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 ,於 前交付甲方。
(2)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限:
(4)還款日期和方式:
(5)違約責任:
(6)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 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以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經營活動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該筆款項匯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帳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確認書。
二、借款期限為______ 年,從甲方出具上述確認書之日起計;利率以五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計,即為每年______%;如遇國家調整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則雙方之間的借款利率亦作相應的調整;
借款期滿之次日,本金隨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歸還給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則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計算違約金。
三、為上述條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佔____________公司註冊資本的 _____%)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並由甲方於借款收款確認書日簽署之日負責落實辦理將上述股份出質事項記載於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名冊,由 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記完成的確認書。
四、雙方確認,如果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間的勞動關係結束,則本合同於該結束之日同時解除,此等情況下甲方應於該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內歸還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戶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其餘部分用於質押登記等;對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
乙方(貸款人):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及利息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利息:年利率5%,利隨本清。
二、借款期限及還款日期
借款期限:____ 個月,即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甲方應於借款期限起始日前一日向乙方提供借款,乙方保證於借款期限到期日的次日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三、擔保條款
甲方自願以其所有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一套抵押給乙方,若到期不能按期主動還本付息,乙方有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該抵押物。
四、解決爭議的方法
若發生爭議,協商解決,解決不成,雙方應起訴至_________人民法院。
五、其他條款
1、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此借款合同範本。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借款合同範本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借款合同範本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編號: 甲 方(借款人):證件型別及號碼: 住 所: 編碼: 住所電話: 工作單位: 單位電話: 手 機: 乙 方(貸款人):華XX公司 住 所: 編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電 話: 傳 真: 依據我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遵循公平原則的基礎上,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第一章 最高借款額度和用途 第1條 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內可向乙方申請使用的最高借款額度為人民幣(大寫): 用。
第二章 借款額度有效期間 第3條 本合同約定的借款額度的有效使用期間(以下簡稱“最高額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 第2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僅限用於 ,不得挪作他____月____日。在該期間內發生的單筆借 款,其履行期限屆滿日不受額度有效期間是否屆滿的限制。
第三章 擔保 第4條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形成的債權能得到清償,採取如下一項或數項擔保: □ 保證人 □ 抵押人 □ 質押人 與乙方簽訂的《個人最高額保證合同》; 與乙方簽訂的《個人最高額抵押合同》; 與乙方簽訂的《個人最高額質押合同》
第四章 爭議的解決 第5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選擇按下列方式解決: □ 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五章 其他 第6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7條 本合同甲方 份、乙方 份及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二部分
第一章 最高借款額度 第8條 乙方有權對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並有權調整額度有效期間。
第二章 借款額度的使用 第9條 在本合同約定的最高額借款期限和最高借款額度內,甲方可一次或分次使用最高借款額度。乙方經審查認為符合本合同的約定,應該與甲方再簽訂相應的具體借款合同(簡稱“具體合同”)。 第10條 甲方使用的借款餘額(即在任一時點使用中尚未清償的所有本金數額)在最高額借款期限內任何時間均不得超過最高借款額度。在最高額借款期限內,甲方對已清償的借款額度可再次申請使用,最高額借款期限內未使用的借款額度在期限屆滿後自動取銷。 第11條 甲方必須在本合同第3條約定的最高額借款期限內申請使用借款額度,每筆借款合同的借款發放日期不得超過最高額借款期限的截止日。若乙方調整最高額借款期限,則該截止日為調整後的截止日。每筆借款的使用期限依具體合同的約定。 第12條 本合同不構成乙方向甲方必然發放貸款的義務,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均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最高額借款期限和最高借款額度作出調整。乙方僅在本合同項下甲乙雙方簽訂了具體合同時,按照具體合同的約定履行放款義務。甲方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籤訂的具體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具體合同為準。 第13條 甲方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籤訂具體合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另行提供除本條之外的擔保。
第三章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第14條 甲方為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在此向乙方做出陳述和保證如下: 1
4.1 甲方擁有充分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訂立並履行本合同;甲方保證其個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1
4.2 甲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不擅自將貸款挪作他用;保證不將本合同項下任何一筆借款與本人或直系親屬的證券投資
第三方存管賬戶相關聯;保證不將貸款資金用於購臵本合同約定用途以外的其他房地產; 1
4.3 甲方保證按本合同和具體合同的約定歸還貸款本息; 1
4.4 甲方保證提供的檔案、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甲方保證未虛構交易,甲方提供的交易及交易物件真實存在; 1
