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合同 > 經營合同

企業承包合同書範本3篇

欄目: 經營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3.09W

企業承包合同以中國有關行政機關作為發包方與實行承包經營的企業作為承包方,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所達成的,明確國家與企業在企業承包經營過程中的責、權、利關係的協議。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3篇企業承包合同書範本,歡迎參考閱讀!

企業承包合同書範本3篇

企業承包合同書範本一

委託單位:__縣__國營(或集體)林場,以下簡稱甲方;

護林單位:__縣__鄉__村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護林業資源,減少山林火災,防止盜伐林木,促進林木速生豐產,特訂立本護林承包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護林面積及方位

甲方將__山的__畝林木承包給乙方看護管理,其中,成林__畝,中幼林__畝。該片林木北起__至__,南起__至__,東起__至__,西起__至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為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報酬及收益分配

1.現有成材木,如甲方在__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__年以後至承包期屆滿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

(護林費也可採取工資形式給付)

2.中幼林間伐材(指胸徑在__公分以下的規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採伐,在甲方派員參加下按__∶__比例分成,甲方得__成,乙方得__成。

3.護林區內雜木些草歸乙方受益,但不得傷害植被。

4.乙方抓獲盜伐林木者,按每盜伐一株__元罰款。所罰款項,甲乙雙方按__∶__分成,被盜伐成木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交給乙方的護林區必須四至清楚,山林沒有所有權爭議。

2.甲方必須適時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

3.甲方砍伐成木驗收後__日內,必須向乙方支付護林費。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保護山林資源不受破壞,在護林區內,不準開荒種植作物,不準採石、採砂取土和埋葬墳墓,嚴禁盜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災。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護林指導,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補植、間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蟲害,開設防火溝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進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內,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__名組成護林隊,訂立護林公約。並經常對所屬村民進行遵紀守法、愛護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在護林區內林木被盜伐乙方未抓獲盜伐林木者,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成材木被盜伐一株,按其根徑計算大小,罰乙方以國家木材價格的__倍賠償給甲方;中幼林木被盜伐一株,罰乙方賠償甲方__元。

2.由於乙方失職引起山林火災,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燒燬成木數,乙方應按國家木材價格賠償甲方;燒燬中幼林木數,乙方除應即時補植外,每株賠償甲方__元。

3.護林區內,如有人採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墳墓,罰乙方賠償甲方__元。

4.甲方交給乙方管理的護林區如有所有權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不按期給付乙方護林費,逾期一日,應按該護林費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6.甲方不按時派出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護林地帶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不以乙方違約論。

第八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屆滿即失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認為有繼續承包之必要,必須另訂合同。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縣林業局、鄉政府、縣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縣_林場(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地址:_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_

乙方:__縣__鄉__村__組或村民__(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

__年__月__日訂

企業承包合同書範本二

發包人______(簡稱甲方),地址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

承包方:______(簡稱乙方);地址______,

企業經營者: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為上繳利潤遞增包乾。

二、承包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三、上繳利潤數額

1.乙方以____元為上繳利潤包乾基數,自____年起,按平均每年遞增__%的比例上繳利潤,即____年為____元,____年為____元,____年為____元。

2.上繳利潤後剩餘部分,全部留給乙方,由乙方首先歸還國家貸款,然後建立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各項基金的比例為:

┌──┬────────┬───────┬───────┬────┐

│ 生產發展基金  │ 獎勵基金

│  福利基金  │ 備註 │

├──┼────────┼───────┼───────┼────┤

│ 年 │

 │

 │

├──┼────────┼───────┼───────┼────┤

│ 年 │

 │

 │

├──┼────────┼───────┼───────┼────┤

│ 年 │

 │

 │

└──┴────────┴───────┴───────┴────┘

3.乙方完不成上繳利潤時,其差額由乙方用當年留利抵交。不足時,用企業資金抵交。

四、承包期間,乙方保證完成國家的指令性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乙方保證____年達到____企業標準,____年達到____企業標準。

2.承包期間,新增固定資產總額為__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3.新產品開發數分別為:____年____個,____年____個,____年____個;主要專案是__________________;新產品產值率為:____年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

4.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投資總額共_____元,新增總產值____元,利潤____元。

5.承包期間產品質量達到___級標準,新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承包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有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期間,甲方必須尊重乙方自主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經營活動;並幫助乙方解決下述問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期間,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企業經營者____為乙方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經營管理中的下列事項,有依法自主決定的權利: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1.甲方無理干擾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從上繳利潤中扣除賠償金額。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

2.甲方不按合同第___條規定為乙方解決______問題時,按___的__%交付違約金,違約金從上交利潤中扣除。

3.乙方未按合同完成上繳利潤總額或年度上繳利潤額,按下述辦法交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

4.乙方未實現第___條規定的經濟技術指標的,按下述辦法交納違約金;未實現企業升級時,_____;新增固定資產達不到規定數額時,______;技術改造任務未完成時, _____;產品質量未達到規定標準時________。

5.乙方承包期間,給企業財產造成損害的,按下述辦法支付賠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九、企業經營者的獎懲

( 勵志天下 )

乙方完不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處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完成或超額完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獎勵: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以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交_____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2.交_____法院審判。

十二、本合同自____時起生效。

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份,分送______。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或個人簽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章):

  企業經營者(簽章):

代理人(簽章):

簽約日期:

 年

簽約地點:

〔說明〕承包方即乙方如是個人時,應在合同最後署個人姓名並蓋章,企業經營者(簽章)一欄不必填寫。

企業承包合同書範本三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______

承包方:______

為深化企業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人民政府批准,將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__管理局、__財政局、__稅務局、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分行組成的__工業發包委員會作為發包方(以下簡稱:發包方)。發包方通過規定的招標程式最終確定以__為代表的(個人、合夥人、企、事業單位法人)投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定承包期限內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並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承包方、企業職工三者責、權、利關係,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係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 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年,即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六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為上繳利潤、技術改造投資、貸款歸還、企業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 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萬元,其中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

第二款 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專案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萬。

其中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

第三款 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__萬元。其中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__年為__萬元,……。

第四款 本廠企業上等級目標為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標準。

第三章 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 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 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並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為本廠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並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 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幹部,組成本廠的領導機構,並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 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定、人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 有權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 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範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 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裝置。

第六款 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新產品。

第十條 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節 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 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 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第三款 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 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裝置的完好,並按國家規定,分類按比例提取固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專款專用。

第五款 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各項指令性計劃。

第六款 應負責繼續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並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 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 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__元。

第十三條 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 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 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 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 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第三款 對本廠有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

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 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 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第三款 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 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 承包經營者(係指承包個人、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者收入,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後,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級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定的各種補貼照發。

第十七條 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入按與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係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__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行)

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入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第二款 發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者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獎勵。

第三款 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給預支生活費。

第四款 職工人均年收入的計算範圍按__勞字__號檔案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企、事業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入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展基礎。

第十九條 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後,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法人收入,由發包方一次發給。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鬚髮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

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稽核,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後,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低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的7%,直至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

第二款 承包方如未成本合同規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入總額的__%。

第三款 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第四款 企、事業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第五款 企、事業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__%。

第六款 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所應繳納的違約金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萬分之三向發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並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 發包、承包雙方發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合夥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夥人(或企、事業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後,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發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合夥人承包者《承包合夥人協議書》),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檔案材料如與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由發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並經__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__份,發包方、承包方和__公證處各執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承包指導委員會、發包方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____

代表____(簽字蓋章)

承包方____

代表____(簽字簽章)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