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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合同書(通用23篇)

欄目: 借款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3.07W

貸款合同書 篇1

貸款方:

貸款合同書(通用23篇)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借款方: 銀行賬號:

地址: 電話:

根據借款方為經營需要,向貸款方申請貸款作為小額存款藉資,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

第二條 借款金額(大寫):

第三條 借款用途:

第四條 借款利率: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每月 %還利息,利隨本清。

第五條 借款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條 借款的支取:本次貸款作為一次性支取,支取時間即為本協議生效。

第七條 借款的償還:借款方保證在本協議規定的貸款期限內,即分別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前按期向貸款方支付當月利息,並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貸款方償還所有本金。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簽定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內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或經擔保人擔保支付現金髮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延期,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

第九條 合同變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 )項處理。

(1)由擔保人負責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貸款方: 借款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貸款合同書 篇2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的需要,向乙方申請_________貸款,乙方同意向甲方發放上述貸款。甲、乙雙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專案、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在提用貸款前,應向乙方提交具體提款計劃,並按提款計劃提款。

乙方應在甲方按提款計劃辦理提款手續後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第三條 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交具體還款計劃,按還款計劃還款。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也有變化時,乙方毋需通知甲方,從調整之日起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甲方需要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__個營業日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有擔保人的,應經擔保人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時均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4.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就合同解除後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協議達成後,甲方已佔用乙方的貸款和應付利息償付給乙方。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及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時,應最遲於_________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併等合同(協議)的研究。甲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乙方書面同意,並由受讓單位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

6.在本合同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時,應在變更後_________天內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提款計劃,按時到乙方營業部門辦理提款手續,又未和乙方達成變更提款計劃協議,應根據違約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乙方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向甲方提供貸款,應根據違約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2項、第5項、第8項和第9項的情況時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也未與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時,乙方有許可權期或主動追回逾期貸款。對逾期貸款,乙方按銀行規定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4.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2項、第5項、第8項和第9項的情況時除外。

5.甲方在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後,不按新的利率計付利息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6.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5項、第6項的約定,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6項的約定,對方均可要求違約方支付貸款總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擔保合同的,和擔保合同同時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合同書 篇3

甲方:(貸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一、甲方於年月日向乙方借款元,借款期限年,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價款利率為月%,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結。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為:,使用權人為:。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登記費用由方承擔。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徵用等情況,甲方有權對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價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甲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支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願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這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資產。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並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並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九、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並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財產的登記手續,乙方不得無故拖延。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主管部門備案份。

甲方:乙方:

貸款合同書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

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應借款方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願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資產貸款。

借貸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其他有關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貸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為固定資產貸款,貸款的具體用途必須是借、貸雙方確認的並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正式批准的專案。

此貸款項下的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條 貸款幣種及金額

幣種:______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大寫)。

第三條 貸款用途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自貸款方第一筆撥款之日起至借款方全部還清本息之日止,共計________________個月(________________年)。

第五條 起息日與到期日

起息日:本貸款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資金自貸款方賬戶劃出之日為該筆資金的起息日,自該日起對劃出的資金開始計息。

第六條 利率與計息結算

1.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為月息____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遇銀行調整利率或變更計息辦法,自其公佈或生效之日起,本貸款上述利率或計息辦法亦作相應調整,並以貸款方通知為準。

2.計息結算:利息按貸款實際發生額每個月結算一次。

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為固定結算日。

借款方在結算日應償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劃至貸款方賬戶,則貸款方自將未償部分金額轉入本金複利計算。

第七條 費用

1.手續費:本合同規定貸款方將向借款方收取貸款手續費。

手續費率為本合同貸款總額的%;貸款手續費借款方應於第個計息結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與該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2.承諾費:貸款方有權在提款期內向借款方收取承諾費。

3.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________%向貸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凡因簽訂與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檔案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第八條 計息寬限期

第九條 固定資產保險

該固定資產貸款項下形成的固定資產由借款方負責向保險公司辦理財產保險。

無論是人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資產滅失或損壞,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款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向貸款方支付貸款本息和有關費用。

第十條 貸款的撥付和作用

借款方須按用款計劃用款。

如提前用款,借款方須於該次提前用款日前二個月書面通知貸款方,經貸款方同意後生效,否則貸款方因資金不便、不能適時供應資金之責任,由借款方自負。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貸款合同書 篇5

託 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受 託 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為有效地運用其自有資金,自願將自有資金:幣種_____ ,金額 (大寫_______________)委託受託人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向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根據我國有關委託貸款業務之法律規定,為明確委託人、借款人、受託人各方之權利、義務,經三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定義

第1條公司委託貸款(以下簡稱“委託貸款”)——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物件、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而代理髮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其貸款風險由委託人承擔,貸款人(即受託人)只收取相應委託貸款手續費,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貸款風險。

第二章 委託貸款事項

第2條 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2.1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的幣種為:_____ ,金額為 (大寫__________): (小寫:__________ )。

2.2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的貸款期限為: _____年,自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至 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止。貸款實際發放日與上述貸款期限約定的起始日不同的,以貸款實際發放日為貸款期限的起始日,但上述約定的貸款期限不變,貸款到期日自動變更。貸款實際發放日以實際放款時的借據上載明的日期為準。

第3條 貸款用途

3.1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借款人的用途為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2 未經委託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

3.3 委託人應自行稽核借款人的貸款用途的合規性,受託人不對借款人運用貸款的方式和用途承擔任何責任。

第4條 貸款利率

4.1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的年利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2如果委託人或借款人依法要求調整利率且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的,應提前5個對公營業日通知受託人,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方可進行調整,但調整後的貸款利率應符合人民銀行的相關規定。

4.3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本金,借款人須自該筆貸款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罰息利率支付罰息,直至借款人清償全部本息為止;逾期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第4.1條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_____%。

4.4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借款人須自未按照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挪用罰息利率支付罰息,直至借款人清償全部本息為止;挪用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第4.1條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_____%。

4.5對借款人未能按時支付的利息,受託人有權按照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第三章 賬戶開立

第5條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委託人應當在受託人處開立結算賬戶作為“委託貸款資金專戶”(以下簡稱為“委託人賬戶”),用於發放委託貸款和收取貸款本息等;借款人應當在委託人開立貸款賬戶和存款賬戶(以下簡稱為“借款人賬戶”),用於辦理提款和還本付息等。委託人賬戶內的資金不計利息。

第四章 委託貸款的發放

第6條 委託人應在本合同第7條、第8條規定的貸款發放日期之前至少提前 _____個對公營業日將委託貸款資金足額存入委託人賬戶,以用於發放委託貸款。

第7條 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保證合同、質押合同、抵押合同等檔案正式生效並且受託人取得委託人簽發的《委託貸款通知書》後,借款人方可辦理提款。

第8條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的發放方式為一次發放或分次發放,具體發放日期和金額以委託人《委託貸款通知書》通知內容為準。

第9條借款人在辦理提款時應向受託人提交借據,由受託人在相應的貸款發放日期當日將委託貸款金額從委託人賬戶劃入借款人賬戶中。如果委託人賬戶中的金額小於貸款發放金額,則受託人劃付的責任僅以委託人賬戶中的金額為限,受託人並不承擔未能足額發放貸款的違約責任。

第10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提取貸款,並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本合同項下之委託貸款。

第五章 委託貸款的償還

第11條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的還款來源是 ;償還方式為下列第 __________項:

1.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貸款,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一年以上的貸款,按 _____結息,利息支付日為_____ ,利息共分_____ 期支付,每期付息金額為_____ ,到期結清本息;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12條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貸款本金並支付利息,並應按第11條的約定於本合同所約定的利息支付日或本息結清日將應付款項匯入借款人賬戶,由受託人劃入委託人賬戶。如果借款人賬戶中的金額小於應付款項金額,則受託人劃付的責任僅以借款人賬戶中的金額為限,受託人並不承擔未能足額還款的違約責任。

第13條 借款人應在借款到期日向受託人按時足額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14條 借款人如欲提前歸還貸款,應提前30個對公營業日日向受託人提出書面申請,並徵得委託人和受託人的同意後方可提前歸還貸款。

第六章 委託貸款的擔保

第15條 本合同項下委託貸款的擔保方式為以下第 _____項:

15.1 受託人與擔保人就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 編號為 _____擔保字第 _____號《保證合同》;

□ 編號為 _____擔抵字第 _____號《抵押合同》;

□ 編號為 _____擔質字第 _____號《質押合同》;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2 委託人與擔保人就具體擔保事項另行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

第16條 受託人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委託貸款金額和委託貸款期限收取委託貸款手續費,手續費費率為 。