4.5 如本合同項下借款屬於需要甲方之外其他
第三方承擔共同還款責任或者 甲方履行還款責任需要通知
第三方或取得
第三方同意的,甲方保證按照乙方要求使該
第三方知曉或同意本合同所作約定; 1
4.6 在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為購臵房地產時,甲方保證在申請本合同項下借款時甲方的已購房套數符合國家相關政策及乙方的相關要求。
第四章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15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如下: 1
5.1 甲方應按本合同及具體合同的約定支用本合同項下每一筆貸款及歸還貸款本息。 1
5.2 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及其擔保合同項下的登記、保險、公證、鑑定、評估等所有相關費用。 1
5.3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如實提供個人職業、收入、開支、負債、擔保及與他人發生經濟糾紛的情況。 1
5.4 甲方應按照具體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履行具體合同所須的交易檔案、交易憑證及書面報告; 1
5.5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其賬戶、提交的材料進行查驗或進行現場調查。 1
5.6 甲方應在個人或家庭經濟收入狀況惡化等嚴重影響還款能力的情況發生後的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1
5.7 甲方不得以本合同項下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1
5.8 甲方保證不以與任何
第三方發生糾紛為理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 1
5.9 甲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後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16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下: 1
6.1 乙方有權瞭解甲方職業、收支狀況、對外負債、提供擔保及與他人發生經濟糾紛等情況。 1
6.2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職業、收入、開支、負債、擔保及與他人發生經濟糾紛的情況予以保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1
6.3 乙方有權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或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本合同項下每一筆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1
6.4 乙方有權將甲方的個人信用資訊(包括姓名、性別、證件號碼、職業、工作單位、學歷、婚姻狀況、收入和財產狀況等能夠反映甲方信用狀況的個
甲方(債權人):_______證件種類及證件號碼:_______住所: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
乙方(債務人):_______證件種類及證件號碼:_______地址: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
丙方(保證人):_______證件種類及證件號碼:_______地址: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
合同各方當事人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本原則,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和期限
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起止日與劃款憑證記載起止日不一致時,以放款時的劃款憑證所記載實際起止日為準。還款時間以還款當天17:00為準,如超過當天17:00,則視為
第二天還款。如遇節假日,乙方可以選擇該節假日前一個工作日還款;或可以選擇順延至該節假日後
第一個工作日,同時按本合同約定利率補足順延時間的利息,利息按天計算。
2、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為:________。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資金用於有價證券、期貨等方面的投機經營及股本權益性投資,不得用於其他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領域;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或將借款挪作他用。
二、借款支付方式 乙方指定甲方或甲方的委託人將借款劃付至如下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利率及利息支付方式 利息計算時間從甲方實際劃付款項之日起至借款歸還至甲方劃款賬戶之日止,利率為。每月1號前支付利息一次,不足一個月,在歸還本金之日將本金和利息一併付清。
四、違約責任
1、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歸還甲方借款。如乙方未按約定期限(含甲方單方面宣佈提前到期)還款,則乙方構成違約,每逾期____日,乙方按逾期還款金額千分之二承擔罰息。
2、在乙方未還清上述欠款前或還款期限屆滿之前,甲方認為乙方發生可能或實際影響或損害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權益的行為或和事實,甲方有權單方面宣佈本協議提前到期並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償還全部借款,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致乙方的任何損失負責。
五、保證部分
1、保證擔保的範圍:丙方就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應承擔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違約金以及甲方實現債權而發生的的全部費用承擔保證責任。
2、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調查取證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3、保證期限:保證期限為本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保證期限內,甲乙雙方就借款期限延長的,丙方自願就延長期間的債務繼續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需另行簽訂書面的保證合同和或保證條款。保證期間內,甲方依法將其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丙方自願在原保證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需另行簽訂書面的保證合同和或保證條款。
4、保證方式: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方式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若保證人為多人的,各保證人之間共同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六、乙方、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丙方是獨立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檔案、資料及資訊是真實、準確、完整和合法有效的。
4、乙方、丙方未隱瞞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債務人、保證人的下列事件:
4.1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4.2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4.3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4.4其他業已影響其財務狀況及履約能力的情況。
七、各方權利義務
1、在借款期限內,甲方對乙方、丙方的資信情況有知情權,有權對乙方、丙方進行監督、檢查,乙方、丙方應積極配合,並及時提供甲方要求的一切資料及資訊,並保證所提供檔案、資料和資訊是真實、完整、準確和合法的。
2、有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丙方應當至少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甲方:出售、贈與、出租、出借、分割、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及全部或部分資產。在本合同項下債權得到全部清償前,除非得到乙方書面同意,否則不應採取上述行動。
