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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合同模板(通用18篇)

欄目: 借款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67W

貸款合同模板 篇1

抵押權人(貸方):_________

貸款合同模板(通用18篇)

聯絡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抵押人(借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擔保人(發展商):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合同三方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並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本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下稱“本合同”)。

抵押人(即借方)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編號為_________)之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並同意該“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之房產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房產抵押給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優先第一位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

抵押權人(即貸方)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作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資料詳見附表),並接受擔保人承擔合同項下貸款的連帶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貸款,作為抵押人購買抵押房產之部分樓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為其指定本合同的擔保人。

第二條釋義

在本合同內,除合同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1.“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2.“供款”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之貸款本金利息。

3.“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供款、罰息、有前的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4.“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與發展商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契約”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5.“擔保人”指與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的賣方。

第三條貸款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二、期限_____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起計(借款日以借據日期為準)。

三、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在合同期內,如抵押權人按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時,應書面通知抵押人並按通知的規定進行調整。

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抵押權人指定抵押人所購樓宇之發展商之賬戶。

第四條供款

一、供款按貸款期限以第一個月為一期,採用定額月金償還方式,共_________期;

二、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則起供月為當月;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後,則起供月為貸款日的下個月;供款日為每月十五日。

三、月供款的計算:月供貸款金額×貸款期月利率×(1+貸款期月利率)還款期數=_________款額(1十貸款期月利率)-1

依上式計算的每期供款金額按抵押權人簽發的《按揭供款通知書》執行。

四、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指定之行所開立活期存款賬戶,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將當月供款足額存人或匯抵該賬戶。抵押人並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從該賬戶扣收月供款、罰息及其他與該筆貸款有關之費用。如有變更賬號,須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五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每月分期供款應繳收之金額,按本合同第四條第四點的規定辦理。如逾期未能足額交付當月供款,抵押人必須儘快補足,並同時向抵押權人交付逾期罰息,罰息額按貸款餘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複利計算直至付清。

第六條提前還款之規定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執行期內任何一個營業日提前繳付剩餘貸款,包括提前全部還清和部分還款,抵押人提前還款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不收取任何無關的費用。

二、抵押人提前還款需首先繳交提前還款日當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還款的金額不少於抵押權人之有關規定。

四、部分還款後,抵押人可選擇變更月供款金額或變更供款期限,並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七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物案/登記/登出費、律師費、保險費、手續費等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規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權人進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三、抵押人需負責繳付當地政府部門對抵押房產所徵收的一切費用。抵押人如不繳交而由抵押權人為保障其本身權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權人可將已墊付的費用並人抵押人欠款內,向抵押人進行追索。

貸款合同模板 篇2

借款人(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電子郵箱:

借款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住址:

經常居住地地址:

工作單位及地址:

電話:傳真:電子郵箱:

貸款人(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電子郵箱: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種類為以下第種:

1.1流動資金貸款;

1.2專案貸款;

1.3按揭貸款;

1.4其他:貸款。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

第三條借款用途:。

第四條借款期限及還款方式:

4.1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2借款本息按以下第種方式歸還:

(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季計收□按月計收(擇其一),到期利隨本清。利息若按季計收結息日為每季度末月的日;利息若按月計收結息日為每月的日。

(2)本金□按月□按季(擇其一)按借款借據載明的期限分期歸還,利息□按季計收□按月計收(擇其一),最後一筆貸款清償時利隨本清。利息若按季計收結息日為每季度末月的日;利息若按月計收結息日為每月的日。

(3)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在到期日一次性付清。

(4)按月等額還貸本息方式。甲方從乙方發放貸款的次月開始,按月等額還借款本息,還本付息日定為每月的日(遇節假日順延)。每月等額還貸本息金額為:。

(5)遞減法還貸本息方式。甲方從乙方發放貸款的次月開始,每月等額償還借款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減少而逐月遞減,還本付息日為每月的日(遇節假日順延)。

每月等額歸還本金:。

第一次歸還利息:。

利息逐月遞減額為:。

(6)其他方式:。

4.3借款實際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選擇如下第種方式:

5.1本合同執行固定貸款利率,為月利率‰,借款期限內不變。

5.2本合同執行浮動貸款利率,本合同簽訂時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佈施行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按一定浮動方式和比例(即上浮或下浮,擇其一)確定為月利率‰,具體計算公式為:月利率=(以借款借據載明的利率為準,浮動方式和比例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變)。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公佈施行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則本合同貸款利率以調整後的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按上述浮動方式和比例調整。每季末結息日為利率重新定價日,如有調整,於利率重新定價日之次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計算。

5.3其他方式:(注:填寫時請注意與第四條中選擇的還款方式相對應)。

5.4無論採用哪種利率方式,日利率的計算基準均為每月30天,換算公式為: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六條甲方提前歸還借款,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借款天數計收貸款利息。

第七條借款展期

甲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15個日曆天前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同意後簽訂借款展期書面協議。

第八條

8.1借款及所涉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為收回貸款所生產的公證、評估、鑑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等。

8.2乙方依本合同或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有權根據需要選擇不同順序對以下各項進行清償:

(1)支付行使抵押權等擔保物權所產生的公證、評估、鑑定、拍賣等全部費用;

(2)支付乙方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3)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利息;

(4)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主債權、違約金、賠償金等。

8.3甲乙雙方之間存在多筆已到期借款合同的,乙方有權決定甲方每筆還款所履行的合同的順序。

第九條借款擔保

9.1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方式為下列第種:

(1)由提供擔保,並出具相應的擔保函。

(2)(其他擔保方式)。

9.2若借款人或擔保人發生貸款人認為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的事件,或擔保合同變為無效、被撤銷或解除,或借款人、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因其他原因而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或擔保人在擔保合同或與貸款人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或擔保物貶值、毀損、滅失、被查封,致使擔保價值減弱或喪失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擔保、更換保證人等以擔保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若借款人無法提供滿足貸款人要求的新的擔保、更換保證人,則貸款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本合同並要求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貸款合同模板 篇3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甲、乙雙方擬以甲方名義向銀行(以下簡稱貸款行)申請貸款,貸款總額為人民幣元,乙方作為該貸款的抵押人;

對上述貸款甲方實際用款額為人民幣萬元;乙方實際用款額為萬元;

主合同:係指甲方與貸款行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本協議內容依附於主合同,作為主合同的從合同。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途徑及種類