對於因借款人未按期還本付息的違約行為而向借款人加收的罰息,受託人按照罰息金額向委託人加收手續費,手續費費率為 。

第17條 委託貸款手續費由委託人承擔,受託人收取委託貸款手續費的具體方式及時間,按下列第 _____項約定辦理:

17.1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由委託人向受託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託人直接從委託人賬戶中一次性扣收;

17.2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由借款人代委託人向受託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託人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一次性扣收;

17.3其他 。

第18條 受託人對於委託貸款手續費的收取不受委託貸款是否歸還或提前歸還的影響。

第七章 委託人的宣告及保證

第19條委託人自願委託受託人,以受託人名義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並自行承擔該貸款可能產生的任何風險。委託人宣告其已知悉並完全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和內容。

第20條 委託人保證其提供的委託貸款資金是其擁有所有權和支配權的合法自有資金,其來源和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21條委託人保證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資格與能力,並已辦妥對委託人而言屬於必要的批准、登記、備案手續;代表委託人簽署本合同的簽署人已獲委託人的正式授權,有權代表委託人簽署及遞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關檔案,以使委託人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22條委託人簽署、遞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關檔案,不違反任何委託人已經簽署、遞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協議,且不違反委託人的任何義務或任何管轄委託人及其財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人簽署及履行本合同,亦不違反委託人的章程或其組織檔案。

第23條 委託人在簽署本合同時,不存在任何可能影響簽署或履行本合同的情形。

第24條 委託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貸款的手續費。

第25條 委託人保證所提供的一切書面檔案均真實、完整、有效。

第26條 委託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在委託貸款發放前將自有資金足額存入委託人賬戶,並保證該賬戶上的資金餘額能夠滿足本合同所規定的貸款發放金額。

第27條 委託人宣告:本合同項下委託貸款的借款人系委託人指定,委託貸款金額、用途、利率、貸款期限等均經委託人確認。

第28條委託人承諾: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願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本合同項下貸款損失的風險由委託人自行承擔,受託人不承擔貸款損失的任何風險。

第八章 借款人的宣告及保證

第29條借款人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法人實體/其他經濟組織,具有獨立的民事行為能力,並享有充分的權力、授權及權利以其全部資產承擔民事責任並從事經營活動。

第30條借款人保證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資格與能力,並已辦妥對借款人而言屬於必要的批准、登記、備案手續;代表借款人簽署本合同的簽署人已獲借款人的正式授權,有權代表借款人簽署及遞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關檔案,以使借款人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31條借款人簽署、遞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關檔案,不違反任何借款人已經簽署、遞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協議,且不違反借款人的任何義務或任何管轄借款人及其財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亦不違反借款人的章程或其組織檔案。

第32條就本合同有關的所有重要事項,以及其他足以影響到委託人或/及受託人判斷本合同項下的風險或決定是否簽署本合同、是否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是否採取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其他行動之所有重要方面,借款人都已盡其所能向委託人和受託人均提供了充分的、真實的、合法的、有效的和完整的檔案資料、陳述、說明、解釋和其他資訊;借款人保證所提供的一切書面檔案均真實、完整、有效。

第33條截至簽署本合同時為止,不存在任何可能影響簽署本合同的或履行本合同義務或責任的、任何針對借款人的訴訟、仲裁、強制執行、行政處罰、強制措施或其他法律程式,並且借款人基於善意和誠信原則已合理預期直至貸款發放日都不會出現上述情形。借款人未隱瞞任何業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可能使委託人不同意發放本合同項下委託貸款的事件。

第34條 借款人宣告: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願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借款人已知悉並完全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和內容。

第八章 受託人的宣告及保證

第35條 受託人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並有效存續的銀行金融機構,具有委託貸款經營資格。

第36條 已發放的委託貸款尚未到期或到期後尚未收回的,委託人不得要求受託人歸還部分或全部委託貸款,受託人不承擔委託貸款的任何風險。

第37條受託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對於借款人在付息日支付的利息,受託人應於到賬後5日內劃至委託人賬戶。若借款人在合同到期時支付了其應付的本金和利息,受託人應於到賬後5日內劃至委託人賬戶。

第38條受託人在向委託人劃付利息收入時,應依法履行為委託人代扣代繳相關稅費的義務,受託人實際劃付給委託人的利息應為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繳納相關稅費後的餘額。

第九章 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39條 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39.1 委託人有權委託受託人協助其催收貸款,但委託人應承擔催收費用;

39.2 委託人有權要求受託人按本合同之約定及時劃付借款人按期償還的委託貸款本息;

39.3 委託人有義務依照本合同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貸款手續費;

39.4 委託人有義務承擔本合同項下委託貸款的風險;

39.5 委託人有義務在受託人處開立賬戶,用於辦理交付委託貸款的本金和收取借款人償還的委託貸款的本息。

第40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40.1 借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並使用委託貸款。

40.2 借款人在使用委託貸款前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發放計劃,向受託人一次或分次訂立借款借據;

40.3 借款人有義務在受託人處開立賬戶,用於辦理提款、還款、付息等手續;

40.4 借款人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利息並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40.5 借款人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貸款用途使用貸款,並保證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40.6 借款人在貸款期間如發生借款人名稱和法定代表人變更、法定地址變更等重大事項,應提前三十個對公營業日書面通知委託人和受託人;

40.7借款人在清償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之前如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合資、資產轉讓、停業整頓、解散、破產以及其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構成重大威脅的事件,應提前三十個對公營業日書面通知委託人和受託人,並經委託人書面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否則不得進行上述行為;

40.8借款人如發生除上款所述事件外的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理影響的其他任何事件,應立即書面通知委託人和受託人;

40.9如借款人發生隸屬關係變更、董事會成員變動、公司章程修改的,須得到委託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發生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職位變動的,借款人須在變動後十個對公營業日內書面通知委託人和受託人;

40.10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人有義務接受委託人、受託人對其使用貸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進行監督。

第41條 受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41.1 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的委託提供委託貸款服務,根據委託人的委託負責辦理委託人委託之貸款的發放及催收等手續;

41.2 受託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委託人收取委託貸款手續費;

41.3 受託人有義務按照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

41.4因借款人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收回的委託貸款,受託人可根據委託人的書面通知,終止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如受託人未收到委託人書面通知,則在委託貸款逾期滿1年後,受託人有權將該筆委託貸款登出,受託人不再履行委託貸款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一切責任由委託人自行承擔。

第十章 委託貸款風險的承擔

第42條根據我國有關委託貸款的法律規定,委託人、受託人明確約定,本合同項下委託貸款的風險由委託人承擔。若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時未能清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等債務,受託人對委託人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或擔保責任,委託人無權要求受託人返還部分或全部委託貸款。

第43條委託貸款到期後借款人不能償還的,如需要通過司法程式進行追索,受託人無義務為委託人的利益主動提起訴訟。經委託人的要求並經受託人同意由受託人向借款人提起訴訟的,委託人應承擔受託人為此產生的一切支出和費用。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44條本合同生效後,各方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之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45條 下述任一事件,均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支付利息或歸還本金;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3、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作出的宣告與保證被證明是不真實的,或是具有誤導性的;

4、借款人提供虛假或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報表,或者拒絕接受對其使用貸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進行監督的;

5、發生本合同第40.7條之情形,未能做出令委託人滿意的償還安排的;

6、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的;

7、借款人破產、被解散、關閉或撤銷的;

8、借款人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行為。

第46條 發生上述任何借款人違約事件後,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的申請有權採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按照本合同第4.3條規定向借款人收取逾期罰息;

2、按照本合同第4.4條規定收取挪用罰息;

3、限期要求借款人糾正違約行為;

4、停止使用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貸款額度;

5、宣佈所有已發放的貸款立即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已發放的貸款本息、利息或其他應付款項。

第47條 下述任一事件,均構成委託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未按本合同規定在委託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貸款資金;

2、委託貸款資金來源不合法或不合規;

3、委託人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48條 發生上述任何委託人違約事件後,受託人或借款人有權採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要求委託人糾正違約行為;

2、受託人有權拒絕為委託人辦理委託貸款業務;

3、如造成受託人或借款人損失的,借款人和受託人要求委託人賠償損失。

第49條 如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須按本合同第14條規定辦理手續,並按如下第 _____項處理:

1、借款人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2、借款人需要按照提前償還本金數額的 _____%支付違約金;

3、其他: 。

第十二章 受託人的除外責任

第50條 受託人不負責審查借款人的資信情況、財務狀況以及貸款專案的可行性,且不發表任何意見。

第51條 受託人不負責審查擔保人的資信情況、擔保物狀況以及擔保物的監管等工作,且不發表任何意見。

第52條 貸款催收工作及保全工作由委託人負責,受託人僅限於協助出具並代為郵寄利息清單和貸款催收通知單,且相關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52.1 借款人、擔保人地址變更後沒有通知受託人的,受託人不承擔未送達責任。