3、乙方、丙方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1資信情況發生變化:乙方、丙方為自然人的,指乙方、丙方所提供的身份情況、居住情況、婚姻情況、收入情況、工作情況、不動產等資產情況、聯絡方式等發生變更;乙方、丙方為法人的,指乙方、丙方法定代表人、股東、公司經營地址等
甲方(債權人):_______證件種類及證件號碼:_______住所: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
乙方(債務人):_______證件種類及證件號碼:_______地址: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
丙方(保證人):_______證件種類及證件號碼:_______地址: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甲方(貸款方):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__
乙方為生產經營週轉資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發放借款,丙方為乙方的借款提供擔保,現甲方、乙方、丙方三方根據《合同法》、《擔保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借款、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三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二、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大寫)元整。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總共為___________月。
四、借款利率
本合同執行固定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__‰。借款期限內不變。
五、借款發放方式
在本協議簽訂3天內,甲方將借款以現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時為甲方開具現金收據。
六、還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還款方式為現金償還。
在借款期限屆滿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後應籌款為還款做準備。
借款期限屆滿前,乙方按照約定的方式將借款本金還給甲方,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據,由乙方保留還款收據。
七、擔保條款
(一)本借款由___________用___________作為該筆借款的抵押擔保物,雙方約定以上抵押物不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不轉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歸還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權處理抵(質)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終止。
(二)本借款由___________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保證後,有向借款人追償的權利,借款人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三)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四)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五)保證期間為合同履行期屆滿後兩年。
八、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二)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九、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三)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十、違約責任
(一)簽訂本合同後,甲方將現款交付給乙方,乙方給甲方出具借據,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若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二)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若逾期還款,除按合同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外,另每逾期一日按借款總額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到還清借款為止。
(三)乙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回借款,追款期間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費用(律師費、誤工費、交通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丙方對發生的費用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條款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且甲方將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經對方允許,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三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人(簡稱甲方):
出借人(簡稱乙方):
擔保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借款合同,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借款內容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元整,(¥:)
2、期限:共計個月,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3、月利率:,付息方式:月付息。
4、計息時間:借款利息自借款發放之日起計算。
5、甲方需嚴格按本合同簽訂日期準時還款,不得延期或續貸。
第二條:還款方式
1、合同到期後甲方應主動歸還借款本息。
2、甲方提前還款,利息按實結算。
第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並收回借款
1、甲方發生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償債誠意的行為。
2、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其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借款本息時,違約金為借款額的20%,逾期利息:按本合同約定利息二倍計算:延期付款應給付滯納金自應付之日起每日按萬分之五計算,逾期利息、延期違約金同時計算。
2、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借款本息時,應承擔乙方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3、甲方提供虛假的證明、擔保材料、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擔保方責任
1、擔保人同時承諾直至該債務人本息及違約金償還完畢止。
2、擔保範圍不僅包括前述內容,還包括逾期歸還本息而產生的其他損失。
3、擔保人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出借人、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如一方違約引起糾紛,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與合同有關的附件,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擔保方:
日期:年月日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適應生產發展需要,依據_________________,特向乙方申請_________________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規定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約定為________年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證按計劃和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供應資金,甲方保證按規定的用途用款。預計分次用款計劃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支用額按月息________‰計算,按季(或月)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挪用部分罰收利息________%;超儲、積壓裝置、材料佔用的貸款,加收利息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結)算貸款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四、甲方保證按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證按下述方式按時付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不能按時付息的,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賬戶中扣收,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歸還其借款。
