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體、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專案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定建立在特定專案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專案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為了規範合作企業的行為,保護合作企業及其合作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事務。
第二條:合作企業概況
名稱:
經營場所:
經營範圍:
經營方式:
第三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專案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第四條: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____元,以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2、乙方:出資額為____元,以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3、丙方:出資額為____元,以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作企業存續期間,合作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作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作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出資期限
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出資評估
用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註冊資本驗證後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並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七條:合作企業登記
全體合作人同意指定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檔案、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八條:盈餘分配
1、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餘分配以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作企業分配當年的稅後利潤(虧損),按下列順序進行。
(1)提取法定公積金____%。
(2)提取法定公益金____%。
(3)剩餘利潤(虧損)按合作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作企業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作人協商決定。
第九條:債務承擔
1、合作企業債務由合作企業財產償還。
2、合作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作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作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作人執行合作企業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作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作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作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作人承擔。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專案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專案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第十條:執行人的職責
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作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作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作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作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方案。
5、制定合作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作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作企業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作人報告合作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作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作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作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作人有裁決權。
第十一條:其他合作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作人、檢查其執行合作企業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作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作企業事務的合作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作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作人分別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其他合作人有權對合作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二條: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處分合作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作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作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作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作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作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作人入夥及合作人的退夥。
8、合作人與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9、合作人增加對合作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作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三條:禁止行為
合作人在合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作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作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作人同意外,禁止合作人與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作人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作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作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入夥
新合作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原合作人向新合作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可以退夥的情形
合作協議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作人難於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作人嚴重違反合作協議約定的義務。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作人。
第十六條: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七條: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八條:退夥程式
合作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經全體人合作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作人退夥,其它合作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作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作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作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作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九條:出資的轉讓
合作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作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合作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作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作人,依照修改後的合作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作人必須符合《合作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二十條: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作期屆滿,合作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合作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全體合作人決定解散。
4、合作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5、合作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條: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作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作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益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後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作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作企業登出登記。
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第二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作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三條:宣告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宣告和保證:
