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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許經營許可合同(精選12篇)

欄目: 經營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7.87K

特許經營許可合同 篇1

第一條為提升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和市場影響力,實現____________特許經營計劃成員經濟效益的最大化,並不斷擴大_________市場佔有率和市場覆蓋面,特制定本運作細則。

特許經營許可合同(精選12篇)

第二條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是針對目前中國流通業經營現狀和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經營發展需要而規劃的。特許經營受許人享受相應權利,並承擔相應責任,共同探索_________之特許經營模式。

第三條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服從《_________特許經營合同書》的要求,本細則作為《_________特許經營合同》未盡事宜的具體補充。凡本細則未涉及部分,按_________集團經營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特許經營市場細分及特許經營分類

第四條市場細分

1.一級市場_________直轄市、省會、地市級重點城市

2.二級市場_________地市級城市

3.三級市場__________一般地市級城市、區縣級城市

第五條特許經營分類

1.一般特許經營______特許人(_________集團)將“____________”經營權直接或間接授予受許人,受許人在指定的區域內享有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2.委託特許經營______特許人(_________集團)將“____________”經營權直接授予受許人,受許人除在指定的經營區域內享有_________特許經營權外,還享有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代表_________集團向加盟申請者授予一般特許經營權。

第三章特許經營費用的收取標準及商號使用原則

第六條特許經營收費種類及收費標準

1.特許經營加盟金:免收

2.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免收

3.特許經營保證金:

(1)一級市場: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2)二級市場: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3)三級市場: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第七條商號使用原則

1.特許經營受許人可使用“_________”商號。

2.特許經營協議終止,受許人必須立即停止使用特許人授予的商號,否則,特許人將全額扣罰受許人的特許經營保證金,並按特許經營合同規定追究受許人法律責任。

第四章特許經營確立原則

第八條特許經營基本資格評估原則

1.受許人具有明顯的和長遠的經營目標、經營宗旨及經營機制。

2.受許人具有一定的業內經驗或相關行業的經營及管理經驗。

3.受許人具有較佳的財務狀況、良好的融資能力和足夠的人力資源配置。並按標準向特許人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

4.受許人具有獨立經營場所並按特許人標準進行賣場裝修,且一、二級市場單店面積不低於_______平方米或總營業面積不低於_____平方米,三級市場賣場面積不低於________平方米。

第九條委託特許經營確立原則

1.受許人具備對區域市場進行深度開發的能力,並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以參股或獨資的形式,建立_____個以上連鎖店。

2.受許人年銷售額不低於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第五章特許經營體系市場佈局原則

第十條每個市場按不同系列產品分別設一般特許經銷商。對經特許人評估確認的一般特許經銷商對其它系列產品具有優先經營權。但是如果該受許人未能按要求建店,則特許人有權另設特許經銷商經營該系列產品。

第十一條一般特許經營商的經營區域原則上是在行政區劃範圍之內,但是如果市區相距_________公里以上,可另設一般特許經營商。

第十二條原則上只在一級市場設立委託特許經銷商,並且其周邊二三級市場區域市場為空白市場。二、三級市場不設委託特許經銷商。

第十三條受許人必須在規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向其它區域市場開展銷售業務。如客觀上與其它特許經營受許人和特許人直營連鎖店發生業務交叉,按特許人現行有關業務管理規定執行。

第六章特許經營體系的組織管理

第十四條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由_________集團經營部負責規劃和市場佈局,並負責特許經營合作關係的確立。

第十五條_________集團經營部下屬各區域特許經營部受指派負責所轄地區特許經銷合作關係的建立,並負責特許經營受許人日常經營的支援、服務、培訓和監督,提出特許經銷合作關係延展或終止的建議。

第十六條_________委託特許經銷商負責其所轄區域一般特許經銷商合作關係的建立,並負責所轄區域一般特許經銷商日常經營的支援、服務、培訓和監督,提出一般特許經營合作關係延展或終止的建議。區域特許經營部負責協助委託特許經銷商對一般特許經銷商進行監督及管理。

第十七條_________集團經營部負責監督本運作細則和特許經營合同的執行情況,並決定特許經營合作關係的延展或終止。

第十八條_________集團經營部對確立特許經營合作關係的受許人授予統一使用的“_________”商號和特許經營授權書,終止合作關係時收回。

第七章特許經營體系的價格及結算管理

第十九條受許人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特許人對產品的市場指導價,並維護其的價格體系,配合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條受許人可根據本區域市場的實際情況自行制定促銷商品、賣場樣品和殘損品的市場銷售價格。

第二十一條受許人必須遵循特許人的價格管理規定,否則特許人將根據情節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直至終止合作關係

第二十二條_________集團_________有限公司負責與受許人結算貨款,貨款結算一律採取現款現貨的結算方式。

第八章銷售獎勵形式及標準

第二十三條受許人年終完成年度銷售任務時,特許人將以現金或實物形式對受許人進行獎勵。

第二十四條受許人年度銷售回款完成達到如下指標時,特許人以回款為基數,以產品或折扣形式分別給予返利。

返利條件返利基數返利標準:

(1)_________-_________萬 回款額零

(2)_________-_________萬(含_________萬)回款額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萬(含_________萬)回款額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萬(含_________萬)回款額_________%

(5)_________萬以上(含_________萬) 回款額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按直營結算價結算的受許人,不再享受返利政策。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細則為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成立和運作的綱領性檔案,是特許經營體系正常運作的制度保障。

第二十七條依據本細則簽署的《_________特許經營合同書》是其法律基礎。

第二十八條本細則解釋權屬於_________集團經營部,對本細則的條款和內容,受許人可提出補充和修訂建議,建議被採納後,本細則可修改執行。

特許人:_________(公章)受許人:_______(公章)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細則簽定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經營許可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本協議是在乙方對甲方企業、產品認真考察、獨立判別經營的合理性、可行性,依照“自願、平等、公開、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承諾詳細閱讀並理解本合作協議各項條款及有能力認真履行的基礎上籤訂。

1、本協議期限:本協議期限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自願加盟“原生態茶莊”,乙方申請確認代理區域在乙方的直營店為家,地址確認為省市縣(區)街號,經營面積為平方。專營“鳳岡鋅硒茶”,且乙方必須在經營銷售過程中保證“原生態茶莊”“鳳岡鋅硒茶”品牌vi體系、品質認證體系及聯絡電話、地址資訊的完整性與一致性。

3、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認真閱讀及領會甲方相關代理商的現行及更改的產品體系、管理制度、價格及物流等資訊並能主動配合執行,共同維護品牌的整體利益及發展。乙方在經營活動不得有損甲方利益行為,如有違規行為,甲方有權提出警告直至終止合作關係,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有乙方承擔。

4、首次加盟進貨額:為滿足相應區域的渠道、終端產品的供應量及代理的合理庫存量,達到較高的見貨率及鋪市率,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必須同日繳納首批進貨額元,甲方方可向乙方發貨。

5、銷售打款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第三個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元,先打款後發貨的原則。乙方連續一個季度或一年中五個月不能完成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甲方有權終止本合作協議。

6、市場建設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第三個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每季度最低市場客戶任務為:a、特許加盟專賣店為家,b、特約渠道商為家,c、終端客戶開發數為家。

7、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按代理價供應給乙方產品(詳見代理價格表),代理價為乙方自提價(離岸價),甲方可代辦運輸,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因物價上漲出臺新價格時,乙方享受相應的代理商供貨價。特價產品不計銷售任務,不計折扣,不計任何形式的獎勵。

8、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產品,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乙方應按照甲方隨貨出庫單驗收產品。若存在數量、質量、金額問題,乙方必須在收到產品時12個小時提出書面異議,經甲方確認後予以補發或更換。若乙方在約定時間內不提出異議,則視為合格。

9、由於茶葉製品的特殊性,受物流、倉儲、溫度等條件的制約,甲方發給乙方的產品,三個月內可退可調換(退、換貨產品必須保證包裝完整,贈品齊全。退、換貨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期限一律不退貨。乙方訂單發貨,一律不退貨。不接受換貨掛賬即換貨的同時必須進貨且金額等於或大於換貨金額。換貨產品只享受一次換貨。

10、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對乙方銷售業績的鼓勵,參照年度代理商獎勵政策執行。

1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必須保證合法經營、證照齊全、自負盈虧。甲乙雙方屬於合作關係,乙方不得對外宣稱是甲方的下屬單位、承包經營單位等等。

1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同甲方做好“原生態茶莊”品牌相關的市場維護,乙方保證不得銷售、宣傳仿冒、偽劣、過期、變質的產品,乙方不得以低於進貨價的方式惡意贏取客戶以至於擾亂市場。

1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在指定區域銷售、陳列、宣傳其它品牌的茶葉及衍生品。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嚴禁將本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以各種形式轉讓或贈送給第三方。

