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甲方):
出借人(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部分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貳佰萬元整。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為個人資金週轉。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月)利率為 %。
第四條還款方式:甲方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 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甲方提前還款應徵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同意甲方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合同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應徵得甲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乙方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2、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抵押登記完畢後 日內,足額向甲方發放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抵押條款
第九條為確保甲方正當履行還款義務,甲方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龍崗區布吉鎮鳳尾坑,房產名稱為:榮超花園22棟B1906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深房地字第號,建築面積106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乙方,作為甲方歸還借款的擔保。甲方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乙方,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條經評估公司評估,並經本合同雙方確認,上述用於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簽訂後當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四條乙方應在甲方償還全部款項後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因乙方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1)乙方無正當理由在甲方全部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權證或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因乙方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絡,不能如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解決,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房產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並承諾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2、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4、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提前解除,應由合同雙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叄份,合同雙方各執壹份,相關部門或單位留存壹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借款人(甲方):
出借人(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部分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貳佰萬元整。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為個人資金週轉。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月)利率為 %。
第四條還款方式:甲方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 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甲方提前還款應徵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同意甲方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合同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應徵得甲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乙方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2、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抵押登記完畢後 日內,足額向甲方發放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抵押條款
第九條為確保甲方正當履行還款義務,甲方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龍崗區布吉鎮鳳尾坑,房產名稱為:榮超花園22棟B1906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深房地字第號,建築面積106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乙方,作為甲方歸還借款的擔保。甲方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乙方,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條經評估公司評估,並經本合同雙方確認,上述用於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簽訂後當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四條乙方應在甲方償還全部款項後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因乙方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1)乙方無正當理由在甲方全部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權證或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因乙方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絡,不能如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解決,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房產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並承諾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2、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4、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提前解除,應由合同雙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叄份,合同雙方各執壹份,相關部門或單位留存壹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日期:日期: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裝修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本著平等雙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甲方裝修簽訂本合同。雙方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地址:________。
二、工程專案及價格:
1、工程專案:房屋裝修(採用包工包料及傢俱);
2、工程總價為:__________ 。
三、甲方工作:
1、開工三日前要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2、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工作場地、水源、電源等。
3、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
四、乙方工作:
1、施工中嚴格執行施工規範、質量標準、安全操作堆積、防火規定,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
2、嚴格執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3、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各種責任。
4、一年內如工程發生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維修、維護。
5、須於__________前完成所有工程專案。
五、付款方式:
甲方先預付工程款10%,工程進展期間再付25%,餘款必須於工程完工驗收後10天內一次性全部付清。
六、工程變更:
在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雙方應當協商一致。由合同雙方共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及工期。工程變更協議,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根據。
七、工期延誤:
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應當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工期應當順延:
1)工期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責任造成工期延誤的其他情況。
八、附則: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編號:( )民抵字第 號
抵押權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聯絡電話:
抵押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聯絡電話:
鑑於 年 月 日借款人 與債權人即甲方簽訂了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約定借款人向甲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整。為保障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自願以其名下的房產(以下簡稱“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向甲方提供擔保。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擔保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房產位於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房地產證號為 。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是全額抵押,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三條 抵押物的資料、登記和管理
