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與借款人於年月日簽訂了借款合同,乙方為借款合同的出借人,甲方為借款合同的擔保人,鑑於三方簽訂的借款合同,甲方為擔保借款人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車輛的型號為:車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抵押款為_______萬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條抵押合同簽訂_______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由(甲方、乙方)暫管。
第四條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第五條抵押物的處分
處分方式根據甲方、乙方以及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當借款期滿借款人不能還清本息的,乙方有權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按照市場實際評估價格進行轉讓、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處分。如扣除以上欠款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的,乙方仍可根據借款合同借款人追索欠款。
第六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向擔保財產所在地或擔保物登記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貸款方(質押權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方(質押人): 身份證號碼: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1、 乙方原因將自己購買的 物品數量重量大於或小於1克,向甲方作質押。
2、
3、
4、
5、
6、 甲、乙雙方認可現在該物品的評估價值為(人民幣) 元整。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整。 借款用途: 。 借款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利息:借款利息、費用:借款____日(月)利息2.5%;綜合費用(人民幣)元整。借款同時繳清首期(月)利息、綜合費用。不足____日(月)按足____日(月)收取利息。
7、 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1%違約金。超____日乙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8、 還款方式: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現金或將現金打進甲方賬戶(卡上),甲方歸還該封存物品。
9、 保證條款:乙方保證該質押物品絕非盜搶或詐騙所得,屬於合法正規購買,該質押物品無任何爭議,質押物品非贗品。甲方佔有質押物品時應封存由乙方簽字手印。如封存完好無損,甲方歸還時乙方不得有任何爭議。質押期間甲方如丟失或損壞質押物品,甲方需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金額按評估價值計算。
10、 乙方保證:(一)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本合同銷燬,自行終止。 (二) 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於非法活動。 (三)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10、違約條件:乙方違約,甲方提前單方終止合同變該物品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違約金、賠償金和甲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甲方有權單方行使質押權。 1
1、本合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訴訟管轄地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
2、 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 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1
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 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本合同由甲、乙簽字手印後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1
4、 本合同附件:
1、承認書
2、本物品封存並由乙方簽字
3、乙方身份證 影印件 甲方(出借人、質押權人): 乙方(借款人、出質人): 甲方常用電話號碼: 乙方常用電話號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合同和履行地點:___________ 本合同共計兩頁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_____就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_____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_____賬面價值為_____元,評估值為______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_____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_____。抵押期間,該抵押_____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_____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_____管理機關辦理抵押_____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_____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_____在抵押期間向當地_____機構投以機動__________,_____受益人為甲方。_____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
抵押_____在抵押期間,其_____到期的,乙方應在_____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_____機構續保,_____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_____,_____費由乙方承擔。
_____專案如下:1、機動_____損失險;2、機動_____強制險;3、機動_____座位險;4、第三者責任險;5、盜搶險;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_____發生_____事故,甲方有權將_____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_____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_____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_____的,乙方應到_____機構辦理_____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_____金額小於抵押_____評估價值的,應補足_____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_____的_____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_____,也不得對抵押_____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_____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_____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_____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_____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_____,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_____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_____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_____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_____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_____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_____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_____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
乙方願意以自有車輛作抵押借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用作抵押借款給甲方的車輛為:
