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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借款合同律師版(精選20篇)

欄目: 借款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68W

個人借款合同律師版 篇1

甲方: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律師版(精選20篇)

身份證號:_______

住所:_______

乙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住所:_______

第一條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二條出借方應按期、按金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借款罰息同。

第三條借款利息,按銀行貸款現行貸款利率。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產生的一切有關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其他事宜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按約定全部歸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後終止。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出借方)乙方:_______(借款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律師版 篇2

出借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為公司經濟業務的開展,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借款項用於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

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

採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百分之六。

第四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出借方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轉入借款方提供的公司賬戶裡。

2、還款時間與金額:借款方還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金和利息一併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10%違約金。

第五條還款:

資金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30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徵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註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出借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律師版 篇3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 ,於 年 月 日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一年

四、還款日期:

五、還款方式:

六、爭議解決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甲方或者乙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2、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3、由第三方進行調解;

七、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律師版 篇4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本協議(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律師版 篇5

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借款協議基礎之上,經過協商,甲乙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補充協議,雙方以資共同遵守。一、乙方自願以權屬自己作價人民幣抵押給甲方,乙方到期不還款,除乙方按借款協議履行之外,如乙方逾期十天不還款,乙方則自願將該抵押物以作價價格賣給甲方並雙方不再簽訂買賣協議,此協議即產生買賣協議的效力,甲乙雙方不再重新簽訂該物權的買賣協議,該物權所有權隨之協議的效力而轉移給甲方。二、如該抵押物乙方賣給甲方以後,仍不足以償還甲方借款及利息不影響甲方再向乙方追償的權力。三、本補充協議與借款協議具有同等法律上的效力。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個人借款合同律師版 篇6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年零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貸款金額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2、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還款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的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於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於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於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並、轉或撤消工程建設等設施,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公章)

代表人:(蓋章)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公章)

代表人:(蓋章)

地址:

銀行帳戶:

電話號碼:

保證方:(公章)

代表人:(公章)

地址:

銀行帳戶:

電話號碼: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

第一百九十七條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 款。

第一百九十八條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

第一百九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 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二百條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 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個人借款合同律師版 篇7

抵押權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鑑於:(以下稱借款人)與甲方(以下簡稱抵押權人)於年 月 日簽訂了一份《民間借貸合同》,且借款人單方向甲方出具了《承諾書》。為保證借款人的能夠按時足額將《民間借貸合同》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等費用歸還給甲方和兌現《承諾書》承諾的內容,抵押人願意用其有權處分的《抵押物清單》列示財產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為償還《民間借貸合同》條款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和兌現承諾內容的擔保,並保證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見《抵押物清單》,現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如下協議,供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違約金、複利以及實現債權(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公證費、評估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的費用和兌現《承諾書》承諾的內容。

第二條 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設定並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檔案交存於抵押權人保管。

第三條 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第四條 抵押物抵押期間由於抵押人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抵押人承擔補足責任,抵押人應在三日內或抵押權人規定的期限內向抵押權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五條 抵押物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毀損、出租、變賣、重複抵押、抵償債務、饋贈等。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應提前履行《民間借貸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六條 抵押物抵押期間,若抵押權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協助。重新估價後,抵押權人認為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

第七條 設定抵押物若需要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抵押登記,抵押人應無條件配合抵押權人。

第八條 因發生《民間借貸合同》第十條所述情形,抵押權人宣佈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抵押權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第九條 抵押人須根據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

第十條 《民間借貸合同》中的“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慎重承諾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應繼續按照本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1、借款人和抵押權人協商同意變更借款期限、利率、違約金等借貸條款,但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2、抵押權人宣佈借款提前到期的;

3、借款利率依據《民間借貸合同》第四條約定進行調整而導致利息增加的;

4、抵押權人將《民間借貸合同》約定的相關權利轉讓給第三人的。

第十二條 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慎重承諾,如因履行《民間借貸合同》而到法院訴訟的,抵押人不按《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請求法院適當降低懲罰性違約金。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協議各方同意交由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權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合同律師版 篇8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意週轉需要,向甲方借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依法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借款本金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元整。

二、借款日期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借款利息

月利率________%,乙方應於借款期限屆滿歸還本金的同時支付利息,乙方逾期歸還借款的構成違約。

四、如乙方逾期歸還借款的按照每日借款本金總額的________%支付。

五、借款期限屆滿,乙方歸還甲方的款項按以下次序扣除:

1、借款本金;

2、借款利息;

3、逾期違約金;

4、本合同第六條約定對經濟損失。

六、如乙方逾期違約導致訴訟的,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乙方應當承擔,為此訴訟支出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時生效,本合同簽訂於___________________,擔保人對以上借款合同應認真閱讀,內容清楚,同意為乙方向甲方借款承擔連帶責任,擔保的範圍包括:借款合同的本金、利息、違約金,擔保人期限為兩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律師版 篇9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借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向借款人發放借款。為保障各方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

