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合同 > 經營合同

貨運經營掛靠合同(精選3篇)

欄目: 經營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3.04W

貨運經營掛靠合同 篇1

服務者: (以下簡稱甲方)

貨運經營掛靠合同(精選3篇)

經營者: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車輛掛靠經營服務的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 年。

二、聯營車主基本情況

車主: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宅電: 行動電話: 現 住 址:

緊急情況通知人詳細住址:

姓名: 行動電話: 住宅電話:

三、聯營車輛基本情況

車號: 上崗資格證號: 駕駛證號:

車型: 道路運輸證號: 行車證號:

噸位: 車輛技術等級: 操作證號:

司機: 移 動 電 話: 住宅電話:

四、應繳納的保險費用和服務費用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車輛參加必要的保險,若乙方不參加保險,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車輛保險費用:交強險 元,車損險 元,第三者責任險 元,座位險 元,貨物險 元,不計免賠 元,盜搶險 元,玻璃險 元,自然損失險 元,無過失責任險 元,危險貨物承運人責任險(貨物險) 元(第三者) 元。

3、上述費用乙方交給甲方,由甲方代為交付,甲方辦理上述費用的繳納時,乙方須給甲方付 元的代辦服務費。

4、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繳納一年的風險保障基金 元。

5、各項費用從 月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依法經營,按時繳納合同規定的各項費用。

2、有權要求乙方服從運管、交通部門的管理,保證安全行車。

3、有權要求乙方的車輛按交通、運管部門的規定,安裝GPS,承擔其費用。

4、若遇搶險、救災等緊急運輸任務時,乙方車輛須無條件服從調遣。

5、甲方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服務,為乙方代辦營運手續和協助乙方處理交通事故等事宜,代收代繳保險費及其他應繳納的費用,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甲方為乙方提供配貨服務,乙方須服從甲方調配。

7、甲方為乙方提供有償的修理、倉儲、資訊服務,但給予優先和優惠。

8、乙方的車輛只是在甲方的名下經營,車輛的所有權歸乙方。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甲方及時辦理各種代辦的手續和事宜。

2、有權要求甲方按期結算各項費用。

3、在甲方力所能及的情況下,乙方享有優先配貨權。

4、乙方要依法經營,照章納稅。

5、在運輸過程中造成貨物丟失、損壞的,其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6、乙方不得將有關證件私自轉讓或出借他人,如發生此類情況,造成的一切責任和後果一律由乙方自負。

7、乙方應積極參加搶險、救災等緊急任務。

8、乙方車輛必須完全聽從甲方的調配、管理和為甲方提供服務,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私自對外承擔業務,乙方一旦違約,甲方享有制約權和解除權。

9、乙方必須保證駕駛員和押運員具有交通、運管部門核發的相關上崗證件,不得讓無證照的駕駛人員和押運人員駕駛和押運車輛,一定要持證上崗,否則,一切責任和後果自負。

10、車輛在經營或道路行駛過程中,造成的交通事故、違章和違法等行為,均屬乙方個體行為,一切責任和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或乙方的法定繼承人承擔,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和後果。

七、違約責任

在履行合同期間,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按違約論處。

1、因國家運輸費用調整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制訂書面費用增減協議,一方隨意增減的,按違約論處。

2、乙方不能按期如數繳納合同規定的各項費用,從超過支付期限的第10日起,每天按欠款5%的比例繳納滯納金。

3、雙方未經協商,其中一方擅自解除或終止合同,按違約處理,所造成的責任和後果一律由違約方承擔。

貨運經營掛靠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身份證:

甲方為深圳市運輸局和工商局批准登記可以從事合法汽車貨運的運輸公司,乙方為從事汽車貨運的個體經營者,是車輛的實際支配人及所有人,現就掛靠經營汽車貨運達成以下協議,以便雙方遵守執行:

一、掛靠方式:

1、乙方自帶自購大型貨車(車牌號:發動機號:拖架牌號:)掛靠在甲方處經營汽車貨運業務,乙方自負盈虧,承擔因任何原因引起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

二、權利與職責

(一)甲方

甲方在合同期間有權要求乙方遵守相關規章制度,並按時交納管理費及其他應繳費用。

1、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車輛牌證、保險、各種規費(代收代繳);協助處理車輛在運作中出現的各種乙方需要協助的正常性業務,費用由乙方負責。