1、合作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作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作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作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檔案、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專案所涉及的技術、客戶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專案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專案權益的活動。
第二十四條: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年。
第二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六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進行仲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九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份,_____市公證處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讓人:(簡稱甲方)
受讓人:(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協商的情況下達成以下協議:甲方將本人擁有產權的一輛發動機號為: 的全新x版計程車一輛轉讓給乙方,現簽訂本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該車作價人民幣x元整
二、付款方式及時間:乙方於 年 月 日付給甲方現金x00.00(人民幣萬)元整作為購車款項。(另有收據為憑)
三、x年x月x日以前,甲方將該車的各種有效手續(1、行駛證;2、附加費證3、相關所有保險(交通全保),保險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移交給乙方,待乙方付清餘款()後,由甲方交給乙方隨車工具。如果在甲乙雙方及擔保人都認可的情況下可以延遲x天()過戶,如果甲方不能及時辦理過戶手續,則甲方賠償乙方所有損失(x元整)。
四、本協議在過戶前因該車產權引起或發生的債權債務、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即在該車輛未過戶之前甲方不得以該車作為任何形式的抵押、償還任何債務或賣給第三人。車禍事故的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在該車輛未過戶之前乙方同樣不得以該車作為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償還任何債務,該車的維修維護費用由乙方完全承擔。
五、乙方要求甲方在x辦理過戶手續,車輛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保險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乙方需要時,應協助乙方辦理車輛有關手續。
六、協議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兩名擔保人各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甲方:
乙方:
擔保人:
擔保人:
年 月 日
20xx年計程車車輛經營合同範本(三)
甲方:乙方:
甲方有計程車一輛,車號為豫A-T,車架號,發動機號,掛靠**市計程車公司,現甲乙雙方自願簽訂如下出租車承包合同: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計程車,應向甲方交納租車押金元整,小寫:元整。合同期滿後,甲方應如數退還乙方。甲方可另押元
月後無電子警察等違章,如數退乙方。
二、租金:乙方每月應向甲方交納月租金元整,交納時間為每月日。每超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交納滯納金元整。乙方超期天不交費用和租金甲方有權收車,押金不退。
三、費用:乙方負責加油及修車費用。保險費、車船稅、審車及其它一切費用和公司費用由方負責。
四、車況:本車電臺,計價器臺,備胎只,隨車工具套,鑰匙套,本車承包前全部零部件齊全、完整,車況良好,合同期滿後,乙方應交給甲方一輛車況如初的車,自然磨損除外。
五、賠償:本車如遇到車禍、碰撞、失竊、盜搶、自然等人為自然災害損失時,應由乙方負全部責任。本車雙方估價為元人民幣(不含手續),如遇險,除保險公司賠償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補齊。
六、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從業人員手續。手續費及從業人員應交納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七、該車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和管理、維修、保養義務,沒有轉讓、變賣、抵押權。在承包期間,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規、法令,遵守客運管理處和出租汽車公司的規章制度,依法經營,嚴禁運輸贓物和參與違法活動,否則,一切後果乙方自負,其他經濟責任和民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八、乙方在出租車承包期間,如發生交通事故等對乙方本人或第三者造成人身傷害、死亡和財產損失的,乙方全部負責,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九、本車隨車帶有證件:
(1)機動車行駛證(2)營運證(3)營業熱照
(4)計價器周檢證(5)汙染物排放檢測證(6)附加費本
(7)車船使用稅完稅憑證(8)服務監督卡(9)保險單
(10)加氣卡個(11)氣瓶使用合格證
本車實際帶有種,合同期滿時乙方應齊備、完整地將以上種證件交全甲方。如有丟失、損壞乙方負責補辦,並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十、此計程車承包合同不做收款收據,不做押金憑證。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合同,如一方違反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元人民幣。
十一、計程車承包合同期內方必須購買交強險、乘客險和萬商業三責保險。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檢視保險的權利。
十二、本全責有效期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三、本計程車承包合同一式兩份,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資訊部對甲乙雙方均不瞭解,對雙方不負任何責任,只起提供資訊作用。簽訂合同服務終止。
十五、計程車承包合同期內,政府補貼歸方所有。
附甲乙雙方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
甲方姓名: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年月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從業資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省有關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現就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基本情況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資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擁有_________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權的使用權,經營權證號從__________號--__________號,經營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車客運從業資格,從業資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甲方的員工,雙方已按照國家規定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合同號________),甲方在本合同期內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履行社會保險義務。
營運車輛情況:車輛型號_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車輛牌照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道路運輸證號_________,車輛購置價格(含車輛購置稅及附屬設施、裝置)_______萬元,車輛購置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對應的經營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期內,甲方將上述車輛承包給乙方經營。
乙方自願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車輛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活動,接受甲方管理,並按甲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報當地行業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內,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權的使用權和車輛產權屬於甲方。
第三條承包費標準。乙方應按月蚣追澆贍沙邪?,每月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承包費包括:
公路養路費_________元;
客運附加費_________元;
營業稅_________元;
車輛折舊費_________元;
保險費_________元;
其他稅費專案金額_________;
企業管理費_________元。
乙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足額繳清下月承包費給甲方。甲方按照有關規定一次性收取財產抵押和安全保證金____元,本合同到期,乙方未違反相關條款,甲方連本帶息返還給乙方。
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承擔國家對營運稅費進行調整的風險。
第四條甲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出租汽車的規定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準確辦理相關營運手續。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應遵守出租汽車客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紀守法、誠信經營、文明服務。
第五條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為車輛辦理規定的強制參保險種(車上責任險)和其他相關保險的投保和續保手續,保險受益人為甲方。
當需要辦理保險理賠事項時,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保險索賠手續。
第六條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謹慎駕駛車輛,確保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乙方應對車輛、車上駕駛員、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承擔法律責任。若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案,並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因交通事故賠償和事故處理支出的實際費用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追償。