14、甲方不承擔乙方因保管不善、銷售過期產品、非正規渠道進貨、自行組合組裝產品等消費者索賠、質監部門罰款等相關責任。

15、甲方為更好的服務各級代理商和銷售商,甲方有權將乙方所轄的各型別客戶要求乙方規範管理並有權將乙方管理不善的加盟店和渠道店交由能勝任的代理商管理及總部直管。乙方在自身條件無法滿足品牌營運發展的情況下,必須服從甲方市場經營管理。

16、在本協議到期或失效後,乙方不再繼續銷售“鳳岡鋅硒茶”品牌系列指定產品,乙方庫存產品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回收。乙方特價處理產品時應撕掉品牌標識並取得甲方同意。

17、乙方必須保證不得向第三方散佈、洩露關於甲方的經營模式、價格體系、盈利體系等商業機密。

18、本協議在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續簽合作協議。

19、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友好協商,多次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雙方可另行商榷後簽訂協議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許經營許可合同 篇3

特許經營加盟協議書

加字第    號

甲方〈特許方〉:荊州*碧聖茗茶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特許加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總則

1、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本著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並由雙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將擁有“碧聖”商標及所代理和“金榮”系列商品、經營模式、經營理念等以特許經營加盟協議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

二、協議宗旨

1、只有在簽訂本協議書後,乙方才能獲得甲方授權許可,按協議規定的地域、期限使用“碧聖”商標標識、文字、圖案等,按甲方經營模式,經營理念開展經營活動;

2、本協議規定,甲乙雙方存在受本協議書約束而形成的購銷關係,乙方享有本協議經營“碧聖”商標及所代理和“金榮”系列商品帶來的所有收益及自行承擔所有風險;

3、本協議明確規定,乙方不得以“荊州*碧聖茗茶”及其相關的代理人、合夥人或受僱人的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4、乙方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於不利於甲方的廣告宣傳,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並且追究其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受許特許經營(加盟)需具備條件

1、乙方需在    省    市    縣(區)的“碧聖”字號在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

2、乙方需在    省    市    縣(區)按甲方要求對加盟店以統一標準進行佈置裝修,共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裝修費用自理;

3、乙方必須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及地域銷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銷售任何非甲方系列產品,如發現一次,扣除保證金人民幣     元。

四、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在本協議生效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監督和指導,並對乙方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培訓費由乙方自理;

2、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甲方確認的“碧聖”商標標識、文字、圖案,並允許用於本協議期限內,本區域加盟店的裝修佈置及廣告宣傳,其費用由乙方自理,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招牌費人民幣     元,區域廣告費人民幣      元;

3、乙方使用甲方商標名稱,每年需向甲方支付名稱使用費人民幣      元,並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      元,2、3項合計人民幣      元,以上費用由乙方在簽約後   日一次性交付,保證金在本協議自然終止後   日內,由甲方如數退還乙方,乙方所支付其他費用不予退還;

4、甲方所擁有的“碧聖”商標標識、文字、圖案均受法律保護,乙方不得在特許經營區域外使用與甲方名稱相似的店名、商標標識、文字、圖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轉讓,抵押或變更地址;

5、乙方開業所需商品,在付清貨款後,由甲方負責提供,配貨清單需甲乙雙方在交驗後簽字蓋章確認;

6、乙方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對所需商品,應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下月的月度訂貨計劃書,甲方在收到貨款後即按計劃供貨。貨款、運費、保險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貨後,應書面通知甲方,如發現貨物與訂貨計劃書不符,可在收到貨物後七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將視為乙方無條件接受該貨物;

7、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格,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漲價或降價,甲方提供的全部價格均為出廠價格且不含增值稅;

8、由甲方提供的貨物原則上不予調換,乙方認為確須調換,應書面申請徵得甲方同意方可調換;

9、乙方有協助甲方打擊假冒“碧聖”商標及其代理和“金榮”商品的義務;

10、合同簽訂後,乙方逾期交納保證或名稱使用費等費用,則應向甲方賠付違約金人民幣壹萬元整。

五、協議期限,繼籤和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協議到期前30天內向任何一方提出延長協議的書面申請,經雙方同意可繼籤協議;

3、本協議到期後,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同意繼籤協議,本協議自然終止;

4、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乙方違反本協議條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一切費用及保證金不予退還,並追究乙方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5、本協議自然終止或解除,乙方必須結清與甲方的財務往來,乙方不再擁有本協議授的任何權利,乙方必須無條件立即撤除並歸還甲方的“碧聖”商標標識、圖案、資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本協議終止後,乙方原有的商品限三個月時間自行處理,三個月後乙方不得再銷售甲方商品。

六、其他

1、在乙方所在省內,甲方有權按市場需求和區域設立其他加盟商和總代理商,委託總代理商的供貨、調貨及服務行為視同為甲方行為;

2、甲方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廣告宣傳資料不依據作為本合同的相關事項或條款補充,僅僅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並非對乙方經營事業的獲利承諾;

3、未經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日期:              身份證號碼:

日期:

特許經營許可合同 篇4

特許人(以下簡稱甲方):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

特許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雙方共同發展,經乙方提出申請,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以下條款:

一、特許加盟內容

1. 經甲方正式授權後,乙方可以在縣 區開設壹家分店,名稱規定為:水滸耗兒魚火鍋 市(縣) 店。

2. 經甲方正式授權後,乙方可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及專有智慧財產權,有效期限為年。

3. 為了保證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連鎖支援體系的正常運轉,乙方在支付權益金後即可享受總部的後續支援。

4. 甲方將在本合同簽約手續完成後提交正式授權書給乙方。乙方在獲得甲方的正式授權書後方能被視為甲方智慧財產權的合法使用者。甲方的授權書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 乙方應將該分店的完整登記註冊材料(影印件)於開業一週內交予甲方歸檔備案。

二、加盟費用及支付方式

1. 加盟店基本資料

設店規模:平方米; 設店等級:型店;

詳細地址:

聯絡電話: 法定代表人:

2.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金,在取得甲方的正式授權書之前向甲方交付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並在簽訂合同二十四小時內,把加盟金和履約保證金一併匯到甲方指定銀行賬戶上方可生效(其履約保證金將於本合同正常履行屆滿後無息返還)。

3. 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權益金元整),按季度需提前15天繳納(按照開業時間起計算)

4. 乙方應按甲方統一的經營管理模式、企業形象標準(VI系統、裝修風格等),裝修設計必

須由甲方設計師統一設計,裝修設計費用由乙方承擔,其取費標準按照6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計算,合計為: 元(大寫: 元整),在合同簽訂時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形象系統標準,管理模式標準,技術質量標準,並以電子文件方式提供《管理手冊》、《中高層管理手冊》、《人力資源管理手冊》、《營銷手冊》、《廚房管理手冊》、《財務管理手冊》等並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2. 甲方根據乙方需要派員協助其進行分店籌備、規劃、營建、辦理開業,後續店面管理事宜等,乙方須提供甲方外派人員的交通,食宿以及相對應崗位人員工資和補貼。

3. 甲方有義務指導乙方解決經營管理中的問題。(但需要乙方提供相應的資料和相關人員的配合)。

4. 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的員工提供職前教育/培訓(甲方認為乙方必須培訓的人員,需到總部全面接受系統培訓;如果需要到乙方進行培訓,甲方人員的工資、差旅、食宿等需乙方承擔);乙方人員受訓合格後經甲方評估認可後方能入職。乙方所有的受訓人員的食宿費由乙方負責。

5. 甲方指定專人到乙方負責鍋底相關技術工作,薪酬由乙方支付(簽訂合同之日計算半個之後薪資由乙方支付) ,甲方指定專人必須在8個月之內撤回

6. 乙方必須派相關人員到甲方學習鍋底相關技術工作

7. 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為保證和統一全國加盟店的鍋品質量,甲方負責向乙方統一配送必需的半成品

① 如鍋底底料及部分原材料;

② 一次性調和油;

③ 一次性罐裝調料;

④ 水滸耗兒魚專用雞精、餐具、工作服;

⑤ 桌椅、燈具等(如在當地市場能夠找到或定做一樣的,甲方不要求乙方,如乙方不能找到或定做,甲方可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負責。非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外購或生產(加工)半成品及部分原材料,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通告、警告,最終不改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本合同,並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8. 甲方有權對連鎖系統的各類管理手冊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修訂,乙方有提出相關建議權,以促進連鎖事業的不斷髮展,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9. 甲方不得無故停止對乙方的物料配送,並保證質量(因乙方倉儲或使用不當導致物料質量發生改變,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否則視為違約。

