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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合作協議範本4篇

欄目: 經營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4.49K

三方合同是指甲方、乙方、丙方在一份合同上簽字認可,其中一方為見證方或中介方。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4篇三方合作協議範本。歡迎參考閱讀!

三方合作協議範本4篇

三方合作協議範本一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性別__,×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性別__,×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丙(姓名)______,性別__,×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淘寶網店百樂家居,主要經營保溫飯盒保溫杯、等。

第二條 總投資為十五萬元,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產品實物作為出資,出資額十五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100%; 乙方以技術作為出資,丙方以技術作為出資。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店鋪。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2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一)合夥期滿;(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地點:

三方合作協議範本二

專案合作經營協議由:專案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 _______,身份證號:

乙: _______,身份證號:

丙: _______,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為了規範合夥專案的行為,保護合夥專案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商超巴瑤香豬專案。

第二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24萬元,以技術股方式出資1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40%;

2、乙方:出資額為 18萬元,以人民幣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30%;

3、丙方:出資額為18萬元,以人民幣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30%。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60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夥專案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專案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專案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三潤公司及巴瑤香豬專案組達成以下一致

1、 公司出資巴瑤香豬品牌,為商超巴瑤香豬專案組提供優質服務,公司費用包括辦公費用、人員工資、及辦公室費用開銷,從商超巴瑤香豬專案實報實銷。

2、 商超巴瑤香豬專案組品牌使用費用為3500元/月,當商超巴瑤香豬專案年營業額達到3600萬時,公司在年底一次性反還專案組品牌使用費用。

3、 專案組有獨立運營巴瑤香豬品牌權,公司在合同期內不能給第三方運營。

第六條 盈餘分配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專案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七條 債務承擔

1、合夥專案債務由合夥財產償還。

2、合夥專案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專案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專案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專案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專案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八條 執行人的職責

專案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專案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專案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專案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方案;

5、制定合夥專案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專案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專案出資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專案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對合夥專案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九條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專案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夥專案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專案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條 專案事務的決定

專案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專案不動產;

2、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專案的經營管理人員;

3、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4、合夥人與本合夥專案進行交易;

5、合夥人增加對合夥專案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6、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一條 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專案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專案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專案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專案,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 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專案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專案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合夥協議約定合夥專案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專案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專案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專案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四條 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專案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五條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專案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條 退夥程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專案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專案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專案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專案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專案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專案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專案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而導致合夥專案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地址:

乙方:(簽章)地址:

丙方:(簽章)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三方合作協議範本三

建設方:

總包方:

分包方:

為明確施工過程中建設方、 總包方及分包方三方的責任, 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建設、總包、分包三方就各自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總包服務費:本工程樁基工程的總包服務費由建設方支付。

二、承包範圍:無錫交通世茂專案 B 地塊一期樁基礎工程。

三、工程造價及工程款支付:人民幣_____元整,由建設方支付。本工程不設預付款。保留金的 5%,待保修期滿後 14 個日曆天內支付。

四、建設方責任

1. 負責現場的協調和管理,處理總包方、分包方之間的相關事宜。

2. 負責及時向分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及尾款。

五、總包方的工作

1. 負責對分包單位進場後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含質量、技術、進度) 、服務、配合、協調、對已完驗收合格的工程負責保管。

2. 負責現場臨時水電的統一管理。

3. 在不妨礙承包人優先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分包人使用總包現場內的施工機械、腳手架等裝置。

4. 總包方負責該分包資料的保管和交檔案館的歸檔工作。

六、分包方的工作

1. 負責組織與建設方進行施工設計圖的會審及技術交底、方案的報批與確認,處理解決相關的技術問題。

2. 對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環保文明施工等承擔全部責任。

3. 遵守總包方施工現場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總包方的管理,做好分包範圍內的現場文明施工,衛生清理工作。

4. 及時向建設方、總包方提供工程進度計劃及工程進度報表並對報表的正確性、完整性負主要責任。

5. 自行組織和配合與監理的預檢、隱檢、材料檢驗、試驗等達到工程合格標準所要求的一切工作,提供滿足專項驗收要求的所有技術資料。

6. 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技術規範、操作規程、工藝流程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7. 負責自行施工範圍內的建築垃圾的清理,並負責運至發包單位的制定消納地點。

8. 負責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對工程質量負責。

9. 按照規範及無錫市檔案館要求及時填報樁基工程的各種相關技術資料,並將填報的各種資料(包括竣工所需要的資料)及時、完整的提供給總包,並對資料的正確性、完整性、真實性、可靠性負責。

七、工程質量

1. 分包單位就該項分包的工程質量向建設方承擔直接責任。

2. 任何由於分包方的材料使用不當或材料不合格、或施工工藝、方法不符合要求、施工程式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工程隱患,分包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八、違約責任

1. 分包單位不配合總包管理,不服從總包方現場的領導造成的後果自行承擔。

2. 造成總包單位現場設施:臨時道路、場地、水電管線的損壞,分包方應按照損壞的實際損失如數進行賠償。

3. 提供總包單位的技術資料字跡模糊不清、數量不夠,總包方有權退回或拒絕收集。分包方確保樁基工程的驗收合格。

九、其他

本協議一式六份,正副本各三份,建設、總包、分包方各執兩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茲證明雙方簽訂如下:

建設方(簽章) :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託人):

總包方(簽章) :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託人):

分包方(簽章) :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託人):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三方合作協議範本四

專案合作協議由:專案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作經營餐館專案,總投資為45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

第二條 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 餐館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丙方 %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 每年餐館總銷售利潤進行分配或再投資,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決定權按出資比例多少來界定。

第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叄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負責餐館的管理及日常事務。薪酬為底薪 元+ % 利潤提成,經營期間乙、丙兩方均有權瞭解餐館的賬務及經營情況。

第九條 本協議有效期:只要三方繼續合作,本協議持續生效。

第十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作三方中如果有一方提出退出合作的須提前一個月向其他兩方提出,退出金額按退出時餐館資產比例來返還,返還期限不超過 天。

第十二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三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3、 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餐館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乙方:(簽章)

地址:

丙方:(簽章)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