52.2委託人的郵寄憑條作為已送達憑證,無論借款人、擔保人是否收到郵件,受託人已寄出的催收單、利息清單的影印件及郵寄憑條均作為履行監管職責的證明依據。

第53條 無論委託人是否收到貸款本息,受託人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章 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第54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55條 本合同一切爭議採取訴訟方式解決,各方有權向受託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56條 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57條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各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五章 其他

第57條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通知均應傳送至被通知方在本合同首頁列明的通訊地址或傳真。如果任何一方的上述聯絡方式發生變更,則其應及時地書面通知其他方。

第58條 除非另有約定,否則所有通知將被認為是於下列日期正式送達被通知方:(1)如為遞交,則以被通知方的任何工作人員或收件代理人收到之日為送達日期;(2)如為在同一城市(包括市區與郊區)採用掛號郵件、快遞或郵政特快專遞,則以郵件發出之日起的下一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3)如為異地的掛號郵件、快遞或郵政特快專遞,則以郵件發出之日起的第三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但是,前述規定的送達日期與被通知方實際收到或正式簽收的日期不一致時,則以各日期中最早的日期為送達日期。(4)如以傳真傳送,在發出時即被視為送達。

第59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相關的其他任何合同、協議或承諾,不受後者存在、有效性、終止、被撤銷或可執行性的影響。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內容被依法撤銷或被認定為無效時,其他條款和內容的效力不受影響,仍為有效

第60條本合同構成三方就該本合同項下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事宜的全部合同,並取代三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做出的一切書面的和口頭的有關合同、協議、約定、承諾、保證、陳述與說明,但委託人或/及借款人為同受託人訂立本合同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向受託人提供的申請、承諾、保證、陳述與說明對委託人或/及借款人仍有約束力。

第61條委託人、受託人給予借款人任何寬限、優惠或延緩,均不影響、損壞或限制委託人、受託人依據本合同而享有的一切權利;並不應被視為委託人、受託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和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第十六章 附件

第62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63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 委託貸款業務委託書 ;

2. 委託貸款通知書;

3. 公司委託貸款業務利率調整通知書。

第十七章 附則

第64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_____份,委託人、借款人及受託人各執 _____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65條在簽署本合同時,受託人就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已向委託人、借款人進行了詳細地說明和解釋,各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並對各方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66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委託人、借款人、受託人在 簽訂。

委託人: (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 ___月 ___日

借款人: (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 ___月 ___日

受託人: (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 ___月 ___日

貸款合同書 篇6

本協議由ABC公司(簡稱“借款人”或“借款方”),____________國公司,與____________銀行(簡稱為“銀行”),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訂立。

此證:

鑑於借款人已向銀行要求基於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一筆本金為壹佰萬美元(US¥_______________的定期貸款);

鑑於銀行已準備基於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此項定期貸款;

據此,以雙方相互承諾為對價,就下述內容達成一致:

第一條 定義

1.1 基於本協議之目的,下列詞語可定義為:

“營業日”:指位於____________銀行開始正常銀行業務的任何一天,以及____________同業銀行拆借市場進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諾”:指銀行在本協議生效日即承擔向借款人貸款的義務。

“____________”:指位於____________的信貸銀行國際分部。

“美元”:及“¥”符號,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及與本協議項下所有支付有關的現匯。

“違約事件”:指依本協議第八條中所列舉的所有事件。

“擔保人”:指____________銀行。

“負債”: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負債是指依據______國通常接受的會計準則所包括的在債務被確認之日該人或借款人之資產負債表負債一側所表明的確定負債的全部債務專案,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繼或被擔保的,或屬借款人次要或偶發的債務(有別於在託收過程中檔案背書)在內的債務及負債,無論是源於任何協議所引起的負債或是提供款項及預付款項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負債均屬此範圍。

“分期會款日”:指根據4.1的規定協議生效之日起計達18個月,24個月,30個月,36個月,42個月,48個月,54個月和60個月之日。

“付息日”:是指每一個計息期的最後一日。

“計息期”:指自協議生效日起  個月這後止的一段期間,第一計息期自上一計息期最後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選擇的三個月後或六個月後止,但是(I),如果每一計息期的最後一日不是銀行營業日者,則順延到下一個營業日,或(II)假若一個計息期早於或晚於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付款日結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規定,或另有規定的利率。

“貸款機構”:是指國際銀行機構,或根據其意願隨時指定的分行、分理處、分支機構或支行;貸款將自此類機構發放,且未償付及全部償付款項亦由此類機構收取。

“貸款”:指依本協議2.1.款規定由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

“票據”:指由借款人開業以銀行為指定付款的依附錄A基本內容的期票,其證明因銀行依本協議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而產生的借款人對銀行的負債。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號、團體、政府、政府機構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個人、團體或其他名義的實體。

第二條 貸款

2.1 承諾

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並基於借款人作出的陳述與保證,銀行同意通過其貸款機構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為壹佰萬美元(¥____________)的貸款。

2.2 釋放

自協議生效之日起,依協議第六條規定,銀行應向借款人在紐約指定的賬號匯入協議約定的數額款項。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條中規定的貸款先決條件,則銀行無義務提供此項貸款。

2.3 還款、支付利息及計息期的確定

借款人同意依照協議規定的利息率,在付款日,分八期償還貸款本金。借款人應就其選擇3個月或6個月利息期的結果,在利息期償付之前5個營業日(第一個利息期除外),通知銀行。如果銀行未收到上述通知,則下一利息期的長度與上個相同;假若一個計息期早於或晚於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款日結束。

2.4 利率的確定

依照協議規定每一計息期的利息應為百分之一點五(1.5%)。此利率加該計息期償付前兩日,倫敦時間11:00AM,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市場的利率。

2.5 票據

借款人償還本金的義務應由借款人的期票證明,其基本格式應參照附錄A,並符合本條(2.5)的規定。票據應(I)以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為期票出具日期;(II)依銀行指令支付與貸款本金相等的款項;(III)分為相等的八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IV)依規定利率償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計息期在付息日償付。

2.6 替代基礎

在利率是依2.4款規定確定時,(I)銀行應確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償付的那一期利息期的美元無法在倫敦同業銀行市場上拆借到或(II),在某一確定利息期,其原先規定的利息,即從倫敦同業銀行拆借的利息無法正確反映銀行的費用時,銀行應在該計息期生效第一天之前至少一個營業日,以電傳、電報或電話方式、將銀行作出的決定通知借款人。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應通過友好會談確定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基礎(簡稱為“替代基礎”)。如果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商定了替代利率,該利率應具有追溯力且自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生效。如果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未能就替代利率達成一致,銀行應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出具一份銀行為獲得該利息期內貸款所就負擔利息的檔案,應當明確的是銀行的利息率應與1.5%的相同,上述利息若確實影響了銀行籌集該利息貸款的費用,則新利率處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就有效。銀行應向借款人提供其獲得貸款的途徑及為獲得此貸款而支付費用的證明。在收到銀行有關利息率或為獲得貸款而支付的利息的通知後,借款人有權依據4.7的規定,將貸款和本票中尚未支付的本金的全部(不是部分),加上自此預付日起計算的利息,一次性地先行償付銀行。

2.7 過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在借款人未能償還根據貸款合同和本票的規定應償還的款項時,借款人應根據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從應付款日起計算,到實際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較高的為準:(I)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償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利息率的基礎上再加上一個百分點(1%),或(II)在借款人未能償付之日的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市場上的上午11:00,主要銀行所出具的貸款利率報價的基礎上再加2.5個百分點(2.5%)。銀行應以正確的書面方式中電傳通知借款人確定的利息。在不損害本條規定的銀行的權利以及準據法允許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補償銀行因為借款人不及時償還貸款或本材料規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費用,如銀行為遵守出貸承諾可為獲得貸款款項而產生的損失。為此,銀行應出具一份標明損失和費用的證書。

2.8 計算,終局決定

所有償付的利息以360天為一年,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銀行對每一期利息率的確定都對各當事方有約束力。

2.9 收入的利用

(A)貸款收入應用作____________(確定用途)。

(B)銀行提示借款人,借款人確認其瞭解根據美國聯邦儲備系統管理委員會的政策,國際貸款只能資助美國以外的非美籍企業。借款人確認貸款收入將只被用於資助美國以外的業務。

第三條 信用證

3.1 信用證

為支援並擔保借款人履行本合同及本票項下的義務,擔保人應按照附錄2(保函)的格式向銀行出具一份備用信用證。該保函的金額應為____________,且有效期應在償付貸款日後一個月的第一天為止。