10. 乙方不得在本店以外使用甲方所擁有的商標與智慧財產權。

11. 乙方不得在本店以外使用甲方廣告語、美術形象、圖片、文字等內容(更不得提供給他人使用),否則將視為嚴重侵權違約,甲方有權追究其侵權違約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12. 乙方必須對甲方的品牌形象負責,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商譽的行為,否則視為違約,並無條件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13. 乙方因業務需要有權要求甲方派管理員支援工作,甲方應儘量滿足乙方的合理要求。甲方人員的交通、食宿費用以及相對應崗位人員工資、補貼由乙方負責。

14. 未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食品的用途和口味、風格及技術質量標準,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或終止本合同。

15. 乙方獨立經營、獨立核算、所發生的債權債務、責任事故、侵權糾紛等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16. 非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擅自另開分店,改變經營面積、變更經營地點或法定代表人、轉讓分店、無故歇業、許可他人使用甲方商標或以分店名義對外發生法律行為等,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責任。

17. 乙方不得在市場購買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和回收以前用過的產品。如有違反,出現的一切問題與事故均與甲方無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18. 乙方應恪守商業祕密,不得將任何甲方的技術、經營管理檔案或內容洩露他人,否則視為違約。

四、違約責任

1. 乙方違約而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甲方以書面通知後十五日內仍未改善或補正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 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做好財務結算事宜,如有拖欠任何應付款項(包括違約性罰金),甲方有權從保證金抵扣,直至終止本合同,乙方無權異議。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若決定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要求任何形式的賠償、補償。

① 乙方私自外購(製作)所需鍋底原料和其他甲方指定配送的原材料和設施裝置等物質; ② 乙方因安全、衛生不合格受到有關部門行政處罰或多次受到投訴、媒體曝光或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影響甲方品牌形象,造成惡劣影響。

乙方如有違反以上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合同期限與延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合同屆滿時乙方須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或履行合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解決不成時,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決定,必要時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附件。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含齊縫章)後成立,乙方將特許加盟金和保證金打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後本合同自動生效。

甲方: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特許經營許可合同 篇5

國 家 郵 政 局

制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

(示範文字)

使用說明

1.本合同文字為示範文字,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85號)、《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__ 年第4號)、《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__ 年第12號)以及《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制訂,供當事人簽約使用或參考。

2.本合同中的空白行,供雙方當事人填寫,以對本合同條款進行選擇和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被選擇的條款和補充約定的內容視為雙方同意的內容。

3.雙方關於快遞服務操作規程有具體約定的,作為本合同附件,附在合同正文之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人(加盟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特許人(加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人與被特許人本著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1.特許人(加盟授權方)具備的條件

1.1 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並有權在第3.1條規定的地域範圍內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法人。

1.2 特許人擁有___________快遞特許經營權,包括註冊商標___________(名稱及權屬證書號)、企業標誌__________(名稱、圖形)、專利 ___________(專利號)、專有技術___________(名稱及權屬證書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1.3 特許人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2家從事快遞服務1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遞服務直營店。

2.被特許人(加盟方)具備的條件

2.1 被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法人。

2.2 被特許人具備從事快遞服務的經營場所,該經營場所的地址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營業面積______平方米。被特許人應當及時向特許人提供經營場所的權屬證明。

2.3 被特許人至少擁有熟悉快遞服務業務的員工___________名。

2.4 被特許人至少配備供快遞服務使用的電話_____部(號碼附後);手機____部(號碼附後);如遇號碼變更,被特許人應及時通知特許人。

2.5 被特許人擁有不低於人民幣_____萬元的註冊資金。

2.6 被特許人擁有從事快遞服務的機動車_______部(車牌號附後)。

2.7 被特許人擁有與特許人快遞服務計算機資訊系統網路接入的設施裝置。

3.特許經營權的授予

3.1在___________(區域或四至)地域範圍內,特許人將擁有的:註冊商標權;企業標記權;專利權;其他權利___________在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獨佔性使用。被特許人可以在快件攬收與派送、員工制服、經營場所裝潢裝飾、廣告宣傳及推廣、___________等方面使用特許人已授予的特許經營權。

3.2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得改變特許人所授予的特許經營權的相關內容,不得擴大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範圍。

3.3 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將有關特許經營權的權屬證明及其他資料交付被特許人。

4.合同期限

4.1 本特許經營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

4.2 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間解除合同的,應當至少提前_____日用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終止。

5.特許經營費

被特許人應當自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向特許人一次性支付特許經營費人民幣___元;

(2)被特許人按定期於每年____月分期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____元。

(3)其他方式

6.履約保證金

雙方就履約保證金的約定,具體內容見附件1。

7.特許人的義務

7.1 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以下_________特許經營產品及服務,並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沒有品質或權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業識別及管理系統(硬體及軟體);

(2)統一的經營模式、快遞網路使用指導及員工培訓;

(3)充足、連續、保證質量的物料供應;

(4)統一的店面裝潢、人員著裝及裝置採購;

(5)統一的廣告宣傳及促銷支援;

(6)異地快件的運輸、中轉(含倉儲)及派送服務;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特許人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被特許人提供有關經營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裝潢形式、人員著裝標準、網路接入方式等有關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營手冊),該書面資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為特許人承諾的一部分。

7.3 本合同有效期內,特許人應當對被特許人或其指定的人員提供不少於____次或____次/年的統一培訓。

7.4 特許人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及時向被特許人披露有關特許經營權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對被特許人有重大影響的資訊。

7.5 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15日內,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8.被特許人的義務

8.1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收費標準對外開展業務,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

8.2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費用結算標準,按________(日/月/年)與特許人以及特許人的其他被特許人進行費用結算。

8.3 被特許人在快遞服務過程中應當使用由特許人或特許人指定的供應商供應的詳情單、封套等物料;未經特許人同意,不使用其他來源的物料。

8.4 被特許人遇股東、經營場所、註冊資本等發生變更,遭遇重大債權債務糾紛,或發生與快遞經營有關的其他事項的變更,應當及時告知特許人。

8.5 在合同期間以及合同終止後________(年/月)內,被特許人及其僱員應當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祕密;未經特許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祕密。

8.6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將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

8.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從事快遞服務,也不同時代理其他快遞服務公司的快件派送業務,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8.8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服務標準攬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許人應當接受特許人對其服務質量進行的檢查,對違反特許人服務標準的行為,應當予以改正。

8.9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要求的時間、形式儲存快遞詳情單等原始資料,並定期向特許人報送各種報表。

9.廣告宣傳

9.1 特許人對其品牌形象進行推廣和宣傳,可以向被特許人收取廣告費,雙方約定廣告費的收取標準、數額及交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 被特許人可以釋出與其快遞服務有關的宣傳廣告,可能涉及特許人的智慧財產權、經營理念、商業祕密等內容時,應當經過特許人審查同意後方可釋出。

10.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0.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0.2 被特許人可以在本合同訂立之日起____日內向特許人提出無條件解除合同的請求。

10.3特許人未按照約定向被特許人交付特許經營的權屬證明、特許經營體系資料等相關資料,經被特許人書面催告後,特許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導致被特許人無法從事快遞服務業務的,被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特許人解除合同。

10.4特許人的特許經營體系存在瑕疵,導致被特許人無法繼續從事快遞服務活動的,被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特許人解除合同。

10.5 被特許人無法達到特許人有關服務質量標準的要求,經督促後____日內仍無明顯改善,已經或可能影響特許人的整體運營形象的,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被特許人解除合同。

10.6 被特許人未按合同約定交付本合同項下的各種費用,經特許人書面催告後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特許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1.違約責任

11.1 被特許人擅自超出合同約定的地域範圍攬收快件,對特許人及特許人的其他直營店、被特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2 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對特許人及特許人的其他直營店、被特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3 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特許人的商業祕密,給特許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4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擅自將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應當向特許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11.5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以自有品牌從事快遞服務,或者代理其他同類公司快遞業務的,應當向特許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11.6 特許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被特許人提供經營指導、業務培訓與協助的,應當向被特許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11.7 特許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被特許人提供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被特許人書面催告後在____日內仍未履行的,應當向被特許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11.8 特許人提供的智慧財產權、物料及其他特許經營產品存在瑕疵,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9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對方進行資訊披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對對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12.爭議解決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或行業協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13.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附件1:

1.被特許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特許人繳納履約保證金____元。

2.被特許人應當在銀行開設專門賬戶(賬戶號:____________)存放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只能用作以下用途:

3.履約保證金的使用方式(程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雙方對履約保證金的使用有爭議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保證金少於_______時,被特許人應當在收到特許人書面通知後________日內補足。

6.履約保證金的歸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履約保證金未能足額按時歸還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履約保證金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經營許可合同 篇6

立合同書人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專案、商圈範圍。

一、 基本資料

店名:

(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註冊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營業面積:

平方米;

員工數:正職:

員;計時工: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

點到下午

點。

三、商圈範圍:(另附圈)

東:

西:

南:

北: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專案,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 合同期間

日起至

日,共計五年。

第三條 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 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一年。

二、合同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一年,之後依次類推延長期間一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條 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為準,如為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第五條 合同範圍