第七條本合同有效期內,車輛營運變動成本,包括修理費、檢測費、燃油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技術規範使用車輛,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乙方不得轉包營運車輛。本合同到期後,車輛(含附屬設施、裝置及相關證照)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收回。
第八條乙方聘請出租汽車駕駛員的,被聘請的駕駛員必須經運管機構培訓合格,取得出租汽車客運從業資格證,且應當經過甲方的同意,並將聘請的駕駛員的相關資料報甲方備案,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活動實行監督和管理。
2.在合同有效期內,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請的駕駛員、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3.在合同有效期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事故,造成車輛和甲方其他財產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4.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管理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搶險任務和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時,甲方可以排程乙方承包的車輛。
6.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適時對乙方的出租汽車進行更新。
7.甲方按照規定,有權組織乙方參加職業培訓和安全教育。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有義務做好駕駛員、營運車輛及相關證件的年審工作。
2.甲方有義務做好交通事故的處理工作,因處理事故支出的費用有權向乙方追償。
3.甲方有義務提供營運所需的出租汽車客運票據。
4.甲方有義務及時宣傳國家和省有關出租汽車客運法規政策。
5.甲方有義務組織甲方參加各項文明建立活動。
6.甲方有義務公示辦事程式、辦事結果及相關規章制度。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有權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2.乙方有權參加甲方組織安排的各種活動和安全培訓。
3.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做好交通事故的處理工作。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營運所需的出租汽車客運票據。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守法經營,文明經營,保障乘客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內部管理制度,維護甲方的整體形象。
3.乙方應按時足額繳納承包費給甲方。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出租車內外設施,包括但不侷限於車身顏色、營運標誌、車身廣告、車身噴字等。
5.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一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嚴重違反行業管理規定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二)發生重大服務質量事件,對甲方名譽造成惡劣影響的;
(三)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並誠實信用地行使各自權利、履行各自義務,任何一方不得無故違約。如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不按約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費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費用總額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30天仍沒有按約定支付承包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經營合同,收回營運車輛,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擅自轉包車輛的,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含聘請駕駛員)違反有關規定,運管機構對甲方給予處罰或者質量信譽考核扣分的,甲方按照扣分結果,每扣1分給予乙方20元罰款。因乙方多次違章、嚴重違章致使甲方質量信譽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乙方無故不按照規定參加一年一度的輪訓或者安全例會的,每缺一次處以100元罰款。
(六)乙方聘請駕駛員未向甲方報備的,每次處以100元罰款。
(七)因甲方原因辦理相關營運證照不及時、代繳納稅費不及時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本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經營合同。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依據國家和湖北省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在協商一致後,在本合同第十六條填寫補充協議。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一份交行業管理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聯絡方式: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聯絡方式:
甲方將其具有管理權、經營權的,坐落於位臵經營權承包給乙方使用。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基本情況
房屋___間,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型別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置___停車場___平方米,遊艇碼頭___。
第二條 用途
甲方將設施的經營權承包給乙方用作特色酒店經營,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用作其他經營專案。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20xx年,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
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抵押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抵押貸款或者開展賭博等非法活動,損害甲方及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30天以上或空關60天以上的;
4、受行政處罰,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包經營權。
第四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1、甲乙雙方議定首年租金300萬元,從第二年起每年遞增30萬元,由乙方在每年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合同簽訂三日內交付首年費用,先付後用。
2、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或對相關稅費的約定)為_________。
第五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1、甲方在交付房屋時要確保房屋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2、在租賃期間房屋修繕由乙方自行負責,修繕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修繕時要保證質量,乙方未及時修繕或修繕不力對房屋的正常使用造成損壞的,要對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功能、結構、整體形象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
4、租賃期滿後家電、傢俱及其他可移動設施歸乙方所有,凡附著建築物上的相關設施由甲方所有,影響後續使用的由乙方負責拆除。
第六條 特別規定
一.安全管理約定
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管理規定,並根據自身特點制定嚴格的安全預案,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配備齊全的消防設施,加強員工安全管理培訓,確保綜合樓、船庫的財產安全和遊客人身安全,甲方將不定期進行檢查。
2、乙方於試營業開始前向甲方交納20萬元安全保證金,合同期滿甲方予以返還;合同期間違反國家、省、市及甲方安全規定被處罰的,乙方要在三日內補足保證金。
3、乙方每年需為購買20萬元財產保險,受益人為甲方。
4、對使用遊艇遊玩的遊客必須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遊艇駕駛人員需具備相應的駕駛資質,如出現意外事故,有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宣傳費用約定
甲方將定期對整個區域進行整體包裝宣傳,乙方按照經營專案佔整體宣傳篇幅的比例(該專案不得低於整體宣傳篇幅的15%,具體比例根據實際情況和乙方意願具體協商)承擔宣傳費用;除整體外,乙方可自行進行宣傳,具體方案須甲方批准。
三.物業費用約定
物業費按照乙方經營使用的陸域面積(包括停車場、遊艇碼頭等附屬設施)佔園區總面積的百分比繳納,由甲方予以收取。
四.水費、電費等費用約定
五.履約保證金
簽約後三日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繳納30萬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後,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予以返還。
六.附屬設施的利用
其中停車場等附屬設施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對外進行收費營業,如需對外營業,需向甲方繳納50%的利潤。
七.甲方支援
甲方將乙方定為定點消費單位,甲方召集、召開的重大會議及其他活動首先考慮在乙方舉行,乙方給予甲方六折協議價格。
八.重大比賽期間的經營約定
1、重大比賽期間乙方應優先保證比賽使用,配合甲方及有關部門完成比賽組織執行任務。
2、比賽期間有關部門按照六折協議價格與乙方結算使用費用,具體事宜另行協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超出第二條規定的經營範圍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當年租金及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2、乙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條款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並支付損失額20%的違約金;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宣傳費用、物業費、水電費等費用的,除補交所欠費用外,乙方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繳納滯納金;
4、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20%的違約金。
5、乙方未履行第五條第一項關於安全管理約定的,甲方有權根據管理規定扣除乙方繳納的安全保證金。
第八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購買財產保險的,按應得保險收益額度對甲方予以賠償。
2.因城市建設、發展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第九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宜