第四條 付款

4.1 付款

根據合同和本票的規定,借款人對應向銀行償付的貸款不得抵消、反拆並可處由兌換,付款應向____________的貸款機構支付,不遲於當地時間(____________時間)上午10:00。一旦應付款日為非營業日,則自動順延到該日後的第一個營業日。在計算利息和金額時應包括這一日和下一個營業日。

4.2 以美元付款的義務

根據本合同和本票規定,應由借款人償付的本金和利息應以美元支付,而無論於何種法律、規則或制度,也無論是現有的或根據任何管轄權將可能會影響此項義務的履行。此義務也可通過償付或訴訟方式予以保護。此項以美元付款日的義務應是通過訴訟可以強制執行的,並且不受其他裁決的影響。

4.3 借款人部分提前付款的權利

在任一利息支付日,借款人有權在提前30天以書信或電傳通知(不可撤銷的通知)銀行後,有權將本金和利息,部分地或全部的提前償還。每一部分的預先償還額應不少於____________美元,且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部分不得再借用。

4.4 補償

借款人應對基於下列原因而使銀行產生的費用和損失(包括利潤損失)進行補償。(銀行的損失和費用包括但僅限於:銀行在利息低於合同的規定而為組織貸款而所付出的成本、費用和損失)(A)貸款未在該日簽字;(B)在利息償付日以外進行的償還和提前償還。銀行應將這些成本,費用和損失製成證書,傳送給借款人。這一證書,如果沒有明顯的計算或轉交上的錯誤即應有約束力。

4.5 稅務

(A)所有票據面額、貸款本金和利息,以及與本協議和借款人開具票據有關的應付款項的支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且是完稅的,由______國或任何部門、機構、政治分支上權力機關或某一組織的成員所強制、劃撥、徵收或募集的(就本協議、貸款、票據、協議登記、監證或其他法律手續的履行、協議生效以及本金、利息、費用或有關的其他款項支付而引起的)現在或將來的所有所得稅、印花稅及其他稅費、費用、強制貸款及預提費用不得減少全部應付款項,上述費亦包括罰息和罰款;(以下綜稱“稅務”)。如果任何稅務被強制徵收,則借款人須向銀行支付必需的額外費用以保證銀行得到在票據中說明而不含稅務的淨等額款項。所有稅務應由借款人在罰款日期之前支付。在依適用法律支付稅務之後45天之內,借款人應將完稅原始單據轉交銀行,如無法轉交單據,則應向銀行提交可含滿意的形式或內容的支付證據。

(B)借款人將保護銀行或票據持有人受侵害並向該方依其要求償還已實際支付的任何稅款。

4.6 增加費用

要本協議期間,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或財政或金融機構的指令的變化(無論是否有法律效力)將引起對於銀行支付貸款本金或利息、票據金額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其分款項的稅基的變化;或強制、修改或承擔任何儲備金、特別儲蓄及或對資產、基於賬戶或擴大信貸的儲蓄類似要求;或強加給銀行或倫敦同業銀行市場任何其他對本協議、貸款或票據產生影響的條件,或可能導致銀行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費用增加,或減少銀行應收取款項的結果,在這類情形下借款人應向銀行依其要求支付此類附加款項以補償銀行增加的費用或的收入。由銀行出具的確定其補償必要額度的證明應先行送交借款人,除非有計算或傳遞方面明顯的錯誤,則該證明將最終作為確認檔案並確定補償金額。

4.7 法律變更

無論是否有其他規定,在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從而引致銀行(1)承諾;或(2)發放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行為成為不合法的情況下,銀行應通知借款人並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遞交有關此類變更的證明。基於由銀行向借款人作出的有關此變更的通知,銀行的承諾即終止,且全部貸款本金和未付票據款項,連同利息和依本協議應向銀行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項均須於此類變更之日後繼的計息日或依銀行規定更早的日期完成支付。

第五條 陳述與保證

為使銀行加入本協議併發放並維持貸款,借款人特向銀行作出下列陳述和保證。

5.1 組建公司及資格

借款人是依______國法律組建、有效存續及具良好信譽的(特定實體形式),且其以自有資產組建並經營業務,並依財產所有者之特性或業務經營必需某種資格時在各管轄取得此類資格。

5.2 能力和權力

借款人有充分的權力參與協議,借貸資金,簽署票據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義務;上述全部行為均經適當和必需的法人行為所授權。

5.3 同意與登記

任何人基於本協議及票據的履行、送達、執行、有效性或強制性或支付所要求的所有授權、同意、批准、登記、宣告、豁免及特許(除在此時中央銀行許可匯付外匯並不適用的情況之外)均須完成併產生法律效力。

5.4 合法性和強制性

本協議和其附屬條款的執行的票據構成依______國有權法院的規定對於借款人的合法、有效並肯約束力的強制性義務。

5.5 其他附屬檔案

本協議和其附屬條款的執行和送達,以及上述要據的出具,均不導致因以借款人為一方或由借款人作郵或其財產受到約束的契約、協議、指令、判決或檔案涉及的,或借款人基於備忘錄或公司章程規定的條款和條件的違犯,對於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託管或不動產債權的產生,某種過失(通知或時效已過或兩者兼而有之),或債務持有人宣佈同樣應付債務的情況,而且亦不違犯適用法的任何條款規定。

5.6 財務報表

借款人在____________,並與該財政年度末借款人損益報告有關並已將影印件送交銀行的資產負債表應是在保持一貫性的基礎上依______國通常所能接受的會計準則於期末日所準備出的,完整、正確及公正地反映該期間現時財務狀況和期末經營成果。在當日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內及說明之中不得帶有任何借款人直接或間接,固定費用或提成費率形式的重大債務;並且自出具資產負債表之後起,在借款人業務、財產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及經營上不存在重大不利變更。

5.7 重大不利條件

除自____________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身銀行披露的內容外,無論借款人的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經營以及借款人的財產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現重大不利的影響。

5.8 訴訟及其他

除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銀行披露的內容外,不得有任何依據法律或衡平原則作出的不利決定將對借款人業務、財產及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不利影響的未決訴訟、案件或司法程式(不論是否以借款人的名義)或對於借款人

的威脅、對抗或影響的存在。借款人不得違反嚴重影響借款人經營和/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的有關適用法律和/或法規,以及任何以借款人為一方或借款人受其約束,其違約可能對借款人的經營、財產或公司狀況(財政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契約、協議或其他檔案。

5.9 稅務

允許借款人依本協議和票據為條件基於票據完成所有支付義務,向銀行的償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並且是完稅的,而且銀行所收到的償付款項不含任何稅務。借款人依本協議支付全部稅務。

5.10 文證稅務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均不含任何印花稅或文證稅務或其他類似費用,其包括但不限於______國或任何政體分支或徵稅權力機關的註冊記稅,依擔______國的稅務法典徵收的印花稅除外。

5.11 豁免

借款人先在承擔協議項下義務及其債務,且借款人就本協議收票據簽署及履行構成私人與商業行為而非政府與社會行為。借款人及其財產不得享有與本協議義務相關基於主權或由於對銷債務、訴訟、判決或執行會產生的豁免權利。

5.12 權利

借款人對於其反映於____________,依本協議第5.6款由借款人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說明之中的財產及資本,以及在出具資______產負債表前後借款人取得的全部財產及資本享有良好的可以出讓的權利;而且這些財產或資本,除依第5.6款所述最近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說明中披露者外,均不得含有留置債權(包括不動產抵押或證券權益抵押)。

5.13 稅務

借款人應申請依法律、法規或對於借款人或其資產有稅務管轄權的各政府部門或徵稅權力機關釋出的命令所要求的退稅。借款人已付,或已約定支付與或可能與上述退稅有關的全部稅款、費用和其他政府費用;除此類稅務之外,如有借款人所收取的稅款,則將作為基金儲蓄(依______國通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在借款人賬目上有關稅務的費用、孽息、儲備金(依______國通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是適當的。借款人知曉,除向銀行提交的財務報告所披露的內容外,其不存在任何重大稅務款項,並且對任何稅務支付時間的延長均屬無效並不得提出此類要求。

5.14 不利合同及指令

除以書面形式向銀行披露的內容之外,借款人不得作為對其經營、財產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合同、指示、委託書、公司內部細則中其他限制合作檔案或由任何人所作出的指令、法令或判決(以下簡稱限制性檔案)的一方或受其約束;或不履行遵守或完成此類限制性檔案包含的任何義務或條件。