品牌型號: ______車身顏色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
車輛識別代號:______
第二條 乙方自願將符合第一條條款的乙方合法擁有車輛以人民幣(大寫) 抵押給甲方。抵押期限從______,到______。
第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理抵押車輛:
1.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處理抵押車所得款項,不足以償還貸款和費用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四條 抵押車輛由乙方自行保管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車輛,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車輛不列入破產清算範圍,甲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車輛。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七條 本合同以下條款全部履行方可生效
1.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
借款人:
抵 押 人:
貸款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利率為 即¥ 。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 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 末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同意。
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為 。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徵得借款人同意。
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後 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胯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東營市 號樓 單元 戶的合法房產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
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於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 元整,:¥ 元。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自簽訂後兩日內,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登出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 第二住所擔保:抵押物為住宅的,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實現的風險已有充分的預知。
抵押人是否應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宣告,由貸款人與抵押人選擇以下第 種約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宣告;
2.抵押人應出具,且該宣告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六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後三日內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4.因貸款人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和利息三日內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因貸款人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絡,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手續的行為。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合同各方選擇以下第 種約定為本合同的生效條件:
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報相關部門 份。
第二十一條 其他事項:
胯款人: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抵押人: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貸款人: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借款方
貸款方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民法典》規定立此合同,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質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自己名下的,牌照號_____,發動機號_____大架號______。向乙方作質押。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_元,______。
第三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月利息____%,月綜合費用____%。
第五條借款期限_________月,即由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和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的來源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保證條款
1、甲方到期不能償還乙方的借款,乙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甲方到期如數償還了乙方的借款及利息,綜合費用時,乙方將質押物退還給甲方。
2、甲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用於非法活動。
3、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第八條雙方自願通過公證處對借款合同進行公證。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借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借款本息和綜合費用,逾期3天以內的,按5日收利息和綜合費用。逾期十日不還借款,按照本合同月利息及綜合費用乘2,承擔違約責任。
2、借款合同到期後,沒有按時償還乙方的借款,也沒有提前和乙方協商續簽借款合同和續交下月的利息和綜合費用,乙方可憑本合同和公證書對質押物進行處分以償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用。或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不的提出異議並承擔乙方因借款合同引起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起訴費,執行費,交通費等費用。
3、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它條款,應經雙方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_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強制執行。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其他
抵押人:______抵押權人:______