一、 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並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為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於

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後一個月內提供坐落於

的房屋作為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 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 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於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

萬元整,作為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須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整為管理月費,及人民幣

元整為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八條 授權使用

一、 甲方授權乙方於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於甲方為委託人,乙方為受委託人的法律關係。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裝置、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併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並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第九條 開店籌備事項

一、 該店開店的一切裝潢、材質、水電工程的設計,均由甲方統一規劃、驗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應具備裝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牆壁、地板、安全玻璃門、棚、周邊裝置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甲方應於營業處所設定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權歸乙方,合同到期、終止時,乙方即不得繼續使用該招牌並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時甲方可拆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乙方應於該店開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銀行開設帳戶。

五、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協助包括:

1. 完整的企業識別系統;

2. 完成的管理經營經驗;

3. 人員招收、訓練的協助;

4. 店頭裝潢、裝置、商品、陳設等營運技術的協助;

5. 招牌、桌椅、冰箱、裝置、電腦、電腦軟體、其他裝置等的統一採購;

6. 促銷、廣告的規劃、執行;商品採購事項的聯絡;營業管理事項的規劃、輔導。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1. 營業賣場的地點;

2. 門店裝潢硬體、裝置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倉庫、桌椅、櫃式冰箱裝置、電腦硬體、電話機、其他裝置等;

3. 促銷、廣告的執行、費用分攤,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4. 商品進貨、銷售、盤點事項的執行:依本合同第十條及相關條例的規定:

5. 提供銷售的商品成本;

6. 商店經營管理事項的執行,含人力資源運作、促銷、廣告、財務管理,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 經營管理

一、 有關乙方經營的一切規劃、管理、營銷、廣告等事項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權確定營業分店的名稱。

二、乙方開業後,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為收費標準(經甲方核准者不在此限),並配合甲方的季節性促銷運作。

三、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的門店作業與後場調理標準處理業務。

四、雙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行而解釋成一方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夥人。一方應自負營業盈虧的責任。

五、乙方於開業前,應按甲方的規定,參加為期一週的職前訓練,由甲方安排課程。開業後,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參加其店長研習會議一次,如有違者,每次應交付甲方人民幣 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六、一方門店作業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作業標準來處理,如有違者每項每次應交付給甲方人民幣 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七、訂貨與退貨處理

1. 乙方訂購貨品時,應在訂貨單上將所需商品、規格、數量與預定出貨日等填妥,傳真給甲方,甲方營業單位應斟酌實際情形配合出貨。

2. 貨品寄發後,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 已由乙方公司蓋章或由負責人蓋章簽字的送貨單,作為甲方日後收款的憑據。

4. 退貨時必須以傳真通知總公司由配送單位統籌安排處理。

特許經營許可合同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並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援,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專案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專案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總部與加盟店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為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註冊為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_________承擔。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祕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手冊》,製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型別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佔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並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範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於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

第十一條 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建築物_________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字,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範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佔許可權。

第四章 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 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後一個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四條 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檔案;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

第十五條 續約文字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字,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於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字,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字為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字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於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 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六條 經營手冊

總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於手冊所規定的範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牴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八條 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准,可對經營手冊在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於總部所有。

第十九條 經營手冊的執行

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總部有權監督、檢查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為,有義務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並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 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於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加盟店應當向總部交回經營手冊,並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留存經營手冊的文字。

經營手冊由加盟店統一保管,限於在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 培訓

第二十一條 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加盟店人員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並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稽核批准,總部有權否決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選址、開業、執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後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體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資訊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並介紹網路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員工的培訓

對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後續培訓由加盟店負責。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 培訓的考核

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後予以返還)。

第二十五條 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店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加盟店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由總部向加盟店統一收取。

第七章 支援

第二十六條 前期支援

從加盟店籌建開始至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援:

(一)加盟店的選址與裝修;

(二)加盟店的籌備、開業與營運;

(三)加盟店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加盟店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援,時間為_________個月,並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援。

第二十七條 持續支援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加盟商提供與加盟店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等方面的支援。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加盟店的支援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為加盟店提供輔導與支援;

(二)提供與加盟店市場有關的資訊;

(三)組織加盟店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加盟店工作,並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加盟店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加盟店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於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於與加盟店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牴觸或變相增加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加盟店區域內的風俗習慣,加盟店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加盟店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加盟店的支援外,總部可以為加盟店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諮詢及其他服務。

第三十條 費用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支援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加盟店收取服務費用。

第八章 裝置與物品

第三十一條 統一配置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要求,統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裝置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裝置、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二條 專用裝置與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專用裝置與物品(附清單),由加盟店向總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採購。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

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於市場同類裝置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採購或製造專用裝置與物品成本價的_________%,總部應向加盟店說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應當將專用裝置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三條 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裝置與物品由加盟店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裝置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加盟承擔_________責任。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總部負責。

第三十四條 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為上述租賃物投保,並指定總部為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_承擔。

因加盟店不按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裝置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通用裝置與物品

通用裝置與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採購,並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加盟店供應的通用裝置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六條 採購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採購裝置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採購。

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裝置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七條 質量標準

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裝置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加盟店供應(出租)的裝置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裝置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由總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章 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八條 產品目錄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的範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釋出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 配送中心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為,一律視為總部的行為,由總部對加盟商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 配送與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採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採購。

第四十一條 供應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總部批准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字。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採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在徵得總部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

第四十二條 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釋出批准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三條 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四條 退貨、換貨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標明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 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加盟店供應的產品,總部、加盟店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條 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條 銷售價格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並報請總部批准後,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九條 銷售指標

加盟店在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於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總部有權終止其營業。

第五十條 貨款的結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除另有規定外,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按照總部與供應商達成的協議執行。

第五十一條 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安裝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資訊管理。

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為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加盟店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十二條 產品配送的規則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加盟店對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

第十章 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誌,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製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五條 合同備案

在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後3個月內,總部將報商標局備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加盟店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加盟店分別承擔。

第五十六條 宣傳

總部和加盟店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與品牌。

商標與品牌的年度宣傳計劃由總部制定。總部應向加盟店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並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商標與品牌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條 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註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註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店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加盟店返還_________費用,並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號、標誌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總部負擔。

第五十八條 招牌及有關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製作,出借給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製作,銷售給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製作,費用自負。

第十一章 商業祕密

第五十九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以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祕密的權利。

商業祕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商業祕密的範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資訊,均視為總部的商業祕密,除非加盟店能證明有關資訊不符合商業祕密的構成條件。

第六十一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業祕密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限於總部規定範圍內的人員知悉商業祕密;

(三)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業祕密;

(四)《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六十二條 保密義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後,加盟店及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有關人員,均負有保守總部商業祕密的義務。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採取保密措施,並與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人員,按照總部的規定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或讓其簽署保密承諾書,使該等人員承擔保密義務。保密協議或承諾書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字,並報總部存檔備案。

除非商業祕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業祕密人員的過錯而為公眾所知悉,否則不得免除其保密義務。

加盟店及其員工違反保密義務,洩露總部商業祕密,給總部及總部造成損害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三條 權利回授

加盟店在從事特許經營業務過程中開發的商業祕密或對總部商業祕密的改進,均應無條件地許可總部使用並由總部許可其他網路成員使用,從而保持特許經營系統的一致性。該項許可是排他的、長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且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許可第三人使用或公開該商業祕密。

第六十四條 競業禁止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後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的有關人員,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簽署《競業禁止協議》,在加盟店工作期間及勞動關係結束後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

競業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與總部特許經營業務相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與有關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使其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競業禁止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字。

第六十五條 補償

總部對加盟店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承擔競業禁止義務(不)給予直接的經濟補償。但因加盟店的違約而終止本合同的,加盟店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時,不得要求補償。

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加盟店員工的補償,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由加盟店給予補償,本合同終止後的補償義務由總部承擔。

第六十六條 承諾與保證

加盟店承諾並保證: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未與第三人簽署過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加盟店不對第三人負有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業祕密。

第六十七條 替代責任

因加盟店未按照規定與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而導致總部喪失本應享有的索賠權,加盟店對總部承擔相應的替代責任。

第十二章 專利

第六十八條 實施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實施總部專利的權利。

專利實施許可,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專利實施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九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經營系統以外的其他行業實施專利權;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條 專利權的無效

本合同簽訂時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加盟店有(無)權解除本合同。因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而解除合同的,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加盟店無權要求賠償。

本合同簽訂後,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條 專利權的終止

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因期限屆滿而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因總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項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加盟店有權解除合同,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總部應當賠償加盟店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其他專利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條 技術革新

加盟店在實施總部專利或技術祕密的基礎上做出的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權利歸總部所有,並視為本合同所規定的商業祕密。總部有權決定將該技術成果作為商業祕密保護或申請專利。