1、本協議所述借款系以甲方名義向中國民生銀行申請貸款,並由甲乙雙方實際共同使用。

2、甲、乙雙方使用本協議所述借款應嚴格按照甲方與銀行貸款合同所約定的借款種類及用途使用。

二、借款金額

甲方通過銀行申請貸款額為人民幣元,其中:

甲方實際使用額為人民幣萬元;

乙方實際使用額為人民幣萬元;

三、借款利率:

本協議借款利率均按照主合同(即甲方與貸款行簽訂的貸款合同)所約定的貸款利率執行,各自以貸款利率為基數根據實際用款數額承擔各自應當承擔的利息。

四、借款發放:

甲方在收到貸款行的貸款到賬之日起日內,按照乙方實際使用數額將款項匯至乙方賬戶,甲方的匯款憑證將作為乙方使用借款的有效憑據。

五、借款及還款賬戶

甲、乙雙方的下列賬戶將作為雙方借款發放及還款的重要依據,其中:

甲方貸款及還款賬戶:開戶行:

乙方貸款及還款賬戶:開戶行:

六、借款期限

1、根據甲方與貸款行貸款合同約定,甲方貸款總週期預計為年期貸款,每一年度為一獨立貸款週期,亦即每一年度末應將本年度貸款本息全額清償完畢,方由甲方向貸款行申請發放下一年度貸款。

2、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與貸款行簽訂的貸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將借款本息全額匯至本協議約定的甲方賬戶。

七、承諾和保證

1、甲、乙雙方共同承諾應嚴格按照主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及用途使用貸款,並按期歸還。

2、甲、乙雙方在借款期內若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在發生下列事件之日起三日內通知對方:

(1)經營機制變化,例如:承包、聯營、合併、分立、兼併、託管、股份制改造、合作、與外商合資等

(2)涉及重大經濟案件訴訟(涉訴金額超出借款金額二分之一或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的案件)

(3)歇業、解散、被申請查封、拍賣、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申請破產或撤銷;

(4)註冊資本、住所、聯絡方式或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的;

(5)轉讓或處分、許諾處分其資產重要部分,或其資產被指定受託人、接受人或類似接管人,或其財產被扣押、凍結,可能影響還款能力的;

(5)抵押物權屬、性質發生變化或被主張權利、涉訴的。

對乙方出現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視情況選擇要求其提前償還借款或提供相應擔保,該主張不以貸款行是否提出主張為基礎。

八、違約責任

1、本協議作為主合同的從合同,適用於甲方與貸款行所簽訂的貸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中所約定的全部違約責任。

2、因貸款行根據主合同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的,甲、乙雙方根據各自用款額度及實際產生的違約狀況,向貸款行承擔違約責任。若甲方因貸款行追究先行向貸款行承擔違約責任的,屬於乙方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3、甲、乙雙方未按期歸還借款本息的,因此產生的包括但不限於罰息、違約金、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等一切損失,均由逾期方自行承擔。該損失若由甲方向貸款行承擔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因逾期還款而涉及處分抵押物的,乙方均有權向逾期方予以追償。其中,因乙方逾期還款造成甲方出現銀行貸款信用不良記錄的,乙方還應向甲方承擔相當於其借款額5%的違約金。

4、任何一方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對方均有權追回借款本息,並要求其承擔一切損失。

5、本協議生效後,任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欲變更、解除本合同的,需經各方同意並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若因擅自變更或解除使他方利益受損的,應賠償受損方的實際損失。

九、合同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在甲方與貸款行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任一方發出的通知、告知等書面檔案均可採用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任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更的,應及時通知對方,因未及時通知對方導致送達不能的,通知方所發出的通知仍視為有效,因此產生的不利後果由違約方承擔。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傳真:傳真: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簽約時間:年月日簽約時間:年月日

貸款合同模板 篇4

委託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住址:

受託方: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註冊地址:

受託方受委託方委託向借款方以《 字 號借款合同》為依據發放委託貸款。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立約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過平等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則:

委託貸款是指由法人或者自然人作為委託方提供資金,受託方根據委託方確定的貸款物件、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業務。

解釋:

1、持有合法有效的證件;

2、委託資金轉入受託方指定資金賬戶,由受託方管理;

3、委託貸款資金必須來源正當、合法;

4、委託方在簽訂本合同前需瞭解借款方真實情況,認同受託方盡職調查意見。

第二條 委託金額:人民幣 元整(¥ 元)。

第三條 委託期限:委託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號止,根據受託方稽核意見,以 字 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收據所記載的實際發放日為準。

第四條 委託收益:

1、根據《 字 號借款合同》項下實際執行利率,按出資比例收取相應的委託收益;

2、根據《 字 號借款合同》項下本金還款及利息支付方式,按出資比例收回委託資金及收取相應的委託收益。

第五條 權利和義務:委託方享有《 字 號借款合同》項下與受託方同等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管理費:受託方按《 字 號》合同項下實際產生委託收益的 %計收委託管理費。委託管理費在《 字 號借款合同》項下實際執行支付後由受託方收取。

第七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委託方應及時劃轉其委託資金進入受託方指定資金賬戶。委託資金到賬後,受託方才予以辦理委託業務。

2、委託資金來源必須合法,否則委託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委託方有權就受託方提供的檔案、報表、憑證等資料進行

4、 委託方有權監督受託方開展委託業務的全部過程。

5、當《 字 號》合同出現逾期或者無法足額清償時,委託方以其委託金額承擔委託風險,委託業務各方之間的任何糾紛由受託方全權代理處置並負責保障各方權益。

第八條 管轄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協商解決,或依法直接向受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在項下附件《 號借款合同》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3、本合同附設擔保的,擔保合同已經生效。

第十條 附件:《 字 號借款合同》

第十一條 文字

本合同正本二份,委託雙方各執一份,副本根據需要增訂。

委託方(簽章):

受託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本合同於簽署

貸款合同模板 篇5

借款方:(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綜合服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目的:乙方為甲方從銀行貸款提供融資顧問服務。

二、乙方保證為甲方融資貸款儘量接近萬元整(最後以乙方推薦金融機構審批為準)貸款期限:

根據銀行政策和銀行協商;貸款性質:根據銀行相關政策確定;貸款利率:執行同期銀行利率。

三、綜合服務費:按貸款總額的%(大寫:百分之)做為綜合服務費或顧問費(不含評估費等其它任何費用),支付方式:甲方與銀行面籤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綜合服務費的50%,在房交所辦理抵押後、銀行放款到帳的第二天由甲方支付乙方全部綜合服務費等,否則視為違約。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依約獲得該筆融資貸款。

2、甲方按銀行規定用途使用該筆貸款。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位置:

權證號:;建築面積M2)作為抵押物。

2、提供貸款所需資料並配合銀行及乙方辦理相關融資貸款手續。

3、此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即不得中途撤銷該合同,甲方需要中途撤銷該合同,甲方預交給乙方的綜合服務費全額不退且視為違約,如果因為銀行的原因,融資不能辦理的前提下,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即行解除,甲乙雙方均不違約,乙方應當退還甲方交納的服務費。

4、其他抵押物狀況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依約獲取相應綜合服務費;

2、如果乙方把甲方推薦給相應金融機構後,在可融資能成功情況下,甲方直接和乙方推薦的金融機構溝通融資成功,單方面解除和乙方的合約或以任何藉口避開乙方,甲方仍應按合同支付乙方相應的綜合服務費,同時乙方保留追訴的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

1、保證和甲方按合同的約定執行;

2、保證甲方能夠在金融機構貸款。

3、在甲方提供的抵押物不能滿足金融機構貸款規定時,乙方有義務提供擔保,以保證甲方能夠順利在金融機構融資。

六、違約責任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

1、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綜合服務費20%的違約金。

2、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現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完善。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借款綜合服務,在簽定本《貸款融資服務合同》時,須預交¥:元(大寫:),預交費用按借款標的應收綜合擔保服務費中扣出,若未成功,乙方退還甲方全部預交費用。

八、評估公司對甲方抵押物出評估報告書之後,甲方必須提前支付評估費領取評估報告書。

九、房交所抵押登記費、銀行收取的保險費、公證費、印花稅費、工本費等費用甲方必須提前結清,乙方才通知銀行下款給甲方。

十、甲方若需要乙方提前墊資的情況,甲方必須提前報告方式與乙方溝通,乙方給甲方墊資費用為元,大寫:元,雙方協商約定的墊資服務費用為元,大寫:元,雙方約定的墊資服務費甲方必須提前支付給乙方。

十一、甲方委託乙方後為不可撤銷委託,若因甲方單方解除委託,甲方所交預付款全部扣除作為乙方前期服務費,且乙方有追償其它損失費的權利

十二、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同時甲方宣告如下:

1、甲方委託授權乙方代為辦理借款。授權委託許可權、範圍、期限為代為辦理到金融機構貸款,期限為20xx年2月6日之前。

2、甲方已知曉乙方的相關規定及溝通結果。

3、甲方保證無信用汙點及未還借款;

4、甲方給予乙方的資料及證件為合法真實資料,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有誤而造成融資服務停滯或銀行否單,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5、甲方提供的資料及資訊真實且安全合法,否則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6、甲方已知曉借款用途,不得違規亂使用。

十四、合同附件:1、營業執照影印件;

2、法人身份證明;

3、法人授權委託書;

4、被授權人身份證;

5、抵押物清單;

6、抵押物權屬證明;

(如有合同附件,請在相應的附件後作上標識)

十五、其他補充條款:本次融資顧問服務的承諾融資期限為年月日之前,若到期時還未能成功融資,則本合同自動解除,不視為違約,乙方應退還甲方的預交費用,甲方不承擔本次融資顧問服務的任何費用。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現住址:公司地址:

固話:公司電話:

手機:經辦人電話: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貸款合同模板 篇6

需方: 

供方:

供、需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二、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附產品質保書

三、交貨地點:需方倉庫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費用負擔:汽運,由供方承擔。

五、重量按 過磅 為準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合理磅差為3‰,如超出3‰雙方協商解決。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實物驗收交貨日起15日內提出質量異議。

八、付款結算方式及期限:電匯

九、違約條款: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十、爭議解決方式: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交簽約地法院裁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傳真件視同合同

供方:需方

年月日:

貸款合同模板 篇7

借款人(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電子郵箱:

借款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住址:

經常居住地地址:

工作單位及地址:

電話:傳真:電子郵箱:

貸款人(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電子郵箱: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種類為以下第種:

1.1流動資金貸款;

1.2專案貸款;

1.3按揭貸款;

1.4其他:貸款。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

第三條借款用途:。

第四條借款期限及還款方式:

4.1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2借款本息按以下第種方式歸還:

(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季計收□按月計收(擇其一),到期利隨本清。利息若按季計收結息日為每季度末月的日;利息若按月計收結息日為每月的日。

(2)本金□按月□按季(擇其一)按借款借據載明的期限分期歸還,利息□按季計收□按月計收(擇其一),最後一筆貸款清償時利隨本清。利息若按季計收結息日為每季度末月的日;利息若按月計收結息日為每月的日。

(3)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在到期日一次性付清。

(4)按月等額還貸本息方式。甲方從乙方發放貸款的次月開始,按月等額還借款本息,還本付息日定為每月的日(遇節假日順延)。每月等額還貸本息金額為:。

(5)遞減法還貸本息方式。甲方從乙方發放貸款的次月開始,每月等額償還借款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減少而逐月遞減,還本付息日為每月的日(遇節假日順延)。

每月等額歸還本金:。

第一次歸還利息:。

利息逐月遞減額為:。

(6)其他方式:。

4.3借款實際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選擇如下第種方式:

5.1本合同執行固定貸款利率,為月利率‰,借款期限內不變。

5.2本合同執行浮動貸款利率,本合同簽訂時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佈施行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按一定浮動方式和比例(即上浮或下浮,擇其一)確定為月利率‰,具體計算公式為:月利率=(以借款借據載明的利率為準,浮動方式和比例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變)。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公佈施行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則本合同貸款利率以調整後的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按上述浮動方式和比例調整。每季末結息日為利率重新定價日,如有調整,於利率重新定價日之次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計算。

5.3其他方式:(注:填寫時請注意與第四條中選擇的還款方式相對應)。

5.4無論採用哪種利率方式,日利率的計算基準均為每月30天,換算公式為: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六條甲方提前歸還借款,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借款天數計收貸款利息。

