數的業主的'同意。乙方負責將開發樓北側山牆保暖層處理完整並粉刷一遍,該樓業主的協調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

二、 承包期限:五年。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三、 建設標準:

四、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應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建設廣告設施。

(2) 乙方負責對廣告設施進行管理維護,如有破損應及時更換。因廣告設施所造成的人身傷害事件,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3) 乙方應按收費標準定期(每年 月 日)向甲方繳納廣告管理費,並負責甲方每天公益性廣告三個時間段,每個時間段不低於十五分鐘,具體按機關作息時間早晨上班時間開始15分鐘,下午上班時間

(4) 乙方不按標準定期繳納承包費,不按規定時間播放公益性廣告,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拆除該廣告設施,所產生的費用及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五、 乙方承包期間內,如政府動遷或開發商開發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 本合同期履約滿後,如甲方仍需將廣告位經營權對外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經營權。

七、 違約責任:合同期內任何一方擅自終止本合同協議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依法賠償另一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八、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處理。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權合同集合 篇15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的方位、面積和方式

流轉土地所在方位: 。流轉的面積為 畝,以實際丈量面積為準。流轉方式為租賃。

二、流轉的期限為 年。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流轉土地的用途:桂花等花木的栽培及購銷。

四、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轉包的租金為每畝每年 元。

2、甲方於合同規定期內到乙方所在地領取轉讓金。

五、協議生效以後,乙方每年的轉讓金在 月 日支付給甲方。甲方逾期未領取轉讓金而使合同無效,後果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涉及到勞務用工,在同等條件下應該優先使用甲方。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2、不得干預乙方依法、合理的生產經營活動。

3、協助處理好與周邊、地邊等方面的關係。

4、不得干預乙方在轉包土地上所種樹木出售時合理使用土球。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收益權。

2、按時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3、乙方在經營所需的情況下可以在轉包的土地上進行房屋、道路、溝渠等建設。

4、乙方在轉包後不得長期棄耕拋荒。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流轉期內,如流轉的土地被國家依法徵用、佔用,土地的補償歸集體,附屬物補償歸乙方。

2、流轉期內,甲方不得隨意進入土地進行其他活動。

3、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對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壞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土地正常使用。

十、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續簽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承租。

十一、違約責任

流轉期內,如一方違約,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按地面附屬物的三倍以上價格賠償)。

十二、糾紛解決辦法

流轉期內,如雙方發生糾紛,先由 縣(市) 鄉(鎮)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扏一份, 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權合同集合 篇16

轉包(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接包(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_____________鄉(鎮) 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 組_____________ 畝土地(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轉包(出租)期限為_____________ 年,即自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款

轉包(出租)土地的轉包金(租金)為每年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稅費等)。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包金(租金)。

1、現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 。

2、實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實物為:_____________ ,支付時間為 _____________。

五、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 日前將轉包(出租)土地 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出租)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轉包(出租)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轉包(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轉包(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7、乙方不得改變轉包(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轉包(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限內將轉包(出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並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經營權合同集合 篇17

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面積:

甲方根據農戶委託將其承包經營的徐橋鎮桃鋪村鐵鋪、王寨兩組87.6畝山場、旱地土地(地名、面積、平面圖附後)承包給乙方從事花卉、苗木生產經營。

二、承包期限

轉包(承包)期限為二十年,即自20_年___月______ 日起至20___年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價款

承包土地的租金為每年200元/畝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分四次支付租金。每五年的第一年支付一次。計人民幣捌萬柒千陸佰元整。

五、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承包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承包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6.甲方必須協調乙方工作,使之水、電、路三通(費用由乙方承擔)。

7.甲方負責處理乙方因本專案實施而引起的與社會所發生的矛盾糾紛,給乙方合法經營的環境。

8、甲方負責協調處理乙方租賃範圍內地面附屬建築物(農作物)清理工作。

9、乙方務必在租賃期滿(不再租用)清理租賃範圍內的建築物或種植物。

六、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乙方在承包期限內將承包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乙方在承包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八、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徐橋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九、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權合同集合 篇1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____省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山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流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____________的39;約_____畝土地(按田頭冊為準)承包經營權承包給乙方,從事黃及其他經濟作物生產經營。承包地的界限四至由甲方農戶整確提供給乙方。如果甲方在乙方黃栽種後一個周內沒有提出書面要求的,以黃實際種植範圍為界。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三、承包價格與支付方式

1.承包租金每畝每年支付壹佰元整,________年一付,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內不承擔甲方其他有關稅費及社會負擔。

2.乙方對承包土地進行翻耕開墾和套種其他經濟作物,甲方及農戶不得干涉。如因國家建設和甲方村鎮建設需要徵用承包地的,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3.因乙方黃基地建設需要在承包地內修建道路、水池、晒場等固定設施,甲方應給予協助和支援。固定設施用地由甲方協調,用地租金同承包地租金一樣。承包期外所有權和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4.乙方有使用甲方承包地上生產用水的權利。