無論是作為商業祕密或專利持有,總部應當將該技術成果無償許可網路成員使用。

總部應當對開發上述技術成果的投入給予補償,並參照國家專利局《關於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的發明人、設計人獎酬提取辦法的規定》給予發明人、設計人獎勵。

第十三章 著作權

第七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作品(計算機軟體),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

作品(計算機軟體)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體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七十四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著作權,其使用許可的權利種類,除雙方簽署的《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體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及總部通過其他書面形式同意加盟店使用的權利之外,未經總部許可,加盟店不得行使。

第七十五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著作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著作權;

(三)《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體許可使用協議》具體規定的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六條 著作權的歸屬

總部委託(指定)加盟店創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加盟店為實施特許經營所創作的有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和_________享有,總部有權許可網路成員使用該作品(計算機軟體)。未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將著作權轉讓或許可第三人使用。

加盟店在總部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第十四章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第七十七條 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保護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智慧財產權在本區域內不受侵犯,並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侵權行為採取行動。

加盟店對制止本區域內發生的侵權總部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負有職責,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履行有關義務,行使有關訴權。

第七十八條 訴訟權利

對第三入侵犯總部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行使訴權。本章所稱訴權包括下列訴訟權利及與訴訟有關的權利:

(一)對侵權行為自行進行調查或委託專業機構進行調查,蒐集證據;

(二)向侵權人直接發出或通過媒體發出停止侵權的通告或宣告;

(三)制止侵權行為及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

(四)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五)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查處侵權行為並對民事賠償予以調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提起訴訟;

(七)總部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七十九條 訴權的行使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智慧財產權的行為,由總部根據侵權的範圍、結果、影響等情況確定行使訴權的主體。

甲方:乙方:日期:

特許經營許可合同 篇8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街道_________大廈______樓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註冊號: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附:____________身份證影印件一張

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好友協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____________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專利、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服務標準、門店裝修、裝潢設計、.專業裝置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並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經營活動,獨立核算、自負責任、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特許產品",是指由乙方在甲方備案代購、符合甲方規定的商品類別、產品定位和質量標準的產品,及甲方供應且使用甲方商標的果品及衍生產品。

"商標",是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登記註冊的商標。

"專利",是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登記的發明、使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定的指導乙方開業和經營的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手冊》、《店鋪經營管理手冊》、《______管理手冊》。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特許權使用費",是指因乙方使用甲方的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產品經營模式等經營體系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品牌使用費的總稱,但不包括加盟費和日常管理費。

"本合同約定使用貨幣"為人民幣。

第二條 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____________水果銷售,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_________水果銷售服務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____________(在選擇項內打"√")

□ 單店特許

■ 區域特許

■ 複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____________在選擇項內打("√")

□ 具有獨佔性

■ 不具有獨佔性

第三條 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准行使特權經營權的區域為:____________中國 市 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則上以其店鋪為中心方圓6米以內為特許區域,對於乙方所屬區域商圈內,不再授予他人同樣的權利,是否屬同一商圈或商圈間有無競爭關係由甲方認定。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果乙方加盟營業後需要搬遷重新選址,必須報告甲方,經甲方調查後認為遷入地址與該商圈內已有的_________店鋪距離上已有6米或兩個店鋪之間不構成競爭關係,由甲方出具書面確認書,乙方方可進去新的地址開店營業。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特許經營權,沒收品牌使用保證金。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按照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開設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乙方為履行本合同而設立的加盟店與乙方共同享有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並與乙方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三、乙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變更其加盟店的營業地,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加盟店轉讓他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沒收品牌使用保證金;如果乙方轉讓門店,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受讓權或經甲方同意後轉給第三方,甲方將收取受讓方 _______________元作為輔導費用,_________其他加盟商作為受讓方的可以免除該輔導費。

第四條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 年,從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協商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申請對本合同延期的,應至少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延期合同;乙方享有該店的優先續約權。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用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續約)費人民幣 ,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當日內支付。一旦合同簽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加盟費。

二、特許商品配送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特許的加盟店的所有商品必須由甲方供貨以及配送;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採購商品總金額的 ___% 作為商品提點費(不包含運輸費)。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當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遇乙方拖欠本合同項下的特許經營費用、違約金及其他費用的情形,甲方可從保證金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日內補足保證金並繳足欠款,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特許經營權,沒收品牌使用保證金。

3.本合同期滿後,甲方收取的保證金在乙方無欠款、無違約、無違規的情況下,憑甲方所開據的收據無息全額退還給乙方。

4.乙方有義務保持門店持續經營,如因乙方拖欠水電費、租金、員工工資、稅費等導致加盟店在合同有效期內被查封或停止經營,給甲方品牌形象帶來損害,則視為乙方違約,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保證金不予退回。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1.服務管理費:____________服務管理費是門店管理服務部用於門店服務指導、後勤支援等的基本管理費用。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當月基本服務費,標準為_________元 /月 。

2.門店資訊系統管理費--乙方按照實際發生金額承擔;

3.統一促銷活動經費--乙方按統一比例承擔;

4.廣告營銷基金費用--乙方按統一比例承擔;

5.招聘培訓經費--乙方按統一比例承擔;

6. 乙方每日應保證預存 _______元在甲方的指定購貨賬戶裡,用以保證每日的購貨以及相關費用,如由於乙方的預存購貨費用不足而導致門店或者總部所產生的一切問題,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開據收款憑證給乙方。

第六條 智慧財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一、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智慧財產權;

商標識別:____________

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cd _________(用招牌字)

甲方特有的對______門店銷售服務起到為美化和識別作用的裝潢,包含裝飾設計方案及實際形成的裝修風格。

二、乙方應按照甲方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在加盟店內懸掛、張貼甲方授權使用的特許標識。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約定規範使用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使用或申請註冊與甲方商標或特許標識近似、變形或淡化的商標標識。

五、特許標識或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且無須對乙方做出補償。

六、乙方除為加盟店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使用商標或特許標識。

七、乙方不得將與甲方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註冊為企業的字號或域名,並且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八、如乙方門店形象過於陳舊影響到特許品牌形象或涉及到甲方統一對招牌等特許標識進行更新整改,在收到甲方限期整改通知書後,乙方應完全瞭解其屬必要而無條件配合整改,所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九、如乙方門店因經營嚴重虧損或其它意外原因停業或關閉,超過三個月不再重新開業或另選地址開業,本合同自動解除。特殊情況應經過公司備案和書面同意方可延長期限,乙方門店停業或關閉後未經公司書面同意不能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否則合同自動解除。

十、在合同期內,乙方如有意外情況不能繼續管理經營門店,為了保證乙方門店的正常開門營業,根據國家相關性法律法規,乙方可出示委託書指定其法定直系親屬或其他人員託管經營,但所有後果和法律責任概與甲方無關。

第二章 加盟店的開業

第一條 商號的使用

甲方原則上不允許乙方將_________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果乙方已將_________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必須在本合同解除後當天停止使用_________商標並登出營業執照等商號,否則以違約論處,每遲延一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 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消防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照,並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三條 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佈置、人員的聘用等門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四條 加盟店的員工招聘和開業培訓

一、鑑於雙方為各自獨立之權利實體,雙方除按本合同發生權利義務關係之外,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或代理等關係(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後的補充協議除外)。應乙方要求,甲方可代乙方招聘、培訓員工,但甲方與乙方加盟店的員工無任何勞資關係,其對國家職能部門或第三方衍生的各種法律關係包括債權債務、安全、防火、衛生、計生等,概與甲方無關。乙方在勞動用工過程中,應當遵循國家頒佈的各項勞動法規政策。

二、在新加盟店開業前一個月,乙方負責招聘員工,並交給甲方統一培訓;或應乙方要求,甲方可代乙方招聘員工,但以人才市場供求現狀和難易度而定。在新店開業時可由甲方派一名帶店店長和熟手收銀員到新加盟店有償服務,並一幫一培訓新員工,具體操作方案雙方另行協商。

三、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制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核後上崗,乙方應予必要的配合與協助。

第五條 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象徵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以及相關管理資料、門店樣式、門面佈局方案以及《店鋪經營管理手冊》、《_________管理手冊》等。

第六條 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____________

一、 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合法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稅費和經營相關的一切責任及費用;

二、加盟店的裝修風格應符合甲方統一連鎖經營的要求,營業地建築物的裝修經甲方統一設計裝修,並由甲乙雙方驗收合格;裝潢物品等特許標識今後如需增補或更換,費用乙方承擔並由甲方按成本價提供。

三、加盟店主要裝置由甲方統一選購及指定供應商進行維護;加盟店必須安裝公司指定收銀資訊系統以便統一進行銷售資料管理,費用由加盟店自行承擔。

四、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五、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統一形象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三章 加盟店的統一運營