六、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瞭解甲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保證按季提供有關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和資料。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併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併合同(協議)的研究、簽訂的全過程,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係。
八、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應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字。
九、甲方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請書,並對償還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並簽訂抵押擔保協議書。甲方填送的申請書和各方簽訂的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送乙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
借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原告海馬財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趙樹華。
委託代理人崔春虎,該司職員。
委託代理人符尹,該司職員。
被告謝飛。
原告海馬財務有限公司與被告謝飛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的委託代理人崔春虎、符尹到庭參加訴訟。被告謝飛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訴稱,20xx年1月13日,原告與被告謝飛簽訂了《海馬財務有限公司汽車消費信貸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與《海馬財務有限公司汽車消費信貸抵押合同》(以下簡稱“抵押合同”),約定被告謝飛為購買車輛而向原告借款人民幣58000元,借款期限為36個月,自20xx年1月13日至20xx年1月12日,還款方式為等額還款。借款合同與抵押合同對貸款金額、貸款利率、還款期限及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抵押事項等進行了明確約定。合同簽訂後,原告已依約向被告發放了借款,被告從20xx年2月15日開始還款,共還款22期,但自20xx年12月15日起,被告未能按照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原告多次催討未果。被告的上述行為
已嚴重違反了借款合同,根據借款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被告有嚴重違約行為時,原告除有權要求被告提前償還剩餘本金至結清之日止的貸款利息外,還有權向被告收取貸款金額10%的違約金。且根據抵押合同第四條規定,原告有權依法行使抵押權。因此,原告根據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的約定,要求被告償還貸款剩餘本金及至結清之日止的貸款利息,並按借款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並且原告有權依法行使抵押權,如果被告未履行還款義務,原告有權就處置抵押車輛所得價款優先受償。為維護原告權益不受侵害,特訴至人民法院,請求判令:一、被告謝飛支付貸款剩餘本金14526.33元、利息1178.81元(暫計算到20xx年6月4日)、違約金5800元;
二、被告謝飛支付自20xx年6月5日起到實際清償日止的利息(按照合同約定的計算方式計算);三、在被告謝飛未履行上述還款義務的情況下,原告有權行使車輛(車牌號為“皖HK”、車架號為“LH17CKKF9BH178”)抵押權,所得價款優先用於清償上述債務;四、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被告謝飛未作出答辯,亦未參加本院庭審。
經審理查明,20xx年1月13日,被告與原告簽訂了《海馬財務有限公司汽車消費信貸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及《海馬財務有限公司汽車消費信貸抵押合同》(以下簡稱“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約定被告為購買轎車(“皖HK”、車架號為“LH17CKKF9BH178”)向原告借款人民幣58000元,借款期限為36個月,自20xx年1月13日至20xx年1月12日,還款方式為等額本息。借款合同關於解除合同、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的約定主要有:第三條第八款“如借款人未按時還款,貸款人將對逾期部分按逾期利息計收利息,如果還款逾期超過30天,貸款人有權按下述第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宣佈貸款立即到期,並行使相應權利”;第十一條第三款“在借款人嚴重違約時,或在本合同其他條款有規定時,貸款人有權自行宣佈貸款立即到期,借款人有義務在三個工作日內向貸款人還清貸款本金金額及利息,以及應由借款人向貸款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如借款人未能在上述時間內支付或全額支付,貸款人有權就未支付的部分向借款人計收逾期利息„„”。借款合同關於違約金的約定主要有:第十一條第二款“„„當借款人嚴重違約時,„„貸款人有權向借款人收取貸款金額10%的違約金„„”。雙方簽訂的擔保合同明確了抵押權人(原告)向抵押人(被告謝飛)提供貸款用於購買車輛,抵押人根據借款合同將車輛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為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及抵押人應支付的其他款項的擔保。雙方於20xx年1月13日就被告所購車輛辦理了抵押登記,抵押權人為原告。合同簽訂後,原告依約向被告發放了58000元貸款,被告未依約履行還款義務。截至20xx年6月4日,被告尚欠原告貸款本金14526.33元、利息1178.81元。
再查明,原告於20xx年11月18日成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海南監管局於20xx年11月17日向原告發放了金融許可證。
上述事實有原告提交的金融許可證、《海馬財務有限公司汽車消費信貸借款合同》、《海馬財務有限公司汽車消費信貸抵押合同》、《機動車登記證》、《特種轉賬憑證》、《收款確認書》、《欠款明細清單》、《戶口簿》及原告庭審陳述附卷為憑,足以證實。
本院認為,原告與被告謝飛簽訂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合同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雙方簽約後應依約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原告依約發放了貸款,已履行了義務,被告按約定使用該貸款購買了轎車並辦理了抵押登記,但卻未按期還本付息,已構成根本違約。原告請求償還本息並支付違約金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本院予以支援。本案被告應支付原告貸款本金14526.33元、利息1178.81元(計算至20xx年6月4日)和違約金5800元(58000元×10%)。因被告已根本違約,故根據抵押合同約定,原告對抵押車輛享有優先受償權,本院予以支援。由於原告已主張被告提前還款且要求支付的利息已按逾期利率計算,同時又要求被告承擔違約責任,故原告主張被告支付提前還款後的利息無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援。
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二百零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定,缺席判決如下:
一、被告謝飛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海馬財務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14526.33元、利息1178.81元、違約金5800元,共計21505.14元;