代表人:______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在逼不得已的時候需要借款,用自己的車去抵押,這時需要一份標準的合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蒐集的車輛抵押合同範本,供大家參考,歡迎大家借鑑。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抵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影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八條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其它規定
第九條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以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現有車輛自願抵押給甲方,車輛品牌型號數量臺,機動車牌照號碼車輛架號發動機號抵押車輛估價人民幣_____元。
二、乙方借款人民幣元,所藉資金用於經營需要,借款用期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所藉資金的利息為上打息。當乙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還借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時,乙方可以向甲方協商,如果甲方同意可重新簽定合同,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將無條件還本息。
三、如果合同期滿,乙方不能按時歸還借款本息,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和行使抵押權。如果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出售抵押車輛,並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出售車輛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時,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使抵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四、乙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車輛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五、抵押車輛在甲方存放,乙方應將隨車手續,原始單證,票據交由甲方儲存,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抵押期間甲方不能使用該車輛,如果有人為損壞,經雙方協商賠償或維修,在抵押期間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賠償責任。
六、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甲方認為機動車不足以擔保其債務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七、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綜合費用後,甲方將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一、雙方就借款事項達成一致,約定如下: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營業證號:
為確保乙方與甲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編號: )的履行,乙方願用其所有的車輛提供抵押擔保,甲方接受乙方的抵押,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抵押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範圍:
擔保的主債權:《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人民幣 萬元(¥: 萬元)。
擔保範圍:借款本金及利息、應付其他費用、違約金、罰息以及債權人為實現抵押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乙方應於 年 月 日以前償還甲方本金及利息人民幣 元。
三、抵押物:乙方用其所有的 車 輛為上述債權提供抵押:
1、車輛品牌型號:
車牌號: 機動車登記證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2、車輛品牌型號:
車牌號: 機動車登記證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四、抵押登記:本合同經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後生效;抵押登記的有關憑證由甲方保管。
五、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負有維修、保養的責任,併為車輛辦理各項全額保險;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或其他不適當的處分行為;如因乙方或第三方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另行向甲方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六、抵押物的處分:當債務人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期還款或支付利息、其他費用時,甲方有權處分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七、抵押登記的登出:債務人已償清全部債務或符合其他法定登出情形的,由抵押人憑抵押權人出具的同意注消的書面證明或雙方簽訂的注消抵押登記協議到登記部門辦理登出登記。
八、爭議解決方式:按主合同的約定執行。
九、附則: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執1份,交登記機關1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中國光大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為了確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主合同債務人”)與抵押權人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抵押物抵押給抵押權人,以擔保債務人按時足額清償其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抵押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抵押擔保。為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與主合同項下主債權種類相同,被擔保的主債權幣種和金額分別為:(金額採用大寫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抵押擔保的範圍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
1 主合同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應向抵押權人償還或支付的債務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及罰息)、複利、手續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和
2 抵押權人在本合同項下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以及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應向抵押權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項。
(以上各項合稱為“被擔保債務”)
第三條 抵押權人用於表明任何被擔保債務或本合同項下任何應付款項的證明,除非有明顯錯誤,應是雙方債權債務關係的最終證據,對抵押人具有約束力。
第四章 抵押物
第四條 抵押人在此以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向抵押權人抵押抵押物,以及現在和將來產生於抵押物上的所有權利、利益和收益,包括但不限於:抵押人作為合同一方簽署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任何出售或出租合同所產生的任何權利以及因抵押物被扣押或被徵用而使抵押人可以得到的賠償的權利。抵押物的數量、價值等詳細情況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詳見附件1),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抵押物經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一致確認,(無法一致確認時,由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有關中介機構評估),在本合同簽字之日的價值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本合同簽署之日的抵押率為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本合同項下抵押率應保持在_____%以下,若超過該約定抵押率時,抵押權人隨時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抵押權人可接受的其他有效擔保。
