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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體教室裝置銷售合同範本

欄目: 借款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83W

多媒體教室裝置銷售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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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與 (以下簡稱賣方)就賣方向買方提供的貨物和服務,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 合同標的

1. 合同內容包括貨物供貨、運輸、倉儲、保險、驗收、技術服務(包括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質保期保障等全部相關服務。

2. 貨物情況清單

序號

名稱

規格

製造商

單位

數量

備註

具體的供貨範圍、技術規格詳見合同附件。

二、 價格

1. 合同總價:

(人民幣)大寫 (¥ )。

其中:(1)貨物總價:

(人民幣)大寫 (¥ )。

(2)運雜費、保險費:

(人民幣)大寫 (¥ )。

(3)其它費用:

(人民幣)大寫 (¥ )。

2. 本專案報價應包括:標的貨物、其他附件、包裝、一切稅費(包括關稅、增值稅等)、運費、保險費、倉儲費、資料、質保期等相關的全部費用。價格明細清單見合同附件 。

3. 如合同內容沒有變更,本合同價格為固定不變價。

4. 如果單價和數量的乘積與總價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並修正總價。

三、 貨物產地及標準

1. 貨物為(填寫製造商名稱)全新的(原裝)產品,表面無損壞。

2. 標準:

本合同所指的貨物及服務應符合合同附件的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標準,則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相關標準的,則採用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釋出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3. 國內產品或合資廠的產品必須具備出廠合格證。

4. 所有軟體必須是正版並有製造商使用授權證明。

5. 賣方應將所供物品的使用者手冊、保修手冊、有關資料及配件、工具等交付給買方。

四、 包裝、運輸、保管及保險

1. 所定裝置包裝採用廠家標準出廠包裝;與廠家名稱一致。

2. 賣方所提供所供貨物必須為製造商原廠包裝,包裝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貨物的包裝均應有良好的防溼、防鏽、防潮、防雨、防腐的措施。貨物要求有包裝材料保護運至現場。凡由於包裝不良造成的損失和由此產生的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3. 由賣方負責根據本專案內容各個不同的安裝地點,將貨物材料送到現場過程中的全部運輸,包括裝卸車、貨物現場的搬運。

4. 各種裝置,必須提供裝箱清單,按裝箱清單驗收貨物。

5. 貨物在現場的保管由賣方負責,直至專案安裝、驗收完畢。

6. 貨物在安裝除錯驗收合格前的保險由賣方負責,賣方負責其派出的現場服務人員人身意外保險。

五、 安裝地點及完工時間

1. 安裝地點:

2. 專案完工驗收交付使用時間:賣方在《成交通知書》發出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供貨、安裝並驗收合格交付使用。

六、 付款

1.付款辦法:產品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向成交供應商支付全部貨款。

2.付款方式:採用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三種形式。

七、 安裝與除錯

1. 賣方負責本專案的裝置在買方指定的不同安裝地點進行安裝除錯。

2. 賣方應提交詳細安裝進度表。

3. 賣方應設安裝負責人,負責安裝協調管理工作。

4. 安裝所需工具設施物料由成交供應商自備、自費運到現場,完工後自費搬走。

5. 除錯:按國家相關驗收規範進行。

6. 裝置的拆箱、安裝、通電、除錯等項工作由成交供應商負責,但必須在採購人指定人員的參與下進行。除錯的原始記錄須經各方簽字後作為驗收的檔案之一。

八、 現場管理

1. 為便於管理,買方和賣方在專案期間的聯絡,應通過指定的賣方和買方的全權代表進行。

2. 從開始交貨到竣工驗收結束的整個專案期間,買方應實施必要的措施配合賣方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

3. 賣方派出的服務人員須遵守買方的條例。

九、 驗收方式及質保期

1. 買賣雙方按詢價檔案、報價檔案及本合同和有關附件的規定進行驗收,具體要求見合同附件 。

2. 因物品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廣東省或中山市質檢部門進行質量鑑定。物品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買方承擔;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賣方承擔。