5.15 同等履行

依本協議借款人的義務與票據中規定的借款人的義務排列在支付次序方面以及與所有其他借款人債務方面至少是同等的。

5.16 法律形式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依______國法律具有適當的法律形式,而且依其各個條款賦予強制力以強制程式在______國法院對抗借款人。

5.17 擔保人

擔保人依______國法律組建並具有良好聲譽,而且其具有全部能力、授權和法律權力依擔保承付債務、簽署擔保檔案以及履行和遵守擔保檔案條款;在擔保檔案簽署之後即具有法律效力,有效並對擔保人義務在______國有管轄權法院依擔保條款而具有強制力。

第六條 貸款條件

6.1 在付款或付款日以前,本協議項下銀行貸款義務的履行取決於借款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全部義務並以銀行滿意的方式滿足下述先決條件:

(A)銀行收到經正式簽署的貸款本金的票據;

(B)銀行收到經正式簽署的擔保書,其形式和內容應為銀行所滿意;

(C)(1)借款方遵守全依從本協議對其有約束力的所有條款、約定事項和條件;

(2)借款方在得到貸款及得到貸款以前沒有發生違約事件,並且隨著通知的傳送和時間的流逝,也未構成違約事件;

(3)第5條中的宣告和保證是真實的,並且猶如借款當時所作的宣告和保證一樣;

(D)借款方和擔保人已得到借款所要求的與本協議、票據和擔保書有關的必要的政府同意,其中應包括允許借款,貸款的利用,以美元償還本金的時間表,貸款利息,根據本協議和擔保書的條款產生的票據事項,及所有其他的預定支付和與預定交易有關的另外應該支付事項。所有這些應是完全有效的;

(E)銀行收到借款方(中央銀行)同意借款和借款方依據本協議和票據接受美元匯款的經確認的許可證副本;

(F)銀行收到借款方和擔保人採取法人行動授權簽署本協議、票據、擔保書和借款的經確認的檔案副本,應該包括前述2項所指的政府同意的檔案副本和銀行合理要求的其他檔案的副本。採取法人行動的形式和內容應使銀行及其律師滿意;

(G)銀行收到律師意見書:

(1)借款方律師應基本上依照附錄3的格式,並且對銀行要求的其他合理事項使銀行滿意;

(2)銀行的______國特聘律師,對銀行要求的有關本協議的事項包括並不限於,依據本協議票據和擔保書的有關條款對強制執行性提出意見書;

(3)銀行所要求提供的其他律師意見書;

(H)銀行收到每個參與人的許可權證明:

(1)代表借款方在協議上簽字的證明;

(2)代表擔保人有擔保書上簽字的人的證明;

(3)代表借款方簽署票據有人的證明;

(4)在本協議要求和允許的宣告、報告、證明和其他檔案上簽字並作為借款方代表實施本合同的人的證明;

(I)銀行收到根據上述H條款被任命的每個人的經確認的簽字樣本;

(J)銀行應得到依本協議為預定的交易而合理要求的一部分和更多的資料和檔案,包括組建記錄,並且這些檔案須經適當的法人權力機關的確認方可。

第七條 約定事項

借款方借款,應交付所有的票據並且履行下述所有其他的義務,但銀行以書面形式另外同意的範圍除外;

7.1 財務報表

借款方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的半年結束後不超過60天之內向銀行提交未經審計的資產平衡表和損益表,並且要全面正確地闡明和公平陳述財政狀況。

7.2 報告

(A)借款方在違約事件發生後的五天之內,無論如何都要儘可能快地向銀行提交報告,或者在隨著通知的傳送和時間的流逝,一個事件將構成違約事件時,或者在提交報告日,一個違約事件正在繼續,借款方的管理人應在報告中詳細闡述這一違約事件及借款方計劃採取的有關行動;

(B)借款方應向銀行提交銀行在任何時候合理要求的其他資料、報告或宣告,並且允許銀行或它的代理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檢查借款方的財產,並檢查、審計、審查借款方的賬簿或記錄和提取摘要。

7.3 平等待遇

借款方本協議項下和票據項下的義務至少應和借款方其他有關的所有債務處於平等優先受償地位。借款方不應在現在或將來其他債務,留置權,保證或其他費用(在正常商業活動中的信託收據除外),除非擔保產生的利益和借款方在協議和票據項下義務同時平等和有比例地擴大。借款方保證遵守所有適當的有管轄權的當地法律以使借款方在協議和票據基下的義務與其他債務至少處於平等地位。

7.4 保持同意和登記

借款方應該並且主動遵守其適用法律,及根據銀行任何時候有關,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和票據事項;所要求和期望的獲得政府機構的同意,許可,批准或授權及進行登記,並採取所有必要的適當的行動確保已獲得的所有同意、許可、批准、授權和登記的繼續有效;借款方在獲得貸款後的90天內向銀行交付(中央銀行)貸款登記證書(和投資委員會第37項批准書)的經確信的副本。

7.5 保險

借款方得在任何時候用自己的費用投保,並隨時在徵得銀行的合理同意時對可接受為保險財產的所有建築物或借款方的財產的一部分投保,借款方應用這筆保險費用不類似經營和擁有類似財產的公司在與借款方基本相同的經營領域慣有的風險向負責任的並且聲譽好的保險公司或組織對其財產投保。

7.6 存繼、商業行為

借款方將維持和繼續它的法人地位的存在,保持和現在一樣的業務經營、正常的商業行為所必要的和合乎需要的權利、特權及特許權,在經營中為了維持好的經營秩序和狀態所需的和必要的財產,遵守所有適用於任何法人的法律和法規,以及可能成為當事人一方並且其財產可能會受約束的任何契約、協議或其他檔案的條款,而如果不遵守上述規定,將會對財政狀況造成嚴重的不利影響。

第八條 違約事件

8.1 如果發生下列一種或更多種違約事件,或該違約事件正在繼續(不管該違約事件的原因是什麼,或者是自願的或非自願的,或者受法律實施的影響或根據任何法院的判決、命令、或者任何行政或政府機關的命令、規則、法規和法令):

(A)借款方未能根據本協議條款和票據支付貸款本金和應計的利息或票據,或其他任何應付款項,當根據協議條款規定的相同貸款到期和應支付時(不管是否到期,都應根據協議通知提前償還或其他):或者

(B)借款方沒有履行和遵守協議或票據中的任何其他條款,約定事項或雙方達成的一致;或者

(C)借款方所作的任何宣告和保證及其在根據協議交付的任何證明、報告或意見中的宣告和保證補充證明是不正確的或者在一些重大方面有誤解;或者

(D)任何登記、政府的同意或批准或與本合同有關的要求事項、票據和擔保等滿期或終止、廢除或以任何方式修改或歸於無效;或者

(E)借款方或擔保人非法履行它要票據和擔保書中設定的任何義務和其他預定檔案中的既定事項;或者,

(F)擔保人拒絕履行或者修改它在擔保書中的義務;或者

(G)借款方或擔保人沒有到期或在適當的寬限期內償還債務;沒有遵守或履行能證明債務存在和為債務作保的任何協議中規定的條款約定事項或達成的一致;如果不履行的如果是加速償還,或者允許持有人加速履行部分義務,到期支付和其他義務,不管是否加速償還發生或這些違約被放棄;或者,

(H)借款方或擔保人被裁定破產或無償債能力,或在貸款到期時書面宣告無償債能力,或為債權人的利益進行了轉讓,借款方或擔保人為了全部或者部分財產申請或同意接收者、受託人或類似的官員的選定;這樣的接收者、受託人或類似的官員沒有借款方或擔保人的申請和同意而選定並且這種選定將連續存在14天並不可撤銷;借款方或擔保人(根據請求申請、答辯、同意和其他)已開始無力償還貸款、破產、破產整頓,整理財產、再調整,解除債務,清算並依照法律和管轄權進行有關的類似程式,或者開始一些針對借款方和擔保人的程式(依據請求、申請或其他),並且這種程式14天期限內不開始進行;簽發判決書、令狀、拘留證或執行文書及辦理其他手續,或者沒收借款人或擔保人的部分財產,並且判決書、令狀、及類似手續在簽發或沒收財產後十四天內不能被解除或撤銷;或者

(I)針對借款方的有關貨幣財產的終局裁決,如超過____________美元或數量上相當,應在終局裁決日或以後的任何時候做出,如果在裁決登記後十四天內,裁決沒有被撤銷,履行或執行,就中止未決上訴狀態,在中止期滿後十四天內,裁決沒有被撤銷,履行或執行,就中止未決上訴狀態,在中止期滿後十四天內,裁決不能被撤銷或履行;或者

(J)借款方或擔保人的全部或部分基本財產被宣告沒收、押收或被撥用、或經政府授權(依照法律或事實上)這些財產的保管和控制被其他人或實體承擔或意欲承擔,借款方和擔保人不能再通過任何人或任何實體對它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實施管理控制;