第六條 抵押物的、以及與抵押手續相關的所有有效證明和資料均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確認封存後,由抵押人交與抵押權人保管。
第五章 抵押人應提交的檔案
第七條 抵押人應在主合同債務人首次使用抵押權人在主合同項下提供的融資前向抵押權人提供如下檔案。該等檔案如為影印件須經抵押人或其授權簽字人簽字確認為真實完整有效的文字:
1 經抵押人有效簽署的本合同的正本;
2 抵押人的身份證明檔案;
3 抵押物的權利證明檔案;
4 證明抵押人資信情況的資產證明或其他資料;
5 抵押人根據本合同第十八章的規定取得的所有保險單、保險合約及其 他有關單據或相應副本(視情況而定);
6 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已向有關機構辦理了登記或備案的證明檔案;和
7 抵押權人合理要求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檔案。
第六章 抵押人的宣告和保證
第八條 抵押人在此向抵押權人作出如下宣告和保證:
1 抵押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完全的資格和權利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並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 抵押人已仔細閱讀並完全理解接受主合同和本合同的內容,抵押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願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3 抵押人是抵押物的合法所有人或有權處分人,如抵押物屬於依法須經有關方面批准或同意方可抵押的財產,抵押人保證其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批准或同意。抵押物在所有權或處分權方面不存在任何爭議,除本合同設定的抵押外,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擔保、租賃、託管、共有、其他任何爭議、瑕疵或任何限制,抵押物未被查封、扣押、監管或採取訴訟保全措施。
4 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與其他人簽訂涉及抵押物轉移佔有的合同;如經抵押權人同意,則抵押人在與其他人簽訂的涉及抵押物(動產)轉移佔有的合同中要明確約定,抵押物不能留置。
5 抵押人已取得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門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6 除本合同外,抵押人未曾訂立任何其他協議以贈與、轉讓或其他方式處置全部或任何部分抵押物及其中的任何權利或利益,也沒有在抵押物上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其他擔保。
7 本合同附件1所列有關抵押物的情況是真實和準確無誤的。
8 抵押人已按時支付所有與抵押物有關的應付費用及款項(包括但不僅限於各種稅項),並已完全遵守和履行所有與抵押物相關的其他契約及條件。
9 為確保本合同和抵押權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強制執行性,抵押人已完成或將完成所需的所有登記、備案或公證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將抵押物在登記部門進行的登記。
10 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對抵押人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義務。
11 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的所有檔案、資料、報表和憑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並且以影印件形式提供的檔案均與原件相符。
12 目前並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人或抵押物的、並將會對抵押人的財務狀況、抵押物的價值或抵押人根據本合同履行其義務的能力構成嚴重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式。
13 未發生或存在任何違約事件。
第九條 抵押人的上述宣告和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須始終保持正確無誤,並且抵押人將隨時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提供進一步的檔案。
第七章 抵押物的佔管
第十條 在抵押權人實現本合同項下設立的抵押權之前,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佔管。抵押人在佔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抵押權人有權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並提出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的要求。因管理、維護抵押物所發生的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一條 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的或任何結構上的改變。由於抵押人違反本條款而在抵押物上增添的不可分割的任何建築、設施或固定裝置將自動成為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一部分。
第十二條 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抵押權人,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抵押權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並及時向投保的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人應及時將有關抵押人的任何重大事項及可能影響抵押物或其價值的任何事件通知抵押權人。在抵押權人認為該等事件導致或可能導致抵押物價值減損時,經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需提供進一步的、抵押權人認可的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於增加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種類的擔保)。
第八章 抵押人的承諾
第十四條 在被擔保債務全部清償完畢之前,抵押人應遵守以下條款的規定:
1 抵押人應遵守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法律和法規,嚴格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並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證抵押物的所有權/處分權始終合法有效。
2 抵押人應向抵押權人提供有關抵押物的所有有效資料。
3 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對抵押物或其任何部分做出饋贈、轉讓、出售、出租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不得對抵押物(除本合同項下所設的抵押之外)再行設定或同意設定任何其它抵押或擔保權益;不得對抵押物作出任何違反現行法律和法規的任何行為,或進行任何有可能影響或降低抵押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益的任何行為。
4 應抵押權人的要求,抵押人應隨時向抵押權人報送反映其資信情況的資產證明或其他資料。
5 抵押人在收到任何政府部門或行政管理部門發出的任何有關抵押物的通知或命令的五個抵押權人工作日之內,應將該通知或命令的內容告知抵押權人。
6 抵押人作為委託人的,應按照“誰委託、誰付費”的原則承擔因簽訂、執行本合同所需的費用支出,包括公證、登記、保險等費用。
抵押權人為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所發生的費用(包括律師服務、鑑定、估價、登記、保管、訴訟的費用及其他所有實際開支)由抵押人承擔。