3. 本合同的質量保證期(簡稱“質保期”)為 年,從專案驗收合格,買賣雙方簽署驗收合格證書後起算。

4. 在質保期內如有貨物或部件不能使用需更換,則該部分貨物或部件質保期相應延長。

十、 售後服務(按具體要求填寫)

1. 所有貨物為全新的(原裝正貨)產品(含零部件、配件、工具等),表面無劃傷、無碰撞。

2. 所有裝置均提供三年或以上免費上門保修服務。

3. 質保期為專案驗收合格,由買賣雙方簽署驗收合格證書並辦理專案移交之日起算。賣方對專案貨物及服務在質保期內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等服務。

4. 維修響應時間:在質保期內貨物如有質量問題,賣方要在接到故障通知後2小時內電話響應,在4小時內趕到現場並在到達現場後24小時內恢復系統正常執行;如不能解決問題,賣方須立即提供相同規格的產品作代用品且必須保證買方系統能正常執行,維修工程師必須定期巡迴保養。

5. 賣方須提供售後技術支援中心的詳細資料;提出質保期滿後的收費維修、維護內容,費用和服務方式、範圍。

十一、 技術資料

1. 裝置安裝除錯時,賣方向買方提供裝置的全套使用說明書及操作手冊。

2. 廠家對所有裝置的技術引數、規格指標、裝置配置、功能設定等方面資料。

十二、 智慧財產權

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的起訴。如發生此類糾紛,由賣方承擔一切責任。

2. 賣方為執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術資料、軟體的使用權歸買方所有。

十三、 產權與風險轉移

1. 貨物的產權,在貨物驗收合格並移交交付後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2. 貨物損壞、滅失的風險在驗收合格,買賣雙方簽署驗收合格證書並交付使用時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3. 如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買方可以拒收,在拒收情況下,或者解除合同的,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4. 產權和風險的轉移,不影響因賣方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買方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十四、 索賠

1. 驗收不合格,買方有權根據有關政府部門的檢驗結果向賣方提出索賠。

2.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賣方對買方提出的索賠和差異負有責任,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a) 賣方同意退貨,並按合同規定的同種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b) 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數額買賣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 用符合規格、質量和效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貨物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的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有買方所發生的一切直接費用。同時,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十五、 違約責任

1. 賣方交付的物品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買方有權拒收,賣方向買方支付貨款總金額5%的違約金;

2. 買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物品,拒付貨款的,買方向賣方償付物品總金額5%的違約金;

3. 賣方逾期完工,則每日按合同總額0.5%向對方償付違約金,但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10%。逾期交付超過15天,買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六、 爭端的解決

1. 凡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買賣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後仍不能達成協議時,任何一方可以向買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訴訟。

2. 本合同的訴訟管轄地為買方所在地的法院。

3. 在進行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其他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4. 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十七、 不可抗力

1. 由於一般公認的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不可意料的事故而不能按合同規定交貨驗收時,賣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告買方,證明事故的存在。

2.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雙方應努力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繼續存在,致使在合同規定的完工期後三十天內仍不能完工驗收,買方則有權解除合同,此時,買賣雙方均不互提出索賠,買方不承擔終止合同的責任,但不影響雙方對非不可抗力造成的違約追究責任。

3. 如賣方逾期交貨之後遭受不可抗力,不能享受本條規定的責任免除。

十八、 稅和關稅

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2.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的稅法規定對賣方或其僱員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包括但不限於產品的進口關稅、所有產品的國內增值稅)均應由賣方負擔。

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十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十、 其它

1. 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樣法律效力。合同與附件之間內容應認為是互為補充和解釋,但如有模稜兩可或相互矛盾之處,以時間在後的檔案為準。

2. 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賣方需遵守所有經買賣雙方簽署確認的檔案(包括會議紀要、補充協議、往來信函)即成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為雙方簽字蓋章或確認之日期。

3.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項下的義務。

4.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買賣雙方、。

5. 本合同合計 頁A4紙張,缺頁之合同為無效合同。

買方(蓋章): 賣方(蓋章):

買方法定代表(簽字): 賣方法定代表(簽字):

日 期: 日 期:

地 址: 地 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