則前述任何違約事件的發生和繼續,將導致貸款銀行發生貸款的立即終止,銀行可以宣佈貸款本金和應計利息及票據立即到期並且應該支付,由此,貸款本金和應計利息和其他應支儲的款或任何種類的通知,所有這些都已經借款方明示放棄,只要8.1款中H項說明的任何違約事件發生,貸款和票據將立即到期並應支付,不需要對借款方再行宣佈或通知。

第九條 管轄地

9.1 管轄權

借款方同意凡是因其違約而引起的有關本協議、票據及其他預定檔案或即定事件的法律訴訟及判決的執行都可在____________法院提起,或在____________國的任何法院或其他的地方法院提起,銀行可以選擇行使管轄權的法院,並且在本協議簽署和交付後,借款方應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服從這一管轄。

9.2 傳票

借款方不可撤銷地無條件地委託、指派和授權____________公司(位於____________)作為它的代理行為其收受在____________提起的有關本合同和票據的任何訴訟的傳票。借款方同意代理行沒有就送達通知借款方時將消弱和影響基於上述事項就任何訴訟而作出的送達和裁決的有效性。借款人進而不可撤銷地同意傳票從上述提起訴訟的法院用掛號郵件,通過航空郵寄,郵資已付,按照10.5條中指定的借款方地址送達給借款方,然而前述事項不能限制銀行用法律許可的任何方式傳喚。借款人宣告和保證,只要銀行遵守本協議和票據,它將為了便於在銀行在任何法律訴訟時送達傳票和辦理其他法律手續在加利福尼亞保持一個正式的使銀行滿意的指定代理行,並且保證答覆銀行用書面形式提出的關於代理行的身份和住所地的諮詢。

9.3 裁判地點

借款人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不可撤銷地放棄對現在或以後的____________提起的以任何方式起因於或與本協議或任何票據有關的訴訟或審理程式指宣誓審判地點提出異議,對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訴訟,不可撤銷地放棄從出庭不便為理由而提出的請求。

第十條 其他

10.1 協議的完整性

協議的全部有附錄,均構成協議完整的部分及屬於各方之間民諒解的內容,並取代先前有關這一事項的所有協議和諒解。

10.2 費用

不管貸款是否支付,借款方應憑要求即付給因銀行發生的所有合理的費用(上述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銀行特聘的美國律師或其他律師的費用,與下述B項中確定的有關費用,銀行的其他律師的費用,獨立會計師和其他專家的費用,通訊、旅差和所有其他雜費),以及與下述各項有關的費用:

(A)談判、準備、簽署和交付協議,協議、票據及其他預定檔案和既定檔案的管理,以及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放棄和同意;

(B)協議和票據的執行;

(C)如果一個違約事件發生並正在繼續時(不管銀行是否發出了違約事件的通知或採取了其他有關的行動),對協議的管理。

10.3 不可放棄

銀行沒有或遲延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應視為放棄上述權利,單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權利應不排除以任何其他方式行使或進一步使上述權利或其他權利。借款方對本協議或票據的任何條款的放棄和民意除非經銀行書面同意和簽署意見,都是絕對無效的。上述放棄和同意只是在特殊情況下為了特定的目的時才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如果借款方沒有得到通知或要求,借款方在類似或其他情況下將有獲得其他的和進一步的通知和要求的權利。上述權利和要求是累積的,而且不應授引法律構成排他性的權利和要求。

10.4 繼續有效

借款方宣佈的宣告和保證,在貸款支付時仍然有效,借款方在2.7條、4.2條、4.4條、4.5條、4.6條、10.2條項下的義務在償還貸款和取消票據時繼續有效。

10.5 通知

任何根據本協議或票據的通訊、要求或通知在正式傳遞時應以書面形式或通過電傳或有效的電報方式,格式如下:

對借款方:                對貸款銀行:

致:                   致:

電傳號:_______________          電傳號: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對任何一方來說,如果有了另外的地址應該用書面通知方式對其他各方講明。所有郵寄的從一國到另一國的通知應視為一級的航空郵件寄送,郵資已付。除非有另外規定,所有以掛號航空郵件郵寄的通知和要求,在它們被寄出後8天視為收到,電傳方式傳送的通知和要求傳送時間即視為收到時間。

10.6 準據法

本協議、票據及本協議項下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適用____________法律並依該法律進行解釋。

10.7 條款的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任何管轄區域禁止或不能執行的任何條款就該管轄區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執行限度內無效,並不使協議的其他條款無效,或者影響該條款在任何其他管轄區內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

10.8 繼承者和受讓人

本協議對借款銀行及它們各自的繼承。

10.9 語言

借款方發出的所有通知、要求、請求、宣告或其他通訊都應用英語。除了根據本協議規定交付的財務報表不使用英語外,所有檔案都應附有經確認的英文譯本。在原始檔案和英文譯本發生衝突的情況下,不論為何目的英文譯本將被視為正確的有約束力的文字;

10.10 標題等

本協議的不同條款和分條款的標題,僅供查閱方便之用,不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也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和解釋。

10.11 會計術語

所有的會計術語不在此作專門定義,應和5.6部分中所指的準備財務報表時適用的會計準則一樣,依據普遍接受的會計準則解釋。根據本協議須提交的所有財政資料也要根據這些準則準備。

10.12 修改

除非銀行書面同意,本協議或票據的任何條款不得修改、變更、補充、撤銷或解除。

10.13 副本

本協議應由各方當事人簽署任何數量的副本和分別在副本上籤署,經簽署和交付的副本中任何一份都是原始檔案,但所有這些副本一起構成同一檔案。

雙方於協議文首所述日期正式簽署本合同,特此為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信貸銀行:___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合同書 篇7

貸款方:______

借款方:______

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自(借款日)__年__月__日至(還款日)__年__月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

錢款說明:

用途 還款須知 抵押說明

(第二條)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三條)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還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 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天, 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貸款方有權加收罰息。

(第五條)借款方的借款用_________作擔保抵押物 。附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期不歸還擔保抵押物歸貸款方。

(第六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 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 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一份,公證處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______(章) 借款方:______(章)

電話: 電話: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簽字)(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貸款合同書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建設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和《中國投資銀行投資貸款試行辦法》,甲方向乙方申請為進行專案所需資金,乙方經審查後同意按照下述條件提供資金,為明確各方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同意貸給甲方外匯(大寫)_________,其中:本金________,建設期利息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其中:本金_________元,建設期利息_________元(以下簡稱“貸款”)。

上述貸款,已包括按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準備貸款協議支用的外匯(大寫)_________。

第二條 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寬限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匯和人民幣貸款,都必須在乙方開立賬戶。本合同簽署後_________月內,甲方應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資貸款年度用款計劃”(以下簡稱“用款計劃”);並在專案用款期內每一會計年度終了_________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計劃”,經乙方審查同意後按季存入甲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使用,自轉存之日起,乙方計收貸款利息,同時對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條 乙方按審查同意的用款計劃,保證及時向甲方提供貸款資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應按未提供的貸款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按第六條規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動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計算)加百分之_________計付。

第五條 甲方用款需要超過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時,由甲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後追回貸款,並簽訂書面補充貸款協議。作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匯貸款,甲方必須用外匯還本付息,人民幣貸款用人民幣還本付息。貸款利息在合同規定的還款期內,人民幣貸款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外匯貸款實行固定利率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浮動,利率按_________個月浮動一次,本次基期利率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

第七條 實行浮動利率的外匯貸款,同時實行分攤匯率損益。甲方同意按《中國投資銀行外匯貸款利率和匯率損益分攤試行辦法》承擔損益。

實行固定利率的外匯貸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對本年度“用款計劃”貸款額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_________的承諾費。甲方當年用款需要超過年度用款計劃時,必須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從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補計承諾費。

第八條 對乙方提供的貸款,甲方保證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的期限內還清全部本息。

本合同貸款的還本計劃如下:_________。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還本計劃歸還的,從當年_________月份銀行結息日開始對逾期貸款加息百分之_________。

第九條 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為減少乙方貸款風險,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償還外匯貸款本息擔保書”和“按期償還人民幣貸款本息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償還外匯貸款本息擔保書如果只是外匯額度擔保的,在人民幣擔保書內應包含購買等值外匯所需的人民幣數額。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時,由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十條 本專案貸款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間加息百分之_________。貸款期內,甲方應向乙方定期送交有關工程建設和生產經營的會計、統計報表,乙方有權調閱有關資料或進行現場檢查。甲方如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或提前收回貸款。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至貸款本息全部還清後自動終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單位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在投資、信貸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有新的變更時,本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應作相應變更。