本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幣種)整(小寫:)。

第二條借款用途

本借款用於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_____________天。具體以借款借據/銀行憑據所記載的實際發放日為起算日。

第四條擔保條款

1、擔保人自願為本合同項下的主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並自願提供擔保物作抵押/質押擔保。抵押/質押物為。

2、擔保人自願為本合同項下的主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並自願提供擔保物作抵押/質押擔保。抵押/質押物為。

第五條借款的使用與償還

一、為便於借款人使用資金,借款人指定下列賬戶轉款為借款人贖取房產: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還款來源

借款人為本合同項下的第一還款來源,但不排除借款人用其它的還款來源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七條權利與義務

一、借款人應根據借款人的借款要求提供真實的商務合同、檔案、報表、憑證等資料。

二、借款人應當保證有關商業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借款人如發現不實或違法情況,有權中止本合同的執行。

三、借款人有權依法或根據本合同約定採取相應措施提前收回本借款,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借款人有權從借款人賬戶上扣劃款項用於償還借款。

四、借款人依法或根據本合同約定採取相應措施提前收回借款而借款人無清償能力時,擔保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借款人有權從擔保人賬戶上扣劃款項用於償還本借款。

五、為保障借款人能如期收回借款,經雙方一致同意,借款人將其名下位於)作為該筆借款的擔保。如借款到期,借款人無法歸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雙方約定借款人有權按以下任一方式處理該房產以收回本合同項下借款及其它相關費用,借款人對此無任何異議。

1、借款人有權贖取該房產並按照市場評估淨值的

3、其它: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如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因借款人的原因造成借款人無法履行義務,則借款人有權根據下列情況解除合同:

(一)、如借款尚未發放,則借款人有權解除合同,停止發放本借款;

(二)、如借款尚未到期,則借款人有權解除合同,提前收回本借款;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如借款人違約逾期未還款且未就延期事宜與借款人達成協議的,違約方應支付借款本金總額5%的違約金。

(二)如借款人違約逾期未還款且未就延期事宜與借款人達成協議的,借款人有權依法採取一切可實現債權的措施,並由借款人承擔實現債權的費用。

(三)如借款人違約逾期未還款且未就延期事宜與借款人達成協議的,因違約而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借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賠償。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立約各方已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合同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糾紛,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署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第十三條合同文字附加條款本合同正本壹式份,立約各方各執壹份,擔保人份。副本根據需要增訂,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律師版 篇10

貸款方: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律師版 篇11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貨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 真: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xx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願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於_____區(縣)____街道(鎮)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佈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 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並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 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後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 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採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後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後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佈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託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 貸款擔保l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後的十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徵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 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並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徵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____天計收萬分之_____的罰息;並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帳戶記憶體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後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管後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個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

(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律師版 篇12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張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六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非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律師版 篇13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_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律師版 篇14

甲方

乙方

本著公平、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1 因甲方生意所需現向乙方借款伍萬元整。

2 雙方約定XX年10月30日前還款50%,剩餘50%於XX年12月31日前歸還。

3 如甲方未按合同條款履行,則以-------計算利息。

4 如雙方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x人民法院管轄。

5 本協議附合同為甲方出具借條,甲方完全履行義務乙方歸還借條後本協議解除。

6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甲方出具借條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合同律師版 篇15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丙方(保證人):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乙方因,向甲方借款,丙方願意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連帶保證擔保,現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週轉,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則與甲方無關。

二、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萬元整(小寫:¥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戶為: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號: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以甲方實際出借款項之日起算,乙方應另行出具收條)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逾期未還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

四、還款方式

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後,甲方收到還款後將借據交給乙方。

甲方指定的還款賬戶為: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號: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金額計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為_______,利息按月結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付息,則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額的每日萬分之八加收違約金。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1、借款方自願用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丙方自願為乙方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期限為自乙方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保證擔保範圍包括借款本金、逾期還款的違約金或賠償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八、逾期還款的處理:

乙方如逾期還款,除應承擔甲方實現債權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支出之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外,還應按如下方式賠償甲方之損失:逾期還款期限在30日以內的部分,按逾期還款金額每日千分之貳(2‰)的比例賠償甲方損失;超過30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還款金額每日千分之貳點伍(2.5‰)的比例賠償甲方損失。

前款約定的損失賠償比例,系各方綜合各種因素確定。在主張該違約金時,甲方無須對其損失另行舉證,同時雙方均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調整請求權。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項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採用書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預留的地址傳送,如有地址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書面通知以傳送之日起三日屆滿視為送達。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

簽訂約日期:

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律師版 篇16

借款人: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

1.1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元。

1.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為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4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月利率____%.