5.乙方承包地建設所需的勞動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原則上就地優先解決。

6.乙方爭取到的支農優惠政策全部由乙方享受,甲方及農戶因給予大力支援,不得藉故截留、阻撓、刁難。

7.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承包地內的一切農作物甲方必須自行處理完畢,否則乙方有權處理。

8.土地承包到期後,承包合同終止,農作物自行處理。

9.如果甲方農戶建墳需要用地的,應該合理補償乙方的黃成本費。

五、其他約定

1.爭議的解決和法律責任: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如的確無法解決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執行。

2.本合同一式貳份,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

等農戶(簽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經營權合同集合 篇19

甲方(單位或個人名稱):       乙方(單位或個人名稱):

因  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互換標的

1.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

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面積為 畝(詳情見下表)。

甲方土地詳細情況

2.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

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面積為 畝(詳情見下表)。

乙方土地詳細情況

二、互換土地期限

互換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三、互換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1.承包土地互換後,相應的承包經營權同時交換,雙方對互換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相應交換。 2.土地互換後,當事人可以要求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記手續,並與發包方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 3.土地互換後,甲、乙雙方應報發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備案。 4. 甲、乙雙方在互換後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5. 甲、乙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6.因互換土地的面積、等級、價值不對等的,雙方可協商約定適當的經濟補償於後:

四、流轉合同到期後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相互交付土地的時間為 年 月 日。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 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七、其他約定:

八、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街道、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 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十、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向街道、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一式六份,由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一份送村委會,一份報街道、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一份用於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甲方代表人(簽章):        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意見:

鑑證人:

負責人:

鑑證單位:(簽章)

簽證日期: 年 月 日

經營權合同集合 篇20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____省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山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流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____________的39;約_____畝土地(按田頭冊為準)承包經營權承包給乙方,從事黃及其他經濟作物生產經營。承包地的界限四至由甲方農戶整確提供給乙方。如果甲方在乙方黃栽種後一個周內沒有提出書面要求的,以黃實際種植範圍為界。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三、承包價格與支付方式

1、承包租金每畝每年支付壹佰元整,________年一付,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內不承擔甲方其他有關稅費及社會負擔。

2、乙方對承包土地進行翻耕開墾和套種其他經濟作物,甲方及農戶不得干涉。如因國家建設和甲方村鎮建設需要徵用承包地的,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3、因乙方黃基地建設需要在承包地內修建道路、水池、晒場等固定設施,甲方應給予協助和支援。固定設施用地由甲方協調,用地租金同承包地租金一樣。承包期外所有權和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4、乙方有使用甲方承包地上生產用水的權利。

5、乙方承包地建設所需的勞動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原則上就地優先解決。

6、乙方爭取到的支農優惠政策全部由乙方享受,甲方及農戶因給予大力支援,不得藉故截留、阻撓、刁難。

7、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承包地內的一切農作物甲方必須自行處理完畢,否則乙方有權處理。

8、土地承包到期後,承包合同終止,農作物自行處理。

9、如果甲方農戶建墳需要用地的,應該合理補償乙方的黃成本費。

五、其他約定

1、爭議的解決和法律責任:_____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如的確無法解決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執行。

2、本合同一式貳份,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經營權合同集合 篇21

發包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

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透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並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承包方、企業職工三者責、權、利關係,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務必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係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務必堅持生產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能夠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職責制。

第七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為上繳利潤、技術改造投資、貸款歸還、企業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1、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2、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專案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3、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4、本廠企業上等級目標為____年底以前到達國家(市)級企業標準。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擔任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並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為本廠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並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1、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幹部,組成本廠的領導機構,並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2、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定、人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3、有權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4、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範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5、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裝置。

6、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新產品。

第十條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節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1、對本廠的物質禮貌建設和精神禮貌建設負有全面職責。

2、務必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3、務必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4、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裝置的完好,並按國家規定,分類按比例提取固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專款專用。

5、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各項指令性計劃。

6、應負責繼續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並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7、自覺理解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推薦。

8、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承包方須以必須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____元。

第十三條承包方務必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2、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3、對本廠有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4、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1、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2、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3、務必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4、務必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承包經營者(係指承包個人、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者收入,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後,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級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定的各種補貼照發。

第十七條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入按與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係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行)具體規定如下:

1、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入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__%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2、發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者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獎勵。

3、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給預支生活費。

4、職工人均年收入的計算範圍按______號檔案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企、事業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入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展基礎。

第十九條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後,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法人收入,由發包方一次發給。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能夠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職責,並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職責。

第二十四條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鬚髮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能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理解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狀況進行稽核,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後,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違約職責

第二十七條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職責。

第二十八條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職責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定如下:

1、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低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的7%,直至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

2、承包方如未成本合同規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入總額的____%。

3、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4、企、事業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5、企、事業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____%。

6、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所應繳納的違約金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萬分之三向發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職責,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並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發包、承包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合夥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夥人(或企、事業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後,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狀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發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合夥人承包者《承包合夥人協議書》),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檔案材料如與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由發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正本____份,發包方、承包方和____公證處各執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承包指導委員會、發包方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________代表________(簽字蓋章)

承包方________代表________(簽字簽章)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