第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條提到的外,如有財產抵押擔保書、工貿合同、公證文字等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借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貸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貸款合同書 篇9

發放貸款方:

借貸款方:

應借貸款方請求,發放貸款方將自有資金向借貸款方發放人民幣貸款。經借貸款方與發放貸款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請共同遵守。

—、發放貸款方向借貸款方提供人民幣10萬元(大寫:壹拾萬元)。

二、此項貸款按月息一分五釐計收。

三、貸款期限為一年。

四、此項貸款從20xx年2月21日起至20xx年2月21日止,計收利息。

五、借貸款方必須按時償還本金及利息共計118000元(大寫:壹拾壹萬捌仟元整)。

六、對借款方不按時歸還本金及利息,發放貸款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項償還付清之日終止。

借貸款方: 發放貸款方:

日期: 日期:

中介人:

貸款合同書 篇10

抵押人: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

代表人: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的履行,抵押人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產坐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根據本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為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三條利息______,甲方應於每月______日給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如需延長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乙方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債務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第七條抵押權的撤銷:本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登出抵押登記。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八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貸款合同書 篇11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進行建設和發展的需要,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特向乙方申請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經乙方審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規定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約定為________年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保證按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和信貸計劃,在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內供應資金。甲方保證按規定的借款用途用款,預計分年用款計劃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萬元

三、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實際支出數按年息________%計算,按年結息。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的分________年還款計劃歸還的部分,作為逾期處理,加收利息___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國家利率調整,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算貸款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四、甲方保證按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分年還款計劃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萬元

甲方保證按下達方式按時付息:

甲方不能按時付息時,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三個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單位的投資或存款戶中扣收,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歸還其借款。

六、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瞭解甲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保證按季提供有關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和資料。如發現借被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向甲方加收罰息________%。乙方不能在下達的貸款指標及時供應甲方資金需要,在未達時間內按未達資金數額,向甲方承付按逾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併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併合同的研究、簽訂的全過程,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係。

八、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應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字。

九、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請書,並對償還借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並簽訂抵押、擔保協議書。甲方填送的申請書和各方簽訂的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付本________份,送乙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

擔保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合同書 篇12

(暫行)

貸款人(抵押權人):   分行

法定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        電話

借款人(抵押人)     電話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為購買   (以下稱"房產商")的   (以下稱"房產"),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貸款幣種:

1.2 貸款最高額為   元(大寫 元)整。

1.3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分  期等額歸還。

第二條 利率和利息的計算

2.1 貸款利率為"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   個百分點(LIBOR+ %)。每期計息日的  的LIBOR為   貸款利率的LIBOR,但每筆放款的第一個計息期的LIBOR為該貸款發放日的LIBOR。LIBOR採用   個月浮動。

2.2 貸款利息以貸款的實際發放天數計收,以360天為一年。

2.3 結息方式:

第三條 貸款條件

3.1 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a.《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書》和《貸款申請人資料》;

b.與房產商簽訂《預購房屋合同正本》或《購房契約》;

c.房產商出具的購房預付款的憑證。

3.2 借款人到貸款人指定銀行開立購房專戶,今後有關購房費用,均通過該賬戶結算。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根據"預購房合同"規定,當貸款人收到房產商付款通知書後,主動將貸款劃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並借記借款人賬戶。向借款人發出付款通知書。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人應遵照本合同1.3條款規定,按時償還。

5.2 每次還款日前十五天之內,借款人應將本期歸還的貸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購房專戶。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主動在購房專戶中扣除其款項,無須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 提前還款

6.1 借款人如果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必須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6.2 提前還款只限於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衝即將到期的貸款或下期的還款。

6.3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支付提前還款金額的0.5%至1%補償金。

a.借款人在貸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內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一補償金;

b.借款人在獲得超過一年後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0.5%的補償金。

第七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7.1 手續費:貸款合同簽訂後,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之內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的  %手續費。

7.2 在購房與貸款過程中所涉及的契稅、保險、法律手續、抵押登記、抵押物的處置等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由於借款人違約行為使貸款人遭受損失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 保險

借款人必須按貸款人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  保險公司  分公司辦妥 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低於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限應長於貸款期限1-3個月,保險單正本須註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並將保險單正本送交貸款人。

第九條 借款人的保證

9.1 保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金額還本付息。

9.2 向貸款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裝和隱瞞事實。

9.3 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均須負責賠償貸款人的損失。

第十條 貸款人的責任

10.1 按合同有關規定,準時提供貸款予借款人。該貸款人以購房者的名義轉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的賬戶。

10.2 借款人按合同規定,付清貸款總額,利息以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後,將抵押的《房產買賣契約》或《房產權證書》交還給借款人。

第十一條 違約及處理

11.1 下列事項構成違約:

(1)借款人在付息日、還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額支付應歸還的本金及應付的利息,造成貸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執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發生使得本合同之執行成為違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條款。

11.2 違約的處置:

(1)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的行為時,貸款人從借款人違約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額在原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

(2)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為時,經貸款人書面通知後從違約之日起60天內借款人仍不糾正;或借款人發生11.1(2)行為,貸款人有權宣佈全部貸款到期,同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已發放的貸款金額及利息。

第十二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並按其解釋。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需經借款人和貸款人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雙方簽署書面協議。

貸款合同書 篇13

甲方:

乙方:

一.乙方自願用_____房屋在______銀行抵押貸款___萬元整,貸款期限為___年。

乙方同意貸款_______元整(元)借給甲方____使用。

二.甲方_____付息方式:每月於日前付給乙方_____利息,利息最低不得低於陸萬伍仟元整(元)。

甲方_____負責還銀行貸款(按銀行還款計劃表執行),到期還本帶息一次結清,甲方________不得違約。

如甲方___違約,甲方___-_承擔所有貸款的全部責任。

三.甲、乙雙方簽約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生效後,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簽約事項,乙方不得隨便從甲方(許方圓)處撤資,甲方_____必須按月付息給乙方。

如甲方(____)逾期,應賠付給乙方月利息的雙倍違約金,並且乙方有權撤回全部本金。

四.乙方如簽約後違約撤資,導致甲方____-運作資金出現問題,甲方_____有權扣壓乙方全部本金的20%作為賠償。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合同書 篇14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___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於抵押權人,並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後,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於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

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並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築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築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___銀行貸款惠利率加_______釐(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佈調整後,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餘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後的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於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___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範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於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___%至___%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徵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_______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併、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託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後___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範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徵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捨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後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於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並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後,發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並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檔案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___幣___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並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___銀行,並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___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並經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的“房產買賣合同”中,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於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購買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見附表);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的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的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書後,即代其向___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於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並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並將房產權證書交於抵押人向__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登出手續。

五、抵押物的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

抵押權人可僱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的租單及收據,並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付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人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於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徵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檔案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於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一個月內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繫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捨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

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用以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的費用);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抵押權人須將餘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後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於發信或投留之後7天生效。

貸款合同書 篇15

經__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 _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用於_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的利息,並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章)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合同書 篇16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因______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__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借款時間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許可權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______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_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__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相關知識,我們從上文中瞭解到,民間借款的合同需要有八部分,裡面講各種方面都涵蓋了,因而保障了甲方乙方兩方的合法權益,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歡迎諮詢本站專業律師。

貸款合同書 篇17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貸款申請書編號:_________

一、借貸雙方:

1.借款方:_________

工商執照:_________

企業性質: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外匯開戶銀行:_________

外匯帳號:_________

2.貸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二、借款金額(按當天牌價買入價計算):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

四、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抵押的外匯:幣別_________;金額(大寫)_________。

六、抵押外匯的來源:_________。

七、借款償還: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時,抵押外匯的使用權歸貸款方所有。借款方不能提前贖回外匯。抵押期滿,借款方應全額歸還借入的人民幣,贖回原數額抵押的外匯,不受匯率變動的影響。如借款方到期無力贖回,貸款方有權以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的外匯,以抵償借方所欠的貸款,借款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八、凡以境外借入外匯作抵押的,仍由借款方對原債務關係的債權人,履行償還外匯本息的義務。

九、抵押人民幣貸款與用作抵押的外匯,相互不計利息。

十、貸款監督:貸款方有權瞭解、監督、檢查借款方的貸款使用情況,借款方應積極配合,給予方便,始借款方違反合同規定,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或予以罰息處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字之日起至全部清償貸款之日止。以上條款經雙方蓋章簽字以後,借貸雙方應共同遵守合同規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貸款合同書 篇18

出借人:借款人:擔保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前有規定,甲、乙、丙三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因的需要,向甲方借款。第二條借款幣種和金額:人民幣整。