乙方有違反園區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依照規定進行處罰,對於嚴重違反園區管理規定,給園區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按相關規定予以追究或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甲方:
乙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住址:聯絡電話:
為了明晰產權關係,明確經營中的雙方責任,本著“平等、互利、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以及國家對計程車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作經營車輛情況
車型:牌照號碼:粵S/核定座位:
營運證號碼:購置證號碼:
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
二、合作經營的基本原則
1、甲方擁有合作經營車輛的客運經營權,乙方擁有所購合作車輛的所出資金的所有權。(乙方所購車輛價款為元,購置附加費元,合計元)
2、乙方依法經營合作車輛,自負盈虧,自擔風險。
三、合作經營期限
合作期限從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
四、合作經營的一般規定
1、合作經營期間,乙方應依法經營,照章納稅。
2、乙方經營期間實行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的原則,獨立承擔經營中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3、合作期間,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檔案。
4、合作期間,若上級有關部門出臺新的政策、規定,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
5、乙方應每月向甲方交納管理費1000元、安全基金100元,合計900元(大寫玖佰元)。
6、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合作經營車輛安全生產責任保證金1萬元。
7、乙方應妥善保管好各種營運證件及車輛的有關證件,若損壞或丟失,甲方可協助補辦,其有關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合作經營車輛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先行墊付有關費用。甲方派員協助處理。若甲方對此支付了有關費用,有權向乙方追償。
8、合作期間,若乙方確需更換新車的,應向甲方申請,取得同意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但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執行。重新購車後應及時變更本合同合作車輛基本情況內容。
9、合作期滿,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即行終止,乙方必須將合作車輛的所有證件及標誌燈交回甲方,並辦理相關手續。若乙方仍希從事出租汽車經營的,按照當時的規定辦理。
五、合作經營車輛的轉讓
1、乙方不得轉讓合作經營車輛,若遇特殊情況確需轉讓合作車輛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方可在甲方辦理相關轉讓手續。
2、乙方轉讓合作車輛應實行車輛剩餘價值折算轉讓的原則,其具體方法為:車輛總價值減去折舊後的剩餘價值為車輛轉讓的實際價值(其折舊率表附後),乙方不得違反該轉讓原則。
六、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和駕駛員的資質進行審查,有權組織乙方和駕駛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安全生產等知識和技能。
2、甲方有權對乙方車輛駕駛員進行技術考核、法律培訓,合格後方方可由乙方聘用駕駛車輛。乙方聘用的駕駛員應取得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並應當與甲方簽訂安全協議。
3、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審驗車輛各種證照和辦理有關經營手續,但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甲方有權按照車輛技術管理規定,督促乙方按時在甲方修理廠或甲方指定修理廠對車輛進行強制維護保養,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甲方有權糾正、查處乙方危及運輸安全的行為。
6、甲方人員有權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相關規定,行使對車輛的經營管理權,但有義務保護乙方合法經營。
7、甲方有義務協助處理交通安全事故,但由此產生的各項費用有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故意抵制甲方根據上級檔案和行業管理部門制定的規定實施管理,或煽動*、損害甲方企業形象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追究乙方的經濟賠償責任。
9、甲方有責任建立健全車輛技術檔案和駕駛員檔案,但乙方必須配合。
七、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出租汽車管理規定依法經營,不得超範圍經營和從事違法活動。
2、乙方應按時交納稅金、養路費、保險費以及國家和行業規定應交納的所有費用,不得拖欠。
3、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具有良好信譽的保險公司投保,並應保全險種,保足保額(三者險不低於50萬元,乘坐險不低於20萬元)。
4、乙方應執行甲方實行的車輛安全責任保證金制度和安全統籌金制度。
5、乙方應自覺按時對車輛進行二級維護、大修,做好行車“三檢”,不開故障車,並應無條件的接受甲方的監管。
6、乙方應按時接受車輛的年檢審。
7、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車輛管理制度、駕駛員管理制度,按時參加甲方的各種會議和安全業務培訓。
8、乙方應維護甲方聲譽,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企業規章制度,依法經營,做到安全生產,文明優質服務,不得實施有損甲方聲譽的行為。
9、乙方有意見應與甲方協商解決,不得*、罷運。
10、乙方有權對甲方有關人員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要求糾正,造成損失的,有權索賠。
八、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各種稅費(包括稅金、養路費、保險費以及國家和行業規定應交納的所有費用),逾期不交責,甲方有權按日加收拖欠金額3%的的滯納金;對逾期超過一個月的,甲有權暫時中止合同,留滯車輛,待乙方交清所欠稅費後讓其恢復經營;對逾期超過三個月的,甲方有權終止經營合同,收回車輛及全部證照。對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甲方有權根據情況要求乙方承擔承擔相應違約責任,賠償甲方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對嚴重違約的,甲方有權採取停發證照、終止合同收回車輛等措施,對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乙方有權提出糾正意見,對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乙方給予賠償。
九、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法律、法規以及甲方的管理制度等規定協議補充。
2、雙方因履行合同產生分歧,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通過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4、本合同附件(出租汽車車輛折舊費率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出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出包方根據承包方需要,同意將其車牌號JT1285號計程車承包給承包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一、承包期定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金每月 元,一年承包金 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算。承包金按月繳納,每月 日前將月承包金上交出包方。如拖欠超過20日,出租方將車收回,抵押金不予返還。
押金為人民幣 元,押金在合同到期時無息返回乙方。
三、承包期內,承包方負責車輛的維修費、車輛使用管理費、二保險測費、檢車費、違章罰款等一切費用。
四、承包方要負責對所承包車輛進行維修護養,在承包合同期滿,退包時如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承包方應負責修復原判或賠償,修復期間影響營運的費用由承包方負責。
五、承包方在承包合同期滿,如果繼續承包,應在承包期結束前三十天向出包方提出協商,否則出包方將按合同規定的期限終止合同,將車收回。
六、承包期內發生交通事故、違章等,賠償及罰款等全部由承包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包方不得擅自將車收回,否則將按承包金的雙倍賠償承包方。承包方不得擅自將車收回,否則將按承包金的雙倍賠償承包方。承包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承包車輛,不得退包、轉包,如違反合同,將抵押金額的雙倍賠償出包方。
八、承包期間,發生一切糾紛,由雙鴨山市尖山區法院裁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包方:(簽章) 承包方:(簽章)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租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本合同為長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可就租車事宜達成多個具體租車協議。甲方租用乙方車輛時,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訂車,並詳細寫明各項用車要求,包括用車數量、時間、路線、價格、結算方式、確認期限要求等在附件中規定。
2、當乙方接到甲方訂車通知後,應根據甲方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確認或不確認。一經雙方確認,雙方必須按照要求認真履行各自的責任。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車輛應經公安等部門檢驗年審合格並符合行業標準或合同約定標準,車輛駕駛員應是公安等部門登記在冊的並有豐富駕駛經驗及技能的人員,足額辦理了乘員險、第三者責任險等保險手續,符合交通部門認定的旅遊目的地經營範圍的旅遊客車。
4、乙方應在車輛使用前向甲方提供如下使用車輛及駕駛員的相關資料:
(1)機動車駕駛證;
(2)機動車輛保險單;
(3)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4)道路運輸證;
(5)道路運輸規費繳訖證;
(6)山東省營運車輛駕駛人員上崗證書;
(7)其它有關資質證明。
5、乙方在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效能,確保車況良好,保持車輛內外清潔衛生。駕駛員應有良好的服務態度、禮節禮貌和儀容儀表。
6、司乘、導遊等人員要密切協作,共同搞好行車安全工作。不得搭乘無關人員。駕駛員要嚴格按照交通法規駕駛車輛,在行車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對單程行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乙方必須配備兩名駕駛員,每名駕駛員連續駕車不得超過3小時,24小時內駕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在高速公路上行車時要嚴格遵守小型客車時速不超過110公里,大型客車、貨運(行李)汽車不得超過90公里的限速規定。
7、因乙方的原因發生安全事故、拋錨、漏接、車輛被查扣等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8、租車費用價格,一經雙方確認後即作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據,每結算一次,並開具發票。乙方在結算時應向甲方提供訂車單影印件和結算單。