第一條 、乙方認可並同意承認和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二條、 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章 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一條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在加盟店內設定並公佈監督電話;嚴禁乙方加盟店提前收取顧客資金辦理儲值卡消費行為,一經查實則即可取消加盟資格,所產生的任何責任和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二條、 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須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五章 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一條 、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條、 乙方應當保持完整與準確的交易記錄,按甲方的統一要求正確使用資訊管理系統。

第三條、 甲方應當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甲方認為不合格之處,乙方應及時糾正;甲方認為不合格人員,可要求乙方辭退。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四條、 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稽核乙方的交易記錄、彙集資料、納稅記錄等檔案。

第五條 、乙方加盟店應遵守良心經營的商業道德,共同維護特許經營體系下的連鎖經營品牌信譽和正常的經營秩序,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缺斤少兩、不得假冒果品名稱欺騙顧客。如乙方及其加盟店有上述違規行為,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並根據情節決定解除合同、沒收保證金或移交工商管理部門做相關處理。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於四次的統一培訓。乙方應予以必要的配合與協助、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對乙方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須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章 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一條 、甲方釋出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援,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與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

第三條、 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七章 資訊披露與商業祕密保護

第一條 、乙方確認已經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於簽約前仔細研究過合同文字,並知悉甲方的基本經營資訊。乙方應當如實向甲方提供證明其經營能力的資料,並在特許經營過程中依法向甲方披露經營資訊。

第二條 、商業祕密的保護

乙方及加盟店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指定或批准的其他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乙方及其僱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否則乙方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指定商業祕密保護制度,並與解除祕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資訊承擔保密義務,雙方也可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第八章 商品的提供、配送和銷售

第一條、 本章商品是指在加盟店銷售的_________及甲方許可的部分邊緣產品和衍生產品。

第二條 、為保證特許經營的品質,乙方加盟店所有商品必須由甲方統一配送。

第三條、 如乙方不按照雙方約定,擅自另選供應商或銷售不符合甲方規定的商品類別、產品定位和質量標準的產品,經甲方查實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次。

第四條 、乙方銷售的產品應當遵循甲方的定價原則:____________根據商圈指導定價、特許產品統一定價或最高限價。如乙方違反上述定價原則,被甲方查實一次,即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次。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一條、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15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_8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3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全額扣除保證金。

第三條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15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如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所有責任。如甲方先行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條、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十章 合同的解除

第一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15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決定在通知到達甲方時生效:____________

一、喪失商標使用權。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致使乙方受嚴重損失的;

三、因管理問題引起大量投訴並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到嚴重損害的;

四、只指控為刑事犯罪;

第二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 15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決定在通知到達時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後續的培訓;

五、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嚴重影響甲方品牌形象或被主要媒體曝光等,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六、嚴重違反甲方採購統一管理;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通知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於洩密)商業祕密的行為;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不完整的、錯誤的或誤導性的資訊;

十、被指控為刑事犯罪;

第十一章 合同終止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同時登出工商、稅務登記等相關證照、乙方違反上述義務的,每延遲一日,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第二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5________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檔案及其副本、資訊系統使用權或任何複製品;並在停止營業前三十日內釋出停業廣告,以便消費者等相關人員或單位及時到乙方門店結清債權債務。

第三條 、除甲方接受外,乙方應於合同終止後7日內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裝置,或清除前述用品之上的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乙方應於合同終止後七日內撤除帶有甲方標識的門面招牌,如乙方拒不拆除的,甲方經催告後有權拆除,並由乙方承擔拆除費用。乙方違反上述義務的,每延遲一日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第四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7 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條、 乙方履行完畢上述四條所屬的義務,是退還保證金的前提條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如對方任由損失擴大,應負有賠償責任。

第二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證明。

第十三章 其他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基於業務運作之需要所制定的相關制度、書面檔案及其他補充條款或協議,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其效力等同於本合同;本合同之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聯絡資訊與送達

雙方同意可以通過以下聯絡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及約定承辦事宜有關的檔案,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絡資訊如下: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商貿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街道_________大廈_________室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五條 、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 ______市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有)、從合同(如有)、《經營手冊》(如有)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特許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特許經營許可合同 篇9

特許經營合同(樣式二)

特許人:

受許人: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1條?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製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築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2條?受許人的法律地位

2.1?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為一個_____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僱員或合夥人。受許人不是作為特許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授予的各項權利

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a)?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登記為產品(服務)的_____(使用登記為……專利的製造技術的權利);

(b)使用______名字/標誌的權利;

(c)查閱並使用作為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檔案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d)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5節和第6節中有規定。

(e)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

第4條?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築物中行使。受許人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築物地址。

第5條?專屬性

5.1?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節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

-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應全部或部分、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為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為是第三者。

5.2?在本協議期間,特許人應:

-在第1條所載的建築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

-不得在第4條規定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為期______年。本合同自動延長連續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每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___月發出通知。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藉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各方不發出______月通知將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代理以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

第7條?善意

第8條?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並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製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路的牌號_____形象方面,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完善的和諧和組織。為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建築物?

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築物。

9.2?授予的各項權利

9.2.1?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並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智慧財產權。受許人除了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為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9.2.2?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築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誌,包括特許人允許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誌。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附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項如何適用。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_____費用、維修費用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9.2.3?受許人應在一切通訊、發票以及在從事其活動中用的商業和廣告檔案,在商業與東西和在建築物上使用"______"名稱。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能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誌的形象。

特許經營許可合同 篇10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商貿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區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大廈________樓

聯絡電話:

代表人: 公司註冊號:

乙方(被特許人):

住所: 聯絡電話:

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附:身份證影印件一張

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好友協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專利、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服務標準、門店裝修、裝潢設計、.專業裝置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並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經營活動,獨立核算、自負責任、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特許產品",是指由乙方在甲方備案代購、符合甲方規定的商品類別、產品定位和質量標準的產品,及甲方供應且使用甲方商標的果品及衍生產品。

"商標",是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登記註冊的商標。

"專利",是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登記的發明、使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定的指導乙方開業和經營的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手冊》、《店鋪經營管理手冊》、《________管理手冊》。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特許權使用費",是指因乙方使用甲方的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產品經營模式等經營體系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品牌使用費的總稱,但不包括加盟費和日常管理費。

"本合同約定使用貨幣"為人民幣。

第二條 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___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水果銷售,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____________水果銷售服務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在選擇項內打"√")

□ 單店特許

■ 區域特許

■ 複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在選擇項內打("√")

□ 具有獨佔性

■ 不具有獨佔性

第三條 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准行使特權經營權的區域為:中國 市 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則上以其店鋪為中心方圓600米以內為特許區域,對於乙方所屬區域商圈內,不再授予他人同樣的權利,是否屬同一商圈或商圈間有無競爭關係由甲方認定。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果乙方加盟營業後需要搬遷重新選址,必須報告甲方,經甲方調查後認為遷入地址與該商圈內已有的____________店鋪距離上已有600米或兩個店鋪之間不構成競爭關係,由甲方出具書面確認書,乙方方可進去新的地址開店營業。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特許經營權,沒收品牌使用保證金。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按照___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開設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乙方為履行本合同而設立的加盟店與乙方共同享有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並與乙方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三、乙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變更其加盟店的營業地,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加盟店轉讓他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沒收品牌使用保證金;如果乙方轉讓門店,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受讓權或經甲方同意後轉給第三方,甲方將收取受讓方 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輔導費用,____________其他加盟商作為受讓方的可以免除該輔導費。

第四條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協商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申請對本合同延期的,應至少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2 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延期合同;乙方享有該店的優先續約權。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用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續約)費人民幣 ,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當日內支付。一旦合同簽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加盟費。

二、特許商品配送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特許的加盟店的所有商品必須由甲方供貨以及配送;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採購商品總金額的 ____% 作為商品提點費(不包含運輸費)。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當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遇乙方拖欠本合同項下的特許經營費用、違約金及其他費用的情形,甲方可從保證金

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 7

日內補足保證金並繳足欠款,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特許經營權,沒收品牌使用保證金。

3.本合同期滿後,甲方收取的保證金在乙方無欠款、無違約、無違規的情況下,憑甲方所開據的收據無息全額退還給乙方。

4.乙方有義務保持門店持續經營,如因乙方拖欠水電費、租金、員工工資、稅費等導致加盟店在合同有效期內被查封或停止經營,給甲方品牌形象帶來損害,則視為乙方違約,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保證金不予退回。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1.服務管理費:服務管理費是門店管理服務部用於門店服務指導、後勤支援等的基本管理費用。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當月基本服務費,標準為____________0元 /月 。

2.門店資訊系統管理費--乙方按照實際發生金額承擔;

3.統一促銷活動經費--乙方按統一比例承擔;

4.廣告營銷基金費用--乙方按統一比例承擔;

5.招聘培訓經費--乙方按統一比例承擔;