第三條借款用途:乙方借款用於辦理。

第四條出借時間

出借時間:。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後將全部借款給付乙方;乙方收到甲方借款後應向甲方出具借款收據。

第五條

還款時間:,乙方應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否則,按借款總額的日千分之五計算滯納金。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瞭解乙方借款使用情況。

2、按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逾期利息、復息和其他費用。

3、在乙方、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前提下,按期足額向乙方發放貸款。

4、在下列事項中的一項或多項發生時,甲方可以宣佈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及其它費用。

乙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借款;

乙方拒絕或阻擾甲方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檔案或資料;

乙方向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於甲方權益的合同;

乙方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保證人喪失連帶保證責任能力;

乙方與丙方串通套取借款,損害甲方權益;

乙方發生其它足以影響期償債能力的情況。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貸款。

2、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向甲方提供與該貸款使用有關的證明檔案,資料和單據。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變更住所、通訊地址、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發生重大變動應在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4、承擔因違約而導致甲方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鑑定費、執行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乙方如逾期不還貸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

3、乙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甲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乙方違約金。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事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青島市區人民法院起訴。第十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期內,乙方或丙方變更住所、名稱或電話的,應在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向本合同所留的住址傳送有關檔案,視同送達。

2、乙方承諾:違反本合同的規定,不履行義務或不完全履行義務時,自願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3、丙方承諾: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不履行義務或不完全履行義務時,自願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4、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在不違背本合同上述條款的前提下,就合同的未盡事宜訂立的補充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保證條款:

保證人詳閱了借款合同的全部內容,保證人自願對上列借款金額萬元以及滯納金的債務做連帶保證擔保。

擔保範圍:本金,利息,滯納金或違約金,以及債權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等一切費用。

擔保期:自債務人還款時間屆滿,即   的次日至債務人清償所欠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本合同採用保證擔保,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身份證號碼:現住址:電話號碼:丙方:身份證號碼:現住址:電話號碼:

乙方指定匯款賬戶為:賬戶名:賬號:開戶行:

乙方:身份證號碼:現住址:電話號碼:簽約時間:

貸款合同書 篇19

出借方(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為經營需要向甲方申請借款,並提供________作為保證人,甲方有相應的自有資金,同意出借。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千分之______(月息),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高利率,則按新利率的_______%作同時調整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還款分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者:借款期滿一次性還本付息完畢)

第六條 保證條款

1.除丙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外,乙方用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處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消滅。抵押登記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助辦理,費用承擔為: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同期銀行規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罰息

2.乙方如逾期不還借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約定利率的二倍加收罰息。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協商解決;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乙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每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向企業借款合同範文3

借款方:(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以下簡稱乙方)

借款方因擴大經營活動,流動資金出現短缺,向貸款方借款,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目的,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種類:流動資金借款

第二條 借款用途:貨款流動資金

第三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 %/每年,付息時間: 。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利息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2、還款期提前如下:

若提前還款則以 年 月 日起,根據實際借款的天數計算,每天( %/360) 計算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公司的貨款回籠資金

2、還款方式:現金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公司全部財產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產。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由於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於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於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 停、並、轉或撤消工程建設等設施,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 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0.05%每天加收罰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 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 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貸款方按利息所得借款方按國家相關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貸款方、借款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合同書 篇20

經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民法典》和中國_____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並以_________(詳見清冊),上述財物的所有權歸___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現作價_________元,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財物。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無特定理由的,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物,從中優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貸款,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方追償。

第五條抵押財物由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複設定抵押。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七條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未與貸款方達成延期協議的,由貸款方按照規定程式處理抵押財物,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定對未清償部分加收_________%的利息。並隨時可以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八條在借款方抵押財物之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九條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十條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借款方借款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經辦人章開戶銀行及帳號貸款方貸款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負責人章經辦人章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合同書 篇21

借款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的需要,向貸款人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信的原則,就貸款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各締約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借貸行為。

第二條貸款用途(該貸款須用於合法用途):。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貸款方式:貸款人將約定貸款一次性以形式發放給借款人。借款人在收到該貸款後,應給貸款人書寫借款借據。實際貸款以借款借據的數額、日期為準,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五條貸款期限:貸款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實際貸款日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實際還款日依次順延,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內貸款利率按月利率執行;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具體付息方式為:

第七條貸款償還:借款人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及利息。拒絕償還或逾期償還,視為違約。

第八條雙方商定將借款人交由貸款人質押,借款人不得對此質押物做掛失、更換、變更等任何處置行為,以影響貸款方的利益,否則視為違約。

第九條借款人承諾:

1、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並不用於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償還貸款本息;

3、當借款人出現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並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並積極配合貸款人調查、稽核與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財產、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條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十一條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和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於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檔案或資料;

4、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於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5、借款人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以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6、借款人和他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7、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借款人連續兩期未按時償還利息,經催告後仍未履行的;

9、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況。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各締約人簽字或蓋章即生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十三條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徵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五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給借款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2、合同期滿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的,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五的違約金及貸款本金每日萬分之五的利息。

3、借款人將交由貸款人質押,或對該質押物做掛失、更換、變更等任何處置行為,以影響貸款方的利益,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五的違約金及貸款本金每日萬分之五的利息,並承擔因此給貸款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4、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擅自單方解除合同,應支付對方貸款總額百分之五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費用負擔:因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僅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六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宣告: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完全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確,無異議、無疑義。

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貸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併發放貸款後生效。

貸款人(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授權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聯絡電話: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授權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聯絡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於

貸款合同書 篇2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房地產專案經營需要資金,特委託乙方進行融資貸款,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達成如下融資委託合同條款: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就目標專案進行融資,委託事項包括:

1.對融資專案進行調查評估;

2.對融資專案進行網上推廣和線下推廣;

3.尋找民間資金或小額貸款公司等,並與之進行談判,協助簽約。

第二條:甲方對專案融資的要求和承諾:

1.融資額度:人民幣萬。

2.融資期限:借款期限為:個月從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融資方式:民間借款或其他方式;

4.融資利息:每月1.5%以內;

第三條:甲方的其他約定

1.甲方有權詢問並監督乙方在目標專案上的工作進展;

2.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告知融資專案的情況,不得隱瞞或虛報;

3.甲方應對乙方在融資過程中提出的問題和要求在7日內作出書面答覆;

4.甲方應配合乙方與貸款人的談判,不得無故推遲或拒絕;

5.甲方應按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相應服務報酬。

第四條:乙方的其他約定

1.乙方有權在甲方的要求範圍內自主與貸款人溝通和談判;

2.乙方有權按雙方合同約定收取服務報酬;

3.乙方不能逾越甲方的要求,若在融資過程中,貸款人提出了與甲方要求相違背的事項,則乙方不能擅做主張,應徵求甲方意見,待甲方正式回覆後,乙方再向貸款人做出相應答覆;

4.乙方的主要工作:

成立專案專項融資小組,指派專案負責人,以全程負責該專案的融資;

到專案方實地考察,並進行審慎調查;

根據審慎調查情況,制定該專案的融資策略與融資實施進度計劃;

如需製作專案商業計劃書,乙方應協助,有關費用另行商定;

對融資專案進行網上推廣和網下推廣,精心挑選合適的貸款人;

與貸款人進行初步溝通和答疑;

協助甲方與貸款人等的談判;

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可以協助甲方安排簽約。

融資完成後進行相應的後續跟蹤,與貸款人建立良好的友誼關係;

約定貸款期限屆滿,確需延長期限的,協助甲方與貸款人洽談延期等事宜,並促使簽訂延期有關合同。

第五條:服務期限

自雙方簽訂融資服務合同之日起融資款歸還完畢之日止。

第六條:服務報酬的標準及支付方式

1.甲方根據融資金額及資金使用期限情況,向乙方支付服務報酬;

2.服務報酬標準為:融資金額__%__約定的資金使用月數;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服務報酬在甲方與貸款人簽訂貸款合同取得融資款當日支付給乙方;

4.若甲方延長資金使用期限的,應於貸款人同意延長當日按照前述標準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延長期間服務報酬。

第七條:雙方的其他約定

1.在甲方與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若需公證以及需要辦理抵押登記的,其公證費、抵押登記費、評估費、保險費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2.經乙方尋找的貸款人在與甲方完成借款有關合同的簽訂之日,甲方應向乙方書面確認乙方的工作成果;

第八條:違約責任

若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服務報酬,則自應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額的百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服務成果確認書》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特別提示

乙方已提請甲方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__乙方:___

法定代表人:__法定代表人:__

____年__月__日

貸款合同書 篇23

借款方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行,以下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元,用於______。預計用款為一九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年_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一九____年____月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罰息50%。

第七條 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簽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蓋章)

貸款方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