二、原告海馬財務有限公司對被告謝飛的車輛(“皖HK”、車架號為“LH17CKKF9BH178”)享有優先受償權;
三、駁回原告海馬財務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費338元,由被告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海南省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長 趙春香 審判員 李燕萍 審判員 唐 明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書記員 黃 靜
甲方: 乙方: 特別提示: 各方已就本合同所有條款進行了充分協商。並特別提醒了甲、乙雙方注意有關各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並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甲、乙雙方對本合同下述條款都已清楚明白,並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理解無異議 。 合同各方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貸款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之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履行。
第一條 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為。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還款方式: 每月等額本息還款。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00元)。
第二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日止。如與實際借款期限不一致,則以借據為準。借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項下借款為固定利率,即借款月利率為%。
2、日利率月利率30。(每月固定按30天計算。)
3、利息的計算____月利息本合同約定日利率215;放款金額215;佔用天數。佔用天數從放款日計算至到期日。(採用計頭不計尾計算方式)
第四條 還款方式
1、借款利息應按甲乙雙方的約定,按月足額支付;不足15天的,按15天計算;超過15天,不足一個月的,應按一個月計算,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2、每月等額本息還款方式,每月還款(大寫) 元整 (.00元)。其中按月本金 元整,利息 元整。按本合同約定分 個月還清借款。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條 提前還款 在借款期內,乙方可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提前歸還本金的,利息按實際使用月數且本合同
第四條的規定收取。
第六條 各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出藉資金系合法所有。
2、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及時按約定時間發放借款。具體條件:屬於信用保證的,應在辦理完畢公證手續後放款;需要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的,應在辦完公證和辦理完畢相關登記後方可放款。
3、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4、借款交付後,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對其使用借款情況進行管理與監控。
5、若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將借款結清並且無任何違約行為的,甲方有義務在借款結清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配合乙方辦理登出相關登記的手續。
6、如果甲方不能按約定親自辦理本條第2項約定的事項,甲方必須委託專人辦理本條款約定的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並辦理公證委託手續。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用作非法用途。
2、乙方應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乙方的居住地、聯絡方式、單位的變遷、資產情況、負債情況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後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4、乙方有權提前還款,提前還款需要按照本合同
第六條的規定辦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同時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保證金自違約之日起自動轉為違約金予以扣罰: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或提供的材料內容不真實或與實際不相符的,足以導致甲方權利不能實現的;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3、乙方拒絕甲方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足以導致甲方權利不能實現的;
4、乙方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或捲入、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
5、乙方逾期三天未支付當月利息或乙方逾期七天仍未按時或足額償還本金的;
6、乙方經營的公司出現經營惡化、面臨被查封、停業行業整頓或被處置資產等情形;
8、乙方在申請借款時,未如實向甲方申報其已向
第三人提供擔保情況的且任何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向
第三人提供擔保的,足以導致甲方權利不能實現的;
9、乙方提供的抵押物或其他經甲方認可作為擔保的資產面臨價值降低、拆遷、毀損等情形的,足以影響甲方權利實現的;
10、乙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債務能力事件的。
(二)發生上述任何一條違約情形,則乙方向甲方交納的保證金自動轉為違約金,甲方不再退還保證金,本合同各方同意執行以下條款: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全部借款的,應向甲方支付借款額的 %的違約金,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乙方出現本條第
(一)款約定的情形或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的,最終導致甲方解除與乙方簽訂的本合同、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時,除結清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計算至結清日當天)外,乙方應另行向甲方支付十五天的利息(如果合同到期前十五天內結清,則利息僅需支付至合同到期為止)作為違約金。
3、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自借款逾期之日起,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額的 元的違約金;
4、借款合同簽訂後,若因乙方過錯或放棄借款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應當分別向甲方支付元作為違約賠償金和誠信違約金,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乙方在申請借款時,未如實向甲方申報其正在為
第三人擔保的情況,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一經查實,違約方須向甲方支付 元次的誠信違約金,如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向
第三人提供擔保的且因此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一經查實,違約方須向甲方支付 元次的誠信違約金,如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7、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清償債務後,如甲方未按約定配合乙方辦理登出手續的,則從借款合同到期後
第六個工作日起,甲方向乙方交付 元日的違約金,由於乙方的原因致使解押手續無法正常辦理的甲方不再承擔違約責任。
8、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乙方投資經營的公司需轉讓、變更,乙方有義務告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因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其損失,同時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作為補償。