9、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車輛,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並支付約定車費%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車輛,又不及時通知甲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提供車輛,缺少的車輛視為不能按約定時間提供,乙方負有本項規定的通知義務,並應承擔相應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提供車輛,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應提前日通知乙方,並支付約定車費%違約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又不及時通知乙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違約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使用車輛,不使用的車
(2)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應提前日通知乙方,並支付約定車費%違約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又不及時通知乙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違約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使用車輛,不使用的車輛視為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甲方負有本項規定的通知義務,並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使用車輛,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3)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旅遊團延誤行程或誤機(車、船)的,乙方應支付約定車費%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4)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延誤行程,超出約定租車期限的,甲方應當支付超時部分的租車費用,費用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5)乙方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游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遊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遊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乙方過錯造成遊客隨車物品損壞的,乙方應當賠償實際損失。
(6)遊客中途離開車輛時,導遊應當告知遊客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因駕駛員過錯造成車內物品丟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0、免除或減輕責任情況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提前3日通知對方,並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如不可抗力是在該時限之後發生的,則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後12小時內通知對方,並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
(2)損失是由一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對方不承擔責任。
(3)一方違約的,對方應積極採取適當措施阻止損失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阻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可能擴大的數額為限。
1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向東營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1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3、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傳真):電話(傳真):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車主):
乙方(承租人): 車號: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議定,甲方將冀號營運富康轎
車出租給乙方,晚七點至早七點為夜班車。租期為 (自 年月 日至年 月日)。為了在租賃期間雙方認真履行議定的有關事宜,特製 定此協議。現將甲、乙雙方租賃期間應負的責任明確如下: 甲方責任:乙方提供富康轎車一輛,營運手續齊合,車況良好。
乙方責任:
1.交保證金(即押金元整,小寫:元)。協議期滿在車輛無損壞無未交付費用的前提下,甲方如數退還乙方全部押金。
2.乙方保持車輛清潔,乙方在租用期間每月結算一次,結算方式為上交租,每月 元。在租車期間,乙方不得轉租及轉借他人,如發現轉租及轉借,發現一次扣押金20xx元。
3.在承租期間,車輛發生一切意外事故(被盜、被搶)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賠償甲方所有的車輛費用。
4.在租賃期間造成的任何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由於乙方不履行應負的責任,出現賠付經濟問題(或違章、治安等罰款),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並有權解釋合同。
5、在承租期間,如甲乙雙方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交車,應在提前半小時通知對方的前提下互相給予經濟補償,補償金額雙方協商解決。在車輛使用過程中,如因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對方車輛停用時,乙方需每天賠付給甲方經濟損失85元。
6.、運營時應維護好車輛,遵守市運管處和計程車管理大隊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自己辦好合法上崗手續,保證正常運營。
7、乙方在夜班一旦出現重大事故,同樣為保險受益人,附加條在雙方自願、平等條件下簽寫,受法律保護。乙方租車期間出現交通事故,在兩千元以下由乙方負責,在兩千元以上可用保險 。
8、電子警察拍照或違章違法行為由乙方自行處理,如乙方想不租此車,必須待甲方安排好租車後將押金退還乙方。
9、在甲乙雙方合同期間,如乙方發生嚴重撞車等交通事故或人為損壞造成甲方車嚴重受損的,乙方將車修理好後需賠付甲方車損費,車損費乙方與車主協商。
10、乙方在承租期內造成甲方車輛丟失,嚴重損壞無法修復的按購車總價103500元/12/3=1078(月折舊)乙方賠付甲方車輛存餘價值。在承租期間因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乙方個人無能力承擔所負責任,由其家屬承擔其對甲方所應負責任的經濟賠付。
11、在租賃期間,甲、乙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協議。任何一方違約需付給對方違約金20xx元(貳仟元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車轉租、轉借、如擅自轉租、轉借除賠償甲方20xx元違約金外,租車押金不予退還。
12、協議期滿時,如乙方需繼續租賃時,應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續約,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與乙方續約,如乙方不再租用甲方車輛,必須將完好無損、車況良好的車輛按時交給甲方,甲方驗車合格後收回,否則甲方有權扣除部份或全部押金做修車費用。
13、此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前後責任分清,甲、乙雙方各負責其責。
14、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於年月日在廊坊簽字。
甲方:乙方:日期
甲方(所有人):
乙方(承包人):
為了甲乙雙方共同的利益,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利、合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享有湘KX 的所有權及經營權,發動機號碼為: ,車架為 ,甲方現將車租賃給乙方從事出租車營運,租期為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付甲方租金暫定為 元每月,每月 日前交清,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 元風險抵押金,甲方交給乙方的車輛隨車證件及附屬裝置有:
(1)證件:行駛證、營運證;
(2) 附屬裝置:計程車頂燈、計程車計價器、座備胎.
2、在承包期內,車輛保險費、工商營業執照、稅收、計價器年檢,政府的經營權費由甲方負責.
3、乙方在承包期間內因交通事故,刑事犯罪及其它違法、違章、違紀罰款均由乙方承擔,如乙方在承包期內利用本車輛從事犯罪活動的,由乙方承擔刑事責任和附帶民事賠償責任;乙方仍需按本合同標準交納租金及各項費用,如車輛被沒收,乙方除按約定賠償外,還須承擔在未賠償之日前的租金及各項費用.
4、乙方在承包期內,發生交通事故時,甲方有義務提供相關證件,由乙方承擔整個事故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因交通事故保險索賠所得均歸乙方所有,事故處理完成後,如保險公司理賠款不足賠償,其餘部分(包括評估費、拖車費、停車費、事故處理費、保險公司理賠的費用等)均由乙方承擔.如甲方有墊付款,可從乙方風險抵押金中扣除(如不足由乙方另行補足),扣除後乙方再次充實滿甲方收取的風險抵押金額.
5、本協議有效期內,從合同有效之日起甲乙雙方共同去修理店檢查車輛的車容車貌、發動機、機油、輪胎等是否能正常使用,若有零件損壞均由甲方一次性修好交給乙方,乙方應按時更換機油,人為或不保養而引起發動機大修的應由乙方負責.其它的修理費一切由乙方負責.工時不給承擔,車輛年檢,甲方付給乙方叄佰伍拾元,由乙方去辦理,一切都由乙方負責.
6、本車在承包期內,如發生交通事故和碰撞,乙方沒按時修復,甲方查到後可要求乙方修復,如乙方仍然不修的話,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將該車收回,修車的全部費用在押金里扣除.
7、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帶實習駕駛員,不得將此車轉包他人或讓其他人駕駛員駕駛此車輛.如發現乙方有不愛惜車,或擅自轉包他人、以及給其他人駕駛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該車輛,同時押金不予以退還.如乙方需換駕駛員,必須經甲方同意後將新駕駛員的有效身份證件及駕駛證影印件交給甲方.
8、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出省,否則造成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押金不予退還.
9、在承包期間,如乙方駕駛員在事故中遭受人身損害,或在工作期間生病或發生其他意外,除依法應由保險公司和責任方承擔的賠償責任之外,其餘責任全由乙方承擔.
10、本協議期滿,乙方須將效能完好的車輛、車輛證件及附屬裝置,交還甲方,發生遺失或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補證及賠償費,如有碰撞或損壞,乙方沒有修復好的,甲方有權在押金里扣除費用把該車修好為止,剩下的錢再退還乙方.
11、在本協議期內,如甲乙雙方任意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由違約方賠償守約方違約金 元.
12、本合同承包期滿,乙方如須繼續承包,必須在期滿十五日前告知甲方,否則,視為放棄繼續承包,本合同期滿即解除.
13、因國家或行業管理部門政策調整,與本合同內容有衝突的地方,應按國家或行業管理部門的規定修改或補充相關內容.如未經修改,以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14、本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責任,在乙方不願支付或無法支付的情況下,由其擔保人承擔責任.