第二條借款給付方式

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託的第三人依據本合同約定將上述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戶:

賬號/銀行卡號為: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人按以下第種方式還本付息:

3.1實行利隨本清方式還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

3.2按(月/季)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月/季末月)的日。借款人須於每一結息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第四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4.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4.3按出借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檔案、資料和單據。

4.4出現本合同第10.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出借人,並落實出借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五條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5.1有權瞭解並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保證人情況。

5.2借款人出現本合同第10.2所指重大不利情形,出借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5.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並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出借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5.4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按照實現債權(包括擔保權)的費用、違約金、複利、罰息、利息、本金的先後順序歸還,即先抵費用,後還息,再還本。

第六條借款擔保

6.1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一)保證人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二)抵押人以其名下的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抵押擔保;

(三)出質人以其所持的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質押擔保。

6.2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出借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6.3保證擔保的期間:保證期間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借款人與出借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6.4當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質物不行使擔保物權,放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保證人承諾仍就出借人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叄拾(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7.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叄拾(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7.3對到期未付利息,出借人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作為違約損失賠償。

7.4借款人、任一擔保人違反本合同及從合同項下義務,出借人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以及採取其他財產保全措施。

第八條費用承擔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登記、評估、鑑定、見證、運輸、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保證人承擔。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事項

10.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出借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佈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10.2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抵押物、質物(出質權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徵用、被徵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擔保物所有權歸屬第三人或者出現權屬爭議等影響出借人實現擔保權。

10.3本合同所稱擔保物包括抵押物、質物和出質權利。

10.4借款人之配偶及保證人之配偶宣告

借款人配偶及保證人配偶已經充分知悉本合同條款;借款人或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的,借款人配偶及保證人配偶並願以各自的夫妻共同財產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借款人一份,出借人一份,擔保人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署頁,無正文。

借款人: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

保證人配偶: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___

出質人配偶: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

抵押人配偶: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律師版 篇17

甲方(出借款人):(身份證號碼: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

連帶責任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出借給乙方人民幣 伍萬元整(¥: 50000.00 元 ),借款期12個月,自2019 年 5月7日至 2019 年 5月6日,於訂立本合同之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每月利息率為20 ‰,乙方應每三個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證按期歸還借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乙方承擔甲方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轉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乙方償還借款的順序為先利息後本金。

四、乙方應覓連帶責任保證人 叄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連帶責任保證人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金、利息和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即表示充分理解並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甲方: 乙方:

連帶責任保證人: 簽訂合同日期:二〇學習年五月二日

借 據

今借到馬相明人民幣肆萬元整,¥:50000.00 ,月息率為千分之 貳拾(20)‰,借款期限 12 個月,自 20學習年5 月7日至 20xx年x月x日。

借款人身份證號: 借 款 人: 連帶責任保證人:

借款日期:二〇xx年x月x日

個人借款合同律師版 篇18

立合同人: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願貸與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於訂立本約之同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不另立據。

二、借貸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萬元月息________元,乙應於每月____日給付甲方,不得拖欠。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律師版 篇19

貸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張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律師版 篇20

借款人名稱 (甲方)

借款人地址

借款人證件 證件號碼

借款人通訊地址

借款人聯絡電話 傳真:

出借人名稱(乙方)

出借人地址

出借人證件 證件號碼

出借人聯絡電話:

鑑於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特訂立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1.1 甲方具備簽訂本合同所必要的民事行為能力,能實際履行本合同所確定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1.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1.3 甲方承諾: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檔案、資料及資訊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乙方隱瞞任何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資訊。

第二條 借款金額、期限及用途

2.1 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整(¥ 元 )。 乙方可分批放款。

2.2借款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銀行轉賬憑證為準;

特別提示:本合同項下借款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證券市場、期貨市場投資。不得用於生產、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產品。該借款必須用於*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

第三條 借款利息及付息

3.1借款利率為: 本借款前六個月的借款利率為13%/年,超過半年,自第七個月開始,借款利率每月增加1%,依次類推。

3.2 利息從借款人實際提款日起按實際提款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日利率計算基數為一年360天。

3.3 按月結息,每月的20日為結息日,21日為付息日。如貸款本金的償還日不在付息日,則借款人需在貸款本金的償還日付清全部應付利息。借款人須於每一付息日當日付息。

3.4 甲方付息採用: 的方式。

3.5 甲方若在實際借款後三個月內提前還款,應按三個月向乙方支付利息。實際借款日起三個月後還款的,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

3.6 起息日從乙方實際放款日開始計算。

第四條 借款支付

4.1乙方在確認本借款合同及其擔保抵押合同實際抵押登記生效並持續有效後,即向甲方支付所借款項。

第五條 借款歸還

5.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向乙方還款付息。還款日以款項實際到達乙方賬號為準。

5.2出借人收款賬戶為: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5.3甲方按乙方指定的銀行賬號歸還所借款項,甲方需考慮劃款在途時間,若還款到達乙方賬號的時間超過合同約定的期限時,借款結息日以款項實際到達乙方賬號的日期為準。