第七條借款展期

甲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15個日曆天前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同意後簽訂借款展期書面協議。

第八條

8.1借款及所涉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為收回貸款所生產的公證、評估、鑑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等。

8.2乙方依本合同或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有權根據需要選擇不同順序對以下各項進行清償:

(1)支付行使抵押權等擔保物權所產生的公證、評估、鑑定、拍賣等全部費用;

(2)支付乙方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3)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利息;

(4)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主債權、違約金、賠償金等。

8.3甲乙雙方之間存在多筆已到期借款合同的,乙方有權決定甲方每筆還款所履行的合同的順序。

第九條借款擔保

9.1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方式為下列第種:

(1)由提供擔保,並出具相應的擔保函。

(2)(其他擔保方式)。

9.2若借款人或擔保人發生貸款人認為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的事件,或擔保合同變為無效、被撤銷或解除,或借款人、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因其他原因而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或擔保人在擔保合同或與貸款人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或擔保物貶值、毀損、滅失、被查封,致使擔保價值減弱或喪失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擔保、更換保證人等以擔保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若借款人無法提供滿足貸款人要求的新的擔保、更換保證人,則貸款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本合同並要求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貸款合同模板 篇8

委託人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賬戶: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受託人名稱: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賬戶: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自治區) 市 縣(區)

甲方為有效運用其自有資金,委託乙方向甲方所確定的 (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貸款風險由甲方承擔,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幣種) 資金(大寫) 萬元整委託乙方按委託貸款程式代甲方向借款人發放並協助甲方收回。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貸款,應在乙方營業機構開立委託貸款基金專戶,並於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將自有(幣種)資金(大寫) 萬元整一次或分次存入專戶。由乙方開具委託貸款基金收據,交甲方存執。乙方堅持“先存後貸,不得透支”的原則,甲方委託貸款總額,不得超過委託貸款基金貸款總額。

第三條 委託貸款的物件、專案、金額、種類、用途、期限、利率、提款、還款計劃均由甲方在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政策允許範圍內,根據具體情況在《委託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在對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時,甲方向乙方提交《委託貸款通知單》。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託貸款通知單》及所附資料後,經審查與本合同約定的各條款一致,應按《委託貸款通知單》的要求發放委託貸款。

第五條 乙方向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前,應和借款人簽訂《委託貸款借款合同》,並應在《委託貸款借款合同》生效後 日將合同副本 份送甲方留存。

第六條 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時不歸還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託貸款基金;委託貸款損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返還部分或全部委託資金。

第七條 對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甲方可根據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方式、擔保人和抵押財產由甲方審定,並具體在《委託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八條 借款人如不按《委託貸款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和歸還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據銀行有關規定對借款人進行加罰息等信貸制裁。加罰息收入乙方提取50%作為手續費,其餘部分由乙方劃入甲方委託貸款基金賬戶。

第九條 利息和手續費。乙方對甲方“委託貸款基金專戶”的餘額,按月息 ‰計付利息,每 支付一次。委託貸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 結息。乙方應在收取利息後 內將貸款利息劃入甲方賬戶。如遇國家調整利率,甲方要在國家政策允許範圍內調整利率,並向乙方提交《委託貸款利率調整通知單》,乙方據此辦理利率調整手續,並通知借款人。

乙方發放委託貸款,按貸款餘額的月 ‰向甲方收取手續費。手續費的支付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條 乙方每次收回貸款後 個營業日內,應將貸款如數劃入甲方賬戶。

第十一條 委託貸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歸還,均應由甲、乙雙方和借款人達成書面協議後,才能辦理。

第十二條 委託貸款收回後,甲方可提取委託貸款基金,也可確定新的委託貸款專案。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變更或解除。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如期將約定的資金存入“委託貸款基金專戶”,或超出“委託貸款基金專戶”存款總額要求發放委託貸款,或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條約定未向乙方提交有關資料,甲、乙雙方又未達成變更上述條款的協議,乙方可拒絕發放委託貸款,並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委託貸款通知單》中甲方所確定的貸款物件和貸款專案發放委託貸款,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並可視情況提取部分或全部委託貸款基金。造成貸款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擅自同意借款人延期或提前還款,應向甲方支付延期貸款餘額或提前收回貸款數額萬分之一的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委託貸款。

4.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託貸款基金全部提取時自動失效。

第十九條 《委託貸款通知單》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資料,均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公章) (簽字)

年 月 日 (公章) (簽字) 年 月 日

貸款合同模板 篇9

借款方:(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綜合服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目的:乙方為甲方從銀行貸款提供融資顧問服務。

二、乙方保證為甲方融資貸款儘量接近萬元整(最後以乙方推薦金融機構審批為準)貸款期限:

根據銀行政策和銀行協商;貸款性質:根據銀行相關政策確定;貸款利率:執行同期銀行利率。

三、綜合服務費:按貸款總額的%(大寫:百分之)做為綜合服務費或顧問費(不含評估費等其它任何費用),支付方式:甲方與銀行面籤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綜合服務費的50%,在房交所辦理抵押後、銀行放款到帳的第二天由甲方支付乙方全部綜合服務費等,否則視為違約。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依約獲得該筆融資貸款。

2、甲方按銀行規定用途使用該筆貸款。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位置:

權證號:;建築面積M2)作為抵押物。

2、提供貸款所需資料並配合銀行及乙方辦理相關融資貸款手續。

3、此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即不得中途撤銷該合同,甲方需要中途撤銷該合同,甲方預交給乙方的綜合服務費全額不退且視為違約,如果因為銀行的原因,融資不能辦理的前提下,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即行解除,甲乙雙方均不違約,乙方應當退還甲方交納的服務費。

4、其他抵押物狀況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依約獲取相應綜合服務費;

2、如果乙方把甲方推薦給相應金融機構後,在可融資能成功情況下,甲方直接和乙方推薦的金融機構溝通融資成功,單方面解除和乙方的合約或以任何藉口避開乙方,甲方仍應按合同支付乙方相應的綜合服務費,同時乙方保留追訴的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

1、保證和甲方按合同的約定執行;

2、保證甲方能夠在金融機構貸款。

3、在甲方提供的抵押物不能滿足金融機構貸款規定時,乙方有義務提供擔保,以保證甲方能夠順利在金融機構融資。

六、違約責任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

1、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綜合服務費20%的違約金。

2、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現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完善。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借款綜合服務,在簽定本《貸款融資服務合同》時,須預交¥:元(大寫:),預交費用按借款標的應收綜合擔保服務費中扣出,若未成功,乙方退還甲方全部預交費用。