15、政府補助的油補歸甲方所有.
16、如更換新車,押金和租金根據市場價格再定.
17、本車如發生交通事故,承包方修復以外按新車比例補償甲方損失.
18、本車在承包期內廣告只能由甲方釋出,乙方無權干涉、無權釋出廣告.
附: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按印): 乙方(簽字按印):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手機: 手機:
營運證號:
駕駛證號:
地址:
擔保人(簽字按印):
身份證號碼:
手機:
地址:
二O 年 月 日
為了加強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規範經營行為,提高服務質量,維護乘客、經營者、駕駛員的合法權益、促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縣實際,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制定本合同:
甲方:乙方:(車主)姓名:性別:
身份證號碼:
暫住證號碼:
住址:
駕駛員姓名:
身份證號碼:
駕駛證號碼:
一、掛靠車型:
車輛牌照號碼:陝KT車型:
顏色:座位:發動機號:車架號:
道路運輸證號:
二、經營所有權及風險管理:
1、經政府職能部門批准依法註冊的北方物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負責所有掛靠其公司名下出租車的營運管理工作和計程車經營權歸甲方所有。
2、根據公安部關於機動車輛實行強制性保險的規定,乙方在營運期間,除依據規定投保機動車輛道路交通強制險外,乙方必須投保第三者責任險不低於貳拾萬元,座位險每座拾萬元。
3、乙方故意降低投保額或保險期不及時續保,甲方有權讓其停止營運,乙方如強行營運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自負。
4、乙方為駕駛員的或僱傭駕駛員進行出租營運的須具備下列條件:
(1)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
(2)身體健康,年齡不超越60歲;
(3)有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並有兩年以上駕齡、無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記錄;
(4)經職業培訓合格,取得出租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6)違反以上各條規定造成後果的由乙方負責。
三、管理方式:
1、根據經營管理的需求,甲方將乙方編歸其所屬的計程車隊進行日常的營運、安全、技術、人事等管理與服務。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規章制度,自覺接受管理與服務。
2、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必須一次性交納經營管理保證金20xx元,合同期內,乙方違反規定的所扣除保證金應在10日內補足;合同期滿,保證金退還乙方(不計息)。
3、合同期內,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或處置車輛,如轉讓車輛需申請甲方同意,凡屬轉讓他人繼續與甲方合同營運的,原合同廢止,新營運者應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屬戶籍轉入社會的,甲方收回專用出租牌照,協助辦理有關手續,費用乙方自理,本合同同時廢止。
四、服務內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單位名稱、車輛戶籍、計程車專用牌照、使用者聯絡接待和車輛營運、安全、技術等系列管理與服務。
五、運營組織
1、乙方車輛必須按國家和當地政府限定的經營範圍從事營運活動,一般為城區出租客運,亦可從事臨時性長途出租客運。
2、甲方對乙方車輛統一報班和鬆散型排程,乙方車輛必須持甲方指定例檢單位的檢驗合格證,經營證每天向甲方排程統一報班一次,報班後凡在城區範圍內營運的,五日內由乙方自主調派;從事臨時性長途出租的,必須向甲方排程報告,出租任務完畢,必須向排程報班。
六、費用專案及標準:
1、營運期間,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一切稅規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按月代收代繳。
2、乙方必須向甲方每月交納管理費160元。當月稅規費和管理費乙方必須在前一個月二十日前向甲方繳納。
七、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方權利:
(1)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營運安全、技術維修等進行組織監督、管理、服務和處罰,對嚴重違反合同和甲方有關規定或確係無力經營或違法亂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對乙方享有人事管理權和勞動用工審查權。
2、甲方的責任:
(1)負責乙方生產、經營和營運、安全、技術等管理規章和辦法的制定、落實。
(2)負責向乙方提供單位名稱、車駕戶籍、使用者聯絡接待和各項管理以及為乙方提供票證,代收代繳稅規費、代辦各種證照手續等服務,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3)負責做好乙方人員的審查工作。
(4)為乙方提供修理場地及人員,並對其車輛實行強制二級維護,所提供維修配件及二維以外的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的權利:
(1)享有車輛使用、收益和處置權。
(2)有按規定使用甲方及所屬單位名稱、車駕戶籍、計程車專用牌照的權利。
(3)對甲方違約的行為有權提出異議;造成損失的,有權請求賠償;發生糾紛的,經調解無效,有權提起訴訟。
4、乙方的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守法經營、優質服務,維護甲方的信譽。
(2)遵守甲方車輛例檢和按指定地點強制二保規定,經常保持車輛狀況良好,保持車輛整潔衛生。
(3)按時足額繳納國家和甲方規定的各項費用,承擔車肇及其它事故的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4)乙方僱傭的駕駛員須有相應的資質,反之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八、違約處理:
1、因甲方責任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違反合同和甲方有關規定的處理
(1)違反合同和甲方各項管理規章的,按合同和規章規定處理。
(2)未執行甲方統一報班規定,每發生一次,處以違約罰金20元,情節嚴重的,可停班整頓。
(3)未執行甲方例檢和二保規定的,每發生一次,分別處以100元和200元罰金。
(4)未按規定時限繳納合同規定費用和融資的,每延期一日,按應交款總額罰滯納金5%;拒不繳納的可在經營保證金中直接扣除,扣除後10日內乙方必須補齊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扣車,從扣車之日起,超出10天乙方仍不交款者,甲方有權依據市場價格處置車輛,處置車輛款扣除一切欠款和罰款後餘額返還乙方。
(5)發生粗暴待客、不按規定收費、宰客、騙客等現象,每次以10—100元罰款;發生中央、省、地、縣新聞媒介點名批評,影響甲方信譽的,分別處以600、400、300、200元罰款,直至終止合同,並承擔其它責任,
(6)私自轉租車輛的,罰款1000元,私自轉讓車輛或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被*、判刑的.甲方有權收回經營權,終止合同,保證金不退。
九、其它,
1、由國家政策性增加的車輛咐屬裝置,各種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發生車肇事故,甲方協助處理,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發生重大事故無法逆行繕後處理時.甲方有權依法拍賣車輛,所得價款應優先清償事故費用和欠借款,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剩餘部分退還乙方。
3、乙方因車輛改型、裝璜等引發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負。
4、乙方經營不善造成連續三個月(含三個月)以上虧欠合懇規定費用或確係無力經營的,甭方可終止合同。
十、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甲方無故解除合同,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乙方無故解除合同,甲方可折價收回車輛,經營保證金不退,乙方確需終上合同,應提前一個月提出.並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終止,終止合同時,甲方的管理費用同時停交,稅規費按實際發生數交納。
十一、合同有效期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終止。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同意後,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樣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十三、簽約地點:公司辦公室。
甲方簽字:
聯絡電話:手機:
乙方簽字:
聯絡電話:手機:
甲方(出租方):聯絡電話: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
駕駛證號碼:
所租車輛名稱:型號: 顏色: 車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於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期限:從 年 月日時起至 年 月日時止,甲方將 號車交付於乙方使用。 租金:共計 元
行駛區域:在 範圍內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
1、 依合同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車輛;
2、 甲方保證所交付的車輛,其效能由車輛檢測部門認定為技術狀況合格且車輛配置及相關證件齊全;
3、 甲方應每月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測和維護;
4、 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資訊;
5、 對所獲得的乙方資訊負有保密的義務;
6、 甲方承擔該租賃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燃油費;