第六條 提前還款

實際借款三個月後,若甲方需要提前全部還款或部分還款,應提前十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後,以書面形式確定提前還款的利息結算方式。

第七條 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採用如下方式擔保:

7.1、由 *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編號為*=*年個人借保字號。

7.2、由*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編號為*年個人借保字號。

借款人未按上述約定提供擔保,或擔保合同未生效或未完成法定的審批、登記或備案手續,出借人有權拒絕向借款人發放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第八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8.1 甲方有權按合同約定取得所借款項。

8.2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償還本金和利息。

8.3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8.4甲方應承擔本合同及其擔保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鑑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手續費、諮詢費等。當甲方未按時支付上述費用時,乙方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上述費用,乙方有權隨時向甲方追償,並從墊付之日起計收銀行同期貸款利息。

8.5甲方承諾並保證向乙方履行以下必要協助義務,包括但不限於配合乙方對其借款使用情況及其經營狀況、收支情況進行的監督,有義務及時提供乙方要求的相關資料,保證所提供的資料和資訊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8.6甲方應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認為下列事項可能嚴重影響甲方償還能力的,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擔保,在甲方提供新的擔保之前可停止支付甲方尚未使用的借款。如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擔保,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單方面宣佈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本金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並要求甲方立即償還所有借款本金並結清利息,直至解除合同:

(1)對甲方還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響的刑事案件、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甲方或其家庭成員的工作、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3)甲方姓名/名稱、住所、聯絡方式、經營範圍及方式發生變更;

(4)甲方其他投資人居所、出資額、出資方式等發生變更;

(5)甲方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6)甲方為第三方提供保證,並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7)甲方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對其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7.7甲方必須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方式,並與乙方簽訂擔保合同。

7.8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不利於乙方債權的變化時,甲方需按乙方要求重新提供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於: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的收入發生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採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甲方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影響乙方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九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9.1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包括逾期利息及挪用罰息)。有權按本合同和擔保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相關的費用。

9.2 在甲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發放借款。

9.3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甲方付息還本的情況。

9.4乙方依據法律規定,對甲方和擔保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有關非公開資訊保密;除國家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按法律規定調查外,乙方不向任何第三方洩露甲方資訊。

9.5乙方有權隨時檢查借款用途、要求甲方提供經營狀況、財務狀況或其它乙方認為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報告,甲方不得拒絕。

9.6乙方在發現甲方出現財務狀況惡化等情況導致喪失或即將喪失償還能力時,有權停止支付甲方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佈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並要求甲方立即償還所有貸款本金並結清利息,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條 違約及處理

10.1甲方有屬於下列行為之一的,屬於違約:

(1)甲方未完全適當地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乙方認為影響債權安全的;

(2)甲方在履行與乙方簽訂的其他擔保合同中有違約行為,經乙方催告後仍未按期糾正;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為第三人債務提供擔保有可能影響其償還能力的。

10.2甲方出現違約行為中的任何一項時,乙方有權停止支付甲方尚未使用的借款,並可單方面宣佈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並要求甲方立即償還所有貸款本金並結清利息,直至解除合同。

10.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時,乙方有權按擔保合同的約定處分抵押物或質押物,並追究保證人連帶擔保責任。有權按照公證書委託書賦予的權力直接處置抵押物或質押物,或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9.4:如借款人未如期償還借款本金,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出借人達成協議,則構成借款逾期。出借人有權就逾期借款本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日息萬分之十的比率向借款人計收罰息。如借款人未按時足額付息,出借人有權就應付未付利息金額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日息萬分之十的比率向借款人計收罰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出借人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自挪用貸款之日起每日按日息萬分之十的比率向借款人計收罰息。

10.5因甲方違約,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催收費用、鑑定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10.6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由甲方的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若甲方無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或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或者怠於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有權處分抵押物或質押物,並追究保證人連帶責任;乙方亦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停止支付甲方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佈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並要求甲方立即償還所有借款本金並結清利息,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合同的效力及變更

11.1 合同的效力: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簽字按手印後成立,同時按合同約定落實相關擔保手續,貸款資金轉入借款人賬戶後雙方債權債務關係正式成立,借款合同正式生效。

11.2合同的變更:對於貸款期限、還款方式等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均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可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第十三條 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1、 同意函(如有)。

第十四條 其他條款

13.1甲方已認真審閱本合同各項條款,乙方已向甲方做了詳細說明。雙方對合同所有內容不存在誤解與疑義。

13.2與本合同相關的擔保合同及雙方確認的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3.3任何書面通知均應寄送雙方在本合同填寫的通訊地址,該地址如有變動,變動方應及時通知對方。

13.4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