八、評估公司對甲方抵押物出評估報告書之後,甲方必須提前支付評估費領取評估報告書。

九、房交所抵押登記費、銀行收取的保險費、公證費、印花稅費、工本費等費用甲方必須提前結清,乙方才通知銀行下款給甲方。

十、甲方若需要乙方提前墊資的情況,甲方必須提前報告方式與乙方溝通,乙方給甲方墊資費用為元,大寫:元,雙方協商約定的墊資服務費用為元,大寫:元,雙方約定的墊資服務費甲方必須提前支付給乙方。

十一、甲方委託乙方後為不可撤銷委託,若因甲方單方解除委託,甲方所交預付款全部扣除作為乙方前期服務費,且乙方有追償其它損失費的權利

十二、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同時甲方宣告如下:

1、甲方委託授權乙方代為辦理借款。授權委託許可權、範圍、期限為代為辦理到金融機構貸款,期限為20xx年2月6日之前。

2、甲方已知曉乙方的相關規定及溝通結果。

3、甲方保證無信用汙點及未還借款;

4、甲方給予乙方的資料及證件為合法真實資料,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有誤而造成融資服務停滯或銀行否單,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5、甲方提供的資料及資訊真實且安全合法,否則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6、甲方已知曉借款用途,不得違規亂使用。

十四、合同附件:1、營業執照影印件;

2、法人身份證明;

3、法人授權委託書;

4、被授權人身份證;

5、抵押物清單;

6、抵押物權屬證明;

(如有合同附件,請在相應的附件後作上標識)

十五、其他補充條款:本次融資顧問服務的承諾融資期限為年月日之前,若到期時還未能成功融資,則本合同自動解除,不視為違約,乙方應退還甲方的預交費用,甲方不承擔本次融資顧問服務的任何費用。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現住址:公司地址:

固話:公司電話:

手機:經辦人電話: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貸款合同模板 篇10

甲方(委託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及職務:

電話:

郵編:

傳真:

網址:

乙方(受託人):

住所:

主要負責人及職務:

電話:

郵編:

傳真:

網址:

為支援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自住住房,規範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根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合同法》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 委託乙方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事項

一、為職工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諮詢,受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提出審查意 見;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與擔保人簽訂擔保合同,並協助借款人辦理公證、保險、評估、 抵押(備案)登記及其他貸款手續。

二、協助甲方受理公積金貸款合作專案申請,提出調查報告及審查意見,簽訂專案合作 協議,監管保證金帳戶。

三、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發放公積金貸款,回收公積金貸款本金和利息,辦理公積金貸 款結算業務。

四、對借款人、擔保人、合作專案等實施貸後監督檢查,催收公積金逾期貸款,受理借 款人申請提前還款等變更借款合同事宜, 按乙方內部個人住房貸款檔案管理的規定對公積金 貸款檔案進行管理。

五、 按甲方的要求在貸款資訊管理系統中錄入公積金貸款管理所需要的相關資訊, 建立 貸款管理臺帳,並將電子資訊及憑證、報表等紙質資料按約定的方式及要求送交甲方。

第二條 委託貸款的用途、金額、期限、利率、擔保、還款方式及帳戶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定向用於職工購買自住住房。

二、每一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金額、期限、擔保方式、還款方式等以甲方的審批意見為 準。三、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在乙方開立住房公積金存款帳戶,帳號為 ;乙方為甲方設立住房公積金委託貸 款帳戶,帳號為 。

第三條 委託貸款的程式 一、乙方負責受理貸款申請,調查核實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 提出審查意見報甲方審批;對資料齊全的貸款申請,原則上應在兩個工作日內初審完畢並報 送甲方。 二、甲方審批同意後向乙方出具審批意見,確定貸款的金額、期限等。

三、 乙方按甲方審批的意見通知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擔保合同, 並辦理其他相關手續。

四、乙方辦理貸款手續後向甲方送達相關資料;乙方原則上應在收到審批意見之日起五 個工作日內辦完貸款手續並報送甲方(借款人或擔保人的原因除外)。

五、 甲方對貸款手續

核對無誤後, 按時足額將貸款基金從住房公積金存款帳戶劃入委託 貸款賬戶,由乙方負責以借款人支付購房款的名義劃入售房單位售房款專戶;售房人是自然 人的,須劃入事前約定的專門帳戶。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作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債權人,對貸款的發放、回收、結算、管理等全過程擁有決 策權。

二、按規定在乙方開立用於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專門帳戶。

三、審批貸款合作專案,審批個人公積金貸款。

四、因業務需要,可到乙方查閱委託貸款檔案資料。

五、對乙方承辦的委託事項進行監督檢查並考核。

六、承擔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

七、按時足額提供發放貸款所需的委貸基金。

八、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辦理委託貸款的手續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有權拒絕甲方違反本協議及相關規定的委託事項。

二、不承擔貸款風險,不墊付委貸基金。

三、應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受託事務,不得無故拖延。

四、對借款人申請時提供的資料及借款條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具有審查義務,對貸 款用途的專一性、資金劃撥的安全性具有監管義務。

五、將協助回收的貸款本金和利息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劃入甲方指定賬戶。

六、向甲方提供擬按揭或已按揭的商品房專案及開發單位的相關資訊資料。

七、按國家金融監管方面的規定,協助甲方對委託貸款實施風險管理;不拆借、挪用公 積金貸款資金。

八、及時將貸款發放、回收、結算等相關業務資料送交甲方,按時向甲方報告受託事務 辦理情況。

九、配合甲方對受託事項的監督檢查及考核。

十、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收取手續費。

十一、嚴格執行甲方制訂的有關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的規定。

第六條 關於組合貸款的約定

一、組合貸款指向同一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同一住房,由甲方提供的公積金貸款和 乙方提供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相結合而組成的個人住房貸款。 組合貸款中的公積金貸款和 商業性貸款由甲方和乙方分別審批,設定同一擔保條件。借款人違約需處分抵押物、追索保 證人連帶保證責任, 或發生保險責任事故後保險公司按約定進行賠償時, 甲乙雙方按屆時各 自的債權比例受償。