第八條 借款逾期的還款順序 乙方應按下列順序償還逾期借款:
1、支付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公證、評估、拍賣等全部費用;
2、支付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訴訟、律師代理等合理費用;
3、清償乙方所欠甲方的借款利息(含罰息);
4、清償乙方所欠甲方的借款本金、違約金、賠償金等;
5、清償乙方所欠甲方的違約金、賠償金等相關費用。
第九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一)借據
(二)抵押合同 其他
原告西峽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西峽聯社”)。
法定代表人宋健,系該社理事長。
委託代理人周永奇,系該社工作人員。特別授權。
被告吳秋勤,女。
被告符劍,男。
原告西峽聯社因與被告吳秋勤、符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原告於20xx年12月16日向本院提起訴訟。本院於同日作出了受理決定,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委託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二被告經本院依法送達開庭傳票後未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訴稱:20xx年12月21日,被告吳秋勤以流資為由在我社借款30000元,約定期限為一年,由被告符劍提供連帶擔保。該款到期後,經我方多次催要,被告方僅將該款利息結至20xx年6月30日,本金及下欠利息被告方一直未付。故要求二被告連帶付清此兩筆借款本金30000元及應付利息。
二被告經本院依法送達開庭傳票後未到庭參加訴訟,亦未向法庭提供任何答辯性意見。 經審理查明:20xx年12月21日,被告吳秋勤以流資為由在原告處借款30000元,約定期限為一年,利率為月息11.04‰,由被告符劍提供連帶擔保。該款到期後,經原告方催要,被告方僅將該款利息結至20xx年6月30日,本金30000元及應付利息被告方一
直未付。現原告訴至本院,要求二被告立即連帶付清借款本金30000元及應付利息。
上述事實,有原告方當庭陳述,原告方提供的借款借據、貸款合同、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在卷佐證,本院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原、被告雙方所簽訂的借款借據、貸款合同、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且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為有效合同;借款到期後,借款人吳秋勤理應及時還本付息,擔保人符劍在借款人吳秋勤未能及時還本付息的情況下理應承擔擔保責任,現二被告一直未能償還,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侵害了原告方的合法權益,故原告要求二被告連帶付清借款本金30000元及應付利息的訴訟請求正當合法,本院依法予以支援;二被告未到庭,視為對證據質證權利的放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第一百零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百零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八條、第三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吳秋勤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向原告西峽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一次性付清借款本金30000元及應付利息(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計算辦法計付,利息自20xx年7月1日起算至本判決限定還款之日止)。被告符劍負連帶清償責任。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限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900元,由被告吳秋勤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 判 長 劉洪豪
代理審判員 陳 濤
人民陪審員 江明浩 二O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書 記 員 胡豫東
借款人:
身份證號:
住址:
出借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保證人:
身份證號:
住址: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儲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援自己的主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
1.1 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並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註小寫,並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1.2 借款用途:
1.3 借款期限為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1.4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月利率______%。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於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第二條 借款給付方式
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託的第三人依據本合同約定將上述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戶
戶名:
開戶銀行:
第三條 借款人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還本付息:
3.1 實行利隨本清方式還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
3.2 按______(月/季)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______(月/季末月)的____日。借款人須於每一結息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第四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4.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 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4.3 按出借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檔案、資料和單據。
4.4 出現本合同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出借人,並落實出借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五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5.1 有權瞭解並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保證人情況。
5.2 借款人出現本合同所指重大不利情形,出借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5.3 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並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出借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5.4 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按照實現債權(包括擔保權)的費用、違約金、複利、罰息、利息、本金的先後順序歸還,即先抵費用,後還息,再還本。
第六條 借款擔保
6.1 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一)保證人______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二)抵押人______以其名下的______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抵押擔保。
(三)出質人______以其所持的______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質押擔保。