7、 甲方要提供能夠熟練駕駛所租車輛,並且持有有效駕駛證的駕駛員;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的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 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2、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其他設施;
3、 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4、 不得利用甲方車輛,做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5、 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典當、轉借、轉租所租賃的車輛;
6、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再向交警、公安部門報警並辦理相關手續;
7、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登記的資訊發 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條, 免除和減輕責任
1、 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2、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應積極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 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資料為限。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方有如下行為的,乙方有權拒絕賠償損失,並解除合同:提供車輛相關的虛假資訊;
第七條, 補充條款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者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的應以本合同為準。
第八條, 其他
1、 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 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 未果的,可向租賃發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含如下附件 :
1、 駕駛員身份證影印件;
2、 車輛保險單影印件;
3、 車輛行駛 證影印件;
出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承租方:
甲方:乙方:
甲方有計程車一輛,車號為豫A-T,車架號,發動機號,掛靠**市計程車公司,現甲乙雙方自願簽訂如下出租車承包合同: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計程車,應向甲方交納租車押金元整,小寫:元整。合同期滿後,甲方應如數退還乙方。甲方可另押元
月後無電子警察等違章,如數退乙方。
二、租金:乙方每月應向甲方交納月租金元整,交納時間為每月日。每超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交納滯納金元整。乙方超期天不交費用和租金甲方有權收車,押金不退。
三、費用:乙方負責加油及修車費用。保險費、車船稅、審車及其它一切費用和公司費用由方負責。
四、車況:本車電臺,計價器臺,備胎只,隨車工具套,鑰匙套,本車承包前全部零部件齊全、完整,車況良好,合同期滿後,乙方應交給甲方一輛車況如初的車,自然磨損除外。
五、賠償:本車如遇到車禍、碰撞、失竊、盜搶、自然等人為自然災害損失時,應由乙方負全部責任。本車雙方估價為元人民幣(不含手續),如遇險,除保險公司賠償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補齊。
六、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從業人員手續。手續費及從業人員應交納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七、該車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和管理、維修、保養義務,沒有轉讓、變賣、抵押權。在承包期間,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規、法令,遵守客運管理處和出租汽車公司的規章制度,依法經營,嚴禁運輸贓物和參與違法活動,否則,一切後果乙方自負,其他經濟責任和民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八、乙方在出租車承包期間,如發生交通事故等對乙方本人或第三者造成人身傷害、死亡和財產損失的,乙方全部負責,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九、本車隨車帶有證件:
(1)機動車行駛證(2)營運證(3)營業熱照
(4)計價器周檢證(5)汙染物排放檢測證(6)附加費本
(7)車船使用稅完稅憑證(8)服務監督卡(9)保險單
(10)加氣卡個(11)氣瓶使用合格證
本車實際帶有種,合同期滿時乙方應齊備、完整地將以上種證件交全甲方。如有丟失、損壞乙方負責補辦,並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十、此計程車承包合同不做收款收據,不做押金憑證。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合同,如一方違反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元人民幣。
十一、計程車承包合同期內方必須購買交強險、乘客險和萬商業三責保險。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檢視保險的權利。
十二、本全責有效期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三、本計程車承包合同一式兩份,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資訊部對甲乙雙方均不瞭解,對雙方不負任何責任,只起提供資訊作用。簽訂合同服務終止。
十五、計程車承包合同期內,政府補貼歸方所有。
附甲乙雙方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
甲方姓名: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年月日
甲方
乙方姓名性別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單位地址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規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大病醫療統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甲方:乙方:日期: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從業資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省有關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現就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基本情況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資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擁有_________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權的使用權,經營權證號從__________號--__________號,經營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車客運從業資格,從業資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甲方的員工,雙方已按照國家規定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合同號________),甲方在本合同期內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履行社會保險義務。
營運車輛情況:車輛型號_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車輛牌照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道路運輸證號_________,車輛購置價格(含車輛購置稅及附屬設施、裝置)_______萬元,車輛購置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對應的經營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期內,甲方將上述車輛承包給乙方經營。
乙方自願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車輛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活動,接受甲方管理,並按甲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報當地行業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內,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權的使用權和車輛產權屬於甲方。
第三條承包費標準。乙方應按月蚣追澆贍沙邪?,每月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承包費包括:
公路養路費_________元;
客運附加費_________元;
營業稅_________元;
車輛折舊費_________元;
保險費_________元;
其他稅費專案金額_________;
企業管理費_________元。
乙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足額繳清下月承包費給甲方。甲方按照有關規定一次性收取財產抵押和安全保證金____元,本合同到期,乙方未違反相關條款,甲方連本帶息返還給乙方。
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承擔國家對營運稅費進行調整的風險。