7 抵押人應按期支付與抵押物有關的各種應付稅項和費用。
8 抵押人應立即通知抵押權人以下任何事件:(1)任何違約事件的發生; (2)任何涉及抵押人或抵押物的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式;和(3)抵押人變更居住地址和通訊方式。
9 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抵押人有義務及時通知抵押權人並採取措施使抵押權人免受侵害。
第九章 抵押物的轉讓和出租
第十五條 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出租、轉讓或以其他形式處分抵押物所得到的一切款項均應立即存入抵押權人指定的賬戶。未經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提取上述指定賬戶中的任何款項。抵押權人可以就上述款項優先受償。
第十章 擔保的性質和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是一項持續的擔保並且具有完全的效力直至被擔保債務得到全部清償為止。
第十七條 本合同所設立的擔保獨立於抵押權人為被擔保債務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擔保。抵押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前無需首先執行其持有的任何其他擔保,也無需首先採取其他救濟措施。
第十一章 違約事件
第十八條 下述每一事件及事項均構成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1 主合同債務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
2 主合同約定的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主合同債務人未依約歸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3 主合同債務人與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裁決主合同債務人敗訴,導致主合同債務人無法或可能無法向抵押權人償付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4 出現使抵押權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5 發生主合同項下規定的任何其他違約事件;
6 抵押人擅自向其他方轉讓、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或對抵押物的任何部分的權益設定或試圖設定任何擔保權益,或有任何第三方就抵押物主張任何權利;
7 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宣告或保證被確認為是不正確的或不真實的,並會影響抵押權人的權益;
8 無論是否已被給付任何補償,抵押物或其重要部分被沒收、徵用或被強行購買或取得;
9 被擔保債務的任何部分由於任何原因不再充分合法有效,或由於任何原因而被終止或受到限制;
10 發生了針對抵押人或抵押物的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式;
11 抵押物的價值實質性減少,而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要求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物或增加其他擔保;
12 抵押人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或發生抵押權人認為將會嚴重不利地影響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條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後,抵押權人有權:
1 行使其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所享有的違約救濟措施;
2 以其認為合適的方式依法實現本合同項下所設立的抵押權或處分抵押物,包括但不限於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物,或者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如果採取變賣或折價方法處分抵押物,變賣價格或折價金額由雙方協商並參照市場價格確定。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仍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在抵押權人依本款的規定處分抵押物的過程中,抵押權人有權依法採取下列行動:(1)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有權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市場價格在適當的時間變賣抵押物,並對抵押人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2)要求抵押人償付抵押權人為行使本合同或法律賦予其的任何權利而支出的必要費用。抵押權人有權選擇行使全部或部分上述權利或暫緩行使任何權利,抵押人應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
3 行使其就被擔保債務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擔保權益。
第二十條 一經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須協助抵押權人取得與抵押權人實現其抵押權有關的一切必要的批准或同意,或協助抵押權人辦理其他一切必要的手續。
第二十一條 抵押權人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按以下順序處理:
1 用以支付抵押權人行使其權力或權利或其處分抵押物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包括抵押權人為行使其權力或權利而指定任何專業人員或管理人員所產生的費用);
2 用以支付抵押權人因處分抵押物而需交納的稅款;
3 用以償還被擔保債務;
4 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抵押權人應將餘款交付抵押人。
如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不足以清償被擔保債務,抵押權人仍有權依法繼續進行追索。
第二十二條 抵押權人依法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時,除因其故意或重大過失外,無需對因行使其權利而給抵押人或抵押物帶來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二章 抵押登記
第二十三條 在本合同簽訂後十個抵押權人工作日內,由抵押人會同抵押權人到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由登記部門出具的有關該項抵押登記的他項權利證書或其他抵押登記證明檔案應交由抵押權人執管。
第十三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所有款項應全額支付,不得作任何性質的衝抵、扣減或預提,亦不得附帶任何條件。如果任何法律要求抵押人對其支付給抵押權人的任何款項進行扣減或預提,則抵押人應向抵押權人支付一筆另外的款項,以保證抵押權人收到的金額相等於在不作此類扣減或預提時所應收到的款項。如果抵押人是因稅務上的原因而作出了上述扣減或預提,抵押人應將完稅憑證的影印件遞交給抵押權人。
第二十五條 未經抵押權人事先同意,抵押人不得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
第二十六條 無需事先徵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權人可將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轉讓予任何第三人,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同時轉讓給第三人,抵押人繼續為該債務提供擔保,併為此完成相應的變更手續。
第二十七條 在抵押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徵用的情況下,抵押權人可以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償。抵押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徵用的情況下,抵押所擔保的債權未屆清償期的,抵押權人可以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償或者對上述款項進行提存。抵押人拒絕償還或提存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對保險金、賠償金或補償金等採取保全措施。