6. 乙方每日應保證預存 元在甲方的指定購貨賬戶裡,用以保證每日的購貨以及相關費用,如由於乙方的預存購貨費用不足而導致門店或者總部所產生的一切問題,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開據收款憑證給乙方。

第六條 智慧財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一、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智慧財產權;

商標識別:

圖片1 圖片2

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___、abcd ____________(用招牌字)

甲方特有的對________門店銷售服務起到為美化和識別作用的裝潢,包含裝飾設計方案及實際形成的裝修風格。

二、乙方應按照甲方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在加盟店內懸掛、張貼甲方授權使用的特許標識。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約定規範使用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使用或申請註冊與甲方商標或特許標識近似、變形或淡化的商標標識。

五、特許標識或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且無須對乙方做出補償。

六、乙方除為加盟店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使用商標或特許標識。

七、乙方不得將與甲方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註冊為企業的字號或域名,並且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八、如乙方門店形象過於陳舊影響到特許品牌形象或涉及到甲方統一對招牌等特許標識進行更新整改,在收到甲方限期整改通知書後,乙方應完全瞭解其屬必要而無條件配合整改,所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九、如乙方門店因經營嚴重虧損或其它意外原因停業或關閉,超過三個月不再重新開業或另選地址開業,本合同自動解除。特殊情況應經過公司備案和書面同意方可延長期限,乙方門店停業或關閉後未經公司書面同意不能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否則合同自動解除。

十、在合同期內,乙方如有意外情況不能繼續管理經營門店,為了保證乙方門店的正常開門營業,根據國家相關性法律法規,乙方可出示委託書指定其法定直系親屬或其他人員託管經營,但所有後果和法律責任概與甲方無關。

第二章 加盟店的開業

第一條 商號的使用

甲方原則上不允許乙方將____________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果乙方已將____________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必須在本合同解除後當天停止使用____________商標並登出營業執照等商號,否則以違約論處,每遲延一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0元。

第二條 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消防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照,並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三條 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佈置、人員的聘用等門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四條 加盟店的員工招聘和開業培訓

一、鑑於雙方為各自獨立之權利實體,雙方除按本合同發生權利義務關係之外,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或代理等關係(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後的補充協議除外)。應乙方要求,甲方可代乙方招聘、培訓員工,但甲方與乙方加盟店的員工無任何勞資關係,其對國家職能部門或第三方衍生的各種法律關係包括債權債務、安全、防火、衛生、計生等,概與甲方無關。乙方在勞動用工過程中,應當遵循國家頒佈的各項勞動法規政策。

二、在新加盟店開業前一個月,乙方負責招聘員工,並交給甲方統一培訓;或應乙方要求,甲方可代乙方招聘員工,但以人才市場供求現狀和難易度而定。在新店開業時可由甲方派一名帶店店長和熟手收銀員到新加盟店有償服務,並一幫一培訓新員工,具體操作方案雙方另行協商。

三、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制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核後上崗,乙方應予必要的配合與協助。

第五條 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象徵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以及相關管理資料、門店樣式、門面佈局方案以及《店鋪經營管理手冊》、《____________管理手冊》等。

第六條 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 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合法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稅費和經營相關的一切責任及費用;

二、加盟店的裝修風格應符合甲方統一連鎖經營的要求,營業地建築物的裝修經甲方統一設計裝修,並由甲乙雙方驗收合格;裝潢物品等特許標識今後如需增補或更換,費用乙方承擔並由甲方按成本價提供。

三、加盟店主要裝置由甲方統一選購及指定供應商進行維護;加盟店必須安裝公司指定收銀資訊系統以便統一進行銷售資料管理,費用由加盟店自行承擔。

四、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五、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統一形象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三章 加盟店的統一運營

第一條 、乙方認可並同意承認和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二條、 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章 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一條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在加盟店內設定並公佈監督電話;嚴禁乙方加盟店提前收取顧客資金辦理儲值卡消費行為,一經查實則即可取消加盟資格,所產生的任何責任和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二條、 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須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五章 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一條 、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條、 乙方應當保持完整與準確的交易記錄,按甲方的統一要求正確使用資訊管理系統。

第三條、 甲方應當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甲方認為不合格之處,乙方應及時糾正;甲方認為不合格人員,可要求乙方辭退。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四條、 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稽核乙方的交易記錄、彙集資料、納稅記錄等檔案。

第五條 、乙方加盟店應遵守良心經營的商業道德,共同維護特許經營體系下的連鎖經營品牌信譽和正常的經營秩序,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缺斤少兩、不得假冒果品名稱欺騙顧客。如乙方及其加盟店有上述違規行為,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並根據情節決定解除合同、沒收保證金或移交工商管理部門做相關處理。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於四次的統一培訓。乙方應予以必要的配合與協助、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對乙方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須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章 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一條 、甲方釋出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援,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與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

第三條、 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七章 資訊披露與商業祕密保護

第一條 、乙方確認已經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於簽約前仔細研究過合同文字,並知悉甲方的基本經營資訊。乙方應當如實向甲方提供證明其經營能力的資料,並在特許經營過程中依法向甲方披露經營資訊。

第二條 、商業祕密的保護

乙方及加盟店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指定或批准的其他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乙方及其僱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否則乙方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指定商業祕密保護制度,並與解除祕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資訊承擔保密義務,雙方也可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第八章 商品的提供、配送和銷售

第一條、 本章商品是指在加盟店銷售的____________及甲方許可的部分邊緣產品和衍生產品。

第二條 、為保證特許經營的品質,乙方加盟店所有商品必須由甲方統一配送。

第三條、 如乙方不按照雙方約定,擅自另選供應商或銷售不符合甲方規定的商品類別、產品定位和質量標準的產品,經甲方查實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00元/次。

第四條 、乙方銷售的產品應當遵循甲方的定價原則:根據商圈指導定價、特許產品統一定價或最高限價。如乙方違反上述定價原則,被甲方查實一次,即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00元/次。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一條、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15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_8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30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全額扣除保證金。

第三條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15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如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所有責任。如甲方先行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條、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十章 合同的解除

第一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15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決定在通知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喪失商標使用權。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致使乙方受嚴重損失的;

三、因管理問題引起大量投訴並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到嚴重損害的;

四、只指控為刑事犯罪;

第二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 15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決定在通知到達時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後續的培訓;

五、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嚴重影響甲方品牌形象或被主要媒體曝光等,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六、嚴重違反甲方採購統一管理;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通知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於洩密)商業祕密的行為;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不完整的、錯誤的或誤導性的資訊;

十、被指控為刑事犯罪;

第十一章 合同終止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同時登出工商、稅務登記等相關證照、乙方違反上述義務的,每延遲一日,支付違約金________00元。

第二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5 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檔案及其副本、資訊系統使用權或任何複製品;並在停止營業前三十日內釋出停業廣告,以便消費者等相關人員或單位及時到乙方門店結清債權債務。

第三條 、除甲方接受外,乙方應於合同終止後7日內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裝置,或清除前述用品之上的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乙方應於合同終止後七日內撤除帶有甲方標識的門面招牌,如乙方拒不拆除的,甲方經催告後有權拆除,並由乙方承擔拆除費用。乙方違反上述義務的,每延遲一日支付違約金________00元。

第四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7 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條、 乙方履行完畢上述四條所屬的義務,是退還保證金的前提條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如對方任由損失擴大,應負有賠償責任。

第二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證明。

第十三章 其他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基於業務運作之需要所制定的相關制度、書面檔案及其他補充條款或協議,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其效力等同於本合同;本合同之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聯絡資訊與送達

雙方同意可以通過以下聯絡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及約定承辦事宜有關的檔案,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絡資訊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商貿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大廈____________室 地址:

電話:                                       電話:

第四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五條 、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 ________市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有)、從合同(如有)、《經營手冊》(如有)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特許人)蓋章: 乙方(被特許人):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專賣特許經營合同書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1

特許經營許可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為提升_____經營組織的競爭能力,建立一個長期、穩定並高效執行的經營組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民法典》之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品牌特許經營授權許可之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特許經營之產品專案、業務範圍、目標及期限

第一條 特許權形式、範圍:

1.甲方授權許可乙方經營的產品為“_____”品牌__________系列產品。

2.甲方授權乙方許可經營的區域為:____ 省____ 市(自治區、____市)____所轄範圍,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經營其他同類業務。

第二條 任務目標:雙方依據市場規模,確定銷售回款額萬元,並按以下條款執行,實際銷售額時間以首批上貨時間為計。

第三條 甲方授權許可乙方經營的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四條 有關訂貨、配貨、調撥及退換貨規定。

1.訂貨方式:

(1)首期訂貨款金額:____萬元人民幣以上(指結算價)

(2)應季產品交貨金額,以產品訂貨交貨期為準。

(3)續單作業的交貨期是依據面料、數量與金額的不同而訂的,確定的時間經甲、乙雙方共同訂貨單方式確認為準。

2.付款方式:現金或轉賬。

3.交易原則:款到發貨。

4.運輸方式:

5.途中貨品遺失,如乙方能提供承運部門有效證明資料,由甲方負責向承運部門索賠,否則由乙方承擔。乙方收貨後應及時進行驗貨,如有異議,須在提貨後三天內以書面傳真與甲方聯絡解決;否則視為乙方驗收貨品同甲方所發貨品無誤(超出時限。異議無效)

6.調撥方式:如乙方臨時緊缺貨,甲方將根據自身庫存與其它市場庫存情況,盡力協助調撥貨品。

7.應季產品調換規定:

(1)產品換貨期限:貨到之日起的____ 天內。

(2)往返運費由乙方負擔。如乙方的換貨在超出甲方規定的時間範圍內進行,則所有乙方的換貨甲方不予調換。

(3)如甲方貨品降價,乙方不得以原價退貨後,再以降價重新購該貨品。

8.退貨規定:乙方如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當於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品質問題,經甲方技質部門品檢確屬質量問題後,可辦理退貨,非質量問題的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自選承擔往返運費。如有另行品質標準規定並經雙方認可,也可作為品質標範圍。

9.裝修要求:

(1)乙方的店鋪應當達到下列面積:單項經營少年裝系列的單店店鋪不能少於__________平方米;綜合經營全部產品的單店店鋪不能少於__________平方米。

(2)乙方店鋪裝修須報甲方統一設計,按圖施工、裝修。甲方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稿,為保證全國專賣店形象統一,營業業務品由甲方代為統一製作,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運輸費)

第五條 有關零售價格之規定,由甲方統一定價,促銷價亦同,在未徵得甲方書面許可前,乙方不得擅自進行任何變價銷售行為。

第六條 乙方須依照甲方營運作業之規定定期、及時、準確地提供必要的營業資料,包括:銷售情況、財務報表、顧客投訴、存貨及收交記錄。

第七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特許經營加盟合同書》及《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的規定操作業務。

第三章 特許經營費用之支付

第八條 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元整,為甲方確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合同截止的三個月內全部返還;若乙方在協議期間違反本協議規定,保證金將予扣罰或不予退還;加盟金元整,作為品牌管理費,不以返還。

第九條 廣告費之規定:乙方完成任務目標,甲方將以營業額(進貨額計算)_____%作為乙方業務地區範圍的廣告促銷投入費用,雙方各自承擔_____%.具體宣傳方案必須由甲方統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關方案報經甲方確認後實施,否則乙方自行安排的各廣告宣傳費用甲方均不予認可。並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數額的資金做市場投入,甲方的銷售獎勵不予兌現。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力義務

第十條 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並對乙方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第十一條 提供經營加盟店的開業相關資料及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

第十二條 提供店內陳設規劃及有關經營所需的輔銷器材或製作標準,包括:店鋪平面配置圖、商品陳列配置表、吊牌、服裝專賣證明書、授權書等(模特、衣架、褲架等陳列道具甲方按成本價供給乙方)

第十三條 提供產品及與產品相關的知識及資訊。

第十四條 提供加盟店的員工培訓課程及經營輔導。

第十五條 廣告宣傳、促銷活動統一策劃。

第十六條 提供業務資訊及一切有關經營業務上的協助。  

第十七條 提供經營加盟店加盟需的合法證件,包括營業地址的租賃合同、營業額特別授權期限屆滿,沒有延期的,該商號權屬當然歸屬甲方,乙方不得再使用該商號。

第十八條 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應在日內完成改進。

第十九條 僱用合法勞工簽訂勞動合同,並接受總部應有的員工訓練。

第二十條 按總部規定使用手冊,包括店鋪之設計,宣傳物品及輔銷品之規定。

第二十一條 依照甲方的指導及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之規定經營加盟店;接受甲方統一策劃之卡,並由乙方承擔製作成本費及相關打折費用等。

第二十二條 按時支付予甲方的款項,包括:貨款及特許經營相關費用等。

第二十三條 維持並促進甲方的商標、聲譽及形象,不在加盟店銷售其它品牌產品,不加盟經營其它同類產品的特許經營事業。

第五章 商標使用之規定

第二十四條 乙方加盟的廣告或推廣材料,如出現甲方公司名稱或商標有關圖片、文或聲音均必需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二十五條 乙方承認商標及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權益完全屬於甲方。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在當地登記商標。

第二十七條 乙方海里以加盟店的名義登記商標或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所有人,除非獲得甲方的書面許可或指示。

第二十八條 乙方如獲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標或有關智慧財產權的行為,應立刻通知甲方,並在甲方的指示下提出訴訟,訴訟費則由甲方支付。

第六章 保證保密之規定  甲方保證

第二十九條 所提供產品質量的保證及不良品退貨的保障。

第三十條 保證業務範圍(區域)專賣權利及另外開店之優先權。

第三十一條 保證商標使用不會違反任何第三者的權益,如有違反造成乙方損失,願意賠償其損失。

第三十二條 保證乙方履行應盡義務的前提下,在同等條件下享受續約優先權。  

第三十三條 不競爭之保證:

1.乙方在合約期間,不得經營、參觀或涉及任何與甲方銷售的貨品之業務相類似或會產生競爭的行業。

2.不得僱用或企圖僱用在合同終止之前的________年之內被甲方總部僱用的員工;或誘使該員工離開他們原來的職位。

3.不得經任何方式將貨品銷售至乙方銷售區域以外的任何市場。

第三十四條 確認所有關於加盟的資料均屬於甲方的商業機密,保證並宣告無論是在合同期內或終止後的任何時候,均不會利用甲方加盟店業務的任何資料做其它任何業務用途。

第三十五條 保證並確保所有獲悉上述資料的員工均不會把上述資料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向任何人士洩露。

第七章 合同終止及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做出單項_____-_____元的處罰,或通知乙方單方面終止合約而毋須負任何法律責任及做出任何賠償。

1.乙方連續兩個月未實現銷售。

2.乙方違反合同任何條款。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店鋪內銷售與甲方產品相似的其它品牌的產品或假冒產品。

4.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及時履行支付各項結算費用。

5.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產品以任何方式銷售至乙方規定區域以外的任何市場,如有發現,甲方有權進行罰沒處理。

6.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任何情況下關閉其店鋪;或無故終止合同行為。

7.乙方相關人員企圖阻止任何甲方授權人士進入乙方之營業範圍、貨倉範圍、辦公範圍進行正常業務經營監督活動。

8.乙方破壞“_____”商標之良好商譽及形象。

9.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進行批發或將零售價定於超過或低於甲方准許的價格。

10.乙方未能完成公司規定的年度最低銷售額(以進貨額計算)

第三十七條 乙方同意於合同期滿或任何原因被終止之後,甲方有權取回按合同由甲方提供乙方所有物品。

第三十八條 乙方因不遵守合同之任何條文或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而導致甲方單方面取消合同終止提供產品時,甲方將保留乙方追究賠償及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期期滿,未獲得續期或於任何原因終止後,乙方必須立刻履行以下條款:

1.支付應付的款項予甲方。

2.停止經營、立即交回特許經營權證書,並自此不可以任何人士或公司聲稱屬於甲方公司的一部分。

3.停止使用甲方的商標或與之相類似的商標或記號。

4.將甲方提供的有關物品及相關資料退回予甲方。

5.其尚未出出售之庫存商品,如甲方接手經營,甲方將按照最後一次統一調整價格乙方結算。甲方接收的貨品為自本協議書到期之日起________年內的貨品。

6.對於店內裝修,如甲方接手經營,甲方將按照兩年折舊與乙方進行換算補償。

7.雙方協議終止的,按雙方訂立的終止協議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合同為從屬交易合同,雙方為獨立法人,自不構成合夥關係。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不得轉讓合同上所屬任何權利。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因為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即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未規定之事項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之規定,雙方並同意以甲方所在地為法院管轄地。

第四十四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分協商後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經雙方籤蓋章後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條 合同解釋權屬於授權許可方,__________服裝有限公司。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特許經營許可合同 篇12

特許者: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註冊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被特許者: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特許方式和內容

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註冊地: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

特許企業性質: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

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4、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特許經營權益費及

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________萬元。

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________萬元保證金。

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

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

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________日內將保證金補足。

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________日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6、甲方賬戶所在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

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________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核。

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6、有權檢查和稽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四、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________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________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

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________日內通知甲方;

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________公司標誌。

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五、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3、乙方應按________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專案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________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六、甲方派出人員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________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七、商標使用

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2、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八、保密

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洩露給他人。

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________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資訊、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九、保險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十、違約與處罰

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

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

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十一、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

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式規範;

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

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十二、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________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登出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2、乙方應在________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

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十三、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

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十四、爭議的解決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委員會會仲裁。

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十五、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六、附則

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蓋章)

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蓋章)

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