1、資料:本合同簽署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物的房地產證原件或由產權登記中心列印的查詢單原件,並應保證該資料真實、有效。
2、登記:乙方應於本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配合甲方辦理完畢本合同的抵押物登記手續,並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當
3、管理:乙方負責抵押物的妥善佔有、保管、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有關費用(如倉儲、經營、維修、保養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乙方抵押擔保的範圍是主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甲方因追索該款項而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核算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差旅費、保全費、調查取證費、變更登記費等全部支出。
第五條 抵押物的保管及使用
1、本合同簽訂後,主合同項下債務甲方未全部受償前,抵押物只能由乙方自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物轉移、轉讓、出租、出售、贈與、再抵押、改變抵押物用途或以其它方式處置,並不得實施減少抵押物價值的任何行為。如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抵押物出租、出售,出租、出售的,所得款項應提前清償甲方債務。
2、由於乙方的行為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在通知當日向甲方提供新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非乙方原因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權在抵押物因損害而獲得的賠償範圍內優先受償或提存。
第六條 乙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權的任何情況。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公證、保險、鑑定、運輸、保管以及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甲方未受清償或乙方未按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及時提供新的擔保的,甲方有權依法或依約定的方式處置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九條 甲方對本合同擁有的權益,甲方認為必要時,可以將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1、2款或第五、六條的約定,乙方應按主合同項下甲方實際提供借款總額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3款的約定,致使抵押物毀損或滅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否則,乙方應按主合同項下甲方實際提供借款總額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一致同意由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如雙方在相關部門備案之《抵押合同》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內容為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抵押登記部門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簽署於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裝修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本著平等雙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甲方裝修簽訂本合同。雙方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地址:_ __ 。
二、工程專案及價格:
1. 工程專案:房屋裝修(採用包工包料及傢俱);
2. 工程總價為:_ __ 。
三、甲方工作:
1. 開工三日前要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2. 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工作場地、水源、電源等。
3. 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
四、乙方工作:
1.施工中嚴格執行施工規範、質量標準、安全操作堆積、防火規定,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
2.嚴格執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3.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各種責任。
4.一年內如工程發生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維修、維護。
5.須於_ __ 前完成所有工程專案。
五、付款方式:
甲方先預付工程款10%,工程進展期間再付25%,餘款必須於工程完工驗收後10天內一次性全部付清。
六、工程變更:
在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雙方應當協商一致。由合同雙方共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及工期。工程變更協議,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根據。
七、工期延誤:
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應當順延:
1) 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工期應當順延:
1) 工期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期的;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3)因甲方責任造成工期延誤的其他情況。
八、附則: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日期 日期:
編號:(__)民抵字第__號
抵押權人(甲方):__身份證號碼:__住__址:__聯絡電話:
抵押人(乙方):__身份證號碼:__住__址:__聯絡電話:
鑑於__年__月__日借款人__與債權人即甲方簽訂了編號為__的《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約定借款人向甲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整。為保障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自願以其名下的房產(以下簡稱“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向甲方提供擔保。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擔保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房產位於__,建築面積為__平方米,房地產證號為__。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是全額抵押,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三條抵押物的資料、登記和管理
1、資料:本合同簽署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物的房地產證原件或由產權登記中心列印的查詢單原件,並應保證該資料真實、有效。
2、登記:乙方應於本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配合甲方辦理完畢本合同的抵押物登記手續,並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當
3、管理:乙方負責抵押物的妥善佔有、保管、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有關費用(如倉儲、經營、維修、保養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抵押擔保的範圍
乙方抵押擔保的範圍是主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甲方因追索該款項而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核算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差旅費、保全費、調查取證費、變更登記費等全部支出。
第五條抵押物的保管及使用
1、本合同簽訂後,主合同項下債務甲方未全部受償前,抵押物只能由乙方自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物轉移、轉讓、出租、出售、贈與、再抵押、改變抵押物用途或以其它方式處置,並不得實施減少抵押物價值的任何行為。如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抵押物出租、出售,出租、出售的,所得款項應提前清償甲方債務。
2、由於乙方的行為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在通知當日向甲方提供新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非乙方原因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權在抵押物因損害而獲得的賠償範圍內優先受償或提存。
第六條乙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權的任何情況。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公證、保險、鑑定、運輸、保管以及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甲方未受清償或乙方未按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及時提供新的擔保的,甲方有權依法或依約定的方式處置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九條甲方對本合同擁有的權益,甲方認為必要時,可以將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1、2款或第五、六條的約定,乙方應按主合同項下甲方實際提供借款總額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3款的約定,致使抵押物毀損或滅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否則,乙方應按主合同項下甲方實際提供借款總額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一致同意由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如雙方在相關部門備案之《抵押合同》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內容為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抵押登記部門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