二、 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不能全部滿足其貸款需求時, 可同時向乙方申請商業性個人 住房貸款,乙方承諾作為組合貸款的配套銀行受理借款人的申請。

第七條 需按法律程式向借款人、擔保人追償債務時,無論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均 由乙方作為原告提起訴訟,乙方怠於起訴的,甲方按相關規定執行;公積金貸款的訴訟費用 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組合貸款的訴訟

費用等相關費用按甲乙雙方的債權比例各自承擔。

第八條 保密約定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知悉或取得對方或第三方的資料或資訊應視為各方的商業祕 密或個人隱私,未經法律許可或當事各方同意,不得向外披露或用作本協議以外的用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按時足額提供貸款基金,乙方可拒絕發放委託貸款,由此造成乙方 或借款人經濟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二、甲方未按本協議向乙方支付手續費的,乙方有權拒絕繼續承辦委託事務,並可 要求甲方及時補清,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因乙方的原因未按約定發放及回收委託貸款,造成甲方或借款人經濟損失的,乙方 應負責賠償。

四、因乙方原因致使追償債務超過訴訟時效,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五、 乙方在辦理委託貸款業務中, 未按本協議約定及甲方制定的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受 理、審查貸款,或錄入的貸款管理資訊及辦理貸款手續的差錯嚴重,或催收逾期貸款不力, 或未按甲方要求保管公積金貸款檔案等,由此造成甲方或借款人損失、造成嚴重社會影響、 損害職工權益和甲方形象的,甲方除有權依據本協議考核後扣減手續費外,還可要求乙方賠 償已造成的經濟損失直至取消受託資格。

第十條 委託業務的考核

甲方對乙方辦理委託業務的情況按百分制進行考核並與手續費掛鉤, 考核按平時重點抽 查、半年進行檢查、年終全面考核的方式進行,每次考核後向乙方通報考核結果,年終考核 完畢後向乙方通報全年考核結果;具體考核內容見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託貸款業務考核 《 表》 。

第十一條 委託業務手續費

一、甲方以當年實際收回的委託貸款利息收入的 5%為基數,按全年考核後乙方實得分 值計算手續費; 計算公式:乙方年度貸款手續費=乙方全年住房公積金貸款實際利息收入× 5%×實得分值÷100

二、支付方式:甲方在對乙方全年考核完畢後,一次性以轉帳方式向乙方結清全年貸款 手續費。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的內容

一、甲乙雙方應將各自制定或執行的涉及公積金貸款(含組合)的相關檔案、手續事先送 對方認可備案,發生變動時,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和相關第三方。

二、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手續暫使用乙方制訂並經甲方認可的文字格式,待甲方對其 統一制訂後,再按統一的文字執行。

三、辦理委託貸款所涉及的保險、公證、評估及其它中介代理機構,應由甲方確定或認 可。

四、因委託貸款而設定的債權、擔保權均以乙方名義代理,但最終實際受益人為甲方。

五、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委託貸款具體承辦支行

六、每一住房公積金貸款合作專案的具體承辦支行,由甲方審定。

七、乙方應具備從事委託事務的合法資格及執業證書,具備相應的管理水平及人員、技 術、物質保障條件,能夠為借款人提供全面、優質、高效的服務。

第十三條 本協議生效期間後,若雙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授權代理人、單位名 稱、組織機構及相關人員發生變化,辦公、通訊地址發生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四條 本協議生效後,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但訂立本協議依據的國家法 律、政策或本市實際情況發生調整變化時,雙方可協商變更本協議有關條款或解除本協議。

第十五條 本協議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都可以向 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市有關規定等執行。必要 時雙方可修改本協議或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七條 本協議有效期為壹年, 自雙方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 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本協議生效前, 甲方委託乙方已辦理的委託業務尚未執行完畢的統 一按本協議約定執行。

在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願繼續辦理委託業務的,可中止執行協議,但已受託簽訂 的專案合作協議應按約履行至期滿,貸款回收、催收、結算等事務應履行至貸款餘額結清為 止。不受協議中止或有效期的限制。

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續簽。

第十八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

貸款合同模板 篇11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汽車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及利息

1、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利息:按照月利率 %,每月結算利息。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甲方同時開據借款收到條。汽車抵押貸款合同同。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在原利率不變的前提下,按甲方實際使用的借款金額及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 /天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

2、車架號:

3、發動機號: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影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3、在抵押期間,乙方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並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汽車抵押貸款合同同。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簽署同意逾期變賣的。屆時甲方違約,甲方同意乙方憑此處置抵押車輛。

第三項 其它規定

第八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借款人) (章)

乙方:(出借人) (章)

年 月 日

貸款合同模板 篇12

甲 方:

身份證號:

乙 方:

地 址:

丙 方:

地 址:

鑑於:個人借款擔保合同1、甲方向 銀行 (以下簡稱貸款銀行)申請購車貸款購買貨車從事經營,並委託乙方為其汽車貸款提供保證擔保,乙方同意為甲方汽車貸款提供保證擔保服務。

2、甲方以其購買的該車輛為乙方提供質押反擔保。

3、甲方購車後將車掛靠於丙方經營(即甲方為實際車主,丙方為機動車行駛證登記的名義車主)。

現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證擔保及相關事宜,在遵循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於 年月 日在 處購買 汽車一輛。

車輛型號:

車 牌 號:

發動機號:

甲方向貸款銀行申請個人汽車貸款,請求乙方為其提供保證擔保,該車系由甲方家庭財產購買並掛靠於丙方且抵押給貸款銀行。

第二條 乙方依據甲方的申請為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個人購車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

第三條 經雙方協商,甲方應當於年性支付貸款擔保金額的10%作為擔保服務費;甲方不得以提前歸還貸款本息及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還擔保服務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提供真實資料及資信情況,經乙方調查核實並確認真實有效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為其按揭購車向貸款銀行提供保證擔保。

2、甲方提前還清銀行借款本息時,有權要求乙方積極配合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3、甲方應當於該車在公安局辦理登記後在貸款銀行順位後為乙方辦理抵押擔保登記,於此情形丙方承擔協助義務。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資信資料。