2、甲方在乙方的委託下協助乙方處理營運中出現的重大事宜,但所產生的費用和應付經濟責任一概由乙方承擔,甲概不負責。乙方是合同車輛實際支配人及所有權人,如因該車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用包括合同車輛外的其他財產償還甲方損失,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繳。

3、甲方可為乙方經濟往來結算,提供發票,凡需甲方開發票費必須按正常稅額向公司交納稅款,費用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在合同經營期間,在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風險自負前提下,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負責支付辦理車輛牌證、養路費、車輛保險等一切費用,支付車輛保修、年季檢審的一切費用。

3、乙方必須投保足額保險儘量減少營運過程中的風險。乙方自行承擔其他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不負乙方的任何經濟責任。乙方掛靠車輛必須由甲方統一投保,保費由乙方承擔。乙方可在保險到期的前十五天內,向甲方申報及續保並繳納保險費,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購買保險,因退保而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4、乙方是車輛的實際支配人,乙方應遵守交通法規和安全行車規定,保證車輛的安全運作,按規定繳納政府各種規費,國家費稅必須如實繳納,依照國家法律規定自行僱請司機,購買相關保險,司機在履行乙方指定的運輸業務時發生相關事故,乙方自行承擔全部全部賠償義務。如書方拒付以上費用而造成甲方經濟上的損失,甲方有權收回乙方車輛,以補償甲方損失,不足部分,乙方必須補足。

5、未經甲方同意私自將車輛營運手續及牌證轉讓他人的或私自套牌者,一經發現,支付相應違約金。

6、不按規定時間向甲方繳足掛靠費(具體時間超過半年以上者),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牌證,並拍賣或者變賣其車輛以抵乙方欠費。

7、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擅自將車輛給不符合安全規定的駕駛員或者其他人員駕駛,造成事故或重大事故、特大事故者,甲方有權收回牌證,且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在合同期間電話聯絡不上,更改地址及電話而不及時通知甲方,造成合同車車的一切損失(如審車、驗車等)及企業損失(如無法年審等),由乙方承擔和賠償。

三、雙方共同遵守的規定

1、乙方在甲方掛靠營運的車輛從事貨物運輸經營,因此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以及債務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責任和義務給予乙方經營方面的協助,也有權在必要時瞭解乙方有關經營情況。

2、乙方在經營中應堅持“安全第一、客戶第一、服務第一、信譽第一”的服務方針,嚴格遵守國家政策、法令法規,服從本企業及政府有關部門的管理,不得利用車輛走私、販毒和走稅、引渡等違法活動,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違法行為造成甲方聲譽受到嚴重損害時,甲方將配合海關、公關、司法機關查清真相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或取消合同。

3、乙方使用的駕駛員中途出現交通事故被吊牌需另僱請司機繼續經營,由乙方自行依照相關的法規及海關規定另行僱請司機。

4、甲方協助乙方車輛辦理各種牌證時,乙方必須將車輛的各種有效證件提供給甲方,同時必須交納相應的費。以便以時辦理各種牌證。牌證只限於乙方本車使用,不得轉讓他人,否則,除承擔因此造成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餐,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5、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各種經營證件,乙方要妥善保管好,如有遺失,乙方負責補領證件的一切費用,並承擔所造成的損失。

四、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在合同有效期內,由於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拒力的情況,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有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仲裁機構裁定。

五、本合同有效期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滿後,若車輛尚可正常經營,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繼續延期。若車輛因故提前報廢,車輛報廢日視作合同期滿日。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運經營掛靠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其他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第二條甲方提供飯店給乙方經營餐飲專案。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裝置、用具等。

第四條甲方保證飯店營業執照等各種合法證件手續資料齊全。

第五條甲方負責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

第六條乙方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後的一切善後事宜由承包人自理。

第七條乙方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裝置、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並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第八條乙方承包經營期內,共交資產押金元。每月租金元,按季度付給甲方,提前十天付給甲方。

第九條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如發現有轉讓事實,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協議。

第十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中途中止協議,如確須中止協議,乙方應提前2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2個月承包款相同的'違約金。

2、因甲方需要乙方提前終止承包經營活動時,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支付乙方1個月與承包款相同的違約金。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讓承包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對房屋、設施進行改動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乙方在承包期間所發生的各項費用自理。乙方自購的裝置、餐具和其它物品,在終止承包協議後,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三條乙方向甲方繳納保證金元,承包結束後退還。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的訂立、變更履行、解除終止等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雙方共同簽章送達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