6.2 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出借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6.3 保證擔保的期間:保證期間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借款人與出借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7.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______(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7.3 對到期未付利息,出借人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作為違約損失賠償。
7.4 借款人、保證人違反本合同及從合同項下義務,出借人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以及採取其他財產保全措施。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定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第八條 費用承擔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登記、評估、鑑定、見證、運輸、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保證人承擔。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________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儲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後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援。
第十條 其他事項
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出借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佈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其中借款人一份,出借人一份,擔保人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影印件,而且影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借款人:
日期:年____月____日
出借人:
日期:年____月____日
保證人:
日期: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債權人):________證件種類及證件號碼:________住所: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
乙方(債務人):________證件種類及證件號碼:________地址: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
丙方(保證人):________證件種類及證件號碼:________地址: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
合同各方當事人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本原則,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和期限
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起止日與劃款憑證記載起止日不一致時,以放款時的劃款憑證所記載實際起止日為準。還款時間以還款當天17:00為準,如超過當天17:00,則視為第二天還款。如遇節假日,乙方可以選擇該節假日前一個工作日還款;或可以選擇順延至該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同時按本合同約定利率補足順延時間的利息,利息按天計算。
2、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為:。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資金用於有價證券、期貨等方面的投機經營及股本權益性投資,不得用於其他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領域;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或將借款挪作他用。
二、借款支付方式
乙方指定甲方或甲方的委託人將借款劃付至如下賬戶: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利率及利息支付方式
利息計算時間從甲方實際劃付款項之日起至借款歸還至甲方劃款賬戶之日止,利率為。每月1號前支付利息一次,不足一個月,在歸還本金之日將本金和利息一併付清。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就上述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資金共計人民幣 9000萬 元(大寫:九千萬元整,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為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於 。如業務發展需要,甲方也可將該筆本金用於 。
第三條 利率與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據合同簽訂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為 ________。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計息,以如下第 ________種方式結息。
(1)由甲方於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還本付息。
(2)按年結息,結息日為________ 。
3.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為收款賬號並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的本息匯入該賬號。開戶行:_______________開戶名:_______________賬 號:_______________
4.甲方提前還款_______________的,應當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則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
第四條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屆滿前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第五條 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________ 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為 的擔保合同。
第六條 甲方保證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國法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檔案、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七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於轉股、改組、合併、分立、合資、合作、經營範圍和註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的 ,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曆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檔案。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者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曆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如發生影響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7.保證人出現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或者作為本合同借款擔保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時,甲方應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擔保。