2、甲方應按照與貸款銀行簽訂的《個人購車借款合同》中約定條款,全面按期履行其還本付息等義務;如未按期還款付息,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丙方將車輛交付乙方由其處置,甲方和丙方應交出車輛,並且由甲方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在乙方提供擔保期間,如乙方調查核實發現甲方有提供虛假資料騙取銀行貸款和乙方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丙方將車輛交付乙方由其處置。並放棄抗辯權,並由甲方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5、甲方在貸款擔保期間內,應善意使用車輛並盡到善良管理人義務,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丙方將車輛交付乙方由其處置。

6、甲方在貸款擔保期間內,應委託乙方在乙方指定的保險公司購買機動車輛交強險、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和機動車財產保險,如甲方未按本條規定履行,則視

為甲方放棄繼續履行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甲方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凡因機動車輛發生保險索賠事項,甲方均應委託乙方辦理索賠。

7、車輛在還款期內使用時出現質量問題和產品存在缺陷時,應由甲方向汽車經銷商及生產廠商進行索賠及處理,甲方不得以此作為拖欠銀行按揭月供款的理由。

8、甲方在分期付款期內,應嚴格遵守車輛使用性質和維修保養的規定,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拆卸、更改車輛結構、車身顏色等。否則,其後果均由甲方自己承擔,並由甲方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因該車被損毀、滅失或者徵用的,甲方應當將相應的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用於提前償還銀行貸款或者將其提存。

10、甲方應對其汽車貸款負有完全的償還義務,此義務不因抵押物的滅失而消失;如抵押物滅失,甲方應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財產全額償還汽車貸款。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擁有對甲方提供的相關資信證明、相關個人資料和資信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或委託專業調查機構、律師進行資信調查的權利。

2、在資信調查結束後,乙方根據甲方的具體資信情況,有權選擇擔保或不予擔保。

3、在有效擔保期限內,乙方對甲方的資信情況有知情權,如乙方發現甲方提供虛假資料,騙取乙方擔保,乙方有權終止擔保合同,無條件追回甲方所購車輛,並進行處置後歸還銀行貸款餘額,不足部分繼續向甲方追索,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4、甲方未按與銀行簽訂的《個人購車借款合同》的約定歸還月供款的,甲方承諾無條件將車輛交由乙方處置並放棄抗辯權。乙方有權依據銀行的授權,代為行使抵押權人的權利,對車輛進行處置,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5、甲方在貸款期間,應在乙方指定的保險公司購買機動車輛續期保險,並由乙方為甲方辦理保險索賠的相關事項。

6、因甲方違反與銀行簽訂的《個人購車借款合同》導致或者可能導致乙方向銀行承擔保證但保責任的,乙方有權在向銀行承擔責任前或者後向甲方追償;此時,甲方應當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財產全額償還。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甲方的申請下,根據甲方的資信情況為甲方提供擔保。

2、乙方在資信調查過程中,依法對甲方相關個人情況負有保密的義務。

第六條 丙方作為汽車掛靠第三方,對乙方作出如下承諾:

1、丙方應做好該車輛的管理工作,做好GPS監控工作。

2、當乙方要求處置車輛時,丙方應交出該車,並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置該車。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丙三方均應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條款,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應承擔違約責任,並向相應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按乙方向銀行提供擔保總額的10%計算。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支付。

二、守約方除違約金外,還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因其違約所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以及為實現權利而產生的其他費用。

三、甲方違約,造成乙方需變賣或拍賣其車輛,車輛的變賣、拍賣款應首先支付銀行貸款本息以及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抵押物處置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對不足部分,甲方仍應承擔清償責任,乙方對甲方具有追索權。

第八條 因雙方爭議而發生的訴訟,由昆明市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三方簽字蓋章後後生效。

甲方(簽字及按手印):

甲方配偶(簽字及按手印): 身份證號:

乙方: 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丙方:

年 月 日

貸款合同模板 篇13

編號: 年 字 號

貸款人(甲方): 身份證件號碼: 住址: 電話: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件號碼: 住址: 電話:

保證人(丙方): 身份證件號碼: 住址: 電話:

經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如下內容的借款

1.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借款擔保合同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借款最高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5.利率為月(日)息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人與保證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借款申請資料;

2.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4.接受貸款人對其借款使用情況的瞭解、調查和監督;

5.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自身經營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6.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係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通知貸款人;

7.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三條、借款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的,應在借款到期前二十天內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可以展期。

第四條、借款人的違約責任未按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金又未獲準展期的,從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條利率加收 %計收利息。

第五條、保證人責任

保證人根據本合同對借款人所欠債務在擔保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對借款人到期應付未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均應無條件地作為第一債務人按貸款人的要求直接向貸款人支付,並對此放棄一切抗辯權。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友好協商,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合同簽訂地: 。

貸款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保證人(簽字):

身份證: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收 據

今收到貸款人 貸款人民幣 整。

收款人:

年 月 日

貸款合同模板 篇14

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

編號:

借 款 人: 電 話:

通訊地址:

擔 保 人: 電 話:

通訊地址:

貸 款 人:

電 話: 通訊地址:

鑑於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借款人與貸款人經協

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

1.1 幣種: 。

1.2 金額(大寫): 。

1.3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於 資金週轉 。

第二條 利率及利息的計付

2.1 借款利率: 2% 。月利息 。按月支付。每月 日前支付利息。

2. 2實際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第三條,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1.1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五條 貸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1.1 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複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1.2 對借款人提供的財務、經營資料及資訊保密,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條 借款人的義務

1.1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並支付利息。

1.2 借款人不應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挪作他用。

1.3 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鑑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1.4 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務相關的業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於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資訊,並保證所提供檔案、資料和資訊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1.5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採取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實施承包、租賃、聯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出售、合併(兼併)、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1.6 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修改章程,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範圍等工商登記事項,作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2)借款人或擔保人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3)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或本合同項下擔保物被採取了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

(4)為第三方提供保證,並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借款人或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或營業執照被吊銷;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對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1.7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於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於: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採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並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六條 貸款的提前到期

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佈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並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六條的第1.6小條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生,貸款人認為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且經貸款人催告後仍未予以糾正。

第七條 違約及違約責任

1.1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按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並對應付未付利息計收復利。

1.2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1.3 借款人有逃避貸款人監督、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等行為時,貸款人有權將該種行為向有關單位通報,並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第八條 扣劃約定

1.1 借款人有到期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或其他費用時,授權貸款人扣劃借款人在委託銀行開立的任一賬戶中的資金用於清償。