第四條甲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出租汽車的規定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準確辦理相關營運手續。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應遵守出租汽車客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紀守法、誠信經營、文明服務。
第五條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為車輛辦理規定的強制參保險種(車上責任險)和其他相關保險的投保和續保手續,保險受益人為甲方。
當需要辦理保險理賠事項時,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保險索賠手續。
第六條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謹慎駕駛車輛,確保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乙方應對車輛、車上駕駛員、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承擔法律責任。若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案,並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因交通事故賠償和事故處理支出的實際費用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追償。
第七條本合同有效期內,車輛營運變動成本,包括修理費、檢測費、燃油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技術規範使用車輛,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乙方不得轉包營運車輛。本合同到期後,車輛(含附屬設施、裝置及相關證照)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收回。
第八條乙方聘請出租汽車駕駛員的,被聘請的駕駛員必須經運管機構培訓合格,取得出租汽車客運從業資格證,且應當經過甲方的同意,並將聘請的駕駛員的相關資料報甲方備案,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活動實行監督和管理。
2.在合同有效期內,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請的駕駛員、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3.在合同有效期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事故,造成車輛和甲方其他財產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4.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管理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搶險任務和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時,甲方可以排程乙方承包的車輛。
6.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適時對乙方的出租汽車進行更新。
7.甲方按照規定,有權組織乙方參加職業培訓和安全教育。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有義務做好駕駛員、營運車輛及相關證件的年審工作。
2.甲方有義務做好交通事故的處理工作,因處理事故支出的費用有權向乙方追償。
3.甲方有義務提供營運所需的出租汽車客運票據。
4.甲方有義務及時宣傳國家和省有關出租汽車客運法規政策。
5.甲方有義務組織甲方參加各項文明建立活動。
6.甲方有義務公示辦事程式、辦事結果及相關規章制度。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有權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2.乙方有權參加甲方組織安排的各種活動和安全培訓。
3.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做好交通事故的處理工作。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營運所需的出租汽車客運票據。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守法經營,文明經營,保障乘客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內部管理制度,維護甲方的整體形象。
3.乙方應按時足額繳納承包費給甲方。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出租車內外設施,包括但不侷限於車身顏色、營運標誌、車身廣告、車身噴字等。
5.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一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嚴重違反行業管理規定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二)發生重大服務質量事件,對甲方名譽造成惡劣影響的;
(三)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並誠實信用地行使各自權利、履行各自義務,任何一方不得無故違約。如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不按約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費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費用總額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30天仍沒有按約定支付承包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經營合同,收回營運車輛,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擅自轉包車輛的,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含聘請駕駛員)違反有關規定,運管機構對甲方給予處罰或者質量信譽考核扣分的,甲方按照扣分結果,每扣1分給予乙方20元罰款。因乙方多次違章、嚴重違章致使甲方質量信譽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乙方無故不按照規定參加一年一度的輪訓或者安全例會的,每缺一次處以100元罰款。
(六)乙方聘請駕駛員未向甲方報備的,每次處以100元罰款。
(七)因甲方原因辦理相關營運證照不及時、代繳納稅費不及時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本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經營合同。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依據國家和湖北省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在協商一致後,在本合同第十六條填寫補充協議。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一份交行業管理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擔保人:
甲乙雙方就乙方掛靠甲方從事出租車營運有關事宜,達成後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掛靠事項
1、甲方同意乙方購買牌小汽車掛靠在其名下,從事出租經營,營運手續歸甲方,計程車所有權和使用權歸乙方。乙方的車牌號為,發動機號為底牌號為。
2、經營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至在政府允許公司有償使用期限內年使用。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乙方提供符合政府統一要求的營運車輛;
2、統一組織掛靠車輛的季檢、年檢、二級維護、統一辦理掛靠車輛落籍、牌照及營運等相關手續;
3、為掛靠車輛統一安裝的士燈、計價器,統一為乙方做車門標識;
4、乙方一旦出現交通事故和保險責任,甲方有義務協助保險、運營、交通部門積極處理;
5、甲方在履行上述權利和義務時發生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或代理收取相關費用。
6、國家對經營者補償各項優惠政策,甲方積極爭取和發放。
7、甲方有義務對乙方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200元的管理費,交納時間為月初1—5號,逾期不交應向甲方交納每天10元的滯納金,逾期一個月不交,視為自動放棄經營權,甲方有權收回營運權。
2、營運過程中,乙方有權選擇甲方同意符合市政府要求的計程車輛,但要到甲方公司辦理相關手續。
3、乙方有權選擇運營線路、運營時間,有權自由選擇從業人員,但要服從公司及運管部門的管理,自負盈虧,自主經營。
4、乙方必須按時繳納交強險,還必須投50萬元第三人商業險。車內每人5萬元成員險,否則不予辦理掛靠手續,辦理完掛靠手續的甲方有權收回營運權並終止合同。如果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同意甲方收回營運手續來抵頂甲方損失。
5、乙方不經甲方審查同意,不得轉讓靠掛車輛,否則視為乙方放棄計程車的經營權,經甲方同意轉讓的,應及時到公司辦理備案及轉讓手續。
6、乙方在經營期間,應文明經營,遵紀守法,不得消極待客,不得隨意收費,不得拒載,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更不能喝酒和吸毒,否則,甲方視情節輕重,有權對經營人員批評教育或收回經營權和營運手續。
7、乙方出現實質經營困難,無法繼續經營,可以將經營手續交回公司,涉及有償使用費問題,具體問題具體協商,不得停止營運,不得私自轉讓或處理,否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靠掛經營權。
四、爭議的解決
1、在雙方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爭義或糾紛應進行協商處理,也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2、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訴訟由當地法院管轄。
五、附則
簽訂靠掛經營合同,要持本市的戶口和身份證明,農村簽訂靠掛經營合同時,要提供1-2人擔保,以確保雙方合同的履行和責任的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