8.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專案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後七個日曆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 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對於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彙總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資料等資訊,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應當同意。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借款、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經乙方書面催告後,仍未償還的;
(2)甲方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4)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按照未付利息 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未清償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權按照借款本金 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公證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證本合同內容的,另外一方應當同意,公證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擔保的,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已有約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
身份證號:
住址:
出借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保證人:
身份證號: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
1.1 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1.2 借款用途:
1.3 借款期限為_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4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月利率______%。
第二條 借款給付方式
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託的第三人依據本合同約定將上述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戶
戶名:
開戶銀行:
第三條 借款人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還本付息:
3.1 實行利隨本清方式還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
3.2 按______(月/季)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______(月/季末月)的______日。借款人須於每一結息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第四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4.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 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4.3 按出借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檔案、資料和單據。
4.4 出現本合同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出借人,並落實出借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五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5.1 有權瞭解並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保證人情況。
5.2 借款人出現本合同所指重大不利情形,出借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5.3 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並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出借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5.4 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按照實現債權(包括擔保權)的費用、違約金、複利、罰息、利息、本金的先後順序歸還,即先抵費用,後還息,再還本。
第六條 借款擔保
6.1 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一)保證人______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二)抵押人______以其名下的______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抵押擔保。
(三)出質人______以其所持的______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質押擔保。
6.2 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出借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6.3 保證擔保的期間:保證期間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借款人與出借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7.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______(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7.3 對到期未付利息,出借人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作為違約損失賠償。
7.4 借款人、保證人違反本合同及從合同項下義務,出借人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以及採取其他財產保全措施。
第八條 費用承擔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登記、評估、鑑定、見證、運輸、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保證人承擔。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事項
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出借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佈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其中借款人一份,出借人一份,擔保人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日期: 年 月 日
出借人:
日期: 年 月 日
保證人:
日期: 年 月 日
原告王文軍,男。
被告李現軍,男。
原告王文軍與被告李現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後,依法由審判員牛天海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王文軍訴稱,20xx年6月10日,被告李現軍稱自己建廠需要資金,原告借給其現金5萬元。後20xx年11月9日,被告再次找到原告借款,又借給其220xx元。兩次借款被告均給原告寫了借據。但是,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一直推諉。故訴求法院判令被告償還借款,並給付利息。
被告李現軍未答辯。
經審理查明的事實與原告王文軍所訴一致。
本院認為,被告李現軍借原告王文軍款,並寫有借據,事實清楚,原告要求償還,本院應予支援。對原告所訴利息,因雙方未有約定,本院不予支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李現軍於本判決生效後10日內償還原告王文軍借款720xx元。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的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元1600元,由被告李現軍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
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員 牛天海
二Ο一Ο年五月二十五日
書記員 劉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