1.2 扣劃後,貸款人應將扣劃所涉賬號、借款合同號、《借款憑證》編號、扣劃金額及剩餘的債務金額通知借款人。

1.3 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費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後的餘額先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複利,再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後的餘額先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複利。

1.4 扣劃所得款項與需抵償的債務幣種不一致的,按委託銀行在扣劃日公佈的匯率折算為抵償債務的金額。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1借款人已通讀上述條款,貸款人已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借款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檔案、資料均為本合

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3本合同經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印章後生效。

1.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簽約雙方及擔保人各執一份。

本頁以下無正文。

借款人(公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年 月 日

貸款人:(簽字)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年 月 日

貸款合同模板 篇15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向甲方提供保證,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保證範圍為借款人根據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貸款本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第三條 本合同保證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保證合同的保證期間為兩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計算。個人貸款合同範本第四條 本保證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免除。

第五條 乙方承諾對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並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上始終保留相當於借款人借款餘額的_________%的款項作為履行保證義務的保證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後_________日內履行還款義務。如乙方未主動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權甲方從其開立的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償還貸款本息時,有權依第五條規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義務。

第七條 乙方保證如發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況時,借款人又不及時還款的,乙方立即開始履行保證義務。

第八條 乙方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上述保證責任,並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財力狀況的改變、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而免除其所承擔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接受甲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資產狀況的有關資料。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條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變更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借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應徵得乙方同意;未經乙方同意的,乙

方只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範圍和期限內承擔責任。但甲方由於國家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徵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條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擔保餘額的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補償。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十七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債權人住所: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貸款合同模板 篇16

貸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南充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受南充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稱“委託人”)委託,按《南充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通知書》的要求向乙方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下稱“貸款”)。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及用途

第一條 甲方同意向乙方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

第二條 貸款期限為個月。自年至月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貸款利率根據國家規定為年利率利息從發放之日起計算。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以委託人按人民銀行規定的調整通知為準,甲方不需另行通知。

第四條 貸款用於乙方購建位於南充市

貸款的發放

第五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將貸款資金劃入售房單位(售房人)或者建房、修房承擔方在銀行開設的下列賬戶內,用於購買或修建本

合同第四條所列之房產。

戶 名:

開戶行:

賬 號:

貸款的歸還

第六條 乙方授權甲方以無折支取方式在合同約定的還款日從下列賬戶中扣收借款本息。

賬戶戶名: 存摺卡號:

若扣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結清或卡超生有效期,或乙方需要變更扣款賬戶,乙方應到甲方處辦理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或原扣款賬戶已無法足額扣款,乙方應到甲方指定的網點還款。

第七條 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的還款方法;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實行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歸還。計算公式為:

(1+月利率)n

每月還款額= 貸款本金 ×月利率 ×

(1+月利率)n -1

第八條 甲、乙雙方同意遵循“先息後本、息隨本清”的原則,乙方存入的款項按照“期前欠息→當期利息→本金”的順序依次入賬。

第九條 乙方應按月歸還貸款本息,自借款之日起每月歸還,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利息的,甲方對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十條 乙方在貸款發放後的六個月內(含六個月)不得辦理一次性提前還款手續;如乙方需要提前還款,必須經委託方稽核同意,甲方才能辦理乙方的提前還款手續。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使用借款,應提前歸還借款,甲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日萬分之 計收違約金。

第十二條 乙方未按期償還貸款,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在借款合同載明的借款利率水平加收50%的罰息利率。

第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或處置抵押物(質物):

(1)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2)乙方拒絕或阻撓甲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

(4)乙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契約和協議;

(5)乙方連續三個月並累計六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

(6)乙方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捲入重大經濟訴訟糾紛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7)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為乙方履行歸還貸款的義務;

(8)其他可能影響歸還貸款本息的行為。

第十四條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發放貸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按影響的天數和損失的數額,每天付給乙方萬分之 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 乙方應在甲方發放貸款之日起一個月內到開戶銀行開立個人儲蓄賬戶,逾期未辦理,視為自動放棄貸款,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並收回全部貸款。

借款擔保

第十六條 對於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包括但不限於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實現抵押權等費用)以為抵押物(質物)提供擔保並由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並另行簽訂《抵押合同》或《擔保合同》。

爭議的解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一)當地仲裁委員會裁決;

(二)向購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不影響合同其餘部分的履行。

其 他

第十九條 貸款發放後,乙方與售房者就該房產質量、權屬等事宜發生任何糾紛,均與甲方無關,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應以貸款實際發放日起順延計算。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金融規章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由南充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抵押登記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貸款合同模板 篇17

天門市勞動就業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經雙方協商,就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 在天門市作用社貸款提供擔保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為 在市信用社貸款(大寫: )提供全額連帶責任擔保。

二、乙方為 擔保範圍包括:全部債務本金、延期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等)。

三、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資料和資訊都是真實、準確、完整的,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

四、乙方提供擔保已徵得配偶同意。

五、如 在借款到期後未能還清貸款,乙方承諾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履行擔保責任。小額貸款合同範本六、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實,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調查核實。

七、甲方承諾為 在信用社貸款提供全額擔保,對乙方所提交的有關檔案、財務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中的非公開資訊依法保密。

八、乙方不履行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按《職工個人收入證明》約定,按月從其單位扣收所有收入。

九、如果乙方拒不履行擔保責任或扣收的收入在6個月內仍不能還清 所欠貸款本息,甲方將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雙方載明的地址及通訊聯絡方式發生變更的,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注:天門市勞動就業管理局

地址:天門市鍾惺大道43號

聯絡人:電話:

地址:電話: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職工個人收入證明

市勞動就業管理局:

茲證明 同志(身份證號: )系我單位在編在崗正式員工,現在我單位 崗位任職,月收入(人民幣) 元,年收入(人民幣) 元,(大寫: )。

本單位承諾:上述證明是真實的,如因上述證明與事實不符而導致貴局經濟損失,本單位承擔一節法律責任;如 同志擔保的貸款到期不能按時還款,本單位承諾(以就業局通知時間為準)為貴局按月扣收該同志收入用來償還其擔保的貸款。

擔保人意見: 單位蓋章: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貸款合同模板 篇18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 萬元整,抵押率為 %。實際抵押額為 萬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後,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並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價額 %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 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儲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範圍,乙方並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並可追索剩餘價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並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