第二十八條 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任何寬限、優惠或延緩,均不影響、損壞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利;並不應被視為抵押權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和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第二十九條 如果在任何時候,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方面是或變得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執行性不受任何影響或減損。
第三十條 本合同雙方互相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要求,應以書面方式作出,傳送至本合同首頁列出的有關方的地址或傳真。任何一方如變更其地址或傳真,需及時通知對方。
雙方之間的檔案往來,如以專人送遞,在交付後即被視為送達;如以掛號信方式傳送的,在掛號信寄出後三(3)天即被視為送達;如以傳真傳送,在發出時即被視為送達。但抵押人發給抵押權人的檔案,則需在抵押權人實際收到後方可視為送達。
第十四章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項適用中國法律,並按照中國法律進行解釋。
第三十二條 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首先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在抵押權人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五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經抵押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和抵押權人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要求登記的,抵押權自在登記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後設立。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時,應經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在主合同債務人或抵押人向抵押權人償還全部被擔保債務並已全部履行其在本合同及其他有關的檔案項下的責任和義務後的______個抵押權人工作日之內、抵押權人應協助抵押人辦理解除或登出抵押權的手續。因此而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應由主合同債務人或抵押人支付。
第十六章 附件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之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 抵押物清單;
2 抵押人應提交的檔案;
3 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抵押人持______份,抵押權人持______份,辦理抵押登記的登記機構存留______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於_______簽訂。
根據本業務實際情況,雙方約定, 本合同【 】(1、適用;2、不適用)第十八章約定的內容:
第十八章 保險
第四十條 在主合同債務人根據主合同首次使用抵押權人所提供的融資前,抵押人應自行承擔費用到抵押權人認可的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按抵押權人要求的險種對抵押物進行投保,並使之保持完全有效。保險金額應不少於抵押物的價值。
第四十一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權人應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合同應經抵押權人認可,保險合同中不應有任何限制抵押權人權益的條款。
第四十二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的保險單、《保險合同》及其它有關單據或相應副本(視情況而定)應交由抵押權人執管。
第四十三條 如果抵押人延遲或未能辦理上述投保,抵押權人有權(但無義務)依照上述方式或另行代為投保,抵押人須向抵押權人補償抵押權人因進行該等投保而發生的所有費用。
第四十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權人事先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變更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變更或撤銷,抵押權人有權(但無義務)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四十五條 在被擔保債務全部清償之前,抵押人應當按時支付有關抵押物的所有保險費或其他費用,並在保險期滿時,及時續展保險。抵押人應當按抵押權人的要求將其付清保險費的支付憑證影印件提供給抵押權人。抵押人不得以任何作為或不作為損害抵押權人在保險項下的權益。如果抵押人違反本條之規定,抵押權人有權(但無義務)以其自身的名義或與抵押人聯名或以抵押人的名義,採取其認為必要的措施,維持該保險的更新和有效,並確認抵押權人在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由此發生的費用應由抵押人支付,並構成被擔保債務的一部分。
第四十六條 如果發生了保險單中所列明的保險事故,抵押人應在保險單規定的時間內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及抵押權人。因抵押人未及時通知保險公司而引起的全部損失應由抵押人承擔。
第四十七條 保險期限不得短於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且必須長於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____。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期限屆滿時,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如就抵押期限的延長達成一致時,抵押人須依抵押權人要求對抵押物的保險期限做相應延長。
第十九章 強制執行
第四十八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同意對本合同進行公證,承諾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當主合同債務人、抵押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債務或出現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的抵押權人實現債權、抵押權的情形時,抵押權人有權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請強制執行。主合同債務人、抵押人對抵押權人根據本合同提出的強制執行申請沒有任何異議。(本條為可選條款,雙方當事人選擇在本合同中【 】。1、適用;2、不適用。)
抵押人(簽名):抵押權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附件1 抵押物清單
序號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權屬證明名稱、編號單價總價
確認送達地址承諾函
本人/本單位承諾一旦雙方因本合同/本協議發生糾紛,同意選擇以下第【 】種送達方式所列地址作為司法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更時,應書面通知銀行方,未書面告知的,視為司法送達地址未作變更。
【1】 書面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電子送達地址(可選擇填寫):
傳 真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微 信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諾人:
時 間: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 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 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 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影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八條 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 其它規定
第九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延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